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统计改革的三个基本问题--关于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思考_科技论文

我国科技统计改革的三个基本问题--关于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思考_科技论文

我国科技统计改革的三个基本问题——关于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技论文,体系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科技统计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事业发展对科技统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衡量,目前我国的科技统计工作明显落后于科技事业的发展步伐,在整个统计发展中属于较为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在:科技统计统计什么,怎样统计,由谁统计的基本问题上摇摆不定,全社会科技资源底数不清,科技投入综合范围不全,科技产出数据零散不系统,很难提供较为系统的全社会科技统计数据;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不规范,一些基本概念、标准不统一;调查方法单一,不适应调查总体复杂化的现状,科技统计数据质量不够理想等。而其中首要的问题是要明确科技统计统计什么,怎样统计,由谁统计,这也是深化我国科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核心,以此为主线,“九五”我国科技统计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

一、科技统计统计什么

——关于我国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问题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的科技统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统计和技术创新统计。笔者认为,我国的科技统计应当统计什么,如何设置科技统计指标体系问题,事关我国科技统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不能回避,必须作出回答,要想作出正确的回答,首先要明确设计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条:(1)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要以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优质信息服务为宗旨,以监测和反映国家科技发展目标为重点,这是政府统计必须为政府决策服务这一职能所决定的。(2)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力求能够较全面系统地反映全社会科技发展条件、科技发展的全过程、科技发展成果和科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便研究和揭示科技发展的内在规律及科技与经济、社会的相互联系与作用。(3)科技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要兼顾国家宏观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地方管理的信息需要,这是由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及统计信息需求结构决定的,也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和地方办科技统计的积极性。(4)设计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应当借鉴国际通行的科技统计标准和规范并且与之相衔接,能够进行国际比较分析;但不能完全照搬,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科技管理的特殊需要,并与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标准相衔接。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我国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基本框架应当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1)反映全社会科技资源状况的统计指标。科技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它是科技进步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也是衡量科技实力和潜力的重要标志,是当今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之一。科技资源指标应当包括:全社会科技人员、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总量、质量、增速、结构、分布及投入使用情况。(2)反映全社会科技活动投入情况的指标。全社会科技活动总投入、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投入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发展规模、速度、结构的重要指标。科技投入指标,从科技投入对象看,应当包括科技人员、科技经费和固定资产三种资源的投入;从科技活动过程看,涵盖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活动的投入、技术创新活动投入和各种科技服务投入;从科技投入的主体看,包括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际组织等;从科技活动领域看,应当包括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医学科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内的全部学科领域;从科技投入的用途看,包括经常性开支和基本建设投入;从科技投入资金来源看,包括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国外资金和其它资金等。总之,它应当是一定时期全社会全部科技活动投入。(3)反映全社会科技产出和影响的指标。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其最终产出或是知识形态、或是物质形态,作为第一生产力对其他生产活动的影响广泛而深刻。因此,科技统计不仅要测算出科技自身的产出,而且还要测算出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从国外这方面的研究情况看,一般是以专利授权量、科技文献发表数量作为科技知识的产出;工业企业工艺和产品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作为物质形态的产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劳动生产率指数、高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技术产品进出口总值、国际技术收支等作为度量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的指标。

按照上述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基本框架衡量,目前我国的科技统计指标主要缺口有:(1)科技资源方面,科技人员数只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数据,缺少集体、三资、私营企业的数据,因而无法掌握全社会科技人员总量、结构、分布及投入使用情况;投入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状况未进行过全面系统的调查,很难从数量上说清楚科技活动的手段和物质条件。(2)科技投入方面,现行的统计范围只含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的科技人员与经费投入数据,缺少农业、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小型工业企业的数据,从科技投入的总量上虽说已统计了80%以上,但毕竟不是全社会科技投入数据;从R&D统计规范上看,与国际标准衡量也有一定的差异,主要是R&D与R&D成果应用界限划分不清。(3)科技产出和影响方面,技术创新统计只进行过典型调查,没有全国总量数据,无法与国际进行比较;专利统计只有授权量统计,没有实施率统计;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国际技术收支尚未建立这方面的调查制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测算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资料搜集整理和测算办法不够完善等。

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确定“九五”我国科技发展主要目标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0%左右提高到20%左右,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由目前的6.2%左右提高到16%左右;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由0.5%提高到1.5%。我们必须把反映和监测国家科技发展目标实现进程作为近期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的重点,当务之急要把R&D统计、高技术产业统计、技术进步贡献率统计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同时,吸收和借鉴国际科技统计标准,逐步规范我国的科技统计制度,包括科技统计的基本概念,调查单位,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指标名称及其内涵外延、加工计算方法和各种分组口径等。

二、科技统计怎样统计

——关于我国科技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多主题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调查内容包括科技资源、科技投入和科技产出等方面,R&D和技术创新统计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内容。我国的这种调查制度与国外的制度相比好处是,一次调查将所需信息全部统计上来,避免重复调查;缺点是,R&D调查与技术创新调查不够规范,各项调查指标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统计界也有人主张照搬国外的调查制度模式,分别设置和实施R&D和技术创新调查制度。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实质不在于调查项目是分是合,关键在于如何将符合国际规范的R&D和技术创新调查指标融合在现行的综合性科技活动调查制度中,并且与其他调查内容有机地衔接起来,既能调查和提供我国的科技管理所需的统计数据,同时又能按国际口径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我国现行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之间的异同点,在改进和完善现行制度上狠下功夫,不应盲目照搬别国模式。

关于科技统计调查方法,各国之间也有差别。如意大利的R&D调查方法,对政府所属的公共科研机构直接采用财政预算拨款数据,对高等院校依据有关财务资料进行估算,对于企业则进行全面的调查。英国的R&D调查方法是,对公共科研机构进行全面调查,高等院校数据直接采用教育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大型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小型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日本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企业、小企业R&D调查表式和方法也是不同的。由此可见,各国的调查方法确实是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源于各国不同的经济、科技和统计体制,是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的,所以我国的科技统计调查方法也不能完全照搬别国的模式。同时,我们从以上三个国家的比较中还可以看到共同点,这就是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用不同的调查方法,使统计标准规范的统一性与调查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这里还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一种调查方法都不是万能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它只能适用于一定的调查总体和统计体制,我国的科技统计调查方法既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也不能套用其它专业统计的调查方法,必须研究适用于现阶段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统计体制和科技统计调查对象的调查方法。

因此,我国应当建立的科技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从总体上说,应发以周期性的科技资源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重点调查为主体,补之于一定范围的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加工估算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具体而言:

(1)科技资源调查采用普查方法。建立周期性科技资源普查制度,每10年对全社会科技人员、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一次普查,其他年份以普查资料为基础搜集相关资料推算科技资源数据,并以普查资料为基础开展其他科技统计项目的抽样调查。

(2)科技投入调查以重点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的办法。对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活动投入建立年报制度,进行全面调查;对大中型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农业、医疗企业事业单位科技活动投入进行重点调查,建立年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调查;对上述行业的小型企业和其它行业的科技活动投入每5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计算投入变量系数,用于测算全社会的科技投入总量。

(3)科技产出调查中,技术创新统计采用重点调查方法,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调查制度,在现有的工业企业科技统计年报基础上,相应的增加一些指标和问卷调查的内容;依据现行的工业企业统计年报和科技统计年报资料,确定高技术行业,测算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以现行的专利授权量统计为抽样框,进行专利实施率抽样调查;科技文献统计、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技术国际收支统计,分别由有关部门依据业务登记资料进行测算;全社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据相关的统计调查资料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测算。

三、科技统计由谁统计

——关于我国科技统计工作体系

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上的差异,统计体制上也有较大的差别,当然包括科技统计体制。许多国家的政府统计部门只负责R&D调查和技术创新调查,其他科技统计项目分别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管理体制及统计信息需求结构上,比起市场经济国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信息需求的多层次性,从中央到乡镇各级政府都有经济管理职能,都需要统计信息;二是部门信息需求,各部门都有经济管理职能,都有相应的统计信息需求;三是微观信息需求,这与我国的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密切相关。这一特点也体现在科技管理和科技统计体制上,因此,我国的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必须坚持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的原则;在科技统计人员与经费上,实行多渠道筹措、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的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大体上可按下面的思路分工:

(1)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负责整个科技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科技统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各部门的科技统计工作职能与分工,颁布科技统计调查规范和标准,审查批准各部门的科技统计调查项目,负责汇总、审定和公布全社会科技统计数据。

(2)科技资源普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组织实施。

(3)独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防科技系统的科技活动分别由各级科委、教委和国防科工委部门负责统计,报送给同级政府统计部门;企业和其他行业的科技活动调查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综合全社会科技统计数据。

(4)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调查、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全社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测算工作,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专利统计、科技文献统计高技术产品进出口统计、国际技术收支统计等工作,分别由国家专利局、科委、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报送给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科技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给于必要的财力支持;必须搞好科技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必须加强基层科技统计基础建设,普遍建立基层科技项目统计台帐;必须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这一主题,大力开展科技统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科技统计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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