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再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次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_中国工会论文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再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次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_中国工会论文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总十三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会组织论文,主席团论文,充分发挥论文,积极作用论文,再就业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同志们:

这次主席团(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工会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目标、任务与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党的十六大前夕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江泽民同志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就业和再就业形势,深刻阐明了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推进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朱镕基同志作的重要总结讲话,进一步强调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着重阐述了促进再就业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并对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吴邦国同志作的报告,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将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提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明确任务。这次会议对于全面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特别是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对我国的就业和再就业形势有一个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我国有近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就业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为解决好就业问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两个确保”得到较好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这些成绩,是在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取得的,也是在世界经济起伏变化的情况下取得的,确实来之不易。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其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而且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广大工会干部必须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当前必须把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工会关心职工,当前重点是关心下岗失业人员这个最集中、最突出的困难职工群体;工会抓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的建设,当前重点是进一步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对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工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当前重点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检验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成效,当前重要的是看广大工会干部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程度和效果。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协助党政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就是当前重要而具体的实际行动。

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努力学习和把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方向和方针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策性极强。学习、理解和把握好中央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方向和方针政策,是工会积极协助党政做好这项工作的保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明确要求和中央《通知》中作出的具体规定,包括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充分重视职业培训在促进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正确处理发展经济、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扩大就业之间的五个重要关系等,既是工会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工作方向和方针政策,也是工会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域和着力点。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务必带头学习好、理解好、把握好,并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切实加以贯彻和执行。

二、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对特困职工承担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并逐步向帮助困难职工群体扩展等,作为履行基本职责的重点工作来抓。

在加强对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再就业和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源头参与,开展对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针政策情况的群众监督,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帮助,引导下岗职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增强再就业信心,力所能及地为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送温暖,帮助他们克服暂时的困难等方面,各级工会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央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意愿,还有不少距离,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工会肩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思想认识,搞好源头参与,强化群众监督,办好工会实事。提高思想认识,主要是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任务来抓,并以其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工会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搞好源头参与,主要是按照中央确定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方向和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真实情况,充分利用联席(联系)会议、三方协商机制等渠道,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贯彻《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意愿和要求,推动其把中央的要求具体化。强化群众监督,主要是对执行中央提出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及各地、各企业具体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实施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再就业政策和职工劳动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对其典型事件进行曝光批评,监督企业裁减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的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如果方案没有被通过,不能实施裁员或进入破产程序。办好工会实事,主要是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在今后三年内,实现对15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为150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依靠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和工会直接联系,帮助15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到今年底,在全国50个大中城市建立和逐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三年内达到200个。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各级工会要做的工作很多。从全国来看,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贯彻《通知》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当前,各地都在传达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中央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地参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是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首先要抓好的源头参与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特殊的就业援助、改进就业服务和强化再就业培训、加强社区建设、减免税费和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等诸多方面,都作出了十分明确而具体的政策规定。各级工会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和努力掌握中央的政策规定,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之中,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产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真实状况和他们的意愿、要求。注意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经济政策对本地区、本产业就业的影响,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按照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联席(联系)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参与再就业工作机构等渠道的作用,努力使工会的政策主张和建议在各自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中得到充分体现。

第二,加强群众监督,确保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会的监督说到底是职工群众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通知》中明确规定的有关政策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要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执行,也包括对企业具体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会参与监督的渠道是多方面的。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结合的工会跟踪调查信息网络并发挥其监督作用,真实了解和尽快反映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及人大、政协开展的有关监督检查和视察活动,推动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三是把促进再就业问题作为当前联席(联系)会议和三方协商会议的重要内容,督促有关方面把再就业政策真正落实到下岗失业人员身上。四是主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搞好劳动保障监察,同时,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把再就业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享有的优惠政策,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五是通过企业民主管理,加大对企业裁员、关闭破产、主辅分离、职工分流安置及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民主监督力度。坚持把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劳动关系处理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对其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监督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监督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裁减人员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第三,充分发挥工会自身优势,努力为职工办好四件实事。各级工会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当前的重点就是要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安置和救助困难职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搞好职业培训,实现三年内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万人的目标。目前,各级工会自办的职业培训机构6000多个,在职业培训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现在的任务是,在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培训投入、搞好下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同时,要进一步利用工会的职工学校、工会干校、文化宫、俱乐部等场所,更好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办好工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规划,量化目标要求,细化措施办法,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工会的职业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和增强服务功能,按照本地的就业需求和社会需要开展职业培训,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实现定向培训。积极开展自谋职业培训和集体创业培训,把培训就业技能与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受过培训的人员实现再就业。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职业介绍机构和网络,确保三年内为150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目前,各地工会兴办的4000多个职业介绍机构,已经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300多万人次的职业介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在的任务是,要根据新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会职业介绍网络和工作制度,落实责任,改善和提高服务水平。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要重视发挥街道、社区工会和基层工会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与他们的信息收集和职业介绍服务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的整体优势和作用。

以工会创办再就业基地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集体创业为重点,三年内主要依靠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和工会直接联系,多渠道扶持15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这一要求,各级工会要注意总结推广创办工会再就业基地、再就业市场和劳务派遣实体等方面的经验,努力开发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办工会再就业实体,要注意培养创业带头人,使其带领下岗失业人员集体创业。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帮助工会再就业实体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待遇。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要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要任务。要鼓励、支持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在实现再就业的资金、条件、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有效的帮助。

以建立大中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龙头,带动对困难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帮扶工作,实现三年内在200个大中城市建立和规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目标。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过程中,总会有一部分人一时难以实现再就业,也会有一部分人由于本人或家中有人患重病等原因,生活上遇到暂时困难。因此,继续做好这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不少地方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困难职工实施一定的生活救助,在职工中和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实践证明,推动工会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一种很好的载体。各地工会特别是大中城市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借鉴一些城市工会的成功经验,努力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起来,首先实现今年全国建立和规范50个的目标。全总和各省级工会,要对困难职工较多和自身有困难的城市工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进入“低保”的工作,尽最大可能实现“应保尽保”。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家庭的工作,把扶持困难职工家庭脱贫与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与送技术、送信息、送岗位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工会特色、职工互助互济性质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新路子。

第四,积极协助党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增强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意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具体细致的工作。下岗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面临的困难和再就业的要求与能力存在差异,其思想认识状况也不相同。因此,工会在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配合党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宣传教育手段,加大对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的力度,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认识到,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把经济更快更好地搞上去,为最终实现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影响一部分职工的眼前利益。对此,党和政府十分关心,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克服暂时困难。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自主择业、竞争就业的观念,大力倡导诚实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激励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创业中实现再就业。要注意总结和大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热心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再就业的良好氛围。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要注意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对不稳定因素要及时与劳动保障部门等有关方面沟通和反映情况,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旦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工会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协助党政疏导群众,协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三、怀着深厚的阶级感情,把工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工作做深做实

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清醒地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既要立足当前,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打好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制定中长期的规划和政策,打好持久战。”“要定期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满腔热情地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确保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他们身上。”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怀着深厚的阶级感情,努力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

要怀着深厚的阶级感情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工作。下岗失业人员是当前最集中的困难职工群体。他们过去为改革和建设作出过贡献,现在又是推动企业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理应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关心和帮助。他们当中,很多人上有老、下有小,在子女就业、生病就医、家庭生活等诸多方面,负担重、困难大,最需要关心和帮助。广大工会干部以深厚的阶级感情去关心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是要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要像关心自己的父母、子女那样,设身处地地去想一想,如果我们也碰到这种问题,会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想法。要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想方设法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中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个下岗失业人员的心坎上。

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工作。协助党政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是一项艰巨、繁重、难度很大的工作,工会干部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是无论如何做不好的。广大工会干部务必振奋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迎难而上,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去面对和克服遇到的各种困难。同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又是一项非常具体、实在的工作,必须有深入细致、求真务实的作风保证。在工作中,不仅要求我们善于摸清真实情况,敢于讲真话,而且要求我们认真细致地去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因此,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是工会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深、做实、做出成效的关键。

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能力。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经常说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是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调整和发展中实现的。这就是说工会工作与经济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会干部如果不熟悉宏观经济,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产业调整政策、劳动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不了解,是很难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和胜任工会工作的。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与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广大工会干部一定要抓住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契机,努力转变观念,加强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社会问题,特别是对有关职工就业、分配、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问题和法律政策问题的学习与研究,努力了解和掌握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律与特点,不断提高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能力。

同志们,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连着亿万职工的心。检验工会开展这项工作成效的标准,只有也只能是广大职工是否认可,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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