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标准化与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_农产品论文

农产品标准化与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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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新时代的历史性要求

近年,我国无论是农产品还是畜产品,甚至水产品都普遍出现了所谓卖难问题。农业的发展不仅受到资源的约束,还越来越受到需求的约束。随着市场状况的变化,连食品工业的增长势头,也受到日益突出的需求制约。价格低迷、产品滞销、仓库爆满是相对过剩的表现,我国的农业生产能力已进入可以供大于求的时代。食物紧缺和国家补助是迄今农业发展的动力,然而,在新的形势下农业如何进一步发展?农民如何切实走上富裕之路?农村如何实现现代化?均成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于是这些问题的交汇点——走产业化经营道路,遂成为人们的共识。

然而,什么是产业化?如何才能实现产业化?这个问题,至今尚未完全解决。从生产方式来看产业化也可以称作工业化;从经营方式来看,产业化也被谓之“企业化”。18世纪的工业化大革命,使得纺织、机械制造,及许多用品的制造,都实现了从手工到作坊、到企业生产的变化。发达国家的农业也随之实现了企业化经营。

然而,这些转变都需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由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长期处在很低水平,农民生产的产品主要只是满足自身的口粮,余粮也仅仅是提供城市居民的定量口粮,因此商品率很低。这种“20亩地一头牛”式的生产,也就谈不上企业化经营。随着我国农业科技革命性进步和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近年我国农业不仅产量已经大大超过农民自身口粮需要,而且对市场的需求和依赖也越来越大,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农业产业化是生产方式的变革过程,除了要求企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等条件外,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是其重要特征和基础。

二、农产品的规格和标准

农产品规格 所谓规格是对产品的内在使用性能和档次的要求。农产品规格一般是由政府权威部门或权威组织对农产品的档次进行的标准化规定,并通过食品标签制度,保证消费者对各种产品有一个判断和评价的依据。首先,凡规格化产品,其品名都要有准确定义,如:豆腐、豆浆、豆奶和豆乳饮料等都应该有严格的定义。许多国家通过立法来保证规格化实施,例如,日本农林水产省(即农业部)对于农产品制定了“农林物资规格化及正确表示品质法律”(简称JAS法)。依照JAS法,日本对393种农、林、水产及食品制定了相应规格。例如:JAS规格中面类有8种规格,油脂有6种规格,肉制品有20种规格。规格的内容一般包括:适用范围、用语定义、等级档次、测定方法、合格认证、合格标签、注册标准、生产许可证认定技术标准等。

农产品标准 标准是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它是品质的保证。例如,农产品中食品的品质包括基本特性要求和功能特性要求。基本特性主要指营养特性(化学成分、可食性)和安全卫生特性(微生物指标、污染程度等)。食品的功能特性通常指嗜好特性、外观特性、加工特性、流通特性和简便性等。对于不同规格的各类食品,针对以上特性要求,都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为了保证标准的实施,有的国家实行严格的食品标签制度。例如,日本无论该食品是否通过JAS规格认证,都要求产品必须注明表示其品质的标准。品质表示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一鉴表示项目:(1)品名,(2)原材料名,(3)内容量,(4)制造年月日,(5)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家名,(6)使用原材料,(7)适食期限(间),要注明相应保存方法,(8)烹调方法,(9)使用方法,(10)保存温度,(11)原产国(进口品)。

表示方法:对以上表示项目,规定有规范的用语、字体大小和具体表示方法。

禁止表示的事项:容易误解和含混不清的用语,可能对内容物产生误认的文字、插图及其它禁止事项。例如,日本粮食厅规定,对于大米包装袋上印刷的标签性文字不许有类似:“特选米”、“极上米”、“优良精米”、“特上等白米”、“最高品质米”、“严选米”、“精选米”、“特选大奖米”、“推荐米”、“上等白米”、“优良米”、“味一番(味道第一)米”、“优米”、“新米”、“东北米”等等容易引起误解的用语[1]。

欧、美、日等国,近年更加强了对食品品质表示的规范,食品的标签上除原材料外还要特别注上营养成分,即:每100g(或ml)内容物中热量、蛋白、脂质、糖质、食盐等成分的含量,有的还要注明维生素A、β-胡萝卜素、食物纤维、钙等营养素含量。

三、实施规格化、标准化的意义

1.规格化、标准化是质量的保证 工业制品为了保证产品合格,必须要有形状、尺寸、精度等规格,而食品的规格标准,例如安全卫生标准等,对保证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我国食品规格化标准化的滞后,已经造成一些恶果。例如,火腿肠由于缺乏关于含精肉量的规定,在降低成本的利益驱动下,肠中含肉比例越来越少;由于品质得不到保证,销售也越来越困难;厂家为了在竞争中生存,更推动了“搀假者昌,肉多者亡”的竞赛,恶性循环,欲罢不能。这也是我国许多食品的质量难以在竞争中提高的重要原因。

2.食品工业需要规格化标准化原料 产业化生产的农产品,需要加工增值。加工食品的增长趋势,也需要越来越多的规格化、标准化原料。因此,作为食品工业原料,农产品再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口粮”,而是有严格规格要求的工业原料。例如,加工面包用小麦,就必须是符合加工高筋粉要求的小麦品种;加工西红柿浆、西红柿汁的西红柿就不同于鲜食用西红柿;豆腐用大豆与榨油用大豆规格也不相同。

3.我国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是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 农产品,特别是生鲜食品,其商品特性虽然有贮藏难、标准化难、规格化难的特点,然而,国际贸易却强烈要求规格化、标准化,因为它是物商分离的条件。随着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扩大,各国都在强化自己的贸易地位,制定完善的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除国际标准化机构(ISO)外,1962年FAO和WHO还成立了FAO/WHO联合食品规格委员会,加强国际食品规格的制定、协调、推进工作。发达国家往往会利用自身在规格化、标准化方面的优势,控制贸易技术壁垒,影响国际标准,获取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2]。我国不仅是食品生产最大国,也是食品消费最大国,理应以我国饮食消费特点,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标准的形成。这也是我国加入WTO后,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同时,我国农产品规格标准只有尽快和国际接轨,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扩大出口。仅1999年8月到2000年1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就因杂质、卫生、农药残留、添加剂、标签等原因扣留了我国634批出口美国的食品。可见,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的规格标准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4.规格化、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市场营销的基础 农产品的供应特性虽然有多户经营、分解生产、生产者难以定价;受自然影响大;生产周期长等不利于产业化经营的种种因素,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不仅要求克服这些因素,而且,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正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和基础。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公平公正的交易不仅是市场法则,也是引导良性竞争的保证。它不仅可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更能够按照消费者的合理要求,鼓励优秀的农业企业家指导农产品生产迈向优质、高产、高效。而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生产恰是公平公正交易的前提,也是扼制我国农产品流通交易中假冒伪劣猖獗、市场秩序混乱、污染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减少中间环节损失、提高农民收益的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还是超市、物流、信息化等现代市场流通系统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条件。

四、我国在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方面的问题

1.管理体制问题 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影响,我国至今尚未摆脱条块分割的局面。农产品的生产属农业部门管理,加工贮运流通又分属其它多个部门管理。因此农业部门很难根据加工和市场要求来指导育种、栽培、生产计划、农业经营等。往往农业部门推广的“良种”多是高产和抗逆性指标好的品种,而加工品质、使用用途则很少考虑。

即使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大的区分,分为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和食品工业两大系统。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又有三大块。(1)农产品流通:一般由供销粮食部门(全国供销总社、粮食储备局)管理实施,包括水果蔬菜流通、原粮等农产品收购销售等。(2)粮食加工:由商业部门(国内贸易总局)管理,主要搞粮食、植物油的初加工(碾米、磨面、榨油等)。(3)其它还有农业部门管理的乡镇企业和外国企业、合资企业(涉及食品加工、制造、贸易)。食品工业基本上由轻工部门管理,包括:(1)食品制造业(粮食、植物油、肉类、制糖、加工盐、蛋品、乳品、水产、罐头、糖果糕点、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2)饮料制造业(饮料酒、酒精、无酒精饮料、制茶);(3)烟草加工业。由于多头管理、互不通气,造成了统一规格标准体系难以形成的局面。

2.认识问题 由于长期管理上的分割,也留下了认识上的误区。从事加工的人员缺乏原料常识,从事生产的人员又缺乏加工知识,因而造成许多概念上的混乱。甚至,许多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等都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名称。例如,由于对“豆腐”定义认识不清,有人竟然把用大米作的凝胶产品称作“大米豆腐”,把袋装鸡蛋羹产品叫做“日本豆腐”,把山萮菜(辣根)称作“绿芥末”,把青豌豆角称作“荷兰豆”,把葡萄叫“提子”等等,不一而足。由于概念不清,我国出现了不少所谓“优质农产品”名称的混乱,例如,把地名当品牌的“小站米”、“××贡米”等等。对规格化标准化概念的模糊,也是工业化不发达国家的常见现象。

近年虽然人们明白了农产品不仅要高产,而且要提高质量的道理,但什么是质量、如何提高质量、怎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等基本问题均未解决。为了表示对质量的重视,人们都在标榜自己的产品是“优质农产品”、“专用农产品”。但正如前文所述,“优质农产品”是一种含糊暧昧的概念,在国外食品表示中甚至禁止使用这样的字眼。

首先,任何产品都不应允许劣质品生产,而农产品的优劣如果指品种要求,那么过去向农民推广种植的难道不是“良种”?显然,“发展优质农产品”的提法与发展“优质纺织品”、“发展优质钢铁”、“发展优质电器产品”一样,难以成为指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的明确提法。其实,优质是对同一品种的质量而言,例如苹果、柑橘等从鲜食角度要求,某些品种很适合,但作为加工用品种,它就不见得能用,因此不能因为它不适合加工或不适合鲜食就说它不是优质。无论是鲜食品种、还是加工用品种,其产品中都可以按质量标准,区分其优劣。问题是缺乏统一的规格标准鉴别,造成了过去产量高便是“良种”的误解,以至于盲目种植,导致产品滞销。有了规格标准化,按照标准可以把每一种产品分为等级,例如,大米可以按一定标准分为优、良、合格、等外等档次。优、良等级的大米,价位虽高,但可以满足收入较丰,对美味要求高的消费者;合格米则是一般消费群的最佳选择;等外米用于加工最为适合。就如飞机设有“头等舱”、“经济舱”一样,如都搞成“头等舱”,也未必不滞销。各等级的产品生产成本必然不同,市场份额也未必一定优者最大,问题是只有规格化、标准化,才能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

“专用农产品”的提法也不确切。正如钢铁、水泥、棉纱等工业材料一样,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可以分别满足不同制造用途,从这个意义上讲,有点类似“专用”概念,但要求用有限规格的原料,去满足几乎是无限的成品制造,用“专用”一词显然牵强,就拿小麦制品来说,面包加工需要含面筋高的所谓“强筋粉”,对面条类“中筋粉”即可满足,饼干、蛋糕必须用“低筋粉”。国际上一般就是按这样的要求,制定小麦及小麦粉的规格标准。基本按面筋含量把小麦分为硬粒小麦、硬质小麦、中间质小麦和软质小麦等。小麦粉也基本如此,分为强筋粉、准强筋粉、中筋粉和弱筋粉等。有了这样基本的规格,就可以满足食品厂按各种不同产品的需要配成其专用粉原料。只要农产品按规格标准生产,就能最大限度、最合理地满足食品制造的各种用途,也便于流通和交易。

3.农业经营体制问题 自从我国实行农业生产责任承包制度以来,每户的经营规模一般很小,分散经营。由于缺乏农民合作组织,难以形成对种植的统一规划、指导,也难以形成由市场规范的收购加工体系,造成农民生产的无序竞争,产品品种杂乱,无法有效进行规格标准管理。规模化生产是保证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的最佳条件。在我国村大、户众、田地少的现实条件下,十分需要农民协作组织对农产品市场的协调和规范。

4.缺乏流通检查设施技术 我国虽然也制定了不少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但无论是标准的制定还是实施,碰到的最大困难是,对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缺乏完善的检查体系和相应的评价分析仪器。另外,收获、干燥、冷藏、分级、分选等采后处理设施,以及流通贮藏设施、冷链系统、评价鉴定技术等,都是我国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实施的瓶颈。

5.现有规格标准急待规范 我国现有的国家标准也反映出一些认识上的混乱。例如:我国小麦粉的质量标准(GB1355-86)就没有按小麦粉的面筋情况制定类似强筋粉、准强筋粉、中筋粉和弱筋粉的规格,而只是按磨粉出粉率(即灰分)将小麦粉分为特制一等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普通粉。而且,在这些品种的指标中还规定了面筋量从特制一等粉到普通粉的依次降低排列。这显然是将品种和等级两个平行的概念混淆了。因为含面筋高的强筋粉可按出粉率划分等级,含面筋少的弱筋粉同样也应该按出粉率划分等级,而一般地讲,等级越高,其面筋的主成分蛋白质含量越低。

我国许多标准缺乏准确的定义和客观的检测评价方法,正如有人说的:“‘国家标准’不标准”。目前许多标准的制定,往往是科研单位少数人组成的课题组,在争得制定某项标准的课题后,仅查找些资料,照猫画虎,就“审查通过”。至于那些外国没有的产品,我们的标准往往也是空白。

五、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的任务和前景

1.建立以加工和食用品质为中心的质量检查评价系统 农产品规格标准的建立,首先要有一个要求目标。过去由于农业部门所关心的只是产量,所以品质评价多是单产量和抗逆性,而在农产品的生产受到市场制约的时代,其使用要求就成了规格和标准最重要的目标。

2.建立规模化生产的农业生产体制 规模化生产不仅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也是保证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为此,要求农村尽快成立农民生产协作组织,或由所谓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的规模化生产。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的转移,土地流转制度等一系列的变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

3.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市场价格系统 规格系统、标准统一、优质优价、公平交易是维护规格化、标准化的前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食品流通加工的统一管理部门,同时要加快使我国的规格标准与国际接轨。

4.加大科技投入,开发农产品品质评价技术,配以相关设备和设施,建立有效的和权威的农产品质量评价、检查、监督、管理系统。

5.研究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我国消费特点的农产品规格标准体系 许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农民和消费者利益,都根据自身市场特点建立本国的规格标准,并以此影响国际标准,使自己取得国际贸易的有利地位。对我国许多独特的农产品和食品,建立相应的规格标准,不仅可促进传统食品工业化生产,而且也是迎接加入WTO的战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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