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工会民主监督维护职能的新要求_民主监督论文

突出工会民主监督维护职能的新要求_民主监督论文

突出维护职能对工会民主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能论文,工会论文,民主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和国家要求工会突出维护职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增强了工会做好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对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突出维护职能对民主监督形式上的要求

1、对源头参与的新要求。

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在源头上参政议政,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实施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对工会源头参与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大超前参与力度。在每项重大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政策出台之前,要注意做好超前性研究工作。通过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职工调查、基层调查,广泛征集、了解职工对各项法规、政策的意见,做到在高层次上参政议政,既能正确反映职工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愿望与要求,也能使工会的参政议政参到要害上,议到关键处。二是加大宏观参与力度。工会在注重局部、微观参与的同时,加大全局和宏观参与力度,即更加注重研究重大经济政策、改革政策对职工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影响。如中国加入WTO对职工在就业、工资等方面有何重大影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职工素质、就业方式和民主权利有何影响;西部大开发对职工队伍状况有何影响,对这些问题工会都要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工会的源头参与工作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

2、对制度建设的新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我国的《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了明确规定。职代会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已不再是一个单项制度,纵向包括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制度,横向包括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民主议事会议制度等,已成为由许多具体制度组成的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下一步关键是狠抓这些制区的实效性,同时要对职代会制度本身进行改革创新。例如要处理好职代会开会与闭会期间的关系,即处理好企业重大问题审议、决定与临时动议等环节之间的关系。还可在一些中小型企业探索选举和罢免企业经营者制度,以强化职代会在国企改革中的约束机制,真正让职工当家作主。

二是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新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是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形式。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重要体现,对于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职工董事、监事作为董事会、监事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在决策和监督中能集中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同时又能向群众宣传和解释有关决定,使职工群众给予理解.而被职工理解的决策,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还要建立职工持股会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制度,是使职工以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方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的要求。职工持股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反映持股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持股会是改制企业中职代会制度的重要补充,是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3、对工会法律监督的新要求。

工会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法律监督的重点,是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劳动法》、《工会法》以及与职工利益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会法律监督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立健全工会法律监督组织。在劳动法律监督方面,县以上工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要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小组。在劳动保护方面,县以上工会要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企事业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所属分厂、车间(科室)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二是逐步形成工会法律监督的顺畅渠道。县以上工会要和人大、政协以及政府部门建立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的机制,完善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使工会的监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三是各级工会要确定监督的重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会监督的重点是与职工有关的劳动权益,特别是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方面的权益。

二、突出维护职能对民主监督内容的新要求

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对民主监督在内容上的新要求,集中表现在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力度,实现突破:

1、民主监督要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加大力度。

当前,我国对所有制结构和国有经济布局已进行战略性调整。从宏观上看,国有经济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降低其比重,甚至完全退出来,让非国有经济充分发挥作用,国有经济则主要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发挥作用;从微观上看,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原则上不搞单个投资主体绝对控股,国有资产的置换,主要是提倡经营者群体持股,或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不搞平均持股和人人持股的资产大锅饭。国有资产是职工几十年艰苦奋斗和二十年改革成果的积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保证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因此,民主监督工作一定要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加大力度。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个重要手段。只有把对国有资产的处置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会大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2、民主监督要在职工利益分配上加大力度。

应当看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实质,是生产关系的变革。这种变革直接影响职工的具体体现就是劳动关系的变化和调整。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和独立的法人实体,对权自主决定内部用工和分配等重大问题;由于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呈上升和显性化的趋势:一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不尽合理。一些企业在工资、福利分配上,劳动贡献与劳动报酬之间严重脱节,有些工人所得与其所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二是企业用工制度不尽合理。特别是在职工下岗再就业工作中,还存在着职工下岗不经职代会讨论通过,随意让职工下岗、下岗分流在具体操作上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职工民主权益难以保障。由于缺乏配套措施,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运行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许多本应由职工共同研究讨论的问题,变成由厂长(经理)一个人说了算。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了职工主人翁地位的下降,挫伤了广大职工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加大在保障职工利益分配方面的民主监督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3、民主监督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上加大力度。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1]当前,少数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独断专行,盲目决策,漠视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腐化堕落,肆意挥霍和侵吞国家和企业的财产。这就要求我们在不断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体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群众监督是各种监督的基础。职工群众每天工作和生活在企业,他们的利益和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他们对企业领导干部最了解,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最有发言权。所以群众监督是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在企业,职工群众监督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职代会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工会要积极推动有关方面把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民主评议对领导干部的约束作用。

总之,在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工会要突出维护职能,切实代表维护职工利益,进而保护好、调动起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一定要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上下功夫;工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被改革实践证实已经陈旧的参与形式、参与内容,大胆总结创造民主参与的新形式,在内容上也要扩大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从而真正承担起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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