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信息传播中的公众认知与媒体素养教育_媒介素养论文

危机信息传播中的公众认知与媒体素养教育_媒介素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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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8-6552(2009)05-0024-03

数字化技术所引发的传播领域的革命,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传播主体泛众化时代的到来。在危机信息传播中,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公众从单一受传者的传统角色转变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实现了传者与受者的交互。有着双重身份的公众对危机信息传播的认知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主体认识的局限性,正处在不成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体现了其媒介素养的多层级和不平衡特征。在公共危机①频发的中国社会转型期,加强公众媒介素养,既是传播管理的重要内容,又是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环节。

传统媒体时代的公众是“专业”的“受众”,他们被动接收和利用媒体“强塞”的信息,传播效果研究者已对此作过充分论证——无论是20世纪初至30年代末的“魔弹论”、40年代至60年代的“有限效果论”、还是70年代至今的“强效果论”,尽管初衷不同、观点各异,却殊途同归地论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新闻传播是从传者到受者线型的单向传播,驾驭媒介的传播者与作为受传者的社会公众之间是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在政府、管理者完全掌控下的危机信息传播尤显此特征。但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并作为自媒体的广泛应用,公众角色已不同于过往,在诸多危机中公众既是危机信息的接受者,又以空前的热情参与到“传”的队伍中,成为原生态危机信息的采集者、制作者和传播者;即使作为受者,也与传统意义上的受众有了天壤之别。

首先,作为新媒体时代的受众,公众拥有了广阔的对危机信息进行选择的空间。在传统媒体时代,危机信息传播不论在机制、模式上还是在深度和开放度上,由于体制性的保守都受到政府、管理者和强力部门的严格控制,公众作为受者对危机信息的选择权极为有限。新媒体的发展打破了这一限制,互联网促成了全球信息的迅速交互,人为进行大范围的信息控制变得十分困难;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也促使政府在信息公开上日益采取开放的态度。公共危机发生后,公众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多种媒体得到自己关注的信息,而且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有选择地搜索自己关注伪焦点;不仅可以选择信息内容,而且可以选择文本、图片、声音、图像等不同的信息形式,极大的选择空间使公众摆脱了在传统传播过程中作为受传者的被动地位。

第二,随着Web2.0新技术的应用,专业记者掌握传播话语权的垄断局面被打破,公众在危机传播中既是受传者同时成为传播者。当今时代,网络开始成为人人可参与的媒体,每个公民都可利用互联网通过建立个人网站、博客、播客、多媒体网络报刊等,拥有属于自己的传播平台;人人都可利用自己建立的传播平台或参与别人的传播平台,成为新闻或信息的传播者。公众传播危机信息有两种形式,一是担当“二传手”,利用网媒转载、转摘、转播、转发大量其它媒体已发布的新闻;二是主动掌握话语权,担纲“公众记者”的责任发布新闻、追踪新闻、发表时评。以2008年1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的信息传播为例,除了政府和专业记者对事故的权威发布外,作为社会公众的大批网民立足于自己的位置,及时发布来自事故现场的目击见闻、图片和评论,据不完全统计,从11月15日该事故发生到11月18日国务院安监委通报该事故,新浪、搜狐、雅虎、网易、新华网等各大门户网站上网友传播的新闻和发表的评论以数十万条计,呈现出多篇幅、多形式、个性化的传播特征。在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害的信息传播中,网民给人们带来的草根新闻和草根论述更是不胜枚举,汶川地震发生以来,仅百度贴吧网友的帖子就数以百万条计。

新媒体时代公众在危机传播中的双重角色改变了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生态,由此产生的“草根舆论场”监督公共权力的行使并影响政府决策及对危机的治理。但不容忽视的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公众对危机信息传播的认知处在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并在整体上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

危机信息传播中的公众认知包含公众对危机的认知和对媒介的认知两方面,危机认知指人们对危机事件及其危险程度的感知和评价,媒介认知指具有受者和传者双重身份的公众接受、编码、操作、传播,利用媒介信息的行为过程及其水平。当前我国公众的危机认知和媒介认知正处于发展过程中,在危机信息传播过程中两者的互为影响又使公众在整体上表现出一定的认知偏差。

一是作为受者的公众由于我国传统对危机信息传播的严格规管,危机认知素养普遍不足,从而导致危机认知偏差。在中国传统总体性社会中,危机管理作为政治事务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危机信息的公开度非常有限,在信息传播上不及时、不主动,即使公开也是由政府按统一口径通过统一渠道进行保守发布,作为危机传播主渠道的大众媒体在制度规管下同样遵循着“以正面报道为主”的传播取向,在传播量、传播时间、传播强度上都有较大保留甚至出现“失语”。这种情况造成公众危机认知两种相反的可能,一种可能是由于传播受阻危机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大多数社会成员因不知情对危机事件没有认知;另一种可能是公众对危机信息的强烈需求与公共传播渠道不畅的矛盾给人际传播提供了放大的空间,大量的猜疑、“谣言”、小道消息占据公众的危机认知,进而造成无谓的恐慌和连锁危机。我国政府开放危机信息传播的真正起点是2003年的“非典”危机,之后,危机报道方面的新闻政策日趋明朗:从2003年至2008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先后颁布并实施。传播管制的极大放松使公众作为受者前所未有地接触到大量危机信息,但由于危机的突发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公众作为非专业人士仍然很难对危机原因、趋势、破坏力等作出科学判断和理性认知;在突然开放的媒介面前公众也表现出媒介素养的准备不足,选择和解读危机信息时既难以对海量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作出判断,又容易受群体性潜意识暗示。这使公众危机认知呈现出基于部分信息对危机进行整体判断、以偏概全,以感性认知代替科学分析、先入为主,危机认知简单化、表面化等偏差。[1]

二是作为传者的公众由于危机专业知识和媒介操作规范的缺损导致的危机信息制作、传播偏差。在我国传播体制中,专业记者和专家传播被纳入政府危机处理的整体框架中,承担着舆论引导的职业责任,因此他们的报道和评论往往以专业知识和背景信息为支撑,尽可能从具体量化和概率的角度做到准确、客观、全面,避免传播失真和失衡。作为非专业传播者的公众则不然,他们很少从专业的角度或数据来看待危机,对危机的判断往往基于对危机发生概率的“主观认识”和对不期望发生事件对自己带来损害程度的“主观预测和联想”。[2]公众危机认知习惯和专业知识的缺损直接影响其对危机信息的制作与传播,表现出传播内容的零散化、碎片化和传播意向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夸张性。另外,主流媒介的专业传播在新闻学科和新闻事业的发展中形成了严格的规范和原则,从而保证了包含危机信息在内的新闻信息生产传播的品质,而公众没有经过专业而系统的新闻素质的培养,其籍以传播的网络平台又缺乏传统舆论“守门人”,这种规范和严谨性的缺损必然导致信息制作和传播的偏差与失范。

三是具有受与传双重身份的公众在危机信息传播过程中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同时表现出一般价值判断及媒介利用的偏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我国公众的公民意识不断被唤醒,置身媒介的公众正自发承担起公民社会从威权主义之下获得政治解放的社会批判功能。但聚集在网络虚拟空间接收和传播危机信息的公众构成复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往往缺少对社会的深刻体验和敏锐洞察,偏好凭直观感受对一些负面现象和不良问题开展文辞夸张放纵的抨击和谴责,在危机信息传播上也往往存在新闻价值判断的偏差,片面热衷于对政府、管理者和强力部门的质疑和问责。在媒介利用上,无论是作为传者还是受者,更多的公众仅仅执着于转载、粘贴和跟帖,缺乏独立判断。但大量重复发布且真假难辨的危机消息和个体意见容易众沙成塔形成神奇的危机传播声势,从而变成“社会共识”,这种简单重复却带有“愤青”精神的“社会共识”一方面加强了对政府危机治理的舆论监督,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传播内容超出对象域而发生膨胀,甚至失真和畸变,导致危机失控。

公众在危机信息传播中所表现的认知偏差,反映了现阶段公众媒介素养的多层级性和不平衡性,加强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因此成为政府危机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最初由20世纪3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为避免大众媒介对儿童和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而提出,随着大众媒介作用的日益彰显,媒介素养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必须学习和具备的一种素质和能力。笔者认为,媒介素养应包涵四种能力:人们对各种形式媒介的认识能力,即媒介了解力;对媒介信息的获取、解读、批判和评估能力,即媒介消费力;使用信息技术制作和传播各种信息的能力,即媒介制作力;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应用的能力,即媒介运用力。从公众以受、传双重身份参与危机信息传播的实际表现看,公众媒介素养的不平衡是多方面的:在媒介了解上,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公众对各类媒介组织尤其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基本功能、信息制作过程和使用方法的认知及介入程度前所未有,但对媒介特质的了解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对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在危机信息传播上的区别、媒介再现危机现实、重构危机现实的基本特征、媒介危机信息的多重意义等缺乏认知和思考。在媒介消费上,获取、选择和享用媒介信息已经成为公众的生活习惯之一,但对信息的理性分析和批判能力缺乏,危机的突发性和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更是让多数人在目不暇接的危机信息面前无所适从。在媒介制作和传播上,随着数码相机、DV走进普通百姓家及广大网民对博客(Blog)、播客(PodCast)、标签(Tag)、社会网络(SNS)、即时通信(IM)、图片分享(Flickr)、视频分享(You Tube)等新媒体手段的无障碍应用,公众的媒介技术素养得到极大提高,但由于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和规范的媒介教育,在危机信息制作和传播内容选择、文本质量及技术表现上都表现得笨拙、稚嫩和偏差。在媒介运用上,公众普遍拥有了使用媒介了解危机信息的获得性素养,但自觉使用媒介信息防范危机和参与治理危机的能力仍显不足。

我国境内媒介素养教育起步晚,对其关注始于卜卫于1997年发表的《论媒介教育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研究,现今我国媒介素养教育已进入课程设置、学科建设的试点实践阶段。②但观照我国学校教育的总体面貌,媒介素养教育仍呈现出零星、散落的状况,迄今为止,除在研究者推动下个别实验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外,几乎没有中小学开设专门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目前推行的国家新课程体系中虽然部分学科含有媒介素养教育的成分,但大多隐含在其它主题之下,信息素养类课程也往往只注重技能性培训)。在大学,除新闻类专业外,其它专业也少有媒介素养类课程。媒介素养教育滞后与媒介高度发展和公众媒介深度参与(特别是公众在危机信息传播中媒介深度参与)之间形成的强烈反差,表明了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反思危机信息传播中群体性的认知偏差,当前加强公众媒介素养教育的关键在于做好战略规划,进行目标建构,并整体推进。

就战略规划而言,媒介素养教育列入公民人人必须接受和参与的通识性教育内容已迫在眉睫,这需要政府的高度意识和强有力主导。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媒介素养教育需要学校、家庭、政府、媒介机构、社会组织多种力量的聚合和共同推进,学校因其教育组织方式的系统性、规范性毋庸赘言应成为推行媒介素养教育的主要担当者。教育主管部门应从教育目标、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训、教材规划、资源配置等方面对不同阶段学校媒介素养教育进行总体建构,使之成为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必备内容,从而改变当前媒介素养教育主要由传播界学者从研究的角度单一关注、自发组织、试点实践的非主流教育局面。此外,基于现代社会危机普遍存在的事实和人类和谐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公众媒介表现中的危机认知情况,有必要构建公众危机认知体系,与媒介素养教育体系互为呼应、补充。当前多数省份义务教育阶段推出社会学实验课程,如浙江省的《品德与社会》,可在此类课程中专辟章节介绍社会变动和公共危机方面的内容,并着重培养学生的理智的危机认知素质、成熟的危机接受心理和沉着的危机应对能力。

就目标诉求而言,在信息传播领域内对“真、善、美”的终极追求应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也提请教育主管部门在确定不同阶段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内容时考虑技术、艺术与道德三个维度。[3]尤其是应着重培育学生媒介伦理素养,型塑以民族性、文化历史传统为背景的媒介伦理道德。因为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已经显示出人们创造社会历史的现实力量和社会历史无限延伸的可能性,而且严峻地表明,只有人们充分保持理性和道德优先发展的基础上,社会进步才是真正可能的。媒介伦理素养主要应包括以本土化的视野多角度解读、阐释媒介信息的能力,质疑的习惯和思辨能力,发现媒介文本背后隐含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能力,以及以社会公义和秩序为归依制作和传播资讯的能力。针对当今社会公共危机发生的高频度与社会高关注度,危机信息传播的特殊素养——以审视和观照公众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特殊心理为切入点的危机伦理素养应成为媒介素养教育的专题内容。

就教育模式而言,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实现学生受动性和能动性的统一是媒介素养教育模式建构的主要方向。应摒弃传统宣教灌输式的教育模式,转而寻求积极与媒体合作以让学生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参与表达的教育策略。当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际,教与学互动、课内与课外互通、理论与实践互融的主体性教育是培养学生理性认知的最好方式,特别是要设计教学环节让学生真正进入社会传播领域,了解不同媒介的制作流程和运作规律,了解不同媒介在危机信息传播中遵循的编码法则和价值观念,使学生通过对传播活动的自主介入辨别危机信息的媒介真实和社会真实,通过实践活动所蕴含的主体自我意识不断锻造自己,从而获得具有普适意义的媒介素养。

注释:

①本文所述的“危机”和“公共危机”泛指对社会系统的基本架构、公共利益或价值体系产生严重威胁,需要政府和社会迅速做出应对以最大限度降低或消除其危害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②我国媒介素养教育课程设置、学科建设的试点实践主要有:2004年,中国传媒大学设立传媒教育硕士点;2004年,复旦大学承担国家教育部重点招标课题《媒介素养教育理论与实践》,并开通内地首个媒介素养教育研究网站;2007年,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在浙江传媒学院设立媒介素养教育研究基地,该校在其生源培养基地杭州市艮山中学、夏衍中学等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高中语文教改选修课教材《新闻传媒素养》等等。彭少健主编:《2008中国媒介素养研究报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有较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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