(1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2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
摘要: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能源消耗的形式也日益严峻,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客观矛盾,改革能源市场的改革方向显得尤为重要。应注意的是,现有的电力企业营销机制和电力企业竞争力发展已经面临瓶颈,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本文通过结合电力营销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动力中的应用,分析了其应用的价值及优点,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给电力营销在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动力中的应用提供些有用的参考。
关键词:电力营销;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
随着能源储备日益消减,大量一次性能源被消耗,导致生态破坏,大气污染的问题屡见不鲜,鉴于此种情况,开发新能源和利用可再生资源已成为目前能源工作者不断攻克的目标。然而要想实现这一壮举,将电力营销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动力中可以看作是一个不错的途径。
一、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意义
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力系统中这类发电的渗透率逐步提高,其对电力系统规划与运行以及电力市场的设计与运营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过去的几年中,国内外在这方面做了相当多的研究工作。例如,澳大利亚有些学者甚至对电力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为100%(即完全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进行了研究。一方面,与传统发电技术相比,尽管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边际成本较低,但其单位容量的平均投资成本较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在现阶段一般还无法在电力市场中与传统发电技术进行竞争。这样,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就需要特定的电价形成机制,该电价机制应该能够向市场主体发出合理信号,正确引导投资或消费行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其投资建设成本也在逐步下降,各国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也在不断调整。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渗透率的提高,如何让其参与电力市场的运营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为此,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研究,无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本身的发展还是电力市场的建设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潜在绿色电力需求分析
绿色电力营销是连接绿色电力需求与供给的中间环节,是否存在潜在的需求与供给成为能否成功开展绿色电力营销的关键。
就需求这一点而言,我们主要应该分析消费者个人的支付能力和消费者本身的支付意愿。仅拿支付能力这一点来讲,那么很明显的,在东部地区首先实施绿色电力营销是比较可行的。因为东部地区的城市,诸如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的居民有着较高的经济收入,而且中高等收入的人群在城市中所占的比例要远高于其他的城市。同时这部分区域有着较为集中的国际组织、政府部门以及跨国企业等单位,他们的支付能力是极强的。
基于绿色电力营销的诉求是实现环境的真正价值,因此自愿为此支付较高价格的消费者一般会是十分关注环境及其相关问题的群体,这就包括了个人,同时也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以及国际组织等。如今,环境问题愈发突出,我国的许多大城市深受其扰,像北京的雾霾、沙尘暴以及水资源短缺等。随着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自然会开始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因此一会有越来越多的公众愿意为其支付。
三、电力营销中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要点
3.1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形成机制
近年来,不少国家除了宏观上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外,还探索了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目前主要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两大类政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前者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所需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
3.1.1固定电价制
固定上网电价制是按照标准成本法,由政府直接确定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价格,电网企业必须按照这样的价格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支付费用。政府根据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差异和市场拓展程度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电价标准,并随着时间推移逐步下调购电价格以刺激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进步。
3.1.2溢价电价制
溢价电价制结合了标准成本法和机会成本法,既顾及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实际发电成本,又与市场体制下的电力竞价挂钩。采用这种方法时,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的制定原则为:参照常规发电技术的销售价格,乘以一个适当的比例系数;或者在随时浮动的市场电价的基础上加上固定的政府补贴电价(即溢价)。溢价电价制度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同时提供了最基本的价格保障。相比于固定电价制度,溢价电价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市场竞争,能促使发电结构更加合理,同时市场竞价也能有效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进步。不过,溢价部分的确定不仅需要考虑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成本和发展规模,还需要考虑市场竞争下不断变化的常规能源发电电价,这导致溢价电价制的管理成本比固定电价制高。
3.1.3招标制
可再生能源发电招标制是由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招标,以允许其上网为保证,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供应商签订长期购电协议。在这一制度下,项目所申报的电价往往是评标的主要因素,因此也称为招标电价制。通过多家公司竞争,可以有效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价格。
3.1.4绿色电价制
绿色电价制即通过鼓励用户自愿额外支付一些费用来购买绿色电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成本投入。通常会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对用户的自愿购买行为进行认证,并保证额外支付的费用被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这种机制通过用户选择来增加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的投入,其实施效果取决于电力用户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认同程度。
政府为了能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承诺,通常会采取较为可靠的强制性发展政策,而将自愿性政策附加于强制性制度之上,用以吸引有责任感的用户自愿分担部分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美国、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上采取了不同的制度,但都鼓励用户自愿购买费用较高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3.2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可行方案
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辅助服务市场或者是一套辅助服务补偿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是间断性的,因此必须要有在该区域的电力市场当中调节性能良好的发电机组来辅助可再生能源的机组发电,从而确保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以及稳定运行。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要意识到风能具有波动性,而且目前我国的蓄能技术还不是十分成熟,所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最好是长期的合同交易;远期来讲,等到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后,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商就能够在区域电力市场当中进行长期的合同交易、实时交易、日前现货交易或者期货交易。
结语
与传统发电技术相比,尽管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边际发电成本较低,但其投资成本较高,在电力市场中还难以与传统发电技术竞争,现阶段还有赖于相关政策支持。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发展,其参与电力市场竞价的问题也会逐步显现。所以,就当前我国的电力营销市场发展状态而言,将可再生能源尽快融入到电力企业的营销市场当中,使其成为核心力量是大势所趋,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仅能够推动我国当下电力市场营销的有效发展,而且也可以同时增强有关电力企业在这一领域当中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粒子.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政策框架研究[J].中国电力,2012.
[2]李俊峰,时海丽.国内外可再生能源政策综述与进一步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建议[J].可再生能源,2013(1).
姓名:朱婷;出生年月:1988.03.01;性别:女;民族:汉;籍贯:湖北省仙桃市;职称:助理工程师;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
姓名:上官诗尧;出生年月:1987.04.1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陕西省咸阳市;职称:助理工程师;单位: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
论文作者:朱婷1,上官诗尧2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6
标签:可再生能源论文; 电力论文; 电价论文; 市场论文; 技术论文; 成本论文; 溢价论文; 《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