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德曼调解的新理论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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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之初,日军统帅部与日本政府之间存在着是扩大战争还是停战媾和的分歧。日军驻外高级将领大都打算速战速决,打一场局部战争,以达到“膺惩支那”的目的。八一三事变发生后,日本仍企图速战速决,运用军事上的优势逼迫中国让步;国民政府则希望能苦撑待变,争取有利条件结束冲突。中方希望通过淞沪战争将中日争端由一个地方冲突事件转变为举世瞩目的国际问题,继而形成对日本的压力,以期通过与日本交涉实现“战而后和”;日方却相信,久战终能逼迫中国降和,于是与布鲁塞尔会议对抗,拒绝各国的停战劝告。其时,西方列强的绥靖主义甚嚣尘上,“国际调停”流产。

然而,日本在拒绝参加布鲁塞尔会议、拒绝国联仲裁的同时,却企图“将军事行动的成果与外交措施的运用相结合,尽快结束此次事变……以期实现日、满、华的融和共荣”(注:参见《处理中国事变纲要》,收入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43-246页。),并试图通过第三国即德国的调停促进中日直接谈判,以期阻挠布鲁塞尔会议。布鲁塞尔会议流产后,蒋介石对国联失去幻想,也希望德国出面调停。在这种情况下,与中日两国非同寻常的关系决定德国理所当然地成为中日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调停人,从日本方面来说,德国是日本的“防共”盟友且在中国没有殖民野心,不会偏袒中国或顺手牵羊;从中国方面来看,鉴于中德之间的友好关系,德国不至于歧视中国,而且鉴于德日之间的良好关系,德国有能力说服日本停战议和。作为调停者的德国则企图通过调停为自己的“中立”困境寻找出路:德国一开始在东亚政策上“严守中立”,但其政府内部在联华还是联日问题上意见不一,更重要的是,中日战争使其在中国的经济利益与在日本的政治利益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

一 调停试探

早在1935年10月里宾特洛甫和日本驻德使馆武官大岛浩商谈缔结德日防共协定时,蒋介石和汪精卫曾一致提议德国在中日之间调停并促进中、德、日三国在经济和反共领域的合作,但未得到德方响应。(注:Nieh,Yu-hia,Die Entwicklung des chinesisch-japanischen Konfliktes in Nordchina und die deutschen Vermittlungsbemühungen 1937-38,p.141.)自从德日缔结防共协定之后,德国越来越希望中日双方尽早停战,以摆脱德国东亚政策的困境:纳粹党的先锋们站在反苏、反共和反西方国家的立场主张亲日,但不赞成日本的实力消耗在中国战场;外交部长牛赖特、国防部长兼陆军总司令布隆堡及金融专家沙赫特等人则认为,一旦日本占领中国,德国将和其他列强一样失去中国市场。1937年10月1日,当中日双方在凇沪战役中相持不下时,日本政府出台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规定:“外交措施的目的在于迅速促使中国重新考虑,将中国诱导到我方所期待的境地;对于中国与第三国,进行及时的谈判与工作,在结束事变方面,使中国取消抗日政策与容共政策,不拘泥于过去的情况,为调整邦交而进行划时代的外交谈判。”(注:《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43-246页。)德国遂认为时机已到,可以进行调停试探。

其实,德国十分乐于充当斡旋角色,因为一旦调停成功,将对德国本身及其盟友日本都大有裨益。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排除中国为获取援华物资或迫于日本的强大军事压力“投入苏联怀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可以打破苏联利用援华抑日而一心西顾的计划,并帮助日本跳出中日战争的泥潭,使之有可能在配合德国进攻苏联方面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德国调停还有利于缓解德日关系。1936年,德国的对华贸易已经在中国商品输入总额(东北除外)中位居第二,仅次于美国,德日两国在中国进行经济利益竞争的矛盾也因此而升级。德国出于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的需要而援助国民政府,向中国出售军火、派遣军事顾问,这更引起了日本的不满,并一度造成德日关系的紧张。虽然德国政府在日本的压力下采取了中止援华的措施,如在1937年10月下令在华军事顾问不得参与军事活动等,使德日关系有所缓和,但并不能从根本上使德国摆脱在远东的窘境。因此,德国幻想通过调停,一方面确保其在华的经济利益,一方面确保其在日的政治利益,并防止德日关系因为德国的对华政策而进一步恶化。

布鲁塞尔会议是德国开始调停努力的转折点。10月22日,日本参谋本部派遣很有影响的军官马奈木敬信上校,由德国驻日大使馆武官奥托陪同抵达上海,与陶德曼磋商和平解决中日冲突的途径。(注:关于陶德曼与马奈木敬信的上海会晤,详见Private Tagebuchaufzeichnungen 1937/1938,den 29.Oktobet 1937,转引自Nieh,Yu-his,Die Entwicklung des chinesisch-japanischen Konfliktes in Nordchina und die deutschen Vermittlungsbemühungen 1937-38,p.145。)“陶德曼调停”由此拉开序幕。

在与马奈木敬信及奥托见面之前,陶德曼会见了正在上海的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试探日本的和平条件。除了重复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前不久发表的基本条件(注:亦即近卫文麿委托在华日本纺织同业会理事长、曾任上海总领事的船津辰一郎1937年8月与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进行秘密和谈时提出的条件:扩大华北非武装地带,取缔排日行为,降低对日关税,承认伪满和共同防共等。),川越茂几乎没有向陶德曼透露其他内容,他认为对中日双方来说,要实现近卫的这些基本条件,时间都很紧迫。在会面时,马奈木敬信向陶德曼出示了一份日本参谋本部详细的和平计划。根据从日文翻译的德文文本,日本的主要条件是:日本并不想分裂华北,对日本来说,一个自治的经济特区就已足够;中国必须断绝与苏联的关系,缔结反共盟约;上海问题应在地方层次上解决,关键取决于蒋介石的态度,日本军队并非一定要摧毁蒋介石政府;禁止抗日运动,日本期待着实在而友好的合作,并将尽力保全南京国民政府的面子;日本愿在此基础之上停战。马奈木敬信还在陶德曼面前抱怨德国不向日本提供新式军用飞机,德国在华军事顾问给日军作战制造了很多麻烦。陶德曼反驳道,德国在华军事顾问没有危害日本军队,再说,与其让苏联顾问指挥中国军队抗日,还不如让德国顾问留在中国。马奈木敬信又要求陶德曼及时向日方提供苏联对华军事援助情报,但遭到拒绝。陶德曼指责日本在华军事行动严重损害了德国在中国、特别是在上海的利益。(注:详见 John P.Fox,Germany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1931-1938.London School of Economies and Political Science,Oxford Press 1982,pp.261-262。)

尽管陶德曼与马奈木敬信之间由于上述问题产生了不快,奥托仍表示,陶德曼或者法肯豪森(德国驻华军事总顾问)可以居中调停,把日方的条件转达给蒋介石。他还表示,回到东京后请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通报外务省。奥托请陶德曼慎重对待调停一事,不可轻举妄动,应该把主动权留给狄克逊。(注:Hans Rotfels/Fritz T.Eberstein u.a.(Hrsg.):Akten zur deutschen auswrtigen Politik 1918-1945(以下简称 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2,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j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1.Oktober 1937.)

10月28日,狄克逊致电德国外交部:日本外务次官堀内谦介称,日本政府欢迎德国向中国政府友好地施加影响,以便从中方打开和谈缺口。堀内于当日向比利时驻日大使递交了日本拒绝参加布鲁塞尔的书面答复。他希望狄克逊尽快从柏林打探消息,以确定德国是否参加会议。(注:ADAP,Seire D (1937-1941),Bd.1,No.506,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8.Oktober 1937;另见台北、“国立编译馆”主编、陈志奇辑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台北:渤海堂文化公司,1996年)第3983页。)次日,德国外交部将德国不参加布鲁塞尔会议的决定正式知照比利时驻德大使馆并抄送日本驻德大使,表示在中日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德国愿意和其他国家联合调停中日纠纷。(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09,Staatssekrer von Dirk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30.Oktober 1937.)

10月29日,陶德曼拜访国民政府外交次长陈介并将谈话内容向德国外交部作了汇报,但均未提及与马奈木敬信在上海的会面,对日本参谋本部的条件更是只字未提。他向陈介游说,“现在已到中日觅取解决的时机”。陈介表明,在行动之前,蒋介石想首先知道日方条件。陶德曼称,将在几天之内与蒋介石面谈,不过中方必须做好和谈的“心理准备”,因为布鲁塞尔会议最终将毫无结果。陈介表示同意,并询问与日本的和解该如何进行。陶德曼建议陈介报告国民政府,德国准备从中调解,中国政府可全权委托他转告日本政府,中方已做好接受调解的准备。陈介并提到意大利参加德日防共协定问题。陶德曼则轻描淡写地说,防共协定没有任何政治意义,甚至反过来指责中国由于与苏联缔结条约,铸成大错误,成为与日本达成谅解道路上的障碍,认为中国应该修正对苏政策。陈介答称,如果苏联果真向中国提供大量援助,修正对苏政策恐怕很难做到,中国不可能重蹈德国在一战中的覆辙。(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08,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0.Oktober 1937;《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3页。)

日本为解决“中国事变”,实现侵华计划,一改过去反对第三国干预中日战争、坚持中日两国直接交涉的原则,一面继续对华采取军事行动,一面表示“特别欢迎”与日本有友好条约关系的德意两国出面斡旋。10月30日,日本外务省发表谈话,称“将不拒绝中国提出的和平建议”(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06,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8.Oktober 1937;另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3页。)。德国对日本的“友好倡议”表现得很谨慎,外交次长麦肯森在给狄克逊的回电中说:“请转告日本人,自从冲突爆发以来,我们已尽力向中国友善地施加影响,但认为采取更明朗的行动目前为时尚早。”他还问狄克逊,日本政府是否真有接受和平谈判的诚意,如果和平建议必须由中国首先提出,说明日本的一切做法仅仅是出于宣传目的。(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09,Staatssekret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30.Oktober 1937.)

日本大耍模糊外交手腕,使德国外交部对日方和平条件的内容一无所知,也没有从狄克逊处获知日本愿意接受调停的进一步表态。因此德国政府认为,“惟一能做的,就是顺应日本的意愿说服南京国民政府接受调停,但决不会超越信使的角色。”(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0,Staatssekreta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Nanking,den 30.Oktober 1937.)对此,陶德曼表示充分理解并将予以配合。10月31日,他回复麦肯森:“我可以随时修改我的外交措施,并回归到我的信使角色。实际情况是,我已经在上海从奥托处获悉日本参谋本部的和平条件。奥托主张,由我或法肯豪森将这些条件转告元帅(指蒋介石——作者注)。和平条件虽然有点模糊,但也许能在中日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我暂时不会有什么举动,将把我与马奈木敬信在上海的会谈情况通知蒋介石。”(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2,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1.Oktober 1937.)

11月2日,陶德曼会见蒋介石,仍然只提到德国政府随时准备为和平出力以及他本人的愿望:“中国到目前为止的抗战已经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了中国人的勇敢精神,现在应该到结束战争的时候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有好几次讲和的机会,但我们对自己的国力过分自信,没有走上讲和的轨道,后来德国无条件投降时,不得不悲惨地接受战胜国的所有条件。”(注:Private Tagebuchaufzeichnungen 1937/1938,den 4.November 1937,转引自Nieh,Yu-his,Die Entwicklung des chinesisch-japanischen Konfliktes in Nordchina und die deutschen Vermittlungsbemühungen 1937-38,p.148。)陶德曼希望中国人吸取前车之鉴,不要像德国那样落到无条件投降的下场。

二 第一次和平条件

1937年11月3日,狄克逊致电陶德曼,转述日本外务省的七项和平条件:内蒙古建立自治政府;在华北沿“满洲国”边境至平津路以南一线建立一个非军事区,缔结和约前,在华北建立一个新的行政机构;扩大上海的非武装地带,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巡捕队;停止抗日政策;共同反对共产主义;降低对日关税;尊重外国权益。(注:吴相湘编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第426页;另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5页。)狄克逊称:“通过与广田及日本军界人士的会谈,以及奥托在上海的会谈,我坚信,日本确已决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言和,如果南京政府现在不接受这些条件,日本也确实会毫无顾忌地继续战争,直到征服中国。”(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4,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November 1937.)同一天,牛赖特训示陶德曼将日本的上述和平条件转达给蒋介石并说服其接受,认为“这些条件似乎可以接受,有可能开启和谈”(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5,Der Reichsminister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Nanking,den 3.November 1937.)。牛赖特的指示使陶德曼大感意外:“在麦肯森陈明柏林只想充当信使的角色之后,谁也不会想到柏林的观点急转直下。很遗憾,我昨天没有收到这份电报,我现在不得不再次造访蒋介石。”(注:Private Tagebuchaufzeichnungen 1937/1938,den 4.Nove4mber 1937,转引自Nieh,Yu-his,Die Entwicklung des chinesisch-japanischen Konfliktes in Nordchina und die deutschen Vermittlungsbemühungen 1937-38,p.148。)

11月4日,陶德曼会见蒋介石,在座的还有孔祥熙。陶德曼向蒋介石和盘托出日本的和平条件。蒋介石首先对德国的努力表示感谢,然后问及陶德曼对日本和平条件的态度。陶德曼说,他和牛赖特外长一致认为,和平条件是谈判的基础,并再次强调他无法评判中国的军事情况,但德国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得出一个教训:千万不可不见棺材不掉泪。蒋介石指出,只要日本不恢复原状,他就不会接受日本任何条件。至于具体条件当然可以讨论,但首先必须恢复原状。他可以向德国政府说句实话,一旦接受日方条件,国民政府将会被中国公众舆论冲垮,并很有可能导致中国爆发一场革命。“如果日本继续发动战争,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当然没有机会取得军事上的胜利,但中国人决不会放下武器。如果中国政府顶不住日本的持续进攻,惟一的结果将是导致中国出现红色政权。这对日本来说永远没有议和的可能,因为共产党人从来就不投降。”陶德曼趁机说,他最近刚刚阅读过苏联革命史,如果中国出现红色政权,那将意味着中国的极大不幸。孔祥熙插话道,这的确很可怕,但中国别无出路。(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6,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awrtige Amt,den 5.November 1937.))

蒋介石表示不能公开承认已知悉日方的和谈条件,因为中国正在布鲁塞尔会议上寻求大国援助,基于九国公约,这些国家理应为和平努力。他要求陶德曼对此次谈话保密,孔祥熙则要求陶德曼把日本的议和条件抄送一份给他,陶德曼没有拒绝。陶德曼向德国外交部汇报说,国民政府中大部分领导人坚决反对妥协,国民党元老于右任曾经对德国驻华大使馆某外交官表示,南京政府倾向于英美调停,调停的第一步是要求中日双方停战。虽然蒋介石要求对会谈保密,但上海最大的一家中文报纸(笔者推测是《申报》)还是从日本舆论获知陶德曼准备调停,遂对他进行批评。(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6页。)

德国的调停行动还没有真正开始,国际舆论就已经沸沸扬扬,德国外交部不得不要求驻外机构出面辟谣。(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7,Staatssekret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Rom,den 6.November 1937.)更让德国尴尬的是,墨索里尼专门召见德国驻罗马大使哈塞尔,表示日本在华取得了节节胜利,可由德意两国联合调停。意大利外长加莱佐·齐雅诺称,日本外务次官堀内曾向意大利驻日大使日亚钦托·奥里蒂透露德国出面调停一事,但日本军界与广田意见相左。只有在日本在华取得事实上的军事成果的前提下,才可能有德意联合调停一说,即便如此,还须小心谨慎,严守秘密。(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18,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Rom in das Auswrtige Amt,den 7.November 1937.)意大利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日、德、意三国刚刚在11月6日成立三国轴心。

11月8日,狄克逊将蒋介石的态度转告日本政府。(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6页。)次日,陶德曼请法肯豪森将中国目前的军事情况向蒋介石、宋美龄、孔祥熙和白崇禧作了汇报。法肯豪森向孔祥熙表示,随着中日战争的持久化及中国在经济上遭受毁灭性的重创,中国将会出现布尔什维克主义。惟一值得安慰的是,日本也将会被全面拖垮。(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21,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9.November 1937.)陶德曼于是日会晤孔祥熙,认为中国关于恢复现状的要求不现实,持续的战争对中国来说无异于自杀,其中还潜藏着“共产主义革命”的危险。为了在未来图强,中国必须“喘一口气”。孔祥熙反驳道,“喘一口气”对中国毫无意义,因为五年之后很有可能再次爆发日中战争。中国尽管无望继续与日本抗衡,倘若战争长期进行下去,这对日本来说也意味着毁灭,因为中国的战略是,以辽阔的地域把日本拖垮。日本至少应该做出和平的姿态,比如参加布鲁塞尔会议,否则,蒋介石决不接受日本的条件。(注:Politisches Archiv des Auswrtigen Amtes,Bonn (以下简称 PAAA),Politische Abteilung II: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No.30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9.November 1937.)

陶德曼向德国大使馆汇报了与孔祥熙会谈的情况,认为中国人始终希望苏联或者是美国在日本被拖垮的时候介入。(注:PAAA,Politische Abteilung II: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No.30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9.November 1937.)当德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阿希曼向政治司司长魏茨泽克问及德国调停中日冲突事宜时,后者指出,只要布鲁塞尔会议仍然是中日两国之间的障碍,德国大概就不会考虑调停,会议对日本首先是友好,继而是威胁,从而导致日本的抗议;而中国方面则对会议寄托了不切实际的幻想。(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25,Aufzeichnung des Ministerialdierors von Weizscker,Auswrtiges Amt,für den Gesanten Aschmann,den 24.November 1937.)

11月15日,广田约见美国驻日本大使格鲁。广田说:日军进展顺利,国民政府准备迁都,那实在是“非常愚蠢的行动”。如果美国愿意解决远东纠纷,最好立即促使中日和解。一旦战事继续发展,日本则会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倘若中国政府有意接受议和,日本政府将派遣代表前往上海,与中国政府代表进行公开或者秘密的商谈。(注:约瑟夫·C.格鲁:《使日十年(1932-1942)》,蒋相泽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28-230页。)显而易见,广田与格鲁进行此次谈话的目的是破坏九国公约,离间中、美、英关系。早在11月8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把陶德曼转达的日本议和条件,通过顾维钧秘密透露给英美两国。英国外相艾登认为日本的条件太过苛刻,不过可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由英美担任调解中日纠纷的中间人,甚至邀请德意参加调停行动。日本驻比利时大使却大施离间手腕,一面对美国出席布鲁塞尔会议代表戴维斯说,日本政府特别欢迎由美国驻日大使格鲁出面调解中日纠纷;一面又对英国艾登首相说,日本政府只愿意英国单独担任中日两国的斡旋者。简言之,日本不愿意美英联合调停。(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7页。)11月25日,戴维斯致电赫尔国务卿,建议对调停中日纠纷一事不作任何表示。(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6-3987页。如此重要的外交活动,格鲁在其回忆录《使日十年(1932-1942)》中竟只字未提,令人不解。)

1937年11月,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在外交上,形势对中国越来越不利。太原、上海相继沦陷。20日,国民政府发表“移驻重庆宣言”,以便“长期抗战”。同日,日本设置大本营,作为战时统帅机关。

11月22日,广田通知狄克逊,日本打算在德国参与的前提下与中国和谈,尽管日本在中日军事冲突中取得了节节胜利,但和谈基本条件并没有升级。28日,陶德曼将日本这一打算转达给在汉口办公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次日,陶德曼又与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举行会谈,加紧进行调停活动。此时,日军正大举进攻南京,中国面临的形势日趋严重,国民政府为阻止日本扩大侵略而在国际上进行的一系列外交活动也相继失败:布鲁塞尔会议毫无结果而闭幕,国联对解决中日战争无能为力;建立远东太平洋集体安全体系的计划因西方国家态度消极化为乌有;乞求苏联出兵抗日也一再被斯大林拒绝。上述外交努力屡屡受挫,使本来对抗战就缺乏信心的国民政府决定对日妥协。(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7页。)

上海失陷后,国民政府惊惶失措,法肯豪森认为德国政府此时应“向中国人施加缔和的压力”(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8.November 1937.)。11月29日,他向孔祥熙表示,从军事的角度看来,妥协总比无限制地拖延战争好。(注:PAAA,Politische Abteilung II: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No.199,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9.November 1937.)

为了追求在远东的国家利益,德国外交部可谓费尽心机。在陶德曼和狄克逊分别在中日两国居间斡旋的同时,德国外长牛赖特更是特别关注中日冲突事态的发展。12月1日,在与程天放会谈时,他建议中国政府不要继续拒绝日本提供的和平机会,而应该尽快向和平迈进。他还发表了自己关于东亚情势的见解:日本在军事上势如破竹,根据势态发展看来,即使中国孤注一掷,也不可能扭转乾坤;因此中国政府迫切需要面对现实,越是拖延,中国被击溃的危险就越大。(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27,Aufzeichnung des Reichsministers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den 1.Oktober 1937.)

也许是为了接受德方的建议,蒋介石约请陶德曼从汉口前往南京晤谈。会见之前,蒋介石召集在南京的军事将领,就中日问题进行磋商,征求对日方和平条件的意见。顾祝同、白崇禧、唐生智、徐永昌等国民党高级将领及孔祥熙、王宠惠、徐谟等出席了会议。与会者均认为日本,没有要求成立华北自治政权,没有要求承认伪满,也不要求赔款,条件不算苛刻。蒋介石认为日本提出的议和条件并非亡国条件,决定接受德国调停与日本议和,但要保住华北政权;(注:《徐永昌日记》(手稿本)第4册,第194页,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影印本,转引自吴景平著《从胶澳被占到科尔访华——中德关系1861-1992》(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83页;另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8页。)

12月2日下午,蒋介石会见陶德曼。他感谢德国的努力,并表示中国已经准备接受德国调停。他问陶德曼,日本是否会再次更改和平条件?陶德曼扼要地复述了广田与狄克逊11月22日的谈话内容,称“日本最初的条件虽然只是几条基本原则,但是原则一直没有变化”。在得到陶德曼的证实之后,蒋介石强调,他决不会承认日本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因而也不可能接受日方任何形式的最后通牒。蒋介石提出了中国的四项和谈基本原则:中国接受日本的和平条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对华北最高统治权不容侵犯;德国从一开始就以调停者身份介入中日和谈;和谈不可触及中国与第三国列强之间的条约。陶德曼一一作了提示。第一,中国有必要向日本声明,将本着大度的姿态和良好的愿望讨论日方和平条件。蒋介石说,正因为他也想这么做,所以才要看看日本人的态度。第二,应注意日本的和平条件,华北的最高领导必须是亲善日本的人选。蒋介石反驳说,这一位置上的人选绝不可能是亲日派。第三,德国政府根本不可能考虑“调停”或者“列席中日和谈”,而是宁愿在幕后尽力帮助中国。蒋介石则希望德国好人做到底。第四,不可忽视日本关于打击共产主义的要求,这一要求与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并不矛盾。(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28,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Dezember 1937.)

蒋介石告诉陶德曼,上述四项条件作为一个谅解的姿态,旨在达成相互理解,他将在华北选派一名对日友好的官员进行谈判,希望日方主动配合。陶德曼建议,德国可以事先在幕后调停,到蒋介石的声明转达给日本政府并得到其谅解之时,就可以向中日双方政府发出化敌为友的呼吁。蒋介石表示同意,并补充说日本政府必须对前期谈判、特别是和平条件保密,否则他本人地位不保,被迫下野,中国政权就会落到亲苏派手里。陶德曼后来向德国外交部汇报时建议,德国应该尽力支持蒋介石的这个要求,日本应设法减轻蒋介石向和平迈出第一步的压力。在与陶德曼的上一次谈话中,蒋介石曾表示中国无法接受日本提出的“内蒙自治”,因为这意味着中国将失去两个省份。这一次,当陶德曼旧事重提时,蒋介石有所松动,表示可以商量。会谈中,蒋介石还对南京保卫战充满信心。

12月3日,狄克逊致电德国外交部,汇报了奥托与日本参谋本部谈话的内容,特别是奥托在日本搜集的关于中日战争的情报:华北已被占领,日本对山东的进攻尚难预料,12月份有可能进攻南京;据日本官方报道,中国军队元气大伤,无望在1938年夏天之前重整旗鼓;苏联对华军事援助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0架飞机,还将扩大到200架:鉴于日本的战争支出越来越大,为避免战线越拉越长,日本参谋本部计划加快和谈步伐并将重新考虑和平谈判。奥托说,他从日本方面得到可靠消息,参谋本部之所以考虑加快和谈步伐,是因为害怕个别军团把蒋介石赶尽杀绝。因此,日本政要希望希特勒能够敞开通往和谈的大门,如果希特勒能够说服蒋介石接受与日本直接谈判,德国向日本提出的要求也将会得到相应满足。蒋介石之所以要日本方面对和谈保密,是不希望英美干涉。(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 (Nr.386),den 3.Dezember 1937.)

是日,狄克逊又一次致电德国外交部,总结了以下10点:1.目前已到和平谈判的关键时刻,因为日本已经实现其战略目标,力图避免继续作战,而中国还没有走到被迫投降的境地。如果敌对状态僵持下去,日本会对停战失去兴趣,中国将一败涂地。2.德国是惟一可以充当调停者的国家,美国、意大利等其他列强因在日内瓦和布鲁塞尔的表现已被日本排除在外。3.德国对尽快结束中日敌对状态很感兴趣,因为德国与中日两国关系友好,在两国都有巨大的利益,且不想使日本的反苏力量遭到削弱。4.苏联对中国的军事援助正在逐渐增加,德国被迫面临是对中国袖手旁观还是消除两国敌对状态的选择。令人尴尬的是,德国在华军事顾问指挥为中国服务的苏联战斗机飞行员对日作战。5.德国的调停应首先促使中日两国谈判,这符合日本人的愿望,也无须对中日之间有可能达成的协定负任何责任。6.日本已经做好谈判准备,所以德国的任务只是集中精力说服中国。7.要想调停成功并获得日本的称赞,必须由希特勒从一开始就直接向蒋介石发出动议。8.日本军方希望把条件局限在广田外相提出的条件内,但日本必须在华北继续驻军,以利蒋介石进行国家重建。9.不知日本政府是否会表达愿望或发出官方邀请,请求希特勒出面召集中日两国谈判。倘若如此,德国的调停身份将毫无疑义,但中国有可能把德国看作是日本的辩护律师。10.考虑到中日战争情势,宜加快调停步伐。(注:本段及下段 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2,Der Reichsminister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4.Dezember 1937。)

牛赖特完全同意狄克逊的主张,认为调停时机已经成熟,德国可以开始通过外交渠道实施在中日之间的斡旋,但他同时对“调停”一词颇为敏感。为了排除误解,在12月4日致狄克逊的电报中,他把德国迄今为止的调停行动总结成一份“调停史记”,指示狄克逊以书面形式转达给日本政府,并要求狄克逊在递交“调停史记”时须再次确认,日本将随时准备在中日地方军事将领及中央政府之间直接进行停战议和谈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调停史记”是一个重要基础和依据,这样,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日本军方所说的“国家重建”和日本驻军滞留中国等问题将不予考虑。

牛赖特认为,“调停史记”也应该抄送中国政府一份,以表明德国政府充当信使角色,承担了崇高的责任,努力促成中日两国化干戈为玉帛。一旦中日双方都收到“调停史记”,德国就可以同时向中日发出和谈信号。如果希特勒在关键时刻亲自出场,这种责任将愈显崇高。牛赖特指示狄克逊,在德国政府正式发出调停信号之前,切不可把中国政府准备和谈的愿望透露给日本政府。

12月5日,陶德曼奉命向国民政府递交了“调停史记”,并与陈介举行会谈。会谈后,陈介交给陶德曼一份英文备忘录:

中国政府考虑到德国的友谊并对德国的斡旋努力深表谢意,决定准备接受由德国大使阁下提出的诸项要点作为和谈的基础。但我们认为有两项最重要的条件:第一,中国深切希望在恢复和平的过程中,德国给予斡旋援助;第二,中国在华北地区的主权及行政权力不得受到侵害,领土必须保持完整。

就大使对中国是否愿意以和解的姿态与日本进行谈判一问,元帅答称,这一姿态应由双方共同营造。

必须强烈敦促日本政府在谈判结束之前不要将提议的条款公之于众。若日本欲以战胜国的身份向战败国强加和谈条款,则必将有损于真正的中日和解。希望德国政府将该点清楚地转达给日本政府。

大使所提各项要点可作为和谈的基础,但决不能视为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发布的不可变更的命令。(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3,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Nank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5.Dezember 1937.引文原文为英文,中文本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9页。)

次日,牛赖特训示狄克逊将上述备忘录的核心内容转达给日本外相广田。(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5,Das Auswrtige Amt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6.Dezember 1937.)

牛赖特12月4日致狄克逊的电报中所流露的情绪过于乐观。由于德国没有承认伪满,日本关东军以及伪满政府中的极端分子存在着反德情绪,在获悉德国调停中日冲突后,这种情绪愈益高涨,以至德国驻长春领事克诺尔忧心忡忡:德国如果不承认伪满,不但会在经济上失去“满洲国”,而且还会在政治上失去日本。(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4,Der Deutsche Konsul in Ilsinting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6.Dezember 1937.)事实证明,克诺尔的担心并非多余。12月7日,狄克逊将译成英文的“调停史记”呈递广田,并根据德国外交部的指示进行口头陈述。广田对是否有必要在一个月之前提出的那些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谈判表示怀疑,因为那时日本还没有取得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广田向狄克逊询问蒋介石的态度。狄克逊答称,蒋介石认为对日本来说和谈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日本人既不希望他垮台,也不希望他拒绝和谈。在谈到广田11月2日提出的和平条件时,广田认为那些只是几个要点,还可以继续补充,比如日本在华北问题上自然会要求中国作出让步。狄克逊向德国外交部汇报说,鉴于日本在华取得的军事成果以及中国在最近几天的失败,日本将不可避免地提高和谈价码。(注:ADAP,Serie D (1937-t941),Bd.1,No.536,Das Auswrtige Amt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7.Dezember 1937.)

在日本方面打算推翻第一次和平条件之前,汪精卫在汉口主持召开国防最高会议常委会,讨论陶德曼转达的日方停战条件,与会者基本同意接受日方条件。在郑州部署军事的蒋介石则电话指示:和谈可依照国防最高会议常委会的决定,通过外交途径进行。言下之意,蒋并不准备直接主持和谈。

日本修改和平条件,牛赖特表示能够理解,但他同时也表示,德国“不能因此改变通过信使的角色努力把中日双方拉到谈判桌上的初衷。我们迄今为止作为信使的作用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向中国转达日本在短期内抬高了价码的条件”(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8,Der Reichsminister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10.Dezember 1937.)。他指示狄克逊,如果广田提出新的和平条件要求德方转达中方,必须在接受这些条件的时候表明德国的上述立场,同时务必向广田说明,德国不打算在日本所提条件的内容或形式上施加任何影响。

三 第二次和平条件

在国民政府对中日议和仍抱有幻想时,德国政府已经预料到和谈的结局,即根据日本在中国的军事情势看来,日本必将通过地方协定占领中国有关区域,而不是中日议和。(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7,Aufzeichnung des Staataaekretres von Mackensen,den 8.Dezember 1937.)

12月8日,路透社发表消息说,蒋介石拒绝德国调停。为避免德方误会,中国外交部电令程天放向德方澄清事实。牛赖特说,他已从陶德曼大使处获知路透社的消息有误,但中德双方本来约定对调停一事严守秘密,不料中国却通知了外国驻华使团。言下之意,责备中方不守秘密。他还提到,陶德曼已经将蒋介石的意见电告狄克逊,并让其转达日本外务省,正待日方答复。牛赖特认为,日本的第一次和平条件比较合理,现在兵临南京城下,可能会提出更为苛刻的条件。日本政府内部意见也不一致,元老派主张温和政策,内阁比较激进,而少壮派军人则因为日军在华的军事胜利气焰嚣张,因此德国虽有调停诚意,但前途未卜。(注:程天放:《日军暴行、德国调停与巴黎商谈——使德回忆之十六》,《传记文学》(台北)第7卷第3期(1968年)。)两天后,牛赖特电令狄克逊:如果日本向中国提出屈辱性的条件,仅仅作为信使的德国则不便转达。(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91-3992页。)

12月13日,陶德曼在汉口拜访国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长张群,打探孙科与苏联签订盟约的消息是否属实。张群承认,孙科的确曾打算前往苏联,但因陶德曼会见蒋介石而改变计划。张群解释说,在青年一代中亲苏思想日益扩大,一些有影响的团体不断向政府施加压力,“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陶德曼询问苏联的态度,张群答称,苏日战争肯定会爆发,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苏日双方相继更换各自在对方的大使就是一个征兆。如果日本人在南京陷落后向中国提出侮辱性条件,任何政府都不会接受,否则这个政府必垮无疑。在陶德曼与蒋介石举行关于日本和平条件的会谈之后,国民政府就已经遭到攻击。张群认为中日冲突不是在军事上,而是在政治上,即使日本人以武力占领全中国,也不可能解决东亚问题。张群反问陶德曼,如果苏联介入东亚事务,德国在战争中是否会站在日本一边?陶德曼答称,德日之间没有联盟,如果中国和苏联结盟,势必在德国公众中造成负面影响,共产主义必将在中国蔓延。在给德国外交部的汇报中,陶德曼断言,张群本人对势态的发展很悲观,中国会因日本的灭亡政策而绝望地投入苏联的怀抱。(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39,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3.Dezember 1937.)

中苏结盟的可能性使德国忧心忡忡,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外交次长麦肯森12月14日致电陶德曼,指示他在中日和谈问题上应继续充当信使的角色。在另一份电报中,麦肯森要求陶德曼向中国政治家提出郑重警告,不可密切中苏关系,应毫不犹豫地中断中苏关系(这与德日关系毫不相干)。如果中国在亲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仅会在德国造成很坏的影响,而且会“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中德关系”。(注:PAAA,Politische Abteilung II: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No.206,Staatssekret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Hankow,den 21.Dezember 1937.)

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次日,日本侵略军在华北占领区扶植的傀儡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又称“华北临时政府”)宣告成立。日本当局通过与其签订《政治技术指导协定》以及派遣各种顾问的方式,全面控制该“政府”的一切活动。

尽管日本政府愿意通过德国与中国进行和平谈判,参谋本部也希望早日达成协议,却无法忽视日本军队在中国获得的战果、少壮派军人的鼓噪以及南京陷落后日本民众因兴奋而产生的“膺惩支那”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决定修改和平条件。12月20日,日本政府与大本营召开联络会议,修改了原来的条件,提出四项苛刻的和平条件。(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92页。)

12月22日,广田外相交给狄克逊一份英文书面声明:“本大臣对本月七日大使阁下向本大臣口头说明,并通过当天的备忘录所表示的贵国政府对日华事变直接和平谈判的善意关心,并对贵国驻中国大使的努力表示感谢和钦佩。但是鉴于最近战局的迅速发展,情况的有转变的趋势,帝国政府将提出如下的基础条件。如中国方面总的承认这样一个媾和原则,向帝国政府表示乞和态度,则帝国准备答应开始进行日华直接谈判。如果不接受上述原则,遗憾的是,帝国不得已将站在和以前完全不同的新观点上处理事变。此意予以监察为荷。”(注:《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48-250页;ADAP,Serie D(1937-1941),Bd.1,No.54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3.Dezember 1937。)同时,广田还向狄克逊和盘托出日本政府新的议和条件并请其通过陶德曼转达给国民政府:第一条,中国应放弃容共和反抗日“满”政策,与日“满”合作,共同实行防共政策;第二条,设置非武装地带,并在必要区域成立特殊政权;第三条,在日“满”华之间签订密切的经济协定;第四条,中国向日本作必要的赔偿。(注:ADAP,Serie D(1937-1941),Bd.1,No.54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ss Auswrtige Amt,den 23.Dezember 1937;另见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教研组编《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下卷第2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44-45页。)广田还给狄克逊读了一段文字,没有出示文本,但让他做笔录:1.中国如果接受这些基本条件,则须通过打击共产主义的实际行动表示诚意。蒋介石应派遣谈判代表在日本规定的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2.蒋介石一旦声明准备接受谈判条件,日本政府希望德国政府不是建议中日两国消除敌对状态,而是进行直接谈判。谈到这一点时广田强调,谈判期间军事行动必须继续进行,只有在中日缔结和约之后才会停战。3.广田告知和平条件的补充内容,称以下作为绝对机密,切不可透露给中国:(1)和平条件的第一条是指承认伪满。日本虽然没有明言解除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和中国参加防共协定,但仍希望中国照办。(2)和平条件的第二条,除了华北外,还应在长江流域划出非军事区。所谓特殊政府,只是针对蒙古而言。“华北政府”必须具有全权,脱离中央政府,但主权属于中国。(3)和平条件的第三条是指缔结关税和贸易条约。(注:ADAP,Serie D(1937-1941),Bd.1,No.54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ss Auswrtige Amt,den 23.Dezember 1937;另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82页。中、德文本略有出入,本文引自德文本。)狄克逊提醒广田,日本新的和平条件远远超出了11月2日的七项条件,中国政府几乎不可能接受。广田称,在战争情势和日本公众舆论面前,日本政府别无选择。狄克逊在给德国外交部的汇报中说,新的和平条件是日本政府内部最近几周激烈争论后达成的折中意见,在把日本新和平条件向蒋介石摊牌之前,日本陆军部企图让蒋承担战争责任,但终未实施。

其实,到底提出怎样的新和平条件,日本国内意见也不一致。12月20日,日本大本营与政府召开联络会议,达成四项条件。12月24日,“四项条件”得到日本内阁的一致通过,并获得日本天皇批准,这就是所谓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注: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第20卷《日华事变》(下),东京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5年,第189-195页。)因此可以把“四项条件”看作是一份日本的国家文书。据狄克逊得到的可靠消息,日本内阁部分成员在前线军队和日本经济界的压力下,认为新和平条件过于温和,并希望被中国拒绝,这样就可以对中国实施毁灭性打击。

日本参谋本部和军部之间在对华政策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严重分歧。军部主张使中日冲突尖锐化,其在前线的作为也的确如此;参谋本部曾积极推动与德国签订防共协定,但战略目标始终是苏联。在对待中国问题上,近卫首相希望效仿当初俾斯麦对奥地利的做法,(注:James T.C.Liu:《抗战初期德国居中调停之经过》,段培龙译,《传记文学》(台北)第34卷第4期(1995年),第51页。)但参谋本部没有勇气对抗日本民众和青年军官中的民族主义情绪。在日军占领南京之前,日本外交部仍主张和平政策,军部却比任何时候更为极端和狂热。占领南京后不久,近卫任命末次信正为内相,表明了日本内阁右翼势力的增强。(注:PAAA,Politische Abteilung II: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6.Dezember 1937.)根据后来日本文部省大臣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上的供认,起草对华和平条件修正案的并非外相广田,而是内相末次信正。(注:J.B.Crowley,Japan's Quest for An Autonomy Defence,National Security and Foreign Policy 1930-1938.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6,p.364.)

12月23日,狄克逊再次致电德国外交部。广田外相向他出示了一份书面文件,称意大利驻日大使奥里蒂鉴于报章消息及其他传言,要求广田说明德日关于消除中日敌对状态的谈判细节,以便意德共同调停。广田没有承诺,但考虑到日本与意大利的友好关系,认为有必要向奥里蒂透露。狄克逊对此表示反对,因为德国政府始终未向意大利透露此事,意大利想参与调停的愿望完全出乎狄克逊的意料,鉴于意大利的对华态度,其一旦参与,调停必然失败。狄克逊建议首先由德国外交部向意大利发一份电报通知,广田表示同意。(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1,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 (Nr.411),den 23.Dezember 1937.)

尽管德国外长牛赖特认为日本新和平条件与11月2日首次提出的和平条件相去甚远,但他还是于12月24日指示陶德曼如实转达蒋介石,同时面呈以下三点:1.德国政府认为有义务继续扮演信使角色,向中国政府转达日本的答复,但决不在转达的过程中掺杂任何赞成或反对意见。2.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德国将继续以信使角色将其声明转达给日方。3.日方把1937年底规定为中方答复期限,但德国政府已经指示驻东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德国居中传递信息需要一些时间。在未知悉日方和谈条件的详细内容和德方相关态度之前,建议中国政府不要接受日本的新和平条件。(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2,Der Reiehsminister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Hankow,den 24.Dezember 1937.)

同日,牛赖特还致电狄克逊,表示了德国对日本的反感:日本新的和平条件内容模糊,且采取最后通牒的强硬形式,限令中国政府在年底前答复,时间过于紧迫。和谈刚刚起步,日本政府就打算继续对中国采取军事行动,这使德国方面难以理解。12月22日广田曾向狄克逊透露关于承认伪满和划定非武装区的两个秘密要求,牛赖特训示狄克逊提醒日本政府仔细考虑。至于日本对中国规定的期限,由于消息必须转到柏林,因此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也要耽搁几天。(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3,Der Reichsminister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24.Dezember 1937.)牛赖特完全同意狄克逊的观点,意大利参与调停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德国政府无法阻止日本向意大利透露德国调停一事,因此决定尽快向意大利驻德大使大致说明德国调解中日冲突的情况。牛赖特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他觉得到目前为止德国仍然充当信使的角色而不是调停,即使德意联手,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南京陷落后,蒋介石卧病在床。陶德曼遂于12月26日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和宋美龄面呈日本新和平条件,当他读到有关条文细节时,二人颇感震惊,宋美龄更是怒形于色:“这样的条件,难怪德国政府不发表任何意见!”(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4,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6.Dezember 1937.)次日,陶德曼又以书面形式向外长王宠惠递交了日本新和平条件。

27日,狄克逊致电德国外交部称,广田外相严词拒绝了德国政府关于适当放宽中国答复期限的请求。日本政府坚持继续采取军事行动,即使和谈开始也不放弃。(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5,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Pmt,den 27.Dezember 1937.)陶德曼把广田的态度转告了孔祥熙。孔祥熙问及日本新和平条件在德国政府引起的反响。他说半年前在德访问时,希特勒曾向他承诺,德国会努力使中日冲突得到和平解决,而日本当前提出的条件却使一切化为泡影。孔祥熙还说,日本尽管提条件好了,十个特殊政府和十个非武装区域的要求,没有一个中国人会答应的。日本应该着眼于未来,否则会自取灭亡。对于德国对日本新和平条件的反应,陶德曼避而不答,只是说根据狄克逊的消息,日本极右分子非但不感到满足,还把日本新和平条件批得体无完肤。

是日,国民政府铁道部长张嘉璈向陶德曼征询意见,中国是否应该接受日本的四项条件,后者仍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张嘉璈接着问,是否有可能借助德国的努力来实现停止中日敌对状态的目标。陶德曼向张嘉璈详细陈述了狄克逊10月26日致德国外交部的电报,指出停战应该是双方面的,正如德国1918年所签订的停战协定一样。日本外相广田声称,日本政府决木会让中国通过拖延谈判以争取时间的计谋得逞。不过只要谈判顺利进行,双方高层决策人士可以进行接触,考虑停止敌对状态。(注:PAAA,Politische Angelegenheiten Ostasien,Friedensfühler,No.144,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7.Dezember 1937.)

中日和谈步履维艰,牛赖特渐渐失去了对中日调停事务的兴趣和信心,遂由外交次长麦肯森继续处理。狄克逊好像也感到厌倦,12月27日,他在给德国外交部的电报中说:“关于是继续保持敌对状态抑或开始和谈这个问题的下一步决定,标志着德国的中国政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们起的作用都极其有限,日本决不会容忍第三国插手和谈,我们必须继续避免冲突。”(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Bd.2,Der Deutsche Bora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7.Dezember 1937.)他不愿继续在日本逗留,借口健康原因,请求德国外交部批准其离任返国,但未获批准。

12月28日,国民政府召开非正式会议,讨论日本的和平条件,认为日本所提条件的字里行间不仅有胁迫中国承认“第二个满洲国”之意,而且侵犯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和金融主权。蒋介石决定暂时不作正式答复:“只要我国民政府不签字于任何不平等条约之上,则我随时有收回国土,恢复主权之机也。”(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97页。)当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将日本的苛刻议和条件电告各驻外使节,令其转告驻在国政府并注意各国的反应。蒋介石并要张嘉璈非正式通知陶德曼,中国拒绝接受日本的四项条件。陶德曼认为,中国对日本和平条件的理解过于悲观,但从日本迄今为止的对华政策来看,中国的绝望也并非没有理由。他希望日方允许把广田一直强调必须保密的和约内容告知中国政府。(注:PAAA,Büro des Staatsa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Bd.2,No.403,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8.Dezember 1937.)

12月29日,麦肯森致电狄克逊,称陶德曼向中国政府递交日本新和平条件之后,中方开始寻求苏联援助。孔祥熙曾向合步楼公司(HAPRO)总代表克兰表示,如果举行中日和谈无望,中国将殊死抗日,即使面临经济上彻底崩溃、政治上被迫投入苏联怀抱的危险也在所不惜,结果将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德国政府已经训令陶德曼警告中国不得继续倒向苏联,否则中德关系岌岌可危。麦肯森训示狄克逊在适当的时候向日本政府指出中国布尔什维克化的可能性,而这样的结果是与防共协定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德国和日本的共同目标是把矛头指向共产国际,这就要求中国尽快安定下来,即使这一目的只有在和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但和平条件并不能满足日本的一切野心,日本应对凡尔赛条约的历史教训引以为戒。”(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6,Staatssekretr von Mae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Tokio,den 29.Dezember 1937.)

12月30日,狄克逊电告牛赖特日本四项条件的具体内容并抄送陶德曼:1.通过武官奥托与日本参谋本部以及日本海军人士的谈话可以看出,与侵华日军态度相反,日本军部倾向于实现中日和谈。2.为了根据陶德曼大使的意愿弄清日本四项和平条件的具体内容,我与广田举行了会谈,转达了汉口大使馆照会的主要精神,强调了进一步说明(具体内容)以及在谈判之后逐渐消除敌对状态的必要性。3.广田表示可以把关于承认“满洲国”和长江流域非军事区的两个秘密条件转告蒋介石,但是不能作为“日本政府的官方意见”,而是以我“与日本人土谈话的印象”的形式。4.关于第二项和平条件中的非武装区,日本大概会考虑三个:内蒙古、华北和上海及其周边的日占区。特殊“政府”大概包括:内蒙自治区、全权独立的华北“政府”(非自治区主权仍属中国),以及在上海划分一个外国租界之外的特区。关于第四项和平条件,广田要求中国政府赔偿,部分充当日本战争费用,部分赔偿日本财产损失,以及日本在中国的占领费用。5.日本参谋本部通过情报部门刺探到,中国又在重整军备,所以即使谈判开始也不能停战。(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7,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30.Dezember 1937.)1938年元旦,陶德曼访晤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转达了狄克逊的上述电报内容。(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3999页。)

1月初,国民政府在汉口多次召开会议,对日本的要求仍未作任何答复。由于中日关系日趋紧张,德国的调停工作也日益艰难。尽管如此,德国的调停热情并未降温。法肯豪森从军事角度向蒋介石陈述了对日继续作战的危险,但蒋表示无法接受日本政府修改后的苛刻条件。1月2日,行政院长孔祥熙对陶德曼坦言,日本的和平条件犹如一本空白支票,日本可以对中国为所欲为,如果希特勒出面,则有可能影响日本的态度。(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Bd.3,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2.Januar 1938.)

1月5日,广田约见狄克逊,称:“日本政府目前迫切等待国民政府的回音。根据秘密可靠情报,国民政府已将新条件内容告知第三国(英国与美国)并征询这两国的意见。罗斯福与中国驻美大使王正廷已经就此事进行会谈。日本无法忍受中日和平谈判条件演变为国际性的讨论,而且国民政府已经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新闻界的轻率报道也与此有关。鉴于新的军事行动正在计划中,日本急盼国民政府的回音。”(注:《抗战初期德国居中调停之经过》,第49页。)1月6日,德国驻日本武官奥托获知日本陆军省也盼望国民政府早日提出质询,以便日本陈述新和平条件的详细内容。1月9日,陶德曼询问中国外长王宠惠,中国政府是否已经决定答复日本?王宠惠告知,中国尚在讨论。(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No.14,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0.Januar 1938;〔日〕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主要文书》,东京:原书房,1978年,第380-381页。)狄克逊担心国民政府迟迟不予答复极有可能激怒日本。同日,德国外交部电示陶德曼转告国民政府,尽速答复日方,即使是一种质问方式也可以。为了加速谈判,广田与狄克逊同意并经德国外交部核准,狄克逊可直接与陶德曼接触而无须等侯德国政府的指示。(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Bd.3,Staatssekret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Hankow,den 9.Januar 1938.)

四 第三次和平条件及调停失败

1月10日,正当外务省分别在东京和柏林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时,日本政府再次提出了新的和平条件,也就是第二次和平条件的“日支媾和交涉条件细目”或称为第三次和平条件,共九条,这几乎扼杀了谈判的一切可能性。其内容如下: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中国放弃排日及反“满”政策;在华北和内蒙设划定非武装地带;华北在中国主权之下,设置适于实现日“满”华“三国”共存共荣的机构,并赋予广泛的权限,尤着重于日“满”华经济合作之实效;在内蒙设立与外蒙“国际地位”相同的“防共自治政府”;中国确立防共政策,以与日“满”防共政策之推行及实现相协作;在华中日军占领区设立非武装地带,在大上海地区由日华合力维持治安及经济发展;日“满”华“三国”在资源开发、关税、贸易、航空、交通、通讯等方面签订必要的协定;中国向日给予所需之赔偿。(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440页注3。)

对日方第二次提出的四项条件,国民政府始终没有答复。日方第三次提出的九项和平条件细目比前两次更为苛刻,国民政府更不会接受。日本的和平条件之所以一次比一次要价高,其目的正是想破坏德国调停成功的最后一次机会。陶德曼曾不止一次地劝说中国不要继续对日作战,现在却迟迟不敢把日本提出的九项新条件转达给国民政府。

当日,日本新闻界报道,日本将不再承认国民政府并继续进行战争。国民政府外交部在同一天训令中国驻日本大使许世英回国述职,并指示使馆人员在不能行使职权时返国。(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4003页。)

也在同一天,日本新任驻德大使东乡茂德(注:武者小路离任后,新大使东乡茂德于1937年圣诞节到任,1938年1月11日向希特勒呈递国书。这样,日本驻德大使馆开始了东乡时代。坚持日本外交传统立场的东乡大使与倒向纳粹的大岛陆军武官及小岛海军武官之间,围绕日本的德国政策发生争论。在与日本的交涉过程中,里宾特洛甫避开正常的外交渠道与大岛浩保持单线联系。一方面是因为东乡大使和外务省不可能接受他的设想;另一方面,里宾特洛甫希望首先把日本军方拉到德国一边。出于此种考虑,里宾特洛甫在就任外长后,越发与大岛浩加强联系。为了强化日德合作,扫除一切障碍,他彻底改变了德国的中国政策。(参见法眼晋作《二战期间日本外交内幕》,袁靖等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54-56页)。)就德国调停中日冲突事宜拜访德国外长牛赖特时称,他本人的意见是日本应与中国和平合作,希望尽快结束敌对状态,但日本政府却决定继续作战,战争拖得越久,日本的议和条件就越高。“日本政府已经从今天开始不以蒋介石为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尽管还愿意与他谈判,但如果他不接受日本的条件,日本将会与具体的地方领袖议和,认为中国有取得军事胜利的可能只是一种幻想。”东乡强调,日本非常希望与德国合作在经济上开发中国,德国商人所担心的日本取缔德国在华贸易一事绝对不会发生。牛赖特在谈到承认伪满洲国时,强调了德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如果德国与意大利一起承认“满洲国”,那么将意味着德国作为信使行动的结束。东乡对此表示理解。(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49,Aufzeichnung des Reichsministers des Auswrtigen von Neurath,den 10.Januar 1938.)

1月10日陶德曼把日本军界极端分子关于结束谈判、继续战争的态度转告国民政府外交次长陈介,称中国政府若打算答复,必须立即着手。国民政府外长王宠惠表示,将立即召开内阁会议并把会议结果通知陶德曼。(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1,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2.Januar 1938;《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4004页。)法肯豪森也与蒋介石进行了一次详谈,陈明利害,要求中国与日本进行直接和谈。(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3.Januar 1938.)

同日,陶德曼向德国外交部汇报如下:“东京第十三号电收悉,未获指示前不便通知中国政府。日本通过我方二度修改其和平条件,此项修改条件由我方传达中国,实在是一种‘无耻的陷阱’,事实上,日本在玩弄我方,致使我们在中国政府面前已经颜面扫地。“次日,德国外交部回电陶德曼,表示同意他的看法,同时嘱其在替日本转达和平条件时谨慎从事:“关于广由所提之新和平条件,本部认为:日本外务省显然仍旧坚持原来的立场,但是日本军方已经改变了态度。鉴于情势紧急,德国作为调停者理应将日本的新条件通知中国政府。本部确信,您在通知中国政府时,将避免陈述任何德国官方或您个人的意见。德国担当此任,有可能成为日本玩弄花招的工具,请勿使中国政府因此对德国产生反感或怀疑。本电亦已通知驻日大使馆。”(注:《抗战初期德国居中调停之经过》,第50页。)

1月11日晚,日本外务次官堀内谦介召见德国驻日大使馆参赞,让德国驻日大使馆致电德国驻华大使馆,要求中国政府必须立即作出答复,如果到1月15日还没有回答,日本政府则拥有行动自由。德国参赞问堀内,这是否意味着最后通牒?堀内称,如果想得到最终答复,则不可贵怪日本人不客气。日本规定的期限起初并没有最后通牒的性质,最初是1937年12月底,其次是1938年1月10日,目前已经是1月12日,日本最多只能宽限两三天。堀内认为,如果中方基本承认日方的条件,起码也得就各点提出相关问题,倘若中方的答复尚在讨论之中,则远远不够。(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0,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2.Januar 1938.)

次日,陶德曼拜访王宠惠,转达了日本政府的新立场。陶德曼表明,他的任务只是负责在中日之间传递信息,绝不想劝告中国接受或者拒绝日本的议和条件;如果中国政府尚有意答复,则必须尽快,现在是12点差5分,时间还不是太迟。王宠惠回答说,他会尽快召开内阁会议,给予答复。当晚,王宠惠打电话给陶德曼,称第二天才能告知中国政府的态度,因为他还必须等待其他官员的认可。陶德曼的理解是,王宠惠必须得到蒋介石的认可,而蒋介石此时正在前线。(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e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Bd.3,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3.Januar 1938.)

1月13日,王宠惠外长把中国对日本的书面答复送交陶德曼,内容如下:

11月5日,日本政府曾经由阁下向中国政府提出若干和平条件。阁下复于11月28、29日和12月2日分别在南京和汉口向中国政府转达了日本政府的意愿,表示虽然日本在军事上取得了胜利,但日本政府11月初所提的和平条件仍生效。鉴于德方义务担当调停工作与日方渴望恢复和平,中国政府请求阁下转告日方,中国政府愿以日方所提的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

12月20日和27日,阁下转来日方提出的若干基本条件,并表示日本外相已经向德国驻日大使宣称,鉴于情况已经有变化,日本已经决定提出新和平条件。经慎重考虑,中国政府认为日方所提新和平条件内容范围过于广泛,不够明确,为此盼能获知日方新条件的本质与内容,以便我方详细研究后再作明确答复。(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2,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3.Januar 1938.引文原文为英文。)

陶德曼认为中国政府的这项声明根本没有体现达成理解的愿望,遂提醒王宠惠,日本可能会把上述声明当作一种回避。王宠惠答称,中国政府在得知日本新的和谈具体内容之前,无法作出决定,也不能发表任何意见。

尽管日本一再促催,中国政府仍坚持询问日本和平条件的具体内容。这似乎使骄横的日本侵略军失去了耐心。1月14日,日本内阁讨论关于“支那事件”的重要声明。鉴于德国的调停工作已经失败,日本决定对华进行全面长期作战。下午,狄克逊向日本广田外相递交了中国政府的答复。广田认为这份空洞的声明纯粹是一种借口,中国政府得到的有关条款已经足以答复说“是”,或“不是”,说到底,挨打的是中国,应该是中国求和,而不是日本。狄克逊提醒广田,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知道的只是日本的四项基本和平条件,至于广田外相的其他愿望,他只是以一种非正式的形式转达给了中方。狄克逊建议,日本要么停止谈判,要么以官方形式把新和约的细节通知中国。广田说,他必须征求内阁的意见并尽快答复。广田还向狄克逊透露,中国争取美国支持中日和谈的努力失败了,因为罗斯福拒绝任何形式的介入。(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3,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4.Januar 1938.)

日本第三次提出的和平条件之所以内容含糊,其实是日本政府中的主战派有意为之。他们认为,日本第二次提出的四项基本和平条件足以考验中国政府是否有和谈诚意,而第三次列出的详细条件是日本参谋本部和日本政府主和派的主张。为调和两派的意见分歧,第三次和平条件拟以不确定的形式通知中国政府。广田外相获知中国政府声明时,德国调停的机会已经不复存在。

日本内阁会议在获悉中国政府上述声明后,认为中方缺乏诚意,遂宣布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政策,愿与日方所希望建立的中国新政府谈判。

1月1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孔祥熙会见陶德曼,指出中国政府决不想采取回避的态度,并反复讨论过,因为这一决定将引起一系列国内和国际的纠纷,为了与日本达成真正的理解,以期长久和平,中国政府已经仁至义尽。孔祥熙让陶德曼再次向日本外相转达一份书面声明:“目前的中日武装冲突,使两国都蒙受灾难,极为不幸。中国仍然抱着与日本达成真正谅解的愿望,俾东亚的持久和平得以保持。我们已经表示了诚恳的愿望,希望日本所提出‘基本条件’的内容,因为我们愿意尽每一份努力来寻求恢复两国之间的和平迹象。有了补充的说明,我们就更好表示我们对于日本所提条件的意见。”(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4,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Hankow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5.Januar 1938.引文原文为英文。)

1月16日上午,广田拟定一份英文声明,回复国民政府1月13日答复,并请狄克逊立即转给陶德曼。日本政府在其声明中表明了停止和谈的决定:“我要向阁下及贵国政府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在为和平解决中日争端而开始进行直接谈判这一问题上,贵国政府所做的协助工作以及阁下真挚的努力。但中国就上述谈判的答复,在推迟数次之后,直到1月10日都未送达我方,以致我们不得不再多耽搁数日。昨天终于收到中国答复文书,我们发现答复非常敷衍,仅询问我们提出条款的具体细节。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中国政府的拖延作风表明其无意为谋求和平而全部接受和谈的基本条件。这一点我(广田——作者注)先前已经阐明。鉴于此,帝国政府极其遗憾地决定终止经贵国政府热心努力而进行的中日之间目前的谈判,并决定以一种全新的观点来处理目前的事务。”(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6,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6.Januar 1938.引文原文为英文。)德文档案显示,广田发表上述英文声明之后,才收到孔祥熙1月15日给日本的答复。1月17日,德国外交部指示陶德曼将广田16日声明转达中国政府,并向中国政府说明,鉴于这份声明,德国作为信使的角色已经结束。(注:ADAP,Serie D(1937-1941),Bd.1,No.557,Staatssekretr von Mackensen an die Deutsche Botschaft in Hankow,den 17.Januar 1938.)

为了彻底关闭和谈之门,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施加高压。1月17日下午,日本近卫内阁发表了经裕仁皇帝批准的第一次《对华政策声明》,该声明即为由大本营联席会议通过的《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在攻陷南京后,帝国政府为了仍然给中国国民政府以最后重新考虑的机会,一直等到现在。然而,国民政府不了解帝国的真意,竟然策动抗战,内则不察人民涂炭之苦,外则不顾整个东亚和平。因此,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注:张蓬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3卷(1938-1939),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63页;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6,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6.Januar 1938。)此项声明无异于宣布与国民政府断交。日本政府还发表广播讲话,宣布调回驻华大使川越茂,并通电日本各驻外大使,对国民政府停止交涉,开始与新政权调整工作。(注:《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九),第4008页。)

同日,广田与狄克逊再次会谈。狄克逊遗憾地表示,日本政府选择了一种毫不掩饰的行为,彻底排除了继续协商和平的可能性。虽然中国政府在表态问题上一直拖延,不能令人满意,但是从外界来说,日本仍然应当承担断绝和谈的责任。他向广田询问日本的下一步计划,是打算宣战还是继续向广东和海南推进?广田答复,这两个方案一个也没有准备好。狄克逊指出,如果日本继续在中国发动战争,以下三个方面也将给德日关系带来负面影响:英日关系将继续恶化,这是德国不希望看到的;中国布尔什维克化;日本因为全力以赴对华战争而削弱对抗苏联的力量。广田解释说,日本将避免英日关系的继续恶化;共产主义对蒋介石政府的影响越来越大,日本继续推进战争绝对不是对中国的干涉,而是打击中国领土上的共产主义;日本对华战争不会持久,德国不必忧虑日本因在华作战而削弱反苏力量。狄克逊向德国外交部汇报这次谈话时指出:“中止与中国政府接触、发表强硬声明是日本政府经过几小时激烈争论的结果。毫无疑问,部分军方人士主张继续谈判。”(注:ADAP,Serie D (1937-1941),Bd.1,No,558,Der Deutsche Botschafter in Tokio an das Auswrtige Amt,den 17.Januar 1938.)

1938年1月18日,国民政府发表正式声明,重申抗日自卫的立场:“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方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决非中国所能忍受。同时在日军占领区域内,如有任何非法组织,僭窃政权者,不论对内对外,当绝对无效。”针对国民政府上述声明,日本又于是日发表了对第一次近卫声明的“补充声明”,称:“所谓‘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较之否认该政府更为强硬。本来,从国际法上来说,为了否认国民政府,只要承认新政权,就可以达到目的,因为在尚未到达正式承认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时期,这次开国际法上的新例,在否认国民政府的同时,把它彻底撇开。虽有发布宣战布告的流传,但帝国对无辜的中国民众并不敌视。又因为采取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立场,所以,更不需要发布宣战布告。”(注:张蓬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3卷(1938-1939),第365、366页。)在中国没有出现新政府的情况下,日本就否认中国的现行国民政府,公然违背国际法的有关基本原则,实属蛮横无理。

尽管日本参谋本部主张议和,但是由于日本少壮派军人的贪婪,仍然无法阻止日本对中国的大规模侵略,从而也没有获得日本政府幻想的俾斯麦式的外交成果。参谋本部却反而被指责,在占领南京后因缺乏决心和应变能力而使中国军队获得喘息和整补机会,否则必将彻底打击中国军队的士气,迫使中国非接受日本和平条件不可。参谋本部和主和派则认为,中日和谈之所以破裂,完全是因为极端分子缺乏耐心的结果,如果日方同意以1937年11月初提出的第一次和平条件为基础与中国谈判,中国政府必然会接受,那样日本就可以在中国乃至东亚取得优势地位,也就可以从容应付欧洲战争的紧张情势。

中日和谈未能达成标志着日本前方军队的中国政策的胜利。日本发表声明后,中国于1月20日撤回驻日大使,两国外交关系正式断绝。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也于1月28日离华返日。至此,德国的调停以失败而告终。

七七事变后,日本在扩大侵华战争的同时,对德国采取亲和政策,以改变自身处境,打破其外交孤立状态。国民政府也进行了战略调整,一方面努力从德国获取武器、技术和资金,利用德国来遏制日本,实行传统的“以夷制夷”外交策略;另一方面采取拖延战术,调整对日关系,以期争取时间和他国援助。德国在与中国建立密切的军事和经济关系的同时,积极调整与日本的战略伙伴关系,在中、德、日三角关系中处于最有利的地位。

德国调停中日战争的首要动机,是为其东亚政策困境寻找出路——把德中经济关系与德日政治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即既想通过日本把苏联红军的主力牵制在东亚,同时与日本联手对苏联形成夹攻之势,又想维护德国在华军事和经济利益。1937年8月27日,德国外交部政治处的一份备忘录流露出这样的思想:“调停将会为我们带来根据我们的政治计划调整远东政策的机会,尽可能把矛头指向苏联,在中日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共同对抗共产主义的威胁。因此,为了我们在远东的政治因素,我们必须调停,并以此巩固我们的国际地位。”(注:PAAA,Büro des Staatssekretrs,Chinesisch-Japanischer Krieg,Aufzeichnung des Legationsrats Schmieden [pol.Abt.],den 27.August 1938.)

(注:陶德曼调停是中国抗日战争史上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不仅对七七事变后的远东国际关系和中、德、日三角关系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对这一时期的整个国际格局影响重大。关于这一课题,国内外史学界都进行了一定研究,不乏可取之处。但国外学者大都没有利用相关的中文档案文献,且在观点上美化德国的调停动机和结果,缺乏公正、科学的评判和总结(如Nieh,Yu-hsi,Die Entwicklung des chinesisehjapanischen Konfliktea in Nordchina und die deutschen Vemittlungsbemühungen 1937-38.Mitteilungen des Instituts für Asienkunde 33,Hamburg 1970; James T.C.Liu,German Mediation in the Sino-Japanese War.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vol.8,no.2);国内学界则往往以中文档案和文献为主,且大多对陶德曼调停这一历史事件的过程缺乏深入研究,难免缺憾之处(如蔡德全、杨立宪《抗战初期德使陶德曼调停初探》,《传记文学》[台北]第53期[1966年];李广起《1937年底德国调停中日战争的利益所在》,《南开学报》1992年第3期;胡献《简评陶德曼“调停”期间蒋介石的对日立场》,《抗日战争研究》1994年第3期)。本文力求依据大量德文档案文献,较为详尽和客观地再现陶德曼调停的历史过程,并试图反映中、德、日三国在此过程中追求和处理国际利益的各自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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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德曼调解的新理论_国民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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