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改革与增值税转型叠加效应的实证研究_退税率论文

出口退税改革和增值税转型叠加效应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增值税论文,出口退税论文,效应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的出口退税改革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进口贸易和企业等具有较强的政策效应,而拟议中的增值税转型也将对这几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必然产生叠加效应。本文关注的是出口退税改革和增值税转型对离岸商品综合税率的影响,以及增值税转型减收因素和出口退税的增支因素叠加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对离岸商品所含增值税税率形成的叠加影响

(一)估计离岸商品所含税率和非税率形式增值税综合税率

1.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来进行叠加前的离岸商品所含税率和非税率形式增值税综合税率。

2.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进行叠加的离岸商品所含税率和非税率形式增值税综合税率。

结论:在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进行叠加前后,离岸商品所含税率和非税率形式增值税综合税率差的估计值是2.12%。

(二)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对出口商品市场竞争力的影响

比较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叠加前后对出口商品在进口国销售价格的影响,研究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政策叠加影响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笔者通过建立模型(略),并根据WTO提供的MFN关税数据和WD、IMF、OECD提供的分国增值税标准税率,计算出表1的结果:

研究结论:

1.增值税转型属于降低增值税附加税率的政策变动,出口退税改革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并且降低了欠退税引起的非税率形式附加增值税税率。

2.时百元价格差均值是19.05元,时百元价格差均值是15.519元,价格降低均值是2.972元。

(三)建立适应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变化要求且相对稳定的出口退税率体系

尽量减少出口商品所含增值税综合税率是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标,增值税转型对出口商品所含增值税综合税率的影响相对稳定,而出口退税率改革对于降低出口商品所含增值税综合税率的作用,还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未来几年出口退税率改革的方向应当是:根据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建立适应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变化要求而又相对稳定的出口退税率体系。至少需要考虑4个因素:

1.体现出口退税政策的相对稳定性。

表1 增值税转型前后百元商品在进口国销售价格差比较表

数据来源: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WTO、IMF、OECD、WD提供的资料整理。

可以建立高中低3个基准税率,将6000多个税号的退税率分别调整到每个基准退税率±1%的区间内,税号在所属基准退税率区间内部的微调对企业的影响较小,便于退税率作1%以内的调整;明确规定将税号进行基准退税率区间之间的调整时必须进行1年以上的提前公示,便于企业经营预测。3个基准退税率区间的政策设计既要考虑宏观政策导向,又要保持商品退税率长期基本稳定。另外,应当规定免除提前公示的例外条款。

2.考虑未来10年内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负担能力。

在未来10年内,我国外贸出口和出口退税的增长率将明显超过国内增值税的增长速度,应当事先设计出口退税、国内增值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三者间的预警比例,建立出口退税率体系调整预案,在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能力的基础上,为退税率调整的提前公示争取时间。

3.考虑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

适用最低基准退税率区间税号的标准之一是:具体税号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由我国厂商间进行寡头垄断竞争,或者选择其他类似的竞争态势并对市场价格起主导作用;对于原木、石油、稀有金属以及其他国家不鼓励出口的商品也应当纳入最低基准退税率区间。对处于近似完全竞争市场,企业竞争对手主要是外国厂商,并且对出口退税率敏感的商品应当纳入最高基准退税率区间;一般商品均进入中等基准退税率区间。我国应当从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和出口退税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在考虑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格局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配额、反倾销等因素,依据出口商品的实际情况,将出口商品退税率纳入不同的基准退税率区间。

4.保持出口退税率管理机构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出口退税率管理机构工作的科学性关系出口商品的生死存亡,决定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态势,6000多个税号商品需要考虑的因素众多,目前以大类为调整对象的退税率调整政策设计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退税率优化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亟待开展。出口退税率管理机构工作及时性体现在如何面对国际形势变化和企业国际竞争的需要,及时使用出口退税率政策工具,出台相关政策。出口退税率涉及几千亿元退税资金在商品、行业间的分配,必须未雨绸缪地对管理机构工作的公正性提供制度保证。

增值税转型减收因素和出口退税的增支因素叠加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形成“撞击”

(一)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叠加对地方财政影响的实证研究

1.增值税转型对9省市地方财政的影响。

由于出口退税改革的地域特点,90%左右的出口退税属于东部9省市,因此本文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对地方财政叠加影响的实证研究的研究对象是9个省市。

根据笔者建立的增值税转型对省级地方财政影响数据库,笔者将9省市2000~2002年增值税转型影响的新增设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地方需要分成的部分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值进行整理,可得出表2:

将9省市VAT地方分成部分/地方财政收入比值三年均值进行非加权平均,得出9省市VAT地方分成部分/地方财政收入比值均值是2.633%。

2.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叠加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根据表2以及其他研究数据,可整理出表3,并由此认为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比值影响相对稳定。

(二)地方政府分担退税资金供给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从退税资金供给角度,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1.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负担比例的确定是出口退税政策稳定实施的关键。地方政府目前将国内增值税25%和返还部分作为其财政收入,应当规定地方财政出口退税支出占其增值税分成收入的预警比例,以此作为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负担比例的调整条件,防止地方财政发生危机。

表2 2000~2002年增值税转型影响的VAT地方分成部长/地方财政收入比值情况表(%)

2.地方财政出口退税负担方案的制定是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政策成功的关键。对中央财政的增值税返还部分,各省市有自己的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出口退税负担方案可以采用省级统筹,将中央财政增值税返还部分集中使用,专项用于支付地方财政应付出口退税负担部分,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协商补足,多余部分则留给地方财政。预计改革初期地方财政出口退税专项资金存在盈余,可以返还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增值税分配方案的优点是:①深圳、青岛、厦门、宁波、烟台、顺德等出口型地方政府“倒贴”退税的顾虑可以消除;②企业对地方政府欠退税的顾虑可以消除;③地方增值税分配体系调整幅度小,减少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利益调整;④减轻对地方政府鼓励出口的利益机制的影响。目前将出口退税资金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增值税分成比例,逐级向下分成的地方财政分担机制,如果出现地方财政欠退税迹象,应当及时将出口退税地方财政逐级分担机制调整为省级统筹分担机制。

表3 2004~2007年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对地方财政影响估算表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出口退税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2.94%

3.74%

4.58%

5.32%

增值税转型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2.63%

2.63%

2.63%

2.63%

政策叠加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5.57%

6.37%

7.21%

7.95%

3.按照鼓励中西部外贸发展和考虑其实际财政承受能力的思路,对于中西部22省市区负担的出口退税资金,在适宜时间转为全额由中央政府负担;东部9省市(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辽宁、北京、天津)继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成负担出口退税政策。

专项国债是稳定地方政府财政的配套政策选择

为缓解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叠加对地方财政的“撞击”,发行具有财政偿还前提的专项国债,设立有借有还运行机制的地方财政稳定基金,可作为未来年度可能出现的地方财政危机的缓冲政策,以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

笔者的观点是:先发行出口欠退税专项国债,后用其他资金分次偿还。理由如下:

1.累计的欠退税关系中央政府的信用,该项资金的支付主要是时间问题,不存在应付与否的问题。政府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理应诚信退税。

2.以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2001年下发的《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委托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文)为政策依据,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形式的民间分散融资是目前解决退税融资的主渠道,其1年期直接利率高于国债集中融资利率3%左右。以2003年的欠退税额进行融资为例,第1年两者的融资成本差就是110亿元,这超过海南、青海、宁夏和西藏2002年全年的财政收入总和。如果将欠退税的民间分散融资直接成本外的年度社会福利损失因素考虑进去,每年社会福利损失是550亿元左右。国债融资与民间分散融资相比较,实质是选择中央财政每年支出95亿元国债利息支出还是我国全社会福利支出550亿元的融资比较。

3.专项国债的偿付方法有以下几种:发新债偿旧债;向中央银行透支;用其他资金分次偿还等。先发债后用其他资金分次偿还的办法,社会福利损失最小,比较可行。具体思路是:目前资本市场投资风险较大,保险公司资金存在增值保值压力,有向国际资本市场转移趋势;可以考虑根据保险资金规模、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特点,发行定向募集无限期定额记名国债,以10亿元为单位,每年付息,利率选择在[3%,4%]区间,发行和偿付采用抽签方式,允许打折贴现。

4.预计2003年底欠退税为3640亿元,为此发行的专项国债资金必须保证使用效果。为防止清理欠退税过程中对骗税管理的松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地方政府在防骗退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①地方政府既然参与出口退税资金的支付,理应对退税资金拥有管理权;②在出口退税管理程序中,建议在中央政府审查程序后增设地方政府审查程序,以利于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防骗税管理;③对于3640亿元退税国债资金,地方政府可以提前介入,在经过出口退税中央政府审查程序批准之后,由地方政府审查程序查获的骗税金额允许中央和地方财政共享,地方财政共享部分要求用于抵顶地方政府支付的退税资金。

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引起的地方财政风险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基金来源主要是专项国债。地方财政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对地方财政稳定性存在重大影响,中央财政通过地方财政稳定基金替代行使发债权,使地方财政的稳定得到制度保障。

有效发挥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改革政策效果的政策思考

(一)实行基本平衡的进出口贸易政策

基本平衡的进出口贸易是进出口环节增值税征收和退税保持平衡的关键,也是保障现行出口退税资金需求和供给机制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积极鼓励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使我国出口贸易在年增长[20%,25%]的上行区间运行。出口增长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出口型企业的鼓励机制和财政全力支持的出口退税机制都体现着中国保持出口贸易稳定高速增长的国家意图;具有保护倾向的进口关税制度、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和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从本质上抑制了进口增长。进出口贸易政策的反差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层面对我国保持国际贸易顺差提供了保证。在未来五年里,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大规模反倾销诉讼、普惠制取消以及保持我国外汇合理储备等等都要求中国向进出口贸易同步增长的平衡贸易政策转型。

在出口退税改革实施的2004年1~3月,全国对外贸易连续3个月出现逆差,累计84亿元,(注:4月12日和4月15日海关总署和国家统计局分别公布了2004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数据。)逆差之大为多年罕见。出口退税改革主要体现的是中国平衡贸易政策的国家大政,当然从出口退税机制的微观角度看,无疑将有助于出口退税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平衡。

(二)改革增值税财政分配体制

增值税转型和出口退税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增值税的财政分配体制,应当认识到目前使用的一系列政策配合措施意在减轻负面效应,问题的根除还有待财政分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出口退税率体系的改革实质是调整企业出口商品税收负担率的方法调整出口退税资金的总量;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出口退税资金供给主要作用是增强出口退税资金实力,保证出口退税资金需求和供给保持平衡。目前汇率和出口增幅因素使中国存在调低出口退税率的可能,但是毕竟人民币升值因素和国际市场需求存在变化的因素,如果出现类似金融危机时的出口和汇率形势,调高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就存在超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付能力的可能。笔者认为在未来的10年里,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退税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适时调整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建立财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在长期进出口贸易顺差的情况下,研究中央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部分外汇储备的可行性,研究出口退税、贸易顺差、人民币货币供给、外汇储备和铸币税的关系,为出口退税资金供给寻找新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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