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之我见论文_张泉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之我见论文_张泉

张泉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东耕小学

【摘要】小学阶段是学生身心成长的重要时期,因为这一阶段的学生三观还不够成熟完整,极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小学道德与法治是培养学生基本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重要课程,对于学生良好思想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很大的帮助。基于此,本文首先针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探讨了有效教学策略,希望能够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小学教育;道德与法治;回归生活

中图分类号:G68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672-2051 (2020)04-105-01

引言:小学阶段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小学教育体系的关键部分,也是学生养成正确思想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阶段,为此,教师必须对小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在人生初始阶段形成正确的思想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可以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性,为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小学生道德与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难点,将道德与法制教学课堂开展到日常生活中来,把从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等方面如何运用生活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对相关教学工作的展开有所帮助。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式单一

教师的教学方法直接关乎到教学质量和效果。很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基本都是应用填鸭式教师方法,只注重自身讲课连贯性和进度,忽视了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而到导致课堂氛围非常的枯燥和沉闷,严重影响到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二)师生关系不融洽

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开展依旧沿用传统教学模式,教师在课堂上有着绝对主导地位,通过讲述的形式向学生传播概念意义等理论性的知识,告诉学生怎样操作等。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基本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讲解,对于学生的主观感受和学习需求却忽视了。进而导致学生对该课程学习产生畏惧心理,兴趣缺失,同时师生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很融洽,严重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教学实践性不足

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有着很强的实践性,日常生活中很多细节都是和人们的思想意识有联系的。而小学阶段的学生可塑性非常的强,通过有效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必定能够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和法治观念[1]。但是因为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基本都是进行理论化的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严重影响到学生学以致用能力的提升。

(四)考核过于简单

对于整个教学活动来说,学生考核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通过收集教学信息对整个教学过程与结果做出准确的判断,师生都可以通过这一环节来不断完善自我。就目前情况来看,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评价忽视了诊断功能,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依旧遵循简单讲和多背诵这一原则。此外,学校对于考核结果也不重视,考核标准非常的低,形式过于简单和表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有效性的提升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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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提高道德与法制教育质量

(一)将教学内容与生活经验相结合

课堂教学内容不仅应包括书本知识,还应结合每个学生的生活实际进行内容设定,空洞的书本知识会抑制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师如果能将课堂教学知识和生活实际相结合,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学生主动去思考生活中的各种是非对错,同时根据自己的是非观念对其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评判,也可以对自己的日常生活进行指导,进而积极主动地去体验生活并了解社会。曾有学者经过调查总结发现,课堂环境的活跃程度与学生的学习效率是成正比的,舒适的教学氛围有利于活跃学生的思维。为了促使学校道德法制教学活动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充分结合,教师可以在布置作业的过程中稍加改变,例如,学生在放假的时候,教师们可以告诉学生在完成作业以后,抽时间将自己近几天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存在一个本子上,开学的时候在课堂上和教师同学们一起分享,让其他同学对事件中的主体客体行为分别进行评判,并在课堂上展开沟通和讨论,阐述自己所认为正确的做法。这样,每个学生都会在听同学讲述事件的过程中经历一次生活体验,这也是将课堂教学内容与学生生活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方式,只有经历过真正的体验之后,学生们才能有深刻的印象和切实的体会。

(二)在生活实践中开展道德与法制教育

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教师在开展小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制教学的实践中,不仅要对课本知识进行仔细剖析,寻找高效的讲解方式,还要带领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在个人实践与体验中获得更加深刻的学习感悟,这有利于将学生的知识和行为一体化,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创造生活、升华情感、丰富课堂

创造生活情境也是一种新型教学手段,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们进入一个充满情感、易于沟通、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中,让学生产生切实的情感体验,这样不仅易于学生接受教学知识,还有利于其将美好的情感体验转化成高尚的道德品质。

(四)将生活表现纳入评价

在传统的教学评价体系中,学校和家长对教学成果的评价大多是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课下作业的完成情况,但是这种只关注结果的评价方式使得教师和家长们忽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付出的努力,这样不仅不利于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还会使学校的道德法制教学工作与实际生活越来越远。为此,教师可以主动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标杆,在平时教学工作中多与学生交流,关心其日常生活。在谈话中,一旦发现学生存在思想问题,就及时同家长进行沟通,也可以顺便了解学生在课堂之外对道德与法制知识的实践情况。

三、总结

总之,教师应该根据教材的特点,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收集有意义的教育内容,优化《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提高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生动性、趣味性,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行的形成,发展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让学生学有所用,增强身心发展。

参考文献

[1]孙静. 关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德法融合策略的实践[J].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 2019, 20(1):61-63.

[2]钟秀凤.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课外延伸现状及对策[J]. 西部素质教育, 2018, 4(5):226-226.

论文作者:张泉

论文发表刊物:《中小学教育》2020年4月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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