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论文

基于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论文

基于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赵 敏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 贵阳 550002

摘 要: 在市场环境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借壳等,如果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和对策,必然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例如,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资产风险、经营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这对企业的当前与未来发展都会造成不良影响。针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我国已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尽管如此企业并购法律风险依然高企,当前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机制来有效化解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本文对上市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开展研究。

关键词: 上市公司并购;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一、引言

进入到新世纪,市场经济日益成熟和完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这带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和活跃,并购活动不再局限于本行业企业之间,同时在跨行业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当前,企业并购活动呈现出多元化、战略性的特点,并购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为了有效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从加强政府监督着手有效化解企业并购法律风险。随着企业并购活动日益频繁,企业发展面临着的风险不断增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加强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是今后我国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课题。对此,本文对如何应对和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进行深入研究,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百强美妆连锁负责人对此表示:老品牌高端化也有成功案例,比如百雀羚。但是对于大宝来说,要想进军高端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现状

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法律风险和问题,法律风险对企业并购、长期经营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当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人事风险、融资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整合风险、文化风险等。本文将从政府监督和现行并购风险防范规定两方面出发,对我国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首先,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目前,我国已有多部关于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法规,例如《竞争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合同法》、《投资法》、《上市公司并购法》等。其中,《反垄断法》对并购法律风险分类、标准作出了具体阐述,如果政府部门干预市场,并经取证确定干预行为违法后,需要追究其的法律责任。这点在《反垄断法》中也作出了相关规定。以《证券交易法》为例,该法主要从上市公司角度出发,分析企业债券收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对策。

唐峪河属于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上游浑河支流,发源于黄花滩乡北花峪一带,由浑源县南部山区自南向北在唐家庄村处出峪口至仁和号村汇入浑河。流域面积164 km2,干流长度31.6 km,河道平均纵坡2.9%,河床糙率0.03。唐峪河分为左、右支沟,左沟为龙蓬峪,右沟为正峪沟。龙蓬峪流域面积74 km2,植被较好,森林覆盖面积12 km2,其余为天然灌木和杂草覆盖,水土流失较少。正峪沟流域面积90 km2,流域内沟壑纵横,河道宽浅,岩石风化严重,土质松散,水土流失严重。

HPLC法同时测定三味龙胆花片中马钱苷酸和异金雀花素的含量 ………………………………………… 艾悦言等(20):2810

在预防和规制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方面,除了采取立法手段之外,还要通过提高司法水平来有效控制并购法律风险,国内对这方面的预防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来实现。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多种利益关系和利益主体,包括知识产权、员工合同、资产整合、汇率风险等,这些对社会和谐、经济秩序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维稳问题。政府对企业并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以从多个方面来控制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对具有国资背景企业的并购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约束,通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指导企业开展并购活动,正确处理产权、员工等利益关系,有效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对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要承担其监督责任,确保企业并购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公开、产权关系不清、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出现,提高并购过程中规范性和有序性;在一些比较敏感、特殊的领域,还需要采取特殊的监督管理措施。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出现适用法律不合理、趋利避害、规避监管等行为,现行法律如果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制和监督,这就会让企业采取利己行为和简化操作,只要双方达成交易一致意见就会实施并购行为,而不会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这就会对企业并购产生较大的阻力,从而造成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风险和争议。地方保护主义突出。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地方税收政策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例如为了保证本地财政收入,一旦企业并购后迁离本地造成税收收入锐减,这时候地方政府就会采取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并购行为,从而给并购活动带来了不确定性。对许多地方政府来说,在对待并购和外来投资方面存在期待又害怕的心态,将并购视为是资本抽逃的途径,对本地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倾向于采取各种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和调节。从娃哈哈与法国企业并购案中就可以看出,我们必须要以平常心态对待并购活动,将其视为是正常的经济活动。

三、当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其中法律风险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对企业并购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因法律问题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例如资产风险、劳动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环境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本文下面将从政府主导、国家立法两个方面出发,探讨如何有效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问题。

(一)关于防范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的法律规定

现行法律对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不够健全和完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法律阶位较低,法律效力较弱。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方面利益关系和利益主体,这需要一个更高阶位的法律来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活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国务院、中央部委、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占比较低。这导致企业并购风险监管法律权威性严重不足,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目前,我国关于企业并购法律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以防御性为主,主要针对发生的风险采取弥补措施。如果只能等企业并购出现风险和问题后才采取法律措施介入,这样就无法发挥法律的预防作用,不能有效控制并购风险损失。总体来说,当前我国需要制定一部更加完善、健全、实用的法律体系,对我国企业并购法律风险进行全面监督和约束,为企业并购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的政府监督机制

并购企业应端正并购动机,一些上市公司并购失败很大程度上缘于盲目并购。多元化投资与经营作为分散财务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损失。但是如果不切实际地搞多元化投资与经营,涉及过多产品或项目,主业不突出,不仅不能分散风险,反而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并购企业应端正并购动机,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立足长远发展,从理性层面考虑规模效应,实行强强联合、优化重组,从而达到企业优势互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的目的。

四、改革和创新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一)完善企业并购法律风险法律监管体系

反垄断法对企业并购行为具有直接指导和规制作用,但要提高对并购行为的监管水平,关键是要制定专门的《并购法》。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除了国内企业之间进行并购活动,国内外企业之间也会进行并购。除了地域划分之外,不同行业之间的企业也会发生并购行为,或者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并购。针对这些并购行为,可以通过调整和修订单行法规来进行应对,但是从近年来情况来看,单行法不能很好的满足监管需要,需要制定一部统一、独立的法律来规制企业并购行为,将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国别企业并购行为都纳入到监管范围内。另外,要对部分单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对反垄断法框架以及具体条文进行调整和修改,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并购法律体系,通过立法有效规制和应对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第二,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的政府监督机制。为了加强企业并购法律风险管理,我国从立法层面着手对规制并购法律风险作出了具体操作指引,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并购法律风险监督管理主要从政府与社会两个方面开展。一是政府组织开展监督管理活动。企业并购涉及到知识产权、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利益关系,也关系到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如果政府能够在监督方面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将会有效降低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对《反垄断法》进行修改和完善,2007年颁布实施的《反垄断法》不能很少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形势,当前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竞争法体系。现行《反垄断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没有明确法律规制对象和目标,需要对企业性质、经营行为做出清晰的界定,对企业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具体化;(2)缺乏实际操作性,对企业并购行为规制不够全面、具体,需要针对当前实际情况进行完善;(3)法律惩处手段、标准不够清晰明确,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利益日本、美国等立法经验;(4)加强与国际相关立法的配套衔接。只有建立完善的垄断法,形成国内外相统一的监管法律体系,才能够有效预防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二)政府职能部门的完善

政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要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针对不熟悉外部环境和法律制度造成的并购风险,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争议协调和解决机制,为化解并购法律风险提供支持。对外经贸管理部门、商务部等政府部门,要为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提供法律、信息咨询和指导,为本国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条件。

对于企业并购活动,政府要摆正自身定位,调整和优化职能,对企业行为进行引导和规制,克服政府对企业过度行政干预的情况,摆正政府在企业并购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同时做好服务和监管。同时,各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并购活动的协调、管理。国资委和证监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与国内外相统一的并购监管规则。对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合同、国家产权和重大技术机密问题,要给予重点关注。另外,还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会的作用,对并购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进行有效监督。总而言之,政府对企业并购行为要坚持以下原则:摆正职能,履行职责,监管与服务并举,同时与国际接轨。

五、结论

企业并购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当前我们必须要通过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并购法律风险监管环境,为企业实施并购活动保驾护航,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糖人国的糖龙?那你来我房间干吗?快说实话,不然我就把你吃掉!”唐小果盯着糖龙,用舌头舔着嘴唇威胁道。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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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2.2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5-0079-02

作者简介: 赵敏(1970- ),女,辽宁沈阳人,硕士,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研究方向:金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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