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亵渎与批判性人格的自助--对李建军“直接训斥”引起的争争现象的再思考_文学批评论文

自我亵渎与批判性人格的自助--对李建军“直接训斥”引起的争争现象的再思考_文学批评论文

批评人格的自渎与自救——关于李建军“直谏”引发争鸣现象的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格论文,批评论文,现象论文,李建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果不是睁眼说瞎话,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文人都不能不对中国的当代文学批评现状表示失望:失血、失气和失语的痼疾尚未得到彻底治愈,失职、失范和失序的新症又并发于当前。批评诸环节中的问题甚多,但最首要的却是批评人格的病态化,其症状或表现为角色实践本领的萎缩和疲软,或表现为对角色话语权的误用和滥用。究其成因,并不在于外部因素的左右如政治的压力或市场经济力量的过分干涉,而在于批评者对于批评角色的尊严和责任缺乏捍卫的勇气和能力,从而造成了种种日渎现象的出现。对于这种情况,不少作家、批评家都作出过激烈的反应,关心批评的读者也屡屡表示了不满。作家高建群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几乎没有好的批评家。我们几乎没有像样的文学批评。没有别林斯基、没有胡风、冯雪峰。文学界被切割成一个一个的小圈子。对圈子内的人,瞎捧;对圈子外的人,乱咬——环顾域内,我们能找出几个批评家在那里潜心研究小说创作的奥妙?”(注:《对中国文坛深深的失望—一写给世纪告别》(高建群著《我在北方收割思想》第218页,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批评家余开伟愤慨地指出:“现在文艺批评已蜕变为商业批评和人情批评了。为数不少的批评家,尤其是北京、上海和一些省的,派系林立,各立山头,把一些报刊当作他们的地盘,拉拢同类互相吹捧,排斥异己,党同伐异,完全丧失了理性立场和科学精神。这是中国文坛的悲哀和耻辱。”(注:哈米《一篇赞扬中的逆耳忠言——余开伟批评余秋雨兼谈批评精神》(载1999年9月17日《杭州日报》)。)至于读者对批评界现状的失望,尤其是对一部分掮客化的批评家的鄙夷,则往往通过更尖刻、更情绪化的方式表达出来。

由李建军博士一篇发表在报纸上的被称作“直谏’的文章所引起的持续了近两个月(2000年10月至11月)的从陕西波及全国的文学批评争鸣现象(注:见《三秦都市报》2000年9月17日头版报道《“博士直谏”已成文坛热点——本报系列报道引起全国反响》。)就发生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关于李文发表的意义,拙文《陕西评论界的进行时态:冬烘与委琐》曾有过如下分析:“由‘青年文学博士直谏陕西作家’引发的一连串争鸣已成为本年度三秦文坛上的一段精彩插曲。李建军关于《白鹿原》‘缺乏博大的人道情怀’的新说,尤其是对《怀念狼》的整体否定的观点能在《三秦都市报》这样的大众媒体上露脸,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久违了的直率批评人格和凌厉批评风格在陕西文化界的回归迹象,其连锁冲击意义远在具体批评要义的价值之上,的确可喜可贺。在我看来,李建军的‘直谏’对陕四当代文学批评界而言,不啻是一个讽刺喜剧,这个圈子总体上的迟钝、疲软、冬烘和委琐,都在‘直谏’的反衬下暴露无遗了。”(注:载《三秦都市报》2000年10月29日第五版。)陕西虽号称“文学大省”,但陕西的文学评论多年来在全国批评界并不占有重要席位。90年代中期以后,受染时风,血气原本就不够健旺的陕西文学批评也出现了日趋严重的批评人格萎缩现象,其典型的表现就是有和气而缺棱角,多“合唱”而少“独奏”,喜捧场而羞棒喝。李建军的文重在批评的“精、气、神”上与本地近年的文学评论风习相去甚远,给貌似“安定团结”实则低迷沉闷的陕西文学评论界带来了一股强劲而清新的气流,不能不让我产生批评精神上的共鸣。只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那篇文章中关于“批评人格”问题的个人观点未能展开。虽然那场争鸣于正在走向深入和拓宽之时突然“休克”,让无数关注者发出“一声叹息”,但它毕竟如火如荼过一段日子,从而使批评人格方面的现实问题能以更多的样态凸现在争鸣过程中。时过境迁之后再来讨论这个话题,也许更得其宜。

我以为,健全的批评人格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批评主体建构:道义的承担精神、明确的角色意识、边缘的自主对话立场和观点陈述上的逻辑自持能力。

批评中的道义承担精神指的是批评者对文学的痴情、对文学事业的忠诚、对文学创作健康发展的义不容辞的捍卫勇气。如果缺乏这份痴情,批评对于批评主体来说就可能降格为一种谋生方式或交际手段。尽管在世纪之交的中国从事文学批评事业,不能不对批评生存环境方面的问题视而不见:非正常的外部干扰因素依然存在,作家接受批评的心态还不很良好,读者的阅读水平也还不够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批评家弱化道义承担精神的理由,相反,正因为批评生态欠佳,才更需要批评家强化自身的道义承担勇气和能力。批评的道义承担并不是一个大而无当的口号或一种高蹈的精神姿态,它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批评实践环节中。如果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批评家的道义责任主要是抗击极左政治力量对文学的强暴的话,那么当今批评家的道义责任则更应该体现为努力减弱腐败社会风气对文学的独立性和纯洁性的损害和污染。李建军在他的文章中厉声谴责批评中的“空话、假话和套话”太多,感慨“真的恶声”太少,期待“大家一起来努力,做些矫世变俗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对这个时代的文学批评中最缺乏的道义承担精神的热切呼唤,而他的“直谏”笔无藏锋,放言无忌,表现出的也正是一种“慨然澄清”时风的抗俗勇气和从我做起的务实作风。

批评中的角色意识是指批评者对自己的批评权利和批评义务的领悟。从社会学角度看,批评本身是一个社会角色扮演过程,任何合格的社会角色都必须遵于一套预设的行为规范,批评角色当然不得例外。错误地行使批评权利和失当地承担批评义务,必然导致批评角色的扭曲变形和批评活动的脱轨。在社会生活中,每个具有自为能力的人都是一个“角色集”,角色之间潜在着发生冲实的可能性。为了保证批评过程的正常推进,批评者必须在批评中让自己承当的其他社会角色退居幕后,使批评角色成为实践主体。文学批评的基本权利是不受任何压制地对各种文学现象和文学批评现象剖明真见,纵论得失,判断然否,而不是对文学以外的人与事窥探琢磨,评头品足。文学批评的义务则是既对作家负责又对读者负责,即以善意的态度和犀利的识力激评本文,担当起作品的“检验仪”、鉴赏的“导读器”的双重使命,而不是充任作家的轿夫和作品的推销商。作品的被推销是必要的,但推销者的角色应该由出版商和销售商扮演,而文学批评恰恰是文学作品接受环节中的一个理性制约因素,只有它的存在才能有效地减少作家自我感觉上的失度和读者阅读中的盲目性。批评家时刻要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对批评来说,利缘的、业缘的、地缘的、亲缘的等等人际关系因素必须退避三舍。真正的批评是“六亲不认”的。

边缘的自主对话立场是现代文学批评活动中最理想的角色位置和角色扮演方式,它的基本要求有二:一是批评主体对于批评对象始终保持一种不粘不隔、不即不离的关系——既非“山中看山”亦非“山外观山”。正如人无法从世界之外认识世界一样,文学批评也不可能在文学以外进行。但是,它既然是一种关怀性的评价行为,就必须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有所间距。“山中看山”可能造成批评者批评眼光的近视和批评冲动的弱化,从而无往离析出批评观点;而“山外观山”则容易导致批评者和批评对象过分的疏远,使批评观点成为和批评对象不搭界的个人宣言。二是批评主体对于批评对象能够秉持“以我观物”、“以意逆志”的精神主动性。自从圣·佩韦奠定近代文学批评原则以来,独立行使话语权就成为社会对批评者普遍的角色期待。一切“代圣立言”的、迎合长官意志的、和利益集团合谋的、看作家脸色行事的、迁就俗众低级趣味的批评家都只能扮演一个滑稽的小丑角色。文学批评中没有终极裁判,也不会形成“最后真理’,惟有独立自主的观点之间的交流、融通和碰撞所激活的思想启导着创作的别开生面和批评自身的继往开来。作为文学研究界最前沿、最活跃、最贴近创作实践的一个环节,批评所面对的是一个流动不居、变幻不定的批评对象,因而批评过程中的误读、误判现象难免时有发生,修正、推翻个人旧见而倡为新说的情况也会偶尔出现,这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人云亦云、言不由衷、虚与委蛇和见风使舵。

但是,独立不迁的批评姿态并不能充分保证批评者的角色实践获得圆满的成功。在保证批评获得成功的要素中,观点陈述上的逻辑自持能力不仅必不可少,而且至为关键。对批评者来说,它是一道基本的智慧人格“底线”。戴盆望天、率尔武断、强加于人、自相矛盾的“批评”,无论如何地“独立不迁”,也是难以“被人接受”的。中国传统的印象式文学批评确实存在着重直感少实证的不足,但即使在这样的批评中,逻辑的圆通仍旧被批评家看作应有的学理自律。近些年来,形形色色的批评思想武器被引入中国文学批评活动中,尽管其“创造性转换”尚不尽如人意,“眼药点到脚后跟”的事情也偶有发生,但总的来说,这种引入对于中国文学批评的现代化进程是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的。问题不在于批评视角、批评观点的分歧迭起,而在于逻辑上的自律意识不够和自持能力不足造成了观点阐述上的治丝而棼,从而使批评中的良性互动变得比较困难。我认为,批评陈述上的逻辑自持能力起码包括三条基工要求:一、尊重事实材料,不做无根游谈;二、界定有关命题,避免概念不清;三、论证思路明晰,决不强词夺理。

以上述观点比照“直谏”引发的争鸣现象,真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李建军的文章的发表,本是对自渎了的陕西文学批评的拯救,却并没能广泛地激发出陕西文学批评的自救意识,反倒事与愿违地招致了一些陕西批评家和作家的情绪对立,而向为文坛所诟病的“绿林好汉”式的、“诗外说诗”型的“批评”又借机登上舆论阵地,给陕西的文学批评事业造成了另一种负面影响。于是人们失望地看到,“自救”的正剧尚未在陕西批评界拉开序幕,“自渎”的讽刺喜剧却继续上演了下去。

李建军的文章是一篇谈话录,原题为《关于文学批评和陕西作家创作的答问》(全文载《文艺争鸣》2000年6期),《三秦都市报》2000年10月7日捷足先“登”的只是李文的摘要。标题改作《青年文学博士直谏陕西作家》(以下简称“直谏”)固不妥当,删削方式也颇有可商议处,但文章的主要观点还是“传真”给了读者。虽然对于李建军来说,文中的观点早已在此前的文学批评活动中表达过,但就陕西的读者而言,见到这样的批评文字,却是不虞之幸,这使它的牵动广泛关注成为必然:它不是小沙龙里切磋琢磨式的对谈或和风细雨式的交流,而是借助大众媒体而发出的“尖叫”,受众面极大,招致多方多种反馈也就不可避免;它和广大读者对近年来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越写越差、得到的评价却越来越“神”的不正常现象的反感情绪产生了对接和共鸣,人们很自然地把它视作了又一篇反文坛神话的檄文;更重要的则是,学理式批评和激情点射式批评在李文中得到了较为理想的结合,使它既成为一把锋利的气盛言宜的“双刃剑”,又成为一面逼现出弄臣式批评、红包式批评和流氓式批评的丑陋面目的“反光镜”。“直谏”问世以后,陕四省的批评家和作家田涧菁、李国平、邢小利、李震、王晓新、耿翔、和谷、刘亚丽和外地的批评家和作家何西来、郭铁成、王彬彬、王旭峰等均对李建军的胆魄和见识予以很高评价。

然而,在另一些人看来,李建军的“直谏”并非学理式批评,而是一种“自炒”行为,目的在于制造声势以“哗众取宠”。第一个从动机上攻击李建军的是作家苑湖,在《独立,在自负与自卑之外》(注:载2000年10月16日《华商报》第22版。)一文中,他以反感的口吻对李氏热嘲冷讽,说李氏“在若干年前,还仅仅是一位年青教师——一个彻头彻尾的民族主义的鼓吹者”,其发言“想起来都让人感到冗长而乏味”,“而此时仅仅是多戴了一顶所谓博士帽的作者,却开口闭口以‘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为符号,急于给自己贴上各种令人目眩的标签”。并认为李氏对《怀念狼》的批评,更是一种危言耸听的做法,它“使我们从另一个视角看到了这些自喻为青年学人的萎缩”。对于本该作为对话焦点的李文的批评观点,苑湖在他文章中却不充分展开讨论。

稍后,著名学者费秉勋教授先后在《三秦都市报》和《华商报》上撰文,以更激烈的方式“揭批”李建军的“直谏”动机。在《醉翁之意在哪里》和《是“直谏”还是自我炒作》(注:分别载2000年11月5日《三秦都市报》和2000年11月12日《华商报》。)两篇从题目到内容都咄咄逼人的长文中,费教授通过对“直谏”的个案分析而总结出“自我炒作”者的五种“炒”术:一、专打名人,耸人听闻;二、不作分析,只下断语;三、把话说绝,不留后路;四、语言过激,时有谩骂;五、气度如虹,自封权威。结论是,这是一种“圣斗士逞英豪”式的批评,长此以往,“中国文坛和中国文学将变成怎样的情景是可想而知的”。作为首被批评者,作家贾平凹的反应比较老道,他以“看庭前花开花落”的从容口气说:“这场议论,我反复斟酌,总觉得是一种非文学现象。”(注:贾平凹《我说几句话》(载2000年11月18日《华商报》和2000年11月19日《今早报》)。)这绵里藏针的“闲评”,不仅点到为止地伴奏了费教授对“直谏”拍案而起的“怒斥”,更收到了橡皮棍抽打一大片人的回击效果。既然不是个别文章而是“这场议论”都属于“非文学现象”,它的文学意义就自然被它自己消解殆尽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就是贾文的潜台词。

但是,在批评活动中费尽心力挖掘其他批评者为文动机的做法明显地违背了现代批评规则,它即使不是一种恶德,也至少是一种陋习,所造成的结果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于事无补,对人有害。前不久读王朔、老侠新著《美人赠我蒙汗药》,使我越发感到了这种做法的欠妥。王朔、老侠在文中说:余杰这类年轻人“工于心计”,“圆滑得如同历尽沧桑的商人或政客”,专“打”打了白打的人,却“媚态可掬”地讨好关乎自身利益的导师、老师。这是那本总体上不无新见的书中最不讲理、最恶俗的文字,它呼应了一种病态的社会心理:利害取舍永远优先于是非判断。在批评中以这样的思维定势“钻探”人心,不免要得出很多一厢情愿的结论。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有必要借鉴法律的观点。法律是不考虑动机的,它只注重事实。文学批评中的事实就是文学文本和评论者的观点,舍此而外,岂有他哉?如果以猜谜射覆的心理度人之腹,批评中的正常对话根本无法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层面上进行。贾平凹反对批评中的“非文学现象”是对的,但把这顶帽子扣在李建军的文章和大多数紧随其后参与争鸣的文章上面,却完全混淆了视听。李建军的批评对象是《白鹿原》和《怀念狼》的文本以及批评界的说假话现象,由此引发出的绝大多数批评声音也都是题内之议,如果一言蔽之为“非文学现象”,就等于说《白鹿原》、《怀念狼》不是文学作品,而在这场争鸣中被批评了的陕西文学评论也不是文学批评。费秉勋教授在文章中对李建军的“直谏”动机所作的考辨是下了工夫的,但分析思路上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一切自我“炒作”的动机,都不是为了走近真理,而是为了通过旁门左道升值自身以获取一己之私利,对李建军来说,用“直谏”这种得罪一大批“圈”内人的方式捞取名利,岂非缘木求鱼?而一切借助于媒体的“炒作”都不是一种纯个人化的行为,它的圆满完成,必有赖于精心谋划、见机而作、拉拢朋党、大造声势等等具体环节的运作,否则便可能成为无人喝彩的独角戏表演。如果认定李建军的犯颜“直谏”是一种自我“炒作”,岂不等于说它的背后还隐藏着某种心照不宣的阳谋或阴谋?如此推理,这场“直谏”争鸣就变成一桩糊涂公案了。因此费文的说法不仅是一种傲慢的偏见,也是一种武断的忖度,更是一种酷虐的杀伐。费文发表以后,陕西蓝田毛安曹先生很快予以回应,在文章中逐条反驳了费文对李文的动机猜测,虽展开不够,却有一定的说服力。(注:毛安曹《不要诋毁李建军是“自炒”》(载2000年11月14日《三秦都市报》)。)至于苑湖对李建军的人身攻击,因为过于情绪化,也就无人认真理会了。

从性质上说,在批评与反批评中对他人进行“斗私批修”式的为文动机“考辨”是一种批评角色不清现象,它由批评者对角色权利的误用所导致。国内近年的批评活动中,这样的现象频频出现,并由此引发过很多无谓的“笔仗”,实在是对批评家们才情的浪费。倘若我们能平心静气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就不难发现在批评中纠缠它是多么地无谓:第一,动机无法作为事实依据而进入批评的对话领域之中,因为它只是批评者的内心活动,此间“忠奸”谁得知?也就是说,无论怎样的猜测都不具备可“实证”性;第二,批评动机与批评效果是两回事,前者的善恶和后者的好坏并不总是统一的,纵然批评者有不良的为文动机,其批评观点亦未必就不具有批评价值。所以我以为,李建军是否“自炒”是一个根本无须进入批评中的话题。

和为文动机“考辨”异曲而同工的另一种批评角色不清现象则是将批评的关注点从文学作品转移到作家的个人生活方式方面。这才是贾平凹所说的批评中的“非文学现象”。邢建海的长文《陕西文坛真诚几何》(注:载《今早报》2000年11月15日第七版。)的缺失正在于此。邢文呼唤真诚无可指责,对陕西作家和评论家的精神独立和雄气重振寄予厚望亦可谓爱之也深。但是在文章观点的展开过程中,邢建海不仅时犯动机“考辨”的错误,例如批评李星能对已故作家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指瑕摘疵却怯于直率地指出《白鹿原》后半部分的不足是因为“陈忠实却还在,而且是作协主席,说好的还来不及呢”;又如说邢小利的评论文章中写了作协领导,其中有“大而全、浮光掠影式的赞美、拔高的评论”,此举“多在功利上考虑”。更为出人意料的是,文章中用了不少文字对一些陕西作家的个人生活方式横加指责,例如说陈忠实“忙于参加各种大小会议,主席台上成了他的固定位置,讲话稿越来越写得老道精彩,俨然一个政客的面孔”。贾平凹“从不掩饰自己的世俗,比如赌博,心情不好时赖着不付账;心情好时,可以输个精光。你讨他的字画,他就要收钱——仅住宅就有好几处而且都够一定的标准。”高建群“从一名知名作家把自己降到了自由撰稿人的水准——今天电视台邀请作协副主席高建群侃文学,明天报纸邀请著名作家高建群侃足球。”程海背着新作《人格粉碎》和小礼品“不辞劳苦地往返于四安和咸阳之间,西安有影响的各大媒体他都要把香烧到”。且不说邢文对作家们的“揭短”本身与事实有无出入,单就其为文方式而言,就已是一种“脱轨”的“批评”。这种“批评”与苑湖式的人身攻击“批评”并无二致,只不过掉转了攻击方向而已。表面上看,它似乎应和了李建军的“直谏”,实则南辕北辙,决不可同日而语:李文批评的是文本和文品,邢文评说的却是作家和批评家的生活方式和人品质量;贯穿李文的是历史主义的批评立场和比较批评方法,支撑邢文的却是泛道德主义的批评观点。邢文良好的批评初衷毁于作者对于批评权利的误用,不仅造成了对这场争鸣的另一种方式的自渎,而且授人以柄,招致多方非议。作家贾平凹正是在这种情势下不失时机地以《我说几句话》作出皮里阳秋式的反应,将“直谏”引发的正常争鸣一概笼统地曲解为“别的活动”。相比之下,作家陈忠实的表态有理有节,令人心悦诚服:“对于文学讨论,我们只能在文学领域的范畴之内对作品、作者的创作思路、评论家的评论作出讨论和争鸣,这才是文学讨论的核心,但是,将文学评论引申到关注作家的隐私、钱袋和生活态度这一方面,那么这种文学讨论就没有了任何意义。”(注:陈忠实《脱离范畴的文学讨论是庸俗的》(载《今早报》2000年11月17日“视点新闻”)。)

与“考辨”批评动机和横议作家个人生活方式这两种批评角色不清现象同时出现的还有另一个批评人格方面的问题:批评的逻辑力量的不足。虽然由于多种原因,一些陕西作家和评论家对这场争鸣保持了一反常态的沉默,使它的参与面受了一定的局限,但总的来说,多篇见仁见智的文章的陆续发表仍使它成为一次规模不小的“分曹部署,歌喉相斗”的批评盛观。受李建军“直谏”的凌厉文风的影响,争鸣中的大多数批评和反批评文章都能以意气风发的面貌见诸报端。遗憾的是,观点陈述中逻辑自持力有所欠缺的现象依然在一些文章中时有发生。作家孙见喜先生和学者周艳芬博士都认为李建军的文章在“批评尺度”上出了问题,用孙见喜的话说,李文犯了“用尺子买米”的错误,理由是陈忠实“走的是民间化路子”,贾平凹是坚持“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作家,以西方文论为准星来衡量他们的作品“真正是牛头不对马嘴。”(注:见孙见喜《人参杀人也有过吗》(2000年10月16日《华商报》)和周艳芬《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学批评》(2000年11月1日《三秦都市报》)。)征之于李文,这种说法显然没有什么道理。所谓文学批评中的“用尺子买米”,只能是指那种用非文学的价值尺度衡量文学现象的做法。在这一方面,李文并无错失。批评从来都是参照性的评价活动和关怀行为,因为文学作品不能拿自己来说明自己。“民间化”也好,“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也罢,都只能在参照和对比中确立,只不过参照物和对比物有距离远近的不同而已。李建军用他认可的优秀小说文本比照陈忠实的杰作《白鹿原》,以现代的人道主义观念衡量它的“人道情怀”,拿一般的文学创新标准对校贾平凹近作的“精神视境”、“话语风格”、“叙事策略”和人物塑造等方面的得失,正可谓以彼“声”求识此“声”、以彼“剑”比量此“剑”,这和“用尺子买米”的说法是挂不上钩的。

费秉勋教授的文章中对李文观点的反驳同样存在着逻辑上有欠圆通的问题。费老师是老资格的评论家,也是贾平凹研究专家,迄今为止,在国内所有立体研究贾氏文学创作的专著中,还没有哪部能在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上堪与他的《论贾平凹》相伯仲。在对《白鹿原》的批评方面,费老师也发表过见解颇为精辟的《谈白嘉轩》。但他这次推出的争鸣文章中的两处论述却实在难以使人“低首下心”(费文用语):一处是对李文关于《白鹿原》“缺乏博大人道情怀”的驳论。费文的立论依据是小说中朱先生的“狭隘”不等于是作家陈忠实的“狭隘”。这是对李文观点的误解。李文的意思是说鹿兆海割发和朱先生焚发反映了当时的中国人包括其中的优秀分子在对待生命价值方面有一定的狭隘民族主义心理,而作家对小说人物的行为持肯定态度,因此导致了作品倾向性上的失误,使它未能“为我们提供更博大的情感空间和更可取的人道立场”。这是完全符合《白鹿原》文本形态的事实判断。朱先生虽是白鹿原上的圣人、精神领袖,却也是儒家文化的守灵者,他有炽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却不可能具有现代的人道情怀,作家写他以焚烧“野兽的毛发”这种以恶报恶的方式祭奠民族英雄的举动不仅是可以的,而且,如果能从此揭示出儒家“华夷之辨”心理的某些历史局限的话,无疑具有深刻的意义。问题在于,就焚发这一情节而言,作者的精神指衡和情感立场并未与朱先生的心态拉开距离。《白鹿原》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倾向性当然要“通过情节自然而然地显示出来”,难道这部小说中还为我们提供出了超越朱先生狭隘民族主义心理的“情感空间”或生活情节吗?因此费文的反驳是缺乏说服力的。另一处是对李文批评贾平凹近年创作的几部长篇小说“不A不B”的反批评。费文认为,李文所指责的七个“不A不B”恰好是贾氏多部新作的优点:“说的正是色调上对立两极的和谐统一,这给他的小说带来某种温和与多向性的美感。”这真是匪夷所思的结论。我虽曾受业于费老师,却怎么也难以理解解老师这段要言的妙谛。倘若说“不今不古”、“不阴不阳”、“不文不白”尚能反述为亦今亦古、载明载阳和且文且白,因而勉强可算是玉成了“和谐统一”的“美感”的话,那么“不死不活”、“不人不鬼”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美感”呢?假如费老师是在另一个理解平面上使用“不A不B”这一命题,则须对它予以界说,既非如此,我们就只能按约定俗成的含义理解它了。不死不活的生物必然是残废,不人不鬼的东西注定是怪物,如果认定它们也有“美感”的话,岂不是应和了鲁迅的一段妙语:“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注:鲁迅《热风·随感录第三十九》。)我看“在逻辑上很难成立的”(费文用语),恰恰不是李文的批评而是费文的反批评。

就在这场争鸣正在像陈忠实所期望的那样日益“激活陕西文坛的学术气氛,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创造一个有利于陕西文学发展的良好的语境环境”时,突然拉上了大幕。无人谢幕,也无人喝彩。原因何在?不得而知,也无法深问。

这场争鸣发生于陕西,但它所逼现和牵拉出的诸多批评人格自渎现象却决不为陕西批评界所独有。在各地此起彼伏的批评“风波”中,这种现象频频出现,使公众对批评界的尊敬度、信任度大打折扣。从王国维用全新的文艺观念批评《红楼梦》算起,中国的现代文学批评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应该说,近二十多年来,中国文学批评的生存大环境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基本结束了沦为政治奴仆和打手的不幸以后,它也确实取得了不少实绩。但我们必须看到,就批评人格的健全程度而言,世纪之交的批评家们从总体上说,还远远达不到以李长之、李健吾为代表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自由批评家们的水平。如果我们能认真读一读李长之的《鲁迅批判》、《诗人和战士:鲁迅之本质及其批判》和李健吾的《咀华集》、《咀华二集》(均署名刘西渭),再对照近年的诸多文学批评文章,就不难发现后者在批评人格上存在着多么严重的病症。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真正兴旺发达局面是不会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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