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研究的发展与滞后--心理学研究述评_心理学论文

意识研究的发展与滞后--心理学研究述评_心理学论文

论意识研究的发展与滞后——关于心理学研究的回顾和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论文,心理学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每一个心理学家都乐于承认,1879年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建立的世界上第一所心理学实验室是心理学脱离哲学母体,成为一门独立科学的标志。一百多年来,各个领域的心理学家们对人类生活的几乎每个角落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成就已足以使“心理学”在各种分类学目录中获得相对独立的一席之地。但在这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由于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人(及其他有机体)的行为和心理过程,因而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学科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有时这种关系是和睦的,比如神经心理学家斯佩里关于裂脑人的研究获得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但有时这种关系却是尴尬的,比如至今有很多计算机工程师看不出在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理学家做过什么真正有益的工作。更多的时候,这种学科间的关系带来的是困惑和混乱。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意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与心理学发生关系的不仅包括心理学的相关科学尤其是生理学和计算机科学,更主要的是哲学。一方面,由于意识存在的自明性,使得这些学科都将意识作为自己研究的主题之一,但另一方面,由于意识问题极其复杂,加之各学科又有着各自不同的范式,哪怕是给“意识”一词订出一个统一的界说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在“意识研究”这个标题下展现给我们的是一幅往好里说是缤纷多彩,往坏里说是纷杂混乱的场景:理论心理学家们在探讨意识与觉知有什么不同,生理学家们研究事件相关电位的神经机制,而哲学家们却在争论“我们何以确知他人存在意识。由于缺乏沟通的渠道,这种类似自说自话的研究从总体上来说是很难产生积累性成果的。新技术革命一方面给心理学及相关科学带来了新的研究手段,但如何就“意识研究”这一主题整合来自不同领域的研究成果,这种整合会对有关意识问题的哲学争论产生什么影响、长久以来不同哲学观点的对立是否会因此消解、平息抑或变得更加对立、凸现,这些问题已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拟就主流心理学界意识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作简略的回顾,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鲜明的对比,即技术层面的空前发展与方法论和哲学层面的滞后与贫乏。

意识研究的兴衰

在主流心理学界,意识研究大体经历过三个阶段,即主导阶段,搁置、还原阶段和回归阶段。

1.主导阶段 这一阶段在时间上大致相当于1879年到本世纪20年代,是科学心理学的草创时期。这一时期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包括冯特、布伦塔诺、斯顿夫、屈尔佩和威廉·詹姆斯。虽然他们在具体的心理学理论上各有所重,但他们有一个显著的共性,即在学术界他们都有双重身份:既是哲学家,又是心理学家。这其中最典型的是威廉·詹姆斯,1885年任哈佛哲学教授,1889年改为心理学教授,1897后又改任哲学教授。尽管教席频频更换,仍能胜任愉快,这表明这两种研究在当时具有一定程度的同一性。所以冯特1881年创办的心理学刊物,名称却是《哲学研究》。确实,1879年那座心理学实验室的建立并不是一场库恩式的革命。正如冯特自己在其《生理心理学原理》序中所言,他只是想“勾画出一个新的科学领域”。之所以要把他的心理学命名为“生理心理学”,最主要原因是“方法问题,即利用实验”。实验方法的运用确实使古老的哲学心理学耳目一新,但研究的问题,对问题的描述以及对最终实验结果的理论阐述却一仍旧贯,充满浓郁的哲学气息。在冯特创立的构造主义心理学中,意识作为一种“直接经验”,是心理学研究的主题,而如何用内省的方法把复杂的意识经验分析为感觉、情感等简单的元素以及研究这些元素又是如何以某种方式合成复杂的意识经验,就是心理学家的主要工作。虽然冯特受当时正在兴起的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将其内省法称为“实验的内省”,以别于传统的思辨哲学的“内省”,而且在当时的科学技术条件下,确实竭力推进了实验手段的运用,但由于他对意识的实质“抱着混乱的唯心主义观点”。因而他及其学生铁钦纳创立的这种意识心理学虽然曾一度占据主导地位,但其影响力随着20世纪心理学研究的中心转移到美国也就很快消退了。

2.搁置、还原阶段 美国心理学在经过早期对德国心理学的吸纳(铁钦纳),以及后来由机能主义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安吉尔,卡尔,杜威)为代表的转型期以后,迅速转入以行为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格局。意识到了行为主义者手中就成了无意义的哲学赘物。在早期的行为主义者如华生看来,承认意识并将意识作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就是“心身二元论”的表现,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就应该“挥舞奥坎姆剃刀”把意识从心理学中割去。“永不使用意识心理状态、心理、内容、意志、意向以及诸如此类的名称。”心理学研究的就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联系规律:在已知刺激之后,能预料会发生什么样的反应,而当已知反应做出后,能够指出相应刺激的性质。华生虽然没有否认意识的存在,但他认为心理学要想成为和物理学、生物学一样的科学,就必须放弃象“意识”一类虚幻难测的实体,而应该积累可观察、可验证的实验资料。意识与思维不能直接作为研究对象,而应该加以还原,最终要在肌肉伸缩和腺体分泌的水平上进行研究。比如要研究思维就应该研究语言,而研究语言就应该研究喉头肌肉的运动。这种激进的观点尽管后来在美国也被称作“天真的行为主义”,但到了今天,我们会发现它对后来的心理科学的发展至少有两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几乎所有的行为主义者都致力于将心理科学纳入规范科学的行列,甚至主张完全采用物理学、化学的术语(如魏斯),这在客观上就使得后来的心理学家在具体研究中更注意科学性,这就促使实验心理学及其相关学科如心理统计学等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次,行为主义从一开始就和生物科学密不可分,早期是达尔文、摩尔根和罗曼尼斯等人的影响,后来则是以巴甫洛夫为代表的生理学特别是神经生理学研究的影响。由于有这种传统,因而到了今天,在主流心理学每个前沿都有生理学家的影子。

3.回归阶段 美国心理学家亚特金森和希尔加德在其著名的《心理学导论》第八版中,罗列了从1890年到1981年间9位心理学家给心理学下的定义。一个有趣的事实是,恰似风水轮流转,“随着认知科学和现象学心理学的发展,最新的心理学定义都要涉及行为和心理过程。”被行为主义者认为不能或不应该研究的“心理过程”如意识、思维等等重又回到了主流心理学中。意识问题的回归有很多原因,一方面,伴随着近30年西方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人文精神又重新兴起,人们越来越厌恶将人视为机器的理论,相应地,在心理学内部,精神分析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作为两股新兴势力也在持续、稳定地发展,前者关注意识的深层领域即潜意识的活动,而后者则致力于人类意识领域的拓展,正好相辅相成。另一方面,方兴未艾的新技术革命极大地丰富了心理学研究手段,许多在过去无法研究的心理现象已被人们逐渐认识。比如作为一种意识状态的梦,过去的文献中充斥着民间谶语似的描述和弗洛伊德似是而非的解说,但现在借助脑电及眼动记录技术,已使人们对朦胧的梦有了较清晰的了解。虽然早在1875年,英国生理学家R·卡顿就已发现动物大脑的电活动,但直到本世纪60年代以后,高速通用和专用计算机的引入才使科学家有可能系统地描记、解读脑电波。此外,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使得科学家能够从微观角度了解神经突触的结构和神经递质的成分。所有这一切努力都为研究意识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小理论与大哲学

意识问题重又回到心理学中,但问题形态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各种文献中冠以“意识”标题的研究报告,其内容看上去往往是不相关联的。关于“意识”的定义往往是“操作性”的,亦即以研究者的专业背景为参考框架的。比如克劳认为意识“是一种把(信息)存入长期记忆并从长期记忆中读出的机制”,这是认知心理学的观点。而另一种观点则是从脑生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意识是“(大脑)皮层活动的连续变化”。还有人把意识定义为一种从神经系统的活动中突现出来的整体的功能属性,它既不等同于也不能还原为神经事件。如此纷杂的定义让人无所适从,但这些研究者又很有分寸,他们并没有认为自己的高见一出就能使纷争的学界归于一统。他们很谦虚地称自己的理论为“小理论”。纵观当今心理学界,尤其是处在较前沿位置的认知心理学和神经心理学,这种小理论正躬逢其盛,四方杂处,自给自足,倒也相安无事。但是,正象物理学所经历过的那样,学者们在其研究深入到一定程度以后,自然而然会生出一种诺瓦利斯所谓的“家园之感”,即从一切科学的母体——哲学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研究,并从自己研究的角度阐述自己信奉的哲学观点。由于科学技术高度发达造成的学术领域的过度分化并没有多样化的哲学观点与之对应。在心理学界,我们会惊奇地发现,一些从事最尖端科学研究的学者,其“哲学思考”倒很象是古老的哲学命题的现代翻版。荣获1963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的澳大利亚杰出的神经学家埃克尔斯,提出了心理生理相互作用论。他承认大脑是精神现象的必要条件,指出大脑皮层中的活动对于主体的自觉经验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他对自我意识的出现感到困惑。即使我们对每个神经元的结构和功能都有完整的了解,也无法解释大脑是如何整合出一个统一的有完整特性的自我意识经验。他认为意识,尤其是自我意识并不是与神经事件等同的,意识可以在时间上脱离神经事件。左半球联络区的某一部位能够与自我意识发生相互作用。联络脑提供组成知觉的信息,而自我意识则主动地对这些信息进行辨认、选择、整合,组织到统一的意识中去。这是一种典型的身心二元论。只不过笛卡尔当年为身心相互作用选择的地点是松果体,现在换成了更高级的联络脑而已。这种超然独立的“自我意识”自然不能服人,以致DNA结构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克里克也提出异议,认为“精神的所有方面,包括其最不可思议的属性—意识或感知,很可能用一种较唯物主义的方式得到解释,就是把精神活动的所有方面看成是相互作用的神经元的一些巨大组合的活动。意识不是一种东西而是一个过程。”[②]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家从未停止过的争论又在科学家中间展开了。这种带有哲学意味的争论对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是有价值的。因为它给不同领域的科学家提供了一个可以彼此沟通的语言平台或者说是概念之桥。科学家在这个平台上将其技术语言转译为哲学语言进行讨论,反过来,一些用哲学语言表述的观点又可以促成大量的实证研究。

建立系统的意识心理学

一百多年来,心理学家们一直梦想将心理学改造为一门规范科学。规范科学要求积累“系统化的知识”,但心理学的一些领域如意识研究还远没有达到系统化。前苏联心理学家洛莫夫为此提出心理学研究中的系统观点,并将其作为心理学的一般方法论。这种系统观点把心理现象看成是多层次、多侧面的一个系统,从而“当我们在任何一个座标系统中考察心理现象,并从其他向度进行抽象时,那么很自然地,我们揭示的只是某一系列的特性,所取得的好象是某一个平面上的一个切片。”[③]在意识研究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许许多多的“切片”,它们需要被加以整合。我们认为这种整合大致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在认识上理解意识问题的复杂性。德国生理学家杜布瓦·雷蒙曾宣布意识问题是人类无法解决的“宇宙之谜”、当然这是夸张,但也说明其难度。对意识的研究不仅仅是一项科学探索,更是人类对自身精神生活的理解。每一项研究成果都蕴涵着对意识问题的整体阐释,而整体阐释又正是对每一项研究成果的理论抽象。如同古代中国的慧琳所言:“一解即是一切解,一切解即是一解。”在这种往复不已的“释义学循环”过程中,对意识现象的理解和认识也就会逐渐深化,系统化。其次,要建立意识研究的层级模型。大规模的意识研究是在不同的水平上进行的。如果根据学科间的逻辑关系建立起完整的层级模型,一方面可以就一项新课题展开多学科分工合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文献管理和分析。最后,要建立一套为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术语系统。每个术语应有约定的释义或相应的一系列操作程序。从而解决意识研究中不同学科术语间的不可通约现象。

注释:

[①]波林:《实验心理学史》,第733页。

[②]《意识问题》,《科学》1993年第1期。

[③]参见洛莫夫:《心理学的系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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