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桐乡探索乡村治理模式论文

“三治融合”:桐乡探索乡村治理模式论文

“三治融合”: 桐乡探索乡村治理模式

●桐乡市委编办

近年来,浙江省桐乡市先行先试探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切实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在本研究中HAE患者血清IgM抗体较正常对照组降低,而IgG和IgA则较正常对照组明显升高,考虑包虫在宿主体内长期寄生的过程中刺激机体产生强弱不等的免疫应答反应,随着包虫囊增大和包虫寄生数量的增多,抗体阳性率也随之变化[16]。在人体感染包虫后发生的免疫反应与疾病的性质和特点相关,这个特性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优势,使得免疫系统针对特定群体的传染病病原体能够调整其防御策略。

一、强化“自治”基础作用,提升乡村治理“内生力”

一是厘清村居权利边界。开展规范事项、精减评比、去除考核台账等系列基层组织“去机关化”行动。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要求,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梳理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需依法履行职责事项40项”和“需协助政府工作事项36项”两份清单,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的界限;清理村(社区)前置盖章事项,明确“村(居)民证明类村社区盖章项目准入目录”,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回归。以村居换届为契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结合重点工作,强化规范导向。

二是提升村居自治。把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推行以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村社区协商,创新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民主协商—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村(居)委会组织实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新机制,促进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如梧桐街道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居民议事厅、入户访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听取群众意见,在畅通民意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什么时候挂鼓吹芦笙,也跟财力有关。过去芦笙匠的报酬是猪或者牛的排骨两三根(由领队拿去分),现在就不送肉,干脆折算成人民币。个人的费用,3天是250块左右。但因为芦笙匠人数多,所以每次在这方面的花费就是一两千。而挂鼓吹芦笙持续时间越长,费用自然就越高。

亚硝酸盐作为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对发酵香肠的生产有着密不可分的作用。在香肠的发酵过程中,利于颜色和腌腊制品特殊风味和质构的产生;对于在肉制品中危害较大的致病菌有显著抑制其生长繁殖的作用[14-17],确保产品的生物安全性。对于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添加量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得超过30 mg/kg;而用来生产肉品发酵剂的微生物一般要求可耐受100 mg/kg的亚硝酸盐浓度,因此本试验测定的最大亚硝酸盐浓度为200 mg/kg。

三是推动全民守法。组建“法治驿站”、“义工法律诊所”等社区组织,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机制,壮大普法队伍。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律十进”活动,建立“10+X”工作机制,抓好示范点建设,推进“法律进景区”“法律进楼道”等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

三是推进“三社联动”。建立市、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从制度引领、决策依法、勤政履职、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谐行政、廉洁从政、社会评议九个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具体细化为31个指标,形成依法行政指数,年终予以排名和公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行“组团式”法律顾问模式,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三级法律服务团制度,整合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资源,建立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100个,其中,市级法律服务团1个,专项法律服务团5个,镇级法律服务团14个,村级法律服务团80个,实现政府部门、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同时,在城乡社区爱心帮扶、矛盾化解、治安巡逻、社会教育、居家养老、科技创新、提升素质、志愿服务、社工服务、妇幼保健等方面,有效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二、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提升乡村治理“硬实力”

一是坚持科学决策。建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 征求意见、专家咨询、民主协商、社会听证等制度。在各镇街成立百姓参政团,让老百姓在了解事由和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同时,换位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传达给基层政府,促进最终出台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

三、强化“德治”引领作用,提升乡村治理“软实力”

一是以评立德。按照“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组织,加大对道德模范、桐乡好人、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培养。设立道德模范关爱专项资金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组建“市民观察团”,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二是以文养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全民排舞、太极等群众性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上,推动文艺下乡巡演,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文化大礼堂、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等,引导人们遵道德、讲道德、守道德,加快构筑共同的精神家园。

三是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守则、职业规范等,发挥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有效填补法律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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