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系统的服从与环境系统的关系--论“君主制之神”对“自然人权”和“人胜天”的扬弃与两极分化_天赋人权论文

权力系统与环境系统依从关系——论“君权神授”到“天赋人权”再到——“人定胜天”的扬弃和极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赋人权论文,君权论文,人定胜天论文,再到论文,权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君权神授”、“天赋人权”和“人定胜天”,从历史系统论历史哲学的角度论,实质是人与天亦即系统与环境的依从关系的合理扬弃,以至于极化的问题。远古人类认知、利用自然的能力弱,对“天”恐惧、依赖心理极大,而后到中国的汉代、西欧的中世纪,继承了畏“天”依“天”的一面,“君权”靠神授,但同时极化、一滥用天的名义,神化君权、教权;近代,合理地扬弃,以人权否定神权,强调“天赋人权”,将人权自然“神”化、天然合理化,但后来发展到极端,滥用自然赋予的人权,极化为“人定胜天”观,恶果累累。人口超载,环境污染,等等,令当代人类重新重视人与天的和谐关系,即系统与环境互相依从的系统原则,可谓在历史进程、历史哲学观中一种新的扬弃,否定极端化,在宇宙嵌套观中“复归”远古的某种态势,但系统与环境依从关系的内容、事件已是全新的了。

关键词:权力系统 环境 依从 “君权神授” “天赋人权” “人定胜天” 扬弃 极化

“君权神授”是东亚古代文明系统中关于政治权力论的一个核心概念。“天赋人权”是近代开始阶段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体系中关于权力论问题的一个核心概念。二者的核心都是“权力”二字,二者都强调了权力系统同环境系统的依存关系。

“君权神授”观念在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文明系统中一直十分显著。“君权”是古代中国社会系统中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权力系统的核心。古人很早就认为,“君权”是上天赐予的,上天对社会系统产生激利(或激励)作用。“君权”是上天(环境)作用于社会系统的主要结果。考古发现证明,中国远古时代就对人与环境的依赖关系形成了观念形态的认知,例如,龙山文化遗存中有大量烧灼过用作占卜的兽骨,那时先民们经常用占卜的方法预测人与环境的依赖性关系。古人关于人与环境之依赖性的认知,后来大致演化为两个支系统:一个是比较科学的系统。例如:商历,它是阴阳合历,用隔若干年设置闰月的方法调整对季节的认识,平年12个月,闰年13个月,月有朔望,小月29天,大月30天。商人创立了用“天干”与“地支”相配的记日方法。在数学上,商人已采用了十进位法。商人对环境的这些科学认识,对前人所从事的农业生产起到促进作用。另一个是比较迷信的系统。迷信之谬种,一直流传至今而不绝,

远古时代,先民们人性未全,“兽性”尚存,密切依赖于周围的生存环境,自然属性表现很强列,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采用占卜的方法向天发问。著名的甲骨文即反映了这状况。社会系统中的战事、生产、气候、政治、宗教、祭祀、民事等,几乎各种事情都要用占卜方法向上天问明。远古时代,先民们对自然环境存有一种真实的敬畏心理。在这种心理上,又滋生出了“神”的概念。各种各样的自然神,如山神、水神、火神、太阳神、雷神、灶神、谷神等等,进而统属于更高层次的神,构成了神的全体。商人就认为宇宙间有个至高无上的神,它主宰宇宙的一切事物,商人叫它为“帝”或“上帝”。例如,殷虚甲骨卜辞中有:“甲辰,帝其令雨?”(《殷虚文字乙编》6951片)“帝其令风?”(《殷虚文字乙编》3092 片)“帝其隆堇(馑)”(《卜辞通纂》373片),“帝降食受(授)又(佑)”。(《殷虚文字乙编》5296片“伐,帝受我又?”(《卜辞通纂》369片)“王封(建)邑,帝若。”(《卜辞通纂373及374片》)“我其已。乍帝降若;我勿,乍帝不降若。”(《卜辞通纂》367片)。可见, 商人认为社会系统中的一切事情都是由这个上帝决定的。其中“王封邑,帝若“这条记载表明,国王的权力也是上帝授予的,国王做事情,必须征得上帝同意。这条记载非常重要,它证明“君权神授”的观念至少已经普遍存在于商人心中,只是商人未从哲学高度予以理论化而已。这个任务,到汉初时被大儒董仲舒圆满完成了。

古人将最早对自然环境的恐惧变换为将自然环境对社会系统的作用人格化。人格化的结果就是董仲舒提出的“天志”和“天意”。即他认为,天(环境的浓缩物——作者注)具有意志和理性。“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事天不备,虽百神犹有益也。”(《春秋繁露·郊祭》)董仲舒认为,万物统一于五行,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天。即天创造万物,创造人,“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春秋繁露·人副天数》)。天当然也给人类社会创造了“国王”和“君主”,“国王”和“君主”代天实行赏罚,是社会系统中的至上权威。他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尧舜汤武》)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且视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深察名号》)“君主”的意志代表天的意志,是上天赋予的;“君主”是天的儿子,天是“君主”的父母。由此,董仲舒将“君权神授”加以系统化、理论化。他完成了将天(环境)人格化,又将人格化了的天与“君主”和“君权”巧妙地融为一体的历史任务。

董仲舒的“君权神授”理论,实际上是利用了自然环境对社会系统的作用及社会系统对自然环境的依存性。这个理论有力地维护了中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封建“君权”。历代的封建君主下诏时总是冠以“奉天承运”一类的字眼。文献记载中,许多“君主”诞生时,总是写着相伴随的一些异常的自然现象。既然君权是上天赐予的,“君权”是君主体现上天意志的权力,君主又是上天的儿子,则上天比君主高大,君主以上天为尊。因此,上天的意志,就成为君主的行动指南和君权得失的评判标准。君权的得与失、赏与罚、有道与无道,都由天象的不同变化向世人昭示。例如,君王勤政,颇有政绩,则风调雨顺;相反,则发生地震、冰雹、流星等异常天象,预示凶兆,以显上天警戒或惩罚之意。“君权神授”还意味着没有上天就没有“君权”。上天一直存在,所以才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结论。自然之道之常在,维系社会之道“永存”,于是“君权”的稳定性就显示了汉代以前中国诸子百家学说的奥妙,其中不乏系统与环境依存性、协同性等富有价值的内容。在西方,近似于这种“君权神授”的信仰被基督教发展到了极端。

基督教产生时,是由耶稣传教的一个犹太教支派,逐渐地发展为有系统的教义和仪式的基督教;公元1 世纪中叶最先流传在罗马帝国统治的下层民众中,反映了被统治者从罗马帝国残酷的压迫、剥削下被“拯救”的合理愿望。而晚期希腊以来唯心主义思潮泛滥,以及犹太教的一神论,为基督教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中世纪时,基督教在欧州封建社会中独占统治地位〔1〕,“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 即宗教和神学”〔2〕。 “教皇使用一切伎俩取消地方僧侣的选举主教和方丈并把任命他们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借此来征收层出不穷的捐税。教皇的审判权也是无数捐税的来源”〔3〕。 宗教神学对所谓”异端“残酷镇压,许多学者献出了生命。如,乔尔丹诺·布鲁诺由于他的科学宣言,1600年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伽利略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被宗教裁判所长期审讯〔4〕,等等。

“天赋人权”本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最早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要求的。“天赋人权”的根本目的是反对中世纪的宗教神权(相似于上述“君权神授”)。“天赋人权”之“天”不再是封建时代人格化了的“天”,而是指大自然系统(即大环境系统)。“天赋人权”,认为一切“人权”是人类系统与生自来的自然权利。人的权利,就像鸟有飞翔、树木有生长、太阳有光芒和温暖、水有从高往下流的自然权利一样。因此,“天赋人权”所强调的是人类系统的自然权利和人类系统的环境属性,即宇宙大环境所具有的普遍属性人类系统也具有。“天赋人权”学说毫不客气地抹掉了“君权”头顶上的神圣光采,重重地奏起了“环境”对人类系统的作用这面琵琶。“天赋人权”学说,具有几大历史功绩:(一)从根本上动摇并否定了“君权”及“君权神授”学说;(二)提出并确定了“民权”(人权)的普遍性;(三)还自然以本来面目,即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四)发现并明确了“人权”的自然属性。对于中世纪的理论支柱——宗教神权和“君权神授”学说,“天赋人权”学说显示了改天换日的革命威力。“天赋人权”理论认为,人的一切权力都是自然界(环境)所赋予的(体现了环境对人类系统作用及人类系统对环境的依存性)。因此,应当尊重人权,用法律保护人权,君权不能代替民权(人权)。君权必须置于法律约束(制限)的范围内。人权(民权)大于君权。民权(人权)的自然属性是永恒的,凛然不可侵犯。到后来,民权(人权)干脆将君权一脚踢出了历史舞台,就连君主的项上之物也不保留,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就都毙命于断头台。在此,我们引用文献说明这个问题。

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英国:《权利法案》[1689年],见《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第28—29页。)

2.“我们应当承认,我们愚蠢地崇拜的这些圣贤,剥夺了半数人们的自然幸福……。”

“我已经解释过:人在各方面都是完全平等的,而且今后也要这样,自然界没有破坏这个平等的水平,它赋予我们每个人决定我们权利的各种品质,并根据这种品质指出每个社会成员的地位,以及他与其他社会成员的有益的相互关系。”

(法国·摩莱里:《自然法典》,见《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第60页。)

3.“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指“自然法则”和“自然神明”,见全文——作者)那边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中间成立政府。”

(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见《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第93页。)

4.“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第二条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不可动摇的权利……。”

“第六条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

(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8月20—26日],见《18 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第48—50页。)

5.“平等!天赋的第一愿望,人的根本需要,一切合法的集体组合的主要纽带!”

(法国:《平等派宣言》,《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第169页)

这种“天赋人权”的学说精神,在近代欧洲其它诸多文献如《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社会契约论》(卢梭)、《遗书》(梅叶)中皆有阐释。“天赋人权”学说的目的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解放并扩大其生产力,或言之,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改造自然及发达富有的权力。

“天赋人权”学说把“天”理解为自然界(环境),把“人”理解为具有自然界属性的自然中人,这充分显示了它的客观性和科学价值。这一学说后来很快传遍世界,促进了世界近、现代化的演进历程及历史的向前发展。就连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精神领袖们,也搬演此论,引矢而向世界上“寿命”最长的中国封建王朝。“天赋人权”学说的出世和形成,同其时人类自然观的进步、 科学的进步密切相关。 例如:14—16世纪,哥白尼发明了日心说,抽掉了“上帝创造世界”和“君权神授”学说的釜底之薪。哥伦布和麦哲伦的地理大发现,为地圆说提供了无可反驳的证据,使欧洲人看到了世界之大(自然环境之大)。伽利略在数学物理学方面的创造发现,使人对宇宙有了新的认识。 18 世纪60年代始于英国的产业革命,使蒸汽机的发明和采用遍及纺织、化学、采掘、冶金、机器制造等部门。著名的文艺复兴运动在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大显风骚。中国在明代中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清朝初年,资本主义萌芽由丝织业而浸于棉染业、造纸业、铸铁业、制糖业、陶瓷业等生产部门的一部分手工作坊或工场中。著名的科学家李时珍(1518—1593年)的《本草纲目》、徐光启(1562—1633年)的《农政全书》、宋应星(与徐光启同时)的《天工开物》、徐宏祖(1585—1640年)的《徐霞客游记》都是科学巨著,对医学、农学、科学技术和地理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康熙皇帝对天算学也颇有研究,并聘请西方耶稣会教士南怀仁等制定康熙《永年历》、《数理精蕴》、《历象考成》等书。科学家梅文鼎(1633—1721年)对中历、回历、西洋历比较研究,写成我国第一部历法史《古今历法通考》,时人论之为“博而大”。近代人类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对自然界(环境)传统的看法。例如“日心说”和“地理大发现”,使人类看到了自然界(环境)中的真正地位及其所扮演的“角色”。正是人们对自然界(环境)同人类自身的关系产生了科学认识,才使得“天赋人权”学说具有了科技和文化的坚实基础。

尽管“君权神授”与“天赋人权”之依据的科学发达程度有“天壤之别”,其结果更是迥然不同,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权力学说,但是从更大的层面考察之,发现人类的系统意识非但没有断裂,反而是在自然科学与社会学说发展的基础上更坚实了。可见系统思维是亘古以来一个不能抹去的美妙存在,即使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占支配地位时,系统意识也有一席之地:而“君权神授”“天赋人权”在映现社会系统与自然环境的依存性这一原理时,竟然殊途同归。于此,不能不正视一下“人定胜天”与此的关系。比起“君权神授”和“天赋人权”来,“人定胜天”却是一个极其违背自然法则的思想,虽然曾经起到过某些历史作用,但是由于它不符合系统原理的客观性,副作用更大,将人的主观能动性驱向了极端。在西方早就带来了工业污染的恶果,从而出现了罗马俱乐部悲观论的另一极端。而我国“大跃进”直接伴随“人定胜天”的口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浮夸风则将人与天的关系完全引入虚幻的迷雾之中。现在乡镇企业的发达之有利的一面应该发扬,但是不注意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系统原理,有些地方已经走到了无理剥夺自然从而也剥夺了人自己生存条件的极端。“人定胜天”的思想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如果限制在人的无限认识能力这一点,有其相对的识认论意义,但它将“天赋人权”扭曲、变形了。好像自然界赋予了人类以无限制的权力反过来可以主宰“天”,破坏自然,毁坏人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见再科学的东西,只要运动到了极端,倒成了反科学的。“天赋人权”的“权”如果扩大化到了极限,滥用人权,就会否定了它的“创造源”——“天”(自然环境)。系统互动、依存、制约、关联的思维方式是亘古以来天道赋予人道客观正确的映射。“天赋人权”,原本是一个科学的思维方式,“人”和“天”共存、依赖,人权要和环境(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及二者的历史环境)相关照,才是原科学因子,要剔除“天赋人权”之“外加权”和否定权这两种极端,“天赋人权”才能在系统科学之根系上长出正身,结出硕果、甜瓜。然而,“天赋人权”被发展成为“人定胜天”,就如同“君权神授”将“神”万能一样,“人”万能就反过来否定“天”(自然),破坏了“天赋人权”的整体和谐,变成了“人定胜天”。

当今时代正反面的问题、成就和认知,都说明“人定胜天”的偏导意识极需纠正,而要以人与天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观纠正“人定胜天”的“唯人”主义,对“天赋人权”的人文主义加以扬弃——人的生存、发展权本质上是天赋予的,但天赋予人的权利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一方面它要受制于大自然,另方面人也要对自然输送负熵,人不能只是一味地索取、糟践自然而不受惩罚。当今的事实已突出地体现出“人定胜天”——人类不顾后果地剥蚀自然、超载人类、家畜“践踏”自然的恶果。滥用“天赋人权”,不只是发达国家的“早熟症”,也是发展中国家的“后天”“饥渴症”。如世界闻名的“八大公害”,就是人们在工农业活动中损害“天”从而损害人、畜的突出事件。有人论证当今地球表面温度升高没有人为因素,而是自然界本身的因素决定的。本文的性质不是自然科学论文,所以不去实证其人为和天然的因素究竟是什么及其比例关系。但从过去人们的一些肆无忌惮的“胜天”活动遭自“天的报应”看,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力不能忽视。虽然说科技越发达越能解决过去反自然的积淀下的问题,但是由于自然界的深奥比起人类迄今为止的技能和认知,“天”然的合理性远未能被我们推翻掉,科技的人为的能动性对“天”然的合理性、和谐性造成的破场性肯定在继续积淀。

“天赋人权”,天也可剥夺人权,这除了大自然对人权滥用的反作用力体现外,还包括天界本身的变化,或是“天外来客”或是恒星本身相互之间的“燃烧”、熄灭所致,到那时聪明的“人类”后代不应该也不可能去“胜天”,而是要利用更高的科技能力逃脱天的惩罚,去地外、太阳系之外建立新的“家园”。这似乎玄了点,不像实让科学实在。其实说玄也不玄,人类现今正在计划和试验到太空去建站,虽然现在不是消级逃避,而是积极进取,到真有一天杞人所忧的天塌、缩,黑洞世纪来临时,我们也许幸运地逃逸。但这与“人定胜天”的观点不同,恰恰是“杞人忧天”而早作计议,不要和天对抗,不要妄想把天凿一个“洞”作为出路口,更不是妄想炼石去补天,而是利用“天”的合理性,利用“天”的自然存在的“缝隙”,“逃”出去。这就与“人定胜天”的“唯人论”(不只是唯意志论)划清了界限。

历史从远古人类对自然灾异的恐惧心理,对自然界的适者生存(在适应中发展技能,摸索火与石的功能,以适应环境),经过了“君权神授”、“天赋人权”、“人定胜天”,在千万年的漫长过程中,又似乎回到了圆圈的始点:当今人类又面对了地球环境、太空垃圾、引发地震、战争的死亡平衡和不平衡等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实际灾异,重新认识了系统与环境的依从,包括人—机系统与自然环境的系统论原理,亦包括了富国和穷国互为环境,等等,总之是系统与环境的和谐、协同。

(收稿日期:1995年10月11日)

注释:

〔1〕刘世铨、金正娥主编《新编欧洲哲学史》,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107页。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1页写道:“仅仅在研究这些多少是人工造成的世界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一般的历史运动带有宗教的色彩,而且,甚至在基督教的领域中,这种宗教色彩,对具有真正普通意义的革命来说,也只表现在资产资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最初阶段,即从13世纪起到17世纪止;同时,这种色彩不能象费尔巴哈所想的那样,用人的心灵和人的宗教需要来解释,而要用整个中世纪的历史来解释,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但到了18世纪,资产阶级已经强大得足以建立他们自己的同他们的阶级地位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了……”。这段经典论述,视野宽广,既说明了一定时期宗教色彩与历史运动的关系,强调了中世纪宗教神学的极端,把神权极端到临驾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作为自然界的“天”)之上;又为“天赋人权”等与资产阶级地位相应的意识形态之扬弃,指出了要点,即:既要否定作为极端的中世纪宗教神学,又要注意“用某种新的宗教来代替旧的宗教”(同页)——其实这所谓“某种”“新的宗教”,即应涵有自然环境的“天”,当然也有相应的新的仪式、制度。

〔3〕科斯敏斯基、斯卡斯金主编《中世纪史》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北京,第1版,第512页。

〔4〕[美]亨利·托马斯、达纳·李·托马斯著, 陈仁炳译:《伟大科学家的生活传记》,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版,第47 —49页。

〔5〕1995年10月30日《参考消息》称:30个国家预测全球100年后升温0.5°~1.5℃,1/3冰川融化,海水升0.15~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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