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特点_政治经济学论文

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特点_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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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新领域,以阿罗、唐斯、奥尔森、布坎南、塔洛克、诺思、加尔布雷什、科斯等人的著作为代表,呈现出一种共同的研究取向,即以政治和经济、社会和个人、国家和市场之间相联系、相交叉或相重叠的现象和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政治过程,阐述政治决策及制度对于经济的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个领域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ics)。

对于这个新领域的兴起,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经济学界把它看作是近代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复兴,是对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狭隘研究领域的突破,是经济学关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根本议题的创新成果。作为社会科学中最古老的学科之一,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经济整体的效果评价和国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经济的目标是增加财富,国家的任务是保证财富的增加。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四卷导言中提出:作为为政治家或立法者服务的科学分支,政治经济学有两个明确的目标:首先,它要为人们提供,或更恰当地说,使人们能为自己提供丰厚的收入或生活资料;其次,向国家或全体国民提供足以维持公用事业的财源。政治经济学的目的是要使国富民强。古典学派的这些政治经济学说实际上源于近代功利主义“个人权利至上”的哲学原则,认为只有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由于社会利益是单个人的利益总和,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的利益自然地得到增进。因此,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与经济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或者说是一种天然的融合。

在此之后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前一大半时间里,却是经济学与政治学分道扬镳的时代,经济学离开政治领域,着重于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分析。“尽管经济学说在某些情况下与特殊的政治条件有关,但它们更多地与产业组织发展的特殊阶段有关。这些产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是,虽然不是全部,独立于政治的影响的”[1](P61-62)。1890年,阿弗里德·马歇尔综合了各派的观点,在《经济学原理》中形成了一个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体系,把制度当作不变的常量,只考察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效率问题。从此,西方的经济学和政治脱开,原本为“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变成了“经济学”。与此同时,政治学的研究以国家为主。当时一个主导性的观念是:“国家和市场是按照而且应该按照各自不同的逻辑来运行”[2](P21)。

然而,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是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说无法解释的现实,它使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面临空前挑战。在此背景下,凯恩斯国家干预的经济学说应运而生,国家又一次成为经济研究的重要问题。凯恩斯主张:“国家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是涉及那些由私人已经在完成的活动,而是那些落在个人活动范围之外,如果国家不出面就不会有人去做决定的事情。对政府来说,重要的不是去干那些正在由私人做的事情或把这些事做得更好些或更坏些的问题,而是去做那些根本就没人去做的事。”[3](P317)20世纪40年代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国家再次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政治学与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又一次融合,也可以说是政治经济学开始回潮。在《剑桥大百科》中D.Crystal认为“政治经济学的再次出现反映了今天经济学的拓宽,经济学开始涉及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事务和政府的作用。”[4](P958)

推动经济学切入政治领域研究的另一个基础性因素是福利经济学的发展。福利经济学探讨如何在均衡条件下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从整体角度评价经济,对经济运行的效果进行价值判断是经济学向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一种动力。P·萨缪尔森综合了凯恩斯和希克斯以及其他经济学家,包括福利经济学的思想,建立了一个以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为蓝本的新经济学体系。《经济学》自1948年问世以来在西方广为流传。萨缪尔森把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两大部分,分别论述个体经济行为和总体经济运行,认为个体经济领域通行自由放任原则,而总量平衡则需要国家的干预。由于国家被纳入了经济学体系,因此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学派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政治经济学的内容。除此之外,源自T·凡勃伦,经J·康芒斯、G·缪尔达尔等人发展的制度经济学在20世纪30年代也开始形成,对制度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做了大量的研究。可以说,在凯恩斯及其之后的时代,国家问题在经济学中已经无法回避了,政治与经济、社会与个人、国家与市场之间相互交织和互动的关系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中心课题,是当代经济学研究面临的客观事实。

对于政治学科而言,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同样意味着政治学研究领域及方法的突破。尽管国家、制度等问题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传统主体,但政治学一直没有把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问题纳入自己的领域。直到1970年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在为《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政治学”条目时仍没有提及政治经济学。而与此同时的西方经济学重要流派如公共选择派、制度学派、新左派经济学、新马克思主义等,关注经济的整体效果,研究决策的政治性质怎样影响政策选择并最终怎样影响经济产出,产生了一大批研究成果。经济学家对政治问题的研究给政治学注入了新的血液,引起政治学从新的角度研究政府、国家、制度等政治问题,政治学的发展得到新的激发,促使现代政治学研究开始转向,不仅研究组织、制度,而且研究政策和决策过程,特别是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成为政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到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者明确主张“政治学研究不能孤立于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之外”[5](P14)。事实上,离开政治来分析经济是脱离实际的,也是不深入的。但离开对经济利益进行分析的政治也只能是一种空中楼阁。当然,面对经济学的“入侵”,如何从政治学的角度评价经济学家的政治研究成果,是摆在政治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政治经济学把研究的目光投向政府,关注政府政策、制度对经济的作用,形成了涉及政治问题的经济学说,是对二战以来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深层原因的揭示和解答。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战后发展的黄金时代结束,长期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生产停滞,政府面临严峻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信任危机。对此,以布坎南(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明确提出滞胀源自“政府缺陷”,并从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低效率、政府利益内部性与政府扩张以及寻租与腐败等诸方面阐述政府失败的原因。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则从制度因素的经济影响分析入手,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中从社会交易成本、交易和契约及经济组织中委托代理的机制设计的角度,阐明产权制度安排对社会和人们经济活动的重要作用。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道格拉斯·C·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年)以及《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1981年)中把制度因素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以集团行为研究著称的曼瑟尔·奥尔森,从公共选择理论出发,专注于经济社会和政治中的团体行为,在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两部巨著《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的兴衰》中,阐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改变了传统的对团体行为的看法,把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引向深入。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政治经济学研究取向已十分明朗,1996年英国Sheffied大学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为了给方兴未艾的新政治经济学研究提供一个固定的学术平台,创建了《新政治经济学》杂志,其研究成果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国际关系学家的关注和重视,对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改革实践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二、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特色

新政治经济学既不同于经济学也不同于政治学,而是这两门学科的有机结合。英国Sheffied大学的安德鲁·盖保尔(Andrew Gamble)作为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新政治经济学的特色是把经济结构的历史与制度分析和经济主体的理性分析结合在一起,从而超越了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化的思维定式。《新政治经济学》杂志在1996年3月创刊号上的发刊词写道:《新政治经济学》的目的是创立一个把19世纪古典政治经济学所特有的丰富想象力和20世纪社会科学的分析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的工作论坛。它寻求以概念创新为基础,例如结构理论、制度经济学、新公共选择理论等,试图创立一种综合分析,籍此把按照理性选择来分析经济当事人的过度简化的理论和从制度和历史方面来分析结构的因果推断的理论结合起来。具体而言,在理论分析的逻辑起点、方法论以及政治研究视角方面,新政治经济学呈现如下特色:

1、以“经济人”假说作为政治行为及制度、政策分析的逻辑起点

尽管新政治经济学各家学说对政治问题研究的切入点不同,但都是以“经济人”假说作为自己学说的出发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认为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每一个活动于经济过程中的个人都以追求自身利益为动机,面临选择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收益的机会。每一个参与者都依据自己的偏好,用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活动。新政治经济学运用“经济人”假说分析政治行为,认为政治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公共选择,与经济活动一样,个人在参与政治活动时也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政治人”与“经济人”一样是利己的、理性的、依据个人的偏好以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活动。“当个人由市场中买者或卖者转化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人、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品性不会发生变化”[6](P341)。公共选择学派从政府失灵问题切入政治分析,提出政府失灵的原因在于政府官员的“经济人”本性和制度约束不够完善。从“经济人”出发,公共选择学派把政治看作是一种交换过程。奥尔森的集团理论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切入政治学分析,指出个人不能离开团体是前提,但个人在集团中的行为并不是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的。新制度经济学则是以制度在经济中的作用作为研究的核心,从交易的角度定义制度,把制度看作是一种资源,是制度结构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有机结合。

新政治经济学各派学说的这一理论基点与西方政治学的“性恶论”假说是一脉相承的,并丰富和发展了人本性恶说。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用人性恶论证国家的必要,认为人天生自私而且贪婪,结果“财富、荣誉、统治权或其他权势的竞争使人倾向于争斗、敌对和斗争。因为战争一方达成其欲望的方式就是杀害、征服、驱逐另一方。”[7](P73)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则是起源于人们不得不结束这种相互残杀的“自然状态”。“求乐避苦”是人的自利本能,边沁用功利主义阐释法和国家的来历,认为法和国家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自从自由主义成为西方主流意识形态以来,人以利己为动机的观点在当代政治学、经济学中已成为一种共识。与西方经济学把自利作为人的一种品格,把理性作为人的思辨能力相比,新政治经济学的贡献在于它丰富并拓展了经济人的自利性和理性的含义,如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人的自利性表现为人的行为目的受个人利益驱使,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或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产出,或以尽可能少的花费购买到尽可能多的效用,直到遇到抑制为止。人的理性突出地表现为人在行动时必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同时,个人的偏好体系是稳定的、有序的,个人拥有很强的计算能力,能计算出各种备选方案中哪个可达到其偏好尺度上的最高点。总之,新政治经济学中的理性不仅仅意味着作为人的思辨能力的理智,也包含着合理、合算的功利的内容。此外,新政治经济学更注重对现实中的人的研究,因而在理论分析中加入了一些更符合人本性的内容。如新制度主义学派对“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假定作出了两个方面的修正:其一是经济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即人对复杂环境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其二是人都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牟取更大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因此,应通过设立制度来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规范人的行为十分重要,制度的产生源于人的本性。

2、将个人主义方法论一贯到底

众所周知,尽管西方传统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但在方法论上并不是那么一贯的,相当一部分政治学家以团体或组织作为分析的单元,把集团当成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从整体的角度分析政治行为,把国家看成代表整个社会的唯一的决策单位,认为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是独立于个人利益的,传统政治学在方法论上信奉和执行集体主义的理念和原则。而新政治经济学在把“经济人”假设推广到政治学领域的基础上,坚持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不论是政治行为还是经济行为,都应从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因为个体是组成群体的基本细胞,个体行为的集合构成了集体行为。在新政治经济学的理性分析中,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实体,国家“被看作不过在其中个人可以集体行为的一套程序、一种机制;集体行动是个人选择集体,而不是个人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时的个人行动所组成”[8](P13)。正因为如此,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位是个人,而不是政党、国家等组织或机构,个人主义是评价一切行为的价值基础。布坎南自己称:“坚持个人主义的方法,这不仅是一个使用什么样的研究工具的问题,而且还意味着一种信念。”[9](P38)他区分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价值观上的个人主义,认为后者是前者的出发点,表明了新政治经济学把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运用于政治经济分析的连贯性和彻底性。

3、以“市场交换”的理念审视政治过程

新政治经济学把经济学中的“交换”这一核心概念推广到政治学领域,把政治过程看作是选民与政治家或官员之间的交换,把制度的演进看作是社会中行为主体之间交易的结果。在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中,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换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换行为,是利益的互换,市场与政府之间难以划清一条清楚的界限。“只要集体行动在根本上是以个人决策者作为基本单位的模式进行,只要这样的集体行动被认为反映了一个相关人群全体成员之间的复杂交换或协议,这样的行动、行为或选择可以很容易地列为交换科学的范畴。”[10](P20-21)

用交换的方法观察政治,使人们在权力政治学之外,对政治过程的理解有了一个新的视角。首先,它改变了传统的对政治活动的目的的看法。以往的政治学家一直认为集体活动没有收益,国家的任务主要是最低限度地保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没有私利,是公意的天然代表者。而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则揭示了政治是人们之间一种复杂的交易,借助它人们能达到在简单的市场交易中无法达到的个人目的,而这些目标只能以团体的形式来完成,追求个人利益是实现集体利益的前提和保障。其次,它阐述了政治活动的自愿合作性。国家在过去被看作是大公无私的,现在被当成政治活动参与者进行交易的市场。由于人们可以通过政治交易获利,所以才参加交易,政治交易的结果是交易双方相互获利。尽管在政治市场上存在某种强制性,只要每个人都有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合作和不合作的自由,这时的政治强制性不会影响交易各方的相互获益。在这一点上,它也为政治分权化提供了合理性的依据。再次,从新的角度解释政治的公正性。新政治经济学中的“政治”是一个社会运用国家权力做出“谁得到什么”、“何时得到”和“如何得到”的决策,是一个集体选择的过程。由于一个社会中各个个人、集团、群体和党派的价值观是不同的,其利益是相互竞争、相互冲突的,这就需要社会在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和竞争性的利益中做出选择。按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有效率的政策结果并不是产生于政治家的品德或头脑,而是产生于集团之间或组成集团的个体之间的相互讨价还价、相互妥协和调整的政治过程。

三、几点启示

新政治经济学是在西方国家现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背景下产生的,与西方国家民主政治的价值观传统以及稳定的代议制政治制度紧密联系。尽管它在分析方法上存在的个人行为倾向同质性假定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以及市场交换概念引入政治市场的部分不适性等局限性。但是,作为近半个世纪以来对西方发达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现实的剖析与思辨的智慧结晶,它对处在社会转型中的我国政治与经济的深化改革以及社会科学的研究创新带来诸多启示。

1、政治公正孕育经济繁荣,政治公正促进经济繁荣

经济的基本目标是繁荣,政治的基本目标是公正。经济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分配来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实现繁荣需要经济的增长、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的稳定。而政治在本质上是通过法律的权威将个体联系于团体之内以追求公正,政治公正所体现的是个体有自由、利益和义务的平等分配以及社会上秩序良好等等。公正的政治提供公开的机会、公平的报酬,保障个人的安全,从而可以保证财富的生产和积累,孕育繁荣。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政治与经济是同一过程,最终都通过保持繁荣和公平来提高人类的生存状态。

新政治经济学把政治与经济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研究,认为政治是一个关于权力决策程序和社会利益的集体选择过程。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研究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个人利益,也是一个选择过程。在现实中政治的选择与经济的选择是相互影响的,表现为:一方面经济决定不可避免地具有政治影响,如针对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加剧的形势,中央政府采取宏观紧缩的经济政策,必然对不同的部门、行业、地区产生影响。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从所辖区域的本位利益出发,不承认自己区域经济过热,在项目投资、发展计划、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与中央政府进行各种形式的博弈。利益的博弈表现为权力的博弈,从而产生不同的政治影响。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也同样如此,国民收入增长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无疑是最基本的或者说是头等重要的经济问题,但是,无论从提高国民个人的福利水平来看,还是从巩固执政党的政治地位,还是从提高一个国家的国际影响力来看,它都是一个政治问题。另一方面政治决策具有经济后果。依据我国改革开放的政治选择,我国政府致力于稳定的政治环境建设,带来了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便是一个例证。此外,两者的密切联系还表现为政治的不稳定可能是由经济失败导致的,这是因为个人的福利得不到改善,必然降低政府的合法性。各国政治实践也充分证明,不管一个政府的政绩在表面上被宣传得如何显著,如果没有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让普通百姓享受到繁荣带来的好处,则绝对不是一种成功的政治,这样的政府也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政府。尤其是在一个民主社会,这样的政府必定难有容身之地。同时,从经济的角度看,政治不稳定意味着交易的成本风险增大,缺乏有效的政治保护环境,也一定阻碍经济的发展。

2、制度创新——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内生因素

诺思通过对西方世界兴起的研究揭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因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可以激励人们从事创造性的或开发生产性的活动。如果说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为经济的增长提供必要条件,那么产权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等政治要素则构成了经济增长的充分条件。科斯从制度变迁的角度阐明制度对经济增长的意义。制度变迁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机制所做的边际调整或者说是对现有制度的修正,它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变迁的目的是增加收益。当然,对于某一群体是增加收益的制度变迁对于整个社会的结果则并不一定是同方向增加的。要保证社会公共福利的制度变迁则需要对公共选择的行为者建立起约束,即为增强效率而设计和改革制度。尤其在政治民主化推进,政府职能扩大的时代,政府不仅要维护正义,而且有责任改进个人的福利。在新宪政制度下的政府必须是“既能积极促进社会福利,又不至于陷入仅仅在其组织得最好的公民之间分配利益的专制之中”[11](P39)。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历程主要是依赖劳动力、资源和资本因素投入的增长模型,也不可否认其中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所发挥的积极的激励作用。制度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保证秩序等功能都是现代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乃至决定性的。制度的运行发生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下,因而环境的变化必将导致制度的改变。另外,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也会转变为制度变动的要求。在社会转型期,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智慧成果,通过自我革命式的政治改革,推进制度创新,谋求政治公正,不断打破旧的利益集团的垄断格局,激发社会的竞争活力,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3、宏扬宪政精神,有效抑制政治过程中不合理的私人利益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P82)马克思主义对人的社会行为及其本质的剖析是建立在客观利益基础之上的。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之一是进一步对现实中政治人的行为本质做出了具体的揭示,认为尽管政治家可能有促进公共利益的愿望,但这只是他们个人众多意愿中的一种,而且,这种愿望很容易被其他更有诱惑力的愿望所压倒。因此,公共利益不能成为政治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人的政治行为动机并非永远纯洁,没有必要拔高人的政治行为动机。在公共选择理论的透视下,诸如“社会目标”、“国家目标”或“社会福利函数”之类的东西是完全不存在的。如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汉密尔顿所论证的一样,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天使统治人,也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安排了。人总是追求私利的,要改变人性是困难的,所以需要通过立法加以引导,通过权力制约以防范权力者追求个人私利而侵犯公共利益。

新政治经济学关于政府官员的利益动机以及政治市场的剖析,对于长期浸润在“政府为公”精神营养中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难以接受的赤裸裸的揭露。国内有学者撰文指出政府“经济人”理论对我国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是一种打击,提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环境下,更需要用正面宣传的力量以鼓舞人、激励人。应当说,我们需要相信人类的正义,需要理想的精神力量作为牵引,但我们不能沉湎于理想,更不能容忍那些摆弄着为公众服务的旗号,私下里却是私欲膨胀,损害和侵犯公共利益的行径。需要大力宏扬宪政精神,不断完善法律、政治制度,构建起对“政治人”行为的硬约束,使之在公众赋予其权力的位置上履行好为公众服务的职责。公开的、透明的、可问责的政府行政制度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更是我国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涵。

4、社会科学研究应当对社会实践发展及制度创新作出贡献

社会科学是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不仅解释说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的现象,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方针、对策。仅就近代以来经济科学的发展的历史而言,当资本经历了原始积累,在国家政府这一“拐杖”的扶持下成长起来以后,它需要自由主义的政策环境,古典政治经济学应运而生,着力阐述资本主义制度可能会如何运行,应当如何运行。在此之后,政治经济学的中心内容一直是评论政治——经济制度,分析这些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向政策制定者推荐适合的体制和结构,特别是有关福利、分配、增长和繁荣的体制和结构,极大地推动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经济的发展。即使在新古典经济学盛行之时,经济学的研究日益关注效用、收入、财富等纯经济问题,而将政治制度作为常态不变的外在因素,这固然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定并巩固的客观背景相联系,也反映了近代分析技术日益精确和严密的发展现实。但必须承认,新古典经济学边际分析的方法创新以及关于商品和要素的需求、供给的精辟分析,对这一时期以及后来的市场营销、管理科学的理论形成和实践发展是功不可没的。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不仅具有时代的针对性,更以综合性、创新性的特点,把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纳入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包容了政治、法律、文化、历史、习俗等超经济因素,揭示制度要确保人们进行各种选择的自由,以便改变资源的配置状况,甚至改变资源的结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反映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认识的深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制度创新的浪潮。

从另一层面上说,制度创新需要相关知识的积累,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离开这些社会科学的知识进步,不可能提出有效的制度构思。这是因为相关的知识积累可以增进制度理论,引发社会科学家发现原有制度的不均衡,或是提出新的制度创意,也可以为新的制度设计提供技术支持。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落后,不能为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社会财富、促进人类公正的制度改革提供知识基础,而只是依附性地宣传和阐述,那么,这个社会注定是维持低效率的制度安排,社会实践和理论研究也必定是低水平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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