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经济一体化发展对关税同盟理论的影响_经济一体化论文

西欧经济一体化发展对关税同盟理论的影响_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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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1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9789(2002)02-0079-83

西欧经济一体化,一直被视为经济一体化理论特别是关税同盟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其发展进程对关税同盟理论的调整、发展、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探讨西欧经济一体化发展对关税同盟理论的影响,一方面可通过实践和理论的相互作用过程,认识西欧对经济一体化的积极贡献和经济一体化本身的合理性、必要性;另一方面亦可通过深入认识关税同盟理论的发展,进而以正确的一体化理论作为目前世界各国相关经济一体化实践活动的借鉴。

二战后雅尔塔体系的确立使西欧处于美苏争霸的中间地带。西欧既要防止苏联在政治军事上的威胁,又要限制美国垄断资本的极力扩张,同时还要尽快恢复因战争破坏导致的千疮百孔的社会经济。欧洲许多明智之士认为,西欧只有联合起来,组成一体化集团,才能再创昔日辉煌。因此,当时“欧洲联合”思潮空前高涨,各种经济联合的方案也被付诸实施。其中有:低地国家关税同盟和经济同盟、北欧国家的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合作的范围包括建立关税同盟)、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关税同盟、法国—意大利关税同盟。这一现象立即引起一些敏锐的经济学家的关注。

195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范纳(J.Viner)出版了他《关税同盟问题》一书。此书可视为西方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的开山之作。不过,作者对关税同盟的前景并不乐观,认为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效益具有不确定性。为了论证他的观点,范纳提出了衡量关税同盟利弊的理论工具,即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向效应。所谓贸易创造效应是指关税同盟内部由于取消关税,实行自由贸易,致使同盟内一成员国的高成本产品为另一成员国低成本产品所取代,从而创造出过去所不可能发生的新的贸易。而贸易转向效应则是指关税同盟对外实行统一的保护关税后,成员国把原来从同盟外非成员国低成本产品的进口,转向从同盟内成员国高成本产品进口,从而发生贸易方向的改变。前者可提高成员国的经济福利,而后者只会降低经济福利。所以,关税同盟建立后各国经济福利的增减,将取决于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向效应的对比结果。因此范纳认为,关税同盟这种形式从理论上来讲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并不一定会带来经济福利的提高。

范纳的观点显然受西欧一些关税同盟不成功实践的影响。1948年成立的北欧联合委员会原拟成立丹、挪、瑞(典)、冰关税同盟,但因四国都想保留全部国家主权,挪、瑞两国又实行农业保护主义,加之四国贸易量很小,来自关税方面的利润不大,结果最终放弃了该计划。法、意两国在1949年3月26日签订了建立关税联盟的条约,但因法国认为两国经济缺乏互补性,又担心关税同盟可能加速意大利工人移居法国,从而使意大利失业问题成为两国共同的问题,结果条约未正式生效即告吹。阿—南关税同盟虽然建立起来,却仅存在了两年(1946-1948),即因政治原因而解体。唯有荷、比、卢联盟差强人意,于1948年1月建立,勉强维持下来。可是这并不意味着比、荷两国之间实现了贸易自由:在最初几年里,比利时对荷兰低价农产品继续实行保护关税,荷兰从比利时的进口仍然受数量和其他方面的限制,两国货物税差异很大,以致沿边界实施税收管理。

尽管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家们对关税同盟的效果并不看好,西欧六国仍旧把它作为西欧经济一体化的必由之路而加以实施。1957年3月25日,法、(西)德、意、比、荷、卢六国首脑签署了《罗马条约》,后经六国议会批准,于1958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组织,它们同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一起构成了西欧经济一体化的三驾马车。三个共同体成立后立即着手关税同盟的组建工作。按照《罗马条约》规定,关税同盟应从1958年1月1日起实施,其间经过三个过渡阶段,至1970年1月1日正式建成。其目的是使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取消关税壁垒,促进产品、劳务、人员、资本的自由流通,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最终提高各国经济福利。1959年1月1日共同体内部关税削减了10%,当年内部贸易额就比1958年增长了20%,1961年1月1日,内部关税再次削减30%,比原计划高出十个百分点,而到1966年第二阶段结束时,内部关税额的削减幅度已达80%,后经六国共同努力,最后的20%在1968年7月1日也被完全削减,这样共同体内部关税壁垒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多得以全部拆除,六国间终于实现了免税的自由贸易,共同对外关税税率也随之确定。此后十年间,关税同盟所显示的惊人成就不仅使西欧人大吃一惊,也使全世界为之一震。欧共体内部贸易额在1960年仅103亿美元,1973年骤增为1229亿美元。1960年到1970年间,欧共体进口贸易额占世界总额的比重由21.8%增为27%,出口贸易额的比重由23.2%增至28.3%(注: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贸易和发展统计手册》,1987年增刊第36页和1993年表1.12;联合国《统计年鉴》,1970年。)。

六国关税同盟所获得的成就不仅证明范纳的理论的部分合理性,即这种一体化组织会产生前述两个效应,同时也暴露了该理论的严重缺陷,即它没有看到关税同盟所具有的其它优势,如共同市场的扩大,区域内产业间竞争和成员国间分工与合作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各产业部门国际竞争力的增强等等,因而也无法说明六国关税同盟何以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到底应如何正确理解关税同盟,成为摆在经济一体化研究者面前的首要任务。70年代后,皮尔斯(I.Pearce)、肯普(M.Kemp)、克鲁格曼(P.Krugman)、赫尔普曼(E.Helpman)等经济学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从贸易条件和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入手,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是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的交换比率。不同国家不同商品的相对价格比例不同,进行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就可以增加各国的总商品产量和消费量。而贸易条件就决定了国际贸易所增加的产量在不同国家间的分配。通常一国贸易条件用一个指数来表示,即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若贸易条件指数大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发生了有利于该国的变化,其出口单位商品便可换回更多的进口品;若指数小于100,则表明该国贸易条件恶化,其出口单位商品只能换回较少的进口品。1970年,皮尔斯在其《国际贸易》一书中提出一个全新的观点,认为建立关税同盟的目的就是通过改变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贸易条件,以求得按有利于成员国的方式来分配世界收入。他指出,全球多数国家特别是贸易小国由于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很小,根本无力影响全球商品的生产、价格向着有利于本国的方向发展,因此它们就不可能通过改变贸易条件来改善自身在国际贸易中的被动地位。而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内关税壁垒的打破和共同贸易政策的执行使得成员国间产生了贸易创造,内部资源得以优化配置,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各产业专业化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日趋扩大,相应就保证了出口的快速稳定增长。另外,一体化也使得成员国整体进口量在世界进口总量中占有较大份额,进口规模的增大使同盟国具备了影响世界价格的能力,即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一定的需求垄断优势,那么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将迫使出口国降低向进口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各成员国也因贸易创造而减少了从同盟外的进口,为了减少因出口减少而受的损失,同盟外非成员国也会自动把其出口价格下调。这样贸易条件的改善,将使收入由规模相对小的国家向市场规模大且具有垄断地位的关税同盟转移,因此关税同盟是应该肯定的。

肯普、根岸尧(Negishi)、凯夫斯(R.Caves)(注:Negishi,Customs Unions and the Theory of the second Best,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vol.10(1969),pp.391-398;R.Caves,TheEconomics of Reciprocity:Theory and Evidence on Bilateral Trading Arrangements,in W.Sellekaerts(ed.),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inance:Essays in Honour of Jan Tinbergen,London,1974,pp.17-54.)等经济学家则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成员国间、成员国与非成员国间收益的分配问题上。他们认为,关税同盟成立前主要同未来成员国进行贸易往来的国家,在同盟形成后,因取消关税降低了产品成本而导致的经济增长将占主导地位,因此它们会从一体化中获益。而在一体化前主要同非成员国贸易往来的国家,在同盟建立后,将因共同对外关税造成的贸易转向蒙受损失。除非它们在入盟后能通过贸易条件改善而使损失得以补偿。然而贸易条件的改善不仅取决于同盟国与非同盟国间的相对贸易规模大小,而且还取决于该同盟的开放程度。如果该同盟是一个封闭性组织,那么成员国与同盟外非成员国之间贸易往来将大大减少,甚至完全取消,则该同盟理论上虽然与同盟外非成员国间的贸易条件得以提高,但贸易交往的减少使贸易条件提高的意义几乎不存在。另外封闭性也造成同盟内成员国贸易往来的增多,原来效率低、关税水平高的成员国与其它效率高、关税水平低的成员国相比,贸易条件不是提高而是恶化,所以随着内部贸易增多,内部贸易条件恶化造成的损失将大于因与同盟外非成员国间贸易条件提高带来的福利。因此,损失能否补偿并未可知。但1976年肯普和宛(H.Wan)(注:M.kemp and H.Wan,An Elementary Proposition Concerning the Formation of Custom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Vol.6(1976),pp.95-97.)又发展了上述观点,他们认为即使贸易条件的改善不足以补偿贸易转向带来的损失,也不会影响关税同盟对各国福利的提高。理由是,同盟可通过内部一次性转帐的方式对这种损失加以补偿,如欧共体在实行农产品共同价格时,由于联邦德国农产品价格高出欧共体制订的共同价格11%-13%,联邦德国农民将遭受巨大损失,欧共体决定在从1967年开始实施共同价格的头三年内拨款11亿马克进行补偿,以推进共同价格的执行。另外,同盟还可设置灵活的共同对外关税,对易产生贸易转向的产品降低税率,而不是采取刚性的统一税率,这样将会极大地减少贸易转向的发生,并提高同盟本身的开放程度。因此关税同盟只要运用经济政策杠杆做到趋利避害,那么它必定会促进成员国福利水平的提高。

在关税同盟对贸易条件影响的研究正在进行之时,以科登(M.Corden)、克鲁格曼为代表的又一批经济学家则围绕着关税同盟与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的关系展开了深入探讨,从新的角度来揭示建立关税同盟的真正经济价值。规模经济是扩大生产要素的集中程度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说明大规模生产通常具有优越性,可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1972年,科登在其《规模经济和关税同盟理论》(注:M.Corden,Economics of Scale and Customs Union Theory,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80(1972),pp.465-475.)一文中分析了关税同盟和规模经济结合的效果。他指出,除了范纳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向效应外,还有两个补充效应:一个是成本削减效应,即由于关税同盟建立后,关税壁垒的拆除和规模经济效果将使其成员国生产某产品的成本进一步降低,从而拥有生产该产品的最高效率,以致取代所有非成员国对同盟该产品的出口,成为同盟内的唯一供应者,随之发生贸易创造效应。另一个是贸易压制效应,即同盟外最有效率的生产国产品在进入同盟时,由于被征收共同对外关税后的价格高于某生产效率较高的成员国产品价格,从而使该成员国成为同盟内该产品的唯一供应者,进而就可发生同盟内的贸易转向。科登的观点显然受范纳的影响,因此关税同盟和规模经济的结合是否能提高经济福利仍是不确定的。

但随着“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提出,理论界对关税同盟的合理性又表现出了肯定的态度。70年代末80年代初,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根据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规模经济存在的现实,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完全竞争是与完全竞争相对的市场存在状态,它包括四种情况:第一是垄断,即只有一个卖者;第二是寡头垄断,即只有少数卖者,出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第三是垄断竞争,即有很多卖者,每一个卖者出售的商品都不同,但产品可相互替换;第四是卡特尔和国际商品协议,即由一种组织对不同国家的生产者或政府作出限制性安排,以限产保价。规模经济的存在使得某些先进行规模运营的厂商掌握了主动权,随着产品成本的降低和市场份额的扩大,该企业将像滚雪球一样由小变大,并逐渐控制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进而造成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存在现实。“战略性贸易政策”正是考虑了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妨碍了市场的自由运作,因此就要求政府用适当的干预政策来改进市场运行的结果,如针对不完全竞争,可通过影响本国厂商及外国竞争对手的决策行为,像对本国出口厂商进行补贴,既降低了该种商品的世界价格,又以减少另一出口国的利润为代价增加了本国利润;而对进口品提高进口税,则可使外国供给者为保持在征收关税的国家的销售额必须降低价格,所以关税提高所引起的进口品价格提高的幅度将小于关税率,而且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关税为外国供给者所承担,因此本国可以在没有另外扭曲的条件下抽取外国的超额利润,以提高本国、本地区国民福利。针对外部经济效果,可对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予以扶持,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利润,并借机掠夺他国市场份额和利润,以提高本国福利水平。而执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最好形式就是由关税同盟联合起来的国家集团,因为它拥有统一的经济政策和更广阔的内部市场,不仅扩大了经济政策调节的适用范围,加强了调控力度,而且为发展规模经济提供了绝好的市场条件。另外同盟建立后,发达的通讯体系、畅通的交通体系、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在成员国间形成,各成员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分工与合作将得以加强,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而且直接的信息传播、技术工人的流动也会把新的技术知识从一个企业迅速传播到其它企业,这必将减少广大企业在获取同类资讯时的费用,进而可降低生产成本。企业在此条件下将更容易形成规模经济,并且利用这种优势又可获得另一种外部经济效果,如可充分使用基础设施,能招聘到高级人才,筹措资金便利等等,促使最初优势不断自我积累和日益强化,从而铸就成持久性的优势,为企业带来极为可观的额外利润。因此关税同盟对成员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是应该肯定的。

战后西欧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虽使一体化的研究者对关税同盟并不乐观,但是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向效应概念的提出,却为广大学者所普遍接受,并成为指导关税同盟研究深入发展的基础性理论。进入70年代,由于欧共体在同盟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促使理论界要重新确立关税同盟的理论地位,皮尔斯、肯普、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一大批经济学家应实践之呼唤,从贸易条件和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入手,阐明了建立关税同盟不仅是为了改善成员国在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条件,以增大分配世界收入的比例,而且也是为了在世界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获取超额利润,以提高本国、本地区的社会福利。经济学家的看法日趋乐观,关税同盟理论也得以成熟和完善。随着1992年《马约》的签订和共同市场的建成,欧共体的一体化形式也由关税同盟过渡到共同市场,而在1999年1月1日欧元启动后,又再次过渡到了经济货币联盟阶段。新的时代需要新的理论,经济一体化理论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另外,西欧各类经济一体化组织特别是欧共体,在关税同盟指导下,其成员国范围日益扩大,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战后以区域经济集团化为基础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这种趋势所带来的全球福利水平的提高是任何人都始料未及的。

收稿日期:20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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