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旗人学院_嘉庆王朝论文

清代的旗人书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旗人论文,清代论文,书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书院始于唐朝,是官学之外由地方官或士绅创建的传道讲学之所。清朝是书院普及和流变的时期,据研究有书院4365所①,其中不乏旗人书院。既往研究论及书院发展或八旗教育时,或多或少都涉及旗人书院,但专门研究罕见。事实上,清代旗人书院的发展受驻防文试政策的影响很大,旗人书院和八旗官学相比存在诸多差异,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书院也有区别。旗人书院是清代八旗教育、满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厘清其发展脉络有助于更细致地审视教育在民族和社会发展中的位置。

      一、清代旗人书院之发展

      清代的书院政策经历了由禁止到疏引、开放的演变过程。在清朝建国之初,由于惧怕书院“群聚结党及号召地方游食之徒,空谈废业,因而起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于顺治八年明令禁止设立书院,“违者,提学御史听都察院处分,提学道听巡按劾奏,游士人等问拟解发”。②但书院之制历行久远,无法强行禁止。顺治十四年后,禁抑政策松动,各地开始修建书院。雍正帝首次公开肯定书院“兴贤育才”、“储国家菁莪棫朴之选”③;乾隆帝将书院纳入官府教育体系,“今府、州、县学并建,而无递升之法。国子监虽设于京师,而道里辽远,四方之士不能胥会,则书院即古侯国之学也”。④嘉道两朝开始整顿书院,以解决书院不振、山长人选不当等问题。道光帝要求各省督抚于所属书院,“延请品学兼优绅士,住院训课,其向不到馆、支取干俸之弊,永行禁止”;各属教职“嗣后亦不得兼充,以专责成”;书院房屋如有“坍塌应修之处,即行修整”。⑤据《清实录》记载,道光帝曾34次嘉奖修建书院或为书院捐资者。咸丰朝书院建设曾一度放缓。到同光两朝,因曾国藩等封疆大吏积极修建书院,书院建设出现高速发展。清代历朝书院总数、年平均数如下表⑥:

      

      以年平均数为参考,可见书院发展呈波浪式前进、上升趋势。康、雍、乾三朝后,嘉庆、道光两朝国势开始衰弱,晚清汉宫地位上升带动书院大力发展,这样的发展态势是合理的,各朝统治者对书院的政策总体是积极的。

      清代是满族王朝,满人习于骑射,有独特的文化风俗,且以寡凌众,面对中华文化,心态复杂。尽管对书院的政策总体积极,但具体到旗人书院,清廷的政策可谓一波三折,旗人书院的建立和清廷对八旗驻防文试的政策紧密相关。八旗考试分翻译和文试、武试。翻译考试就是满洲、蒙古通汉文者,翻译汉文一篇;不通汉文者,作清字文一到两篇;汉军应试者文章、篇数同汉人例。文试即文童试和文乡试、文会试。驻防文试就是驻防旗人就近在各省参加文试。八旗考试虽始于顺治八年,但顺治元年即已开始为应试做准备。顺治元年,顺治帝要求“满洲官员子弟,咸就成均肄业”;十一月,翰林院侍读学士、管国子监祭酒事李若琳等议奏,于“满洲八旗地方各觅空房一所,立为书院,将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八旗子弟”⑦,下礼部议行。这是首次议建旗人书院,但最终只是建成了国子监八旗官学。

      顺治十四年停八旗考试,康熙二年恢复文乡试,雍正元年全面恢复八旗考试,其后有大臣建议允许驻防八旗子弟就近于各省乡试。至雍正十年,该项议案被提不下百余次。雍正帝对之先不予理会,继斥之为“识见庸鄙”而不准行,强调国家设驻防弁兵,原令其“持戈荷戟以备干城之选,非令其攻习文墨与文人学士争名于场屋”,弁兵子弟能读书向学、通晓文义者,听其来京应试,“若悉准其在外考试,则伊等各从其便、竞尚虚名而轻视武事,必致骑射生疏、操演怠忽,将来更有何人充驻防之用乎”!乾隆三年七月,又有参领金珩降格以求,奏请允许驻防八旗子弟在该将军处试完马步箭后,送附近府院应科岁两试,仍被斥为“背谬已极”。乾隆帝坚持的仍是雍正帝的观点,认为八旗在京人数众多,就近考试无碍操演;而各省驻防官弁为数无几,若科岁考就近在外应试,必至竞尚虚名,荒废骑射,有失设立驻防本意!⑧

      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请允许各处驻防旗人另设学额,就近考试入学,再听赴京乡试。在不明前朝政策的情况下,嘉庆帝将该奏请交军机大臣议奏准行。迨知前朝政策后,嘉庆五年警告道:允许驻防旗人于该省考试文生是格外恩施,“若专务此而废弃清语骑射,即停止此例,不准考试。……俟清语骑射演习熟练时,方准考试”。⑨嘉庆十八年,因考虑到各省驻防兵丁子弟赴京乡试,道路遥远,常因艰于资斧,裹足不前,又令嗣后各省驻防子弟入学者,于该省一体乡试。⑩嘉庆帝先允许驻防童试,继允许驻防乡试,鼓励了旗人书院的发展,旗人书院的数量有较大增长,授课内容开始偏向汉文。

      道光帝即位后,对旗人书院是排斥的。道光二年,驳回在西安驻防营建立书院的请求,要求驻防满洲以清语骑射为重,其有志读书、勤学上进者,可自得师资,不必官为训课,设立书院,日久“于造就人才终无裨益”。(11)该年六月,吉林将军富俊奏请将发遣黑龙江充当苦差之马瑞辰改发吉林,专司教读白山书院八旗子弟文艺,被道光帝斥为“谬悠之见”、“舍本逐末”。道光帝强调东三省为清朝根本之地,原以清语骑射为重,“议课生徒,学习文艺,必致清语日益生疏,弓马渐形软弱”,传旨将富俊严行申饬。(12)道光十八年,因乌鲁木齐都统中福奏请奖励修建满营智珠书院出力人员,被道光帝斥为“冒昧多事”,理由是乌鲁木齐地处边陲,“该都统等惟当讲求武备,实力操防,开垦屯田,广储粮饷,方合足食足兵之道”。中福及建此书院的前任都统都被交部议处。(13)

      尽管驻防旗人就近应文试政策的存在,使得道光年间仍建成几所旗人书院,但道光帝于二十三年谕令“嗣后各处驻防,俱着改应翻译考试”,“庶不至专习汉文,转荒本业”(14),使旗人书院的发展滞缓。

      道光帝不愿意修建旗人书院的主要原因是:1.建立书院系地方官应办之事,将军、都统等不必越俎代庖。2.东三省为根本之地,乌鲁木齐地处边陲,在这些地方创修书院是“舍本逐末”。3.“清语骑射”是满族的根本,不能荒废。道光帝生于乾隆四十七年,经历了乾隆朝到嘉庆朝的由盛而衰,亲历了白莲教大起义,亲政后一面大力支持地方督抚重文办学,一面大力倡导旗人重武,防范之心显而易见。

      但驻防八旗至晚清已雄风不再,反而是不懂清语骑射的汉族官僚平乱能力凸显。应是受此影响,咸丰帝全面恢复了驻防文试,咸丰十一年谕令:“嗣后着于驻防翻译科甲外,仍复驻防考取文举人、生员之例,均准其乡会试,与翻译一体录用。”(15)这一政策鼓励了旗人书院在晚清的快速发展。据现有资料,将清朝历代各驻防地共25所旗人书院列表如下。

      

      从上表的数据可以看出,清前期八旗驻防尚不稳定,且清廷不允许驻防旗人子弟在当地应文试,旗人书院较少;嘉庆年间允准驻防文试,鼓励了旗人书院的发展;但道光二十三年取消驻防文试后,旗人书院发展滞缓;到咸丰十一年恢复驻防文试后,旗人书院发展迅速。

      以上书院中,龙城书院是奉命而建。康熙十五年,康熙帝令宁古塔将军哈达编制规章十则,设满洲学房以教满洲贵族子弟学习清汉文及骑射。学房建成后,康熙帝赐名“龙城书院”,并颁“龙飞胜地”匾额,悬于宁古塔副都统衙门大堂,所辖各旗每牛录限送六人入院肄业。这是第一所专招旗人子弟的书院(16),也是目前所知唯一由皇帝下令建立的旗人书院。清前中期其他旗人书院皆由将军、都统等奏准后建立,晚清时也有先建好后报朝廷立案的,如成都少城书院、荆州辅文书院等。清前中期书院的倡建者皆为旗人,晚清开始出现汉人,如少城书院的倡建者吴棠,海岱书院的倡建者之一张曜等。

      广州同文馆和中俄书院是两所特殊的旗人书院,专为中外交涉而设。同治三年,广州同文馆初建时规定,学生于满汉八旗向习清书、翻译子弟内择其资质聪慧、年20岁左右者16人,又访择汉人世家子弟才堪造就者4人,共20名送入馆中肄业;如有清白安分之人,自愿入馆附学,亦准公正官绅保送入馆学习,定额10名,以示限制。由西人教习教授外国语言文字,由汉总教习课以经史大义兼习算学。馆内一切经费在粤海关征收船钞项下动支。十年十月,广州将军长善、两广总督瑞麟等会议,嗣后同文馆学生专用旗人,毋庸再招汉民,其现在馆者仍听其肄业,俟民籍学生出馆缺额即将旗人顶补,旗人愿入附学者亦如之。(17)

      中俄书院又名俄文书院。光绪十三年,希元有感于“边疆办理交涉,必须两国语言文字融会贯通方无窒碍”,奏请设立该书院。次年三月学堂成立,规模经费照京都同文馆删减。学生皆选自宁古塔、三姓、珲春三城八旗子弟,年龄在15至20岁之间、天资敏慧、粗通汉文者。初定学额15名,宁、姓两城各4名,珲城7名。内阁中书庆全任教习官,聘俄国教习1名、汉人教习1名。二十五年,吉林将军延茂奏准聘依利丰充俄文副教习、刘赞棠充汉文教习,学额扩至30名,修习年限6年,学习内容为俄文词、句、语法、会话等。(18)

      二、旗人书院与八旗官学

      八旗官学、旗人书院、八旗义学、旗人私塾构成了清代旗人完整的教育体系。(19)旗人书院初建时间晚于八旗官学,多由驻防大臣创建,和八旗官学一样,具有官方性质,但书院和官学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学校有教官,书院有山长;学校诸生有额,书院生亦有额;学校有廪膳,书院亦有膏伙银。此其同也。学校诸生名秀才,书院生有秀才,有童生;学校三年由提学使者(亦称学政)一考校,出榜定优劣、分等第;书院每年由地方官一考校,取入学,书院生每月由官考校,复由师(即山长)考校,各出榜定其甲乙,此其异也。”(20)这是就办学具体程序而言。此外,旗人书院和八旗官学的差异还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总体规模的差异。八旗官学设在八旗驻防地或集中居住地,设置时间不一,规模不等,生员由八旗子弟选拔而来,有学额限制。如京城有国子监八旗官学,还有宗学、觉罗官学、咸安官官学、景山官学、八旗校场官学、八旗蒙古官学等。东北有盛京八旗官学、黑龙江两翼官学和吉林八旗官学14所。其他驻防地如成都有八旗官学8所,每旗各拟取学生40名;绥远城有官学6所,每所学生40名。从总体规模看,旗人书院的数量要远远小于八旗官学。

      (二)经费来源不一。官学为官给费用。广东满汉八旗清书总官学右司每翼月支膏火银八两,茶水银一两五钱。八旗清书官学右司每塾月支茶水银四钱。

      根据道光帝对增加旗人书院经费的批复可知,道光朝或者之前的旗人书院,经费虽有捐助,但主要仍依赖官府拨付。晚清财政变迁,旗人书院经费可多方筹措。如少城书院由吴棠捐银800两创建,司、道、府、州、县各官公捐银5200两,交典商生息,每年息银624两作山长束脩、诸生膏火等;长白书院由定安督劝八旗官兵捐建,集捐数千金发商生息作为经费;辅文书院由希元募款七千余金而建。

      (三)掌教者不同。八旗官学和旗人书院的创建者多是将军或都统,掌教者则各不同。规格最高的京师国子监八旗官学初设时教员由国学二厅六堂教官担任,此后充任教员者有进士、举人及恩、拔、岁、副各贡等。盛京八旗官学教习由盛京奉、锦二府属恩、拔、岁、副各贡及生员通过吏部考试者充任。黑龙江两翼官学助教由将军在笔帖式内选择长者将姓名咨送吏部。(21)其他驻防地八旗官学的教员一般在驻防地的旗人内挑选。如广东满汉八旗清书总官学,两广总督兼署将军李侍尧于前锋领催内挑选能清语者数人分拨两学,专派协领大员督率稽查;该处八旗清书官学的教员则于本旗内挑选能清语者充任,由本馆协领遴委章京一员督率稽查。成都驻防官学,于各旗兵丁内挑取通晓翻译者充当教习。

      旗人书院的教学由山长负责,山长人选没有特定资格限制。如宁夏维新书院,曾由正黄骁骑校景琪主讲其中;荆州辅文书院,由将军希元“聘定山长”;少城书院由吴棠聘定品学兼优之人教读。

      (四)课程设置差异。官学课程设置可以国子监为例,分满洲馆、蒙古馆、汉馆教习。满洲馆常课为:满洲教习每日教本馆学生清书翻译,每月逢三、八日出题,试翻译一道,或清字数行。蒙古馆常课为:蒙古教习每日教本馆学生蒙古书,每月逢三、八日出题,试蒙古翻译一道,或蒙古字数行。汉馆常课为:汉馆教习教各学生经书文艺,每日常课有授书、背书、讲书、回讲、写字、默书诸事。每月三、八出题,试文一篇,未能成篇者,令作半篇,五言六韵诗一首。此外,各馆学生十三岁以上者,学射步箭,十六岁以上者学射马箭,弓箭教习每日到学轮管教演。凡遇春秋二季考验,如有不能娴熟者,除将学生责惩革退外,该教习咨回本籍,该助教记大过一次。(22)其余驻防八旗官学以此为蓝本,课程大同小异,都重视清语、骑射,反映的是官方的意图。如,盛京官学学习清汉书与马步箭;吉林满学十三所,俱习清文骑射,左右翼二学添习清汉翻译;广州驻防满汉八旗每旗皆有清书官学,乾隆三十七年又添两翼清书总官学;福州驻防满汉学房学清文和翻译。

      旗人书院的教学内容不尽相同。清前期较重视清语、骑射,中晚期允许驻防文试后,汉文越来越受重视,晚清还有为外交需要而专设的科目,说明旗人书院的培养方向融进了办学者的个人旨趣和实际需要。

      三、旗人书院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

      由于统治需要,清统治者很重视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儒化教育,广设义学,大兴书院。同为少数民族书院,旗人书院和这些书院亦有差异,主要包括以下数点:

      (一)初始建设时间不同。如前所述,旗人书院在顺治元年即有建设动议,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的设置时间则随清廷对不同民族军事征服的时间而异。清朝入关后,虽然建立了对中原地区的统治,但其势力并未达到全国,边远地区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经过康熙到乾隆近百年政治、军事上的经营,终于消除割据势力,完成统一,书院建立亦始于此。

      乾隆二十二年,清朝彻底平定准噶尔部族叛乱,重新统一天山北路蒙古族地区;二十四年,又平定天山以南大小和卓的反叛,从此完全确立了清朝对新疆的稳固统治。不久,伊犁将军满族人阿桂在乌鲁木齐创建了桐华书院,这是新疆最早的书院。

      西南和中部各地少数民族原属土司管辖,在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各有特色,对清王朝也并非一律服从,有的很早归附,有的则经过艰苦的军事征服。清廷直接统治这些地区后,陆续建立了教授汉文化的书院。“土司时文教未通,本无学校之可言”,“今观书院之设,似有普及之渐”。(23)一些改土归流地区书院创建时间列表如下:

      

      (二)建设书院的初始目的不同。清初建旗人书院的主要目的是使旗人子弟不要忘记清语骑射,同时对汉文化也能够理解运用,因此其时旗人书院的授课内容以清语、骑射为主;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的建立则是军事征服后的文化教化,因此以儒学教育为主。

      光绪初年,哈密末代回王维吾尔族沙木胡素特在新疆哈密外创建伊州书院(又称王爷书院),拨三道岭煤税作经费,招维、汉子弟肄业,由满、汉教习用两种语言教学,授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论语》、《孟子》等。(24)

      回民信仰的伊斯兰教有旧教、新教之别。陕甘总督左宗棠平复陕甘回民起义后,要求所属州县禁止回民习新教;同治十年,又奏请清廷禁止各省回民信仰新教。清廷担心此举会使“回众惊疑,转生枝节”(25),谕令左宗棠从缓办理。左宗棠遂代之以文化手段,令所属州县修建书院。同治十三年,提督喻胜荣捐资创设书院一所,位于甘肃专为安置回民而设的化平直隶厅,专教当地回民子弟学习汉文。左宗棠亲题书院名为“归儒”。左宗棠认为,回民“若以儒者之说进之,因其性而达其情,又推其情致之君臣、夫妇、朋友之间,固天方之徒之性所有也。庶几循途而返,适其所而休焉,伦谊明而习俗化矣”。(26)同治十年又有同知赵兴俊创建钟灵书院于宁夏府金积堡城东南隅,金积堡原为回民首领马化龙对抗清军的大本营。

      “风化之本在于明人伦,人伦之明在于设学校。”(27)基于此,西南和中部少数民族地区也积极兴修书院。顺治十八年,云南巡抚袁懋功疏言:“滇省土酋既准袭封,土官子弟应令各学立课教诲,俾知礼义。”(28)经礼部议行。雍正九年,云南昭通书院成,“择子弟之野处而颖秀者,敦致宿儒以训诲之。盖去其椎髻,易以衣冠;去其巢窟,易以室庐;去其戈矛,易以揖让;去其剽掠,易以讴吟。诚千万世型仁讲让之勋,非仅一时除残禁暴之绩也”。(29)

      湖北施南府地处川鄂边陲,“地瘠民贫,土流杂处,其走利也为尤甚。强者力占,则土豪所由滋也;智者诈虞,则讼师所由聚也”。知府谭光祥“以斯郡之陋而欲急建书院以救之”,嘉庆十七年建成南郡书院,倡导“学以明人伦,非以求功名富贵也;学在求放心,非为师语言文字也”。(30)

      湖南境内少数民族较多。为训苗俗,乾隆七年,城步知县张方佳建白云书院于儒林乡(31);为彰教化,乾隆十一年秋,辰沅永靖兵备道永贵建敬修书院于凤凰厅镇筸(32);为使苗民“明伦而务本”,雍正十一年,永顺知县李瑾创桂香书院。(33)

      (三)效果不同。旗人书院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增多,但因建设书院的初始目的不同,导致效果不同。

      清初统治者对汉文化的戒备很深。皇太极曾召集诸亲王、郡王、贝勒、固山额真、都察院官,命内弘文院大臣读《金世宗本纪》,要众人以金亡国为戒,勿效汉人习俗,衣服、语言悉遵旧制,时时练习骑射,以备武功,自己也拒绝“改满洲衣冠,效汉人服饰制度”。乾隆十七年,皇太极的训诫被刻于卧碑上,立于紫禁箭亭、御园引见楼及侍卫教场、八旗教场,使“后世子孙臣庶,咸知满洲旧制,敬谨遵循,学习骑射,娴熟国语”。(34)

      清初命建旗人书院的初衷也在于此,但年深日久,旗人书院的最终收效并不如人意。熟习清语骑射的人越来越少,学习汉文化的人越来越多。乾隆二十二年谕,八旗童生生员,遇科考、乡试时,停其考试骑射;由举人考进士时,照旧兼试马步箭。(35)此谕表明“骑射”地位的下降。三十七年,署广州将军李侍尧奏该地旗人于清书并不认真讲求,“印房行走官员及笔帖式内欲求一脱手能办清字折稿者竟不可得。间有一二粗知清汉文义,必须先定汉字底稿,然后翻清。因不得其意旨,遂至拘文牵义多不妥协。纵斟酌再四,究未能意明词达”。(36)

      清语被忽视的程度从旗人子弟应试翻译的情况可见一斑。乾隆年间应翻译乡试者,满洲每科约五六百人,道光八年仅一百三十余人。(37)八名中式满洲翻译举子中,即有文理欠通、错误太甚者4名。(38)为了改变八旗子弟不重视清语、骑射的状况,道光二十三年谕令嗣后将各处驻防,俱改应翻译考试,非熟习清文者,不能获得拔擢。咸丰十一年恢复驻防文试,与翻译一体录用;将宗室应翻译会试者,归并八旗一体同题考试,两场合并取中,弥封试卷不再区分宗室与八旗字样。这样做虽是以昭公允,也反映了应翻译乡、会试的人数之少。

      相较而言,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在传播汉文化、移风易俗等方面却效果显著。清代苗区大约有书院45所。(39)湖南凤凰厅本属苗峒,康熙四十六年各土司请求归附,乾隆十二年,敬修书院建成,因经费只赖府、厅、州、县官员量力捐资,曾被视为缓务而废。乾隆六十年,群苗复叛。嘉庆元年平苗后的善后措施中,尤重振兴庠序,嘉惠士林,不仅广修义学,“且于敬修书院创立规模,择师之敬德修业者聘之,以最多士”,效果显著,自嘉庆戊辰恩科奏编“边田字号”,到道光四年“乡荐有人,文风日上”。(40)因担心“秀俊之资为贫所困,或不免以糊口之谋堕其上进之志”,嘉庆二十五年护理道台袁廷极以公地六百亩作书院常年经费来源,制定章程,设膏火延名师,“由是争相濯磨,文风骎骎乎其日上矣”。(41)

      湖南永顺旧隶土司,土人、汉人、苗民杂处,土人十分之四,汉人三分,苗民三分。“未沐文治,往往因陋就简,所谓居乡而囿于乡者也。”苗民“不识文字,凡有誓约以刀画竹数道为券”,“恒带刀弩、长枪,性强悍、猜疑,轻生好斗狠仇杀”。(42)雍正七年土司彭肇槐归附后,始设流官,修政立教。“设学以来,弦诵之声遍乡城,都人士率皆彬彬尔雅”,至乾隆朝“六十余年来列科名登仕版者不乏其人”。(43)乾隆二十六年,永顺府知府张天如倡建崇文书院,嘉庆十六年知府福顺移建于东门外迎恩桥之阳,到光绪十九年,“以合县士子繁多”,永顺知县朱益浚“乃谋特创一县书院”(44),可见文化振兴之效。

      湖南龙山县原为土司所属,雍正五年内附,七年改土归流,“民风刚劲,吏治若救汤火,非武健严酷者不足以胜任愉快”。(45)咸同兵燹后重修书院,到光绪年间苗民“亦知从师受经,通习章句。至椎牛饮血、纠宗械斗之风,久变革无存者”。(46)

      旗人书院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书院之所以收效大异其趣,和其办学的主观意愿密切相关。乾隆二十年曾将“东三省之新满洲、乌拉齐等考试汉文,永行停止,俾其专心旧业”(47),如就文化的多样性来说,这一政策对保存旗人文化的独特性值得肯定,但后人另有评价道:“满洲文化前清不能发展者,未免受此谕极大之影响。若康雍后进行无阻,则文化发展早有可能。观录此一谕,足证前清故步自封,终为自累之道耳。”(48)意指限制旗人学习汉文化不符合发展规律,故步自封,终至自受其累。与对旗人学习汉文化的限制形成鲜明对比,清廷鼓励其他少数民族学习汉文化,以庭训格言、圣谕广训教化,以儒家文化同化,以科举考试笼络,遂使这些地处偏僻的少数民族都能乐为其用,不致别生事端。清政府的这些文化措施,对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和素质提高,具有积极意义。

      书院在清代进入繁荣时期,几乎遍及城乡,但旗人书院的发展却受限制,即使晚清发展较快,数量仍然很少。光绪二十四年五月,清廷发布上谕要求地方督抚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西学的学校,以达“风气遍开,人无不学,学无不实”的目的。(49)八旗的书院、官学、义学等教育机构最终改为新式学堂,清朝统治者一直努力保持的旗人独立文化最终与汉文化融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晚清西学东渐,洋务运动的开展,戊戌维新的努力,清末新政的实施,西方新式武器的引进,新式军队的编练,新式文化的学习,均令多民族文化互相交流和融合成大势所趋,且是中国走向世界、实现富强的必由之路,清初皇太极所确定的排斥汉文化、独尊“清语骑射”的政策在历史的流变中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文章在修改过程中,先后承蒙张永江、刘小萌、徐秀丽、郑大华、黄道炫诸位老师以及两位匿名评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①邓洪波:《中国书院史》,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年版,第564页。

      ②《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83卷,“礼部·学校·劝惩优劣”,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没有页码。

      ③《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95卷,“礼部·学校·各省书院”。

      ④《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95卷,“礼部·学校·各省书院”。

      ⑤《清宣宗实录》第30卷,道光二年二月乙未,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32页。

      ⑥邓洪波:《中国书院史》,第540页。

      ⑦《清世祖实录》第11卷,顺治元年十一月庚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2页;鄂尔泰等:《八旗通志初集》第47卷,“学校志二”,乾隆四年武英殿刻本,第1页。

      ⑧《清高宗实录》第72卷,乾隆三年七月壬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56—157页。

      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65卷,“礼部·贡举·驻防翻译童试”。

      ⑩《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81卷,“礼部·学校·驻防考试”。

      (11)《清宣宗实录》第35卷,道光二年五月丙子,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21页。

      (12)《清宣宗实录》第37卷,道光二年六月辛未,第670页。

      (13)中福:《奏为乌鲁木齐创建书院工竣请鼓励捐修出力各员事》(道光十八年三月初三日),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录副奏折(以下简称录副奏折,来自该库的硃批奏折简称“硃批奏折”),03/3683/030;《清宣宗实录》第308卷,道光十八年四月壬寅、庚申,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90—791、798页。

      (14)《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65卷,“礼部·贡举·驻防翻译童试”。

      (15)《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64卷,“礼部·贡举·驻防翻译乡会试”。

      (16)民国《宁安县志》,“教育·前代教育”,第2页;季啸风:《中国书院辞典》,第31页。

      (17)樊封等:《驻粤八旗志》第3卷,“建置学馆”,光绪五年刻本,第16—17页。

      (18)季啸风:《中国书院辞典》,第30页。

      (19)八旗义学为补充八旗官学不足而设,也属官方办学,由将军、副都统等倡建、管理,一般八旗驻防地皆有,没有学额限制,八旗子弟不能入官学者或贫而不能延师者皆可入义学。如成都原有八旗义学24所,系各队自设,合队子弟除调入官学之外,俱在义学肄业,每年廷师训迪,学生膏火于各队兵摊助。八旗义学的优秀学生可被选入八旗官学。旗人私塾的设立、学生、学习内容和形式都比较自由,私塾的学生如符合条件,也可以进入官学或书院继续学习。由于八旗义学和旗人私塾功能上分别与八旗官学和旗人书院有重叠之处,因此本文不将八旗义学和旗人私塾纳入比较对象。

      (20)民国《闽侯县志》第33卷,“书院”,台北,成文出版社1966年影印版,第1页。

      (21)鄂尔泰等:《八旗通志初集》第49卷,“学校志四”,第31—33页;《光绪墨尔根志》第8卷,“学校志”,柳成栋整理:《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57页。

      (22)瑞庆等纂,汪廷珍等修:《钦定国子监则例》第36、37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木刻本。

      (23)民国《永顺县志》第21卷,“学校志·书院”,第2、3页。

      (24)季啸风:《中国书院辞典》,第349页。

      (25)左宗棠:《请禁绝回民新教折》(同治十年四月初八日);《谕左宗棠禁绝回民新教一事可从缓办理》(同治十年五月初六日),《左宗棠全集·奏稿五》,岳麓书社2009年版,第44—47页。

      (26)左宗棠:《归儒书院碑记》,宣统《甘肃新通志》第35卷,“学校志·书院”,第8页。

      (27)《同治城步县志》第3卷,“学校上”,第1页。

      (28)《清圣祖实录》第2卷,顺治十八年三月甲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7页。

      (29)徐成贞:《昭通书院》,转引自曹吟葵《清代云南昭通地区开发情况述论》,《学术探索》2004年第8期,第105页。

      (30)徐润第:《建立南郡书院碑记》,《同治施南府志》第29卷,“艺文志·文”,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影印版,第2136—2140页。

      (31)文运升:《重修白云书院》,《同治城步县志》第10卷,“艺文下”,第12页。

      (32)永贵:《敬修书院记》,《道光凤凰厅志》第19卷,“艺文一”,第17页。

      (33)李瑾:《桂香书院记》,《乾隆永顺县志》第4卷,“艺文志”,第23—24页。

      (34)《清太宗实录》第32卷,崇德元年十一月癸丑,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4页;《清高宗实录》第411卷,乾隆十七年三月辛巳,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79—381页。

      (35)《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87卷,“礼部·学校·旗学事宜”。

      (36)樊封等:《驻粤八旗志》第3卷,“建置·学馆”,第15页。

      (37)《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63卷,“礼部·贡举·翻译乡会试一”。

      (3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第364卷,“礼部·贡举·翻译乡会试二”。

      (39)吴荣臻、吴曙光编:《苗族通史》(五),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416—433页。

      (40)《道光凤凰厅志》,“周汇万序”,第1—3页。

      (41)《道光凤凰厅志》第7卷,“风俗”,第2页。

      (42)《乾隆永顺县志》第4卷,“风土志·习俗”,第1、2页。

      (43)《乾隆永顺县志》第1卷,“续增凡例”,第3页。

      (44)《民国永顺县志》第21卷,“学校志·书院”,第4页。

      (45)《光绪龙山县志》卷首,“符为霖序”,第2页。

      (46)《光绪龙山县志》第11卷,“风俗”,第2页。

      (47)《清高宗实录》第482卷,乾隆二十年二月甲寅,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8页。

      (48)民国《宁安县志》第2卷,“教育·前代教育”,第2—3页。

      (49)《清德宗实录》第420卷,光绪二十四年五月甲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504—505页。

标签:;  ;  ;  ;  ;  ;  ;  ;  ;  ;  ;  

清代旗人学院_嘉庆王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