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科技合作背后的理念与战略选择分析_科技论文

中欧科技合作背后的理念透析与策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欧论文,科技合作论文,理念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与欧盟鉴于经济政治战略上的相互需要,求大同存小异,从“全面合作的伙伴关系”到“成熟的伙伴关系”,合作与交流不断加深,政治经济对话机制日趋完善。这些都为当前的科技合作奠定了基础。进入21世纪后,中国与欧盟的关系已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今后最重要的是要抓住这个良好的机遇,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加强科技合作,舍弃枝节,抓住主流,实现共同发展。

1 中欧科技合作加强的环境保障和条件

1.1 双方科技合作有着中欧签署合作的经贸基础和法律文件的保障

从欧盟签署的文件来看,欧盟与中国的合作关系始于1985年,双方签署了《1985年欧洲共同体-中国贸易合作协定》。1995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一个欧盟与中国关系的长期战略,称为“中-欧关系长期政策”。1998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题为“与中国建立全面的伙伴关系”的意见书。两年后通过了该意见书的执行报告,强调欧盟与中国在关于地区安全、经济贸易与政治等各个方面进行对话的成果,确定把对话的范围延伸到非法移民之类的全球问题上以及延伸到禁止毒品交易、洗钱和集团犯罪等领域[1]。

1.2 中欧科技合作的政治外交环境也是顺畅的

欧盟将继续加强与中国在双边关系和国际问题等诸多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并赞赏中国在伊朗核问题、朝鲜核问题以及对非洲援助等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

2003年10月,中欧双方决定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此后,双方高层互访频密。温家宝总理的访欧成果显著,中国先后与欧洲的5国6方共签署了15个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56项贸易合同、27项合资合同、一批合资合作意向协议,涉及数10亿美元[2]。而在台湾问题、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以及取消对华军售限制等重要问题上,法德等国也都给予中国积极的支持,从而为中国突破美国在这些问题上的“封锁”奠定了基础。2005年,伴随着中国经济崛起,美国对中国的防范意识下的“中国威胁论”在国际上喧嚣一时,而欧盟则把中国看作充满活力和无法替代的合作伙伴,而不是威胁。2005年是中欧建交30周年,中欧关系步入成熟、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处于历史上最好时期。

1.3 经贸合作的大幅度增长为中欧科技合作提供了需求利益的平台

2004年欧盟已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早在2003年开始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从中欧双方科技合作的主观需求条件来看:

(1)我国特别重视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欧盟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地和最大的技术和设备供应方。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到2006年6月底,中国从欧盟共引进技术22855项,合同金额956.2亿美元,欧盟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24033个,合同外资金额928亿美元,实际投资505.6亿美元。

(2)从欧盟来看,出于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需要,欧盟迫切要求与中国合作,利用中国的巨大市场发展其高技术产业。中欧双方存在许多共同利益,例如:双方都认同和追求多边主义外交政策;在价值观方面存在接近的趋势;欧盟国家比较支持中国统一;欧盟十分重视亚洲市场,特别是中国市场,技术转让壁垒远远少于美国;文化科技交流深入,中国在欧洲留学生人数急剧增加,许多欧洲国家的大学都希望加强与中国大学的联系。与此同时,欧美关系越走越远,美国战略家认为欧盟才是最大的挑战者,中俄两国只是潜在的威胁。这些情况最终会导致大西洋联盟出现分裂。

2 中欧科技合作的各个领域及现状

中欧科技合作从中国和欧盟科技合作,中国同欧盟成员国的科技合作两个层面展开,主要有同欧盟科技框架计划合作、中国同欧盟成员国政府间合作及中欧技术贸易三个渠道。其中,中国同欧盟科研框架的合作是目前中欧科技合作的主要渠道。

近年来中国同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合作也不断加强,我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的项目获得了快速的增长,从第四科研框架(1998-2002)的52项增长到第六科研框架计划(2002-2006年)的200余项,以中法政府间科技合作为例,仅1999-2005年就开展了267个合作项目,中欧技术贸易是中欧科技合作的第三个渠道,从我国技术引进来源来看,欧盟是我国技术引进的一个重要来源地,从欧盟引进的技术合作数从1995年的878项增加到2004年的2128项。

欧盟历史上第一个科技框架计划于1984年开始实施,目的是从整体上提升欧洲的科技竞争力,欧盟对该计划的资金投入显著增加,由最初的32.7亿欧元上升到现在的175亿欧元,翻了近6倍;研究领域也逐步扩展,从当初以能源和工农业为主,转变为现在的紧跟前沿学科、多领域综合发展。

图1 历次欧盟框架计划统计(单位:亿欧元)

中国于1999年全面参加了欧盟第五个科技框架计划。欧盟第六个科技框架计划项目覆盖众多科研领域。欧盟-中国网格技术合作是欧盟科技发展第六框架计划下的子项目,项目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推动网格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等。欧盟第六个科技框架共投入175亿欧元。

2007年,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第七期欧洲研究与发展框架计划,预算额为727.26亿欧元。另外,欧洲核技术研究和培训项目的预算额为30.92亿欧元。因此,预算总额达758.18亿欧元。从我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333个项目的时间分布来看,我国中标第四科研计划(1994-1998年)的项目数为52项,到第五科研框架计划(1998-2002年)时,中标项目数增加到81项,同第四框架计划相比,增长了55.7%,而到第六科研框架计划(2002-2006)项目时,中标项目数达200项,同第五框架计划相比,增长了146.9%(见表1)。

中欧科技合作集中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航空航天、学术机构合作科研,食品质量和安全、能源、交通和材料等等几个领域(见表1、表2)。

(1)在信息技术方面,中国和欧盟科技的合作具有发展的潜力。欧洲的很多大公司都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像西门子、阿尔卡特、爱立信、诺基亚、飞利浦等等。而诺基亚公司更是决定今后把40%的手机研发生产在中国开发。双方积极构建了以信息通讯国际创新园为代表的合作基地,创建世界一流IT产业集群为目标软件,计算机服务器及配件、网络通讯、数字化装备四大产业集群,建立重要的信息通讯产业基地,成立软件中欧合作联盟。

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大唐电信集团和德国西门子公司通过科技合作联合制定出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该标准已成为国际三大标准之一,由此增强了我国在第三代移动通信方面的话语权,同时也将扩展欧洲移动通信公司的市场空间。

数字奥运是中欧信息技术的新领域。2003年4月“中国—欧盟数字奥运工作组”正式成立。作为中欧数字奥运合作的平台,工作组主要是围绕2008北京奥运会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制定促进中欧数字奥运合作的战略、措施和行动,发起和建议合作项目,直接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服务。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即数字奥运战略规划研究项目的内容之一,在尼斯举行的中欧数字奥运研讨会介绍了其技术、产品和对华合作项目,吸引了众多欧洲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加[3]。

(2)在航空航天领域,中国和欧盟已经在伽利略项目有合作,即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伽利略系统作为新一代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能够给用户提供更加可靠、更加安全、更加精确的卫星导航服务信号,在中国民航、铁路、水运和公路方面,以及移动通讯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另外欧盟还将和中国一起发展空中交通管理系统,也就是欧盟的关于天空管理策划,比如说欧洲的空客公司在近几年内,决定把5%~10%的A15型的飞机在中国进行研发。近日,中国还被邀请参与世界最大的客机——空中客车A380的制造。

(3)在新材料新能源和生命科学领域,中欧双方合作共同致力于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

针对双方感兴趣的合作领域,中欧每年都召开双边或多边科技洽谈会,就可再生能源、新材料方面展开了合作。例如淄博特西尔公司与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合作实施生物质清洁燃料项目,一期投资3000万欧元,年产5万吨生物质原油和1万吨优质生物质合成柴油。1996年在山东省召开了中意新材料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研讨会、中意乳品加工研讨洽谈会、中挪环境技术合作项目研讨会,集合专家讨论,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

在生命科学领域,不断整合人才资源和网络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科研机构和院校的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例如,山东大学空间热科学研究中心组建了中瑞(瑞典)合作山东省工业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中欧各研究院所和大学也开展了非常紧密的科研合作,他们一起开发联合授课、联合学位以及科研联合、科技研发等项目。中国公司、大学、研究院和公共服务部门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有机会得到资金援助,与欧洲同行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并共同分享研究成果。

总体来看,中欧科技合作主要集中在食品、农业与生物技术、环境、健康等传统领域,而在新兴的信息与通信技术、纳米科学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项目不是很多,中欧科技合作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自1994年以来中国参与欧盟科研框架计划的224个项目中,分布在食品、农业、环境、健康等传统领域的项目达138项,占项目总数的62%。但是分布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材料科学、安全和空间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仅52项,仅占项目总数的两成多一点。英、法、德、荷、意等发达国家是同中国科技合作的主要伙伴,而东、南欧的欧盟成员国同中国的科技合作的项目不多。

3 基于技术合作现实需要的变通思维方式——核心理念透析

显而易见,欧盟和中国都基于发展各自的经济、科技、军力、政治的目的而寻求双方的技术合作。但双方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基于科技合作的现实需要双方还采取了变通的思维方式,由此双方的理念才有了更多的契合之处。双方理应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建立一个和谐、合作、务实、共赢的中欧科技战略合作关系。

和谐是中欧科技合作战略的根本出发点,也是中欧文化的共同特征,双方应该在追求和谐、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努力消除双方合作中存在的顾虑和障碍,全面推进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上的科技合作。令中国感到欣慰的是,在科技领域,和美国不同,欧盟似乎愿意与中国分享一些敏感技术。众多迹象表明,中欧关系正在逐渐形成务实的特点,双方不再以美国的政策取舍为坐标。

在中国外交决策者看来,今天的欧盟不但奉行“多边主义”国际发展格局,同时更是可以通过超国家途径来解决国际纷争。因此,中欧双方很容易找到共同语言。不仅如此,中国政府现在力争做到的避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割裂开来的平衡思路,与欧洲主流的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思潮也不谋而合。

从中欧科技合作背后的核心理念来分析,可以看到双方的理念从合作精神到和谐社会,从和而不同到求同存异都有着理念上的契合。

(1)欧盟的合作理念与我国的和谐社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例如欧盟部长级会议首次在正式文件中公开赞扬“和谐社会”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可以看成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观念的重要概括。这一概括在肯定了“各尽所能”(相当于柏拉图的“各尽所职”)和“各得其所”(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各取所值”)的同时,又强调了“和谐相处”这一中国正义观念的传统特色。

(2)欧盟的多样性和同一性的统一与我国的求同存异的思想也有契合之处。

崇尚和谐当然并不是要泯灭差异。关于这一点,西方和中国的思想家们都有论述。赫拉克里特说:“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历代封建王朝通过形式上的朝贡制度厚待外邦,有效维持着与外部世界的和睦关系。中国人早于西方开始远洋航行,带给外部世界的是和平、道德、文明,而不是战争与殖民[3]。

欧洲人从“三十年战争”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际关系的深远构想。这些构想中就包含有宽容、谅解、秩序、多元共存、协调行动等因素,这些思想与“和而不同”思想极为相似。现在,包括英国《经济学家》在内的国外主流媒体已经开始频繁地积极强调中国的世界理想,“中国现在最喜欢的用词就是‘和谐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拥有不同观点的国家能够和平共处。”

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和扩大进程中,经历了数次民族国家让渡主权,建立超国家机构的多次协商与让步,在收获了一体化战略的胜利和欧盟机构运作下的现实经济利益实现的同时,一种清醒理性的合作理念得以强化。民族国家主权弱化,欧洲认同得到强化的过程是各国追求双赢境界的彼此让步大局为重的理性选择。这种合作精神与中国近年来的和平崛起和建立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理念契合。这些都为中欧之间长期深入的科技合作奠定了最坚实的理念根基。

4 不可忽视的不和谐音符

尽管中欧科技合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合作机遇,但是双方之间奏响的美妙乐章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不和谐音符。双方在科技合作方面的利益冲突也是存在的。

从双方航空等尖端技术合作的政治顾虑来看,欧盟各国对解除对华军售禁运尚无共识,欧盟重申将继续讨论解除对华军售禁运,但强调这视乎中国人权的状况。欧盟在1989年后宣布禁止对中国出口武器。中国一直敦促欧盟尽早解除对华军售禁令,称这个禁令是冷战思维的产物。

由此,出于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立场出发点的不同,双方在科技领域中,尤其是航天宇航科技、航空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尖端领域,双方无法完全投入。处于美国国际影响和中欧双方对自身的关注的双重压力下,减少了合作的机会。包括很多欧洲大型的跨国公司在和中国进行技术合作的过程当中,向中国输出技术的时候出于政治顾虑保留了很多尖端的技术或者最前沿的技术。欧盟对其他国家技术研究资助的项目,重点也是放在对欧盟自身经济、社会、安全也有很大帮助的领域上。

另外,由于欧盟也有对来自中国商品和市场潜力的强有力竞争的担忧和顾虑,认为只有保持技术上对中国的绝对优势,才能防范和尽力消除伴随着中国商品竞争力愈加强大过程中,自身利益被侵占和边缘化的结果。2006年,中欧关系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凸显出来,欧洲社会出现了“中国威胁论”、“责任观冲突论”及“对华警戒论”等调子,并对欧盟官方制定对华政策形成较大的压力。这些保守和偏颇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技合作的宽泛领域。

而且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双方合作中的对比差距,中欧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但由于中国的科技实力有限,在科技合作中处于从属地位,主要是配合欧盟单位进行科学研究,在中国中标欧盟科研框架计划项目的224个项目中,我国科研单位主持的欧盟科研框架项目仅13项,而在其余项目中我国科研单位都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参加的。

中欧科技合作的总体水平较低,缺乏广度和深度。中欧绝大多数合作项目是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科技合作项目和示范项目,其性质属于援助与受援的非对等关系。从广度上看,中欧在基础科学研究和高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仍然有待拓展。

5 中国的现实策略选择

今后中欧双方的合作在基于现实条件的许可下,都采纳了理性选择的途径。从欧盟一方来看,面对来自中国的竞争,欧盟方面不应采取种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而应继续开放,需要摒弃意识形态领域的偏见,超越价值观念的束缚,以平和的心态看待中国的发展,加强与中国的协商与合作。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加深理解,实现共赢。

从中国一方讲,中国加强与欧盟的技术合作所采取的策略选择应该是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理性客观把握局势。

(1)从政治方面,维护安全,树立和平形象,打消欧盟的政治顾虑。在技术合作领域,避重就轻,避免政治僵化的局面。新的外交政策出台,提升了中国的形象,增进了与世界的交流;明晰的政策指向消除了外界的很多误会。从和谐社会的根本理念中拉近与欧盟的关系,欧盟合作的精神主旨会注重加强对华技术交流带来的互惠互利。

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遵循平等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要注意双方优势互补。由于我国科技经费投入本身有限,能用于国家科技合作的经费就更有限,因此要注意选择“重中之重”,强调“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精心选择、集中力量,力争实现重大科技突破。分析中欧各方各自的特点,欧方的优势主要体现为其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制度竞争力和产业化能力等;中方的优势则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地理资源、部分领域的研发能力、资源调度力和广阔的市场等方面。在选择合作的重点领域和优先项目时,要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以实现双方在资源上的对接和合作,强化中国科技经贸经济利益的辐射吸引力。

(2)要维护国家科技安全。按照国家规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合作,切实维护合作各方的知识产权权益。要加强科技合作中的管理与宏观调控,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做好保密工作和人才的保护工作,保护我国科技资源和科技优势。

另外,为了改变中欧合作的从属地位,通过增加合作和交流的形式来进一步增强我国自身的科技实力,开展包括共同研究项目、联合培训班、技术研讨会、学者交流、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和联合技术中心等多样化的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形式。

(3)从弱项着手强化,最大限度地挖掘双方合作的潜力。提高科技合作的层次要在信息和通信技术、纳米科学和纳米技术、材料科学、安全和空间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增加投入。东、南欧的欧盟成员国同中国的科技合作的项目不多,在今后的合作中还可以继续增加这些国家的合作项目。针对大学和科研机构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主体以及中方企业在中欧科技合作中的参与度不高的现实,政府采取奖励措施调动中方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例如针对高科技产业合作风险投资模式不完善的现实,将风险投资作为高科技发展的推进器,将资本、知识与管理有机融合,为高科技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资金保障。

为更加深入中欧技术合作,政府应注意把握中欧之间的共同利益,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开展技术合作。共同利益是保持和发展合作的基础。要牢牢把握合作大局和双方利益的汇合点,维持和发展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抓住有利时机,发掘合作潜力,不断拓展合作的新层次和新内涵,夯实合作基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的全面技术合作。

在与欧盟科技合作的策略选择上应趋利避害,理性冷静地审时度势,以大局为重。尽管在国际问题的原则立场上不能转向,但是还要注重方式策略,保持与欧盟良好的合作关系。中欧技术合作彼此既要维护自身国家的利益,又要更多地考虑对方的利益,不应把双边经济关系中的负面因素看得太重。中国的经济发展给欧洲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市场机遇,中欧高技术企业的合作是互利双赢的。

收稿日期: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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