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禁忌和习俗与生殖健康_中国习俗论文

传统禁忌和习俗与生殖健康_中国习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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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民族都有一套与其信仰系统相适应的、源远流长的禁忌习俗。它们是一道道无形的法律,虽很少有文字可据,但却铭刻在人们的心底,口口相传,代代相承,对人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模式有着十分深刻的影响,从而也不会不涉及到相应文化背景下不同人群健康系统中的各种行为因素。从民族文化的角度来考察民族群体的健康问题,生育健康不能不成为一个关注的焦点。各民族的生育健康与其社会和文化的关系尤为紧密,禁忌习俗作为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各族男女的生育健康。

一、禁忌类型:生育健康的相关域

生育健康虽然是个新近才提出来的概念,但是它作为一个关系着人类生存、繁衍与发展的大问题却是自古以来各族人群从未忽视过的。也就是说,生育健康问题伴随着人类及其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进程。由于早期人类认识能力和生产能力的局限,人们不可能完全合理、科学地认识生育及其健康的秘密,不可能把生育健康问题全都置于与我们今天相当的价值参照系中来看待、处置;各民族群体只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和特定的环境当中把生育健康问题与该民族传统的信仰系统和行为系统相结合,约定俗成地产生出一套习俗戒律,设置了一条条无形的律令,划出了一块块禁地,把它们当做生命延绵的“圣坛”和“守护神”,有力地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姑不论其实际效果如何,其良好的动机却不能否认。

一般来说,禁忌习俗对人们的生育健康是从心理和生理两方面产生影响的,很多时候生理上的影响并不明显,而更多的是从心理方面去起作用。广义来看,生育健康不仅仅只是个与生儿育女有关的身体健康问题,而是在人的整个生命周期所有阶段中与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相关的各种身心的健康问题,而每个民族的禁忌习俗又都有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因此各民族禁忌习俗与生育健康的关联是千丝万缕,无所不在的。可以说凡是有关人生的禁忌习俗都可能与生育健康发生着直接或间接、明显或隐蔽的联系。不过若严格划分起来,在人生的育龄阶段围绕着生育过程的一些禁忌习俗对生育健康的影响最为直接,显著。至少有以下几种禁忌形态是不可忽略的:

1.性别禁忌。千百年来“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一直在我国广大地区流传着,这古训实际上就是性别禁忌的一种表达方式。在父系氏族为主导的社会里,性别禁忌通常导源于男尊女卑的价值观念,就其实质无非是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和行为范围的限制。例如,过去汉族、傣族、彝族、壮族、哈尼族等都有妇女不上晏客席的禁忌习俗,甚至有的民族禁忌妻子与丈夫及其他男人同桌吃饭。男人们的集会活动,特别是那些被认为关乎族群村寨大事的仪礼活动更要对妇女加以禁忌。

2.婚恋禁忌。恋爱和缔结婚姻,自古以来各民族不仅把它看成是一桩喜庆、吉利的事,而且更把它当做一个关系到家庭、宗族或民族发达昌盛与否的问题来看待。因此每个民族除了有自己独具一格的婚礼进行曲之外,还往往流传着繁多博杂的禁忌事项,从男女交往、择婚、议婚、定婚到嫁娶乃至离婚、再婚等等方面都有诸多的禁区和禁条。如大多数民族都有同姓、近亲、不同辈份不能婚配的禁忌。过去,彝族、壮族、怒族、傈傈族、景颇族、哈尼族等云南少数民族都设有专门的公房作为青年男女的社交活动场所,凡属婚配规范中不能成为婚恋对象的男女禁止同处一公房中。佤族认为若触犯了一些较大的婚恋禁忌就会触怒鬼神,村寨里或氏族中的人都要受到鬼神的惩罚;如果发生了什么天灾人祸人们也习惯于朝这方面去找原因。

3.性禁忌。性禁忌与婚恋禁忌的关系很密切,常常互为表里。中国人一向在性问题上讳莫如深,一方面几乎每个民族都把性看成是关系到族群繁衍、生息的大事,越是慎重对待的事,越要多加设忌;另一方面,不少民族又认为性行为是不洁的,如果不小心就会亵渎神明,因此更要从时间、地点或对象等多方面加以禁限。但是,不同的民族群体对性禁忌的表现不同,甚至有截然相反的现象。例如,婚前同居行为,有的民族认为是正常的,有的却视为大逆不道的事。

4.孕产禁忌。在重子嗣的中国社会里,怀孕生孩子无疑是一特大喜事,好些民族都称妇女怀孕为“有喜”。在人类早期,人们还不知道受孕的原因,往往归结为神秘力量的结果,后来即使懂得了受孕的真实情况,但由于科学和医疗条件的限制,还存在许多人力难以控制的因素,人们仍在为一个个未来之谜困扰着、担心着:孕期是否正常?分娩会不会难产?未来的小生命是男是女?是否健康?……在希望与忧虑的交织当中,人们心底的神秘力量和前人的一些经验就逐渐转化为一条条禁忌,并且一代代地越积越多。例如,瑶族认为怀孕妇女的家中有“胎魂”,胎魂会按月令的变更而调换位置:一月和七月怀孕的,胎魂在正门,禁忌修理正门处动土,二月和八月怀孕的,胎魂在庭院,禁忌在庭院中存放重物;三月和九月怀孕的,胎魂在舂米的臼里,禁忌移动米臼:……六月和十二月怀孕的,胎魂在孕妇的腹腔,禁忌将孕妇的衣服泡在开水里〔1〕。许多孕产禁忌都不单纯是孕妇和产妇的事, 其家人的行为也多少要受到限制。如基诺族妇女怀了孕,其丈夫不能去砍董棕树,不能打猴子,不能割岩蜂,不能打蛇,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参加绷大鼓,不能吃成双的果子……否则都会导致不利的后果〔2〕。 再从另一角度看,孕产妇也往往成了别人的禁忌对象,如佤族男子就忌讳从孕产期的妇女家屋子下面经过,否则认为其护身符会失去作用。总之,每个民族的孕产禁忌都有许多繁杂的事象,难以一一尽列。

5.育养禁忌。新的生命呱呱坠地,为了婴儿健康平安,将来能够成器,各族各地都有许多禁忌。从为孩子命名到日常的护养事项,如哺乳、饮食、穿衣、洗浴,以及襁褓的作用、胎发的剃留、见人触物的范围、言语的选择等等,各民族都有不同的禁则规定。这些禁忌既有属于经验总结、确实有利于婴幼儿成长的东西,也难免有不少以现代医学的眼光来看纯属无稽的成分。

二、生育健康:面对一把传统的双刃利剑

既然各民族的禁忌习俗与生育健康的关系如此密切而广泛,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禁忌习俗到底是生育健康的守护神,还是危害者?

的确,这是个难以一概用非此即彼的方式来回答的问题。且让我们对云南一些民族群体有关婚恋生育的禁忌习俗事象略作考察再来解答吧:

最近笔者对滇西德昂族某支系聚居的几个山区村寨作了一次田园调查。直到现在,这个民族基本上仍沿袭着一套传统的婚配规范:青年男女成年之后,可以自由择偶恋爱,但择偶的范围一般都只在本民族甚至本支系的异性圈子之内,因为与异族联姻和在本族同姓中嫁娶都是传统婚配规范所禁忌的。在我居住过的一个村寨有六、七十户人家,四、五百口人,但至今该寨的所有已婚男女中仅有五、六人与外族或外支系的人结婚;而且这些人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在外或曾经在外工作过的。在这些偏僻的村寨中流传着这样的口头禅:“驴配驴,马配马;黄牛嫁黄牛,水牛嫁水牛。”似乎这竟成了上述禁忌的理据。其实,当地德昂族人所遵循的这一禁忌有着若干更为深刻而复杂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在此不遑深论)。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一直恪守不与外族通婚的禁忌,而他们本民族支系的人口又很有限,因而致使邻近几个村寨同一民族支系的所有人几乎都成了亲戚,大多数人相互之间都有着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显然这种禁忌难免与现今我们所说的生育健康的概念相冲突。

另一方面,该支系又严格恪守同姓不婚嫁的另一禁忌。由于这一禁忌有效地制止了父系血亲关系下的通婚现象,无疑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该民族支系的生育健康,保证了人口素质不至于急剧下降。此外,这个民族在婚恋禁忌方面还严格规定:未成年的男女不许恋爱,更不许结婚。虽然该民族在孩子成年时候没有隆重的成年礼仪式,但却以换装、戴饰物(如腰箍、耳环等)之类的形式来体现。凡没有经过上述仪式者若有婚恋行为将被族人视为大逆不道——这不能不说是制止童婚现象的一道有效律令。

当然,诸如未成年不准婚恋、同氏族血亲不能通婚之类禁忌,几乎是各民族禁忌习俗中都少不了的公禁内容。比如,基诺族也同样严禁具有你系血亲的男女通婚,具有母系血亲关系的也要出了三代以后才可以婚配;基诺族青年男女到了14岁就举行成年礼,算是进入了成年阶段,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但是成年不等于就可以结婚。该民族对女子在17岁以下男子在19岁以下成婚一般是忌讳的。这些禁忌可能来自该族对数字的禁忌,主要与其民族的信仰系统相关联〔3〕, 最早显然不是从生育健康的角度来设置的,但却在客观上起到了有利于民族生育健康的作用。再进一步说,许多民族禁忌表面上似乎荒诞不经,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但其中却包含着若干有益的实际效果。例如我国南方有些少数民族存在着产妇月子中禁止外人来串门的禁忌,认为外人会将鬼魔带入屋内,轻则搅扰小孩不宁,重则摄走人的魂魄,这种解释尽管无稽,但其结果却有助于产房减少外界细菌的侵染,保持环境的洁净,对母子的健康都有好处。

当我们在云南红土高原的崇山峻岭中走村串寨,对不同的民族进行田野考察的时候,我们随时可以发现每个民族传统的禁忌系统中都保存着大量对民族生育健康有利和不利的禁忌规则。禁忌习俗之于生育健康犹如一把双刃利剑。一方面它具有吻合于当今生育健康科学概念的成分,直接或间接地成为各民族生育健康在医药体系之外的一个守护神,其作用不可低估;另一方面,由于各种禁忌多产生于过去甚至人类早期的时代和文化背景之上,难免还带着许多愚昧、荒唐的因素,人们常常在传统惯性的驱使下,带着良好的愿望和动机,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愚昧与荒唐戒律的俘虏或执行者,于是这些禁忌也就成了人们生育健康的死敌和危害者,其危害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当然还得指出的是,得到健康、提高生存能力虽是各民族自古以来就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但并不是设置生育禁忌的全部依据,加之不同民族群体对健康认识理解的角度和水准不一致,因而导致了禁忌习俗的复杂性。在很多时候,同样的一桩事项,不同的民族习俗中往往会有禁与不禁正好相反的区别。例如,当一个新生命脱离母体呱呱坠地之际,我国不同民族中的父母家人在惊喜之余,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汉、满、土家、毛南、侗等民族的人一般都期盼着别人来“踩生”,他们认为踩生会给孩子带来福运;而在蒙古、哈尼、傣、瑶、羌等民族中则采取各种办法,禁止外人“踩”进产房的门槛。他们认为,“踩生”是不利于孩子成长和母亲健康恢复的。表面看来,欢迎“踩生”与禁忌“踩生”正好处于矛盾的两极,然而就其实质,“两极”之间却是相通的,都贯穿着对健康、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疾病、死亡、灾祸的恐惧与趋避。作为民族习俗的禁忌事象是复杂的,从生育健康的角度看,它有利与不利的两面之外,还有若干中性的成分,不可一概而论。

三、禁忌的背后:生育健康不可忽视的传统势力

直到今天,禁忌习俗依然是各民族生育健康所面对的一股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强大的社会习惯势力。

各民族从早期传承下来有关生育方面的禁忌习俗几乎都不是单纯为生育健康而设定的,禁忌习俗在实际生活中对生育健康所起的正反两面性作用要比一般理论概括复杂得多。有时候我们很难把每一禁忌系统中的所有禁忌事象作一个严格的划分,分别把它们归为对生育健康有利和不利的两大类,每个民族都有很多表面看来荒诞不经、带有浓厚宗教和迷信色彩的禁忌,它们对生育健康的正负作用是在具体实施中体现出来的。如果单纯从医学的角度看,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只要以生育健康作为标尺来检验,凡有利的就让它保持,不利的就舍弃,就开禁。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这种想法却显得过于天真,几乎近于空想。因为每一种禁忌习俗的后面都有一个强大的社会文化系统支撑着、维护着,成为了人们心底的律令,支配着人们的行为。

且以对孕产妇的健康影响较大的饮食禁忌来看,几乎每一个民族的习俗系统中都有若干对孕产妇的饮食禁忌,其中有不少显得十分怪诞可笑。德昂族某支系的妇女在生育前后一段时间里严禁吃各种肉类,只能以清淡的蔬菜下饭或者用盐水泡饭度日;基诺族的产妇从分娩到脐带脱落的几天中,不能吃鸡蛋、鸡肉和其它大动物的肉,在整个产褥期内,禁止吃牛肉、麂子肉、刺猪肉和部分飞禽的肉,这些禁忌的后面都有一种共同的意识,认为孕产妇吃了禁忌的食物就会引来鬼魔,附着在母子身上,给他们带来恶运;孕产妇忌食螃蟹、兔肉的习俗在我国包括汉族在内的大多数民族中都有流传,说是孕妇吃了螃蟹会导致胎儿横生难产,吃了兔肉会使胎儿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民间俗信认为,新生命的孕育、诞生、以及孩子以后的形象、禀性都会与孕妇的饮食有关,而其中的关联又常常受到人类早期原始思维“相似律”的支配。这些民族妇女和她们的丈夫并非不知道所禁忌的肉类好吃、有营养,但是在尚未跨越那条心理“警戒线”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口福和营养,以恪守传统的戒律。现代的医学道理在传统势力面前未必一概无往而不胜、无坚而不催。

从民族文化的角度考察,各民族的禁忌习俗大多都是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其渊源十分悠久古老。人类在幼年时期,强大的自然力量,诸如洪水干旱、酷热严寒、毒蛇猛兽、瘟疫瘴疠等等,随时都在向弱小的人类施威,严重地威胁着人的生命。人们为了消灾弭祸,趋吉避凶,获得平安,使生命得以延续,只好凭借经验性或联想性的尝试来避开一个个他们所认为潜伏着危险和危机的禁区。这样就产生了禁忌。由于早期人类的认识水平所限,人们往往以一种宿命的、无可奈何的消极态度来执行各种禁忌。随后在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和各种宗教观念的支配下,各族人士对各种一时不能理解的事物,更是谨小慎微地察颜观色,见机设禁,把一个物理的世界转化为一个人格化的、心理化的世界,把许多约定俗成的禁忌当成宗教或准宗教式的戒律,不敢妄越雷池。

直到如今,一些本来属于个人行为的禁忌却仍被某些民族群体视为关乎大家的事。比如好些民族都禁止孕产妇参加重大的礼仪和社交活动,认为孕产妇身上“不洁”,会给活动仪式及其他参加者带来不吉之兆。我们固然可以把禁忌看作一种以限定行为主体来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神、个体与群体之间关系的机宜之计。但是禁忌一旦由个体的体验变成群体的文化意识之后,这种“权宜之计”就成了民族文化中最顽固、最有约束力的事象。上面所提到的孕妇吃兔肉所生小孩会豁嘴的说法在汉代的古籍中就有记载了,可见它至少流传了二千多年而不衰。

由此看来,各民族的禁忌习俗与其生育健康习习相关,而禁忌有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它由民族传统文化来维系着,因而生育健康所面对的并非只是简单的几条律令,而是一股不是随便可以阻止、改变的传统的惯性。如何根据这股惯性兴利除弊、因势利导,这无疑是改善各民族生育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的一个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笔者曾在一座新兴而繁华的边贸城市郊区访问过一个德昂族村寨,由于受城市化的影响,村民们已经纷纷告别了贫困,逐渐富裕起来了,很多人家都盖了新房,有的还购置了汽车或拖拉机。但令人奇怪的是,村里人生孩子一般都不愿意到医院里去,尽管医院离他们村最多不过十公里,有柏油马路贯通,十分方便;他们大多还沿袭着古老的接生方式,甚至用竹片来割断脐带。村民们何尝不知道医院接生安全可靠,也不完全是因为吝惜那点医疗费。其深层的原因何在呢?经过深入调查方知,该民族支系的传统意识认为,婴儿的胎盘与孩子将来的吉凶祸福直接相关,孩子出生以后要对胎盘和脐带进行仪式处理,埋在特定的地方,忌讳随便抛扔,更忌讳被别人吃掉;他们到医院生孩子,最大的担心就是胎盘和脐带的处理问题。类似的禁忌习俗在云南的佤、拉祜、布朗、基诺、哈尼等好多民族或支系当中都有流行。当我们在对这些民族推广新法接生、入院接生等科学措施,以保障和提高其妇女的生育健康水平的时候,怎能无视他们的这些习俗呢?当然,我们也可以通过说服教育逐步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改变其习俗习惯,然而,这毕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非短时间就能够完全见效。就目前而言,我们民族地区的医务工作者何尝不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风俗习惯,因势利导,调整一个服务方式和工作章程,使民族妇女在接受现代科学医疗服务的同时也能满足传统习惯的心理要求。传统习俗中虽不乏落后愚昧的成分,但未必一定要用现代科学来与之对立和对抗;只要对人们的生育健康有好处,何妨先让它们并行不悖地“合作”起来呢?

四、禁忌习俗嬗变:生育健康岂可袖手旁观

各种繁多复杂的禁忌深深地植根于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园囿里,一方面它们还在顽固地维护自己的权威地位,以一种传统行为模式的身份一代代地向后传承着;另一方面,它们也不能不随着当今社会的变革和各民族文化的变迁而处于消长破立的嬗变之中。禁忌习俗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它很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但是社会的急剧变革定会给它以较大的冲击,特别是近十余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对各民族的禁忌习俗提供了嬗变的契机和动力。

总体来看,各民族传统禁忌习俗嬗变的大趋势是从蒙昧到理性,从迷信到科学。传统禁忌习俗大多起源于先民们对若干自然和社会现象幼稚虚幻理解与认识,以及对某种神秘力量的莫名恐惧与无端敬仰。许多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民族禁忌都难免沾染着迷信的色彩,但随着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随着民族文化的理性化程度的增强,不少莫明其妙的禁条和禁忌对象终于被理智的光芒所照耀,于是那些民族禁忌中原有的迷信色彩逐渐减弱、淡化,而理性的内容则不断地渗入、填补、充实。据国内外人类学资料显示,绝大多数早期的原始民族几乎都有过乱伦的禁忌和同一图腾部族各成员间不可通婚的禁忌。为什么呢?倒不是“这些可怜的、裸体的吃人生番在性生活上有什么道德观念,或在他们的性冲动上加以高度的限制”〔4〕。 那时候人们还不可能从道德的理智化高度来理解和执行乱伦禁忌。也许他们曾隐隐约约发现了近亲繁殖所导致的后代体质退化和部族内性行为混乱所造成的族内人际秩序、社会秩序的混乱,但对这些因果关系却不能找到科学、正确的答案。于是只好求助于神灵,认为与其信仰对象有某种奇特微妙的关系,生怕触怒冥冥之中的祖先或者天上地下的某尊神魔。从我国少数民族的一些人类起源神话极力为兄妹成亲开脱的情况即可见出这种心态。我国各民族几乎都有乱伦和近亲通婚的禁忌的传统,但过去的解释却往往显得滑稽可笑。而今,当人们正确地认识了乱伦和近亲通婚及其不良后果的内在联系以后,原先的迷信解释就将慢慢烟消云散,那些有利于人类社会进步的禁忌则将得到更加有力的维护和遵守,甚至成了法律的依据。我国的《婚姻法》就吸取了上述禁忌的合理内容。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在理智之光的照耀下,一些十分荒唐的禁忌则将慢慢失去它的约束力。比如“命相不合不能婚配”这样的禁忌习俗曾经普遍流行于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中,尤其是受汉文化影响较多的民族。以前诸如“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一山不占二虎”、“龙虎两相斗”、“羊落虎口需提防”之类所谓“相克”的大忌,不知拆散了多少对情投意合的“鸳鸯”。十多年前笔者就曾亲眼目睹过一对同属羊的白族恋人被活活拆开的过程,他俩带着血泪的哭诉至今仍历历如在目前。最近,笔者调查发现,一些文化教育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新一代的青年男女已不大相信这些禁条,有些被认为“命相不合”的恋人为了达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目的,已经不大理会老一辈人的劝阻告诫;有的恋人干脆就不理睬婚前的“拆字看相”,或假报男女相配的属相去糊弄恪守禁忌的老人们。不言而喻,一部分民族传统禁忌已经在年轻一代的心目中丧失了神圣的地位。

当此各民族的禁忌习俗正处于急剧嬗变的时候,生育健康无论是作为一种现代生活的新观念,还是作为一个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科学概念,它都应该义不容辞地发挥它的导向作用,使人们的生活朝着更理智、科学、健康的方向变革。

比如说,全球生育健康发展方向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以妇女为中心来实施各项战略计划。如果真正能够把这一精神贯穿在对各民族传统生育禁忌习俗的检审和嬗变的引导当中,它必将有助于改变那种视女性为生育工具和调节人口手段的传统意识,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妇女的地位和健康水平。如前面提到的,各民族传统禁忌当中都有不少歧视妇女的内容。几乎每个民族的习俗系统中为妇女设置的禁忌总是比男人的多得多,有的甚至把“污秽”、“霉气”、“灾星”、“祸水”这类令人毛骨悚然的词汇强加在女人的头上,不准她们这样,不准她们那样,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特别是在经期或孕产期的妇女更被大受限制。有的甚至认为孕产妇摸过的果树,结出的果子都是酸性的。固然,有一些对孕产妇的禁忌尽管在客观上有益于母子健康,但是认真考察起来,大多都不是以妇女为中心来设定的;其关注点与其说在母亲身上,还不如说是在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事件上。因此,以妇女为中心的生育健康在变革传统禁忌习俗的过程中担任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具有深远的意义。它不仅只是个妇女的健康问题,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到了实现男女平等的重大社会问题。

当此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处于急剧变革的时期,生育健康作为一种以提高各民族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的现代观念意识怎能让它无动于衷地当个“旁观者”呢?

注释:

〔1〕任聘《中国民间禁忌》,作家出版社,1991年3月。

〔2〕杨知勇、秦家华、李子贤编《云南少数民族生葬志》, 云南民族出版社,1988年3月。

〔3〕参见杜玉亭主编《传统与发展》中向跃平《基诺、 佤族的文化与生育行为》一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8月。

〔4〕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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