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主义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发展社会主义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道德建设要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力求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一点不容置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坚持集体主义原则。
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发展和突破。近几年我们正在抓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只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变,而不是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的转变。从经济体制方面讲是革命性变革,从社会基本制度方面讲,它只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此,这种变革,决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在道德上,也决不是要改变道德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论是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我们社会始终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没有变,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的原则没有变。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我们为巩固、发展公有制和实现共同富裕而提倡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一系列道德和理想,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它们仍然是我们进行道德文明建设的基础。当然,时代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必然会给道德建设提出许多新问题和新要求,需要研究、需要探索、需要回答,但并不存在什么“重构”、“重建”市场经济的伦理道德的问题,也不存在由提倡集体主义向提倡个人主义“转向”、“转轨”的问题。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文明建设,不是把过去的一切推翻重来,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发扬正确的方面,弥补不足的方面,纠正失误的方面,充实薄弱的方面。对中华民族古代的道德传统我们尚需批判继承,不可一概否定,怎么能以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待建国以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道德文明建设呢?那种把我国当前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转型,混淆成历史上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性质的那种变革、转型,混淆成“社会形态”的根本变革,认为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了,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都应该变革、转型,否则,就是僵化、保守的看法,是不正确、不可取的。
我们要正视市场经济发展给道德领域带来的新问题,但并不认为个人主义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只能是个人主义。这首先可以从市场经济本身来作一分析。市场经济以无任何人身依附关系的个人即自由劳动者为前提,承认个人追求自己最大化利益的合理性,鼓励竞争,优胜劣汰,这一切似乎都与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格格不入,但事情并不是如此的简单和绝对。市场经济有它自身的道德要求。“国民经济学和道德之间的对立本身不过是一种假象,它既是对立,同时又不是对立。国民经济学不过是以自己的方式表现着道德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7页。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利益关系体系,它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互关系的特定结构模式,因而也就为市场行为的道德要求预设着客观根据。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的商品经济,它作为社会经济的一种运行形式,是同自然经济相对立的,是以生产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在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无疑均要把对方当作自己的手段,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己主义的自发趋势。但在为赢得市场而展开激烈竞争时,买卖双方又不能不把对方当作自己的目的,而把自己当作手段,并且只有把自己当作手段的时候,才能够实现自己的目的,于是也就形成了利他主义的客观基础。市场经济虽然不可能不诱发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从而滋生种种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为;但因为私人利益的交换只有在承认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且在这种交换中又体现着共同利益的客观实在性,保障市场的有序性、规范性以及社会整体的稳定,是决定个体利益得以实现及实现程度的关键,这一切,就为道德的进步和人性的完善提供着某种契机。如果说,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人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致去想一想,他自己的利益和其他一切人的利益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02页。)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应该既有时间、也有兴致来思考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为集体主义原则的贯彻奠定思想基础。
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都是同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条件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这就决定了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群众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的一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说,集体主义不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契合,而且也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反映。具体讲,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集体主义的贯彻实行提供了更有成效的运行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模式不仅可以促进资源配置最优化,而且在广泛的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疏通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结合的衔接点,创设了两者相一致的经济前提。因为市场经济的运行主要是以个人利益为驱动力的,而个人利益又是通过生产者经营者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来实现的。在竞争中,优胜劣汰的法则就像一根无形的鞭子,鞭策着每一个生产者和经营者开拓进取、占领市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从而把个人致富同搞活企业、繁荣经济、增强国力紧密联系起来。这样,市场经济机制就具有在激发个人活力的同时增强集体活动的双重功能,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实现集体利益的双重效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为切实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紧密结合,为坚持和贯彻集体主义原则创设了条件,提供了保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市场经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人们形成和增强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创新观念、平等观念等,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但是,它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这些特性又会诱发和刺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思想以及唯利是图、弄虚做假、违法乱纪等现象。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正是克服这些“思想”和“现象”,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的个性特征之一,就是它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要受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的制约。通过卓有成效的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人们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意识和正确的理想、信念与价值观,就能够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迅速发展经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这比任何物质奖励都更稳定、更持久地发挥作用。那种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讲集体主义原则了,把两者完全分隔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观点,是片面的、错误的。
有的同志之所以主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提供个人主义,除了对“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缺乏科学认识之外,还与对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缺乏全面了解有关。
个人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个人主义在西方有着源远流长的发展过程。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它的系统化和理论化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完成的。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在其1840年所著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下卷中首创“个人主义”这个词并赋予其一种比较完整的、能体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理论内涵。根据托克维尔的理解,个人主义是一种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新概念,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个人主义强调个人本身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第二,作为一种政治思想,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民主”和“自由”,反对集体、社会和国家对个人的干预和限制。第三,作为一种财产制度,个人主义强调维护个人的私有利益、维护财产私有制。个人主义的核心就是这三个方面,它既是价值观念,又是政治思想和经济思想。根据托克维尔的概括,就其本质而论不难看出,个人主义是一种一切以个人为中心、一切从个人出发并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的思想体系,它同资本主义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在托克维尔之后,个人主义作为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作为系统的思想体系,很快便为西方的思想家们所接受,在资产阶级中普及,从而成为资产阶段意识形态的一块重要基石。应当承认,在历史上,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于动摇封建特权和宗教禁欲主义,对于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对于促进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起过一定进步作用的,但就在当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随着历史的发展,个人主义愈益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腐朽思潮。个人主义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一前提出发,把个人利益作为判断行为价值的惟一而普遍的尺度,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利益的满足为归宿,它将诱发人们的私欲不断膨胀,造成个人同集体、国家的离心离德,导致个人与社会整体的疏远分离,并最终沦为利己主义。托克维尔当年之所以在创造个人主义一词时又冠予个人主义“温和的利己主义”之意,说明他一开始就意识到了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亲缘关系,二者都是一切从个人出发,从本质上看并无什么不同。在近现代西方,由于个人主义盛行,给社会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使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深感焦虑和不安。尼斯贝特在《个人主义》一文中,归纳了许多学者对个人主义的批评。他说:“孔德把个人主义称为西方社会病。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起初只是损害公共生活的美德,但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它却侵袭和摧毁了所有其它美德,陷入彻头彻尾的自私。’……涂尔干认为,个人主义是一种具有威胁性的西方‘社会思潮’,其表现是不断增长的自杀率、社会混乱和集体意识的普遍削弱。”(注:《哲学译丛》,1991( 2)。)诚然,只要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制度还存在,个人主义作为他们的政治社会哲学和基本价值观念,还会继续存在并为它的制度进行辩护下去的。但是,这些在个人主义的文化环境中生活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对个人主义的批评,难道不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吗?还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自称是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的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代表人物哈耶克,在其所著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多方论证个人主义是同社会主义相对立和势不两立的理论。总之,个人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样一个怪物。它在早期造就了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却又不断与资产阶级为难并不断销蚀资本主义社会,使资本主义社会陷于全面的矛盾窘境。我们不能仅看到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价值、尊严、主体性、创造性,而且要看到它是在什么基础上强调这些的;不仅要看到个人主义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进步作用,而且要看到它的衰败,看到这种衰败的原因就在于其本质中的弊端。在分析个人主义时,尤其不能忽视它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已经走向自己的反面,已经演化成社会的消极因素。如果让个人主义取代我们时代的主旋律在社会上自由泛滥,它不是“有利于”而是有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并将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扭曲和破坏。
集体主义也是一个历史范畴。据西方文献记载,集体主义是由古法语演变而来的,它作为一个政治名词术语。最早出现于18世纪。在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队伍中,明确提出集体主义这个范畴的是法国马克思主义者保尔·拉法格,他在《集体主义——共产主义》一文中,使用了这个词,当时主要指政治信仰、社会制度。前苏联学者卢那察尔斯基最先把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看作同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相对立的道德原则。在于1925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道德法则》一文中,他详细地分析了这种对立。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思想、原则、道德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产物,而是有着一定的客观物质根源的,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根据。集体主义原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无产阶级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需要,是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是从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中引伸出来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直接的经济前提;以工人阶级为主体、以共产党为核心的国体、政体以及人民的组织形式,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直接的政治组织前提;以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觉悟为基础特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集体主义的实施创造了直接的思想前提。这一切,就使得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应当而且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加以提倡,并且已经成为多年来在现实生活中调节个人与集体之间道德关系的主要手段。
从总的指导思想来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提倡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从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出发,至少可以从这样三个方面来正确理解集体主义的涵义:第一,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利益由于受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它体现着全体人民的意愿,体现着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从本质上和总体上讲,应当视为并势必为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或虚构的。在这样的前提下,集体主义原则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发生不可兼得的冲突时,个人程度不同地节制或牺牲个人利益,无疑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并不提供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在许多具体情况下,应该考虑用尽可能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办法来解决矛盾。必须指出,社会成员各个特殊的个人利益,终难免依赖于集体利益的维系和发展,集体利益的实现是每个个人利益实现的前提和条件,集体利益的实现本身也意味着个人利益的实现。离开了集体,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都是不可能的。集体利益一旦遭到严重损害,个人特殊的需要和发展即使有充分的正当理由,也难免受阻、扭曲甚至化为泡影。第二,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集体的发展离不开个人积极性的发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不是要束缚和压制个人,也不是漠不关心甚至可以任意扼杀个人利益,而是要尽量发挥集体中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个人的正当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决定了集体主义原则应该是双向的:一方面,从集体的角度来讲,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是一个大前提。在这个大前提下,集体利益需要而且可能最大限度地覆盖个人利益,集体应尽量大努力满足个人的正当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个人价值、个人尊严、个人权利的维护,不但不同集体主义相对立,而正是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个大前提下,也要求集体在尽可能的条件下担负起实现个人利益的责任。个人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实现方式,并不仅仅是个人自身的事。如果不注意个人正当利益的保障,不注意个人的尊严、价值、权利的实现,就不可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可能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生动活泼、充满活力地向前发展。第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强调要为健全和完善集体而努力。应当肯定,我国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所建立起来的国家,从根本上来说代表并体现着全国人民的利益,是一个为全国人民所承认的真实的集体。同时,我们也应当承认,在体现着国家的各种不同层次利益的一些具体的集体中,也有一些集体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而不能或不完全能体现集体所有成员的利益。但是,这并不是社会主义集体的本质,也不是社会主义集体的主流,因而这些决不应当成为否定集体主义原则的一个理由。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要求它所强调的高于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本身必须是正当的、合理的,而不是不正当的、不合理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原则,强调集体及其每一个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为健全和完善集体而奋斗。在当前,就是要努力克服各种造成不能真正体现集体成员利益的弊端,特别是那些以权谋私、任人唯亲等腐败现象。
过去一个时期,我们对集体主义的解释有时不够全面,在实际贯彻中也有简单化的做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主义的声誉,使人们对集体主义产生了一些误解。这方面的教训应当认真记取。今天,我们所要做的是剔除附加在集体主义之上的不实成分,纠正贯彻集体主义原则实践中的失误,根据新的情况完善和发展集体主义原则,而不是否定集体主义作为我国社会道德价值导向和道德基本原则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我们不否认我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对集体主义及其宣传的一定影响,但计划经济体制并不是我国选择集体主义的原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利益关系才是我们选择、坚持集体主义的内在根据和根本原因。把集体主义看作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种思维定势应当改变,否则,就势必会得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放弃集体主义的偏颇结论。坚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是增强向心力与凝聚力,保证国家统一、人民团结、社会稳定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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