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音高系统的语音特征及区别_关系处理论文

汉语音高系统的语音特征及区别_关系处理论文

汉语音高系统的有声性和区别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音高论文,汉语论文,区别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有声性是语言外壳的有声实质,区别性是语言成分的本质属性。有声性和区别性结合使有声实体获得语言成分的身分。语音的微观研究已经进入了有声外壳所在的连续空间,属音理研究,因此语音特征并不是形式系统向下延伸的更小的离散单元。汉语声调和语调是互相独立的语音现象,都依赖音高,因此有解析方式和解析规模的不同。这是音理上的共存,跟音位问题不相干。本文讨论:1.音高和音高曲拱;2.音高系统的有声性和区别性;3.关于代数和或“融合”关系;4.语调的韵律性质;5.曲拱、音域和语音实体;6.样品解析与形式化处理;7.关于区别特征。

一 音高和音高曲拱

在声调、语调的研究中,音高概念是狭义的,它专指语声准周期波的基音频率。语声基频与声带声源的频率一致,也跟声带颤动的频率一致。它们是形式的一致,物理属性却各不相同。说音高是弹性运动的声带振颤频率,并不确切。

语声基频并不稳定,它是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形式。狭义的音高只在声带振动的时候才出现,因此它是断续的曲线形式。所谓曲拱,就是指这种音高曲线。声学仪器的电路或计算机的专用软件可以把音高客观地分析出来,还可以把它们的曲拱画在屏幕上或纸面上。

听觉能够从语声中直接分辨出音高来,因此音高可以用作独立的信息渠道。音高听感是主观音高,它是物理音高按照听觉特性决定的方式在主观里的反映。

作为声音的基本要素,音质、音高、音强和音长中任何一种因素都不能独立存在。但是信息编码可以把它们分解成独立的信息波,因此它们都可以用成负载信息的实体。音高渠道的信息波传递的是音高运动形式,具体来说就是那些曲拱。把它们用成语音实体,是得到听觉支持的。

调型是依据这种曲拱得到的语音模式。作为语音学模式的调型,还有语音系统和社会标准的问题。从声带弹性振动频率到语声音高到主观音高,是一个复杂的映射过程,它们并不直接相等,但是都包含同样的模式化曲线形式。模式化形式的社会标准通过人们的言语活动表现出来,又通过人们的听觉反馈保持稳定。

音高渠道的信息波贯穿声带振动到耳鼓振动的过程,在言语链外部环节中起负载部分语言信息的作用,也在言语链内部环节中通过经验、记忆和听觉反馈,在音高模式的听和说中建立同一关系。

二 音高系统的有声性和区别性

声调和语调的有声性是言语有声形态的一部分,它们是(或主要是)音高渠道的信息波形式。这种有声性是声调或语调分别具有语言学区别性的有声依据。

语声音高升降起伏滑动是一种量变,它是基音频率的变化。构成语音学有声性的质变关节点是人耳能够辨别的社会标准,它是人们共同经验的东西。因此,男女老少经过有系统的“调谐”,努力向社会公认的平均标准靠拢。也正因为有共同的努力,社会标准才能被保持下去,形成规范化的力量。语音学有声性或它的质变关节点是语言编码的基础,站在它上面的是语言系统全部上层建筑。

正像视觉以基本图型为识别依据一样,听觉也有类似的有声图型处理功能(听觉映像、心理印象)。器官条件为人类构筑了包括频率域(音质)和基频域(音高),以及时间和强度在内的多维听觉空间,听觉图型从中呈现出来。视觉处理有分割分析的特点,它由对象特征、光源、视角和视网膜的黄斑等条件决定。听觉能够区分出音质、音高、音长和音强四个渠道。人耳可以觉察各频段的变化,但是不能把其中某个频段单独拿出来听,因此说它是对频域作整体把握的。在噪音背景中,人耳可以跟踪特定声源的声音,可见在时域连贯性的帮助下这种整体性也有一定的分割作用。时域的分割也有一定的限度,几十毫秒以内的声学变化只能是一个听觉整合单元。①时域单元联结在一起有别于分离状态,也会形成某种整体的音感。除此之外的听觉处理方式大都可以与视觉类比。

与音质音位相比,声调使用极简单的图型。它可以有高中低之类的音区特征,也可以有升降平曲的曲拱特征。汉语声调既使用音区特征,也使用曲拱特征。汉语轻音(轻声)只使用音区特征。轻化(语流轻音)使饱满度下降,原有声调特征变得模糊,因此轻化也是一种语音特征。

语声基频高一些或低一些一般不影响话语理解的任何细节。大声说话提高噪音、小声说话压低噪音,那是宏观调节中的语声特征,不是语音特征。微观调节中自然因素或偶然因素也会造成音高漂移,它跟有声性和区别性无关,不是语音因素。宏观的或微观的漂移使语声样品呈现出变幻不定的有声形态来。这种漂移是连续空间里很普通的事实。

对于语音学来说,区别声调的有声依据是音高的相对关系。音域调节是另一种相对关系,借助它不但可以确定重音和语调核心的位置,而且还可以区分语调类型。这两种相对性都是音理关系,它们是声调和语调有声性能够实现的重要条件。有声性是指起语言学区分作用的有声实质,并不就是指那种相对性。因此,有声性要用语音特征来具体说明,例如用声调特征或调型来说明声调的有声性,用语调构造和各构造成分的音域调节说明语调的有声性。在有声形态中语音特征最终表现为物理声学的质变关节点,并形成有声实体。

区别性是指语言系统赋予语音成分的本质属性或功能作用。声调的区别性使声调能用成不同调类,用来分别语素音节。语调的区别性使语调能用作不同的类型,为语句添加功能意义或口气色彩。因此很明显,有声性是声学外壳,区别性是语言学内容,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把区别性看成有声语音外壳里的内容,这是相当抽象的。它只是一定语音成分有别于同类其他成分的本质因素罢了。有声性的音值无助于说明区别性的价值,也就是说除了偶尔使用的拟声等因素外,声音本身的自然形态跟语音价值已经没有什么联系了。区别性的实际价值,只是系统赋予的系统中各种相互关系决定的特殊价值。这是言语信息系统跟各种自然信息系统的根本差别所在。(从语音系统来看,区别性只是同类语音成分彼此有别的语言学性质。从整个语言系统来看,用作语素、词或词组后,它们还会有相应的区别性。所谓语素、词或词组就是这样形成的有声统一体。)

语音成分的区别性依赖于有声性。有声性和区别性结合,使有声实体获得了语音成分的身分。一般的说,有声性得到满足使区别性成立,否则就不成立,没有似是而非的可能。因为语言信息的羡余量极大,下层丢失的语音可以“恢复”出来,所以从高层有声性到区别性的转化,还可以借助语言机制其他复杂作用的帮助来完成。

所谓对比性,例如高音特征与低音特征的对立关系,仍然是有声性的相对关系,不是区别性的相对关系。对比性跟区别性或功能无关,例如任何两个音位都说不上有什么对比的性质。语义上或逻辑上的对比性更与语音无关。

三 关于代数和或融合关系

从元辅音到声调,各种已知语声图型都是听觉可以直接分辨的形式,它们不需要复杂的演算推导就能被感知。所谓直接分辨实际上就是图型的模式处理,不是代数和化解一类的多因素还原。代数和只能用在同质有声形态的自律变化之中,它跟有声性的质变关节点无关。简单地说,语音学每一种有声性总是直观可闻的,它是一种不需要听觉做复杂解析的信息波形式,它并不要求听觉具有模拟计算机的功能。正是这种简截性质的配合使语音学有了它的全部科学性。

代数和是自然状态下相当普遍的量变关系,例如一定条件下两个作用力的合力。这个一定条件很重要,因此必须是势均力敌的双方才能以代数和方式结合。拿声调和语调来说,它们是两种独立的语音现象,分别在音节层和语句层起作用,因此即使在微观细节上可能用到代数和方式,在宏观整体上它们必须使用有别于代数和的方式。

如果两种语音以代数和方式结合,它们必定互相削弱对方的个性,在整体上使有声性变得模糊,图型解析受到干扰,以至系统发生紊乱而遭受解体的厄运。同样,字调和语调“融合”的主张也是不可取的。按照这些方式处理,语音特征失去个性甚或完全丢失,语音的有声性和区别性难以形成统一体,也就不再成其为语音成分了。因此,直接可分辨的性质是汉语语调研究最重要的认识依据。从这一点出发,引入声调音域的音理概念,声调和语调直接可分辨的性质,就可以从极其简单的语音事实里找到立足点了。(这里说到的问题跟语音识别等技术中的某些理论或方法不相干,技术参数的多因素性质与听觉上的直接分辨是从不同角度来理解的。)

以声调和语调为例,过去说它们都是一些升降形式,它们以代数和的方式结合。语音事实反映出来的情形是这样的:去声加“升、降语调”符合代数和说,其他声调加语调并不符合。阳平加“升、降语调”并不是“升语调”多升一些,“降语调”少升一些。上声加疑问,起伏变小,情况与阳平相似。发音饱满的阴平一般不被语调改变成升降形式。这些事实说明,在音高系统中声调和语调的整体关系不可能是代数和方式。在一个音节范围内,各声调与语调的音理关系,只能用声调音域的调节来解释清楚。

四 语调的韵律性质

1985年我有一文讨论声调音域,它是通过声调聚合推导出来的概念。文中认为它是声调和语调之间音高调节的中间环节。语调的音理涉及这种音域调节,因此语调是声调之外的音高再调节形式,在音理上它们是不同的东西。声调音域是音高问题,该文也就不提音长等问题。②

1991年秋在北京大学召开的现代语音学研讨会上,我向与会者简要汇报了有关汉语语调模型的拙见。稍后在厦门召开的中国语言学年会上,我汇报了“汉语语调模型刍议”一文。它的修改稿在一年后得以刊出。③

确定模型的时候我们必须尊重语音事实。在这个模型里,语调是语句的音高类型,这是基本点。与此同时,它还把涉及语调功能的其他韵律作用(指音长、音强和发声因素)当作伴随现象列入语调范围,因此它是包括音长等因素在内的。这样就把语调处理成有独立语音功能、有可分割出的一定独立音理范围的语音手段,超出这一范围的语音现象只能放到节律的大范围里去讨论了。

这种分割是为了化整为零化繁为简,使语调研究变得更容易更现实,并不是给以后的研究划框框。这样处理可以跟多数学者的意见取得一致,也可以跟国际同行的研究衔接在一起。

有时候我们会在某些问题上举棋不定,观点并非始终如一。由此可见,语调事实相当复杂,对语调的科学把握是个渐近过程,它是有反复的。因此重要的结论要留有余地,并且接受时间的考验。

时长是重要的韵律因素,它涉及多种韵律成分的有声性,也涉及语音的自律变化。疑问句末了的音节有加长的倾向,除了语调的调核、调尾和少数强语势音节外,其他音节的时长减小,这种相对调节是语势配合的需要,它里边也包含语调信息。在祈使句中,关键音节的时间比较短是绝对命令的特点,关键音节加长使口气变缓和。又如在

"真的呀!"真不像’话!↑真不像↓”话!

里,几个“真”长短不同,全句的口气也受影响。这些变化应该放在语调范围内研究。(三例中前两个用扬调。后一个用高调冠+低抑调,调冠里的“真”是很短的,它表示强烈不满的口气。)④

在语调研究中,强度变化也很重要,但它不是简单的峰值变化,而是强度峰值、过程等多方面配合的复杂变化。疑问句句末音节主要是峰值后部分加长,峰值相对减弱,峰值后总振幅缓缓衰减,其中低频音质成分明显减弱。某些口气语调中也有这种变化。“请"坐!”除了加长核心音节外,强度也用类似的变化,口气就变得特别婉转。很明显,这些都是语调内容。另外,假声和气声发音,喉化音和吸气音音段,以及停顿的配合等,它们对语调的贡献也值得研究。

五 曲拱、音域和语音实体

所谓语音实体是一个音理概念。语音学建立在离散语音单元的基础上,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声调的实体是指声调调型。在实验研究中,特别是语声分析和合成中,我们直接把握到的实体是连续空间的音高曲拱,它是调型的有声样品,里边包含模式化的东西,但它本身并不等同于调型。用样品来研究声调,必须区分这些相面。很明显,声调现象中被称为语音实体的东西应该作多相面的理解,不能简单看待它。吴宗济先生用拱度转译contour,⑤它已经是模式化形式了。我另用曲拱来表示它的样品形式,以示区别。

对音高作模式化处理的语音现象有好几种,它们是声调和轻音(轻声)、各种语句重音和语调等,因此音高曲拱里包含许多层次的语音信息,不只声调一种。我们所以把某些曲拱叫做声调曲拱,是从一个音节的规模,从最底层的声调调节两个方面来看眼的。这样说也是承认声调认识史积累的知识,并且为目前讨论问题方便来考虑的。

语声样品里的声调曲拱(注意,不是声调,也不是声调调型)是低层和高层、音节音段和大音段共同参与调节的结果。语句重音是一种高层调节形式,语调是高层大音段的调节形式,它们的语音实体是不同规模的曲拱。在音理上它们跟声调有解析方式的不同,也有组合范围的不同。从每一个音节来看,声调曲拱里都包含声调、重音和语调的信息,但是只有声调和重音是以音节范围为语音单元的,语调却要用语句范围做语音单元。(语句重音还涉及相邻音节,这里就不细说了。)在研究工作中,从大音段的曲拱直接看出语调来并不容易,因此要对它作解析处理,处理的基础是充当语音实体的曲拱,由此得到的音域调节形式是语音特征。在言语交际过程中,语调音感也是那种曲拱的贡献,解析形式是语音处理的结果,因此后者只能被看成是语音特征。

声调音域并不是语音实体,它是理论假设的产物,是用来解释音理的概念。赵元任先生用它来说明重音的音理。⑥尽管它起语音特征的作用,它依然有别于语音实体。这样说是因为,负载这种语音信息的实体仍旧是音高曲拱,不是音域。或者说,这种解析因素包含在曲拱的相对变化中,包含在特征点的相对关系里。例如阳平的升幅加大、高音点提高就是声调音域向上加宽的变化。这是听觉可以直接分辨的变化,不必经过复杂的处理就能觉察出来。这种音高变化是本音节或相邻音节直接比较的结果,并不完全依赖经验。把声调或声调组合中的对偶关系和断层关系考虑进去,音域的调节就是直截了当的音高特征了。

声调调型也是曲拱的解析形式。音高性语音实体是多种解析形式的共同基础。把这种语音实体说成是声调曲拱,是因为最明显的、最基本的调节形式就是声调,或者只是为了便于称呼。在音高域不能同时有两条或更多条音高曲线,它只能有一个实体,各种音高性的语音调节都要以直觉可以把握的解析形式出现。

六 样品解析与形式化处理

所谓“基准”。底层调节和高层调节是理论解析的顺序,并不是言语处理的顺序,因此不存在所谓“基准”或“从何调节起”的问题。在实际语言产品里声调和语调共时并存。这种共存因素特别重要,也就是说,“孤零零”的声调或语调是不存在的。如果要找一种典型形式,那么可以按语音学里说的用对方某种零形式作条件,去把它们描写出来,例如用声调聚合的方法求解声调音域,用正常重音和中性语调求解声调调型。

所谓“变体”。在音高系统中共存的不同层面的调节涉及相应的解析因素,这是从音理上说的,与语音“变体”概念不相干。不同的解析因素说明声调和语调分别有独立的语音形式,因此,不存在谁以谁为条件的变体问题。具体地说,疑问句里的上声还是上声,不是上声的疑问语调变体,它们只是声调和语调的音高性共时并存状态罢了。语音变体是音位组合关系中处理语音实体变化的概念。这是音位层的处理,而且是同一层面组合关系里的处理。说声调语调有变体关系,是为音节本位语调观服务的。它使调型和调域性质的认识发生混乱。

悖理的命题。如果观念里已经把音域实体化了,就必然会把曲拱和调域看成两个独立项目,因此会搞出许多叠床架屋的命题来。命题之一是:声调的特征既是对立固定的音域,又是曲拱的变化,两者不可缺一。这个调域被称之为“声调的调阈(调域)”。命题之二是:语调是句子平面上使用的声调,它另有“语调的调阈(调域)”。按照“位置决定性原则”,它只是句子末一节奏单位中重读音节的音高变化。又按照“融合”的规定性,这一位置上的曲拱只是语调中保留的声调痕迹,从曲拱解析出来的音域倒成了实体,这只能是悖理。

实际上,在这种重读音节里,声调调型往往特别饱满,不带轻化痕迹,也没有变成“痕迹”的实质性迹象。从听觉或实验结果看,句末那个重读音节声调的曲拱(或者说调型)变异很小,这是有口皆碑、有耳共闻的事实。只要在它们上边不另加强调重音、对比重音或情感重音,它们的调型总是相当典型的形式,是声调调型研究的好位置。任何说汉语的语音研究者都可以用切身经验来证实这一点。

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概念是样品和音理,它们是语言单位形式化的有声依据,但本身不是形式化的语音单位。所谓形式单位,是语言学上层建筑的概念,最小的形式单位有音位,也有声调和语调,它们都是离散单元。因此我们是在语音学区别性的意义上来说形式化的。样品和音理是从有声性意义上来说的,语音样品还只是语言的有声原料,它们是以连续形式出现的。当我们习惯于高层分析方法的时候,切忌用形式化观念来处理有声形态里的问题。所谓“变体”,正是滥用形式化概念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音理解析的不再是语音单元的下层成分,从音位“向下”挖掘的音理是有声性质,我们进入的已经是语音外壳部分了。在那里形式规则无用武之地。当然,有声性是为区别性服务的,语言学理论必须通过这种关系来支配这一领域的全部研究工作,而不是把音理当作语言系统向下的延伸来设置框架,更不能跨越有声性和区别性的界限来作任何形式推导。

七 关于区别特征

这里应该提到区别特征问题。区别特征确实是形式系统向下延伸的成分,是当作码素来使用的离散化成分。这种理论为语言学描写准备了比音位还小的元素。很明显,它把形式化的处理扩大到音位之下了。它从区别性的需要来解析有声性,也以此自足,并不顾及有声实质的全部复杂因素。它使用多重标准确定特征表,里边既有物理声学和听觉的标准,也有发音生理的标准和其他标准。多元标准说明,它的特征并不都是有声性方面的内容。

区别特征理论把音位跟语音特征联系在一起,扭转了对音位作纯抽象理解的片面认识,这是它的科学价值所在。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从语音向下看把离散化强调到过分的程度,对有声事实的解析就会出疏漏。这里的关键就是要认清对象的性质。也就是说,语音外壳与内容、有声性与区别性、连续性与离散性、音理与系统性,这些方面是在语音有声统一体内联结在一起的。语言系统向下的离散处理总会有极限。在语音研究中把语音特征与语音成分分派到对立面的两侧,把基础语音单元放在音位一级,可能会利多于弊。

注释:

①参见Joos,M.Acoustic Phonetics.LANGUAGE,vol.24,no.2,76页,1948。

②指拙作“北京话声调的音域和语调”,见林焘、王理嘉等著《北京语音实验录》7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③拙作《汉语语调模型刍议》,《语文研究》1992年第4期。

④扬调和抑调的说明详见拙作“汉语语调构造和语调类型”,《方言》1994年第3期。

⑤根据听课笔记。

⑥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23页,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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