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的演进过程及规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中论文,中美论文,小企业论文,技术创新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各个国家都不一样。一般认为,中小企业即员工人数少于250人的企业。在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变化日益迅速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中小企业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对市场变化有极高的反应能力,是科技创新中最活跃的因素。同时,中小企业有很强的生存能力,是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重要来源。
一方面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等方面又存在相对劣势,因此,为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各国政府一般都会从该国的历史进程、发展现状与文化背景出发,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对其鼓励和支持。
2 不同国情使得创新政策阶段不同
技术创新政策具有民族性。由于各国的技术创新政策是在各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因此具有明显的历史相对性,必须适合各民族的不同特点。美国和日本作为世界上经济发达、科技先进的两大国家,都形成了自己特色的技术创新政策。美国在经济发展中形成了“科学-技术-生产”的技术创新模式,日本则形成了“生产-技术-科学”的技术创新模式。[1] 两国的中小企业技术发展政策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虽然两国创新模式、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却都是符合各自国情,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2.1 美国中小企业发展阶段。西方国家的中小企业创新政策是与20世纪70年代以来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相联系的。美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与其市场结构、市场风险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结构不断变化,其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2] 第一阶段,自由竞争时期的中小企业自由发展政策阶段。由于美国长期奉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策,在这一时期,美国大部分企业均为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自由竞争,因此没有制定专门的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第二阶段,垄断竞争时期被动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阶段。由于垄断竞争的形成,美国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内市场被部分大企业所垄断。加之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影响,中小企业处境日益艰难,大量倒闭。为了阻止大企业的过分垄断,维护自由竞争,保持经济活力,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并在1953年成立了联邦政府小企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和支持。
第三阶段,高技术发展时期的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阶段。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化日益迅速、全球竞争和科技创新日益加强,中小企业的创新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高技术领域的地位日益突出。为此美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由过去的被动保护向主动扶持转变。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倾斜,给予高技术中小企业全面帮助,并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这一做法获得了巨大成功,高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得到迅猛发展,直接带动了美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
2.2 日本中小企业发展阶段。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3] 一是强化经营基础,包括金融对策、税制对策等;二是支持结构调整,包括发展新兴产业、支援新创业等;三是其他专业对策,包括防止过度竞争、防止不公平交易等。其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变化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2]
第一阶段,战后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保护型政策阶段。由于长期战争,日本经济基础遭到严重破坏,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因此,战后日本政府制定了宏伟的经济重建计划。在促进大企业发展的同时,为避免企业间的“二元结构”矛盾,对中小企业实行了保护主义政策。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实行现代化型政策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二元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缓解这一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振兴资金助成法”(1956)、“中小企业行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60)、“中小企业基本法”(1963)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在设备、技术、经营管理、专业协作等方面实现现代化。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实行知识密集型政策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元升值加剧,致使与出口有关的中小企业惨遭致命打击,国际竞争力明显减弱,大批中小企业倒闭。日本政府逐步改变了一些政策法规,促使中小企业向知识密集型方向转化。通过颁布“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74)、“产地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1979)、“融合化法”(1988)等新法规,日本政府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使其重新焕发活力。
2.3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由于意识形态和历史的原因,中国的经济建设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中小企业起步较晚。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经济制度的改变和世界形势的变化,中国中小企业创新政策的发展也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末:在发展政策上重视大型企业而忽视中小企业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提出“自力更生”的建国方针,实行大力发展基础产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重工业的产业发展政策,眼光主要盯在大型项目上,并且认为只有国有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国有企业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由于政策取向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这一时期,国家在政策上、在资金投入上强调向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倾斜”,因而使小企业的发展长期受到忽略。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更是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第二阶段,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对中小企业实施肯定性政策阶段。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人们对经济体制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抵制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得到肯定,乡镇企业开始崛起。大批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环境下自由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出巨大作用。
第三阶段,1997年至现在:对中小企业实施鼓励扶持政策阶段。中小企业的自由发展使其优越性逐渐体现,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重要补充的地位,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政策保障。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政府开始对中小企业实施鼓励扶持型政策,对其提供资金和服务体系支持。为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1999),提出创建一种特别基金,以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00年),提出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 文化差异形成不同技术创新模式
现代经济活动都是以一定的文化样式进行的。文化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是一种潜在投资,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本国丰富的文化资源,就能促进经济高速增长,加强技术创新。在技术创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社会文化因素是隐藏在深层的推动力。尤其是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产业、文化呈现出彼此依存、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态势,经济、产业、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愈加明显。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渊源,有着不同的现代文化氛围,影响各个国家制定出不同的经济政策、创新政策。
3.1 美国文化中的创新因素。美国企业的创新多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具有原创性。这种敢于进行原始创新的精神一方面基于美国在众多科学技术领域全球领先的实力和雄心,一方面来源于美国人强烈的英雄主义和冒险主义,而这种英雄主义和冒险主义主要来自西部拓荒运动。当时美国的西部是一片荒蛮之地,环境非常恶劣但又蕴涵着无限的希望。要想到西部去发展,必须具有很强的冒险主义精神;要在西部存活下来,则要靠顽强的意志,依靠自己,具有很强的英雄主义色彩。美国企业的原始性创新就是以个人主义和英雄主义为基础,主要依靠“少数优等生”的单干,形成“加数效应”。[4] 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曾收集20世纪对美国和世界有过巨大影响的65项发明和创新,发现它们基本上都先由个人完成,他们在取得专利后,办起自己的小企业,生产和销售这种新产品,最后,小企业发展为大公司。[4] 杰出的美国公司普遍认为组织中的大部分成员必须是创新者,鼓励个人创新的冒险精神。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竞争的国家,具有很强的个人主义思想,强调个人价值、个人权利和个性解放。这种个人主义思想在企业中表现为强调自我表现,强调敢于创新。要自我表现,就要在工作上标新立异,追求卓越;要自我表现,就要敢于冒险、刻意创新。要冒险、创新,难免有挫折与失败,而美国文化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硅谷是美国高技术中小企业的聚集地,而中小企业是美国创新的源泉。在硅谷,政府鼓励创业,鼓励创新。所以,很多人敢于冒险,敢于尝试,敢于创新。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没有受到封建主义残留思想的影响,从独立伊始就推崇自由、平等、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也是美国企业创新的源泉。在美国企业里,同事之间不轻易否定他人的意见,同时愿意发表自己的意见。管理人员经常与员工进行平等交流与沟通,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批评,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和创新活动。
3.2 日本文化中的创新因素。日本企业大多采取“引进—再创造”的创新模式[5],博采众长,后发制人,这与日本文化历来注重学习和模仿的传统有关。日本企业擅长于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开发或品种翻新。几乎欧美企业每生产出一种工业品或家用大型产品,日本企业就能迅速将其小型化、多功能化,以此来超越对方,夺取市场。
作为一个东方国家,日本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影响,家的观念很重,集体主义思想很强。与美国企业的个人主义相比,日本企业的创新以集体主义为基础,强调集思广益、团队协作,形成“系数效应”[5]。日本人以企业为家,认为企业的成功依靠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脱离集体作用而过分强调个人能力,是不利于组织的发展的。但他们并不因此而限制个人能力,而是鼓励别出心裁,鼓励对仍未得到验证的构思进行大胆尝试,并允许失败。因而日本企业以锐意创新、富有活力而著称。
日本企业的创新更多源于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的驱动。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生存的压力使日本民族一直有着强烈的危机感。二战失败后,日本国内经济濒于崩溃。这种残酷的现实更唤起了日本人重建经济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因而他们有迫切的愿望为改变国家和企业的面貌而不断改革、创新。
与美国不同的是,日本的中小企业以创新为途径,通过不断创新而加强自己的实力,从而不断做大、做强,达到成为大型企业的目的。
3.3 中国文化中的创新因素。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深受儒家几千年文化思想的熏陶。中国文化中既有儒家传统思想的精髓,也有儒家思想中的消极因素。
同日本相似,中国传统文化很重视集体主义,重视“集体”价值与利益。在个体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集体利益永远高于个体利益。这种观念有利于企业的团结和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但儒家思想中有很强的保守与回避风险的思想,比如“枪打出头鸟”、“人怕出名猪怕壮”等,都是要人们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中国人害怕犯错误,害怕承担责任。由于缺乏责任意识和冒险精神,中国企业必然不愿主动开拓进取,推陈出新。
在企业人际关系方面,中国推崇“中庸之道”,主张人与人要和谐相处,避免纷争。由于创新必然是对旧有事物的某种否定,必然涉及到现有利益的重新分配,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同时,中国企业里面等级观念很浓,职工的潜意识中存在着封建等级意识,崇拜领导权威,一般不愿发表自己的意见,以求既不承担风险,又不得罪他人。所以,中国的企业里面缺乏主动创新的精神。即使有所创新,也是由于市场压力、竞争压力而被迫进行的。
4 发展差异造成财政支持政策不同
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着资金不足、融资能力差、应对风险能力差等因素,致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美日等发达国家都根据本国在风险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情况、以及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特点,对中小企业在融资投资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4.1 美国的融资投资政策。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的专项基金。[6] 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多由民间创立。由于美国的风险投资完全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企业在创新项目上的选择更加灵活,其风险投资越来越向高技术产业集中。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差,美国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性贷款,还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6]。《小企业技术创新法》规定:每年研究开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政府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的1.3%用于支援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开发活动;小企业管理局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总金额不超过15万美元、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的政策性贷款。这是美国唯一的由政府直接出资而且利率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贷款。
4.2 日本的融资投资政策。与美国相比,日本的风险投资制度多由政府设立,且建立较晚,还缺乏成熟而富有成效的风险投资队伍。其风险投资制度不足,对日本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日本的风险投资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大,因而很难把风险投资集中在创新性的高技术发展方面,大大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效果,以至影响日本的经济发展。
在融资方面,日本信用保证协会、贷款保险公司、贷款担保公司、政府共同对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支持。在贷款方面,则以政府设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为主。目前,这样的金融机构有“中小企业金融共库”、“国民金融共库”、“商工组合中央公库”等。它们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较长期的优惠贷款。
4.3 中国的融资投资政策。由于中国的中小企业起步较晚,风险投资制度不够成熟,还未能形成一套完善的投融资制度。但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引导。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1999年)提出,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尽快研究提出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担保的办法。同年《关于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999)进一步要求,要积极解决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普遍面临的贷款担保问题。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00年)中,提出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2002年,人大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之一,目的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专项基金以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5 结语
政策由国情决定,国情不同,政策自然也不同。我们不必照搬照抄别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模式,而应该在借鉴别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的特殊情况和历史发展阶段,激发本国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不断摸索,不断调整,制定出适合自己特殊情况、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国际大环境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不可操之过急,更不可延误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