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点与认识论文_崔振华

1.引言

近年来,中国风力发电行业蓬勃发展,作为立项文件之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2004年3月5日,国土资源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发布了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即《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及具体规定。作者注意到,在风电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践中,不少评估单位因为对风电场建设工程规模级别与国家部委界定电力工程建设规模级别的理解不同。众所周知,不同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具有的独特性,作为清洁能源的风力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也同样具有其独特性。如何理解《要求》中建设项目重要性对于确定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2建设项目规模与风电场建设项目规模及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界定

2.1 79计委标准

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规模的确定是评估级别确定的关键,若建设项目规模按照《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1978年4月22日,以下简称《规定》)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计基[1979]725号)判别,则风电场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列于表1。

2.2 FD002-2007标准

若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FD002-2007)第5.0.1章节规定,将风电场等级按照装机容量与变电站电压等级分为4等(表2)。

3采用不同工程规模标准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上的差异

比较表1及表2,我们不难看出风电场规模标准与《规定》中的电力工程规模标准有一定的差别。

在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工作中,评估工作者采用表1与采用表1中“风电场等别工程规模标准”确定建设项目规模,则风电场地质灾害评估级别选择上的差异较大,先做如下比较见表3.

(表中红字可用代码说法)

从表中可以看出 “250~100MW大(2)型风电场”相对于79计委标准规定的“中型电力工程”,其项目规模提升一个等次;“50~25MW小型风电场”相对于79计委标准的“中型电力工程”项目规模降低了一个等次。如果从变电站电压等级比较,“220kV大(2)型风电变电站”相对于79计委标准为“中型电力工程”提升一个等次;“110~35kV中型变电站”相对于79计委标准“小电力工程”提升一个等次;建设项目规模不同,其建设项目重要性不同,对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相差悬殊。评估级别不同,除所需评估费用不同外,在评估单位级别不同、备案主管单位不同,甚至在提交报告的形式上也有差别。

(1)评估费用的差别

从表6可以看出,若将中型电力工程(较重要建设项目)级别提升一个等次则为重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级别均为“一级”,即使是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也只能按照“一级”标准进行评估(若按照“中型电力工程”简单地质条件场地则为“三级”评估),其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意见的函》(发改价格[2006]745号)规定“一级简单”基本收费(14万元)是“三级简单”基本收费(5万元)的280%。“一级中等、复杂”基本收费(16,20万元)是“二级中等、复杂”基本收费(8,10万元)的200%。

(2)其他方面的差别

按照《通知》规定,“一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二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三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因此,选择不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将导致评估费用相差悬殊,甚至使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因为委托单位、评审程序、备案单位的不同而拖延前期工作的时间。

4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探讨

风力发电工程有着不同于其他电力工程的不同特点,风力发电工程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风轮、发电机和塔架)、集电线路、变电站(升压站)等三部分。其中集电线路与变电站部分同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无差别,采用相应的评估级别无异议。风力发电机组类似高耸建筑物,目前一般塔架(塔筒)设计参数为高60m~-80m,风轮叶片直径30m~40m,故风电场机组总高度一般位于70m~120m之间,因此就单个风机而言采用“高耸建筑物”标准判别属于中型规模建设项目范畴。众所周知,虽然单个风机占地面积不大,但成规模的整个风电场址总占地面积一般达到几十平方公里,升压站位置也根据不同场地的具体情况所处位置及与风电场风机场地的距离千差万别,故评估时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地段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级别。笔者从“电力工程”及“高耸建筑物”两个标准分析风力发电风电场的建设项目工程规模,为正确判别建设项目的重要性,正确确定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级别提供参考(表4)。

从表中看出,风电场装机容量250MW}= 100MW(大(2)型)按照国家标准应属于“中型建设电力工程项目”,若按照高耸建筑物也属于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均应按照“较重要建设项目”考虑。而装机容量50MW~25MW(小型)风电场属于国家标准规定“中型电力工程建设工程项目”,风机塔总高度一般大于界定的高耸建筑物70m(中型)的界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该按照“较重要建设项目”评估是合理的,小于25MW装机容量的风电机组场地应视风机塔的总高度采用高耸建筑物标准。220kV风电场变电站跟其他电力工程同等级的变电站基本无区别,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应按照“较重要建设项目”考虑;110kV以下小型风电场变电站虽然属于国家部委规定的小型电力工程领域,风电场变电站地段可以按照一般建设项目考虑;其他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采用表1与表2一致。

5结语

就确定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而言,应考虑风电场建(构)筑物的特点,综合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及“高耸建筑物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标准”确定风电场建设项目重要性,同时应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的建筑物特点,不同地段采用不同评估级别。此外,评估实践中建议:装机容量250MW~ 100MW大(2)型风电场、50MW~25MW(小型风电场)以及220kV变电站地段应按照“较重要建设项目”考虑。110kV以下小型风电场变电站地段应按照“一般建设项目”考虑。风机地段可以考虑按照风机塔的总高度确定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其他装机容量的风机场地及其他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采用FD002-2007标准与采用《规定》标准一致。

参考文献:

[1] 张渊.基于煤矿采空区特点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江西建材,2016,(22):216-217

[2] 韩笑,王兴林,俞莉.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甘肃科技,2015,(01):76-77

[3] 陈社,陈转转.陕北地区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点与认识[J].西部探矿工程,2016,(08):22

论文作者:崔振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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