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长江中游世界级智能城市群的过程与路径研究_中三角论文

构建长江中游世界级智能城市群的过程与路径研究_中三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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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3-0025-007

      长江中游城市群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33个城市组成,人口约1.15亿,面积30.6万平方公里,位于长江经济带中部,湘鄂赣三省交接地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纵横东西南北的铁路主干线,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交通网,北接华北、南挽岭南、西连成渝滇、东贯长三角,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枢纽地位。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崛起,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是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环太平洋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要连接性战略支点。在世界经济形势不佳、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沿海经济增长下滑、特大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后发增长优势逐步显现。借助第三次工业技术革命,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国家实施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推进长江经济带大发展的新机遇,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国际化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中华民族的崛起与中国梦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一、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的有利因素

      (一)处于当今世界经济增长中心的核心位置,具有较强的增长活力

      长江中游城市群位于长江黄金水道腰部、京广线中段、全国区位居中,水陆空铁内联外通,交通与物流优势明显。世界金融危机后,尽管中国经济增长率有了较大调整,但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中心区域。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处长江经济带中部、全国中部,是我国“一路一带”向西对外战略与环太平洋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连接点,是多个国家战略的覆盖区,是全国投资、消费驱动的中心点。2005-2014年间,年均经济增长率接近19%,居国内五大城市群之首。仅新型城镇化一项每年给本区域带动新增投资数万亿元,带来新增消费240亿元。未来10年,它仍处于快速增长、旺盛生长的青年阶段,其生长活力会不亚于日本上个世纪的80年代,增长速度不会低于我国沿海1995-2005年黄金时期。较强的增长活力和较快的增长速度,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的前提。[1]

      (二)消费、产业、外贸与城镇均具有巨大的增长空间、潜力与势能

      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城镇化的中期阶段,人均GDP7000美元左右,中小城市工业化还有10个百分点空间左右,产业升级、高新科技、对外贸易、水陆联运等潜力巨大。城镇化空间还有30个百分点左右,服务业发展空间更大,有40个百分点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和对外贸易发展空间在50个百分点以上,依托长江水道,公铁水、铁水、公水、管水、江海联运发展空间在80个百分点以上。

      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支出水平、投资增长率、科技增长率、结构增长率、规模增长率、协同增长率、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投入产出效率、经济增长率均有较大增长空间与潜力。根据中国台湾、韩国和日本经验,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工业高增长周期可以延续到2020年,而服务产业与城市化经济高速增长周期可以延续到2030年,分布经济、知识经济和智慧经济高速增长周期可以延续到2050年以后。2020年以前,年均经济增长率可以保持在10%左右,2020-2030年可以保持在7%左右,2040年可以保持在5%左右,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要高3-4个百分点。

      (三)具有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长江中游城市群传统原材料产业、重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的节能减排降碳潜力、装备技术现代化潜力、结构升级转型潜力、配套与延伸潜力很强。产业承接能力强。2008-2014年间,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平均每年5000多个,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带来新增税收年均55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新兴绿色、有机、碳汇发展潜力,物流、旅游、休闲、文化等特色产业发展潜力,机器人、光纤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潜力,信息化驱动的新型工业化潜力,两型驱动的新型工业发展潜力巨大。高等教育发达、人才辈出,具有灵活、创新、开拓与奋发图强的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能力强,国家6大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有2个就分布在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具有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四)人居环境好、环境容量大,绿色建筑、低碳产业、生态城镇发展空间大

      亚热带季风气候,山水田园相宜,森林覆盖率高达60%,降水量在800到1000毫米以上,水资源、生物质资源、医药资源、耕地资源丰富,生态屏障优势、环境容量优势、人居环境优势十分明显。杂交水稻实验单产1吨以上,是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区。对比全国跨省市国家级城市群和有条件成为跨省市候选国家级城市群的地区,除能源供应以外,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国际化城市群,具有更优越的生态与人居环境。

      (五)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给长江中游城市群实施跨国合作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为了确保全球温升水平到2100年控制在2度以内,全世界正在制定新的碳减排目标,要求2030年碳排放降到2010年水平或比2010年水平降低40%,2050年比2010年降低40%~70%,2100年达到零排放。我国已经承诺,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20%。在工业排放尚未达峰情况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排放、城镇建筑产业与建筑物排放、城镇交通与居民出行排放、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排放将成为碳排放增长需求的主要来源。长期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镇化发展的速度、路径、碳排放水平,会受到世界气候变化与碳排放空间的限制。世界新一轮气候协议倒逼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力开发与引进低碳技术,包括CCS技术,取得相对印度等后发国家的低碳产业技术优势,为参与新的一轮全球产业分工与城市群分级提供了环境与条件。在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发展出现新常态的背景下,长江中游城市群利用新的战略机遇期,制定并实施低碳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对避免高碳锁定、削减碳排放,构建能源安全与气候安全,具有极大的战略意义。

      (六)美俄相互制裁、中东动乱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国际化机会

      美俄相互制裁,俄国市场拱手相让中国。处于战争状态的中东地区无法正常生产,也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提供了巨大的出口市场。美国与欧洲经济正在复苏,而这些地区制造业空心化不可逆转,均为长江中游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不断增长的市场空间与机会。2014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对俄出口增速达150%,对欧盟出口增速达50%,对美出口增速达10%。世界市场向长江中游城市群张开了双臂,长江中游城市群只要主动积极参与全球分工,其崛起为世界级国际城市群的机会仍然不少。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需要解决的难题

      与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相比,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武汉的长江流域中心功能与地位被人为弱化,限制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成长为国家级城市群的速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武汉一直是长江流域的管理中心。国家的长江流域管理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设在武汉,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通信管理局、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长江科学院、长江流域气象中心等也均设于此地。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武汉海事法院,管辖西自重庆兰家沱、东至江苏浏河口的长江干线水域,包括沿岸19个主要港口。另外,武汉是全国最大的电网调度中心,调度区域覆盖湖北、四川、重庆、湖南、江西和河南6省(市),土地面积138.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4.3%;人口近4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0%。

      武汉作为长江流域的管理中心是天然形成的,早已得到公认,但是现在受到上海挑战:2014年9月24日,农业部在上海宣布正式成立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这一专门从事“内陆渔政管理”的机构没有设在武汉,超出了人们对武汉是长江“总部”的习惯认知。长江中游地区淡水渔业资源全国最为丰富,其中湖北是第一淡水渔业大省,湖南、江西也名列前茅。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没有设在武汉,是对武汉作为长江流域中心城市功能与地位的人为弱化。此外,武汉在新中国成立前是外国使馆、领事馆、办事处布局的重要中心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广州的外事功能远比武汉发展得快,相对来说,武汉的外事功能与国际地位大不如前,这种情况十分不利于武汉经济的国际化发展。[2]

      (二)外向型经济水平低、全球分工参与不足,不利于长江中游城市群成长为国际化世界级城市群

      2012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外贸依存度仅有12.40%,位列我国五大城市群最后一位,远低于珠三角城市群(122.5%)和长三角城市群(78.8%)的外贸依存度。同时,实际利用外资水平也位列五大城市群倒数第一位。只有长三角城市群的1/3,比成渝城市群低10%。2014年,这种格局没有多大改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外向型经济相对落后,全球分工参与不足。

      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对外开放存在政策障碍,经济发展软环境落后沿海。和东莞相比,湖南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总费率高出17.6个百分点,养老保险高出9个百分点,比美国养老保险缴费率高出15个百分点。更为离谱的是,农民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上交额,与农民工低而不稳定的工资收入相比,大大超过了农民工的负担能力。企业所负担的过重社会保障责任,迫使企业避交保险或减少雇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回避进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本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服务业,长期发展不起来。这种过高的社会保险负担标准,不利于沿海人才向长江中游城市群转移,不利于招商外地转移企业落户本地,同时影响了本地企业与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在全球化向纵深推进的时代背景下,长江中游城市群扩大对外开放是十分重要的举措。

      (三)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产业结构重、经济发展水平偏低、中小城镇发展滞后,不利于长江中游城市群转型与升级发展

      长江中游城市群传统重化工工业比重大、能耗高、产能过剩。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规模工业增加价值低于25%。71%的城市产业配套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层次低,产业基础、产业结构类同,互补性差。多数企业在产业技术梯度中处于同一阶梯、同质竞争、合作不足。

      武汉、长株潭、昌九三大都市群之间对外的产业联系强于内部之间的产业联系。缺乏能够将武汉、长株潭、昌九三大都市群联结成一体的城市群核心拳头技术、核心拳头产品。武汉、长株潭、昌九三大都市群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和南昌的外围城市,大多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沙县工业化程度高达70%以上,城市化程度不到35%。几乎大部分县域经济,经济服务化与人口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

      受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影响,和全国一样,长江中游城市群出现了要素的过度单向流动,人口、产业快速向省会城市集中的状况,中小城市与城镇发展滞后。城市群“二元结构”越来越明显。武汉、长沙、南昌开始步入特大城市行列,地级市人口城镇化水平不到50%,县级市城镇化率不及40%。三省外出到全国城镇务工农民4663万,其中留在湘鄂赣只有1663万,走出三省的有3000万。乡镇发展缓慢,空心村现象突出。户在人空,土地荒芜呈扩大趋势。

      武汉和长沙等中心城市占用其他城市发展要素资源,人口与土地扩张速度最快,是100万人口以下城市扩张速度的5倍,交通堵塞、雾霾严重、城市病日趋恶化,湘潭等城市出现灯下黑而发展缓慢的现象。98%的县级经济发展缓慢,财政资金不足。人口、人才、资源、资金向外流出,缺乏集聚内生能力。市管人、省管财的双轨体制,强化了市对土地指标等发展资源的拦截效应,市区发展优先于县的招商效应,县发展服从市与省的需要,而缺乏自主权效应,县政绩考核流于形式,实施上取决于市委书记个人是否满意的情况。县域经济发展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等“三难”问题长期没有破题。这种城市群基层经济严重犯虚的状况,应该引起政府决策与城市群规划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清洁低碳发展,受到能源资源禀赋的严重限制,同时也受到三峡工程截留和丹江水北调的影响

      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煤炭、石油、天然气、风光等能源资源短缺,能源价格偏高。能源需求大而生产供应不足,对外依存度高。能源价格比长三角高20%~30%,成为制约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已经很高,再开发潜力与空间有限。生物质等能源开发能力不足。清洁低碳发展,受到能源资源禀赋的严重限制。

      三峡工程截留和丹江水北调,带来坝下长江水位下降,常年为水面所覆盖的洞庭湖湖区湿地面积剧减,生态环境变干,渔民生计困难,湖区航道变浅。大坝下泄清水切割河床,河岸崩塌加剧,蚕食两岸耕地。由于河床下切,原有一些湖港河湾干涸,灌溉设施失效,农业取水成本提高。丹江口坝下汉江段及洞庭湖水环境容量变小,水体水质变差。城镇用水和农业用水遇到了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体制机制创新,也需要中央给予财政补贴支持。[3]

      三、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发展与建设进程探索

      构建长江中游国际化世界级智慧城市群,需要分四步走:第一,建设跨界合作开放发展先行区;第二,强化区域一体化平台与基础建设,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与国家级城市群;第三,深化改革开放与参与全球分工,建设国际中心城市与国际化城市群;第四,深度创新发展与智慧化,建设世界中心城市与世界级国际化智慧城市群。

      (一)建设跨界合作开放发展先行区

      国际上通行的跨界合作发展模式很多,如中新共建生态原区,湄公河流域安全共同管制,港口与运河共建共营,国际口岸与航线的一体化等。长江中游城市群可以先行的跨界合作开放发展包括四大层次:内部合作,如武汉、长沙与南昌三大中心城市合作建设国家级新区;国内合作,如以黄金水道为轴,与长三角合作联合建设长江经济带;国际合作,如与美国五大湖地区开展江湖开发治理,与联合国合作建设世界大江大河流域气候变化管理中心等。

      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对内开放方面,要不断完善城市群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统一的市场开放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体化的城市群发展模式,以长江黄金水道和重要交通通道为纽带,畅通内外联系,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联系互动,建成我国东中西互动合作的枢纽区。在对外开放方面,依托中心城市共同打造开放平台,利用好武汉阳逻港、岳阳城陵矶港、九江城西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和“汉新欧”铁路国际大通道,积极参与全球合作和国际交流,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衔接互动,打造内陆地区最大的跨界合作开放发展先行区。

      (二)强化区域一体化平台与基础建设,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与国家级城市群

      城市群发展与演化存在多种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是:经过激烈的竞争,取得竞争优势的城市,不断吸纳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首先将自己发展成为中心城市,壮大为首位城市。待首位中心城市持续胖身扩张触及生态红线,或超越环境容量上限,改而采取跨界扩散发展策略,自觉进行功能疏解与产业外移时,城市群才真正进入群体相向协同发展阶段。

      培育城市群,最有效率的方式是实行城市群非平衡发展战略,首先要将城市群中的龙头城市培育成为中心城市,直至中心城市规模达到生态红线边界或环境容量上限。发展中国家城市群发展多采取这种非平衡发展战略。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目前北京的扩张触及了大气、水资源等生态红线,正处于自觉进行功能疏解与产业外移发展阶段,京津冀城市群开始由个体自由发展阶段向群体协同发展阶段转变。[4]

      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武汉,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城市规模已经发展到其生态环境容量极限,目前还在采取个体胖身扩张发展策略,长珠潭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长沙也是如此。所以,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珠潭城市群等,并未完全开启向群体协同发展的进程。有鉴于此,构建长江中游世界级国际化城市群的第一步,需要继续将武汉、长沙和南昌三大中心城市做大,直至其触及生态红线或接近环境容量上限。其次是要适度超前强化武汉城市圈、长珠潭城市群、昌九城市群之间区域一体化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武汉、长沙和南昌三大中心城市触及生态红线或接近环境容量上限后,进行功能疏解,寻求群体协同发展的动力,将武汉建成国家级中心城市,将长沙和南昌建成国家级副中心城市,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国家级城市群。这是“十三五”期间的主要工作。

      (三)深化改革开放与参与全球分工,建设国际中心城市与国际化城市群

      对外开放程度和参与全球分工的深度决定城市群在全球城市群体系中的位次。美国东海岸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城市群,英国伦敦城市群等,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位于金字塔的顶端,虽然人口规模远不及长三角城市群,但依然是世界顶级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通过香港、澳门与深圳,积极参与了全球产业的发展与分工,已经成为国际化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因其中心城市上海成为许多欧美跨国公司的总部基地,也进入国际化城市群行列。

      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中心城市武汉,经济对外依存度、外资投资比重不高,目前仍未进入国际城市行列,不能称为国际城市。长沙更不如武汉,离国际城市更远。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昌九城市群,三者均处于区域城市群地位。所以,构建长江中游世界级国际化城市群的第二步,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措施,在建成武汉国家级中心城市,长沙和南昌国家级副中心城市的前提下,迅速提升这三个国家级中心城市的经济外向度,提高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参与全球分工的能力与水平,将武汉、长沙和南昌建成国际中心城市。这样,长江中游城市群随之成为国际化城市群。这是2020-2030年之间的目标与任务。

      (四)深度创新发展与智慧化,建设世界中心城市与国际化世界级智慧城市群

      2014年4月底,李克强总理在重庆主持召开座谈会指出:“让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经济区三个板块产业和基础设施连接起来、要素流动起来、市场统一起来,形成直接带动超过五分之一国土、约6亿人的强大发展新动力。”跨界合作开放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城市群与区域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长江中游城市群能否建成世界级国际化智慧城市群,关键在于武汉、长沙和南昌等未来国际中心城市能否深度创新发展与智慧化。通过深度创新发展与智慧化,武汉、长沙和南昌等国际中心城市才能站在全球产业链的顶端,参与领导、掌控与影响世界经济。建设世界中心城市与世界级国际化智慧城市群,是2030-2050年间,湘鄂赣三省的重要任务,也是长江中游经济带建设的重要任务。[5]

      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成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国家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

      (一)打造武汉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按照39号文件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开展武汉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精神,全力推动武汉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国家要巩固武汉长江“总部”地位。可考虑优先在武汉设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碳交易中心,国家碳金融中心,国家中部外事服务中心。

      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在武汉布局一批国家科技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培育若干领军企业。支持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运用市场化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科研机构。

      积极拓展经贸文化交流新领域并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努力争取各类有影响的国际机构落户武汉。争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代表处落户武汉,打造中部地区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集中区。

      提升武汉中部交通枢纽地位。加快推进长江安庆至武汉水深6米和武汉至宜昌水深4.5米航道建设;高起点打造以武汉新港为主体,以宜昌、荆州、黄石、岳阳、九江等长江中游港口群。

      落实39号文件精神,加快“形成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尽快建设武汉至九江快速铁路,使武汉至南昌的城际铁路全线贯通;在发挥高铁优势的同时,将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延伸至赤壁,将长沙至岳阳规划的城际铁路延伸至临湘,进而连通赤壁,使武汉至长沙的城际铁路全线贯通。

      充分利用区域运输通道资源,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节点城市之间1小时通达。同时,启动武汉至西安“快速铁路”建设,积极推进建设沿江高速铁路,改扩建沿江大能力普通铁路。

      武汉已开通国际及地区航线近30条,为中部之最。推进武汉第二机场建设,打造中部国际枢纽航空港,加快开通更多直达国际航线。要进一步增开武汉通往北美、欧洲和东南亚的国际航线。

      加快天河机场通城铁、地铁的步伐,吸引更多的客源。抓住国家深化空域管理改革的机遇,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联合孝感市共同推动临空经济快速发展。

      目前武汉的外国领事馆只有4家,而在清末民初有20家。要推动更多国家在武汉设立领事馆。支持武汉建设领事馆区,争取更多国家在武汉设立总领事馆,开办签证业务。

      (二)支持长沙和南昌建设国家级智慧城市

      自1992年上海浦东新区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批复11个国家级新区,其中华东地区3个、西南地区3个、西北地区2个,华北地区、华南地区、东北地区各1个,目前华中地区一个也没有。随着国家级新区从全国性的战略布局高地转向区域性的增长极,未来国家级新区的数量将持续增加。目前,长江中游三省正在积极推进湘江新区、光谷新区和昌九新区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长沙湘江新区规划范围包括岳麓区全境以及望城区、宁乡县部分区域,总面积1200平方公里。湘江新区是长沙高校密集区,在两型社会、新城建设、产业发展、创意文化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先导示范作用,2009-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从911亿元增加到1979亿元,约占全省的1/10,比重相比其他国家级新区仅次于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要实施智慧产业成长计划,重点发展机器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新材料等创新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层次现代服务业,以湖南卫视国际化为先导,主攻世界传媒总部、全球娱乐总部和创意总部。

      江西省也正在积极推进以南昌、九江毗邻区域为核心申报国家级昌九新区。国家应比照西南、西北地区,尽快批准长沙和南昌建设国家级城市新区。长沙和南昌要利用建设国家级城市新区的建设机会,将自己建设成国家级智慧城市。

      (三)规划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自贸区

      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运行与管理经验,积极筹建武汉—岳阳—九江为中心的长江中部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申报筹备的同时,要敢于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综合保税区等地试点实行自贸区的部分改革创新措施,并对这些监管区进行规划整合,探索与国际接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长沙与南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也要放宽政策,纳入长江中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一起建设。

      (四)将幕阜山地区打造为“中国绿心”

      长江中游城市群三个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基本呈等边三角形分布,幕阜山地区坐落其间,被三市之间的环状高速公路和铁路合围,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绿色心脏”地带。由于它是中国最大的“绿心”,同时又处于中部地区,也被学者称之为“中国绿心”。这里是土地革命时期全国六大革命根据地之一——湘鄂赣苏区的核心,是党领导秋收起义和建立县级红色政权最早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一面军旗升起的地方。

      目前,幕阜山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还比较落后,由于各种原因既未列入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也未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区,急需国家政策支持。建议将幕阜山地区增补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搞好森林和山地资源保护,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构建成为景观优美、生态优良、功能完善、宜居宜业、效益持久的生态网络体系。同时,将原湘鄂赣苏区上升到国家级扶贫开发试验区,比照执行赣南中央苏区政策。与“中国绿心”品牌相配套,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城镇、倡导绿色消费,努力将幕阜山地区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先行区、华中地区旅游度假胜地、内陆地区新型能源基地、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五)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江湖水环境恢复提供补偿

      中央财政要加快拨付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解决湖南和江西存在的粮食安全问题。加大对三峡库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解决库区居民保护库区环境和水资源所带来的机会损失。从调水受益区按用水量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及从大坝发电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基金的来源,给坝下农民提供资金,恢复因水位下降而无效的水利设施,补偿因灌溉环境变迁带来的农业损失。

      (六)鼓励创建城市群跨界协同发展基金群

      设立协同发展基金,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实施联合创新与立体协同开发战略。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和投入对等共担原则,湖北、湖南和江西可以按5∶3∶2的比例出资,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基金。设立三方参与的协同发展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协同发展基金用于能产生实质效果的跨省协同发展项目。协同发展基金可以有多种层次和多种组合,如有省级、市级、县级,有高科技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和生态基金等。承担跨界项目的中标企业是协同发展基金的落点。[6]

      (七)建设多层次、网络化的城市群协同发展战略平台

      包括学术平台,交通、旅游、信息、产业、会议、会展、就业、社保、公安等各部门平台,省级、省会级、地市级、县级、镇级平台等。目前,省与市政府协同发展战略平台已经起步,但县级、镇级平台,企业平台,非政府组织平台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努力。

      设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导,三省社会科学院参加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研究院,建立由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等非政府组织主持的第三方城市群协同发展绩效考核和评价系统,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定期提出指导建议。

      要根据第三方绩效考核和评价成果,对城市群之间的合作与协同作出较大贡献的政府机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省政府应进行年度表彰与奖励。

      成立有三省书记为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国家重要部委领导参加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指导小组。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对接省与省之间、省与部委之间、中部与其他地方之间、中部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与政策措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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