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趋势及对策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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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到本世纪末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重要任务是要使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较大幅度提高,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要求的标准。因此,必须把握今后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趋势,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一、15年来农民收入的增长情况和特点

1、农民收入不断增长,但增幅减缓。1995年, 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农民收入)达到1578元(现价),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5%。按可比口径,比1980年增长了1.9倍,年均增长速度约为7.3%。分阶段看,“六五”时期(1981—1985年),年均增长14.1%;七五时期(1985—1990年),年均增长4.2%,其中,在1989年和 1990年出现了负增长。“八五”时期(1991—1995年)年均增长为4.3 %,虽然又出现新的增长势头,但仍低于从现在到本世纪末实现小康要求年均7%的增长目标。

2、东、中、西部农民收入增长不平衡。从我国东、中、 西部农民收入的增长情况看, 呈现明显的区域不平衡, 且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80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之比(以西部为1,下同)为1.3:1.1:1,到1994年已扩大到1.9:1.3:1。从1980年到1994年, 东部地区(以广东、江苏、浙江三省为代表)农民收入由为全国平均数的1.24倍扩大到1.72倍;西部地区(以甘肃、陕西、宁夏三省为代表)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在扩大,由占全国平均数的0.82缩小为0.60;中部地区(以湖南、湖北、 安徽三省为代表)农民的收入由占全国平均数的0.99缩小为0.89,差距也在扩大。

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城乡居民收入之比1978年是2.4:1,1985年达到最低点1.7:1,到1994年城乡居民收入又扩大到2.6:1,1995年尽管国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然而这个比例仍为2.47:1,仍然超过了改革初期的水平。 1985年以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9 年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七五”和“八五”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为4%左右, 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已由1.8倍扩大到2.47倍。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同步的问题十分突出。

4、来自农村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增加。从15 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的来源看,第一产业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80年农民生产性纯收入中第一产业占86%,1994年仍占70.5%。但是,在农民生产性纯收入增长的比例构成中,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已由1980年的11.4%,扩大到1985年的17.6%,1994年的30%。

二、农民收入增长趋势和可能性分析

从改革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实际增长情况看,十几年来农村的改革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市场需求增加,为农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为农民收入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九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有利条件

1、深化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5 年来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八五”期间,在继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农村其他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宏观调控方式得到进一步完善,改进了农村经济指导性计划,建立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储备调节制度;初步形成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经营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在农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股份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农村金融体制、农村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2 、 优化了农村经济和产业结构。 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的比重由1990年的64.66%下降到1995年的58.5%,林牧渔业比重由34.3 %上升到41%。农村非农产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1995年已达76.7%比1990年增加了22.8个百分点。乡镇企业较快的发展促进小城镇较快的发展,对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就地就近吸纳劳动力、促进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八五”时期全国乡镇企业年均增长速度为43.3%。1995 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 万多亿元, 比1990年增长5倍多。其中乡镇工农业增加值为8260亿元, 约占全国工农业增加值的26%。 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就业人数1995年为1.26亿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26%,1995年农民从乡镇企业中获得的工资总额为8303亿元,人均658元。

3、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八五”末期, 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5000万吨(9000亿斤),棉花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50 万吨(9000万担)。1991年到1995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为44891万吨、 棉花产量为455万吨,与“七五”时期相比,分别增长了9.9%和12.6%;油料、糖料产量分别增长了29%和30%;肉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增长了62%和80%,已超额完成了“八五”计划任务,蔬菜、水果等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农产品产量增加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4、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大江大河大湖控制工程建设,提高了防洪标准,治理淮河和太湖的水利建设大规模展开,黄河小浪底和万家寨水利枢纽等一批重点骨干工程开始建设。二是灌溉面积已结束长期徘徊的局面,“八五”前4年共净增153 万公顷(2300万亩)。三是林业生产步入消长平衡的新时期。从1992年开始, 林业资源突破了消长失衡的状况,实现了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举世瞩目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提前一年完成。“八五”前4年实际造林2180万公顷(3.27亿亩), 比“七五”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森林覆盖率由80年代后期的12.98%提高到13.92%。四是黄河、长江等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也有较大的进展。五是进行了大面积的中低产田改造和开荒,建设了一大批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供给能力。六是加强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科技推广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有了坚实的基础。

5、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较大面积的贫困区域逐步缩小,转为地域上分散、小区域集中的状况。“八五”期间,预计国家共投入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500亿元以上,用于贫困地区改善生产、 生活条件和发展经济,每年有500—6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二)“九五”时期农民收入增长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长期的趋势看,我国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仍有一些制约因素,主要是:

1、农业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发展后劲。 由于一些地方存在着忽视农业,特别是忽视粮、棉生产的倾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力,“八五”前4年,国民收入分配过于向工业倾斜, 造成工农业发展比例关系失调,工业一直以5倍于农业的速度增长, 农业发展严重滞后。由于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因而增加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的难度。80年代以来,全国国有基建投资中用于农业的比重下降,“六五”时期为6.3%,“七五”时期下降为3.6%,1993年又下降到2.8%,1994年进一步下降到2.5%。特别是地方财政用于农业的投入下降幅度较大,农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实际投入水平也呈下降的趋势。由于农业投入长期欠帐较多,农业基础设施没有得到根本上的改善,造成全国大型和中型水利设施防洪标准不高,现有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偏低。农业生产上受灾和成灾率明显增加。常年农业受旱面积1333—2666万公顷(2—4亿亩),“八五”时期年均成灾面积为2820万公顷,成灾率为51%,比“六五”时期的成灾面积1780万公顷增加了58%,成灾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 这表明农业发展的基础仍较脆弱。

2、农业比较效益低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近些年来, 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农产品成本不断上升,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增产不增收或少增收。据农业部门测算,1988—1993年农村工业品价格指数上升46.9%,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只上升29.1%。相差16.8个百分点。目前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距每公斤相差0.4元左右,高的达0.8元左右,加上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加重了农民负担。今后几年,如果农产品价格不能继续提高,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缺乏有效控制,流通体制不顺,将使农民利益进一步遭受到损失。目前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交换成本高,市场风险大,以近两亿个小农户为主要对象的农资市场和农产品市场,渠道不够畅通、农产品收购大战和买难、卖难、“打白条”等,将影响农民再生产的顺利实现,减少农民在市场经营中应得的利益。

3、农业科技进步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粮食、 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科技成果储备不足,缺乏既能大幅度增产,又有较好品质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弱化,科技成果推广困难,影响了农业科技进步。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贡献率为35%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4、资源约束和农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一是耕地资源减少。 “八五”前4年共减少96万公顷(1440万亩),每年净减少24万公顷(360万亩),1994年人均耕地面积由1990年的1.3亩降到1.18亩。 二是水资源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三是草原退化、 载畜量下降。全国共有3.3亿公顷(50亿亩)可利用草地资源,每年以66 万公顷(1000万亩)的速度退化。四是近海鱼类资源减少,影响水产业的发展。五是水土流失、农田污染严重。全国每年土壤侵蚀量50多亿吨。生活垃圾、工业废料的排放,化肥、农膜、农药的不科学使用,造成了大量的农田和水域污染。

5、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压力加大。农村二、 三产业发展滞后,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目前我国4.4亿农村劳动力, 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3.3亿人,第二产业5456万人,第三产业5544万人, 分别占总数的75%、12.4%和12.6%。 仍然远远滞后于产业结构的变动。 尽管10多年来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数量仍然增加了16.9%,劳均耕地面积从1978年3.5 亩进一步减少到2.9亩,人口与耕地的矛盾仍在加剧。据有关专家利用不同方法测算, 按较合理的劳均经营8—10亩耕地计算, 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2—1.5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4左右,预计到2000 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大幅增加,今后每年新增劳动力约1300多万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出来,就会增加农业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难度,也会影响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使农民收入的提高受到限制。

6、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乡镇工业的发展产品结构单一、雷同,产业层次低,技术水平不高,缺少发展潜力。而且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经济效益、环境问题和资源利用率,导致乡镇工业的发展后劲不足,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中的第三产业增加值1994年为634.2亿元,仅占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4%。农村运输、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发展起点较低,新兴的技术服务、咨询、信息、金融、旅游等行业,发展较慢成为影响农民收入持续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九五”时期农民收入的增长目标和趋势

国务院公布的《90年代中国农业发展纲要》已提出,到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200元(1990年不变价)。这是实现小康目标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这个要求,农村和全国的小康目标必将受到影响。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分析,今后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难度较大,但如果创造条件,实现发展目标的可能性也存在。基本的预测依据是:

(1)从1980年到199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了6.84%,其中1980—1984年期间年均增长15.1%。虽然这一时期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有效的改革措施,促使农民收入超常规地增长,但由此可见,只要政策和措施对路,农民收入就有可能快速增长。

(2)虽然,1985—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只有3.6%,1994年和1995年增长速度也只有5%,但从历史经验和今后趋势看, 提高农民收入仍有潜力。到2000 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200 元(1990年不变价),比1994年的803元增加397元,年均需增长7%左右。 这个发展速度,虽然明显高于“八五”时期的发展速度,但又明显低于80年代平均的发展速度。因此,今后农民收入增长虽有一定的难度,但也是可以实现的。

(3)从农民人均收入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关系上看, 经济的增长要求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全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着一定的相关关系,一般后者约为前者的40%左右。从发展目标上看,“九五”时期全国国民生产总值将从1995年的5.77万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8.5万亿元。按13亿人口,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4438元(1995 年价格)。根据人均国民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按35%的比例测算,农民人均收入相应从1995年的1587元增加到2288元,年均增长率为7.7%,接近到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按1990 年可比价格达到1200元,年均增长7%的增长速度和目标。

三、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措施

农民收入问题不仅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实现农民收入的小康目标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一)切实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在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妥善安排工农业两大门类资金投放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从宏观上调整安排好一、二、三产业资金的投放比例。用于农业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银行信贷资金等都要逐年增加。不仅在资金增量中要有较大的增加,存量部分也要做必要的调整,扩大用于农业建设。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引导预算外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建设。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重点是建立粮棉的良种繁育体系,病虫害防治体系,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体系,农副产品基地建设、菜篮子工程和市场流通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进一步提高。发展节水、省肥、高产的效益农业。通过增加农产品商品量,确保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增加农业投入的基本思路,是在保证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资稳定增长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农业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亿万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

第一,现有渠道的农业投资在现有投入水平的基础上逐年按适当比例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国有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农业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国家开发银行安排的农业(包括农林水气)基建贷款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建贷款要全部用于农业建设;商业银行也应尽可能选择有偿还能力的农业项目优先安排。要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范围。国家对农业利用外资要采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如贴息、提供担保等)。“九五”期间要适当扩大以工代赈的规模。现有的一些专项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和政策应当继续保留。如扶贫资金、“三西”资金、扶持商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专项贷款等都要保持和增加。

第二,为了保证农业有一个长期稳定增长的资金来源,要创造条件建立农业建设基金。基金的筹集渠道,一是从已经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提取一定比例;二是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三是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的增收部分;四是国外政府、团体和个人对我国有关农业的各类赠款;五是建立森林生态补偿制度,从受益于森林生态效益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六是建立占用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或灌溉面积的补偿制度,向占用灌溉水源、设施和灌溉面积又无法进行兴修或恢复的占用者征收灌溉补偿费用;七是从高档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征收一定比例。

第三,增加农村集体、个人用于农业的投入。通过发展乡镇企业等措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保证农村集体将一定比例的积累资金用于农业;正确引导农民合作基金会和农民增加用于农业建设的资金投入;鼓励农民扩大劳动积累。

(二)合理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从我国目前农村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的现状出发,要合理利用和科学开发现有草原、荒滩、林地、水面等资源;要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在确保粮棉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林牧渔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三高农业和外向型农业;要发展农业集约化经营,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单位产出率和收益;要大力开展农产品深度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的非农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仍然是中国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村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搞好社会化服务既是农业生产、农村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三)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的技术进步

第一,加强农业基础科学研究。针对农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引导和组织科研部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通过继续建设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和专业研究室,充实和改善农业科研条件,集中力量对农业重大科研项目进行协作攻关,力争在遗传育种、作物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保鲜等方面快出、多出成果。农业能否上台阶,良种是关键。要集中一定的资金和科研力量实施种子工程,带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实现种子繁育、生产、加工、储藏、销售系列化,加快农产品优良品种的选育。力争在新品种和杂交优势利用上取得新的突破,扭转某些农产品品种退化的趋势。重点培育优质高产抗逆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等新组合和新品种,加快引进国外优良农作物品种,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和市场管理,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供种区域化、质量标准化和加工机械化,实现统一供种。力争到2000年,全国粮棉油生产用种全面更换1—2次,粮食和棉花亩产在现有水平上增加50公斤和6—8公斤。畜禽、水产、糖料、林果等良种普及率也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大力推广适用农业技术。一是加快推广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瘦肉型猪、禽、牛、羊等优良品种。二是推广模式化栽培、旱作技术及水稻旱育稀植、农地膜覆盖、保护地栽培、优化耕作制度、精量播种、种子包衣、病虫鼠草害测报及棉蛉虫综合防治等农业技术;推广家畜及家禽优化饲养及配合饲料、秸杆、氨化、海淡水高效养殖和资源增殖、疫病防治等技术。三是突出抓好营造林的良种壮苗技术推广,重点是普及容器育苗、扦插、生根粉及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技术等。四是积极组织实施节水灌溉新技术。据东北松嫩平原大面积实验,节水灌溉的效益较好。吉林井灌区每投资1元可增产粮食5斤左右,一般每亩增产300—600斤粮食。国家要在灌溉上搞好节水措施,扩大灌溉面积。五是提高科学施肥和使用农药水平。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深施化肥、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等科学施肥措施,使化肥利用率由现在的40%左右提高到50%左右。六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高现有耕地的质量。坡地改梯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完善灌排系统,培肥地力,实行科学种田。七是改进耕作技术,提高复种指数,扩大播种面积。

第三,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机构开展科技承包、开发和信息服务等有偿科技服务,兴办科技实体,增强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继续实行农科教相结合,鼓励科技人员施展才干,献身农业科技,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素质。

第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加以消化、吸收、创新,武装现有重点骨干企业,扩大高新技术在生产领域的应用,开发高、精、尖、新产品,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增加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四)加快改革理顺工农产品价格关系,保护农民的利益。一是保证农产品获得平均利润,农产品价格应按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确定;按照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根据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农产品价格,保证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得到合理收益。二是对工农产品价格调整应保持同步性,严格限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三是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确定最低保护价、最高限价和合理进出口价。建立农产品风险基金等。四是继续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管好用好村提留、乡统筹费,加强对合同外负担的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各种名目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把农民负担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五)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今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要为乡镇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国家应考虑将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及部分城市工业的配套企业,适当向农村扩散,并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加以扶植。特别是应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强这一地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制定具体的办法和优惠政策,吸引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以扩展其吸纳就业和联带就业的能力。二是在户籍管理、就业用工制度、住房商品化、食品补贴等主面加大改革力度,对长期在城市就业的进城农民的管理问题要抓紧制定相应办法,并逐步放开对农民进城的限制;选择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强化其作为一定区域农村经济增长中心的吸引力和作用。三是坚持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方向,在市场调节供求,农民自主就业的前提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制定有利于增加农业就业容量的配套政策。在积极推进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同时,倡导和扶植一批大公司进入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带动农户成片调整结构。以工代赈是劳动替代资本的好办法,要大力推广以工代赈的做法,加强林业、环保、道路、水利等农业和农村地面基础设施的建设。四是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扩大粮棉等种植业的经营规模,把一部分劳动力转到农村多种经营上,全方位扩大农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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