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论文_杨晓磊

浅谈我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论文_杨晓磊

杨晓磊

云南省保山市规划局 云南省保山 6780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深,这就使得我国的城乡建设也取得了有效的发展与进步。然而,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使得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在新时代的环境背景下,如何才能更加充分的了解我国城乡规划中所产生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对其进行全面的解决,是我国城乡规划设计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所必须重视与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中主要对我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分析,并进一步对城乡规划中问题的改进对策进行深入的探索与总结。

关键词:我国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改进对策

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的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合理的保障。合理的城乡规划设计,不仅能够给有效的推动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的城市化建设,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社会经济能够实现快速而又持续的增长与提升。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这就使得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高。然而,在实际的城乡规划过程中,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人员往往会过分注重城市化的发展与进步,而对于部分城镇的发展建设则缺乏相应的关注与重视,使得我国的城乡规划缺乏合理的统筹,并进一步导致其出现明显的发展不平衡现象。

一、我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不高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城乡规划工作,指的是通过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的编制,并为建设活动制定一个明确的可行性目标,来为我国的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基础支撑与有力的保障。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水平,往往能够对城市建设的质量与水平起到最直接的影响作用[1]。然而,现阶段,在进行实际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时,受自身专业素质与技能水平的影响作用,使得设计人员对于我国城市与乡村各自的发展特点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导致其所设计的规划内容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与可靠性,使得其所编制的内容往往与实际的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从而进一步导致其出现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不高的问题。此外,要想全面的开展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就要求其必须将规划的实施机制来作为其重要的基础与支撑,而现阶段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却更加注重空间形态的探索。

(二)城乡规划部门之间不协调

在进行实际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时,其往往会将具体的管理权限分配至各个地级的区县来运行实施,这就非常容易使得某些地方部门无视法规而独自运行,使得规划设计部门的管理工作不能全面的开展实施,从而进一步导致各个区域间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不能做到全面的协调与沟通,使得相关部门的调控职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这样不仅会对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冲击,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乡之间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部门在进行实际的规划管理工作中,并没有对城乡建设的实际实施路径与建设顺序进行合理的调控与安排,使得整个规划设计的内容缺乏应有的弹性,并进一步导致城乡建设的实际实施者不能对规划设计的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掌握,导致整个城乡规划缺乏一定的协调性[2]。

(三)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不高

城乡规划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通过促进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来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因此,在整个城乡建设与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公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整个城乡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宏观决策,还是对各个具体的城乡规划项目进行合理的微观控制,都需要公众全面的参与其中。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各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实际的规划工作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的做到全面征求公众意见,且其在实际的意见征询时,所采用的往往是成果展示与问卷调查的形式,使得公众在城乡规划的决策参与中缺乏相应的标准,并进一步导致其不能有效的为城乡规划设计出言献策。此外,由于目前我国的公众对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不是很高,导致其实际的参与范围与参与层次往往不够全面,这就使得公众所发表的各项意见并不能有效的代表整个社会利益主体,导致公众参与的质量与效果大打折扣。

二、城乡规划中问题的改进对策

(一)努力提高城乡规划部门的协调性

如果各个规划部门之间不能进行合理的沟通与交流,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控职能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3]。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的设计工作时,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调动其内部各个部门的参与积极性,并对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充分的协调与控制,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来确保城乡规划的可靠性与合理性,提升各个部门在实际的规划设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其进行更加全面的统筹兼顾,促使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能够实现更加全面而又合理的协调处理。

(二)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中的体系建设

要想从根本上对我国的城乡规划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确保其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获取相应的法律保障,并在此基础上来全面的提升城乡规划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确保规划内容的可操作性。此外,要求我们不断完善规划部门的人员管理体系,确保其内部的规划设计人员都能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与技能水平,确保其能够对我国的乡村与城市的实际发展特征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掌握,从而不仅能够有效的提升其所设计内容的可靠性与科学性,同时也能确保其所编制的城市规划设计能够全面的顺应城市的实际发展需要,并进一步满足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特征,来将城市规划的相关体系作为其重要的规划设计基础,全面提升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

(三)全面提升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由于公众是整个城乡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受益主体,因此,公众的利益需求所代表的就是社会的利益需要,要想更好的优化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公众的实际需求进行充分的了解与掌握,确保其能够全面的参与到城乡规划的全过程中。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以及相应的规划设计部门必须要对城乡规划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充分的宣传工作,并进一步为公众提供多种参与形式,将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中的各类知识合理的传递给受众,来全面的提升公众在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确保公众能够对整个城乡规划的内容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与认识,全面的参与到城乡规划设计的编制与讨论环节中来,来为我国的城乡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合理的运用网络与媒体等先进的宣传手段,来对城乡规划设计进行全面有效的宣传工作,并不断创新公众的参与形式,促使其能够更好的参与到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中来。

结语

作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水平,不仅能够对我国城乡的经济发展起到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然而,现阶段,我国在进行实际的城乡规划工作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因此,我们必须要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中的体系建设,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部门的协调性,同时也要合理的提升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来全面提升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质量,促进城乡建设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开展实施。

参考文献:

[1]钮金莹.刍议城市规划现状及问题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7):83.

[2]袁晓辉.关于城市人与规划人互动的理论初探——在我国城乡规划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J].城市规划,2014,(2):85-90.

[3]梁伟,冀永进,李海梅等.灾害事件对我国城乡规划的启示[J].城市规划,2011,(2):26-31.

论文作者:杨晓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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