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贫困:以中国农村贫困为例_农民论文

制度与贫困:以中国农村贫困的制度成因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论文,制度论文,成因论文,为例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论:贫困问题的概要性阐释

本文讨论制度与贫困问题,从制度视角探讨中国农村贫困的诱因或形成机制。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我国贫困人口大大减少,反贫困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在我国,农民贫困是居民贫困的绝对主体。1978年至2006年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下降到2148万,减少了2.28亿。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由30%下降到2.3%。①

200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绝对贫困线为693元/人年,折合每天不到1.9元。即使把贫困线设定得如此之低,②我国仍有2148万的绝对贫困人口。国际公认的绝对贫困标准为每人每天1美元,折合人民币为7.6元(按照2008年2月18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6计算),是我国官方确定的绝对贫困标准的4倍,以国际标准计算,我国有高达一亿多的贫困人口,绝对贫困发生率上升到10%以上。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这意味着我国扶贫工作异常繁重。③

尤努斯认为,贫困是制度安排和机制失败的结果,是“人为”的。如果改变制度设计,给穷人一个平等的机会,他们就会创造一个没有贫困的世界④。受此启发,我们将集中研究导致贫困的“制度成因”。本文认为,贫困是一种锁定状态,就我国而言,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经济体制、人力资本的低水平、匮乏的公共设施等等,均是引发贫困累积循环的“诱致因素”。正是这些因素,使生活在农村的多数居民丧失了或者难以具备改善他们生活处境的机会与能力。而决定这些因素的,则是制度。

图1 我国近年绝对贫困线(1978年-2006年)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我国东、西、中部农民所面临的自然(禀赋)条件是异质的。在不同地区,政府政策偏好或某种制度安排出现差异性,会使不同地区的农民利用各种自然条件寻求“获利机会”的权利或能力出现差异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即贫困或富裕程度)出现差异性。这意味着,制度和政策既能使自然条件不好的地区迅速发展,也能使自然条件优越的地区发展迟滞。关键在于某种制度或某项政策能否尊重农民各项合理合法的权利,提高他们实现各种经济或社会目标的能力。

本文第二部分为有关贫困理论的研究综述,在此基础上,这部分还将对农村贫困问题的制度成因提供逻辑一致的理论解释,第三部分构建一个计量方程以检验本文所发展出来的具有经济学含义的若干命题。第四部分则是本文的结论。

图2 我国近年绝对贫困人口数和绝对贫困发生率(1978年-2006年)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二、制度与农村居民贫困:一个理论说明⑤

斯密认为,很久以前中国的财富就已经达到它的法律和制度性质许可达到的程度。正是制度缺陷使一部分人不能分享分工经济带来的好处而处于贫困状态。不健全的法律制度、重农抑商政策、鄙视对外贸易、私有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资本不能自由流通,等等,使中国传统政治经济体制处在一种演化稳定均衡的“锁定状态”并引发持久的贫困⑥。马克思则注意到“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问题。⑦在他看来,“绝对贫困”是指在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中工人被剥夺物质财富后除拥有自己的劳动能力外一无所有的一种状态。另一方面,与剩余价值相比,工人所得仅占极小比例,则意味着“相对贫困”。⑧马克思认为,无论“绝对贫困”还是“相对贫困”都是资本过于强势,劳动难与资本保持必要的“均势”以致无法分享剩余价值所致。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的“能力方法”的分析框架非常独特。他认为,应当用“个人在生活中实现各种有价值的功能的实际能力”来研究贫困问题。原因在于,一个人能够利用所拥有的资源禀赋交换到各种商品组合的能力非常重要⑨。图3显示,当“交换权利集”扩张时,某个人将“收敛”到富裕的均衡中去,反之,则陷入贫困状态。可见,贫困问题既是缺乏可行能力使然,也是缺乏交换权利使然。

图3 森的能力与权利理论:贫困的形成机理

在拉格纳·纳克斯(Ragnar·Narkse,1953),纳尔逊(R· Nelson,1956),哈维·莱宾斯坦(Harvey· Leibenstein,1957)和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1954)等看来,发展中国家长期存在的贫困,是由若干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恶性循环系列”造成的,其中“贫困

的恶性循环”居于支配地位,资本形成不充分是产生贫困恶性循环的关键因素。投资、资本形成、人均收入、教育水平的低水平及其各自相互关系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舒布汉·曹德胡里(Shubham Chaudhuri)和马丁·拉法林(Martin Ravallion)(2008)发现,不均等与不平衡增长对公平性以及长期增长和发展存在着不利和有利的双重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政策,保持有利的不均等,即继续鼓励创新和投资,同时减少不利的不均等,尤其通过人力资本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帮助贫困人口参与市场,提高其自生能力和可交换的能力。

发展经济学强调技术、储蓄(投资)和教育的作用,但往往忽略更本质的制度因素。与此相反,诺思指出,从家庭承包制开始,中国发展出一种信念结构,这种信念结构无须借助任何西方的标准处方就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如果中国想继续保持经济增长势头,就必须在政治经济结构中构建激励体系,这可能需要建立那些更具西方社会的适应性效率特征的制度。⑩显然,制度分析为理解并解决贫困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政策资源。

事实上,就贫困问题而言,马克思的分析逻辑包括两个部分:

其一,是所有制结构决定了资本与劳动在双方博弈中的地位与角色;

其二,是资本与劳动的力量不对等造成社会分配偏向资本。

在马克思看来,工业化与城市化迅速地把农民改造成工人与市民,资本对利润的追求以及资本所有者对资本(包括原始资本)的积累冲动,使一切资本主义的生产不仅是普通的生产过程,而且同时是资本增殖过程,更是社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结构的“再生过程”。因此,有必要把社会生产过程(如专业化与分工所造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所导致的更大生产率同这个过程中资本对利润的强烈冲动所诱致的更大生产率区别开来。这在逻辑上就必然形成两个结果:

(1)专业化与分工会造成工业化与城市化,工商业、金融业所获得的比较利润要高于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所获利润,这使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处在并受制于刘易斯所定义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并不断地向城市“分化”。其结果当然就是农民与土地分离。这是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

(2)失地农民与资本结合导致劳动与资本的博弈是制度性和结构性的,这又是经济发展的社会过程。

显然,“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和“经济发展的社会过程”的交互作用会导致相当多的失地农民,他们既要承受绝对贫困,也要面对相对贫困。当我们考察英国早期工业史并研究当代中国转型过程中诸多案例时,发现马克思的分析逻辑仍然得到诸多证实。

上述所列文献,不仅具有分析意义,而且极具历史与现实意义,它们构成我们思考贫困问题的“思想或理论基准”。

制度变迁的历时性使路径依赖成为社会演化的阻碍性力量;而制度变迁的共时性又使不同的因素(例如人力资本、户籍制度,等等)相互作用从而使原有制度体系赖以存续的路径依赖性“累积”成一种难以摆脱的制度困境(11)。在一个转型社会,传统农业是缺乏比较优势的弱势产业,在向现代农业或非农产业的转化和发展中,(12)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小农经济难以“内生”出一种可质押的信贷机制,也难以通过信贷机制产生一种可资识别、鉴定与激励企业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在信贷机制和企业家“创生机制”同时失灵的情况下,人力资本的投资机制与农业或非农产业的专业化分工体系不会自动产生出来。这时候,“制度锁定”也就形成了。

图4 2005年我国10省份城乡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对比图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整理。这里的计算方法是:人均受教育年限=不识字或者识字很少比例*0+小学程度比例*6+初中文化程度比例*9+高中(或者中专)程度比例*12+大专及其以上*16。

显然,制度从来不会抽象地起作用,相反它要通过具体影响投资、教育(人力资本)、消费等因素而导致一个机制性的诸多因素彼此作用的“联动效应”,最终形成一个“制度性的累积循环律”。(13)正如富裕是由于导致富裕的制度一样,贫困是由于导致贫困的制度,这后一种制度使许多人成为阿玛蒂亚·森所定义的能力与权利缺乏者。工业化和城市化将导致社会转型,而社会转型意味着原有产业、就业结构乃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从而使那些原本适应传统社会的人难以适应转型过程乃至转型后的社会,这又很容易造成许多“马克思意义”上的绝对贫困者与相对贫困者。人力资本、二元结构条件下的户籍制度、对农业的投资(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农业科技方面的投入)、社会保障体制以及历史的路径依赖性等诸多因素,会通过影响农民的未来预期与具体的、日常的选择性行为“塑造”出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并决定他们的贫困或富裕程度。如果人力资本投资不足(见图4),(14)则行为人缺乏应对市场化与社会转型的知识准备和“致富”能力。土地产权的细碎化与“均分机制”则使农民化解风险的能力低下,从而不具备可信贷能力;产权分割与户籍制度的双重作用使得农业内部难以发展出专业化与分工的经济体系从而损失了规模效率与范围经济,这导致农业产业化陷入困境,也使农业无法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最终造成农业自身的积累或投资不足;户籍制度、家庭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的小农经济结构以及以土地为核心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一方面加大了农业劳动力的迁移与择业成本,另一方面也使农民无法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图5),所有这些因素都将使农村陷入(某种累积的)“贫困循环状态”。而且,农村居民低收入不仅影响农业发展本身,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工业化与产业升级。(15)

图5 1991年-2001年农村和城镇人均社会保障支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2年-2002年)相关资料整理。

下面,我们从实证角度探讨制度与贫困的逻辑关系。当然,为使讨论变得更容易些,我们将用人均收入来“定义”(或测度)贫困或富裕程度。为使讨论更有针对性,我们以中国农村贫困的制度成因为例。

三、人力资本与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制度效应”:一个检验

本节考察人力资本、人均农作物耕种面积、人均政府农业支出、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城镇化水平以及东西部地域等因素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我们确信,在逻辑上,所有这些变量的选择均与本文第三部分所做出的理论分析具有“逻辑”上的对应性。例如,我们用各地农民的人均收入来“隐喻”他们的“富裕程度”,其反面的含义就是(不同地区农民所处的)“贫困状态”。户籍制度在中国各地的“松紧程度”是不一样的,按照经验观察,沿海地区、东部地区比内地和西部地区表现出了更大的灵活性,原因是沿海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工业基础好,外来投资多,城市化水平高,因此,我们就可用不同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来“隐喻”它们的户籍制度的“松紧程度”。由于户籍制度的“松紧程度”与农业人口的流动性密切相关,因此,某地的城镇化水平当然从经济学的含义上就与该地的市场化水平相关了。与此同时,户籍制度这个指标还可用来“隐喻”(不同地区的)政策效应。这样,在计量方程中,就有必要引入地区虚拟变量。正如前文所述,习俗、历史的路径依赖性会使当事人的选择性行为陷入某种“累积循环状态”,这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人们可能“选择”他们主观上并不愿意选择的某种制度,尽管这种制度使他们仍然处在某种贫困状态。地区虚拟变量间接刻画了习俗与历史路径的依赖性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原因在于不同地区的文化与习俗的确会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基层政府的政策与农民的寻利行为。有必要强调指出,由于我们的计量方程同时考虑了不同地区的时间序列数据与横截面数据,加上赋予不同地区以“虚拟变量”,这就使下面的计量分析不仅具有一般性的理论意义,而且还能对不同地区的差异化的收入水平的形成给予一定的理论解释。

基于此,我们做如下假设:

假设1:农民的收入与农民人力资本正相关,人力资本的水平越高,农民就业可选集也就越大,农民越容易脱贫致富。

假设2:农民的收入与其耕种的农作物面积正相关,种植的农作物亩数越多,农民越容易获得更高的收入。

假设3:农民的收入与政府给予农业的支出正相关,政府对农业的支出越高,农民从政府那里得到扶助越多,农民就越容易脱离贫困的处境。

假设4: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那么农民也就有越多的自由和途径获得更多的收入,农民的交换权利集就会扩大,农民的处境就容易得到改善。这里我们把市场程度分解成内生性市场程度和外生性市场程度,其中内生性市场程度是由经济体内衍生出来的市场化水平,这里以第三产业产值与一二三产业产值的总和之比来代表;外生性市场程度是指由于经济体外的投资带动当地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这里以该地区的人均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来表示。

假设5: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越高,那么该地区的农民也就越容易从非农产业中获得更高的收入。

假设6:不同地区,由于不同的政策偏好、自然资源禀赋和文化等因素所导致的差异性,会使不同地区的农民的获利机会出现差异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的农民增收的路径不同,这使不同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即贫困或富裕程度)出现差异性。归结到一句,不同地域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具有显著性。

基于以上六个假设,我们构造如下面板数据(panel date)回归方程:

(4)EOAP代表一地区人均政府对农业的支出额;

(5)ROM代表一地区的内生化市场化程度。用第三产业总产值与该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表示;(16)

(6)ROC代表一个地区城镇化程度,用该地区的城镇人口数比该地区的人口总数测度;

(7)FDIP代表一个地区的外生性市场化程度,用该地区的人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计算(单位:美元)。

本文采用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所发布的两种统计年鉴,时间从1992年至2004年。研究范围包括七个典型省份,其中东部地区含山东、江苏两省,中部地区含河南、山西和江西三省,西部地区含四川和甘肃两省。(17)有必要说明的是,本文计量方程中的INCOME数据直接取自《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EDU数据则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3年-2005年)中各地区农村居民文化程度及其分布权重整理而成(见上文EDU计算公式),CROPS、EOAP、ROM、ROC及其FDIP等数据都是根据《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整理而得。

本文首先要研究模型中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混合模型主要测度各个个体截距项相等的情况。混合模型默认各个个体之间在截距项上不存在差异,实际上混合模型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面板数据模型,可以直接用OLS回归估计。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认为各个个体之间截距项是不同的,通过截距项度量个体间的差异,实际上是将各个个体作为虚拟变量嵌入模型来考察个体之间的差异。为此,在使用面板数据模型时,先要进行模型设定检验以决定使用哪种面板数据模型。具体的检验方法是首先利用混合模型和个体固定效应模型结果和F统计量进行检验,判断是选取混合回归模型还是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根据eviews5.1结果输出,结果如下:

在加入虚拟变量后,模型的拟合优度提高,虚拟变量系数显著,假设6被得到验证,说明不同地区,由于不同的政策偏好、自然资源禀赋和文化等因素所导致的差异性,会使不同地区的农民的获利机会出现差异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的农民增收的路径不同,这使不同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即贫困或富裕程度)出现差异性。不同地域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具有显著性。

下面我们再通过eview5.1“求算”个体固定效应模型,结果如下:

所以推翻原假设,这意味着模型3更为合理。故教育水平、城镇化程度和外生性市场化程度显著,其他变量不显著,也就是假设1和假设5被证实,假设4中的外生性市场的作用机制被证实,内生性市场的作用机制则没有被证实。

这样,从方程(3)我们可以得到基本结论:

(1)首先要明确,中国的市场化是制度变迁的结果。内生化市场化程度对收入的影响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市场的推进,内地省份的农民均进入到发达地区(江苏、浙江、山东、福建、上海、北京和天津等)打工。因此,各省的内生性市场化程度(第三产业值比总产值)对于人均收入的影响不显著。

(2)人均耕地面积,理论上可以这样讲,在改革开放初、中期,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因为人地关系所造成的压力会迫使农民考虑新的增收手段。非农收入已经成为农村收入中的一个主体部分,农业收入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

(3)由于模型使用的农业投资得自地方政府,这几年的农业投资本来就不多,许多资金只用于维护原来的农田水利设施,而不是真正的增量式的投资。因此,它甚至对农业生产的边际贡献也是不大的,更不用说对农民增收的显著影响了。

应该讲,上面两个模型都有其一定价值。尤其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它的解释力在于,肯定了人力资本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由(3)的估计结果可知,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农民的年人均收入将增加1044元。图6显示了山东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与人均年收入之间的关系。这种贡献是通过如下几个路径实现的:

其一,从产业角度看,农民的收入中得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要高于得自农业的收入。这是一个统计意义上的结论,它不排除某些农民通过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和在农业产业的内部分工而获得相对高的收入的可能性。

其二,既然农民更多地在非农产业获得相对于农业来说高得多的收入,那么一定程度的知识水准与专业技能就是农民获得更高收入的重要手段,这就证明人力资本对农民增收的重要的、无可替代的贡献。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就越高,这会增加农民进城务工获得合适职业的能力与可能性。都阳(1996)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研究,可资参考。

图6 山东省农民人均受教育年限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注:本图根据文中模型由eviews5.1输出。

其三,人力资本不单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分析量,它具有更多的理论与政策含义。首先,人力资本涉及到产业(或者职业)选择。正如菲雪尔在其《利息理论》中所说“收入是一连串事件”一样,农民收入提高实际上也是“一连串事件”,它意味着如下逻辑:

在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下,传统农业始终是一个弱势产业,因此,对单个农户来说,单纯依靠传统农业致富的条件已经不再存在。给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前提以及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结构,加上土地细碎化的约束条件,农民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已经不具备(增加收入的)比较优势,因此,对于理性的农民来说,正确的选择就是进入到一个更有产业优势的行业(即平均利润率比较高的行业)工作,这样他才能得到比单纯务农收入更高的收入。相应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成了农民择业的“回撤收入”(可以用保留收入或机会成本来描述)。显然,受教育程度越高,人力资本价值更大,选择行业工作以便得到更高收入的能力也就越高。这涉及的是人力资本投资对个体农民的影响。然而,如果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一个包含生态、科技、服务、贸易、农业金融等诸多因素在内的现代农业,那么这些包括非农产业在内的新型农业或现代农业仍然可以给农村居民带来巨大的回报(18)。

其次,人力资本因素对收入的影响不单纯是人力资本与收入之间的单向的逻辑关系。它意味着,人力资本的提高意味着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将在劳动力的配置上获得更高的比较优势。一个家庭,如果它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高的成员,它获得更高收入的机会也就越大。这意味着家庭可以做出这样的选择:

一部分家庭成员,主要包括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家庭成员以及年纪比较大的家庭成员选择务农;具有更高学历的家庭成员选择到新的更具比较优势的产业工作,以获得更高劳动收入。而如果某个家庭成员拥有大学学历,则意味着这个家庭不仅可以得到“打工收入”,而且其成员还能够进入到“白领阶层”,同时,该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成长也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这样,这个家庭就要比平均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家庭更具有竞争力。这涉及到人力资本投资对农村家庭增收的整体影响。人力资本的变化导致一个农村家庭在劳动(力)的时间配置和产业配置(即职业选择)上获得更高的“配置效率”。

方程(3)显示农民得自农业的收入非常小,并不证明农业生产已到极限,它只表明,给定联产承包制的制度条件和目前的农业政策,单靠传统农业生产经营已不足以让农民脱贫致富。但是,如果能够在农业生产内部重建合作经济,通过土地的规模经营,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内生出专业化与必要的分工体系,那么农业的生产经营对农民的收入的边际贡献将会比方程(3)所显示的大。这已为经验所证实。(19)这意味着,必须着手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农业信贷和社区公共治理在内的系统性的改革。

在方程(2)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地域虚拟变量是显著的,也就是说我国东西中部农民增收面临的条件是异质的。不同地区,由于东西中部不同的政策偏好、自然资源禀赋和文化等因素所导致的差异性,会使不同地区的农民的获利机会出现差异性,从而导致不同地区的农民增收的路径不同,这使不同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即贫困或富裕程度)出现差异性。

很显然,由于数据的可得性,使我们在构建方程(1)、方程(2)和方程(3)的时候选择了有限的几个解释变量,这大大限制了方程的解释能力。不过,无论方程(1)和方程(2),还是方程(3),都有力地证实了人力资本对农民增收的边际影响程度。其政策含义就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将是政府解决贫困问题的一个重要选择。

四、结论

制度本质上是一系列权利组合,它制约了人们的选择范围,减少了人类活动的不确定性,但同时也减小了人们可能的选择集,这一点将导致制度的机会成本。正如阿玛蒂亚·森所说,某个人或某个群体(阶层)之所以贫困是因为他们不能实现社会多数人所能实现的生活方式(2002),这既与这个人或这个群体所具有的能力和资源禀赋有关,更可能与这个人或这个群体所面临的制度约束有关。例如,在许多传统农业国中,尽管农业增长潜力巨大,偏爱城市的政策与农业公共投资的匮乏一起诱发了对农业不合理的过分攫取,而这正是产生这些国家农业绩效增长缓慢的关键原因。

我们的研究表明,正是一系列的制度约束抑制了我国农民可行能力的发展,导致农民陷入“制度性贫困状态”。摆脱这个“贫困陷阱”的办法就是消除抑制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安排,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把传统农业改造成包括生态农业、服务业和农村金融业在内的大农业,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在完善承包制和重建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扩展农产品市场并延伸农产品价值链,进一步挖掘可贸易农产品的潜在价值,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实现农村和城市的正常分工分化而不是收入分化,使更多的农民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好处。

注释:

①参阅王立芳(2007)http://www.ce.cn/cysc/agriculture/gdxw/200705/27/t20070527_11503055.shtml.

②200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绝对贫困线为693元/人年,折合每天不到1.9元。按照大米500克1.5元计算,如果全部购买大米,可以买0.63千克大米;按照面粉500克1元计算,该收入全部用于购买面粉则可以买到0.95千克面粉;按照猪肉500克15元的价格,该收入只可买到0.063千克即一两多猪肉。有关贫困线划定上的理论讨论还可参见早年发布的世界银行报告(World Bank,1990)。

③有必要注意三种贫困标准:一种标准是官方统计标准。目前我国的绝对贫困标准为人年收入693元以下,相对贫困标准为人年收入958元以下。据此标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调研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农村绝对和低收入贫困人口总数是5700万。扶贫系统建档立卡的工作对象约为1.07亿人。一种是世界银行标准。如果采用国际上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的贫困标准,据测算,我国在此标准下的贫困人口是1.35亿,其中农村人口1.26亿。还有一种是按照农村人口的特定比例为标准。如果采取比例法,将农村10%的最低收入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对象,按农村户籍人口计算,规模是9500万。据有关专家估计,这部分人的收入约占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1/3。采用这种办法,贫困标准可按照10%最低收入的上限确定,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参阅罗晶(2008),资料来源:http://www.xianfp.gov.cn/Index/Catalog81/2498.aspx.

④参阅穆罕默德·尤努斯:《穷人的银行家》,吴士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81页。

⑤有关贫困的定义参阅阿玛蒂亚·森:《贫困与饥荒》,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6-34页。有关贫困的分类,参阅都阳、蔡昉:《中国农村贫困性质的变化与扶贫战备调整》,《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5期。

⑥参阅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有关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详尽讨论参见林毅夫(2000年)。

⑦马克思在这里阐述的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概念与本文一开始用的“贫困的绝对标准”等概念不完全一致,后者是各国是通过人均收入或人均食物消费量的统计标准而划的一条“测算线”。按马克思的逻辑,如果某人的日均收入或日均的食物消费量在到或超过这条“测算线”也可能处在“绝对贫困”状态,只要他除了拥有自己的劳动能力外一无所有,即意味着他是“绝对贫困”的。

⑧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472、528-529、534、552、657-661、673-676、677-678、681、701-702、707-708、715-716、721-722、831页。

⑨参阅Amartya Sen(1985)第669-70页和阿玛蒂亚森:《贫困与饥荒》,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8-10、16-34、61-69、97-100、188-190、203-228页。

⑩参阅道格拉斯·C·诺思:《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3页。

(11)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第212页。

(12)都阳(1999)利用对中西部6省的贫困地区所作的农户调查资料,根据离散型解释变量模型对农户的非农劳动供给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结合对工资方程的估计结果,揭示了贫困地区农户对非农工作参与的主要动机在于分散收入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本变量对于农户形成非农劳动供给决策具有促进作用。

(13)制度变迁带有演化特征,这个过程应该是累积循环的,相关文献参见Alchian(1950),Winter(1971),Nelson and Winter(1982),Hirschleifer,J.(1982),以及 Bruce L.Benson(1989).

(14)目前中国每年约有1000万左右的农村中小学毕业生因为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而回到家乡。农村人口在人力资本存量上与城市存在着巨大差距。2000年,中国每10万人口中城市与农村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数量比是:大学,城市是农村的18倍;中学,是4倍;初中,城乡基本接近;只有小学,农村大于城市。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2000年全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相当于初中一年级文化程度,而同期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2年,相当于高中一年级文化程度,城乡之间的教育状况相差很大。在经济落后省区中,到2000年只有70%的学生完成了9年制义务教育,而东部省份的比例是100%。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90%左右集中在初中及初中以下的水平(陈永清,2007)。

(15)Murphy等(1989,537-545)证实,19世纪前半段,美国使用大规模生产技术,在很多消费品制造领域超过英国,原因在于前者的经济增长和国民财富较之后者更多地为普通国民所分享,后者则集中在富人之手,这使美国的制造业面对持续而旺盛的需求而得以迅速成长。

(16)也许这样处理不尽完全合理,更加合理的衡量一个地区的市场化指数见樊纲,王小鲁《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但是鉴于13年数据的可得性以及一个地区的第三产业发展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的市场化程度,故我们这里作此处理。

(17)河北、浙江和陕西均为典型的农业省份,但鉴于统计年鉴上数据的不可得性,这里故没有涉及到。

(18)参阅世界银行:《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进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7-61、142-154、164-168、186-195、208-213页。

(19)参阅世界银行:《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以农业促进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2-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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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贫困:以中国农村贫困为例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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