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及其原因分析

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及其原因分析

李林军[1]2002年在《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及其原因分析》文中认为一、研究目的和意义信用缺损问题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中十分普遍和突出的问题,它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信用缺损问题在中国证券市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2001年7月以来,中国沪深股市出现了持续7个月、幅度高达40%的暴跌行情,市值损失上万亿元。到底是这场暴跌导致了股市的信用危机?还是证券市场长期信用缺损总爆发的结果?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信用缺损的成因是什么?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哪些条件?对于日益严重的信用缺损问题,到底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证券业和学术界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此,认真研究分析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现象及其成因,并找出真正有效的治本之策,对于重建我国的股市信用,从而恢复投资者的信心,保证证券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无疑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二、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遵循“阐释和界定基本理论框架-归纳事实现象-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的一般逻辑结构,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实证紧密结合的方法。叁、主要内容及观点文章从产权经济和现代信息经济学以及搏弈论的角度出发,深入、全面地分析中国证券市场各主体信用缺损的现象及危害,作者认为:信用的核心是信息,信用缺损只是一种表象和结果,造成中国证券市场信用秩序紊乱的原因是:1. 体制转轨阶段,经济秩序混乱,利益主体对未来缺乏长远预期,短期行为泛化;2. 产权改革不彻底,七成股权不流通,股权结构畸形,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严重;3. 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在搏弈中的地位显失公平;4. 证券市场沦为国企圈钱解困的融资工具,功能定位错误;5. 政府监管不严,法规执行不力,失信成本低廉。<WP=3>这些问题衍生并表现出来,就是证券市场信用体系的极端混乱。作者进一步深入讨论了信用体系的形成条件,认为其至少应包括:1、比较发达的经济基础;2、产权明确、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3、严格的执法系统和有效的惩罚机制,使得失信成本高昂;4、市场主体对未来具有长远预期5、充分而规范的信息披露。文章运用信息经济学和搏弈论中“囚徒困境”的原理,重点阐释了信息是信用的核心,改善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对于建立信用和信用体系至关重要。文章在对策建议中认为,治理中国证券市场信用缺损问题、重建信用体系的出路在于进行以下诸方面的综合治理:1、深化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2、推行股份全流通,统一游戏规则;3、完善信息披露,强化舆论监督;4、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失信成本;5、建立规范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6、同时,还要加强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建设。四、本文的创新之处1、指出了信息是信用的核心,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信用缺损的重要原因。2、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证券市场信用缺损不仅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有关,政府失信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田应奎[2]1999年在《现代金融的有效监管》文中研究表明本博士论文把。现代金融的有效监管”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研究,重点分析现代金融有效监管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效能改进思路,以增进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为现代金融的稳健运行、健康发展做些有益的理论探索。本论文共分十个部分。 第一章通过对现代金融及其风险的全景式论述,力争从正负两个方面,反映出现代金融的全景变迁特征、风险演变趋势以及二者对当代国际经济社会的双重影响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现代金融有效监管这一具有世纪性和世界性重大现实意义的历史性课题。 第二章对有效监管的制度前提、风险特性、价值依据以及规则体系等基本理论与制度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揭示出有效监管的核心理念、基本方针以及操作规程。 前两章是本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分析框架。 第叁章重点分析现代金融有效监管主体的内在效能,通过对监管主体的法定权威和体制效能的深入分析,试图揭示出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主体的内在效率根源,为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供组织前提。这是实现现代金融有效监管的先决条件。 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按照金融组织、金融市场和金融运行的逻辑顺序,依次具体探讨现代金融有效监管的操作实践。 对金融组织的有效监管需要重点把握内部效率控制和外部持续监管这两个关键点,并以此分析相关操作规程和基本监管方法;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的重点在于市场主体的行为自律和足够的外部约束,为此着重分析市场风险控制和市场行为监管,继而引深探讨国际金融市场特别是衍生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安排;对金融运行的有效监管的关键在于货币政策的有效选择,而其有效货币政策选择的基础则是金融运行的效能分析和货币变动的

谢贵春[3]2016年在《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6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发生过大大小小的风险事件近50例。在风险应对中存在着风险市场分担不足和行政权力配置失范双重不足。完善我国债券市场风险应对,亟需建立风险治理机制,以明确风险应对中的主体结构、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得采取的风险治理工具以及风险治理的程序。本论文以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机制作为研究的中心议题,以信息、信息活动特征与债券市场风险生成和扩散的内在关系作为研究的基础,提出了风险治理机制建构的核心是信息规则的法制化的设想,围绕风险治理信息规则的构建展开论述,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债券市场风险治理信息规则构建的若干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信息活动与风险成因的理论阐述。债券市场风险常常被定义为“收益的不确定性”。从内涵、样态、变迁、体质等多元视角来看,风险意味着市场效率的减损,风险体现为权益失调、权力失当以及规则失衡。因此,在风险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建立风险防控、风险分配机制,还要重视对权力不合理行使的限制和规范。在风险的生成和扩散过程中,信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风险的生发与信息活动有着内在的关联,这就意味着通过对信息活动的调节实现对风险的治理具有某种可能性。第二,风险治理信息规则的法理逻辑。通过调节信息活动治理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平衡信息占有、调节信息流动、强化信息能力和增进信息沟通四个方面。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机制构建的核心是实现信息规则的法制化,原因在于法律本身具有风险治理的机能,而且信息规则也符合了信息活动的特征逻辑,具有明显的法律理性。信息规则的建构依赖于一些外部社会环境,如公众的认同、公共部门的政策转型、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等。在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法制中有着限制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障碍。第叁,信息规则建构的主体之维。确立一个主体明晰、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主体结构,是债券市场风险治理的前提。信息能力是划分不同主体在风险治理中可得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准。调节不同主体的信息能力也是信息规则构建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包括规制债券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滥用信息能力,对弱势投资者进行信息赋权,以及规范公共部门信息能力的协调运用。第四,信息规则建构的工具之维。信息工具是一种风险治理措施,公共部门以信息传递为手段引导公众进行特定决策或采取某种行为。信息工具兼具“实体”和“程序”的双重特点。在风险治理中,信息工具的主要作用方式包括风险感知、风险预警、治理动员、约谈警示,以及对治理活动的政策意旨进行澄清。在公共部门使用信息工具时,应当受到具体的制度约束,如公共部门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公信力,所传递的信息应当清晰、准确、中性,并且做好信息工具和其他风险治理工具的匹配衔接。第五,完善信息规则构建的制度建议。根据信息-风险理论,信息规则的体系包括十余个制度要点。根据我国债券市场法制的基本状况,根据债券市场发展的阶段特征,完善风险治理信息规则构建的主要着力点包括推进债券市场基本立法的统一、完善具有债券特征的信息披露规则、制定债券市场风险应急机制,增强公共部门的信息能力和监管合作以及优化个人(零售)投资者风险教育制度等五个方面。

王雅辉[4]2007年在《探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支持却与其贡献并不相称。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现阶段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并从根本上找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展开。首先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概念界定。其中对比了中外中小企业的概念,介绍了融资的含义、特点和方式。其次提出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包括: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自有资金缺乏,银行贷款难上加难,结构性矛盾突出,担保体系存在缺陷,民间借贷资金成本高等等。接着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进行了阐述。随后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了国际比较,介绍了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最后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包括完善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发挥政府职能,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增强自身实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大力发展民间金融、开拓融资渠道。 本论文研究的思路采用辩正唯物主义观,涵盖吸收了多学科知识,从企业融资的基本原理入手,研究现状,以现有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体制为对象,分析其中运行出现的问题,并采用对比的方法,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郭新双[5]2005年在《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在严格界定政策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基础上,从政策金融的一般理论出发,以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为主要方法,重点分析美国、日本、韩国的金融体系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作用、基本特点、服务范围、运营模式等问题,提出了政策金融是任何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不是市场经济的例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的失败没有客观必然性,只要政府保证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并保持干预的适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健康运营是有可能的,不会成为金融危机的根源和政府的负担;政策当局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允许有条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制度创新和管理完善情况下,积极开展商业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等观点,指出了中国在发展中经济、发展中市场、发展中制度的现实背景下,必须走一条不同于其它发展中同家所走的路径。以市场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虽然是我国企业融资发展的方向,但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体制仍然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中国金融发展起主导的作用,以银行为中介的融资活动仍然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筹资渠道。同时,提出了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一些建议。

梅世文[6]2007年在《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开发性金融如何支持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作为开发性金融的践行者,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重要作用,通过融资推动,已经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本项研究从开发性金融的理论内涵、运行机理以及国内实践经验出发,借助金融发展理论和国外开发性金融的比较分析,力图探讨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对我国农村资金借贷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两个市场以及支持制度的分析,诠释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内容、路径和模式。利用计量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开发性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绩效分析和评价,认为开发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强的支持作用。几年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对县域经济的融资推动实践也明示,开发性金融对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项研究在以下叁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第一,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如何运用开发性金融的原理建立农村金融体系。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关键要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健康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进行资本要素配置,同时解决市场空白、缺损和体制落后等深层次问题,使农村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开发性金融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途径,主要体现在市场、制度和信用建设上。开发性金融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建立“叁台一会”,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打通融资瓶颈,弥补市场缺损的作用,构建融资平台,消除融资风险,创建良好的农村融资环境、健康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系统论证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运行模式的选择。开发性金融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并结合县域经济的特点不断创新融资模式来支持新农村建设,探索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乃至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模式,即:通过科学发展规划、优先建设平台市场,构建新的“两台一会”(新农村建设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银企政联席会)和管理资金覆盖的模式,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协调开行、市县政府、平台叁者之间的关系,建设健全、高效的市场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防范、规避和控制风险,这是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第叁,探讨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运用开发性金融多年来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融资支持的历史数据为样本进行的定量分析,系统论证了绩效评价方法及其在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中的应用。由此可见,开发性金融支持建立新农村金融体系,选择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运行模式,并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李旸[7]2012年在《后危机时代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信用评级机构是由信用评级分析师提供债券发行人信用状况的金融机构,通过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相对于强制债券发行人披露信息或者由投资者自己花钱获得信息,这种方法显然有其独有的优势。但是,这次金融危机却把信用评级机构推向了风口浪尖。本被它评为“AAA”级的结构性融资产品接连成为投资者的噩梦;损失在高杠杆率的撬动下被几十倍地放大;顺着资金链引发的传导效应也使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再也不堪重负——金融泡沫在顷刻间被无情压碎。在这种情况下,从源头上厘清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是必须的。虽然我国的证券信用评级已经开始起步,但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却使得证券信用评级的发展面临重重阻力。本文通过分析在次贷危机中暴露出的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的内在问题,并且借鉴欧美及国际组织的监管经验以及相关改革措施,对如何构建我国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监管体制,有效引导我国证券信用评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以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证券评级的基本理论,笔者首先简要介绍了信用评级的概念和功能,接着论述了证券评级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以本次次贷危机为背景,揭示出信用评级机构所存在的内在问题,主要包括信息披露问题,利益冲突问题,行业垄断问题,内部治理缺陷问题以及权责不相适应等五个问题,以证明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监管,证券评级机构因为其自身存在的问题,在追逐利益的驱使下,不但不能发挥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降低投资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的作用,甚至可能加剧证券市场的信用风险,严重伤害投资者利益。第叁部分重点介绍了美国、欧盟和国际证券机构的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模式,以及他们在数次危机的冲击下所做出的相关改革措施。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持续改革完善的长期过程。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国借鉴。第四部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笔者尝试对构建我国证券信用评级监管制度提出相应建议。在这一部分笔者首先介绍了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概况和现状,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持续监管体制,明确我国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定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管理法》等几项建议。

苏武俊[8]2003年在《我国国有企业交易成本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经济社会中,资源是相对稀缺的,人们为了获得一定的资源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必须以效益为基本原则,通过努力降低成本,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成本问题就理所当然的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现实世界中也一直是经济学家研究的主要问题。 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结,其整个生产过程既是物质消耗和资金消耗的统一,又是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统一。任何一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总是千方百计的采用新技术、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力争将生产成本降到最低程度。因此对生产成本问题的研究,从古典经济学家到现代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一刻都没有停止过。由于长期以来的经济研究都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和“零交易成本”的假设条件下进行的,认为市场自身有能力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交易过程不存在摩擦、也不存在费用。所以,在总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的交易成本往往遭到忽视。但企业生产过程中除了活劳动成本与物化劳动成本外,始终存在着另一种成本,即交易成本,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交易成本是一个在经济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又时常令人感到朦胧的问题。自从着名制度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在1937年最早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以来,经济理论研究向现实性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虽然交易成本存在概念的不统一、计量困难等问题,用来研究经济问题也有一定的缺陷,遭到过许多学者、专家的批评。但笔者认为,用交易成本理论来审视经济现象,仍不失为经济分析的一种较好的方法。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有多年的时间,经过了不同的阶段,采用了多种形式,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的问题也暴露得非常明显,许多专家把这种现象叫做“低效率综合症”。国有企业低效率是技术力量不强?是管理水平不高?还是人才资源不优秀?都不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是重要的因素。国有企业通过许多途径,包括采用先进的技术、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了。由制度所引起的交易成本,由于在改革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未从根本上下降。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影响国有企业效率的内、外部制度的分析研究,探讨降低交易成本的方法,以期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参考。

刘孝红[9]2009年在《我国政策性银行转型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国政府支持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特定的领域、行业、地区和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来体现政府意图,贯彻国家政策的金融活动。它和国家财政、商业性金融体系一起共同承担一国的金融资源配置职能。同时,它自身的职能定位将随着一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同发展阶段以及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而变化。直接反映为其与商业性金融、财政的制度边界发生变化。并且,作为政府来说,政策性金融这一制度安排存在的收益与成本也在发生变化。在某一时点,当政策性金融存在的成本大于其收益时,政府就有动因推动制度变迁,通过合理的路径安排,降低制度变迁成本,实现新制度安排所带来的潜在利润。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市场机制所覆盖业务范围不断拓宽,导致政策性银行原有政策性业务不断萎缩,政策性银行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成本收益比发生了变化。十多年来,我国叁大政策性银行在各自的经营过程中,自身的运营机制、资产质量、市场竞争力等不断发生变化并产生了内生的累积影响,随着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活动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政府本身作为一个有着自身激励的行为主体,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目标函数也发生了变化。叁大政策性银行原来所从事的绝大部分业务均已为商业机制所覆盖,政策性业务不断萎缩。国家开发银行已具备直接向商业性银行转型条件。“叁农”建设、支持进出口贸易和“走出去”战略,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里仍有必要从事政策性业务,这需要它们对所从事的业务领域进行重定位,同时加快内部体制、机制的变革,为全面商业化转型创造条件。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政策性银行转型为商业性银行,尽管政府金融控制权削弱,但其获得收益更大。一方面其作为唯一出资人和为政策性银行经营亏损买单的责任将逐步消失,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因边界模糊引起的竞争而导致的政府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以及政策性银行可能利用其政策支持而获得的竞争优势而与商业性银行竞争带来的市场价格机制的扭曲。因此,推动政策性银行转型为商业性银行,是政府的制度供给收益大于成本的一种理性选择。政策性银行转型为商业性银行,其制度结构将发生变化:国家信用将退出,代之以市场信用和机构信用;产权结构多元化,政府背景将淡出;业务范围扩大化;筹资渠道市场化;公司治理规范化;运行机制商业化。相应地,政策性银行转型将对自身及市场各利益主体带来深远的影响。以国开行为例,对于国开行来说,缺乏政府支持的单一的长期、大额、集中的信贷业务模式对国开行经营的稳健性带来挑战,信用结构发生变化将对国开行筹资模式带来挑战,建立在软贷款上的制度性竞争优势不复存在。对于国开行金融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如果新老不划断,国开行债信等级的变化将对所有存量国开债的投资者带来较大的损失,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带来不利影响;如果马上与商业银行的监管框架接轨,则由于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受持有集中度的限制,无法足额承接国开行发行的存量和增量金融债券,在对投资者资产配置带来困难的同时,也将导致国开行债券发行困难。为了降低转型成本,基于有利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的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减少对利益相关者的负面影响的原则,针对政策性银行转型中面临的约束条件,以及国家作为“第一行动集团”对稳定性的偏好,在借鉴国外政策性银行转型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渐进的转型模式对政策性银行来说是一种可选的低成本的制度变迁,政策性银行可采用如下路径实现顺利转型:设置过渡期,通过试验为下一步转型路径选择提供更多信息;政府资金逐步退出,逐步培养商业信用和市场竞争力;新老划断,双轨运行,保持债权债务的连续性;进行增量改革,拓宽业务领域和融资渠道;改制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框架逐步与商业银行趋同,同时注意差异化。

袁建良[10]2008年在《开发性金融信用风险度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和方法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受到社会环境的变迁和各种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了显着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所有机构都面临着不断增加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的度量研究已经成为今后若干年内风险研究领域最具挑战性的课题。对信用风险进行及时准确地度量,同时建立起具有早期预警和后期绩效评估等功能的风险管理机制,不仅在微观上有利于银行实现自身经营的安全性和赢利性,而且在宏观上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关系着国民经济命脉和经济安全。随着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逐步提上日程,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度量水平是开发性金融机构实现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深入研究适合我国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学习借鉴国外银行业先进的、科学的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围绕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度量的技术和方法开展了五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对国内外信用风险度量技术、模型和方法的进行了比较分析;二是深入分析了开发性金融的基本原理和运行机理,从多个角度对开发性金融信用风险的成因进行了讨论;叁是对政府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的等级设置、指标筛选以及权重确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四是运用信息和数据处理技术深入分析了各项定性和定量因素对政策性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五是从制度平台层面分析了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难点。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总结出了开发性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叁大特征:长期大额、高度集中、特殊风险主体;(2)提出了完善开发性金融信用风险度量体系和方法的基本思路:即根据风险主体特征将现有的公司类信贷资产划分为无政府组织增信的公司类资产和政府组织增信下的公司类资产并采用不同的信用风险度量方法。对于政府组织增信下的公司类资产,宜以打分卡为主,结合债项评级的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为主,但是重点应放在对指标选取和权重确定的完善和修正上,不断提高方法的敏感性和有效性;而对于无政府组织增信的公司类资产,则可以在适用打分卡评级的基础上,研究使用统计模型建立PD、LGD的判别预测模型。(3)设计了以政府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和地区信用评级指标相结合的政府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并选取了30个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从而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组织增信下的公司类资产信用风险度量方法。(4)根据各项因素对信用等级和资产质量分类等级的影响程度筛选出最显着的定量因素,进而利用其结果分别建立了基于Logistic模型的PD预测模型和基于多元线性判别分析模型和Logistic回归模型,以贷款到期的风险等级为被解释变量的判别分析模型,检验结果表明上述模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适用性。(5)提出了开发性金融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包括风险评级模块结构和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在内的核心基础架构,同时提出了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的工作重点和制度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及其原因分析[D]. 李林军. 西南财经大学. 2002

[2]. 现代金融的有效监管[D]. 田应奎. 中共中央党校. 1999

[3]. 债券市场风险治理法律机制研究[D]. 谢贵春. 武汉大学. 2016

[4]. 探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D]. 王雅辉. 大连海事大学. 2007

[5]. 国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研究[D]. 郭新双. 吉林大学. 2005

[6]. 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研究[D]. 梅世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7

[7]. 后危机时代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李旸. 复旦大学. 2012

[8]. 我国国有企业交易成本问题研究[D]. 苏武俊. 福建师范大学. 2003

[9]. 我国政策性银行转型路径研究[D]. 刘孝红. 东北大学. 2009

[10]. 开发性金融信用风险度量研究[D]. 袁建良. 中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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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缺损及其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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