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东政策的演变轨迹_阿拉伯民族论文

日本中东政策的演变轨迹_阿拉伯民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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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以后,日本对中东政策的目标和手段经历了从“以经济外交为主”向“经济外交与政治外交并举”的转折。在外交实践中,日本的对中东外交一直受到来自美国的牵制。如何保持“对美协调”、“确保能源”、“扩大影响”三者间的相对平衡并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当前和未来日本对中东政策的基本课题。

一 战后日本对中东政策的演变

第一阶段:依赖中东石油和“随美亲以”

日本在20世纪前半期不断对邻国发动侵略战争,最终于1945年惨遭失败,被打着盟军旗号的美国单独占领。1951年,在美国的一手操纵下,日本与部分国家签署了片面媾和的《旧金山和约》,其媾和对象包括了伊朗、伊拉克、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埃及、土耳其等中东国家。其后,日本陆续与中东各国实现了关系正常化。

二战前,日本以煤炭为主要能源。随着日本经济的恢复与腾飞,廉价的石油逐渐成为煤炭的替代能源,其经济增长所需的大量石油几乎全部依赖进口,而大部分又来自中东。1963-1972年期间,日本年均进口中东石油占其全部石油进口的86.8%。①

在这一背景下,日本逐渐意识到与中东国家加强联系的必要性。1953年2月,日本经济代表团访问了埃及、黎巴嫩、叙利亚、土耳其、伊朗和伊拉克。1955年4月,日本政府代表团在印尼出席亚非会议后,立即邀请出席会议的埃及、伊拉克、黎巴嫩、叙利亚、沙特阿拉伯、约旦、也门、利比亚、伊朗等九国代表团访问日本。但是,这一时期日本尚未充分认识到加强与中东经济合作的重要性。直至1958年9月,日本才向埃及提供了300万美元出口信贷援助。这是战后日本对中东国家提供的第一笔政府资金援助。

长期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际大石油公司控制了世界石油的生产和销售,日本从中东进口石油的90%都由这些石油公司提供。在西方控制体制下,中东石油价格一直在1.5-2美元之间徘徊。在整个20世纪50-60年代,日本得以在国际市场上轻易地购买丰富、廉价的石油,而不必特意对中东产油国付出外交努力。

然而,在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前,日本已开始意识到确保能源安全的重要性。1972年11月8日至10日,在英国伦敦举行了日本驻中东地区各国大使会议。“会议一致认为,虽说世界能源将永远转向核能方向,但是在此之前,日本必须确保长期而稳定的石油供应。”②然而,此时日本的危机意识还相对薄弱。

战后数十年间,东西关系和南北关系、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等诸矛盾因素在中东呈现出纵横交错的局面,其集中表现就是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的对立与冲突。面对如此中东地区,日本并没有因高度依赖阿拉伯国家的石油而在外交上站在这些国家一边,而是始终采取“随美亲以”路线。如1958年7月美国悍然出兵黎巴嫩时,岸信介内阁最终指示日本代表在联合国安理会投票支持美国的提案。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之际,日本在联合国会议上也对美国提出的偏袒以色列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随着中东产油国对支持以色列的美国和英国采取石油禁运措施,日本对中东政策逐渐转向“中立”。而日本一些有识之士已看到“中立”政策的潜在风险。通产相中曾根康弘在1973年6月19日刊登在《经济学人》周刊上的谈话中表示:“不能对阿拉伯世界和以色列都采取中立态度,应该采取原则更为明确的、更进一步的外交姿态。”但这种意见未能占据主流地位。1973年7月,日本召开其驻中东各国大使会议,其结论是:“只要日本在阿以冲突中保持政治上的中立态度,就不大可能被列为石油禁运的对象。”③

第二阶段:亲阿拉伯产油国的能源外交

20世纪70年代初,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逐渐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原油定价斗争,改变了国际大石油公司垄断的局面,并通过控股和国有化逐步控制了石油资源。

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为了打击以色列及其支持者,阿拉伯产油国于10月17日动用了石油武器,第一次石油危机由此爆发。阿拉伯产油国部长会议决定,对亲以色列的美、欧、日采取减少或停止石油供应的措施,并大幅度提高石油价格。日本也被划入减少供应的“中间国家”之列。这给当时对中东石油的依赖达88%、国内石油储备只有四天的日本带来了巨大冲击。④

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的“随美亲以”和“确保能源”两大目标之间首次出现了尖锐的矛盾。美国国务卿基辛格明确表示其对阿拉伯产油国的石油禁运无能为力。这一表态促使日本政府开始考虑由自己来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田中内阁紧急调整了中东政策,迅速由“亲以色列”转向“亲阿拉伯”,要求以色列遵循联合国安理会1967年11月22日“242号决议”而从占领地撤军。1973年10月25日,外务省事务次官法眼晋作接见沙特大使,首次表明了支持阿拉伯国家的立场。11月6日,内阁官房长官二阶堂进重申了这一立场。11月22日,二阶堂进发表了内阁“新中东政策”:要求以色列从1967年占领的土地撤军,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

同年12月10日至28日,日本紧急派遣副首相兼环境厅长官三木武夫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埃及、科威特、卡塔尔、叙利亚、伊朗进行了被外界评为“乞油外交”的访问,就“新中东政策”做了说明,并对阿拉伯国家承诺了大量援助。⑤12月17日,日本在联合国就确认阿拉伯各国对以色列占领下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的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首次背离“随美亲以”轨道而站在阿拉伯国家一边。日本对中东政策的180度调整收到了预期效果。11月28日阿盟首脑会议决定,取消原定12月份对日本再削减石油供应5%的计划;12月25日又决定把日本列为“友好国家”。这标志着日本摆脱了第一次石油危机的打击,恢复了中东石油的正常进口。此后,日本政府长期坚持了“亲阿拉伯”的中东政策,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加强与中东地区各国特别是产油国的关系。

首先,日本向中东地区国家提供了大量政府开发援助。例如,于1973年和1974年分别提供贷款1.3亿美元与1亿美元。1974年和1976年又与石油大国伊拉克两次签订提供贷款合同,各为10亿美元,伊拉克以原油出口作为偿还。

其次,日本与中东地区国家的贸易快速增长。以1977年和石油危机前的1970年相比,日本对中东出口额增加了16.4倍,进口额增加了7.4倍。

再次,日本企业加大了对中东地区的投资。例如,1974年和1975年,日本分别与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签订了经济合作协议。另外,日本与伊拉克签订了大型炼油厂、化肥厂等项目建设合同,与伊朗签订了现代化通讯网建设合同,与卡塔尔签订了现代化钢铁厂建设合同等。这些合同的签订,带动了日本对中东地区成套设备的出口,1970年成套设备出口额仅为4600万美元,1975年增长为11.43亿美元,1976年为27.7亿美元。成套设备出口额占日本对中东地区出口总额的比重,1970年为4.7%,1976年达到36.3%。

与此同时,日本在外交上给予中东前所未有的重视。1974年1月,前外相小坂善太郎作为政府特使访问阿拉伯八国。1978年1月13日至20日,园田外相访问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就石油的稳定供应问题进行了磋商。1978年9月5日至12日,福田赳夫首相访问了伊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这是日本首相对中东地区的首次访问。福田在沙特阿拉伯签署了两国《联合声明》,首次以双边声明的方式明确表示“以色列应从包括耶路撒冷阿拉伯地区在内的全阿拉伯被占领地撤出,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正当权利”。

1979年2月,以伊朗革命为契机,爆发了第二次石油危机。1979年8月6日,园田外相在东京向阿尔及利亚、叙利亚、沙特阿拉伯等12国大使递交了《外务大臣感想》,进一步强调了重视阿拉伯国家的姿态。园田强调,日本在中东地区没有历史污点,因而其中东政策带有“自主性”。⑥同年12月1日,大平首相首次在众议院答辩中表示,巴勒斯坦人有权建立独立国家,巴解组织为其代表。⑦

通过两次石油危机,日本意识到过度依赖单一石油供应地的弊端,从而制定了石油进口渠道多元化战略,谋求通过增加从东南亚、南洋地区、苏联、中国、非洲和中南美各国等其他地区的石油进口来降低对中东石油的过度依赖。日本对中东石油的依赖比重曾于20世纪80年代下降到70%以下。但从总体上看,其依赖中东石油的局面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加上世界石油供应状况的渐趋缓和,日本重归高度依赖中东石油的轨道。

第三阶段:“开发进口”战略和政治大国外交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加强了对中东地区的直接投资⑧,谋求通过直接参与当地的能源开发来确保石油的稳定进口。这被称作“开发进口”方式。

然而,“开发进口”方式不断受到产油国的政治动荡和中东局势不稳的影响。如日本与伊朗共同建设石油化学设施项目被1979年2月的伊朗革命和11月4日的美国使馆“人质事件”所打断。尤其是伊朗学生占领美国使馆的“人质事件”发生后,日本外务省考虑到伊朗对日提供大量石油等情况,起初回避就此表态。但在美国的压力下,大来佐武郎外相于11月12日发表了“外务省见解”,要求伊朗尽早释放人质。日本政府从1980年4月24日起,与欧共体统一步调对伊朗采取了制裁措施,直至释放人质后的1981年1月23日才予以解除。

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对中东政策由仅发表“纸上声明”的阶段,转向直接参与冲突的解决进程。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背景,日本欲“发挥与经济实力相称的国际作用”。日本对中东政策明显表现出政治大国外交的色彩。针对苏联入侵阿富汗的行为,1981年1月,铃木善幸首相在第94届国会上发表施政演说,明确提出了推行综合安全保障政策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日本对中东政策也日益摆脱单纯的经济外交特征而体现出经济外交与政治外交并举的复合型外交特色。

二 冷战后日本对中东政策的调整

20世纪90年代,伊朗和伊拉克先后成为美国的制裁对象,中东和平进程也屡遭挫折。与此同时,在世界石油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石油供应的前景也并不乐观。鉴于中东局势和其政治外交的需要,日本调整了对中东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该地区的外交工作力度。

(一)寻求“对美协调”与“能源外交”的平衡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对中东战略的基点在于:保持“对美协调”与“能源外交”的平衡,在阿以对立中扮演调停者的角色,积极协助美国的“大中东计划”,谋求实现“能源安全”和“扩大影响”双重目标。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引发了海湾战争。日本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扩大了对海湾地区的经济援助,在财力和物力方面给予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以最大限度的支持。日本首先向多国部队提供了20亿美元的经费,另外向伊拉克“周边国家”如埃及、约旦、土耳其等国提供了20亿美元的援助。由于美国对这一资金规模仍然不满足,海部首相不断追加了援助金额。最终日本政府为海湾战争承担的资金援助高达130亿美元,占整个战争费用600亿美元的近四分之一。与此同时,日本对伊拉克发动了经济制裁,积极参与了海湾危机的解决进程。1990年,海部首相对沙特阿拉伯和埃及等中东五国进行了访问,其目的在于配合美国,向海湾国家提供经济援助。

伊朗是日本的第三大石油进口来源国,仅次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沙特阿拉伯。第一次石油危机后,日本一直利用援助手段确保了从伊朗进口石油。1993年,日本向伊朗的水库建设提供了380亿日元贷款。1994年,日本决定追加450亿日元贷款,但由于美国反对而被迫冻结。美国指责伊朗“支援恐怖活动”、“妨碍中东和平”。日本对此持怀疑态度,外务省官员还提出了“有确凿证据吗”的质问。1995年2月,前驻美大使、外务省顾问松永信雄赴美开展说服工作,美国的态度转变为对日本与伊朗关系“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后来,克林顿总统又提出了对伊朗实行全面制裁的方针,克里斯托弗国务卿也对日本向伊朗提供日元贷款表示反对,使日本陷于两难境地。然而,英国表示“不准备(对伊朗)实行禁运”。参照欧洲方式,村山首相在1995年5月4日对恢复日元贷款表示了积极姿态。⑨

(二)开展政治外交和阿以平衡外交

日本积极参与了1991年10月美国主导的中东和平国际会议——“马德里和会”。1993年9月,宫泽喜一首相出席了巴以《临时自治安排原则宣言》的签字仪式。1994年5月4日,日本政府代表出席了巴以签署《加沙—杰里科自治执行协议》的仪式,并承诺为巴勒斯坦经济建设提供两亿美元的贷款。

1995年9月12日至19日,村山首相对沙特阿拉伯、埃及、叙利亚、以色列、约旦和巴勒斯坦加沙地区进行了访问。日本政府把此次首脑外交定位为“新中东外交”,其中心内容是由1973年以来的“石油外交”和“亲阿拉伯外交”转向“平衡外交”,与阿拉伯和以色列两方面都加强关系,改善对美国的政策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犹太人对日本的印象。⑩为此,村山作为日本首相第一次把中东和平当事国以色列和叙利亚列入访问日程,突出了政治外交和平衡外交色彩。其内容包括:其一,加强对中东国家的经济合作,确保石油的稳定供应和扩大商品出口市场;(11)其二,加强对中东和平进程的贡献,争取发挥政治大国作用。(12)

(三)在更高层次上加强“开发进口”

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一些公司进一步积极参与了在中东国家的石油勘探、钻井、开采等活动。日本政府则增加了对产油国和非产油国的经济援助。1997年底,日本以俄罗斯、中亚和沙特阿拉伯为对象,开展了新一轮“能源外交”。其中,沙特在日本能源安全战略中占据着最重要地位,日本石油进口的约20%来自沙特。11月8日至9日,桥本首相访问了沙特阿拉伯,就续签2000年期满的日本阿拉伯石油公司开采哈夫杰油田协定的问题进行磋商。从长远的观点看,沙特阿拉伯正在谋求使其经济逐渐脱离对石油的高度依赖,这也为日本扩大对沙特的投资提供了机遇。日本外务省称桥本访问沙特的目的在于建立“面向21世纪的一揽子伙伴关系”。(13)11月9日,桥本在利雅得与沙特国王法赫德会谈,就延长日本在沙特的石油开采权、签署投资保护协定以及今后加强在政治、经济、环境、医疗等领域的合作问题达成了共识。

(四)把中东作为“海外派兵”的实验场

在海湾战争期间,日本提供了13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但其政治大国作用却并未得到充分肯定。日本政府由此认为:经济外交手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没有派遣军事力量参与战争是其主要弱项。1991年4月24日,日本政府决定向海湾地区派遣现代化扫雷舰队。这标志着日本开始突破“和平宪法”的限制,而逐渐加大对中东事务的参与力度。

海湾战争后,曾因遭到在野党强烈反对而搁浅的《联合国和平合作法案》终于在国会通过,日本在二战后首次拥有了向海外派兵的法律依据。2001年阿富汗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以支援美军打击阿富汗塔利班的军事行动为理由,派遣海上自卫队军舰驶往印度洋。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之前,日本就已在联合国会议上表示将支持美对伊动武的决议案。未经联合国授权的伊拉克战争爆发后,日本国会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案》,以陆海空力量首次一齐跨出国门之举配合了美国的对中东战略。

三 21世纪初期日本对中东政策

(一)调停巴以关系的目标与局限

2004年以来,日本对调停巴以关系表现出积极姿态。(14)2005年,日本积极开展对中东外交,欲在推动中东和平进程中有所作为。町村信孝外相于1月份出访了巴勒斯坦,承诺向巴追加经济援助,并邀请以色列副总理奥尔默特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于4月和5月访日。日本还当面向阿巴斯提议在东京举行日、巴、以三方峰会。小泉首相强调,日本将作为“中立方”推动巴以和谈。

近年来,中东和平进程严重受挫,出现了“巴勒斯坦不信任美国,以色列不信任联合国和欧盟”的局面。日本凭借与巴以双方都有良好关系的条件,视此为积极介入中东和平进程的良机。2005年,日本向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发起了新一轮冲刺。日本欲在十分棘手的巴以问题上一显身手,不无以此为“争常”贴金加分的意味。

冷战后,日本重新探索一条与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都发展良好关系的平衡路线。日本是巴勒斯坦的主要经济支援国,日本与以色列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日本以经济援助铺路,在阿拉伯地区扩大了影响。美国军事打击伊拉克后,日本向伊拉克派遣了自卫队。这在中东地区引发了一些反感和疑虑。日本为消除其负面影响而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例如,日本外务省已为援助巴勒斯坦拟定了一套计划,其内容包括帮助巴勒斯坦发展经济、培训官员、改善其行政和组织机构、改善环境等。2005年5月15日起,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对日本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访问。5月16日,小泉首相与阿巴斯会晤后承诺,日本将对巴勒斯坦增加一亿美元的援助。1993年以来,日本已向巴勒斯坦提供了总计超过八亿美元的援助。

2006年1月上旬,小泉首相原定访问以色列、巴勒斯坦、土耳其三国,开展一场旨在调停巴以关系、确保中东石油、在伊拉克重建等问题上扩大影响的外交攻势。但由于以色列总理沙龙病重,小泉取消了对以色列的访问计划。1月9日起,小泉首相对土耳其进行了为期四天的访问,与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举行了会谈,就中东和平进程、伊拉克局势及重建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同意共同推动中东和平进程。这是时隔15年之后第二位日本首相访问土耳其。小泉访土的另一目的就是宣传日本的“争常”意愿,为寻求更多国家“理解”进行游说。小泉向埃尔多安表示,日土两国可以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进行合作,希望土耳其对日本“争常”给予支持。

日本积极推动巴以和谈的目的之一,就在于进一步向中东地区渗透,以便更好地确保石油进口。而把政治大国外交与坚持对美协调相一致起来,是日本斡旋巴以的又一动机。在日美与巴以组成的四方关系中,日本面对着两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其一,日本不可能越过美国中东战略的“雷池”一步,这意味着其无法采取疏远以色列的立场;其二,日本不会冒得罪阿拉伯国家的风险,因而也不能采取疏远巴勒斯坦的立场。日本能否在巴以之间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

(二)伊拉克问题上的对美协调

2003年12月,日本根据《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向伊拉克派遣了自卫队,在伊南部塞马沃地区从事供水、学校和道路等社会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2005年12月,日本政府决定把自卫队在伊拉克的驻留期限再延长一年。

2005年12月6日,日本经产相二阶俊博与随伊拉克总理贾法里访日的伊拉克石油部长乌鲁姆签署了一份关于两国在石油天然气领域进行合作的文件。文件规定,日本将用其对伊拉克贷款中的部分资金对伊拉克南部城市巴士拉的原油生产设备、向外输送原油并采集液化天然气的设施等进行修复。日本还将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培训近1000名伊拉克能源领域专门人才。2004年以来,日本已接纳和培训了88名来自伊拉克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了增进两国能源合作,日本经产省和伊拉克石油部还就建立一个委员会达成共识,计划每年举行一次双边会议。日本政府还将对在伊拉克进行石油开发活动的日本企业提供援助。目前,日本的一些公司已经和伊拉克石油部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日方已于2006年初开始提供一亿日元的资金,用于能源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启动开发项目。

通过追随美国,日本显然在伊拉克重建中分得了一杯羹。然而,日本也将继续付出“追随外交”的代价。在伊拉克重建问题上,日本面临着美国的强大压力,其对伊贷款承诺额从15亿美元追加到35亿美元,就是美国要求日本多做“贡献”的结果。另外,美英牢牢把握着伊拉克重建的主导权,掌控着能源等敏感领域,这也将使日本在伊拉克重建中的地位与作用大打折扣。

(三)伊朗核问题与日美关系

2005年,伊朗向日本出口了2.12万桶石油,占日本进口石油总量的15%。日本曾因满足美国的要求而在伊朗南部的阿扎德甘油田开发权的竞标中受挫。其后,日本在不致损伤对美关系的限度内,积极开展了争取伊朗油田开发权的活动。2004年2月18日,日本政府持有36%股份的日本最大石油开发商——“国际石油开发公司”与伊朗国营石油公司签署了一项油田开发协议,取得了阿扎德甘油田75%的开采权。据悉,日本已先期投入了20亿美元,预计该油田从2007年起每天可产五万桶优质原油。

对此,美国一直表示反对。如2004年6月15日,时任美国副国务卿的博尔顿在参议院作证时指出,“如果得出(伊朗)开发核武器的结论,日本可以停止(与伊朗的)协议”。2006年以来,伊朗核危机不断升级。为了确保能源来源,日本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但美国政府和国会对日本的压力却日益增大。美国认为,一旦启动针对伊朗的某种制裁,日本与伊朗的石油开采合作将成为美日协调行动的重大障碍。

2006年2月27日,麻生外相与来访的伊朗外长穆塔基举行会谈,要求伊朗停止浓缩铀活动,但遭到了拒绝。正值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关键时刻,日本与伊朗的合作自然引起了美国的高度关注。3月1日,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博尔顿对记者表示,存在核问题的伊朗正把能源资源作为武器来对付日本、印度等国家,日本必须考虑其对阿扎德甘油田的开发正在被伊朗利用这一现实。3月15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了《伊朗自由支援法案》,要求制裁在伊朗投资的外国企业。外交委员会主席海德说:“日本15%的石油消费从伊朗进口,彻底切断伊朗的石油供应纽带确实有困难,但为了阻止伊朗核计划,需要日本合作。”

3月23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三就此回应说:“核不扩散问题以及稳定的原油供应都是十分重要的。”日本经产省次官彬山秀治也对外界宣布:日本将继续推进与伊朗联合开发阿扎德甘油田的项目,不会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同一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科马克称:“我们一如既往地向日本和其他国家表明,这种投资与美国的法律与政策相违背。”伊朗则向日本发出警告:如果日本迟迟不着手开发阿扎德甘油田,伊朗将撕毁合同。可见,美日与伊朗之间的交涉和核不扩散与石油利益之间的矛盾等因素复杂交错,其前景如何尚难预料。

21世纪初期,日本在中东问题上将继续谋求实现三大目标:第一,配合美国的“大中东计划”;第二,确保本国的石油安全利益;第三,在中东地区扩大自己的国际影响。日本能在多大程度上全面、均衡地实现这三大目标呢?归根结底,这将取决于日本对政治、经济两大领域和“日美阿以”四边关系的驾驭能力。

注释:

①1970年日本的石油来源构成是:中东85.9%,南洋地区11.8%,非洲1.7%,苏联0.2%。(外務省『外交青書』、1973年、767頁)

②永野信利:《日本外务省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第252页。

③永野信利:《日本外务省研究》,第252页。

④阿拉伯十个产油国于1973年10月17日决定:以当年9月为基准每月减少石油生产5%,11月4日决定比9月减少25%,12月决定比11月减少5%。该会议把石油出口对象国划分为“友好国家”、“中间国家”和“禁运国家”。1973年1月1日石油出口组织标准原油价格为一桶2.59美元,1974年则激增为11.65美元,此后继续缓慢上涨。

⑤在石油危机期间,日本先后承诺向中东有关国家提供各类贷款达30亿美元。(渡辺昭夫“戦略援助と日本外交”、同文館、1989年、169頁)

⑥永野信利“日本外交ハンドブツク”、サィマル出版会、1981年、281頁、284頁。

⑦同上书,第281、284页。

⑧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每年对中东地区的投资额占其海外投资总额的10%。

⑨“產経新聞”1995年5月5日。

⑩“読売新聞”1995年9月8日。

(11)日本通过村山访问决定:在沙特加快建设以石化为中心的合资公司和项目,扩大在埃及的投资,在苏伊士运河修建亚、非最大桥梁,对叙利亚提供5.65亿美元贷款兴建发电站,向约旦提供4亿美元的财政援助和1.8亿美元的贷款,对巴勒斯坦提供2亿美元的援助。

(12)村山表示支持“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并派遣自卫队参加戈兰高地的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部队,参加巴勒斯坦政权机构选举监视团。

(13)“每日新聞”1997年11月7日。

(14)参见金熙德:《日本热心调停巴以关系一箭三雕》,《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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