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自由向必然的转变--对“必要性中的自由”命题的思考_黑格尔哲学论文

论从自由向必然的转变--对“必要性中的自由”命题的思考_黑格尔哲学论文

论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关于“必然中包括自由”命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论文,命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必然如何向自由转化人们谈论得多,但自由如何向必然转化,却鲜有人探究,好像已经获得的自由不会转化为必然。这显然是不符合辩证法的。在辩证论者看来,必然会向自由转化,由此而证自由中包含着必然;自由也会向必然转化,由此而证必然中包含着自由。研究由必然转化而来的自由如何向必然转化,是研究必然向自由转化的逻辑深化,在当代尤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自由中包含着必然”和“必然中包含着自由”

人们总是从必然向自由转化方面来理解黑格尔关于必然与自由关系的辩证思想。自由(即必然转化而来的自由),会不会向必然转化?人们一般不提出这个问题,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也就无从予以回答。这样理解黑格尔关于必然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法,显然是片面的,至少是不深刻的。黑格尔不仅认为必然会向自由转化,而且也认为自由会向必然转化。黑格尔在批判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者把自由和必然认作彼此抽象地对立着的观点时指出:“这种不包含必然性的自由或者一种没有自由的单纯必然性,只是一种抽象而不真实的观点”(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105页。)。在这里,黑格尔实际上不仅提出了“自由中包含着必然”的命题,而且提出了“必然中包含着自由”的命题。对于前一个命题,黑格尔认为:“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对于后一个命题,黑格尔认为:“一说到必然性,一般人总以为只是从外面去决定的意思”,“但这只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而非真正内在的必然性,因为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105页。)。黑格尔从思有同一说的客观唯心主义基础出发,把必然和自由理解为绝对观念的两个环节,两者在绝对观念的展开过程中相互包含,也就十分自然了。同样十分自然的是,这也就决定了他只能相当思辨地阐述自由与必然的相互转化和相互包含。但这种阐述的唯心主义出发点基础和思辨形式,决不影响这种思想的深刻性。

恩格斯认为,黑格尔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3页。),即必然向自由转化。恩格斯还特意提到,自然规律包括外部自然界的规律,也包括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由中包含着必然”命题的深刻理解。但是,恩格斯没有提到自由向必然转化的问题,从而也就谈不上对黑格尔“必然中包含着自由”命题的理解。

宗教神学把必然的自然现象看成是上帝的创造和智慧体现。托马斯·阿奎那就把存在区分为非创造的、自在的存在,和创造的、非自在的存在。前者是上帝,后者则从上帝中获得存在,体现着上帝的全知和全能。如果由此把“必然中包含自由”的命题理解为黑格尔把属于必然范畴的自然现象人格比,认为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变化都体现着至高无上的自由意志,那就庸俗地歪曲了黑格尔的命题。黑格尔的深刻处在于,他通过这一命题,提出了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对于黑格尔命题的深刻,我们可以从体现着自由本性的实践活动过程构成了必然性的内在环节和体现着自由本性的实践活动结果构成了必然性的内在环节这两个方面来予以理解。为此,首先就要理解实践活动的自由本性或实践活动在本质上是自由的。

二、实践活动的自由本性

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运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实践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类特性,实践活动在本质上是自由的,这可以从推动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指导实践活动的方法这两个方面来理解。

实践活动作为主体性的活动,包含着目的,表明了主体自己决定自己行动的自愿性。自愿就是主体具有自我目的。它表明了主体行动的主动性,这就与受强制的主体行动划清了界限。外在强制固然压抑了主体的主动性,内在强制(如饥寒、狭隘的名利思想等对主体行动的驱使),也不能使主体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在强制下行动,主体不会感到自由。自由的自愿性与强制相对立,但这决不意味着主体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黑格尔反对把自由看做任性,认为“任性的含义指内容不是通过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过偶然性被规定为我的”(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7页。)。但他也没有把任性排除在自由之外。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在主体对于主体需要和外部世界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由于人是自然界和社会的产物,并且生活在自然界和社会之中,因此,以主体需要形式表现出来的作为内在必然性的自我生存和发展,与外部世界的必然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实践的自愿性具体而现实地体现了内在必然性和外在必然性的统一,它以主体的自我目的和固有爱好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自由把扬弃了的任性包括在自身之内,是建立在必然性基础之上的合乎理性的“随心所欲”。

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有意识的调节方法,表明了主体行动具有合目的的自觉性。自觉就是主体始终意识到行动结果与行动目的之间的联系,从而对自己的行动进行合乎目的的有意识的调节。如果一个主体的行动不能实现作为出发点的目的,那么主体就不会感到自由。反之,如果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实现目的的方法,主体的调节自己行动的过程中就会左右逢源、处处自如,就会感到自由。这就是说,人们要想实现目的,在行动中决不能没有规矩,而必须执行一定的限制自己行动的方法。随心所欲地不受限制的行动恰恰说明了他正好被想要支配的东西所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包含着限制。当限制外在于主体时,主体在行动中处处感到限制的存在,不会感到自由。由于方法是主体在对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认识基础上形成的,它具体而现实地体现了内在必然性和外在必然性的统一,它就成为主体在自我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当然之则”。这样,方法扬弃了限制,不是以主体被迫必须服从的强制方式表现出来,而是以主体自我设定、自我形成的方式表现出来;主体在用方法调节自己行动的过程中,就不会感到限制,而是感到自由。

实践活动总具有目的和方法,因而在本质上是自愿和自觉的统一。情感上的冲动所促成的物质活动,虽然也有“自我目的”,甚至有十分强烈的“目的”,但是它不具备实现目的的有效方法,因而它对于由它所促成的行动不能予以合乎目的性的有效调节;本能所推动的物质活动,虽然具有“方法”并且行之有效,但是它不具有意识到了的明确的自我目的。这两者,前者似乎是自愿的,但不是自觉的;后者似乎是自觉的,但不是自愿的,因而它们在本质上都不能说是具有自愿和自觉的实践活动。

由主体的目的和方法所推动并加以调节的实践活动,通过自愿和自觉的统一,使内在必然性和外在必然性、使人和外部世界相互融合,主体就不会感到有“绝对的外物与我对立”(注:黑格尔:《小逻辑》,第126页。),从而达到了中国古代哲学家所憧憬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的自由境界;而实践活动也因而具有了自由的属性。当然,这是对实践活动的一种理想状态的分析,现实的实践活动远为复杂。但通过这种分析,可以看到实践活动作为人的“类活动”区别于动物的“类活动”的自由本性。

三、以实践活动过程和结果为内在环节的必然性

实践活动在本质上是自由的,而且无论从过程上来看还是从结果上来看,都是客观实在的。客观实在性与客观性不同:精神可以通过对象化的活动离开主体而具有客观性,形成波普的所谓“世界3”,但不能由此说具有客观实在性。列宁说,“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在客观实在”(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266页。)。从哲学基本问题的高度来理解,甚至可以把客观实在与物质等同起来。实践活动的主体、客体及其中介都是物质的,实践活动遵循着物质运动的规律,因而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客观实在性,正是这种客观实在性使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构成了物质世界的必然性得以形成和展开的内在环节。

在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以人的活动作为内在环节,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0页。)。因此这种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运动。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运动尽管离不开人的实践活动,但有着自己固有的规律,“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这类规律要求人们认识和掌握,否则就会作为异己的力量现实地发生作用。把在本质上自由的实践活动作为其内在环节的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规律,表明着自由向必然的转化,从而使“必然中包含着自由”。

为我之物是实践活动的产物,它以静态的形式凝聚着实践活动中自由的动态过程。为我之物体现着人的意志和主体能力,满足人的需要,因而是“为我”的。但为我之物作为物质形态的客体,具有自己独特的运动形式和发展规律,从而成为必然世界的组织部分;作为物质形态的客体,为我之物必然与他们之间形成相互作用,且发生着遵循物质运动规律的变化,从而也成为必然世界的组成部分。它们都同样要求人们加以认识和掌握,否则就会作为异己的力量现实地发生作用。体现着自由静态形式的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形成了必然世界的组成部分,表明着自由向必然的转化,从而使“必然中包含着自由”。

就实践活动过程和结果体现着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而言,它们确实是自由的,或者说,确实体现着必然向自由的转化,但也不能由此否认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就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体现着客观实在性而言,它们成为必然性得以形成或展开的环节,因而确实是必然的,或者说,体现着自由向必然的转化。

没有经过自由转化的必然,与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是不同的:前者是自然界原本存在的,它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而独立地存在、自在地发生作用;后者是自然界原本没有的,它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及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它通过人的自为活动及其结果表现出来。因而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体现着“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自在存在的状况;另一方面,它把体现着人的自由的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作为内在环节,处处表现着“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的自为性。必然以自由为环节,自在通过自为表现出来。没有经过自由转化的必然,素朴无华,只有在理性之光的照耀下才能显出光彩;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则自身时时闪烁着理性的光彩,但并不因此丝毫改变其必然性。

没有经过自由转化的必然与经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尽管不同,但就两者都具有客观实在性、都是必然的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属于无限的统一物质世界。物质世界的无限性不仅表现在量的无限性(即时间的无始无终地延伸和空间的无边无际地拓展),而且表现在质的无限性即物质运动形式的无限多样性。不能把物质运动形式的无限多样性仅仅理解为自然界原本存在的物质运动形式的无限多样性,还应该理解为作为自然界物质运动必然产物的人的实践活动的无限多样性、理解为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必然性形式的无限多样性。就无限的物质世界的某一局部范围而言,一些物质运动形式产生了,另一些物质运动形式消失了,形成了生生息息的变化;但就无限的物质世界整体而言,局部范围物质运动形式生生息息的变化既不意味着增加,也不意味着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实践活动的无限多样性和在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必然性形式的无限多样性,都是自然界即无限的物质世界原本就具有的。

实践活动的自由本性或能动性,使必然不断地向自由转化;而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实在性,又使自由再度转化为必然。这个循环不断往复和发展,从而使自由和必然相互包含。这就是辩证法,这就是剥去了神秘性和思辨性的黑格尔命题的深刻思想。

四、重视对自由向必然转化的研究

转化为必然的自由以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外在于主体,从而潜在地包含着异己性。它要求人们重新认识和掌握,否则,它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所产生的强制性,就会对人的活动进行惩罚,由此它的潜在的异己性就成为可怕的现实异己力量。由于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自身时时闪烁着理性的光彩,人们往往不会意识到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人们陶醉于体现着自由的实践活动过程及其所取得的成果,而不重视自由向必然的转化,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转化为自由的必然还会再度转化为与主体相异己的必然。这就使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所具有的由潜在的异己性成为可怕的现实异己力量的可能性,极大地增加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尤其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历史领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社会及其历史运动没有必然规律性。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就断言,历史没有规律,“没有一种科学的历史发展理论能作为预测历史的根据”(注: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其理由是,创造历史的人的行动要受意志支配,而人的意志是“自由”(即随意)的。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力图要揭示社会及其历史运动的规律性,曾提出过“人是环境的产物”的著名原理,但他们又认为作为环境主要内容的政体和立法是由人们的理性决定的,也就是说,“意志支配世界”。这样,他们就陷入了不可解决的“二律背反”之中,最后不得不把历史的动因寄托于少数天才人物的意见上,从而还是否定了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恩格斯指出,探究“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的变更中去寻找。”(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3页。)。马克思指出,走出上述二律背后的关键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马克思把实践作为历史的基础,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为人们认识、把握社会及其历史运动的规律提供了正确的方向。

社会及其历史运动的规律在人们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的时候,其潜在的异己性就会转化为现实的异己力量。它的破坏性有时是非常巨大的。我们所遭受到的很多挫折和失误,往往就在于对自己所处时代的社会及其历史运动的规律缺乏清晰认识和把握。这说明了认识和把握社会及其历史运动规律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在实践活动中建造为我之物。然而,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作为必然世界的组成部分,其必然性所具有的异己力量,往往会由潜在转化为现实。没有意识到自由会再度转化为必然的人们,不可能自觉地对这种必然性进行认识和把握。于是这种现实的异己力量就会随着主体能力的发展而增强,终于酝成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问题。

在农业社会,人类的主体能力还不强,人们主要地利用和适应自然界,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与之相应的是,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形成的必然性所产生的现实异己力量也不显著。因此,人类的农业活动往往具有田园诗和牧歌般的美好形象。进入工业社会,人类的主体能力空前提高,蒸汽机的发明、电能的利用、大城市的建立、人口的密集、大规模开发地表不可再生资源等等,使得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形成的必然性所产生的现实异己力量显著增强。同时,工业的高速度发展在短期内拉开了不同社会地域和社会阶层的差别,落后地区和广大劳动阶级成为这种现实异己力量的广大承受者,从而淡化了这种现实异己力量对于全球的影响。只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形成的必然性所产生的现实异己力量才逐渐显露为诸如生态问题、能源问题、人口问题等全球问题。很多灾难表面上看是“天灾”,实际上却是“人祸”,是以“天灾”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祸”。

早在19世纪,恩格斯就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恩格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即为我之物和由为我之物及其与他物发生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作为必然世界之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是由必然转化而来的自由与由自由再度转化而来的必然之间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的全球问题向全世界的有识之士敲响了警钟,迫使人们重新考虑必然与自由的关系。近代以来,随着科学和工业的发展,人们总是认为必然不断地向自由转化。在全球问题面前,人们不得不看到由必然转化而来的自由会再度转化的必然,并常常以现实的异己力量发生作用。本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了震惊世界的《增长的极限》的报告,表明了一批严肃的科学家对于人类未来的不安和恐惧,引起了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对于全球问题的重视。当前全世界对于全球问题的研究,在哲学研究上正是对于自由向必然转化的研究的体现。

研究自由向必然转化的一个认识论难点,就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自我相关、认识内容与认识对象的自我缠绕。在一般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处于认识结构的两极;在研究自由向必然转化的认识活动中,认识主体就是实践主体,由于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把实践活动作为其内在环节,于是认识主体也就内在于作为研究对象的必然之中,即内在于认识客体之中。只有作为内在于认识客体的主体,才能作为认识主体;只有包含着认识主体的认识客体,才能作为认识主体的完整客体。在一般认识活动中,认识内容是对认识对象的反映,两者处在认识活动中主观和客观的两端;在研究自由向必然转化的认识活动中,主体的认识内容作为自由因素,通过实践活动必然要影响到把实践活动作为其内在环节的必然。于是,认识内容就内在于认识对象之中,并反过来再影响主体的认识内容。认识内容与认识对象之间形成了一个双向的运动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展开的认识活动,要认识的不是纯粹的自由向必然转化的过程,而是包含把认识自由向必然转化的内容作为自由因素在内的整个的自由向必然转化的过程。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自我相关、认识内容与认识对象的自我缠绕,增加了研究自由向必然转化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但正是这种复杂性和困难性,从反面说明了研究自由向必然转化的必要性。

研究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就是要研究:自由是以何种方式或途径向必然转化的;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的特点和形态;认识和把握自由向必然转化的结果,等等。其目的是为了自觉地对待自由向必然的转化,重视认识和把握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以防止或减少这种再度转化而成的必然对于人类所产生的现实异己力量,从而使由自由转化而成的必然再度转化为自由。

五、自由向必然转化的必然性及人类的悲剧意识

必然向自由转化,必须通过体现人类能动性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而在实践活动及其结果上体现出来。体现着自由本性的实践活动过程在其相互作用中必然地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以人的活动为内在环节,但具有客观实在性;体现着自由本性的实践活动结果作为物质形态,必然地具有独特的运动形式和发展规律,并且必然地与他物之间发生着遵循物质运动规律的必然变化。这两个方面都表明,转化为自由的必然,必然地成为必然性得以发生作用的环节,从而必然地向必然转化。由此可知,必然向自由的转化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自由向必然的转化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自由向必然转化的无条件性和绝对性,要求人们不能在已经获得的自由面前停顿下来,而必须马不停蹄地对体现着自由本性的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再认识和再把握。否则,由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实在性所形成的必然性,就会产生现实异己力量,阻碍甚至危害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必然向自由的转化,不仅表现在自然界原本存在的必然在广度和浓度上向自由的转化,而且还表现在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再度在广度和深度上向自由的转化。这就使必然向自由的转化具有了双重的涵义,而且后一转化比前一转化具有更大的艰巨性。

人类原始祖先的主体能力相当微小,在强大的自然界面前,他们努力地化必然为自由;但由于自由向必然转化的必然性,转化为自由的必然转瞬又成为逞能肆虐的自然界的一部分,即又转化为发生着现实异己力量的必然,从而迫使人类的祖先再度致力于化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为自由。这是一个进展缓慢、永无止境的艰难过程,这个艰难过程反映在人类原始祖先的意识中,积淀在人类原始祖先的心理上,形成了一个个充满着悲剧意识的、体现“集体无意识”的神话。古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的故事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个。西西弗斯受诸神的惩罚把一块巨石推向山顶,然后巨石重又滚下山去,必须再把它推上来,不断地重复。西西弗斯抗拒诸神惩罚的过程,就是人类原始祖先一代代地化必然为自由、再化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为自由的艰难过程的写照,而这种惩罚就因为“他藐视神明,仇恨死亡,对生活充满激情,使他受到难以用言语尽述的非人折磨:他以自己的整个身心致力于一个没有效果的事业,而这正是为了对大地的无限热爱必须付出的代价。”。(注:参见加缪:《西西弗斯神话》,第157页 。)

西西弗斯之所以可悲,正如加缪所认为,就在于他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悲惨境地,就在于当他把巨石推至山顶、所有支撑他而作如此艰难劳作的精神都会随着巨石的重新滚下而崩溃,而他还得重新鼓起勇气再度推动巨石上山,而这,又只是为了重新滚下!西西弗斯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但他迈着沉重而坚定的步伐走向那无尽的苦难,他既不畏惧,也不逃避,而是坦然迎受这一切,因而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当然,西西弗斯故事的上述深刻内涵是原始人类所不可企及的,然而确确实实是他们创造出来了他们所无法理解的东西。这正是神话的力量。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主体能力极大地增强,人类化必然为自由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而由自由转化为必然所形成的现实异己力量如前所述,并不显著。人们陶醉于对于自然的征服中,淡漠了人类祖先遗留下来的悲剧意识。

在当代社会,人类的主体能力空前强大,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所形成的现实异己力量不断增强,终于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问题。人类原始祖先遗留下来的悲剧意识重又苏醒。当代人类需要悲剧意识并需要发展悲剧意识。“这个世界系统的未来,是注定要增长,然后崩溃为凄凉的和枯竭的生活吗?”罗马俱乐部的这句惊世骇俗的问语始终如斯摩克斯剑,悬在人类的头顶上。当代人类注定要在这把悬顶之剑下艰苦劳作,在化必然为自由、再度化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为自由的过程中,重新审视人和自然的位置,重新设定必然和自由的关系。当代人类仍然是西西弗斯,他具有清醒的悲剧意识,他不畏惧、也不逃避,一次次地化必然为自由、化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为自由,以便尽量在合理性中展开现实。

当我们面对茫茫星空沉思,作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物种、乃至整个宇宙的生息变化,就终极而言,都几乎与西西弗斯推动巨石上山复又落下一样。恩格斯冷静地指出,宇宙就是“物质运动的一个永恒的循环”,“在这个循环中它虽然在某个时候一定以铁的必然性毁灭自己在地球上的最美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而在另外的某个地方和某个时候一定又以同样的铁的必然性把它重新产生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1-462页。)。而生活的悖论就在于:似乎越是不去意识、洞穿全过程,才越有可能建立所谓“意义”;而越是不能意识、洞穿全过程,则越是远离、失去“意义”。人类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既是宇宙合目的性显示的高级形态,又能意识到自身的处境,从而执著于每一个“现在”,不断地化必然为自由、化由自由转化而来的必然为自由,从而去穷尽和战胜每一“现在”。只有带着这种对于全过程的悲剧意识,才能充分体验人类一代代局部过程的生命意义;只有带着这种破裂去生活,才能接近、并领略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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