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解_解释学论文

解释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解_解释学论文

解释学与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解释学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解释学给我们的启示

借鉴解释学的积极的研究成果,克服解释学中的某些错误观点,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有重要的意义。我认为,解释学给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时的第一个、也许是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要克服“理解的自我遗忘”,自觉地反思理解本身,确立科学的解释学意识。

“自我遗忘”是解释学中的一个术语,用来指人类精神活动中只注意活动的内容而忘记反思活动形式本身。有“认识的自我遗忘”、“语言的自我遗忘”、“理性的自我遗忘”、“存在的自我遗忘”等等。“理解的自我遗忘”是指我们在理解时不意识到自己是在理解,不对理解本身进行反思理解,不给自己提出这样的一些问题:什么是理解?理解可能性的根据是什么?理解的条件是什么?是否有达到正确理解的一般的方法?等等。我们在读马克思主义的著作时,只专注于一定的文本的内容,即专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对我们说了些什么,或专注于其他研究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说了些什么,他们说的对不对,而没有意识到我们是在理解,他人也是在理解,不去对理解本身进行反思,这一现象,就是我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时存在的“理解的自我遗忘”。一个人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时处于“理解的自我遗忘”状态,就不能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和其他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著作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和获得科学的方法。解释学则唤醒人们的解释学意识,首先要求人们自觉意识到自己和他人是在理解,并要求对理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解释学的重要贡献就是把理解本身作为研究的对象,对理解本身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许多合理的思想。这些合理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并不矛盾,但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并没有专门对理解问题进行研究。专门对理解问题进行研究,是解释学的贡献。

解释学把理解作为一般对象进行研究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解释学起源于古代的神学解释学和法律解释学,这是两种局限于专门对象的解释理论,形成用于专门对象的解释技巧,这种解释学称之为局部解释学。到了近代的施莱尔马赫,才超出了局部解释学的局限,以一般的理解为研究对象,形成一般解释学理论,这是一个进步。但是施莱尔马赫以及后来的狄尔泰的一般解释学只是限于从“认识论”或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理解,因而对理解的理解就不是很深刻的。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实现了解释学上的一次更深刻的转折,这就是解释学上的“本体论转折”。伽达默尔进一步发展了海德格尔的解释学理论。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把理解理解为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这是值得商榷的,但解释学上的本体论转折却大大地推进了对理解的研究,特别是关于理解可能性、理解的基本条件的研究,并由此得出一些很有启发意义的结论。可以说,只有到了他们的解释学,理解才真正作为哲学关注研究的对象,解释学也就成为专门的哲学理论,或者说,解释学被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他们的解释学因而就称之为哲学解释学。

哲学解释学通过对理解基本条件的研究而提出的理解的相对性、历史性、开放性的观点,对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

哲学解释学指出的理解的基本条件有:前理解、语言、间距、解释循环,等等。

前理解也称前见、先见、先有、偏见等等,哲学解释学指的是理解者在进行某种理解时具有的先于这种理解的存在状态,包括经验、知识、观点、兴趣或价值观念等等。理解者必须先存在,然后才能理解,存在是一切理解的根本条件。哲学解释学认为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就是理解。所以,在理解者作某种理解前,他已作为理解而存在,这就是前理解。没有前理解的存在不是作为人的存在,因而也不能有任何的理解。

哲学解释学把前理解作为理解的根本条件而给予积极的肯定,在解释学发展史上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方向性的逆转。在此以前,施莱尔马赫以来的一般解释学把理解者的前见、先见视作妨碍正确理解的偏见,认为要达到正确的理解就必须反对、排除理解者的前见、先见、偏见。哲学解释学给“偏见”正名,否定这个用语的通常的贬抑的意义。偏见就是前理解。前理解是一切理解都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哲学解释学指出,一般地反对偏见本身倒是一般解释学从近代理性主义那里承继过来的“偏见”,是应当反对的。没有先见、偏见,就根本不能理解。所以,问题不是一般地反对前见,而是要区分合理的前见和不合理的前见。

哲学解释学在肯定前理解对理解的积极作用时,也就同时肯定了传统对于理解的积极意义。近代理性主义是反传统的,一般解释学也是反传统的,认为正是传统造成了偏见,影响了正确的理解。哲学解释学也为传统正名。理解者根本不能脱离传统,他生活于传统中,传统造就他的前理解,因而传统也就成了理解的根本条件。谁根本抛弃传统,谁就根本不能理解。事实上,没有人能做到摆脱传统。

前理解对于理解的根本作用在于,前理解是理解的起点、基点或立足点,形成理解的视界或视域。视界、视域是我们看视的界域,哲学解释学用来说明理解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没有视界,我们将不能看到什么东西。视界狭小,我们就只能看到近在咫尺的东西,而且也只能在狭小的关系中理解所看到的东西。视界越开阔,我们看得就愈广远,也就能在广阔的联系上理解所看到的每一事物。

我们不一定同意哲学解释学把理解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的观点,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前理解是理解的基本条件,前理解构成理解的视界。肯定前理解对理解的积极作用,将会对理解的理解发生革命性的影响。理解同时受到两个基本因素的制约,一是受理解对象的制约,二是受理解主体的前理解状态的制约。因而,理解不可能是理解对象在理解者那里的完全的复原。理解是主体的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只要理解,理解总是不同,因为每一理解的前理解状态不同。理解不可能在某个人和某个时代得到最终完成,理解是一个无限进展的过程。这就是说,哲学解释学肯定了理解的相对性、历史性、开放性。

哲学解释学对理解的语言性的分析进一步支持了理解的相对性、历史性和开放性的观点。语言也是理解的基本条件。哲学解释学把语言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人在语言中存在并通过语言而理解。语言也是传统的存在方式,传统通过语言而存在并影响我们的理解。语言也是被理解的存在的存在方式,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的存在。哲学解释学把语言提高到本体论的高度来认识,这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但它强调语言作为理解的基本条件,对于理解却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语言活动中,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基本的矛盾是语言符号和语言意义的矛盾。语言一方面表现为一定的符号系统,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一定的意义:人们用语言符号来表达意义。由此产生语言的“能指”和“所指”的矛盾。“能指”是语言符号能够指称的意义,“所指”是使用语言的人实际所说的意义。这个矛盾也就是语词的多义性和语境(语词在作品中实际所指的意义或语词所指称的对象)的相对单一性的矛盾。这个矛盾同时表现着语言的社会性和语言的个人使用性的矛盾。语言本质上是社会的语言,不能有私人的语言。语言符号所能指称的意义,是由社会约定俗成的,人们只能根据一定社会所形成的语词意义来理解作品,而社会赋予的语词的意义往往是多样的。这种多义性还表现为语言意义的地区差别和时代变化。另一方面,语言又总是个人使用的语言,个人用语言来表达独特的思想,个人在使用语言时就使他的语言具有了个体的特征。语言活动中的这些矛盾,不仅造成理解者理解到的意义和作品作者实际所说的意义的差别,而且造成不同的理解者对同一作品理解上的差别。此外,语言符号和语言意义的矛盾还带来不同民族的语言之间翻译的矛盾。语言作品既可翻译又不能完全翻译。语言活动中的矛盾在口头语言中已经存在,而到了书面语言中这些矛盾就更加突出。在口头语言中,听众是确定的,而且谈话具有当下性,可以通过对话(提问和解释)使意义得到澄清。而在书面作品中,没有确定的读者,读者具有无限扩展的可能性,读者已不能向作者提问,作者也不能直接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作者在也时可以有些例外)理解必须通过语言,而语言中的矛盾必然使理解具有不确定性、相对性、历史性和开放性。

理解还必须在间距中理解,通过间距而理解,间距也是理解的基本条件。间距(又称疏异化、远化)是指作者的思想达到理解者意识之间的一种距离。上述语言中的矛盾都表现为一种间距。此外,还有时空间距,即作品和理解者之间在时间、空间上的距离。例如,从马克思的思想到达我们的理解,就存在着这样一些距离:马克思的思想和它的文字表达之间的距离,德文、英文、法文和中文之间的距离、历史时代的距离、国家、民族文化背景之间的距离,等等。我们无法超越这些距离来理解马克思的思想,这些距离正是我们理解的条件。在哲学解释学以前,解释学把间距看作是理解的障碍,是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予以填补的鸿沟。哲学解释学则赋予间距以积极的意义,把它看作是理解可能的基本条件。肯定理解的间距性,同时就肯定了理解的相对性、历史性和开放性。

解释循环是理解的又一基本条件。解释循环是指这样的一个悖论:我们必须通过部分才能理解整体,又必须通过整体才能理解部分。解释循环在古代已被人指出并为解释学所注意。哲学解释学在两个方面推进了对解释循环的研究。一是把解释循环推进到了更广大的范围,从而对解释循环的理解更深刻。古代解释学仅注意到词与句、句和作品整体之间的部分和整体的语义解释循环关系。当代解释学则进一步看到作者的某一作品、某一思想和作者的整个作品、整个思想之间、作者的思想和时代的文化背景之间、某一历史事件和社会背景之间、某一历史时代和整个人类历史发展之间等等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理解必须处于所有这些部分和整体的解释循环之中。二是赋予解释循环以更为重要的地位。过去解释学仅从认识论、方法论的角度重视解释循环,而哲学解释学则赋予解释循环以“本体论”的意义,即把解释循环理解为理解存在的某种方式,理解必须在循环中存在,通过循环而理解。对解释循环的肯定,再次表明了理解的相对性、历史性、开放性。理解是一个在解释循环中无限发展的过程。

解释学通过对理解基本条件的研究而得出的理解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开放性的观点,对于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问题的启迪意义在于,它使我们认识到,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一个发展过程,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绝不能在某个时代、某个人那里被终结。从19世纪到20世纪,从西方到东方,人们所说的马克思主义都是对马克思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种理解(恩格斯具有特殊的身分,一方面,他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在这一意义上,他的作品是被理解的对象;另一方面,如恩格斯自己所说,马克思主义主要是由马克思创立的,他做了大量的阐发工作,从这一意义来说,他的作品又是对马克思学说的一种理解)。只要是理解,就会有不同。既有理解者的理解同理解对象的差别,又有不同理解者之间的差别。每一时代人们的理解都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条件、民族条件相联系,也与不同个人的条件相联系。把某一时代的理解或把某些个人的理解绝对化都是错误的,这样做,就会封闭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道路。过去教条主义的错误不仅在于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绝对化、凝固化,而且更在于把他们自己的理解绝对化、凝固化,把他们的理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理解,排斥别的理解。

解释学的研究成果还给我们在理解马克思主义时以方法论的启示。解释学本身对待方法的态度有一个变化的过程。在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以前,解释学主要注意的是理解的方法问题,而对理解本身得以存在的条件缺乏关注。海德格尔实现了解释学上的“本体论转折”,认为解释学主要不是方法论的而是存在论的,对于理解的方法论问题未能予以足够的重视。根据当代法国解释学大师利科尔的看法,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已开始了从“本体论”返回到“认识论”或方法论的过渡,而利科尔本人则极力主张解释学经过“本体论”的转折,仍应返回到“认识论”,即不仅要从“本体论”的角度研究理解存在的基本条件,同时也要由此得到正确理解的方法论的教益,“本体论”和“认识论”或方法论不应是对立和排斥的。我以为利科尔的意见是中肯的。我们研究解释学,就有一个方法论意义上的考虑,即从解释学那里借鉴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哲学解释学的“本体论”观点并不是正确的,倒是它通过“本体论”的研究所蕴含的方法论对我们有所教益。解释学中所主张的“语法的”即语义分析的方法和“心理的”即把把握作者实际思想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从作品产生的历史条件来把把握作品意义的方法),从局部理解整体和从整体理解局部的解释学循环的方法,等等,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都有方法论的借鉴意义。我们当前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解中的一些偏差,有的就是由于望文生义、断章取义造成的,有的是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的基本精神造成的,有的是由于脱离了马克思主义论断的具体语境造成的,因而,借鉴解释学的某些方法,对于纠正理解上的偏差是有意义的。当然,也不能过高地估计解释学方法论的意义。从根本上说,正确理解主要不是方法论的,理解者的价值取向或立场(它是前理解的重要构成要素)对于理解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

注意克服解释学的消极影响

我们关注解释学,不仅在于要从解释学吸取积极的研究成果,同时也要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理解出发批评解释学中的一些错误观点,克服解释学对马克思主义理解的消极影响。这两个方面是出于同一个目的,即有利于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

本文不能比较全面系统地分析解释学中存在的问题,而只是联系当前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对解释学中的相对主义倾向作些分析,因为解释学中的相对主义观点已经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解上的消极影响。

在哲学解释学以前,解释学中的主要倾向是绝对主义或“客观主义”,即相信通过正确的方法,可以达到对对象的完全复原,达到对对象的完全客观的理解。哲学解释学的主要功绩,就是批判、否定了这种“浪漫主义”的幻想,提出了任何理解都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开放性的观点。但是哲学解释学在克服这种绝对主义的倾向时,自身却偏进了另一错误倾向,即相对主义的倾向。肯定理解的相对性是对的,相对主义地理解理解则是错误的。

哲学解释学的相对主义倾向在它分析理解的条件时已不断隐隐地表现出来,但那时主要是强调理解的相对性,还不能就此说是明显的相对主义。哲学解释学的本文意义理论,则明显地表现出它的相对主义。

哲学解释学的本文意义理论中有这样的一种观点:本文在理解前其意义处于未决状态,既不能说本文有意义,也不能说本文无意义,本文的意义在理解时才发生和确定,因而本文的意义是共生的,是由本文和理解者的相互关系产生的。这种意义理论否认作品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理解的任务也不在于把握作品的“原意”,而仅在于发生意义、形成意义。根据这种理论,理解实际上无所谓正确和不正确,因为不存在评判理解正确与不正确的客观标准:既不能用作品的“原意”来评判,因为作品没有“原意”,理解也不是去把握“原意”;也不能用理解者的自我意识来评判,因为理解也不是主观自生的;理解就是理解,理解的意义就是作品的意义。

如果说我们在阅读作品前我们不能理解到作品的意义,这是正确的。如果说我们理解到的意义是由作品和理解者的“前理解”状态共同造成的,理解到的意义不等同于作品的意义,这也是正确的。如果说作品作为文字符号不装载有思想(意义),思想(意义)不是附着、包藏在文字符号上的一种因素,这也是正确的,因为语言符号不是邮袋,不是水库中的水,意义或思想也不是邮袋中的物件,不是水库。在这个意义上说作品没有独立自在的意义,这是正确的。但是说作品没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是不正确的。作品作为符号系统,是作者思想的代表,这些符号系统(符号的有规则的组合)表达作者的思想,这些符号系统所代表或表达的思想就是作品的意义。作品一旦形成,它的意义就相对确定了(不是绝对确定,因为存在着语言符号和思想之间的矛盾,也存在着作者想说的即自觉意识到的思想和作者实际说的思想的差异),这种相对确定的意义是不依赖于理解者的,理解的任务就是要去把握作品所表达的作者的思想(包括作者自觉到的思想,这是主要的,也包括作者未意识到而实际说了的思想)。理解到的意义总不能是作品意义的完全的“复原”,因而是相对的。但是相对的理解中包含着绝对的成分,即包含着作品原意的成分。绝对复原是不可能的,相对的复原则是可能的。承认相对的复原,就是承认我们的理解中包含着不依我们思想为转移的作者的思想,或作品自身的意义。凡是理解,就不能是绝对正确的,这就是理解的相对性、不确定性。凡是理解,总包含着作品自身的意义,即作者通过作品所表达的思想,这就是理解的确定性和绝对性。只有肯定作品自身的意义,才会发生理解的正确与不正确的问题,才有误解的问题。评判理解正确性的标准就是作品自身的意义。

解释学中关于作品没有独立于理解者的意义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难于成立,也不符合人们理解的实际情况。人们实际上都承认误解的存在,解释学中就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哪里有误解,哪里就需要有解释。人们对于某人的思想进行讨论、争论,总在说谁对某人的思想理解比较正确,谁对某人的思想理解是错误的。人们经常在引经据典,说某某人是怎么说的。一种文字的作品经常在被翻译成另一种文字,人们也常在评论翻译的正确性。翻译也是一种理解。一种学说,通过文字而传之后世,通过翻译而传之域外,如果正确理解是不可能的,那么学说的传播、流传也是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释学理论都不是中国人首先创立的,而是通过翻译传到中国来的。经过翻译理解和我们读这些翻译著作的再理解,我们理解到的意义总不能和创立者的思想完全符合,但也不能说我们一点也没有把握到这些创立者的思想。否认作品的独立的意义,就必然会否认一切理解,否认讨论、争论、评论的必要性。

解释学中的相对主义倾向已经对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发生了消极的影响。我国在1978年由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开启了一场持续近20年之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反思运动。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看,支持这一反思运动的是两大观点,一是理解的相对性观点,二是可理解的观点。没有理解的相对性观点,就没有必要进行反思。但没有可理解的观点,即承认可以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原意,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反思,没有必要进行讨论、争论。在这场理论反思的初期和中期,基本上没有受到解释学中相对主义观点的影响。但是在晚期,在这些年来,在一些人那里则明显地表现出相对主义观点的消极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讨论的态度由原来的积极乐观转为消极冷淡。一些人认为,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讨论、争论是不必要的,本不存在一个原本的马克思主义,谁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还有些人则走向实用主义的态度,说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就是为了用,怎样理解对我们今天有用,我就怎样理解,这种理解就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什么是列宁、毛泽东等人继承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我认为,要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健康发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很有必要反对理解理论中的相对主义观点,坚持理解的相对性和可理解的观点,也就是坚持理解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相统一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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