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劳士制度、土地制度与“平等者公社”的兴衰——近50年来斯巴达历史研究的成就和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斯巴达论文,制度论文,兴衰论文,公社论文,平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77(2003)03-0125-06
最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外学者在古代斯巴达历史研究中,已经取得了许多精深的研究 成果(注:本文所引古典作品凡未另注明者,皆据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希腊语 英语对照译本。)。关于斯巴达城邦的土地制度、黑劳士制度(或译希洛特制度、希洛制 )、军事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一直受到国内古典学者的普遍关注。早在新中国建国之初, 我国学者如郭沫若、杨向奎、童书业、日知诸先生在讨论古史分期和黑劳士的阶级属性 时,都曾关注过这些问题[1][2][3][4]。其后,也不断有学者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5]
(pp244-253)[6][7](pp78-139)[8][9][10](pp81-116)[11](pp3-74)。在西方,自乔治· 格罗特的《希腊史》问世以后,尤其是近50年来,不少学者参与过黑劳士制度以及与此 密切相关的土地制度的研究和讨论[12][13][14][15][16][17][18][19][20][21]。1957 年,F.W.沃尔班克教授指出:“斯巴达土地制度的问题是斯巴达制度研究这一模糊的领 域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22](p728)。其中,英国学者P.卡特里奇所著《阿格西劳斯 与斯巴达的危机》,在西方古史学界被公认为古典时代斯巴达历史研究中最有分量的研 究成果。前苏联著名古史学者И.М.季雅科诺夫、Ю.В.安德列耶夫等也曾对斯巴达的 土地制度和黑劳士制度作过卓有成效的探讨[23][24]。土地制度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黑 劳士制度是斯巴达城邦的社会经济基础,是考察斯巴达城邦(所谓“平等者公社”)兴衰 的至关重要的历史因素。当然,除此以外,军事制度、继承制度、公餐制度等其他因素 无疑也是不应忽视的。因此,近年来学者们在研究斯巴达历史时,似乎更加注重综合考 察。本文拟简要回顾近50年来的有关研究成果,并试图指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
众所周知,公元前6—5世纪,斯巴达以其强大的陆军称雄于希腊大陆。斯巴达人称霸 的基础,是它所拥有一支训练有素并且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职业化军队。而此前斯巴达 人对美塞尼亚的侵占和征服,使其领土、财富和奴隶数目皆得以成倍增长,这是他们能 够成为完全依靠剥削黑劳士为生的寄生阶级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斯巴达在取得伯罗奔 尼撒战争的胜利之后,尤其是到了公元前4世纪,“平等者公社”的经济基础日趋瓦解 ,城邦公民人数急剧减少[15](pp307-324)。希罗多德告诉我们,公元前480年,斯巴达 人的成年男子约有8 000人[25](VII.234.2),这个公民数字比较可信,因为它与普拉泰 亚战役时斯巴达陆军兵力(有5 000战士(注:除在境外作战的士兵外,通常还有一部分 士兵留守国内。))是相符的[25](IX.10.1;11.3;28.2;29.1)[26](V.64)。亚里士多德 也提到斯巴达在“某个时期公民数确实不少于1万人”[27](1270a36-37)。可是,公元 前464年,斯巴达发生强烈地震,普鲁塔克说斯巴达城几乎被夷为平地,仅有5间房屋保 存完好[28](XVI)[29](IV.24.6);人员死伤惨重。狄奥多拉斯记载说,仅拉哥尼亚就死 了2万多人[30](XI.63)。H.米歇尔认为,这个数字并非不可能,但也许有所夸大[12](p 32)。到公元前418年曼丁尼亚战役时,参战的斯巴达公民为3 584人,这意味着公民总 数约4 300人[26](V.68.3)(注:修昔底德斯(V.64)说此前有1/6的公民已返回家乡。)。 公元前394年约有2 500人[31](IV.2.16)[15](P308),及至公元前371年留克特拉之战时 ,斯巴达陆军兵力仅有700人[31](VI.1.1;4.15;17),J.M.摩尔认为这意味着能担负兵 役义务的斯巴达人总数约为1 200人[32](p93)[21](pp131-137);A.H.M.琼斯估计有1 3 00人[13](pp134-137);P.卡特里奇认为至多1 500人[15](p308)。亚里士多德说,在他 撰写《政治学》时,有能力担任战事的斯巴达公民人数减少到不足1000[27](1270a29-3 1)。在亚氏看来,斯巴达的衰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当政者对妇女的放纵,以及妇女的贪 婪和穷奢极欲;另一个原因是缺少男子,因而一战失利(指留克特拉之战),便一蹶不振 [27](1269b-1270a40)。斯巴达公民迅速减少的原因何在?它与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关系如 何?美塞尼亚和美塞尼亚人在斯巴达城邦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怎样?这都是国内外学者感 兴趣并试图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思想家们,如伊索格拉底、柏拉图、色诺芬等,就 试图对斯巴达公民迅速减少的原因作出自己的解释。这是色诺芬撰写的《拉栖代梦人的 政制》的重要动因之一[33](I.1-2);亚里士多德指出,斯巴达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 ,而另有些人却陷于贫穷[27](1270a15)。按照斯巴达的法律规定,如果公民不能交纳 用于公餐的粮食,他就会丧失公民权[27](1271a33-35;1272a13-15)。普鲁塔克对于斯 巴达的土地制度亦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到,斯巴达的立 法者来库古斯曾将土地分成9 000份,每个公民分得一份[34](VIII.5)。后来,这种份 地制度的瓦解,正是斯巴达衰落的重要原因。
在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中,日知(林志纯)教授的《古典作家所记的黑劳士制度》、刘 家和教授《论黑劳士制度》(以下简作“刘文”)、王敦书教授《斯巴达早期土地制度考 》(以下简称“王文”),这三篇论文,堪称20世纪中国学者对斯巴达历史研究最有分量 的著作。日知先生相当全面地搜罗了古典作家的有关记载和评论,重点对斯巴达以及其 他地方的黑劳士制度进行考察,认为“黑劳士制度和中世封建的农奴制度”有着根本的 不同,它属于早期奴隶制的范畴之一[4]。王敦书先生通过深入扎实的研究和精审缜密 的考证,指出,“直到公元前5世纪末,斯巴达的土地制度在本质和根源上是以剥削国 有农业奴隶希洛人(黑劳士——引者)为基础的土地国有制,但这种国有制已在不同程度 上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土地私有制开始产生和发展,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限制。到公 元前4世纪,斯巴达的土地国有制迅速破坏,私有制则急剧发展”;王文最后得出这样 的结论:“斯巴达土地财产分化和集中的渠道是多方面的。不但国王和贵族能在征服战 争中多占土地,而且地产可以通过馈送、遗赠、嫁妆、嗣女婚姻、充当养子和负债抵押 等多种方式集中到少数人手里……总之,斯巴达的土地私有制和土地财产的分化与集中 的现象,在公元前5世纪之前已逐步发展起来,但是在土地国有制尚占上风的情况下受 到抑制。而到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以及公元前371年斯巴达战败失去美塞尼亚后,斯 巴达的土地制度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土地国有制瓦解,私有制迅速膨胀。”[6]
刘家和先生指出,“黑劳士制度是一种与城邦土地所有制相对应、与斯巴达城邦命运 共始终的奴隶制度”[7](p138)。刘文主要考察的是黑劳士制度的兴衰,但同时不能不 论及土地制度。文章写道:“在斯巴达,私有制受到抑制的情况,经过伯罗奔尼撒战争 而发生了剧变。斯巴达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赢得了霸权,也赢得了大量金银货币。”[7 ](p127)据普鲁塔克所记,“在阿奇达姆斯统治的时代(公元前427—398年——引者), 金银钱币最初流入了斯巴达,随着金钱的流入,贪婪和致富之欲也泛滥起来,虽然吕山 德本人并不腐化,然而正是通过他的行为,他从战争中带回金银,才在国家中充满了发 财与奢侈的风气,并因此而破坏了吕库古斯的法律”[34](XXXV.1)。刘文接着评论道: “金银风暴卷起的贪欲狂澜,以不可抗拒的威力震荡着斯巴达人的社会,浸淫着贵族们 的心。由于原来缺乏工商业方面的基础,从而缺乏从这方面吸收和利用金银货币的能力 ,因此这一狂澜便主要卷向了土地。”[7](p127)
国内外学者在探讨斯巴达土地制度时,经常援引普鲁塔克所记的一段材料:“现在可 以这样说,拉栖代梦人的国家在推翻雅典霸权并被金银充满之后不久,它就开始忍受纷 乱和腐化的痛苦了。不过因为吕库古斯所规定的家庭数字还因地产的遗传而保持未动, 父亲仍把家产遗给儿子……。但是有一个时候某一个名叫爱皮塔丢斯(Epitadeus)的有 势力的人作了监察官,他是一个刚愎任性脾气暴躁的人,他因为和自己的儿子发生口角 ,就提出了一条法律,允许一个人在其生前把自己的财产和份地赠给任何他所愿给的人 ,或者用其遗嘱和誓言来这样支配其财产。这个人是用立法来报复个人的私恨,但他的 国人却因贪欲而欢迎这项法律,并把它付诸实施,于是制度的最优秀之点就被毁坏了。 因为有权势的人们立即毫不犹豫地开始掠取地产,把合法继承人从其继承权中排挤出去 ,于是国家财富迅速流入少数人手中,贫困变成了一般规律……。剩下来的旧斯巴达家 庭不过700家,而700家中,大概只有100家是占有土地和份地(所据有的土地和份地)的 ;而普通的群众,既无资财,又无公民权,只好无所事事地生活着。他们无心也无力防御外来的战争,却时刻伺机在国内进行政变。”[35]
刘文在引用这段史料后紧接着指出:“从这个记载里似乎还未见到土地的买卖,其实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土地转让和自由买卖‘导致了同样的后果。’所谓赠与或遗赠, 不过是变相的买卖而已。随着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也在变化。过去斯 巴达的城邦公有地和份地,显然都成了兼并的对象,变成了如普鲁塔克以上所说的富人 ‘所据有的土地’的来源。于是大量的城邦所有制(公地和份地)的土地迅速地转化为私 有地。”[7](p128)
黄洋博士在《古代希腊土地制度研究》(以下简称“黄著”)一书中,专辟一章“斯巴 达的‘份地’及其土地制度”,就此做了专门研究。黄著吸收了20世纪90年代初以前西 方古典学界的主要研究成果,正确地指出,“斯巴达的土地制度同它的共餐制、教育制 度和军事制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同它的黑劳士制度更是不可分割的”[10](pp81-11 6)[36]。作者在对相关史料认真加以考辨后认为,斯巴达城邦的土地可分为二类,“黑 劳士为斯巴达城邦而不是公民个人所有,他们被用来耕种公民的份地”,“斯巴达城邦 进行过分地的平均分配”,“份地的平均分配实质上是征服者对被征服领土的瓜分”, “而这实际上主要是对美塞尼亚土地的瓜分”。这是第一类,即公民的份地。第二类土 地即斯巴达本土拉哥尼亚的土地。“拉哥尼亚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少数贵族手中,而大 多数的下层斯巴达人则没有或拥有很少的土地”[10](p115)。黄著在该章最后的结语中 指出:“份地的分配使得社会的下层获得了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从而能够参与城邦的社 会与政治生活……他们才得以成为城邦的正式成员即公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斯巴达 份地的分配实际上限定了公民群体的范围,从而也就定义了公民权。此后,公民的份地 为他们的后代所继承。子女共同继承的制度以及女继承人的众多又导致了土地的集中和 公民群体内的贫富分化”[10](p103;pp115-116)。
裔昭印博士在其《古希腊的妇女》(以下简作“裔著”)一书中,从一个新的视角对斯 巴达的土地财产状况加以考察,指出:“经济上,公民间财富分配不平等,贫富分化日 益加深,财产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财富的集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土地财产的集中。来 库古立法时,约有9 000户斯巴达公民家庭得到了土地,到了公元前4世纪,保有田产的 公民战士大约只有1 500户”[37](pp155-156)。作者认为,“通过富有家庭之间交换妇 女的联姻,富者更富,土地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作为城邦社会基础的公民的数量也 不断减少”;值得注意的是,裔著还特别强调,“是私有制的发展,而不是妇女的奢侈 导致了斯巴达城邦的衰落”[37](p174)。
值得注意的是,S.霍德金森从份地制度、婚姻制度和财产继承制度的角度对斯巴达土 地所有制的历史沿革做了全面、系统的研究[38]。他系统地发展了斯巴达土地私有制的 理论,力图否认城邦主持份地平均分配的所谓“正统观点”,强调在整个古典时代斯巴 达人土地所有权的明显不平等性,并特别指出女性(包括嗣女和其他家庭的女儿)拥有土 地所有权、财产继承权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婚姻制度,在加速私有制发展中的至关重要 的作用[20](pp79-121)。
综括上述,可以看到,国内外研究者对于斯巴达公民人数在古典时代后期急剧减少、 “平等者公社”土崩瓦解的原因的大致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 展,土地兼并和集中的加剧而引起的贫富分化,二是认为子女共同继承份地的制度以及 女继承人的众多又导致了土地的集中和公民群体内的贫富分化,其最终结果都是导致众 多下层公民的贫困化以至破产,从而失去公民权。这两种看法实际又不无相通和交叉之 处。其共同的核心论点是财产私有制尤其是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导致斯巴达城邦的衰落。 需要说明的是,普鲁塔克是罗马帝国时代的学者,熟悉晚期罗马共和时代土地兼并和集 中的情况,他在写作斯巴达土地改革者阿基斯和克里奥蒙尼的传记时,就是与罗马的土 地改革家格拉古兄弟配对比较的。因而我们不能排除他有可能把罗马的情况类推于斯巴 达,进而夸大斯巴达土地集中的程度。
二
国内外学者近几十年的研究,大致廓清了斯巴达历史上一些重要问题。如斯巴达土地 私有制是否存在的问题,斯巴达的领土扩张尤其是第一、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与黑劳士制 度的确立、与公民份地制度确立的关系问题,继承制度、婚姻制度对公民贫富分化和社 会地位的重要影响,等等。如前所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兼并和集中、馈送、遗赠、 嫁妆、嗣女婚姻等固然都是导致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广大公民的贫困化,进而成为导致 其人数减少和斯巴达国势衰微的重要原因。但是,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也许是更 重要的原因了呢?回答是肯定的。
实际上,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前引刘文已经指出,长期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所带来的后果是多方面的,“战争本身就可以导致斯巴达公民的分化”,“战胜的斯巴 达也是会有很多公民在战争中破产的”[7](p127)。至于战争本身是如何导致斯巴达公 民的分化和破产的,大概由于篇幅所限而未能展开论述;王文虽提到公元前4世纪土地 “私有制迅速膨胀”,但是,土地私有制究竟是怎样膨胀的?大概是因其主要考察的是 斯巴达“早期”土地制度,也未就此做进一步阐释;黄著和裔著虽都注意到公元前4世 纪“斯巴达女继承人众多”[37](p174),但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二著均未做更详尽的 说明。因此,笔者认为,国内外研究者在认定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土地私有制急剧发展 的史实证据方面,似乎稍显薄弱;而把公民人数迅速减少视为土地集中的重要证据,这 本身就是很成问题的问题。
在这里首先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修昔底德斯、色诺芬和亚里士多德的有关记载。因 为他们生活的时代纵跨公元前5世纪中期至前4世纪末,有的去过斯巴达甚至长期生活在 那里,对斯巴达的实际情况比较了解,可以说是斯巴达历史发展变化最近的见证人。
据修昔底德斯记载,公元前464年斯巴达发生强烈地震,黑劳士趁机发动起义。他提到 ,“大多数的黑劳士是古代美塞尼亚人的后裔,他们在一次著名的战争中被奴役了。因 此,所有的黑劳士渐渐地被统称为美塞尼亚人”[26](I.101)。修氏所说的“大多数” 具体地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数量概念?我们不得而知。但既然黑劳士可以被统称为美塞尼 亚人,就足以说明美塞尼亚人在黑劳士阶级之中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了[39](VIII.5.6)[4 0](IV.27.9)。因此,如果说美塞尼亚人占黑劳士总人口的2/3甚或更多一点,这样的推 论大体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毫无疑问,征服美塞尼亚人,对于斯巴达黑劳士制度的确立,具有决定性意义。斯巴 达人对于美塞尼亚土地的占领和瓜分,对美塞尼亚人的压迫和剥削,是古典时代斯巴达 城邦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它成为希腊本土最早拥有的强大职业化重装步兵的经济前 提,这也就是斯巴达能够长期称雄希腊大陆的物质基础。
然而,斯巴达人的这支军队的数量,到公元前5世纪末4世纪初,比之全盛期已大为减 少。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期,斯巴达人在波斯人的金钱援助下,组建海军,最终击败了老 对手雅典人。可是,斯巴达脆弱的霸主地位并没有维持多久,“科林斯战争”(公元前3 94年—387年)后,其霸主地位就已经名存实亡了。亚里士多德不无感慨地写道:“斯巴 达人赢得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胜利,开疆拓土,正欲经营新版图时,却突然衰弛了。 ”[27](1271b3—6)
可以看到,古代学者的记载和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似乎比较一致地认定,斯巴达土地 私有制在公元前4世纪尤其是前371年以后迅速发展,公民人数便因此而迅速减少。但是 ,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公民人数减少这二者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学者们迄今未 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现代学者研究结果给人们的突出印象似乎是,原本属于八九千 甚至上万户公民的土地,到公元前4世纪后期,已经集中到千余户公民手中[41](p325) 。斯巴达的土地集中和兼并的情况果真有如此严重吗?
事实上,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与公民人数的减少之间并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土地私有 制的发展不是公民人数减少的充分必要条件。因为土地私有制的急剧发展是完全有可能 与公民人数的迅速增长同时出现的,罗马共和国晚期的历史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斯巴达 ,以往研究者似乎普遍忽视了由于以底比斯为首的波奥提亚人攻入伯罗奔尼撒、原本臣 服于斯巴达人的美塞尼亚人重新获得独立这一重要历史事实。这一史实的重要性表现在 :其一,大多数的黑劳士从此摆脱了斯巴达人剥削和奴役,这对于斯巴达的黑劳士制度 是一个极其沉重的打击;其二,斯巴达国土面积骤减,也就是说,斯巴达“平等者公社 ”自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以来所拥有的物质财富的数量减少过半;其三,“平等者公社 ”中那些原本习惯于依靠剥削黑劳士(美塞尼亚人)为生的斯巴达人,必然因此而难以谋 生。这是此后“斯巴达人”迅速减少的最重要的原因。
公元前5—4世纪斯巴达“平等者公社”人数减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地震和战争。如 前所述,斯巴达人在公元前464年的大地震中的人口损失是巨大的。值得注意的是,地 震中死亡的人口包括妇女和未成年人,因而对其后一段时间人口出生率、增长率的负面 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同样,其间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中的损失,也导致了他们人口减少。 公元前418年曼丁尼亚战役至少有300名斯巴达人阵亡[26](V.74);公元前371年留克特 拉之战,斯巴达人损失400[31](VI.4.15)。成年男子死亡,其份地大概仍属于该家庭所 有;男主人不在了,女主人就自然成为土地所有者,主人的女儿亦可分得一份地产[38] 。这是土地私有制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正是史料中“女继承人众多”的重要原因。嫁妆 制度也许公元前5世纪及其以后对于斯巴达妇女拥有较多财产发生过很大影响,进而对 于公民人数的减少起到某种促进作用,但并非主要原因。
离开本土,到外地充当雇佣兵是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公民人数减少的又一重要原因。希 腊城邦全盛时期实行公民兵制度,但这种兵制在公元前5世纪末斯巴达、雅典两强争霸 战争中逐步暴露出其种种弊端,雇佣兵制度悄然兴起[42]。商品经济的发展、城邦危机 的深化和长期战争,直接导致了以挣钱为目的职业军人阶层的出现,战争的结束往往意 味着他们的“失业”,充当波斯国王或权贵的雇佣兵成为他们的一条重要出路。公元前 401年,希腊“万人军”随小居鲁士参与波斯内战,揭开了希腊人到波斯充当雇佣兵的 序幕。在色诺芬的战友中,有不少是来自伯罗奔尼撒的士兵。其中有斯巴达人克利尔库 斯带领1 000重装兵、800色雷斯轻盾兵和200名克里特弓箭手[43](I.1-2)。斯巴达当局 还直接派遣克里索甫斯率700名重装步兵加入居鲁士的远征军[43](I.4)。从色诺芬的记 载来看,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以挣钱为直接目的的职业。他们跟随居鲁士出征,主 要因为有“高薪”的诱惑。公元前4世纪后期希腊人跨过赫勒斯滂海峡到波斯充当雇佣 兵更为流行。值得注意的是,前334年亚历山大与波斯国王在伊苏斯交战时,波斯国王 手下至少有3万训练有素的希腊籍雇佣军[44](II.8)。而据英国学者N.G.L.哈蒙德的研 究,此时波方的希腊籍雇佣军有5万[45](pp666-667)。显然,这些军人不是临时招募的 ,而是此前一个时期已经到达的。伯罗奔尼撒的斯巴达无疑是兵源供应地之一。亚历山 大东征伊始,便特地派克连德到伯罗奔尼撒招募兵员,数月后他就带回4 000希腊雇佣 兵[44](I.24;IL.20),可为佐证。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亚里士多德的记载。他认为斯巴达衰落是由于男子缺乏和财产制 度失当,显然是避重就轻,因为在留克特拉战前斯巴达的男子就所剩无几;同时他对斯 巴达失去对美塞尼亚的统治权只字不提,却大谈土地集中的问题。他所说的公民子女众 多而导致斯巴达公民地产被不断分割,进而导致公民的贫困化,恐怕仅只是理论上原因 而已。亚氏还提到,那时斯巴达全国土地的将近2/5为妇女所有。显然,这2/5的土地是 指以妇女为户主的家庭所有,这些妇女大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民之妻,二是公民之 女,有些妇女可能身兼两种角色。男主人或许已死,或许还活着,但肯定不在斯巴达境 内。另外还有约1 200—1 500户(即占总户数的3/5)的土地仍在以男人为户主的家庭控 制之下。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斯巴达全国土地”,自然不包括已经获得独立的美塞尼亚 在内。由此笔者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公元前4世纪后期的斯巴达的领土(拉哥 尼亚)上,大约生活着2 000-2 500户斯巴达人,其中2/5的家庭已没有成年男子(即土地 控制在妇女手中)。
斯巴达的国土曾经包括拉哥尼亚和美塞尼亚两部分。拉哥尼亚的面积明显小于美塞尼 亚,而且前者绝大部分为山地,后者素以土地肥沃著称[12](pp3—6;pp228—229);美 塞尼亚人是斯巴达人黑劳士的主要组成部分。黄洋先生甚至认为,“斯巴达份地的实质 是其公民对征服地区土地的瓜分,而这实际上主要是对美塞尼亚土地的瓜分”[10](p10 3)。因此,笔者觉得,如果说,征服美塞尼亚,可以使斯巴达2/3甚至更多的公民及其 家人得以脱离生产劳动,反之,美塞尼亚的独立,同样是他们无法维持其寄生生活、无 法保持其公民权的最主要原因。由此笔者似乎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美塞尼亚独立后, 斯巴达原有的9 000块份地,大约有2/3已不属于斯巴达人所有;同时,大约有2/3的黑 劳士摆脱了斯巴达人的压迫和剥削。这就是说,在斯巴达全盛时期,依靠剥削拉哥尼亚 的黑劳士生活的斯巴达人也不过是3 000户左右,而公元前4世纪后期亚里士多德写作《 政治学》时也还有约2 000—2 500户。如果我们对公元前5—4世纪斯巴达土地兼并和集 中的程度做一种量化处理的话,那么土地集中的“系数”似乎并不是学者们普遍认可的 8∶1或9∶1,更不是少数学者所想象的40∶1[41](p325),而大致应当是3∶2。公元前4 世纪斯巴达土地私有制发展的主要表现,是私有化程度的加深,土地继承、转让的频度 空前加快。当然,这个速度和程度是相对于公元前6—5世纪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而 言的。由于公元前371年以后斯巴达土地总量急剧减少,使得土地兼并和集中的范围, 不得不局限在拉哥尼亚境内;在这里,公民数量变动不大,土地集中的程度和规模,看 来都是很有限的。
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古典时代后期斯巴达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兼并和集中固然 是存在的,对斯巴达城邦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瓦解产生过重要影响,但并不是公元前4世 纪斯巴达“平等者公社”基础瓦解、黑劳士制度衰落的主要原因;斯巴达的战败、美塞 尼亚的丧失是其间斯巴达版图缩小、国力衰微、“斯巴达人”数量减少、黑劳士制度衰 落的最主要的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当然,诚如裔著所说,把斯巴达城邦(“平等者公社 ”)的衰落归罪于斯巴达妇女,是有欠公允的,也是缺乏确凿的史实依据的。
土地兼并和集中,固然可以导致公民数目的减少。但是,如上所述,至少从亚里士多 德开始,斯巴达土地兼并和集中的程度就是被严重夸大了的。现代学者在某种程度上受 到古代史料的误导,循着亚里士多德的思路继续前行。事实上,公民数目的减少,其原 因是多方面的,它并不一定是完全或主要地由土地兼并和集中引起的。看来,公元前5 —4世纪,关于斯巴达土地兼并和集中史料尤其是关于土地买卖的史料的匮乏,恰恰是 历史实际的真实反映。因为这样的史实原本就不存在,所以也就不单单是一个史料“匮 乏”的问题。然而,迄今为止,在许多研究者的心目中,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公民人数 的迅速减少,似乎就一定是因为其间发生过严重的土地兼并和集中,于是殚精竭虑寻觅 有关土地兼并和集中的史料,而结果也往往令他们大失所望。
近50年来国内学者们在考察斯巴达历史时,似乎比较普遍地存在着这样一种偏向:过 多地强调并夸大斯巴达土地兼并和集中的规模和程度,进而过高估计财产私有制尤其是 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历史作用[46],而对其它历史因素特别是美塞尼亚的得与失的历史地 位和作用则多有忽略。这不能说不是一种偏差。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一因多果、多因一 果、多因多果的情况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对于某一种历史现象的前因后果,必须实事 求是地逐一加以辨析,绝不可以某种现成的思维定式去简单地处理那些错综复杂的历史 问题。
收稿日期:20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