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的民间生活理论_孙中山论文

论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的民间生活理论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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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是辛亥革命无可争议的领袖,他的革命纲领是尽人皆知的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人们已做了相当多的研讨,而对民生主义及其在辛亥革命过程中的地位、意义、影响如何评估?似乎仍有讨论研究的余地。本文试图对此略做一些分析与评述,希望引起进一步的批评和讨论。

(一)

孙中山象中国历代革命领袖一样,极为关注民生问题。民生疾苦是每一次革命的重要原因。所以,寻求并许诺一种解决民生疾苦的理想方案便是革命领袖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孙中山认为贫富不均是社会的最大悲剧,也是历次动乱和发生革命的原因。他觉得,他所领导的革命,应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重大课题,以防止今后再发生革命。防止革命的首要办法就是均贫富,均贫富的办法就是实行民生主义。

照孙中山自述,他的民生主义思想产生于伦敦蒙难后不久。他说:“伦敦脱险后,则暂留欧洲,以实行考察其政治风俗,并结交其朝野贤豪。两年之中,所见所闻,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国家富强、民权发达如欧洲列强者,犹未能登斯民于极乐之乡也。是以欧洲志士犹有社会革命之运动也。予欲为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此三民主义之主张所由完成也。”[①]可见,从那时起,民生主义已构成孙中山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孙中山又把他的民生主义与欧美社会主义思潮联系在一起。他在伦敦清使馆被拘,向仆人寻求援助时,便自称是中国社会党。说明他对社会主义早有所闻。有人据此认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的最早来源是西方社会主义。[②]但我们不能忽略,孙中山的出身背景使他一开始就考虑到解决社会民生问题。他把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制度,乃至古代的“井田”,王莽的“均田”,王安石的“青苗”,皆视为民生主义。[③]他特别关注农民的土地问题。从欧洲到日本后,他多次与梁启超、章太炎讨论土地问题。他指出:“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己,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④]他对章太炎也说到,农民收获三分之二被田主和赋税所夺,原因即在于土地为地主私有。土地乃天然之物,不应私有,应使劳动者有平等的机会享用它,“不稼者不得有尺寸土”,[⑤]而这时在日本正有“土地复权会”在活动,其领袖则是与孙中山极其接近的宫崎寅藏的哥哥宫崎民藏。他们之间的互相沟通是不言而喻的。

冯自由还指出,这时,孙中山已表现出颇倾心于美国的亨利·乔治的土地单税论。[⑥]

孙中山融铸古今中外有关解决民生问题的各种思想学说,形成自己独特的“平均地权”思想。1903年初,在越南建立兴中会分会时,把它列入誓词之中。

孙中山有时把自己的民生主义看成是社会主义。他在1903年12月发表于《警钟日报》的《致友人书》便是如此。1905年再度欧游,他主动找到社会党总部,表明自己与他们是同一理想,同一目标的同志。但虽如此,孙中山在同自己党内同志谈话中,并不经常提社会主义。自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在《民报》发刊词中把革命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以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孙中山都以民生主义来概称自己有关社会民生问题的主张。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可作如下概述:

(一)庚子前后:孙中山在同梁启超、章太炎讨论中国土地问题时,主要想法是反对或消灭地主所有制,将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将土地租给有力耕作的农民,农民直接交租给国家,国家以此为主要收入。

(二)同盟会成立前后:同盟会成立前夕,孙中山在比利时访问国际社会党总部,解释他自己的社会革命主张时说过土地全部或大部为公共所有,就是说很少、或没有大的地主,但是土地由公社按一定章程租给农民。

同盟会成立后,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演说中,在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均甚明确提出核定地价,原价归原地主,涨价归国家,国家可以按价收买,并且突出了土地单税论的主张,即国家单收地租一项,“现今苛捐尽数蠲除”,“把几千年捐输的弊政永远断绝”,“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之国。”[⑦]

(三)其他革命党人关于民生主义的阐释:民国成立前,孙中山没有很具体地谈论对资本家的政策。他认为工商业者靠自己的才力获得财富,与地主依靠本应属全体人民所有的自然资源——土地的垄断以获得财富不同。但同盟会成立后,他的几个热心宣传民生主义的战友,如胡汉民、朱执信、冯自由等却都明确地提到大资本国有的主张。我们可以推想,孙中山是同意他们的说法的。倘他认为胡、朱等人说法原则上有违他的本意,是不会不过问的。但孙中山本人确实在民国成立前极少谈论资本家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1)他认为中国的资本家尚未出世,此问题尚非当务之急。(2)革命经费主要来源于华侨资本家,大谈资本国有会伤害华侨资本家支援革命的积极性。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一度认为,民族、民权两大任务已完成,实行民生主义成为主要课题,一旦实行民生主义,资本家会应势而出,故必须筹谋对策,乃特别宣传大资本国有,私人不得操纵国计民生的主张。

(二)

孙中山的革命纲领中,最不易为一般党人所理解和接受的,莫过于民生主义。1903年12月12日,孙中山在《警钟日报》上发表答友人书。解答人们对民生主义的疑问。那时距离他把民生主义正式写进誓词还不到一年。而公开发表此信,说明有疑问的人正不在少数。据冯自由记载,1905年筹立同盟会,首次集议时,便“有数人对于‘平均地权’有疑义,要求取消。孙总理乃起而演讲……剀切解释至一小时之久,众始无言。”[⑧]有疑义而至于“要求取消”,则已有反对之意。孙中山做了一小时的解释,仅使众人“无言”而已,似并未真正说服存疑者。以后的事实证明,不少党人对民生主义仍存疑惑。冯自由说:“当日之革命青年眼光殊不远大,虽经总理剀切讲解,一致赞成之后,对于未来之社会经济问题殊不重视。且有视为不急之务者。本部干事某等,以有志入会者问题纷起,解释困难,遂有另立他种团体名称及删改平均地权一项,以应付时宜者。”[⑨]

具体分析一下,这里可能包含几种情况。一种是一般革命党人只对民族主义有强烈热情,对民权、共和已不甚了了,而对民生主义,则觉得甚为新奇,难以理解和接受,用柳亚子的话说,对民生主义简直是“莫名其妙”。[⑩]另一种情况是一些留学青年,他们有机会接触西方社会主义各种学说,对民生主义有所了解,但认为是“不急之务”,取不以为然的态度。再有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同盟会的骨干分子,鉴于新加入革命队伍的人,往往对民生主义疑问甚多,解释殊不容易。他们从发展实际革命运动上考虑,认为不如去掉民生主义,反而更易于吸引群众,扩大革命队伍。欧洲同盟会的某些骨干如胡秉权、史青、魏宸组、贺之才等就曾采取这种办法,在同盟会外另立名目曰公民党,其誓词只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删掉了“平均地权”。(11)另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共进会。共进会是在同盟会本部所在地东京组织起来的。其首倡人物张伯祥、焦达峰、邓文辉、刘公等,都是实际革命活动家,在下层社会中有广泛的联系。他们为推进内地革命运动的发展,意主联络长江一带很有势力的会党群众。而会党中人,新知识甚少,对民生主义殊难了解。他们乃断然舍弃“平均地权”的口号,而改为“平均人权”。(12)

这里不能不说到同盟会中部总会。此会1910年即已开始蕴酿,至1911年7月31日始在上海宣告成立。其章程明确提出:“本会以推覆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为主义”。(13)没有提民生主义,也没有照搬同盟会的誓词,而是把同盟会纲领中民族、民权的内容结合一起,以非常明晰的文字强调了民主主义的内容,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从前喜欢依某种教条公式剪裁历史的人们总是责备同盟会中部总会及共进会抛弃了同盟会的民生主义纲领,是对孙中山思想的叛离。这种说法我不知道今天是否仍有人尊信,我是不赞成这种说法的。我们研究历史,应该抛开成见,从大量的历史材料的清理中,弄清当时的主要历史课题是什么?人们对它如何认识?提出什么主张?进行了怎样的奋斗?力图取消这种历史课题的努力,自然是应当批判的;回避这一历史课题也是不能赞成的。凡是试图解决这一历史课题的努力,不论其正确的程度如何,成功的机会如何,我们都应给予适度的积极的评价。辛亥革命时期最主要的历史课题是推翻腐朽的,毫无效率的,卖国残民的清政府,建立某种形式的民主政体,以便为国家争得走向现代化的机会。从这种角度去观察问题,不但当时的立宪派应给予充分肯定,就是统治集团中某些确曾致力于改革的人士也应给予一定程度的肯定。至于革命党人中不同组织,不同派别,不同色彩的人物,就更不能随意否定了。事实上,我们上面提到的共进会、同盟会中部总会,对于辛亥革命都是起了相当重大的积极作用的。

特别应当指出,同盟会中部总会的主要领袖宋教仁,他放弃民生主义的口号,绝不是他不了解民生主义,更不是他反对民生主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宋教仁对民生主义有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决不逊于任何革命党人。他头脑清楚,富于独立思想,用心研究各种政治问题,是革命党人中不可多得的政治领袖人才。在同盟会成立时,他作为骨干分子,对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未曾提出任何疑问,他的日记反映出他与日本土地复权联盟的领袖交往颇多,还同俄国革命党人一起讨论过社会主义问题。他在《民报》上发表《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长文。这些足以说明他对民生主义、社会主义有相当的研究。

既然宋教仁相当了解民生主义、社会主义,何以不把民生主义列入他亲自策划组织的革命团体的纲领呢?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宋氏在同盟会中部总会成立后不到两星期,在《民立报》上发表《社会主义商榷》一文。(14)研究此文,便可以解释上面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里,宋氏把当时流行的社会主义区分为四派:(1)无政府主义;(2)科学社会主义;(3)社会民主主义;(4)国家社会主义。这四大派的区分是相当正确的。尤应注意,宋氏对这四大派各自的实质的认识也是相当准确的。他指出:无政府主义对现制度、现政权、以及一切现存秩序都是绝对否定的;科学社会主义则要求消灭私有制;社会民主主义是结大团体用政治力量取得政权,然后实行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则是现有国家政权的一种社会政策。宋氏问道:今日在中国主张社会主义,究竟是哪一种社会主义呢?主张社会主义的人是否认真考虑过现实社会状况与自己的主张之间成一种什么关系?是否考虑过,实行此主义将引出何种实际后果呢?显然,这些都是不应回避的问题。提出这些问题,表明宋教仁这位一向肯面对实际的革命家,是唯一认真思考过这些问题的人。也正因为他认真思考过这些问题,所以他才毅然在自己组织的革命团体的纲领中删去了民生主义的内容。

在革命党中还有一部分不赞成民生主义的人,主要是以章太炎、陶成章为首的光复会。他们的社会背景主要是农村。他们带有明确的土地要求,主张革命后应将土地收归公有,然后交给农民耕种。孙中山早年也持此主张。后来渐渐信奉亨利·乔治的单税论,又杂揉一些西方社会主义观念。这与原来主要反映农民土地要求的思想距离越来越远了。这也正是民生主义不易赢得普通人的理解和赞成的重要原因所在。

(三)

从上述可见,民生主义在辛亥革命时期实际革命运动中,没有,也不可能发生号召力,因而也不可能产生直接的推动力。甚至有时为了推进实际的革命运动,还不得不放弃这个口号。

那么,为什么孙中山和他的某些最亲密的战友却一直很热心宣传民生主义呢?

如上所述,孙中山作为从下层社会涌现出来的领袖,对民生的关切乃是他献身革命的重要动机之一。他自幼受西方教育,又颇读了一些西方的政治书籍与文献。于是选择了亨利·乔治的土地国有论,又参照其他一些“社会主义者”如约翰·穆勒等人的主张,遂形成了平均地权的思想。在他看来,这个方案自然可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一思想既经形成,便成了他革命思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他解决社会问题的纲领。不管别人对它如何看法,他作为革命领袖,不能放弃这一纲领。对他来说,放弃这一纲领就等于放弃了他革命的一部分目标,就放弃了他作为革命领袖的一部分资格,一部分责任。所以,尽管许多人对此不了解,不热心,他还是坚持不懈,并力图说服他的同志们。

而且,必须肯定,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纲领,在理论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迄今的研究者,多半只限于引述列宁的评论或基本上从政治上考虑对民生主义加以肯定。还甚少,甚至可以说基本上还没有真正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认真分析以平均地权为基本内容的民生主义的确切意义。笔者不避简陋,想对此做一点经济学上的分析。

孙中山始终未及形成平均地权的具体实施方案。但他确实打算在推翻满清,建立民国后实行这一纲领。他的基本方案是:核定地价,按价征税,涨价归公,按价收买。比如某地主某块地一亩定价二千,革命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增值,一亩可贵至一万,则二千归原地主,八千归国家。如地主故意定高价,则土地出售前,每年按价征高税额,地主并无利可图。如地主想轻税而故报低价,则政府可按所报之低价收买,得益的仍是国家。所以,孙中山说,核定地价是最为公平合理的办法。

但应说明,政府不可能靠收买全部土地的办法来实行土地国有。革命前,一部分革命党人在宣传民生主义时,误说国家将收买全国土地,有人甚至表示,此一政策须依靠暴力助其实现。这是不切实际的。另一种说法,政府主要依赖收取土地买卖中的增价部分来充实国库,这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既然增价归公,土地买卖便不可能经常发生。国家不可能依赖这种不经常的不稳定的土地买卖来保证自己的财政收入。最可靠的,经常的,稳定的收入还是靠征收土地税。这就是说,孙中山的土地国有方案最基本的含义是通过征收地价税的形式,把地租——原来土地所有者凭借所有权而获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转交给国家,国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主。显然,地价税应当相当于原来的地租。因为如果低于地租,就未能将全部地租交给国家,也就未能实现真正的土地国有化。如果高于地租,地主一无所图,土地对于他就完全失去财产的意义了。从经济上说,他只有放弃土地所有权,把它卖掉,还略可获得基本地价。可是既然地租归公已成国策,那么,谁还愿意花重价——那怕是花低于原定价的钱去买一个空头地主的名义呢?而国家显然无力收买全部土地,所以卖地之法亦非普遍可行。这样,作为一个土地所有者,他只有从其他途径来寻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这种情况下,唯一可走的路是向土地承租者,或者说土地经营者打主意,从他们所得的剩余价值中榨取一部分出来以补损失掉的地租。这时,如果土地经营者是一个工业资本家,他除了交出相当于地租的地价税以外,还要从自己应得的利润中扣出一部分交给名义上的地主——原土地所有者。而这个资本家作为一种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他同时必须设法保卫自己的利益,他的出路只有提高利润率,即除了地租和平均利润以外,他还要追求一个高出上述两者之和的多余利润。这个多余利润的来源,显然只有从工人身上取得,也就是资本家将加强对工人的剥削。如果土地经营者是一个农业资本家,依同样的理由,他必须加强对农业工人的榨取。如果土地经营者是农民,那么,他就必须从自己应得的收入中提出一部分来交给原土地所有者,否则,他将租不到土地。

但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终究要受到经济规律本身限制,长期过分的榨取会损害工人的劳动积极性,有时甚至会激起罢工反抗。而且,使广大劳动者长期处于过度贫困状态,将使资本的扩张失去内在的冲力。所以,超额榨取劳动者,从经济学上说,这不可能成为资本家经常的唯一的出路。于是我们进一步看到,既然原土地所有者倾向于卖掉土地,而资本家与其除了交出地租以外还要交出一部分利润,那就不如自己买下土地。唯有小农将面临严峻的命运,在无情的经济规律作用之下,他们中一小部分或许有机会侥幸成为农业资本家,而绝大部分将破产,沦为无产者。

综上所述,足可令人信服地证明,孙中山的土地国有主张,如果真能实行,它确实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摧毁农村封建经济关系。我们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在经济学意义上有其进步性,道理即在于此。尽管孙中山和他的追随者实际上并不曾真正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四)

有人认为孙中山主观上并不害怕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排斥资本家,这是不真实的。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的重要动机就是要避免社会两极分化,防患于未然。他充分承认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成就,承认发展现代经济的绝对必要性,但他并不想把这个伟大的历史责任交给中国的资本家。他要用他的民生主义——主观社会主义的方法达到国家现代化的目的。资本家小量的产生与存在,在他看来不过是无法完全避免的恶。民国以后,孙中山痛骂资本家的言论是人所熟知的。所以,说孙中山主观上欢迎资本主义发展,那是不符合事实的。某些人既然承认孙中山是“主观社会主义者”,又说他主观上欢迎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说不通的。

按列宁的说法,孙中山的主观社会主义是一种反动的空想。说它是空想,大概不会有人反对。他想在非常落后的社会环境里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超越现实条件,实行社会主义,这当然是空想。但说它是反动的,不但大多数国民党人不同意,大概许多自命为马克思主义的人也不愿承认这一点。我以为,列宁批评其反动性,至少有两个意义:(1)在落后的东方国家,发展资本主义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企图阻止它,是反历史潮流而动。(2)欲解决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造成的社会弊病,只有靠科学社会主义,靠无产阶级革命。而此时西方社会主义运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已经势如潮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避拒这一潮流,也是逆潮流而动。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其形式与内容是如此的矛盾,难怪一般革命党人不能理解,少数有识者亦因其模糊不切实际而不愿附和,至于资产阶级当然更不会热情欢迎它。

人们不能不承认,同盟会革命的那个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前景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对于落后的中国来说,资本主义还有相当的发展余地。孙中山和其他民生主义的热情宣传者们无疑都是当时中国最先进的分子。这些先进分子为什么会害怕和反对资本主义,而对社会主义表示向往呢?以往的研究一般已揭示了其最明显的一面,即孙中山长期在海外奔走革命的经历,使他了解到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了解那里的劳动群众的痛苦和斗争。因此,资本主义在他心目中已不是合于理想的东西。既然资本主义不合他的理想,要寻觅理想的东西势必去注意那些否定资本主义的运动,即社会主义运动。所以西方社会主义成为孙中山民生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当然,中国历代均平思想给孙中山提供了易于接受西方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可是,孙中山毕竟不是在工人运动中涌现的领袖,又不是严格的学者,未能通过系统的学习和研究接受科学社会主义。他是实际革命家,是个以封建专制王朝为革命对象的革命家,他的革命,客观上必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他的思想也必然易于与资产阶级合流。所以,尽管他主观上反对资本主义,厌恶资本家,但实质上,他却只能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流派中汲取思想养料,来造成自己的主观社会主义。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方面须待进一步分析和阐明。这就是,孙中山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经济纲领会以社会主义的形式表达出来,或者说,其资产阶级的纲领会披上社会主义的外衣,是与中国资产阶级的实际状况和孙中山对自己阶级地位的自我意识有关的。

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太微弱了。孙中山多次讲到中国的资本家尚未出世。他当然不可能以为自己是这个未出世的阶级的代表。就其主观上说,他倒是真诚地同情中国农民的遭遇。他曾自述:“吾受幼时境域刺激,深感到实际上及学理上有讲求此问题(指民生问题——引者)之必要。吾若非生而为贫困之农家子,则或忽视此重大问题亦未可知。”(15)孙中山民生主义思想最初形成时期确实带有解脱农民苦痛的强烈动机。但后来逐渐定型的以亨利·乔治思想为主的平均地权论已不再直接反映农民的愿望。因此也不能断定说,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农民要求的直接表现。尽管民生主义外观上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然而谁也不致误认它与工人运动有什么直接联系。

由上可见,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不是中国社会中任何一个特定阶级自己锤炼出来的思想。或者说,它不是任何一个特定阶级的阶级意志的直接表现。这样的思想,只有对国家民族命运特别关切,同各个阶级都有关联而又存在相当距离的知识分子最容易接受。这种思想聚拢了古今中外多种不同的思想,其外表的阶级色彩已十分模糊。因此,对于清末的社会实际,对于革命党人的实际革命运动来说,民生主义都显得具有超越性,或者说,它理想主义的成分太重,因此它是孙中山革命纲领中最缺少现实性的部分。

更进一步说,民生主义是中国社会旧的统治阶级已经没落,而新的阶级尚未成长起来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独特思想,它是西方社会主义在中国被扭曲的形式,是中国古代均平思想的近代版,是下层劳动群众要求摆脱困苦的愿望的学理化的反映,是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欲望在革命运动中的折射。总之,这是一种不成熟的历史条件下的不成熟的思想,是落后的社会条件下的超越现实的思想。这种性质决定了它缺乏现实的阶级基础,得不到广泛的群众支持。因此对现实的革命运动不可能产生直接的推动力。但这不等于这一思想没有任何历史意义。它的意义就在于它的预言性质,它预示了中国社会独特的发展道路,即由于资本主义得不得顺利发展的机会,资产阶级的力量过于脆弱,所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将取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模式。说具体些就是,在民主革命的历史阶段里,无产阶级在广大农民同盟者的支持下,提前走到历史的前台,承担起革命的领导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的主观社会主义将起到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同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联合起来,把各个拥护革命的阶级联合起来的特殊的历史作用。自然,民生主义本身也不能不适应新的情况而适当改变自己的内容与形式。

可见,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最重要的意义是在未来,而不在当下,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注释:

①《建国方略》之一:《心理建设》第八节《有志竟成》,《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2页。

②美国学者伯纳尔在其《1907年前的中国社会主义》一书中认为孙中山民主主义最早来源可能是读了《万国公报》1892年所载艾瑟约的《富国养民策》。夏良才在《论孙中山与亨利·乔治》一文(载《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6期)认为这一来源可能是读到《万国公报》1891年载美国社会主义者贝拉米的小说《回头看纪略》。

③见孙中山:《在广州欢宴各军将领会上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72页。据冯自由记载,早在1899年至1900年间,孙中山在日本与梁启超、章太炎讨论土地问题时即说到古代井田、王莽之王田、王安石之青苗及太平天国之公仓制度,足见这些中国古代的均田思想对孙早有影响。见冯自由:《革命逸史》(三)第206页。

④梁启超:《社会革命果为今日中国所必要乎?》,《新民丛报》第86号。

⑤《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3页。

⑥见《革命逸史》(三)第206页。

⑦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29页。

⑧见《革命逸史》(二)第132页。

⑨见《革命逸史》(三)第207页。

⑩《柳亚子自传》,原载《珊瑚》第13期。

(11)见《革命逸史》(三)第207页。

(12)见同上,又见张难先:《湖北革命知之录》第179页。

(13)见《宋教仁集》(上),第277页;又见于《辛亥革命在上海资料选辑》第9页。

(14)此文发表于《民立报》1911年8月13日、14日。

(15)宫崎寅藏:《孙逸仙传》,《建国月刊》3卷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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