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与发展的前提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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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到底是怎样的一门经济学

我们在此所讨论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是有重大差异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实质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一是经典作家的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一些不系统的抽象论述;二是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些理论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强调产品经济,排斥市场经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主要讨论公有制的形式、性质、作用、优越性、实现形式;讨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按劳分配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等三大规律;讨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与当今国际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和发展及其发展趋势已相去甚远。当代的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基础、制度特征、主要规律、基本模式、基本任务及其相关问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关系、利益关系等重大的生产关系的问题,对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运行机理和规律以及经济主体的行为规则等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已有的内容,作出全新的解释,并且要在研究方法上来一次彻底的变革,改变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规范分析、定性分析、抽象分析模式,加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定量和具体分析和描述。由此可见,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从体系上说,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虽然是一个整体,有深远的渊源关系,但他们又有着明显的差异,那就是:它们的内涵、外延、方法以及研究的对象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社会主义经济学也不可能是一门综合经济学。在中国经济理论研究出现分化和多元化趋势的时候,有人试图在现有多种理论范式的基础上,谋求某种“理论范式间”的新综合,形成一种社会主义经济新范式。基本做法是在马克思经济理论和传统社会主义经济范式基础上,通过引进西方经济学的一些概念、原理及方法乃至框架进行改造,以实现对马克思经济学和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创新。对于这种思路,我们可以继续探索,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当代社会主义经济学创新与发展,并不是仅仅靠引进或综合多种经济学的概念、原理、原则和方法就能实现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具体运用哪一种理论来分析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并不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性质。社会主义经济学不排斥任何其它经济学,它接受其它各种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与方式,但是经济学——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许多概念、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范式上存在重大的分歧,甚至排斥;其研究的问题、事实、对象、范围有重大的区别。一般的简单的综合且不谈是否有成功的可能性,至少十分困难。有人拿西方经济学的几次综合的成功作为论据,以证明可以通过多种经济学的综合而形成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全面创新。但是,西方经济学的综合,是不同流派的西方经济学的综合,它们产生于一个共同的经济条件之下,不同的理论存在着实际的内在的逻辑的联系,它们的综合是完全有条件的。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综合的条件是受到许多重大限制的。最起码一点,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是不充分的。因为它们研究的是不同性质的对象。当然,中国经济学家借鉴和运用西方经济理论分析中国经济问题,推动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无疑是必要而有益处的,从经验来看,也是有效的。但想多种经济学——如引进新古典体系,来构建或创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学,是一件艰难的工作。

如果以上分析还十分抽象,我们再来看一下某些被公认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特征,我们可能更容易把握和理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特性。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世界著名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米哈尔·卡莱斯基所构建的一套社会主义经济增长理论,被国际公认为是最早、最完整的社会主义经济增长理论体系。那么他构建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有什么特征呢?其中有几点最为突出:一是它采用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然而他并不排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并且将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与西方经济学的一些方法融合一体,灵活使用。他既是一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也被认为是后凯恩斯主义者的启蒙者。二是他的理论是建立在世界各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基础之上的,抓住了社会主义经济现象中的一些本质特征。如:他看到,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经常存在着投资膨胀的倾向,这种倾向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一直难以处理的消费与积累矛盾的根源。从而理智地选择了增长率与积累率作为其社会主义经济增长理论研究的现实出发点。三是他研究的是国际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问题,不局限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第四,它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研究,即使他使用了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如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但他的研究任务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揭示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的社会主义经济增长的机制。第五,他的理论不依附于任何一种理论,而是一种独立的体系。正是以上几个方面,确定了它区别于其它任何一种经济学理论、而被公认为是开创性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性质。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是从理论建设实践的角度看。我们所讨论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世界社会主义国家人们的生产关系、各种经济活动规律和经济问题的经济学。它虽可以也应该吸收人类其它各类经济理论的科学的概念、原理与方法,但它的理论体系应该是完全独立的。

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需要创新与发展

为什么要进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这个问题已有多方面的探讨,但从根本上讲,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导致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假说已与社会主义经济现实不符,或者是由于人们的认识与理解的进步,看到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中的某些假说前提的不确定性。要论证说明这一点并不太难。

李文溥在《江海学刊》1998年第1 期发表的《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经济学需要新的分析假说》中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尤其是我国近20年来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实践已经证实,传统的社会主义的三个基本假设:①集体主义的行为假说;②国家完全理性假说;③国家的最大化动机假说,是不成立的。

这一切,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整个假说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现实在许多方面已不相符。

任何一门经济学都是建立在一定假说前提之上的,如果某一种经济理论的假设前提不成立或部分不成立,必然导致该经济理论基础的“空虚”,也就必然要求重新加固,或部分重建其理论基础,重建新的分析假说。

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所带来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分析假说变化是不由人的意志所能控制的,也是不由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所能控制的,而是社会主义发展和社会主义实践反复探讨的必然选择。

经济学是一门动态的科学。它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新的经济现象、解决新的经济问题,不断发现与完善,不断修正与充实。经济的发展是必然的。恩格斯在晚年答《费加罗报》记者提问时,曾阐明了一个基本观点:“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的影子也找不到。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手里时,我们就心满意足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2卷,第628页。)这便是说, 社会主义的一些具体问题,最终要靠社会主义实践自身来解决。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反映的是另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状况和实践。那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正是遵循着公有制、计划经济前提运动的;“充分就业”、“无市场竞争”、“国家最大化动机”、“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经济的假设在当时的条件和环境中是也可能成立的,至少是人们的愿望和努力的方向。

今天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问题,只有通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才能解决,只有在新的假说前提下才可能作为解释。这便是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需要创新与发展的直接而根本的原因。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可能把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与发展视为一种理性的、科学的行为,视为一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创造性活动,才能理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与发展的目的和意义;才能使我们有一种时代的迫切感、责任感。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发展是什么性质的创新发展

如前所述,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些重大的前提,包括一些基本假设已经不符合现实或不完全符合现实,那么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些重大前提、基本假设、一些基本的理论到底发生了,或正在发生一些什么性质的变化?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与发展过程中对于一些基础性、基本的理论是“坚持”还是“否定”,或“修正”,或“重新定义与解释”,或“补充”。只有明确这些,才能大体上确定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补充修正性”的还是“重建性的”,还是“全面改造性的”。“修补者”,修修补补,不伤筋动骨、不改变原形原貌;“重建性”者,全盘否定,重起炉灶,建造新的框架与体系;“改造性”者,去伪存真、革除弊端,创建新的功能与机制。这三者的区别大概就是“变法维新”、“革命”与“改革”的区别。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之一。然而,公有制经济是否越纯越好,越纯越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能包容其它类型的经济形式?它们又该是一种什么关系?过去,由于我们在认识上的原因,误以为我们已进入社会主义,并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因而盲目地追求经典作家所描述或设想的高度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排斥其它类型的经济形式。但几十年的世界性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①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③还不具备高度公有制的条件;④公有制可以只占主体地位,但不应排斥其它性质的所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⑤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完全等于公有制经济;⑥社会主义经济绝不可能是私有经济。故: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其它所有制不能占主体或主导地位,否则,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

计划经济绝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须,至少,就目前国际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是这样的结论。计划经济的弊端已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实践一再证实,计划经济并没有能够使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进行有效地发展。相反,它使社会主义经济一再失调。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要有一定的计划指导,人类不仅仅是被动地去适应和服从经济规律,还应充分地主动利用经济规律。

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承认“按劳分配”这种分配形式,唯一的原因是因为它是经典作家设定的。要解决到底应以哪种形式进行分配的问题。关键的还是要说明“价值”或“财富”的来源。“按劳分配”是根据“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而提出来的。在此,笔者不想来讨论这个问题,只想说明一点看法,那就是即使“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但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还有其它生产要素——如资本在起作用,我们设想劳动能离开土地、资本、技术这些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不现实的。一切参与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当然有权力分享价值。仅就这一点来说,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不合理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经济的今天,许多人贡献的不仅仅是劳动,还有资本、技术等。

如果这样理解和看待“按劳分配”,它则是符合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实际状况的,是有其理论和现实基础的,应该坚持,只不过不能将其作为唯一的分配方式。

至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些基本假设,诸如“充分就业”、“无竞争”、“国家最大化”、“集体主义”等等,如前所述,已经与社会主义今天的事实基本不相符。

以上分析说明:①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前提(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已补充新的内容或进行了一些重要的修改,或作了新的解释,再加上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些基本假设已不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许多重要问题诸如公有制的作用和优越性、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宏观调控、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最佳实现形式等等,均要重新探讨、重新解释或重新界定。②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前提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例如: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经济必须坚持。那么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机制——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实现方式虽然必然发生一些变化,但并不否定基本的实现方式,因为经济运行机制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为前提的。

因此,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应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它不是否定性的创新,而是发展性的创新。

如何认识与理解社会主义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搁着未讲,那就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许多问题都将牵涉到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的问题。社会主义实践在发展,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也会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邓小平同志就说:“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如果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含糊的,那么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也将是含糊不清的。因此,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首先应建立在对社会主义作出新认识的前提下或者说要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的理解的前提之下。

经过对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的几十年的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人们对社会主义有了各种的理解,有些理论已与社会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有了显著的差异。马克思与恩格斯曾预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第一,取代市场价格机制的,是对社会劳动和各种资源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直接配制的计划体制;第二,由于按计划统一配置资源,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无政府状态和经济危机将得到克服,国民经济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根据这种设想,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得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相对应并且是相对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与恩格斯将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作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

从50年代开始,各社会主义国家陆续开始了对原有经济体制的改革,其实质首先是对社会主义有了新的认识,对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进行改革。其共同点是在不同程度上引进市场机制,认为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没有必然的关系。

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了重大突破。邓小平同志针对我国过去的“左”的错误多次提出要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早在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曾明确指出:说市场经济只限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呢?1987年10月23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企业家代表团时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是邓小平从经济体制的角度谈什么是社会主义。同时,他还从其它角度谈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邓小平文选》中他认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要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364页。 )邓小平同志还从所有制方面谈过社会主义,认为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社会主义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5页。)

从以上的论述看,第一,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还将发展下去,我们不可能在目前形成一个终极的认识;第二,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争论也好,认识上的发展也好,主要是在围绕经济体制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两大经济制度展开的。当代社会主义实践已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必须接受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在这个问题上讨论的最多的是“经济体制”问题。在所有制方面,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些讨论,在我国讨论得更加深入,有“公有制经济主体论”、“混合所有制经济论”、“集体所有制经济地位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论”、“股份合作制经济形式论”等等。不论哪种理论和观点,基本上有一个基本的看法,那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三,社会主义的规定性是多方面的,如共同富裕与解放、发展生产力等。但从经济学角度,主要是经济体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而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性标志。我以为:认识和理解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与发展的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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