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政府对股市的有效监管--兼论政府对股市的两次行政降温_股票论文

论当前政府对股票市场的有效监管——兼评政府对股市的两次行政性降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府论文,两次论文,股票市场论文,股市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股市极度火爆以来,股市的涨落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期间,股市经历了两次政府采取的行政性降温,即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关于《正确认识股票市场》的社论和1997年5月21 日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这两大行政性降温产生的市场效应是中国股市发展史上所罕见的。同时也给管理者、投资者及关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人们留下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为什么要通过行政干预,且两次都要通过行政干预来实施股市降温呢?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政府对股票市场更为有效的监管模式呢?为此,笔者在对股票市场相关因素进行剖析的基础上,对当前政府进行股票市场的有效监管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政府对股票市场行政性降温的背景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基本上是以股票市场为主,国债市场为辅的格局。应该说,股票市场的发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增资减债,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结构优化效率,增强国有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能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相对西方而言,起步晚,发展快,我们用10来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让管理层非常棘手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往往严重影响着整个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乃至波及到社会的许多方面,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和政局的稳定。这些问题有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问题,也有在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1.投资者对股市的认识不足导致市场需求绝对增长。对投资者而言,股票市场应是在市场经济机制运行下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一种自我决策的行为。然而,由于我国投资者长期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对政府存在极大的依赖性,风险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一是市场萧条政府必然救市、托市。二是政府必定不会让刚上市不久的企业破产,保证安定社会环境。三是政府必须维持经济稳步增长。在这种心理支配下的投资行为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非理性行为,这必然导致市场需求的膨胀。

2.政局稳定的预期刺激了投资者对股票需求的膨胀。面临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的召开,绝大部分人把这作为一种投资获利的良好机会。他们认为,那时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市一定是繁荣稳定增长。因此,他们的赌注就成为两大政治事件氛围下的社会稳定性。诚然,这一点作为政府肯定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故在股票市场上购买合力一致,表现过度需求,股市飙升。

3.对股票市场的监管滞后为机构的违纪操作提供了机会。从1995年2月份出现的上海万国证券炒卖国债期货损失达10亿元的“3.27 ”国债事件,就暴露出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还比较低,对证券市场中出现的违例、违规现象缺乏有力的措施和配套的法规。此后,监管部门在许多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也出台了不少有关的措施,但所取得的效果仍然不佳。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管的滞后。在股票市场中,挪用公款炒股、内幕交易,操纵股价,透支交易等违纪事件日益发生,监管部门在对这些违纪事件的调查、 处理上似乎总是要比这些违纪行为慢半拍。 从96年的情况来看,从5月份开始,股指连日飙升,一直持续到12月16 日。期间,真正查处的违纪较大案件是在股指升腾接近尾声的时候。同样1997年5月15日的降温措施也几乎雷同。从监管部门的意图来说, 无疑是为两大政治事件营造一个稳定、繁荣的环境,同时主持正义,打击投机,维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客观上的滞后措施却未免给许多投资者的利益带来损失。

4.不合理的股本结构使得股市供给相对短缺。在我国目前的深沪两市发行的所有股票的股本结构中,一般说来,国有股、法人股占75%左右,社会流通股占25%左右。流通股的相对短缺使得股市的稳定增长缺乏其坚实的客观基础。巨大的社会游资必然会使这些微薄的流通股票的价格跌宕起伏,机构易于操纵,国家难以控制。当然,政府在市场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市场规模从1995年的55亿扩容到1996年的100亿, 再扩容到1997年的300亿。同时, 也辅以其他有价证券供给来分散市场资金。如发行非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40亿。但规模的扩大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市场流通股的增长。因为流通股所占的比例仍然是1/4。而且新股的发行导致新股民的数量是乘数放大,流通股的比例仍然相对短缺。

固然,政府把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限额控制在这种水平是有其考虑的。一是要保证公有制为主体,保证国有资产掌握在人民手中;二是防止国有资产所有制性质的转变。事实上,在保证这两点基本前提下,适度放开国家股、法人股也不是不可能。以公有制为主体,只要保证国有法人的控股地位就行。倘若允许部分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比例调整过来,即以拥有25%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控股地位,来控75%的流通股。其优势在于:(1)有利于企业筹措到更多的资金, 实行有效的增资减债;(2)进一步促进已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产结构; (3)提高企业资产存量的运营效率;(4)保证已上市公司的市场声誉,激励非上市公司进一步改善经营,提高效率。

二、股票市场的管理者与投资者分析

要提高政府的监管效率,探索一条更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有必要对管理者与投资者的结构进行分析。

1.管理者与投资者结构。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政府包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中央银行、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组织领导下,由社会舆论界、各中介机构参与服务,机构、企业、个人参与投资的部分证券市场。其基本结构如图所示:

图—1表示影响股票市场的政府、机构、个人相互之间的关系。 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直接影响股票市场的发展方向。为了直观,我们把箭头向下的力量(Fd)表示来自政府对机构、中介组织和股票市场的力量,分别用F1、F2、F3表示,且Fd=F1+F2+F3;用箭头向上的力量(Fu)表示由舆论界和中介组织对股票市场的基本主体汇集形成对股票市场的一种相反方向的力量,且有Fu=F4+F5,这两种力量的不断变化,直接导致股市价格的波动。当Fu=Fd时,股市结构处于均衡状态,也就是如图2所示的E点。但在现实的股市中,市场均衡的时间是极其短暂的。

图-1

图-2

当Fd>Fu,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利空政策。一方面利用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来传导力量相对削弱Fu的力量,其市场表现为需求减少,卖盘加大,从而导致股市降温;另一方面政府直接对股票市场的组织者包括交易所、经纪公司等施加行政压力,进行股市降温。

当Fu>Fd,政府一般是任其市场自由发展,甚至采取有利股市的利多政策,此时,市场需求旺盛,股指狂升,呈多逼空的态势。

2.管理者与投资者目标。管理者和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决定了它们有各自的实现目标。作为管理的代理人——政府,参与的目标主要应是利用各种手段保证证券市场整体的稳定运作,应在市场充分作好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而投资者则是在市场获更高的利润回报。由于它们目标不同,就决定市场必然长期处于非均衡状态。如果Fu不断放大,势必使得政府的目标难以实现,此时政府的有效办法就是放大Fd,使得Fd趋于Fu,形成局部均衡。值得指出的,政府对Fd的放大方法有待探讨。

3.投资者资源。在投资者当中,机构大户与中小散户所拥有的资源是不同的。拥有资源的多寡决定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境的优劣。首先是资金为大户提供了进入市场、取得垄断地位的前提条件,其次是相对丰富的资源信息为大户提供了进出市场的良好时机。

三、建立政府对股票市场有效监管体系

要真正做到有效地管理股票市场,使股票市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要求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监管体系必须是系统的、超前的,且有针对性。因此,这种监管体系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1.公正、公平、公开。在管理上,政府要一视同仁,不论是交易所、经纪公司、还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论是重点企业,还是一般企业,只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才能使政府的管理部门树立权威,才能令行则止。5月21日,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就是一件正本清源的大好事,真正体现了政府治理股票市场的决心,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同时,在此原则下,要多形式、多角度地因势利导,形成有效的、系统的监管体系。

2.超前性。股票市场能否真正持续、稳定、有效地运行,其关键一点是政府监管体系能否表现出对市场运行的超前性调控。为此,就要求有关管理部门确切把握经济预期,做好防微杜渐。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组织、监管的政府首先要在市场正常运行之前制定好各项制度,并对运行当中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但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许多重要的相关法规都未出台,管理者所采取的管理方式也明显带有应急营救性,这不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3.针对性。有针对性的监管体系,才能发挥其调控的阶段性最佳效用。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股票市场的监管,一定要针对各阶段的市场特点,针对影响股票价格非正常运行的关键因素,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宏观把握,微观调整。5月份,管理层利空措施迭出, 但取得的市场效果不大,5月5日公布1996年股票发行额度增加50亿至150亿后, 股价不降反升,连日走高,拉出三根大阳线;10日提高印花税,市场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深沪两市迅速反弹。由此看来,市场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值得研究。

基于以上分析的市场结构和监管体系的特点,笔者对此提出如下政策性建议。

1.规范市场,进行行业整顿。一是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有规矩,方能成方圆。二是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强有力的清理整顿。对市场结构中任何一环都要清查细点,尤其是挪用企业自身用于发展的资金,透支银行公款,经纪公司的违法操作等,要严惩严办。要严格要求新闻界,防止传播错误信息,误导股民。要加强中介机构管理,防止假评估、假理财等伤害股民利益事件。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投资主体。股票市场由于其高收益、高风险的诱导已波及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包括机关、学校、工厂等,开始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严重影响到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因此,政府要严格要求有关单位规范投资主体行为,分清主次,防止影响正常的工作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多形式地分流市场资金,减少市场需求。措施上应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如积极发展国家控股的投资基金,由专家操作,组合投资,这有利于非专业性股民投资从盲目走向理性,从分散走向集中;有利于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吞吐调控,稳定证券市场;有利于投资者正常地参与日常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地发展多元化的直接融资,分解政府管理风险。

3.严查非法资金入市。要成立由证券管理部门和人民银行及有关执法部门参加的稽查小组,对非法入市的资金进行每一个环节的清查。平时,人民银行也负有对非法入市资金的监管职能。对令行不止、我行我素的违纪挪用公款炒股的机构、个人要严查严办,并且追究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有效地控制非法资金的市场供给,无疑会给市场带来有序的投资环境。

4.培育一批证券管理人才和规范证券从业人员。尽量吸收有专业水准的人才进入管理层,把在证券界从业时间较长且有一定声誉的专业人才不断地输入证券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从经纪公司到交易所,从各地方的证券管理部门到国家证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专业知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行业评级考核工作,建立行业从员档案,对严重违范行业纪律的人员进行查处,直至开除出本行业或追究刑事责任。

5.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二级市场的火爆很大程度上是由消息传播而引起,而且,信息成为一些炒家发挥的题材。目前,市场上的虚假信息,配以做手炒作,使一些劣质股价直线上升。因此,要加强有关的信息披露管理,防止一些分配方案的不确定性,非盈利性并购,评估、理财的可协商性,非优质企业上市的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严厉打击非真实性的信息披露,同时防止管理内部重要经济情报的泄露,杜绝内幕交易,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充分竞争的氛围,使我国的股票市场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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