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落实“真正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座谈会_农业论文

更重要的是落实“真正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座谈会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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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首要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由于思想认识和统筹安排问题解决得不好,致使农业沦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要实现到本世纪末增产粮食500亿公斤、棉花1000万担、肉类和水产品各1000万吨的战略任务和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没有非常的举措和过硬的措施是很难达到的。党中央强调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布局上把农业真正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但要真正落实,仍需做大量的工作。为了探索如何真正落实问题,为决策服务,本刊于1995年2月28日在京召开了“真正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副所长、农业经济问题杂志社社长武兆瑞主持,来自北京有关科研、教学和业务行政部门的专家、领导20余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一、农业问题的认识根源

毋庸讳言,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那么,农业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国家体改委体改研究会常务干事詹武认为,可以用“一低一化三拉大”来概括,即:农业比较利益低,农业生产要素向二、三产业转移的非农化,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拉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趋势,詹武认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一些地方领导错误地将农业摆在非重要的位置,认为“一低一化三拉大”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和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好得很,并应加以肯定、利用和促进。所谓利用,就是利用这种趋势搞自己眼前的政绩。事实上,所谓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摆到经济工作的“首位”,在下面实际上只是“千言万语,说说而已”,因为靠农业不仅不能完成上级要求的高速度、高产值,反而会背上财政补贴的包袱,远不如抓开发区、上项目、招商引资出政绩,有名有利。所谓肯定和促进,有两种比较典型的观点,一是市场自发论,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农民推向市场,政府应该清静无为,不予干预。二是“三化论”,近些年颇为流行的“农村非农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并非出自哪一中央文件,其动机可以肯定是好的,但就其客观效果来说,却是替这种“一低一化三拉大”的趋势唱赞歌的,起促进加油作用。以上种种就是农业问题的认识根源。

詹武认为,对于这些问题,只要是按照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七条原则,落实政策的八个到位以及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八种途径的要求去做,农业中的问题就能够有效地解决。

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赵冬缓认为,一般而言,人们对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兼具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但对农业的社会效益尤其是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效益却不一定深刻理解,或者说理解了而出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却不能把农业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这是市场规则使然,有其一定的必然性,正因为如此,政府就应该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力度,以确保农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宏观效益的实现。

二、根本在于发展战略的调整

我国工业化的起步和发展主要是依靠农业提供资金积累。在短短40多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其中农业功不可没。据测算,从1949-1990年间通过剪刀差、税收和储蓄三种方式农业向工业提供大约11594亿元的资金积累。对农业过多的摄取,致使工农业发展比例严重失调,农业增长乏力,后劲不足。虽然80年代初期进行了一些调整,但很快被失调的政策所抵销,80年代前半期,农业增长8%-9%,这是一个可喜的增长速度,有效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的高度发展。但1985年以后,农业年均增长率下降到3%-4%,而同期工业增长率在10%以上,两者之比为1:3.3,1993年工业增长速度攀升到21%,农业与工业增长率之比达到1:5.3,远远偏离国际经验和我国经济发展所证实的1:2-2.5的正常比例。农业不仅没有被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而且已经沦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部门,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根据这种情况,中国农科院研究员刘志澄认为,要真正落实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树立三个观念:(1)工农协调发展的观念。中央和地方在对经济资源进行再分配时,要从工农业协调发展的观念出发,处理好工农业发展速度及投资结构,摆正农业的位置。改革前,农村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份额占40%,改革后扩大到60%左右,与此同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却显著下降,“六五”与“七五”时期比较,农业基建投资下降19%,财政支农资金下降3.1%,农用工业投资下降3.2%。中央提出“争取在几年内把农业投资提高到合理水平”,这是至关重要的决策。(2)城乡共同发展的观念。没有城市经济的驱动,农村经济不可能繁荣,相反,脱离农村经济的支撑,城市经济也不可能发展。近几年辽宁这个工业大省“抓城带乡,抓重带轻,抓大带小,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经验很值得认真总结。(3)城乡人民共同富裕的观念。近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停滞,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拉大,1984年两者比例由1978年的2:1缩小到1.7:1,而1992年又扩大到2.3:1。在本世纪末最后6年的时间里,要使农业发展速度保持在5%左右,农民人均收入保持6%以上,才能实现小康目标所需要的收入增长速度。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教授冯海发认为,我国目前农业在GDP中所占的份额已下降到25%以下,工业与农业的增加值比例大约为65:35,第二产业GDP份额与农业GDP份额的比例大约为68:32,农业就业人数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份额不会超过50%,城市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份额不会低于35%,人均GNP大约在740-1000美元之间。与国际经验比较,这几个基本特征表明,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完成了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阶段,步入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因此,应及时抓住这一时机,适时进行发展战略和政策转换,实现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这就要求在价格政策上农产品价格不低于市场均衡价格,工农产品之间不再存在“剪刀差”,保证农民不负担除国家税赋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保证工农收入差距和利益差距逐步缩小,而要做到这些,最根本的是提高工业效率,尤其是国有工业的效率。也就是说农业的问题在农外。

中国农科院博士后、副教授程国强认为,真正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绝不仅仅只是增加投入的问题,而应从根本上考虑我国发展战略的调整,事实上,仅仅强调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这与农业是政治经济学,而非纯粹经济学问题的特征不相符,也难以真正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只强调增加投入而不调整发展战略,分配到农业部门的资源极有可能被现行的发展战略通过剪刀差或者其他形式抽回到工业部门,结果对农业的投入可能转化为对工业的投资,最终导致工农业增长速度的更大差距,使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因此,只有动及发展战略,纠正工业化偏好政策倾向,深化资源分配、价格、管理体制等改革,并把工农业协调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才有可能把农业放在首位落到实处,使农业真正得到其应有的那份投入。

三、实现“四个一千”,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是农业的基本任务。根据《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到2000年,届时人口将达到13亿,就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产粮食500亿公斤,棉花1000万担,肉类和水产品各1000万吨。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这既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又是必须达到的目标,最终能否实现,将主要取决于是否真正把农业放在了经济工作的首位。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牛若峰认为,“四个一千”粮食是基础。在现有4500亿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500亿公斤,届时人均占有量仍只有380多公斤,只是保持了现有的人均占有水平,也只能是满足低水平的有效需求,因此说这一目标必须达到。说任务艰巨,是以目前形势特点为根据的,一方面农产品供需总量缺口仍很大,结构性、地区性缺口更为突出,在6年内要增产500亿公斤粮食,几乎相当于东北三省1993年的粮食总产量(598亿公斤),这确实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另一方面,农民缺乏增产的诱因和冲动,农民的主要目标是增加收入,国家的目标是增加有效供给,两者并不一致,现在农民收入低、增长慢、交易条件恶化,1994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缩减已突破最低警戒线,是农民对增产粮食缺乏兴趣的一个集中的反应,也是一个危险的征兆。

国内贸易部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丁声俊更从近年来粮食生产格局的变化上分析增产粮食的严峻性。从品种结构上看,1993年与1990年相比较,全国稻谷、小麦和玉米总播种面积缩减390万公顷,其中,水稻缩减270万公顷,小麦缩减50万公顷,玉米缩减70万公顷,依次占粮食总缩减面积的比重为69.98%、13.65%和17.97%。1994年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又减少107万公顷,只达到1.088亿公顷,低于1.1亿公顷的警戒线。其中稻作面积萎缩尤其剧烈。从地区结构看,1993年,长江以南14省(市、区)稻谷种植面积缩减高达146万公顷,若以当年平均单产计,影响总产量达804万吨。南北粮食总体形势特点是“北增南减”,即北方旱粮增产,南方稻谷减产。南方14省(市、区)的粮食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由1989年的58%下降到1993年的52%,4年下降6个百分点。1993年与北方旱粮比上年增产2050万吨相对照,南方稻谷总产却下降了825万吨。由此引起全国粮食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南粮北调转变为北粮南调,原来的一些南方粮食大调出区现沦为大调地入区,东南沿海数省1994年调入的粮食比1993年增长了3倍。由此分析可以看出,农业问题主要是粮食问题,粮食问题主要是稻谷问题,稻谷问题主要是南方稻谷面积缩减、产量下降问题。因此,有效地制止南方稻作区播种面积缩减,产量下滑,确保足够的稻田播种面积,增加投入,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总产,对在本世纪末实现增产500亿公斤粮食具有决定性意义。

中国农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研究员梅方权认为,我国粮食在现有的4500亿公斤的基础上再增产500亿公斤是完全能够达到的。他分析,1993年全国人民直接消费的口粮2750亿公斤,基本上是大米和小麦,人均直接消费的口粮已由1986年的253公斤下降到232公斤,平均每年减少3公斤,这主要是由于食物结构的调整而起的作用。到2000年,由于动物性食品和其他食品将继续增加,人均直接消费的口粮将下降到213公斤,按13亿人口计算,口粮总量为2769亿公斤,占5000亿公斤的55%,2000年时的口粮消费总量与1993年基本相等,也就是说,新增1亿人口的口粮,可以由现在12亿人口由于食物结构调整而节约下来的口粮补给。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再增500亿公斤粮食除少量用于工商用粮外,基本上是饲料粮。事实上在我国现有的4500亿公斤粮食中,有27%被用作了饲料,到2000年时,这个比例将上升到33%,而现在用作饲料的粮食基本上是供人食用的粮食,这是极不合理的、不经济的。所以粮食生产亟需作战略性的结构调整,从现在的以粮食—经济作物生产为主的二元种植结构转变为粮食—饲料—经济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将原来用作口粮生产的一部分品种,改种为高产、优质的饲料作物,从而改变人畜粮食品种不分的状况,尽快实现粮食—饲料—经济作物相结合的高产量、高效益的种植业生产系统。

北京农业大学农经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谭向勇认为,实现到本世纪末增产500亿公斤粮食的战略任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1)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在这方面总的来说,潜力不大,但是避免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稳定粮田面积是非常必要的。(2)提高单产水平,在这方面还有比较大的潜力,首先要把重点放在中低产田的改造上,我国现在中低产田约8746.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1.26%,这应该是今后增产粮食的主要方面。其次要加强科学研究,促进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增加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份额。再次是大力增加农业投入,尤其要不断改善投入结构,以化肥投入为例,我国氮肥的施用量已属不低,但磷、钾肥的施用却严重不足。(3)减少粮食损耗。我国的粮食产后损失率较高。北京农业大学俞家宝教授的调查结果为水稻17.8%、玉米16.42%,如果能通过加强粮食产后各环节的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如烘干机、仓库、运输设施等,使我国粮食产后的损失率下降5个百分点,那么就可以增加230亿公斤的有效供给。

四、切实加强对农业投入力度

要把农业真正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就必须加强对农业投入的力度。1953-1994年,全社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共完成5400多亿元,其中国有单位投资1862亿元,占了34.5%,集体和农民个人投资占65.5%。农业投入对于促进农业发展,最终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80年代以来,对农业的投入有所下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所研究员雷锡禄分析认为,从财政上看,由于国家财力不足和财政体制的变化,致使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农林水的比重由1980年的8.3%下降到1991-1994年的5%,其中在1986年曾下降到3.2%;地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用于农林水的比重由80年代初的30%左右下降到80年代后期的20%。国家财政支农比重也由“五五”时期的13.2%下降到1993年的8.4%。从农村集体看,由于农业投资的比较利益低,从投资效益出发,不愿意对农业投资,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用于农业投资比重由1981-1982年的40%下降到1993年5.1%。而农民除了考虑农业比较利益之外,还加之土地承包期不确定等因素,也在逐渐减少对农业的投资,农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重由1981-1984年的30%降至1993年16.1%。据研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1000美元的国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重以占10%左右为宜,而我国该比例已由1981-1984年的10%左右降至“七五”时期的5.3%,1993年再降为3.4%,明显偏低。到2000年,要实现粮食产量5000亿公斤等农业生产指标,尚需全社会增加农业固定资产投资4500-5000亿元(按1990年价格计算)。雷锡禄认为,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需要调整国家投资分配比例,全社会都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切实管好用好、提高效益的前提下,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农林水的比重建议逐渐增到18%;地方财政预算内该比重应逐渐恢复到40%-50%;继续采取乡镇企业以工补农建农措施,建议乡镇企业补农建农资金比重逐步恢复到占其纯利润的25%-30%;认真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尤其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少30年不变的政策,解决农业比较利益低的问题,以鼓励、引导、调动农民增加农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要广辟增加农业投入的其他渠道。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良初认为,国家在财力拮据情况下,虽然花了不少力量投入农业,但是支出结构却明显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农业事业费支出占了绝大比重,且有逐年上升势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下降,尤其对农业科技投资下降到了极小比重。1986-1993年农业事业费的比重由67.48%上升到73.27%,其绝对数额增长了160.18%,超过了财政支农增长139.64%的速度;同期农业科技支出则由占1.7%降至0.68%,绝对数8年间仅由2.7亿元略增至3亿元。这种支出比例,明显地与农业的发展对科技的需要极不相称。

要实现到本世纪末农业的发展目标,关键靠什么?邓小平同志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李鹏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是农业发展的一条根本出路”,这是对近几年农业徘徊不前、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总结,也指出了今后发展农业的根本途径。据国内权威人士论证,未来我国粮食增产的唯一途径是提高单产,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的单产潜力相当于现实单产水平的2-3倍,把这些单产潜力挖掘出来,就能满足我国今后50年粮食需求的增长(《经济日报》1995年2月27日:“粮食增产潜力究竟有多大”)。杨良初认为,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发展农业,就必须把国家财政新增加的农业投入主要用于科技事业,尽可能压缩农业事业费支出,使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资金无论是在绝对数上还是在比重上都有一个较大幅度提高,解决当前农业科技停滞不前和投入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从根本上打下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璠认为,投入要增加,关键在于立法。没有法律的硬约束,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就可能停留在口头上,尤其是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国家财力非常有限,各级政府和经济主体行为不够规范的背景下,更是如此,喊得再响,最终落实的甚少;即使有所落实,毕竟没有法律保障,随意性甚大。在《农业法》中虽然规定了“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但这项条款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从全国执行情况来看,政府对农业投入行为尚未受到法律的强有力约束。应该制定《农业投入法》作为农业投入的基本法,明确投入的范围和总的原则,规定农业投入资金的来源渠道,明确中央、地方各有关部门、集体和农民向农业投入的责任和义务,划分投入的界限,从法律上杜绝对农业投入的随意性。作为配套法律,制定《农业投资条例》,明确投资方向和政策,规定相应的投入责任,以保障农业投入足额到位。应允许省级政府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各方面向农业投入积极性的地方法规。在法律出台后,要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经常化的分层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农业投入落到实处。

五、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不仅是为了解决农业的供给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增加农民收入。最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增产不增收,城乡收入差距明显拉大,已经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何在确保提高农业供 给能力的同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为农认为,除继续贯彻执行各种发展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方针政策外,还需要采取如下具体措施:(1)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使农民通过遵循市场化方向发展农业来提高收入。近几年农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未能与农业生产协调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甚慢,根本原因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性,在改革农产品销售体制时未能使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的体制和价格向市场靠拢。(2)必须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体系,包括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保障体系,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稳定的农业生产资料供给体系,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投入产出率。(3)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发展市场化产品,通过市场需求获取更多经济收入。(4)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特别是发展乡镇企业,拓宽农民收入来源,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现实可能性。(5)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践证明,规模化生产不仅能有效地增加农业供给能力,而且能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目的。这就需要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加强农业综合服务能力。

在提高农民收入问题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研究员赵树凯特别提到大规模的农民异域流动就业对增加农民收入具有的现实意义。他认为虽然农民流动增加了诸如交通运输压力、城市容纳压力,对农村社会完整及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但是,从农民角度来看,这都是为了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开辟新的收入来源,以收入最大化为目标的,实际上也达到了这种目的。尤其对于那些贫困落后和自然资源条件较差的地区,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表现得尤为显著。不仅如此,从长远看,农村现代化必须依靠农民数量的减少,现代化就是要求人口相对集中,必须跨区域流动,其核心就是农村劳动力流动。区域发展不平衡和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只有靠劳动力流动来解决。因此,要把农民流动看作是对改革和发展的历史性贡献。从农村内部看,农民流动对农村有关领域深化改革,进行制度创新,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也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关键是政府和有关组织怎样来运作。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的保护

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就要加强对农业的保护。这不仅是因为农业有比其他任何行业都要大得多的自然风险,更是因为我国目前大规模存在的小农经济比其他任何行业都小得多的承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而且能达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增加全社会福利总量的目的。从世界范围来看,对农业进行强有力的保护已成一种规律,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农业的情况下更加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在我国已形成的比较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就业份额占全社会的58%,社会消费和贸易额的一半以上在农村,70%的轻工业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40%左右的出口创汇额要靠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来实现。建国以来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每一次经济波动和调整无不因粮棉生产徘徊、农业发展滞后而引起,又因重视农业、粮棉增产而恢复。这种“农业滞后型”经济波动,极易形成因基本消费品和工业原料供给不足导致的恶性通货膨胀,使经济发展陷入居民基本消费品不足—工资刚性增加—成本上升—物价进一步上涨的“通胀陷阱”。近几年出现的较高通货膨胀,也都与农业问题密切相关。然而,我国当前对农业的保护是很不够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对农业的保护措施已经取消,市场经济体制应该对农业进行保护的措施尚未到位。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在农产品供过于求时把农业推向市场,农产品供不应求时把农民拉回统的框架中来。这一“推”一“拉”,使农民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使农业遭受了额外打击。而且,我国事实上存在着三大经济重心,即沿海地区是全国经济的重心,城镇是各地区经济的重心,工商业是各业经济的重心,国家这种经济倾斜政策加速了农业资源的流失,加剧了全国经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农业部信息中心教授级高级农经师张桐认为,其结果是造成了:(1)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公,国民收入再分配份额中,农业减少,工商业增加,农业份额大大低于它的贡献率。(2)城乡差别拉大。1993年人均年收入,城镇人口是农民的2.5倍,加上城市生活补贴差别扩大到3.3倍。(3)农业投入减弱。国家对农业投入份额下降,相应地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也减少了投入,也没有能力投入。尤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减少直接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六五”时期的35%降到“七五”时期的28%。(4)农业周期性波动,主要是对农业“好了忘,差了上”造成的。

张桐认为,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的保护,需要采取的措施有:(1)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农业的兴衰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与萧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应该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时刻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2)加强国家保护力度。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要特别注意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保护农业。加强保护农业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关系,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确定各种财政补贴,加强信贷支农,并利用关税、汇率及其他非关税措施保护本国农业。国家要有目的地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3)加强农业的自我保护。其有放形式是恢复、建立和完善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和机构,完善自我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国家计委农经司处长王平生认为,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的保护,就必须在政策和措施上加强配套,以彻底改变许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力,多停留在口头上,或在执行中变调、走形的现状。具体说,要做到如下6个配套:(1)调动中央、地方、农民三个积极性的政策要配套。中央已在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1995年国家预算内农业基建投资比上年增加了21%,但地方投资中用于农业的部分增加不多,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先抓经济,后抓农业”、“放弃农业,抓好经济”的思想,甚至认为增加农业投入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会拖经济发展后腿。要加强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措施,尽量少采取行政手段强迫农民。(2)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进出口政策要配套。特别是在粮食、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生产弹性大、消费弹性小的情况下,随时都可能出现“买难卖难”的危机,如果在农产品国内流通和进出口政策上不能统一配套,不以保护农业作为制定政策的共同出发点,农业就会受到严重的冲击。(3)对农业的资金、物资、技术投入政策要配套。在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的同时,要安排好农用生产资料的保质保量供应,特别要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改变“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现状,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可大面积推广、既增产又保质还能提高经济效益的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4)要做到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不同地带农业发展政策的配套。适应国土辽阔,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千差万别的国情,在政策上要有所区别地制定一些分门别类的实施措施,以改变“一刀切”现状,调动全国各地的农业生产积极性 。(5)在农业发展宏观政策实施上要做到法律、经济、行政三种手段的配套。既要在行政手段上调动各级领导和部门抓农业的积极性,又要运用经济手段保证农业有利可图,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支持、保护农业发展。(6)加强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的政策配套。纯粹从经济角度考虑,就不会把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也不会顾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加强农业就要做到农村稳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决不能顾此失彼。只有配套的政策才有生命力,也容易落实。

参加研讨会的同志们一致认为,只要把中央关于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的指导思想真正落实在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行动上,在工作中狠抓落实,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就能实现到本世纪末的农业发展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健康有序和协调发展。

此文由刘凤彦、李玉勤同志执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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