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东乡王”理论及其“去极”的历史事实研究_洪秀全论文

洪秀全“东乡王”理论及其“去极”的历史事实研究_洪秀全论文

洪秀全“东乡称王”说质疑及其“登极”史实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乡论文,史实论文,洪秀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东乡称王”,早已作为一个历史典故在我国广为流传。所谓“东乡称王”,是指在太平天国辛开元年二月二十一日(1851年3月23日),洪秀全在广西武宣县之东乡“登极”,就天王位。

那么,这种说法是否有充分根据?是否符合历史事实?这些年似乎很少有人考虑。大陆学者均采用了罗尔纲先生在其《金田采访记》中所得出的“洪秀全于武宣东乡称天王”的观点。其实,天王洪秀全何时何地“登极”,早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而被学者称为是“太平天国史又一个谜”,成为悬而未决(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的一个重要历史问题。但不知是何原因,长期以来学术界都不审旧议,接受了现成的然而并非是正确的观点,以至都写在大、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为此,本文想将以往对此问题的争论情况作一介绍,并对有关史实作些考辨,以就教于同仁。

关于洪秀全“东乡称王”之说的源头,查诸史籍,便可发现,最早提出此说的是郭廷以的《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在该书的1851年3月23日条下标明:“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登极(按:时在广西武宣台村东岭三里附近)。”接着还特注明其根据:一是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诏旨中有云:“二月二十一日是太兄及朕登极节”;二是同年十月十四日诏云:“二月念一歌登极,亦朕登极人间和”。所谓“登极”,即指洪秀全正式即位而言(注: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08页。)。但是天王在诏旨中虽提到“太兄及朕登极节”是二月二十一日,却并未说明是何年,这本来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情节,可是不幸的是郭廷以先生竟未考诸史实,而用简单推理方法,轻易作出这样结论:“此二月二十一日,自系太平天国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亦即咸丰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以是时尚无所谓天历。合之西历,为一八五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如按太平天历核计,则为三月二十五日,相差亦仅二日)。”(注: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08页。)这样一来,此后人们也就都认为“天王登极”,是太平天国元年的二月二十一日。于是“二月二十一日太兄及朕登极节”,也就成为“东乡称王”的注脚了。如此论断,实则是人为地制造了一个谜团,把历史事实弄得模糊不清,是非难辨。还值得提出的是,此后,罗尔纲先生在《金田采访记》一文中,用了一节篇幅,对世传洪秀全于大湟江口石头脚“登极”之说进行考辨,并“重申”了洪秀全于武宣东乡称天王的观点。这样一来,实际上是加强了郭廷以先生的论断,为郭廷以先生制造的那个“谜团”提供了重要论据。自此以后,所谓“东乡称王”之说,被大陆出版的有关论著无一例外地采用了。

历史虽然是复杂的,其本来面目不易一下子被人识破。但历史又总是有其规律可循的,人们认识历史规律需要一个过程,往往就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便会发现许多矛盾现象,若能抓住这些矛盾现象,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经过认真分析,最后总会把颠倒了的历史再重新颠倒过来,恢复其本来面目。事实上当郭廷以先生就在他作出上述论断之后,言不由衷地不得不提出一个这样疑问:“洪秀全之建号称王,并非始于是时。”这是因为他当时对有关记载也难以做出解释,即《天命诏旨书》中“另续天王诏旨”有“庚戌十二月初旬,时在金田,天王令曰”云云一条。这就是说在1850年1月初旬,洪秀全已经用“天王”名义发出诏旨了。因为郭廷以先生只认为洪秀全是在1851年阴历二月二十一日东乡“登极”的,所以怎么也不会想到“天王登极”会不会发生在前一年的二月二十一日。因而便想当然地一方面说“此条虽不能绝对证明洪秀全于登极之先已称天王”,另一方面又说“以天王二字容或系日后改加,此道诏令不必即系当时原文”(注: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08页。)。于是,凡在1851年阴历二月二十一日前,在有关太平天国文献上出现的“天王”诏旨或称号,都以“恐非当时原文”而加以搪塞。同时,又对凡在清方记载中提到1851年阴历二月二十一日前的天王事,都据理加以驳斥。如对《平安粤匪纪略》说的咸丰元年辛亥正月,洪秀全等僭伪太平王于大黄江之事,判定为“想当然之说”。对同书说的,“初踞永安州,僭伪号为太平天国,称天王”,断言:“按:此说亦不可信,太平天国制度大部分之完成,确在永安,但称王建号则在此前。”(注: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10页。)

对郭廷以先生“东乡登极”之说,最早提出怀疑的是简又文先生。他有如下质疑:

首先指出:洪秀全规定每年二月十一日是“太兄及朕登极节”,“是纪念耶稣与天王同在此日‘登极’之大庆典”,而所谓耶稣登极,应即是基督教“耶稣升天节”(即复活节)之变相,为此,他考察了1851年和1852年两年复活节日期:1851年的复活节是在4月20日,1852年的复活节是在4月11日,对照清时宪书或天历都不是二月二十一日(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应该说简又文先生猜测“太兄及朕登极节”与复活节有关的想法是切合实际的。但因他囿于“天王于起义之时即位”的成见,也就自然地陷入1851年与1852年的复活节具体是哪一天的不关紧要的考证中去了。其实,这是徒劳的。

其次,出于个人成见,自然会对郭廷以的先称王后即位的说法表示“可疑实甚”。于是从维护自己成见出发,提出:“干王供词虽未明言其于起义时即位,但固已称其为天王,且于正国号之后,即‘封立幼主’,随封五军师主将等,又以天王名义屡颁诏书,军次江口墟驻跸石头脚,即以陈公馆为天王之行宫(见《金田之游》,该公馆主人陈仲连述辞,清军常有误以其于此称王者)。是时,其妻妾俱称‘王娘’。凡此种种事件俱可证明其在移师武宣——二月二十一日——之前,已实行‘天王’职权,不特徒拥虚号已也。如是显见其一起义即正位天王,必无于武宣再行‘即位’之理。”从而进一步断定:“洪氏于起义前早已以天王资格或身分自居(十四年前即如此),至起义时即公开宣布国号王号,实行天王职权,立储君王娘,封主将百官,颁诏书军令,皆次第施行,无再行‘正式即位’之事。”但在谈到洪秀全何以定二月二十日为复活节时,不得不说“除附会基督升天‘复活节’而强以自己登极一并纪念之外,我仍莫名其秒,只好暂视此为太平天国史之又一大谜——定为悬案未决而已。但若不以附会‘复活节’之说为然,而坚持‘正式即位’之说,则我们又找不出何以并称为‘太兄登极’的理由了”(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他最后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陷入困惑之中,应该说这是他的错误逻辑导致的必然结果。当然,也不可否认,在客观上也因受到所掌握史料的局限。简又文先生的研究,最后便不自觉地钻进了死胡同。

第三,尽管简又文先生对此问题不可能做出最后解决,但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确为人们提出了一个思考价值的问题。他说:“《天平天日》有句曰:‘此时干王洪仁玕染病见天启奏主曰:兄三十八岁方登天子位也’。洪氏三十八岁之年正是道光三十年庚戌。如其翌年二月方‘登极’,时年已三十九岁,登极之前当不是‘天子’,则《太平天日》之官史的记载,岂非失实?但这是无可能的。我认为这是断定此问题的铁证。”(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的确,这是证明“天王登极”于何时的有力证据。这表明,他本来已经到了揭破这个历史之谜的边缘,但因为他死抱着“天王于起义之时即位”的成见不放,最后仍然为不敢往庚戌年(1850年)二月二十一日,是否是“天王登极”之日方面想。这对简又文先生对此问题的研究来说,的确是一大憾事。而这个憾事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重要教训,这就是对历史问题的研究,切忌加杂主观成见,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1993年,我在《江海学刊》第5期上发表了《太平天国军师制考略》一文,此文实际上在1990年就已写成。拙文对罗尔纲先生1989年发表的《太平天国政体考》(注:《历史学》1979年第2期。)文中,认为太平天国军师制是在金田起义后才建立起来的论断表示怀疑。笔者查阅太平天国有关文献资料,经认真研究,提出太平天国军师制实际上在起义之前就建立起来的观点,确切地说是在戊申二十八年(1848年)九月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注:拙著:《太平天国政权建设》,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39页。)。由此很自然引起了我对天王洪秀全何时何地“登极”问题的思考。经查阅简又文先生著的《太平天国典制通考》的“二月廿一日登极节”(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一条后,便对“东乡称王”说产生极大怀疑。恰在此时,又看到姜涛同志在1993年《历史研究》第1期发表的《洪秀全“登极”史实辨正》一文,给我不少启发。但该文过于简略,仅两千余字的短文,实难将太平天国史上这个重要问题说透彻,所以仍有进一步考辨的必要。

戊申二十八年三月三日(1848年4月6日),杨秀清宣称“天父”下凡,自代“天父”传言,一开始就尊称洪秀全为“天下万廓(国)之主”(注:《太平天国》(一),第61页。)。后又经洪秀全、杨秀清、肖朝贵共同编制的旨在使洪秀全取得合法王位的《太平天日》,于是年冬“诏明”宣布(注:《逸经》第27期。)。接着,在是年十二月初七月,“天史”下凡传言,提到黄(本姓王)玉绣、黄盛通、黄为政由贵县赐谷村来到当时拜上帝会大本营桂平平在山,欲要通过“天兄”恳求“天父”“准天王正大位”,早日“登极”。“天兄”表示积极帮助促成此事。故曰:“尔们今晚求天父上主皇上帝,总要求天父上主皇上帝准洪秀全早坐金龙殿。”(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2页。)黄盛通为洪秀全之表兄弟行,黄为政系洪秀全大表兄黄盛均之子,洪秀全之表侄。至于黄玉绣为何人,尚不清楚。他当是黄盛通族中人,均是由广东迁至广西贵县赐谷村的客家人。由于《天父圣旨》卷一、卷二至今未被发现,所以,“天父”下凡对此事的传言不得而知。但据后来种种迹象来看,“天父”对天王“登极”一事还是认可的,只是对天王何时“登极”有所考虑。的确天王“登极”是拜上帝会的一件大事,不可仓促从事,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此外在杨秀清和肖朝贵看来,对涉及拜上帝会这件大事,还必须事先征得尚在广东花县的拜上帝会重要领导人冯云山及洪仁玕等的同意。为此,“天兄”在己酉二十九年(1849年)正月十八日下凡爰谕刘元晖、黄盛通二人云:“尔二人要有真心,龙袍角带有尔穿也。但若有奸心,难逃云中雪(即刀、意为杀头)矣。”(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页。)所谓“龙袍角带有尔穿”,意即天王“登极”一事由刘元晖、黄盛通直接负责筹备。由于事关重大,如果二人不忠心,或出了差错,就要杀刘、黄二人的头。这说明天王“登极”的筹备工作是在极端秘密情况下进行的。其次,接着“天兄”在二十一日下凡传言,打发洪秀全“回东”(即回广东花县),并限期于是年“五月上来或冬时上来”(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页。)。显然这是让洪秀全回广东花县与冯云山、洪仁玕商量包括天王“登极”在内的重大事项,洪秀全对此不敢稍有怠慢,按“天兄”的要求,马上起程,并于五月准时与冯云山一起返回广西,在是月二十九日就面见了“天兄”(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9页。)。

不久,在庚戌年(1850年)二月初五日,“天兄”下凡传言说:“秀全,许多兄弟进财宝敬重尔么?”天王对曰:“是也。他们为天父天兄事,进奉好多财宝”(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如果联系到当时背景,“天兄”与洪秀全这一番对话还是极明白易懂的。所谓“许多兄弟进财宝敬重尔(洪秀全)”,是说会众都拥戴天王“登极”,并进贡许多财宝;所谓“天父天兄事”,这是太平天国的一个暗语,是指太平天国诸如天王“登极”、举行起义这样重大事件,因为这些重大事件都是按照“天兄”“天父”的旨意进行的,所以称作“天父天兄事”。由此也不难看出,天王“登极”的日期已经临近,所以才有“兄弟进财宝”的事出现。

还有趣的是,自二月五日“天兄”下凡传言之后,直至二月二十三日近二十天“天兄”没有下凡传言。这种情况出现,显然是天王“登极”正在紧张准备和正式进行之中,无暇下凡传言的缘故。而二月二十三日“天兄”恢复下凡传言,首先问道:“秀全,尔穿起黄袍么?”天王对曰:“然也。”(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天兄”与洪秀全这一对话证明了天王已经“登极”,穿上了黄龙袍,随即“天兄”就对天王嘱咐道:“要避吉,不可命外小见,根机不可被人识透。”(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0页。)“天兄”这句话大致有这几层意思:一是对天王“登极”一事一定要保密,千万不可让未加入拜上帝会的群众发现。一是“根机”不能暴露。所谓“根机”为会党用语,即内部机密。在这里具体指天王“登极”和起义。因为如果清方一旦刺探到天王“登极”或准备起义,会立即进行镇压的。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上述“天兄”提到的洪秀全“穿起黄袍”一事有不同看法,即:洪秀全“穿起黄袍”表明天王已经“登极”,或是只作一次“登极”演习呢?我们读了罗尔纲先生1991年出版的《太平天国史》后,便知他持的是后一种意见,仍坚持“东乡称王”说。为此,对此问题再作更深入的研究。

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判明天王到底是何年何地“登极”的,因为这是迄今争论的主要焦点。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借鉴简又文先生的研究成果,因为他的确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和启示。首先他提到(己未)九年(1859年)十月十四日天王诏旨说道:“二月念一哥登极。亦朕登极人间和。”(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二月念一哥登极”,即二月廿一日耶稣登极,洪秀全说这一天也是他的“登极”日。简先生解释说,耶稣登极节是“基督教‘耶稣升天节’之变相,即所以纪念耶稣死后复活荣升天堂之传说故事者。在外国,这节期定于每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后第一度(或是日)月圆后之第一个礼拜日举行,常称复活节”。又说:“考天朝在辛开元年未行天历,当时全年仍沿用阴历,则二月廿一日,即咸丰元年二月廿一日。”(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这就说明耶稣和天王“登极节”应为每年的二月二十一日。从姜涛文中,我们得知洪秀全坚持把天王“登极”定在二月二十一日,是因为汉字之二、十、一能组成一个“主”字(注:《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据外交资料得知的。)。那么,天王“登极”究竟在哪一年呢?这就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简又文先生曾考察过1851年和1852年的复活节的日期,如前所述被他否定了。与此同时,简又文先生又为我们提供个重要线索,即《太平天日》所记载的:“此时干王洪仁玕染病见天启奏主曰:兄三十八岁方登天子位也。”(注:《太平天国印书》(上),江苏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45页。)洪秀全是生于1814年1月11日,按照民间的习惯算法,其三十八岁,应是道光三十年庚戌,即1850年。这就有力地证明《天兄圣旨》记载的洪秀全在庚戌年二月间(当为二十一日)“登极”的事实是确定无疑的。还有一个旁证,即在1850年初,洪秀全咏诗言志,写出了大家所熟悉的那首诗,即“近世烟氛大不同,知天有意启英雄。神州被陷从难陷,上帝当崇毕竟崇。明主敲诗曾咏菊,汉皇置酒尚歌风。古来事业由人做,黑雾收残一鉴中”(注:《洪秀全选集》,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1页。)。这绝非偶然巧合,正因为洪秀全已经“登极”,他才以帝王自居,表示要做出可以和历史上的刘邦、朱元璋媲美的大事业。

此外,简又文先生在他著的《金田之游》中说道,洪秀全“军次江口墟驻跸石头脚,即以陈公馆为天王之行宫”,并说,“清军常有误以其于此称王者”。简先生又在其《天王惩戒娘娘记》中说:“是时,其妻妾俱称‘王娘’。”(注: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上),第371、370、371、371、369~370、396、370~371页。)据此可想,如若洪秀全没有“登极”,何来“行宫”,又何有“王娘”之称呢?当然我们注意到简又文先生列举这些材料是为他的“天王于起义时即位”的观点服务的。其实,这些材料并不能直接证明洪秀全是在“起义时即位”的。可以说简先生始终未能到证明“天王于起义时即位”的根据,相反,我们却找到了证明洪秀全不是在金田起义时即位的材料,这就是《洪仁玕自述》中所说“合到金田,恭祝万寿起义,正号太平天国元年,封立幼主”(注:《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52页。)。很显然,洪仁玕在这里说到金田起义只解决了三件事:一、开创新朝,建立太平天国;二、确定1851年即农历辛亥年为太平天国元年;三、立嗣幼主。并未提天王“登极”的事。从立嗣幼主来看,天王“登极”一事已在此前解决了,否则就不会在金田起义时安排立嗣幼主的事了。

总之,经过认真考证辨析,认为“东乡称王”说和“天王于起义时即位”说均无法成立。根据大量史料证明,天王洪秀全是在太平天国辛开元年二月二十一日(1850年4月3日)在广西桂平县平山(平在山)“登极”的。这就是我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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