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中提升党委政府执行力的方法论思考——以石门县为例论文_向宣柔

脱贫攻坚中提升党委政府执行力的方法论思考——以石门县为例论文_向宣柔

中共石门县委党校 湖南石门 415300

摘要: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然后他又指出:“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因此如何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精准脱贫就成了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力的大考场。本文试对脱贫攻坚中提升县委政府执行力的方法论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以供社会各界参考。

关键词:石门;脱贫攻坚;做法;路径

一、石门县精准脱贫成效日显

石门县地处湘鄂边陲,武陵山脉东北端,素有“湖南屋脊”之称,是常德市唯一的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县,同时也是全省6个少数民族过半县之一。全县农业户籍人口数57.1万(2014年),共有贫困村122个,贫困人口26735户、82068人,贫困发生率为14.4%。通过4年的艰苦奋斗,截至到2017年底,已脱贫121个村、24511户、77059人,未脱贫人口2224户、5009人,贫困发生率0.88%。经过反复认定复核,全县新纳入15965人,未出现贫困人口漏评情况,群众认可度高于90%。2018年8月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茶陵县等5县脱贫摘帽的批复》文件(湘政函[2018]76号),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茶陵县、炎陵县、石门县、桂东县、中方县5县脱贫摘帽。脱贫摘帽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扶贫政策保持不变。

二、石门县委政府提升脱贫攻坚执行力的基本做法

(一)从强化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上入手

思想引领行动,认识决定成败。石门县委政府的领导以身作则,不断增强县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感、使命感。为提升脱贫攻坚执力奠定了情感基础。

首先是视群众为父母,带着感情去帮扶,人们常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把百姓当父母,既是要求,更是追求;既是当然,更是必然;既是态度,更是行动。没有七亿农民的小康,就无从谈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心系贫困群众,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才能真正把党的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石门县县委、县政府反复强调“三句话”的要求。一是“悠悠万事,脱贫为大”。即把脱贫攻坚当成最大的政治任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二是“不摘穷帽就摘官帽,不换面貌就换人。”县委县政府明确专职副书记、分管副县长抓脱贫攻坚,同时还明确组织部长参与抓脱贫攻坚。县、乡、村层层签订“军令状”,出台了乡镇、后盾单位和行业部门三个层次的工作考核细则,确保考核无死角。三是“既要带着感情责任去脱贫,更要带着真金白银去脱贫”。没有投入就没有变化,没有投入贫困地区的面貌就难以改善。他们通过“财政筹措一批、整合项目一批、社会捐助一批”,保证了扶贫资金的投入。践行了“精准扶贫”的具体要求。

其次是带着责任之心去帮扶,视群众为亲人,一个领导干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担起扶贫工作重任,必须心系困难群众、倾注全部情感,亲力亲为,带领群众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与此同时也要明确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并健全责任激励,做到权责明确,分工有序,让每一名干部都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扶贫攻坚的任务,义不容辞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石门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谁主体谁主责”“谁主管谁主抓”“谁联系谁包干”,全面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县级领导和科局长的联乡包村责任、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党员干部的结对帮联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推动了责任上肩、任务落地。为了落实领导责任,石门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石门县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攻坚的决议》《关于从县直和省市驻石单位选派干部及有关企业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石门县精准扶贫“六到农家”“六个落实”责任分解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脱贫攻坚配套文件,涉及财政、金融、教育、社保、医疗、农业、住建、水利等多个行业和部门,力求凝心聚力,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在探索脱贫攻坚路径上着力

近年来,石门县委县政府按照“两个基本完善”的工作要求,不断在探索脱贫攻坚路径上着力,取得了令人称道的成绩。

一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扶贫开发“大动脉”。首先是狠抓安全饮水提标提质。坚持超前谋划部署,多方筹措资金,全面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通过加固提质,解决死角死面问题,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和健康水。4年来,全县共整合资金2.27亿元,完成了27个乡镇(区)、农林场332个村的安全饮水,提升建设项目596个,有效解决了全县16万多户、58.1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全县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率已达100%,其中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77%,集中供水率达到了82.5%,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了90%以上。其次是狠抓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他们紧紧围绕电力扶贫这一中心任务,优先贫困村电网改造,全力做到规划好、协调好、改造好,切实“点亮”山区的脱贫路,确保贫困地区不因缺电阻碍发展。4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4亿多元,对122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出色完成了电网改造任务。再次是狠抓农村道路的提质改造。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全力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实施拓宽提质,打通断头路、边界路,狠抓乡村道路工程。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4年来,全县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33.2亿元,新改建干线公路318.8公里、村级公路1364.6公里、农村客运候车亭442个,完成了危桥及渡改桥项目49个,全县所有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均通了水泥路,98%的行政村通了客班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交通保障。

二是创新产业扶贫模式,融入项目扶贫“新血液”。产业扶贫既是促进贫困人口快速增收达标的有效途径,也是巩固长期脱贫成果的根本举措。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提高了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了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近年来,石门县委政府抓住产业扶贫的 “牛鼻子”,将特色项目 “新血液”融入脱贫攻坚主战场中,每个贫困村都投入了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基金,通过以奖代投,鼓励群众家家户户发展产业。2015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小额贷款2.6亿元,扶持1.1万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门路”。他们还依托湘佳牧业、稼禾农业、渫峰茗茶、汉唐公司等一批优质企业,采取“公司+集体经济+基地+贫困户”等模式,大力发展柑橘、茶叶、吊瓜、和石门土鸡、石门香猪、石门岩蛙等特色产业,确保贫困户稳步增收,效果非常显著。仅湘佳牧业土鸡散养项目,就带动4224个农户12380人脱贫,人均增收4000多元。

三是凝聚基层党建合力,实施组工扶贫“暖人心”。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还要以基层党建为抓手,实施组工扶贫“暖人心”。真正做到“党建扬帆,脱贫攻坚”。石门县委县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贫困村,能不能脱贫,会不会返贫,主要看支村两委的“领头雁”发挥作用的成效如何?从2015年开始,县委县政府着力打造“能人型”村级班子,共选派了200多名优秀干部和人才到贫困村担任主要负责人,建起了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其中石门县三圣乡的山羊冲村本是省级贫困村,自返乡企业家黎静担任村主任后,捐资1200万元,用于村级道路和产业建设,与当地村干部、党员、困难群众深入交流,探讨脱贫致富之路。使全村经济快速发展,2014——2016年,全村145个贫困户484人全部脱贫,村民人均纯收入已达8000每元。

(三)从打赢脱贫攻坚战斗上检验

走近群众,解民之忧,解民之惑,努力为群众脱贫致富殚精竭虑,是对脱贫攻坚执行力最好的诠释。石门县委县政府领导坚持用“绣花”的功夫、耐心和韧性,与群众交心谈心,向群众讲解政策,理顺群众情绪,并积极解决困难群众的困难问题,使群众认可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开展“空城行动”。从2017年4月份以来,石门县开展一月一集中入户走访帮扶,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党员干部,除了有省市接待任务、会务筹备工作、便民服务窗口和日常值班的人员外,都沉到一线,排查、梳理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推广“一线工作法”。坚持在脱贫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干部“脱皮”换取群众“脱贫”,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推行“十看帮扶法”。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读书郎、四看家中有没有人进病房、五看家里劳力壮不壮、六看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畅不畅、七看群众是否有笑相、八看集体经济收入有没有进账、九看村容村貌靓不靓、十看支部班子强不强,促进党员干部精准精准帮扶,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四是推进“三走访三签字”。即认真落实省委脱贫攻坚“三走访三签字”的工作要求,坚持以走访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签字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了基础工作、基础资料进一步夯实,使群众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三、提升县委政府脱贫攻坚执行力的新路径

通过对石门县委政府提升脱贫攻坚执行力的基本做法分析,我们发现,县委政府对所在县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即必须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创造一批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路径。

一是培育扶贫人员,提升工作胜任力。首先,要把好扶贫开发队伍的入口关。目前县级政府扶贫开发政策执行队伍学历水平总体不高、专业素质还不强的情况,应加大对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和选拔力度,让更多的专业型人才进入扶贫队伍。其次,要把好扶贫开发队伍的管理关。对现有的扶贫人员,应该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在工作作风转变上下工夫,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与奉献意识。再次,要把好扶贫开发队伍的培训关。按照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理念,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充分挖掘人才潜质,让人才资源效应不断涌现。

二是优化执行结构,构建社会扶贫大格局。首先,要优化政策环境。县委政府要着力进行激励性制度安排,通过改善服务质量、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宣传教育、实施奖励表彰等,引导和鼓励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化扶贫方面的能力,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在扶贫资源供给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其次,改善政府的部分扶贫职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再次,强化扶贫开发的市场竞争意识。有条件的县级党委政府可探索采取竞争性的方式培植扶贫资源,逐步打破公益资源的行政垄断,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使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有同等的机会竞争扶贫项目,将公共资源交给最有效率的竞争者,并依据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加以监管,以发挥扶贫资源的最佳效益。

三是强化执行监督,建起公开透明“玻璃屋”。首先,要健全多层次、多功能、多领域立体的监督网络。进一步优化行政监督机构,壮大民间监督力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对扶贫开发执行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其次,要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追究其纪律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再次,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开发机制,进一步完善扶贫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在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绩效考评、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基础上,把考核结果作为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奖励与处罚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扶贫开发的透明度,不断壮大科学扶贫的正能量,全面培育精准脱贫的执行力。

论文作者:向宣柔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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