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否实现科技跨越式发展(上)_科技论文

中国能否实现科技跨越式发展(上)_科技论文

中国能否实现科技跨越式发展(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跨越式发展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现跨越是可能的

分析近一百多年世界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历史,可以发现4 次后进国追赶先进国的成功范例:第一次是美国花了42年的时间(1871年-1913年)在经济和科学技术上全面追上并超过英国;第二次是二战之后日本花了47年的时间(1955年-1992年)实现了经济和技术上对美国的追赶;第三次是60年代以来“亚洲四小龙”追赶欧洲国家;第四次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在经济和科技上实施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追赶发达国家。

虽然关于经济赶超发展的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家所关心的问题,但是关于技术跨越发展及其与经济跨越发展的关系则是近年来才受到决策者和专家们重视的。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应该更加重视运用最新技术成果,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

面对新世纪,中国能否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无疑已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按照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国际经济发展的最终趋势应是各国经济发展差距缩小,并逐渐趋同。但是,按照最新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如果经济部门中的某些产业的内生技术进步超过其它产业,那么在这些技术进步活跃领域中掌握相对优势的国家就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具有更大的优势,在下一轮的发展中更加领先。按照这种理论,经济赶超将十分困难,发展中国家赶上发达国家的希望很渺茫,因为发达国家在几乎所有重要技术领域中都遥遥领先发展中国家。

事实是不是如此?

中外学者如何看待“技术跨越”

不同的学者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上述理论提出了不同看法。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就提出:在特定的情况下,技术跨越是有可能的。他分析说,在重大技术突破产生的初期,由于技术的不成熟,往往使得现有技术领先的国家不重视或不愿采用新技术,而技术落后的国家由于其劳动力成本低,在原有技术领域中没有优势,反倒有可能抓住这样的技术机遇,并由此成为新一轮竞争的领先者。

在国内,同样有一批专家认为,跨越是可能的。1994年启动S-863软课题时,一批科技战略专家就指出,从世界科技发展的态势来看,在许多技术优势一般3年到5年便更新一代的高新技术领域,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并不一定具有绝对优势。我们有可能一步跨越某些技术发展阶段,站在与发达国家同一起点之上。

中国可以实现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几乎成为共识,问题在怎样正确对待。

经济学家吴敬琏最近在谈到科技跨越概念时认为,科技跨越在实施上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哄而上。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中心胡鞍钢认为,在科技跨越发展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知识积累是基础,创新机制是根本。科技跨越必须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是对我国已经展开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提升和完善,决不是另起炉灶、重新来过;二是市场导向是关键。科技跨越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开放机制、倾斜性低门槛进入机制、公平竞争机制、风险投资机制、激励机制;三是技术跨越的主体是企业,政府只是创造良好的环境。科技跨越不是要各个政府部门上项目,企业才是科技跨越的主体,政府主要起服务作用,搞好环境建设;四是越是讲国内的科技跨越,越是要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科技,越是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实现“技术跨越”的两类模式

《从模仿到创新》是韩国学者金麟洙的名著,他在书中描述了发展中国家追赶跨越的技术轨迹。

第一种模式是获得、消化吸收和改进的过程,称之为开放式科技跨越模式。这个过程与发达国家产品创新竞争、主导产品设计的出现、生产工艺创新、生产工艺定型、工程管理完善的过程,走的是相反道路。

第二种模式则是在第一种模式的基础上,提出追赶型发展中国家三段式技术发展,不仅仅发生在特定领域中成熟技术的传播中,而且发生在正在发展和成长的新技术领域,从而在发达国家产品和生产工艺尚未成型的时候就总结出新兴的技术,向发达国家中的企业发出挑战。日本在很多产业,台湾和韩国的某些产业都有过这种成功经验。

第三种模式则产生在一些较小的欧洲国家,比较典型的是芬兰。这些国家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通过对教育和科技的投资,加上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和配合,成功实现了从传统产业向高技术产业升级,在一些有选择的技术领域中,如移动通讯等跻身世界先进行列。这些国家成功的经验显然为我们的技术跨越,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新模式。

有专家根据技术创新类型分析,提出跨越模式分为两类:渐进性跨越和根本性跨越。渐进性跨越是通过渐进技术创新追赶先进技术并越过一定的技术发展环节阶段,进而达到与先进技术同一水平。根本性跨越则是通过根本性技术创新,超越已有的技术范畴,开辟新的技术方法、新的技术领域。

李岚清副总理在分析我国通讯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时指出:过去我们的通讯,无论从技术、产业和生产能力都十分落后,但是我们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利用后发优势,直接越过了模拟制式,而采用数字式。

由此可见,跨越式发展对于科学技术基础较弱的国家,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科技要以引进、消化吸收,然后模仿持续为主。

也有专家根据科技跨越所实现的宏观目标,提出将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分为两大类。一是“战略突破型”,特点是不一定马上体现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提高,甚至不一定达到世界最高水平,但是它明显地提高国际威望、改善国际地位,实现国家的战略利益。例如,中国实现“两弹一星”的技术跨越。这一类包括纯科学领域的跨越、战略技术上的突破等等。二是“创造财富型”,它以建立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市场价值为目标。国内竞争的国际化和国际竞争国内化使得企业要实现商业利益,必须建立国际竞争力,为此必须在技术创新上实现技术跨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像海尔集团以及我国通讯行业的“巨大中华”都是实现了“创造财富型”的技术跨越。前一种模式的科技跨越具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但在经济上具有不可持续性,实现科技跨越的主体是政府,这是计划经济之下主要的科技跨越模式。后一种科技跨越模式有很好的市场回报率,能够形成经济上的良性循环,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科技跨越形式,其主体应是企业。

中国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途径

尽管理论上和成功国家的经验都为中国寻找跨越途径提供了有益参考,但是人们还是感到困惑:为什么韩国、芬兰等国家或地区能够成功而一些其他国家和地区付出了同样努力,却没有成功?专家们的回答是,一个国家与之相关的制度和这个国家企业的吸收能力直接影响着通过国际技术扩散和引进吸收来实现技术跨越的进程。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许多情况与其他中小国家和地区有本质不同。中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制度的转变还需要时间。同时,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与20年-30年前相比,也有很大变化。各国之间技术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当年日本、台湾、韩国跨越式发展的经验已很难重演。因此中国选择实现技术跨越的道路时,不但要考虑国际技术转移与扩散的作用,以及重大技术变革为跨越所提供的机会,还要考虑国内相关制度转变在抓住和利用这样的机会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

科技部部长朱丽兰认为,只要思路正确、战略正确、组织得力,就可以实现技术跨越。她说,跨越首先要有信心,其次要符合中国国情,然后要有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这个观点实际上反应了科技跨越的基本要素,一是跨越的环境,二是跨越点的选择,三是跨越能力,包括科学技术创新能力。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技术跨越的战略步骤,只能是由点到面、突出重点、有限目标。战略部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选择好跨越突破点,抢占21世纪高科技产业的制高点。突破点应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可能实现跨越的高技术领域应当具备三个特征:一是科学技术一体化程度高。科学研究对技术有巨大的驱动作用,中国科学院政策局局长曹效业说,科技跨越中真正具有革命性因素的是科学,它内在存在着一种跳越冲动,这种冲动可能对技术创新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技术,特别是市场化的技术的发展又拉动科学研究深入发展。二是技术更新快、周期短。三是市场化。根据这样的原则,关键领域可能包括:软件产业、信息产业、医药产业等。

事实上,我国目前已经有一些行业、一些科学技术实现了对世界先进水平的赶超,但是我们还不能说我国科技从整体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因为,我国的科技跨越是一个发展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只有一定数量的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的水平,并且能够可持续地保持这种优势,以致于明显提高国家在世界科学和技术领域以及高科技产业中的地位,才能称得上是跨越式发展。当务之急是要创造实现我国科技跨越式发展的环境,使得一批具有实力的科学技术领域和产业部门能够脱颖而出。

中国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基础

目前,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内对科学技术的关注程度达到空前高度。面对科技发展的更大压力和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只有清楚我国的科技国情,才能开创我国科技跨越发展的新时代。

在全球化的时代,科技和知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产生、传播和转化为生产力,对中国科技国情的评价,也应当放在全球的背景之下。为便于国际比较,我们采用瑞士国际管理学院每年发表的《世界国际竞争力年鉴》的指标体系,对中国科技国情进程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总体上讲,我国科技的基本情况是:科技人力投入比较充足,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发展状况呈二元结构,少数科技领域在世界科技舞台上有一席之地,总体科技产出能力较弱;科技同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正在形成,作用有待提高;科技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滞后,制度环境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

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居世界前列

科技人力资源是现代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科技发展的关键性投入要素。根据从事科技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将我国科技人力资源分为三个层次,即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活动人员和研究与发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指实际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科技进步、科技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力基础,不仅关系到科学技术的创新,而且决定着科技推动经济增长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科技活动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我国科技人员主要有企业的技术开发人员、县以及县以上政府部门研究与开发机构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等学校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组成。研究与发展是科技活动的核心部分,研究与开发活动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研究与发展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究与发展活动的人员以及直接为研究与发展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实力的主要指标之一。

无论是从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活动人员还是研究与发展人员看,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数量均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居世界前列。1997年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049.5万人,是1952年的48倍,是1978年的4.7倍。 全国科技活动人员也达到288.6万人,比1996年高峰期的290.32 万人虽有所下降,但是比1991年增加了61.68万人。 按照瑞士国际管理学院的估计,1998年我国研究与发展人员达到166.77 万全日人工约当单位(FTE),1997年以来连续两年居世界第一位。而同期美国、日本、 德国和法国分别只有96.27万FTE、94.81万FTE、47.02万FTE和31.84万FTE,分别相当于中国的58%、57%、28%和19%。

在总量增加的同时,我国科技队伍的结构也渐趋合理。从年龄结构上看,我国专业人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日趋合理。至1997年,专业技术队伍年轻化的特点已经相当明显,35岁以下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已占到50.5%,50岁以下的中青年占86.7%。

从科学家和工程师在科技人员中所占比重上看,90年代,我国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比重在56-60%之间波动,说明科技活动的人力资源质量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从企业研究与发展人员比重上看,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之间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生产部门中的研究与发展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例超过50%,同时它们有大学研究的传统,而政府研究机构的研究与发展科学家和工程师比例较小。根据瑞士国际管理学院的估计,中国的企业研究与发展人员只占全国总量的29%。但是近年来一直呈增加的趋势, 按照科技部统计, 我国企业研究与发展全时人员量的比重由1991年的37.2%增加到1997年的49.4%,反映了我国企业正在逐步成为技术活动的主体。

科技人力资源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效率低下。按照IMD的数据, 每万FTE产出的专利(包括国内专利和国际专利)件数,中国为10.8, 而美国为1714.4,日本为1737.0,德国为1534.0,法国为1504.9,都超过中国的100倍;英国和韩国分别为984.8和554.7,是中国的50倍以上, 印度也达到44.6。当然,这其中可能由于统计口径上的问题,高估了中国研究与发展人力投入量。但是,即使按照科技部统计的80.4万人年(1996年)的投入量,我国的每万个全时研究与发展人员年均专利产出也只是22.5件,不足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1/50。

科技人力的效率低下同我们下面将要讨论的两个基本科技国情相联系。

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我国科技发展

研究与发展是指在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的经费。

研究与发展总量不足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与发展经费绝对数量小。尽管90年代以来我国研究与发展呈增加的态势, 但是, 即便到1997年也只有482亿元。1996年, 中国研究与发展经费总额按汇率计算不足美国2.6%,如果按照IMD的估计,则仅相当于美国的2.1%; 二是研究与发展占GDP的比重低。研究与发展经费占GDP的比重自1992年来不断下降,由1992年的0.79%下降到1996年的0.60%,其中1995年的研究与发展经费甚至出现负增长,只是到1997年才回升为0.64%。 根据IMD的数据,中国研究与发展经费占GDP的比重在近些年也是下降的, 1996年为0.50%,到1998年则降为0.48%,在世界4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34位。

结构失衡是指研究与发展经费结构以政府为主导性,企业还没有成为研究与发展活动的主体。在研究与发展经费的来源上,发达国家(除法国外)中来源于企业的研究与发展经费都在50%以上,而中国据估计在35%左右。在研究与发展经费的使用上,发达国家由企业执行的研究与发展经费比重都在60%以上,远远高于公共研究与发展机构。根据科技部的数据,我国由企业执行的研究与发展经费比重只有43%,同公共研究与发展机构不相上下。但是,根据IMD的估计, 我国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到63%。即便如此,也远低于美国和韩国的水平。

由于研究与发展经费总量小,不能体现出规模效益,加上结构失衡,不能发挥配置效应,又使得中国研究与发展经费的效率低下。从研究与发展经费的专利产出上看,我国每亿美元的研究与发展经费的专利产出为46件,为印度的2倍,但只有美国的51%,日本的43%, 德国和法国的34%,英国的38%或者韩国的72%。

我国科技发展迅速但差距依旧巨大

近50年来,我国在基础科学领域逐步跟上了世界先进技术的潮流。在高技术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在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激光、新材料、自动化、海洋、核能以及新能源利用等领域研究开发出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初步形成了我国的高技术产业,使中华民族在世界高技术竞争占有一席之地。为我国实现技术跨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同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呈现出二元结构。

首先是国内、国际论文稳步上升,质量差距巨大。国内科技论文指入选为统计源的1200余种我国正式出版的学术和科技类期刊中刊载,并符合一定选取原则的科技论文。1991-1997年,我国国内论文数量逐年增加,1991 年为9.4万篇,1997年达到12万篇。1997年比1991年增长28.0%,年平均增长率为4.2%; 三种国际检索工具收录的国际论文数也是连年上升。1997年我国国际论文数占世界论文总数142.46万篇的2.5%,首次跻身世界前十位。1992-1997年,我国被三系统收录的国际论文数年平均增长13.8%,增长速度高于国内论文增长率。其中,1997年,EI收录论文数达到1.26万篇,占世界总数的5%,名列世界第4,仅次于美国、日本和英国。

但是,在具有较高创新含量的SCI收录论文上,1997年, 我国论文总数为1.69万篇,只占世界总量的1.8%,列世界第12位。1992 -1997年我国被SCI收录的论文数年平均增长12.8%。此外,SCI收录的我国论文的被引用率仅为0.97,远远低于世界平均3.47的水平。可见SCI 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同发达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

但是,从发展趋势上看,我国有很好的知识创新发展势头,为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内专利总量增长乏力,发明专利比重下降;国际专利徘徊不前。从三种专利总数上看,我国公民获得国内专利的数量逐年上升。1997年达到4.6万件,1994-1997年期间,专利批准量年增长率为4.8%。但是,增长速度缓慢,并且在专利结构中,发明专利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由1991年占专利总数的6.2%,逐年下降到1998年的2.7%。此外,实用新型专利也不断下降,外观设计专利由1991年的12.6%上升到42.4%。

从专利的授予对象上看,企业的专利不断上升,由1991年的19.1%上升到1998年的34.6%。而高等学校和科研结构的专利比重逐渐下降。说明企业越来越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必须指出的是,在我国授予的发明专利中,国内发明专利一直没有过半数,1992年到1996年一度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在1997年和1998年又连续两年下降。企业所占的比重也是先上升后下降。说明我国企业总体上在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方面依旧缺乏竞争力。

另外,我国在国外获得的专利,数量少,增长慢。1998年的件数为213,低于1997年的225件,在46个国家中列第29位。自1985年实施专利制度到1997年,我国累积获得国外专利508件, 不及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1997年在中国获得的发明专利数(861件)。1990年到1995年, 中国在美国获得的专利的年平均增长率为5.7%,同期,韩国、 印度和巴西分别为38.8%、10.0%和9.0%。

IMD 的估计也反映了近年来我国授予国民专利增长缓慢的趋势。 1998年我国授予国民专利件数居世界第13位,比1996年后退了两位。从授予国民专利的平均增长速度上看,这种下滑更是明显,由1996年的第7位,下降为1997年的第18位和1998年的第19位。

如果用专利数来衡量技术创新能力,则我国的基本状况是:总量增长乏力,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比重下降;国内企业逐渐成为主体,国外技术一直是我国技术的主要来源;技术创新缺乏国际竞争力。

重大科技成果数量较90年代初下降幅度较大。根据科技部的统计,国家级科技成果的数量自1991年以来除个别年份之外,几乎逐年下降。1991年为3891件,到1997年只有1756件,不及前者的一半。其中重大科学理论成果的数量也是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

分析下降的原因,我们发现,研究机构重大科技成果数量下降最多,1997年比1991年下降62%,对总的下降的贡献为55%;企业下降的幅度是73%,对总量下降的贡献是24%;高校下降的幅度为43%,对下降的贡献为20%;其他部门下降的幅度为7%,对下降的贡献为1%。

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将主要的资源集中到技术创新上,在重大科技成果的数量下降也是与改革的方向一致的。但是,科研机构如果在改革过程中导致重大科技成果的减少,则是与科研机构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的。科研机构改革过程难免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重大科技成果数量的下降,但是应当采取措施使这种损失最小化。

从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行业上看,1997年同1991年相比,工业下降50%,对总量下降的贡献率为45%;农业降幅达76%,贡献率为24%;医药卫生降幅为53%,贡献率为17%;其他行业降幅为11%,贡献率为2%。可见,农业重大可见成果的降幅最大。

知识经济初见端倪

科学技术同经济紧密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技本身就是商品,通过技术贸易实现技术的生产价值,创造财富,促进经济增长。在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之中,技术的生产越来越成为一种巨大的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柱;另一方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能够推动生产力的提高,特别是高新技术,以其高效率、高回报,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

技术贸易发展迅速,对外技术依赖度高,技术贸易结构不合理。技术贸易包括国内技术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贸易主要指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合作生产以及成套设备引进、关键设备引进等。我国国际技术贸易的总的特点是增长迅速,引进为主,技术依赖度高,出口发展很快;以“硬件”技术贸易为主,“软件”技术贸易发展很快。1990-1997年间,我国技术引进合同总金额累积达到860.4亿美元,年平均增长37.9%。其中,技术引进合同累积达657.5亿美元,年平均增长43.5%;技术出口合同累积金额达202.9亿美元, 年平均增长27.9%。

在技术贸易中,一直以设备的引进和出口为主。设备引进占到全部技术引进合同金额的80%以上。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软技术”所占的比重还不足1/5。技术出口中也有类似的情况,1996年和1997年,“软技术”出口只占当年技术出口总额的3.2 %和4.7%。

用技术引进费用与工业研究与发展经费之比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对外来技术依赖程度的指标。1991-1997年,我国用于技术引进的费用始终高于国内研究与发展支出。并且,技术引进总费用和“软技术”引进费用增长速度都高于国内用于工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的增长速度。特别是1995-1997年,技术设备引进费用年平均增长率和“软件”技术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57.1%和65.8%,而工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7.0%,全国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也只有17.5%。

国内技术贸易迅速发展。1988-1997年期间,按可比价格计算,国内技术贸易年平均增长率为9.1%。1997年达到351.4亿元。在国内技术市场中企业是最大的买方,最大的卖方是科研机构,分别占到全国技术交易总额的61%和34%。值得一提的是,技术贸易机构作为贸易的中介组织,一直是技术市场的第二卖方。1996年和1997年,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出让的技术分别占到当年成交金额的26%和25%。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初具规模、质量不高、高附加值特点不显著、国际竞争力不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指标主要有两个:研究与发展强度(研究与发展经费占产值、增加值或者销售收入的比重)和科技人员(或者技术熟练工人)占就业人数的比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根据研究与发展强度定义高技术产业的方法和所划定的高技术产业范围得到普遍的认可,被许多国家采用。199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确定了最新的高技术产业的范围: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与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与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医药品制造业。

90年代以来,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很快。1997年,高技术工业总产值为6417.6亿元。1993年至1997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6.4%。高技术占制造业比重也由1993年的8.9%上升到1997年的12.2%。 在这一比重上同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不大(1995年,美国、日本、韩国的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其全部制造业的比重为15%左右)。

但是,高技术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不突出,高技术产业生产质量和水平不高,高附加值生产的特点还不显著。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增加值以及GDP的比重都低于主要的发达国家。1997年, 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1%,美国、 日本和韩国分别为14.9%(1993年)、13.8%(1993年)、18.6%(1994年)。高技术占GDP的份额也一直在1.5%至1.7%的水平,而美国、日本、 德国和英国等国家在1991年就达到了3%以上的水平。

从高技术产业的出口上看,中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低。根据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数据,1995年,中国的制造业在世界制造业出口中所占的份额为3.2%,高于亚洲的韩国、 新加坡两个新兴的工业化国家,但是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出口在世界高技术产业出口中所占的份额,远远低于这两个国家。可见我国高技术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不仅同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同新兴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差距也很大。

利用科学技术促进社会进步的空间还很大

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也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首先是依靠科技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素质和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其次是技术进步带来了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进一步丰富。特别是新技术的发展,不断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而且使得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更加低廉、普及的速度更快。例如,我国居民在耐用消费品、医疗条件、居住条件以及交通和通讯条件等物质生活方面的巨大改善都极大地受益于技术的进步。不仅如此,技术的应用使得各种文明的、高品位的文化、娱乐、学习、旅游、健身等展现个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影响社会进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发展中还有许多不平衡、不文明的方面,必须创造条件,使得科技能够进一步发挥促进社会进步的功能。

制度环境成为科技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社会环境有优势的方面,并且持续进步,但是滞后于科技发展。以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众对科技的态度为衡量科技社会环境。根据1996年的调查,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总体水平不高,基本具备科学素养的公众比例不超过0.3%,并且近年来变化不大。另外,根据1993 年美国《科学与工程指标》的数据,我国公众对科学概念的理解程度在14个国家中为最低。但是,我国公众对科技的支持率仅次于美国,达到72.5%(美国为73%)。

根据IMD的数据,中国的科技环境改善较快。1998年居世界第17 位,依旧落后于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的总排名(第13),但是近几年发展较快。此外,国民素质国际竞争力的持续提高,也表明我国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在不断改善。1998年,中国国民素质的国际竞争力排名为第24,比1994年的38位、1995年的37位、1996年的第35位和1997年的第31位都有较大的提高。但总体上依旧滞后于科技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排名。

制度环境是科技发展的最大无形瓶颈。我们认为,科技发展的制度环境包括支持科技开发和应用的企业管理、法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等。

企业应当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制度建设上的滞后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并且影响到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制约我国科技的发展。作为企业制度制约的结果,企业在科技创新上作用较弱。根据IMD的数据,1998年, 我国企业技术开发财力资源状况的国际竞争力排名第34位,是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中排名最靠后的指标之一。另外,企业间技术合作状况排第19位,企业与院校间合作研究状况排第17位。尽管这些指标都较前几年有较大的进步,但是都落后于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的排名。制约科技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从法律对于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支持程度上看,1998年我国的排名为第20位,比1997年的排名后退5个名次。 表明我国技术创新的法律环境还有待改善。

从知识产权的保护上看,1998年我国排第33位,同前两年的水平大体相当。是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的严重负债项。

从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上看,技术发展的制度环境的形势也相当严峻。前面我们已经讨论了我国科技人员的效率低下,原因之一就是激励机制还不健全。以企业获得合格工程师的难易程度看,1998年,我国的排名为第36位,是所有科技国际竞争力指标中排名最靠后的指标。

技术基础设施总量大、相对量小,不能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技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讯基础设施和计算机基础设施。根据IMD的数据, 1998年在计算机数量份额、计算机功率份额以及电信业投资占GDP 的比重等指标上都居于前10位,而在千人计算机数量、千人计算机功率、千人互联网用户数、千人电话主线数、千人移动电话数等相对指标上均列40位以后。从总体上看,在新信息技术对企业的满足程度上,中国列第37位。说明技术基础设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

分析我国科技国情同科技跨越发展的关系,总的评价是:科技跨越发展的条件基本具备,包括人力投入条件、知识积累条件和经济、社会支撑条件。但是,除人力投入外,总体上的国际竞争并不高,特别是科技发展的制度瓶颈和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科技跨越发展。

(程青、史湘洲、杨桃源提供部分材料)

标签:;  ;  ;  ;  ;  ;  ;  ;  ;  

中国能否实现科技跨越式发展(上)_科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