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联盟特殊教育调查报告_随班就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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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研究解决我区特殊教育的问题,我们对伊盟达拉特旗、乌审旗、准格尔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试点旗县和东胜市的特殊教育进行了调查。我们详细地查看了三个旗的12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小学(其中旗所在镇小学7所,苏木小学3所,村办小学2所)。对81名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其中智力残疾64名, 听力语言残疾11名,视力残疾6名)的家庭情况、致残原因、生活和学习状况进行了了解。同时查看了乌审旗民办的聋哑特教班、准格尔旗附设在教师进修学校的弱智班和伊盟特殊教育学校。召开了7次由教师和旗县、乡镇苏木教育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并走访了部分随班就读学生的家长。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对伊盟的特殊教育的现状,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试点工作有了较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搞好随班就读试验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伊盟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伊盟自然环境差,经济基础薄弱,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极不方便的农村牧区占绝大部分。盟所属的8个旗(县、市),属国家级贫困旗(县、市)5个,自治区级的贫困旗(县、市)3个,其中超过30万人口的旗(县)只有达拉特旗。

近几年伊盟的特殊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1992年在东胜市改建成立了伊盟特殊教育学校,现有9个班(其中听力语言班6个、聋儿语训班1个、弱智班2个),在校生83人,有教职工33人,其中专任教师6人。旗县设特教班2个,1995年初盟教育处在原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自发的随班就读的基础上,在3个旗县搞了随班就读的试点,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1994年统计,伊盟7-15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共计1133人。其中视力残疾50人,听力语言残疾216人,智力残疾867人。入学率分别为4%、33%、49.5%。

所调查的三个旗县的7-15岁残疾儿童数及入学率为:

伊盟特殊教育工作进展较快,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盟教育处及所调查的3个旗县、乡镇(苏木)、行政村的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教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了对特殊教育的领导。

伊盟教育处1994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广泛组织动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和《关于贯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确立了实验旗县。把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纳入了普及义务教育的轨道,将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列入了“普九”义务教育检查评估的指标体系。在三个试点旗(县)已验收和即将验收的达标学校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分别达到了60%,基本上使学区内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学习。

一些旗县教育局和乡镇(苏木)的教育干部,工作认真扎实。积极宣传《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认真组织干部、教师进行学习,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对特殊教育的认识。

三个旗县的乡镇(苏木)及村办小学均根据当地的实际采取了一些倾斜政策,如减免残疾儿童少年的学杂费,对教师的工作量单独计算,以便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和教师接纳学生。在科学技术测查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初步建起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档案。

(二)挑选责任心强的教师进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试点。这些教师对残疾儿童充满爱心,在他们身上付出了大量心血,千方百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各种能力。譬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第三小学王晓丽老师。她所教的班共67名学生,其中有两名是残疾儿童,一名视力残疾,另一名听力残疾。她对这两名残疾儿童给予特殊照顾,座位安排在中间靠前的位置,采取多提问、个别辅导的办法,使两名学生学习成绩已达到中等程度。此外还教育其他学生关心、帮助和爱护残疾儿童,形成了良好的班风,使残疾儿童家长感到把孩子送到学校放心。

(三)试点工作得到了残疾儿童家长的支持。大部分残疾儿童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抱有很大希望,努力配合学校的工作。如在准旗布尔陶亥乡中心小学,视力残疾的学生葛龙梅,家长为让她上学,每天不辞辛苦,接送孩子上学。这个乡有个偏僻而贫穷的尔圪毛小村,一名低视力男孩叫满学岗,今年13岁,读小学四年级,每天要去距家8 里的满家圪旦学校上学,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满学岗的养父母虽年纪不大,但因病魔缠身,家境十分贫寒。仍坚持供他上学。

二、伊盟特殊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乡镇对特殊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不够,个别领导对搞随班就读与办特教班认识模糊,有的地方为搞随班就读而撤掉了特教班。

(二)混读现象较严重。目前只是把学区内的残疾儿童收进了学校,只解决了进得来的问题,还没解决好如何教育的问题。旗县所在地学校班容量普遍偏大,有的班额高达70多人,教师难以进行个别教学辅导,搞随班就读难度较大。

(三)智力残疾儿童底数不清,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档案不够准确。

(四)随班就读教师未受过专门特教培训,对残疾儿童了解不够,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也有的个别教师对残疾儿童歧视、排斥。承担随班就读教师的工作量大,未能得到应有的特殊待遇。

(五)残疾儿童助学金问题未得到解决,影响了残疾儿童入学。

(六)特殊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未得到很好的保证,特校的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三、建议

(一)加大对残疾人教育的宣传力度,坚持以法治教。盟市教育处(局)、旗县教育局应组织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各级教育部门要突出政府行为,以法治教。要制定有利于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当地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普查登记,按旗县、乡镇(苏木)、村落实责任制,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均应采取减免学杂费等措施,保证其入学。

(二)加强随班就读师资及智商测查人员的培训、落实教师待遇。目前对教师要采取两级培训,即自治区和盟市,主要以盟市培训为主。自治区每年暑假举办一期培训班。盟市应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示范和培训师资的作用,以本盟市的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对随班就读的教师要有计划地组织培训。智力测查是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档案的基础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和盟市教育处要尽快培训测查人员。以旗县为单位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残联组成检测小组,对怀疑有智力问题的儿童少年进行鉴定测查,把残疾儿童底数搞清楚、搞准确。对随班就读的教师要在评选先进、评定职称、民办转公办、住房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随班就读班级的班容量。

(三)盟市教育处应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盟市、旗县,要根据自治区关于随班就读工作的要求,制定各项考核评估制度。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根据其残疾程度,制定个别教育计划。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对残疾儿童所采取的特教方法,都要有所体现,并存入残疾儿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工作的依据。每学期要进行考评,对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取得成绩的给予奖励。旗县(市区)教研室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教研员从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旗县(市区)、乡镇(苏木)应定期召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互相交流提高。

(四)认真落实特殊教育经费。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应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盟市、旗县的特殊教育经费应单项列支,按照“两个增长”逐年有所增加。另外还要开辟其它渠道筹资。如教育费附加,可按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根据国家有关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解决特教经费。

(五)形成本盟市特殊教育的新格局。按《自治区特殊教育“八五”计划》要求,各盟市必须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逐渐改善办学条件,使其真正成为本盟市特教工作的依托中心、教育教学指导研究中心和师资培训基地。各旗县(市区)所在的镇、智力残疾儿童比较集中的(超过6-8人)即可在条件好的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根据生源确定办班数量,够3个班可挂弱智学校的牌子,使其成为旗县特教中心,指导乡苏木随班就读工作,也可派教师进行巡回指导。由于残疾儿童居住分散,可就近在乡、中心小学或村办小学搞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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