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义的民族认同与爱国主义教育_社群主义论文

社区主义的民族认同与爱国主义教育_社群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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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5)06-0003-07

       DOI:10.14082/j.cnki.1673-1298.2015.06.001

       社群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后产生的当代最有影响的西方政治思潮之一,它具有反对个人主义的特征,倾向于文化、集体、制度和人类关系等存在的重要性,并且重视爱国、忠诚、团结、信任、互惠等价值,这些核心理念造就了别具一格的“个人—国家”关系图像、国家认同观及爱国主义教育主张。当今世界,全球化进程在各个领域渗透浸没,“流动的现代性”逐渐粉碎了人的归属感,进而带来了身份认同的高度不确定性,这使得国家认同与爱国主义教育的功能性力量更为凸显。对此,社群主义的理论知识和经典命题,可为探索当前我国青少年国家认同与爱国主义教育提供诸多理论参考。

       一、社群主义的“个人—国家”关系图像

       西方的自由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20世纪中期以后,自由主义在罗斯福新政孵化的“第三条道路”上获得新的发展,成为大多数欧美国家仿效的政治思潮。1971年,罗尔斯(John Rawls)的传世著作《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一书问世之后,以他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禀承了康德的个人主义传统,完全压倒了近百年来引领英美政治思想学界风骚的功利主义。正如桑德尔(Michael J.Sandel)所言,“政治哲学也像日常生活一样,新的信仰很快会变成旧的信仰”[1],到了80年代之后,逐渐产生一种来自发扬传统但又批判自由主义诸多预设的思想流派,社群主义即是最典型的执行者,其中以桑德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泰勒(Charles Taylor)等学者为代表。可见,社群主义的基本论点是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理论弊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抑或说,离开了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也是不复存在的。然而,社群主义不只是形而上的思考产物,也是各种社会现实条件综合作用下的时代结晶。尽人皆知,以个人主义为理论核心的自由主义使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过分渲染个体权利,逐渐丧失了对社群价值的承诺,最终导致个人产生了对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漫画式扭曲。其现实结果是:公民一心只顾自己的私利,对政治生活漠不关心,对公共决策不闻不问,对公共生活置身事外;公民极度崇拜市场化的生活方式,甚至将某些义务或行为转变为可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公民忽视了共同体生活对人们的生活意义,进而瓦解了历史记忆和道德传统的文化根基……这种被桑德尔称之为“自治的丧失”(lost of self-government)和“共同体的丧失”(erosion of community)的时代焦虑境况,是社群主义得以产生的现实基础。

       具体来说,社群主义的核心概念是“社群”,该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含义,小至家庭,大到国家,诸如社区、阶级、团体、民族等也都可称为社群。实质上,社群主义者心目中的理想社群,是为了达到最大和最高的善而组成的人类团体——政治社群,而政治社群就是代指国家。有学者甚至将社群主义视为“国家道德主义或国家中心主义”[2]。对于“个人—国家”关系的图像,社群主义声称国家是有机的、自然的政治共同体,国家优先于个人而存在,二者属于构成式的固有关系;另一方面,在不满意新自由主义“国家中立”的基础理论上,所有的社群主义者站在了同一个战壕里,他们秉承“强国家”理论,强调国家职能的重要性,并提倡个人应该对国家怀有无限的忠诚和责任。

       具体而言,相较假设国家与社会是由一群孤立、独立且可以撇开具体社会关系与历史情景的个人所构成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认为国家不只是个人简单性的、机械化的、工具化的集合体或联合体,而是自然演变和历史发展的客观产物,更是具有生命历程和精神内核的有机体,诸如文化传统、集体记忆、社会制度和人类关系等是国家存在的重要基础。在此意义上,社群主义将个人看作国家与社会历史脉络的某个部分,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在一个独有的关系网络中,并且这种关系不是来自于个人的自由选择,而是继承或遗传的必然结果。“在社会中长大的人将会发现自己身处各种关系模式、权力网络以及意义共同体之中”[3],即个人不仅是社会和国家的产物,也是历史条件的生成,个人是从遗传和国家的过去漂流而来的生命。国家优先于个人而存在,个人作为国家的一分子才得以存在,脱离社会关系与历史情景的个体只是一个神话。“个体与她的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是她的身份构成要素”[4],所以,社群主义“个人—国家”的存在形态是一种属于构成式的固有关系,有机存在的国家决定了个人的相应身份和地位,自我与认同不仅受到其所属的社会或国家所形塑,带有历史情景的特征,甚至也与整个社会文化发展过程环环相扣。

       国家优先于个人而存在的视阈决定了社群主义不可能接受“国家中立”原则,这是理所当然和毋庸置疑的。社群主义直截了当地指出,国家保持价值中立就是在等待自我毁灭的到来,因为社会不可能任凭由个人彻底自由的选择价值观念,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在为形塑自身的意识形态而努力前进,这是国家存在的本质性规定。在此基础上,社群主义提出了“强国家”理论或者说“大国家”理论,主张国家应该积极履行固有的保护、分配、经济管理、自我再生产和提供公共善事物的功能,尽可能地扩大国家职能的广度和范围,肩负应有的责任和使命,通过共善政治满足公共利益需求,使所有的个人享有既定的权利和利益。[5]146社群主义的“强国家”理论不是追求极权意义上的国家治理,而是倡导强有力的社会制度和机构体系是个人获取政治权利与社会福利的坚实依靠,这最终还是为了个人的期许、目的和需求。社群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国家与个人是同一事物集中与分散的不同表征。“强国家”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个人的互惠性义务和责任,个人应该对国家怀有无限的忠诚和责任。国家是个人自我认同和幸福生活的根基,国家的规范、制度、传统应该被积极遵从、维持和认同,对国家拥有的忠诚和责任是个人的必然选择和有利选择,个人应当“为了民族冲锋陷阵,并在必要时保护它的核心价值”[6]。

       社群主义的“个人—国家”关系的图像有点类似于当代共和主义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共存场景。的确,作为“通过回顾共和主义的过去来复兴美国公共言论的、自由主义的当代批评者”[7]的社群主义,在“母体”共和主义提供的脐带上吸取了一定的营养。但是,社群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是独立于共和主义的,尤其在国家理论问题上,“共和主义者的共和国与社群主义的社群有根本区别,前者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而不是某种特殊的善观念、文化和传统之上”[8]。进一步说,社群主义强调共同价值和共善责任,是反对个人主义和崇尚集体主义的产物;而共和主义注重政体形式和社会结构,是相对于专权而言的。

       二、社群主义国家认同的特征

       国家问题是所有政治哲学家们角逐的理想栖息地。在社群主义的眼中,国家是最重要的政治社群,正如杰弗里·弗里德曼(Jeffrey Friedman)所言:“社群主义最终关怀的并不是家庭、朋友、邻里等那一类亲密关系的社群,而是民族国家。”[9]不可置否,社群主义坚持国家优先于个人而存在,强调群体文化归属及共同目标为立论基础,“一方面主张个体不可能任意抛弃形塑其自我认同的社群背景,另一方面也主张承载共同历史文化资源的人应该群策群力,防止共同体生命力的涣散”[10]。社群主义别具一格的“个人—国家”关系图像,形成了自身独有的国家认同观风景。

       (一)个体归属一定的政治社群

       相较于新自由主义的原子式自我,社群主义认为自我是社会的产物,唯有通过与社群对话,才能真正地认识自我、充分回答“我是谁”的问题。关于此,桑德尔提出了构成性社群和道德主体构成论等理论,他批判了原子式自我独立于个体的各种特质与关系之外,这种意义下的自我与社群毫无关系。①社群主义认为自我坐落在社会关系中,社群身份建构了自我认同,并且直言社群的首要特征便是成员对它的认同。也就是说,个体只有意识到对自身的政治社群认同,个体归属一定的政治社群中,效忠一套共同的价值观、象征,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才可以形成对诸我的真实认识。“社群的成员必须凝聚在某个东西周围——包括某一套信仰,对外人或敌人的共同仇视与恐惧。”[11]其实,这揭示了两个层次的意义,其一,个人不可避免地归属于一定的政治社群,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特性,国家认同是自我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必然前提,只有忠于自己的国家,并且相信这种信仰,才可以获得自我解放。“靠这些忠诚和确信而活着,与把我们自己理解为我们所示的特殊个人……理解为某一家庭、共同体、国家或民族的一员……理解为某一共和国的公民是分不开的,诸如此类的忠诚不同于我所偶然拥有的价值,或者不同于我在任何既定时刻所支持的那些目的。”[12]正如麦金太尔所指出,没有在相互联结的社会关系中某种独特的位置,一个人就什么也不是,或至少是一个陌生人或被放逐者,“政治共同体界定了每个个体的构成性认同语境”[13]。其二,个体必须具有自觉归属一定的政治社群之意识,国家认同不仅是一种带有社会化印记的规定性,还是所有公民必须遵守的牢固的、坚实的、不易更改的道德律。公民们必须感觉到他们属于一个政治共同体,他们必须要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和共同治理的愿望,要有共同分担命运的愿望。“他们中没有哪一部分人企图建立独立国家,也不试图归于某一外国,这是彼此团结的重要路径”[14]。个人对政治社群的理解、接受、认同以及由此产生的归属感,正是国家认同的涌现和阐扬。

       (二)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的根基

       任何个人都不能脱离社群,都归属于一定的政治社群,个人的国家认同是由他所在的政治共同体所决定,这是从普遍意义上对个体归属一定的政治社群做出的高度抽象性概括。当然,社群主义者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认知探索,而是沿着自我创设的思维大道继续前进,进而发现了社会文化传统的重要价值。个体是社会的产物,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桑德尔、沃尔泽、麦金太尔、泰勒等一致认为,政治社群自身具有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国家认同不可回避地发生在某种历史与文化的背景下,历史文化应是个体形成国家认同的背景关系。“我们应当植根于我们的传统,向公民解释我们共有的这个世界的意义”[5]33,“只有理解个人所处的社群的社会历史传统和社会文化环境,才能有效地解释个人拥有的价值与目的”[5]60。可见,在社群主义者的理性思维里,文化认同是国家认同重要的、必然性的、无偏好的根源性内容。固然,一个政治社群意味着共同的文化关系,意味着由一系列特定的图腾符号、习俗礼仪、风俗民情、集体记忆、历史传统等凝聚成对共同体的归属感,即一种认同性的情感依靠。这也正如戴维·米勒(David Miller)所说:“共同的文化对于形成共同的信仰具有决定性意义,而社群共同的信仰对于其成员的认同又至关重要。”[5]70

       另一方面,在文化认同和制度认同的重要次序上,大多数社群主义者毫不怀疑地选择了前者。譬如,桑德尔轻视政治制度与程序正义的作用,强调有助于社群休戚与共感形成的文化认同的优先性;麦金太尔同样否认政治认同为重,并将文化认同置于首位。很明显,当社群主义者处理到个人的国家认同的问题时,文化认同显然优先于制度认同,这好似康德心中有关道德的定言命令,是对规律无偏好的尊重的必然性。换言之,社群主义眼中的国家认同主要是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之上,并且主要由文化认同所构成,政治制度认同的考虑是第二位的。一言以蔽之,文化认同是个人国家认同的根基。

       (三)成员资格是国家认同的前提

       如前所述,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个体是这个或那个政治社群的成员,个体必须归属一定的政治共同体,社会的历史与文化是其国家认同的根基。但是,一个必须面对的关键事实是,个体只有成为某个政治社群的一分子,或者称之为具有成员资格,才可以真正地实现制度的、文化的、族群的完整意义上的国家认同。沃尔泽在其著作《正义诸领域》中明确指出,在任何地方,没有成员资格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无国籍的人,他们被排除在共同体的安全和福利供应之外,他们在集体中没有有保障的位置,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危险状态。由此易见,社群主义认为成员资格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一个人只有获得成员资格,才会成为某个政治社群的公民,才可以形式上拥有那个国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而真正的获得权利和履行义务,且个人日常行为符合作为一个公民的标准,最终产生国家认同感。在此意义上,成员资格是国家的一个公共职位,是国家形象化的一个代表,是成为个体国家认同的前提性象征。成员资格不是单纯式地对权利的占有,它会演变成一种信仰和行为,成为个体政治参与和履行公民义务的重要基础。显然,成员资格是每个公民实现国家认同的必然前提。“对于国家是什么或成为一个成员意味着什么,我们当中很少有人直接体验;我们通常对我们的国家有强烈的感情,但对之只有朦胧的认识,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而非一个地域),它毕竟是看不见的,我们事实上看到的只是它的象征、职位和代表。”[15]43诚然,公民只有拥有某个政治社群的成员资格,才会对那个政治社群做出制度的、文化的、族群的全方位认同,逐渐产生一种情感上的依赖与归属。成员资格作为形式上、法律上的重要规定和职位象征,是个体进行国家认同的必备性前提。

       完美无瑕和无处可击的思想堡垒只是一种乌托邦,存在矛盾和隐含冲突才会促进理论的完善与发展,社群主义也逃不出这一自然法则。在论证自由主义的“丧失”问题上,社群主义者批判了其公民不认同国家、谈论公共善不再可能和忽视成员共同价值感的培养等观点,进而形成了自身的国家认同观。然而,这同样也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比如:社群主义对文化认同地位的抬高容易滋生文化权威主义,这与存在多元文化、多元价值的现代社会是相悖的;成员资格与公民资格的定义模糊不清,这不利于特定边缘群体的国家认同,等等。面对社群主义的国家认同观,我们需要理性地对待和理解,不可全盘接受也不可悉数否定。

       三、社群主义的爱国主义教育

       国家认同是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培养理性爱国者的必由之路。[16]社群主义的国家认同观决定了其爱国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性质和方式。社群主义坚持公共的善优先,而美德就是一种整体的善,一种可以表现出行为的善即德行。而社群主义强调的公民德行中,主要以爱国和参与最为重要。其中,爱国不但是一种对自己所属社群的政治认同感,也是具有特定国籍身份者对其国家发展表现的忠诚。麦金太尔将爱国主义描述成一种个人与政治认同紧密相连的“不可泯灭的特殊性”[5]121,泰勒则认为是“公民能够意识到社群及其成员间的共同命运感,并使得公民自愿对社群展现以后总勇敢捍卫社群生活的精神”[17]。诚然,社群主义眼中的爱国主义不仅是一种政治认同或忠诚,还是公民对社群及成员的情感,是集美德和责任为一体的国家认同观。社群主义者虽然针对爱国主义教育未曾过多讨论,但从他们对爱国主义、美德教育和公民德行的论述中,可以归纳其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主张。

       (一)爱国是公民教育不可或缺的美德

       社群主义毫不让步地坚持这样一种主张:一方面,个体的归属、目的、身份、存在及福利分配必须依赖于他所生活的社群,尤其是政治社群,并由此而获得各种公益;另一方面,成员的美德诸如忠诚、爱国、博爱等是社群自我保存的基本条件,也是其追求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强调公民的责任义务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强化国家认同在公民教育中的地位,成为社群主义的必然逻辑。这也决定了爱国这一德行在其公民教育的重要角色,即爱国是公民教育不可或缺的德性。由上可知,文化认同是社群主义国家认同观的根基,于是,社群主义的爱国主义教育意味着是对以文化传统、历史发展、人生信仰为基础的认同和热爱的教育。事实情况是,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品格教育,就是社群主义思想的体现”[18]。品格教育击败了带有自由主义面孔的价值澄清学派,在学校道德与公民教育中极力传授学生必须具备的核心价值观,并由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中一以贯之,教会学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达成与国家相一致的价值共识。国家核心价值是一个国家文化传统、社会历史、风俗民情等的集中体现,诚然,美国品格教育的一个侧面即是社群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某个版本。

       另外,按照社群主义的思维逻辑,爱国就是忠诚于自身所生活的社群,而社群本身就是一种“善”,一种个体应当努力追求的必需的“善”。②在此意义上,爱国就是一种“善”,一种“非物化”行为的美德,是每一个社群成员必须具备且应当追求的道德义务。对此,沃尔泽强调了学校教育的重要性,“每个人类社会都教育他的儿童,他未来的新成员……教育的目的是在每一代繁育一种情操以维护政体,建立并维护特定的整体需要的特定的情操”[15]261。这种情操就是社群主义的祖师爷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一个城邦应常常教育公民使能适应、维护本邦的政治体系的那种性格,也就是对国家政体的忠诚。这也足以证明爱国是社群主义公民教育思想中不可或缺的美德,是维护国家繁荣、发展和富强的特殊性因素。

       (二)强调积极参与实践的教育方式

       既然爱国为社群主义所重视,那么在教育方式上如何培养个体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呢?社群主义将爱国视为一种重要的美德,而美德在他们那里被称之为一种内在的善,这种内在善是只有通过从事实践本身而达到的善。换言之,美德应该被看作实践的产物,并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因此,爱国也应是参与实践的产物和体现。对此,如果教育每个公民热爱祖国,认同国家的政治与文化制度,维护政治共同体的团结和安定,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树立民族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这一切主要在于积极参与实践,在实践中养成对国家这个政治社群的热爱。积极参与实践,成为了社群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方式,这包括两个重要方面。

       第一,社群主义鼓励公民选择与政治社群核心价值相符的生活方式,将个体的生活整体当作一种实践。作为生活在共同的疆域中,具有共同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共同参与公共活动,具有高度团结意识而组成的政治社群,爱国主义教育就是在借助这种天然的、独特的、良好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公民形成对社群核心价值的认同。恰如社群主义的代言人所说,“我们永远是在某种具有自身特色的机构或制度的具体社群范围内,学会了或没有学会践行美德的”[19]。可见,社群主义认为国家精神是公民爱国的文化基础,增强公民核心价值共识是国家认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将国家精神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加以践行,促使个体在生活世界中保持民族传承的优良传统,坚决拥护国家倡导的制度文化,以此教育公民选择与社群核心价值相符的生活方式,就是爱国教育的最好表现,更是培养其爱国情操的基本途径。

       第二,社群主义十分强调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在具体的公民实践活动中展开爱国主义教育。人的本性决定了个体的生活必须含有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两部分,选择与社群核心价值相符的生活方式,体现的是一种私人生活领域的爱国形式;公共生活则直接表现为对维护公共利益、认同国家核心价值的实践。新自由主义对国家事务的冷漠,社群主义者对此极为反感,他们认为为了实现国家这个政治社群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国家应该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培育他们的公共理性、公共德性和公共行动能力,实现对公共品质和社群精神的认同,最终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和使命。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在实践活动中使之拓宽爱国的认知视野,磨砺爱国的坚强意志,练就爱国的积极行为,既是公民的应有职责,也是向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表现。

       (三)拒绝中立性的理智性爱国教育

       新自由主义视域下的公民不受到特殊文化和社会的限制,可以跨越国界,甚至成为世界性的公民或者无国籍的公民,这种内含普遍主义的伦理观导致了公民无视公共生活对个人存在的意义,容易造成个体坚持在国家认同上的中立立场,进而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顽敌。与“自由主义常常(并非总是)采取对爱国主义的否定,甚至敌对的态度”[20]相比,社群主义将爱国视为一种德性的实践,他们对于忠于祖国、忠于共同体的热情没有丝毫的褪色,对于爱国主义教育比较重视,将中立观念抛向了万丈深渊。社群主义还认为公民在维护国家和民族的重大利益和核心价值时,应该信奉一种国家至上的崇高理念以及个人可以为之牺牲私利甚至不顾生命安全的无畏精神。显然,社群主义崇尚的是一种拒绝中立原则指导的爱国主义教育,这种忠诚、热爱、报效甚至献身国家的积极观念,势必教育公民养成集思想、行为和情感为一体的爱国机制。

       爱国主义教育既要有“发乎于情”的强烈诉求,又要有“止乎于理”的卓远见识,即爱国需要激情,更需要理智。在这一方面,社群主义明确提出了自身关于理智的爱国主义教育主张。首先,就个体而言,社群主义声称公民热爱祖国和忠于祖国并不是等同公民热爱政府和忠于政府,两者在本质上有着明显的差异,爱国主义教育不是教导公民对当局政府冲动的、盲目的遵照、听从和顺服。当政府不再代表人民的利益,与人民为敌时,爱国主义的感情恰恰要求公民取消对政府当局的忠诚和服从;如果政府能够成为如实反映全体公民的道德共同体,公民就应当以忠于政府的形式来具体化为爱国情操和爱国行为。显然,社群主义此处的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添加了某些左翼激进主义的作料,带有马克思主义的基调。其次,社群主义从国家政府的视角出发,强调国家应该积极有为、尽职尽责,这样才能体现政治社群本质为善的规定性,发展成一个道德一致性的社会,公民理智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才会真正地被激发、被唤醒、被触动。除此之外,国家要在爱国者和非爱国者或者重视参与政治的人和不重视政治参与的人群之间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并对于历史、制度、文化、传统等组成公民爱国与忠诚美德的内容进行维持和促进。[21]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支持爱国行为的职能正是公民理智爱国的脚本,或者说,爱国主义教育需要国家政治伦理条件的强有力的支持。

       归纳上述,社群主义注重个体在国家中的社会身份和“人伦位格”,将爱国作为一种德性教育的实践,主张国家有义务教育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并大力弘扬忠于祖国的社会核心价值观。这种爱国主义教育理念弥补了西方国家社会中偏重个人权利至上、忽视社群意识和社会责任的缺陷,在本质意义上可谓美德伦理学在爱国教育中的回应。社群主义的爱国主义教育与个体所处的政治共同体及其文化传统和道德谱系有着历史的实质性文化关联,因而,“这种美德伦理及其呈现方式总是‘地方性的’、特殊主义的,历史的或语境主义的,甚至是道德谱系化的,而不是普遍(普世或者普适)主义的、非历史的或超历史语境主义。”[22]不过,对源自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逐渐形成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言,爱国是必须的、必要的,爱国教育也是历史的、道德谱系化的。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未来时间里,国家的消亡还如痴人说梦,难以想象。所以,社群主义的国家认同观及爱国主义教育主张仍然“生机勃勃”。

       注释:

       ①桑德尔认为,罗尔斯的自我是一个康德传统下的义务论自我。这种自我独立于我的利益、目的以及我与其他人的关系之外,其认同乃独立于我所拥有的事物之外的预先存在。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言,“原始状态”中的立约者既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欲望与目标,更对他人的利益漠不关心,即是理性的冷漠者。

       ②社群主义认为一个政治社群并不是居住于同一地区的居民的联盟(防御敌人),也不是为了防止居民相互之间不公正或疏通交易(经济交往)。尽管这些条件对于一个政治社群来说是必要的,但它们并不是充分的。政治社群是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善”的目的而组成的,其意图是良善生活。关键是,善业的实现需要践行美德的人,所以,忠诚、爱国、博爱等德性为公民之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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