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聚居区形成过程的社会学研究&以城市空间转型为例_流动人口论文

流动人口聚居区形成过程的社会学研究&以城市空间转型为例_流动人口论文

流动人口聚居区形成过程的社会学考察———个城市空间转型的个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动人口论文,个案论文,社会学论文,过程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3)01-0071-07

一、问题、背景与理论回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空间的新形态层出不穷,社会空间分化明显。“门禁社区”(gated community)的出现和各类“城中村”的存在都表明,社会阶层分化与城市空间的结构分化正在同步发生。芝加哥学派最早把城市的空间格局与社会阶层以及社区内人们的日常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使得城市空间研究在社会学领域获得了合法性。其代表人物Ernest Burgess从过程视角出发探讨了芝加哥市的发展历史,并用同心圆理论(Concentric Zone Theory)对芝加哥市由内向外进行了空间的类型学划分:中心商业区—过渡地带—产业工人居住区—高级公寓楼房—郊区。[1](P51)该学派认为,城市的空间布局与人口的居住方式是个人通过竞争谋求适应和生存的结果,城市空间组织的基本过程是竞争和共生,因此城市空间分化是经济竞争的自然产出。[2](P49)

但是,在芝加哥学派的早期研究中,城市空间更多地被视为一种消极的物理空间,其在解释社会空间分化时略显单薄,尚未明确地揭露出空间分化背后的机制,仅将复杂的社会行动和空间结构关系简单地化约为经济竞争。[3]20世纪60年代西方社会出现的城市问题,如美国城市中的贫民窟骚乱和欧洲城市发生的工人和学生暴动,促使城市社会学研究向政治经济学范式转型。[4]新城市社会学理论将对城市空间的分析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积累等社会过程结合起来,其主要代表人物有Henri Lefebvre、Manuel Castells和David Harvey。

Lefebvre 把城市空间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支配结构联系起来讨论[4],认为空间反映了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5](P180-183)他提出的“空间生产”概念作为城市研究的新起点,强调空间实践在沟通城市与人的关系时的意义,指出城市社会生活展开于城市空间之中,主张从“空间向度”来把握城市阶层的划分和相关主体的形成。[6]Castells把问题聚焦于空间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是如何被利用的;在集体消费这一概念下,他对住房问题和居住空间结构进行了重点论述,认为作为集体消费品的住房塑造了。城市空间结构,其直接结果是导致了住房阶层化。[7](P145-169)Harvey明确提出了社会空间统一体概念,指出空间不仅是社会活动的外在客观容器,更是社会活动的产物。[8](P50-116)通过将城市空间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联系起来,Harvey形成了一系列概念工具来揭示不平等的机制和城市政策背后的利益问题,这样,社会不平等与城市问题而不是社会整合成为新城市社会学的研究主题。[9]

在新城市社会学的范式中,城市空间过程与社会过程实现了整合,空间是“被社会性地生产出来的”[10];“空间生产”这一概念使得新城市社会学更具有了批判的色彩,这破除了芝加哥学派“空间拜物教”[11]。同时,空间分析与社会分析在经验研究层面实现了结合,特别是城市居住空间与社会分层的研究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12]空间分化的经验研究表明,居住格局呈现出明显的阶层化特征,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呈现出由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化。新的研究趋势表明,新城市社会学对于城市空间的考察,已开始将空间生产、转化过程背后的社会行动者纳入到讨论之中。

城市空间结构的转型,是城市空间扩张与城市社会结构不断协调整合的结果[13]。在中国城市的扩张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Burgess所讨论的“过渡地带”(transitional zone)的空间类型——城乡结合部,这一空间类型成为城市接纳未能进入城市主流生活的流动人口的主要区域,并逐渐转化为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区。从宏观层面看,这一空间类型的出现是社会转型的结果: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大中城市迅速扩张,城市化率从1992年的27.46%迅速增至2010年的49.95%。[14]伴随着城市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正经历着行政规划主导的快速城市化,有学者称之为“被动城市化”[15]。由于中国的城市扩张发生在独特的制度背景下,受到城市土地所有制、城乡二元分割和单位制等多重制度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城市中心地带及其周围没有出现类似的“过渡地带”,而是在原有的城市核心地区周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被称为“城乡结合部”的过渡空间类型。与传统的农村社区相比,城乡结合部在物理空间特征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耕地变得很少或者消失了,原来的传统房屋住宅区与新兴的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商业服务业街区混合在一起,成为其物理空间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另一方面,伴随着户籍制度的逐渐放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以北京市为例,2010年北京市的流动人口为704.5万,占市域常住总人口的35.9%,[16]流动人口已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有一种类似于“过渡地带”的城市空间来容纳这些人员。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对居住地的选择需要同时考虑到经济上的可负担性和文化上的融合性等因素,因此,城乡结合部成为他们落脚城市并开始城市适应的首选之地。此外,城市核心区在土地使用和人口管理政策方面的排斥性制度供给,也促使流动人口选择了制度环境相对友好的城乡结合部。[17]可以说,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为一种新型城市空间的生产提供了契机,这也符合Burgess关于人口运动是社区脉搏的判断[1](P58-62)。可以说,对这类空间的生产与转化的细致考察,实际上是对特定社会转型过程的具体表征。

在新城市社会学的研究方式中,空间已经转变成了商品,空间的生产承载了商品生产的逻辑;同时,房屋产权被认为具有独特的转变力,可以影响人们的态度、信念和行为。[18]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论脉络,通过对北京郊区的一个典型城乡结合部的田野调查,在微观层面上探讨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新城市空间类型的具体形成过程,以阐释这一特殊社会空间生产与转化的微观基础。

二、研究地点与资料来源

沙村位于北京市昌平区B镇西北部,距市中心约20公里,常住户籍人口366户1333人;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约7600多人,多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村域人口共计8933人。沙村对外交通极为便利,村域主干道路设有多条公交线路,可直达北京中心城区及昌平区各地;距离地铁五号线站点约3公里。沙村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条件,是吸引外部投资和外来人口在此就业和居住的重要条件。

沙村拥有独特的村庄结构,一条交通主干道路把沙村分隔为东、西两个部分——村域东部主要是沙村在本村土地上兴建的一些产业,包括卖地给开发商后建设的三个商业住宅小区,以及外地客商租赁沙村的土地建起来的建材城;还有一些小型的店铺,主要:是村民租赁村里的土地建房后再转租给外地人经营。村域西部则是沙村村民的生活区,构成了一个有自己完整边界的社区。在沙村的村口,以及进入沙村的主路两旁,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商业区,大约有400家小型店铺,这些商铺绝大多数都是外地人在经营。在村民住宅区的东面,还有一块大概有200多亩的特殊区块,原是村民承包搞养殖的区域,在沙村的租房市场兴起以后,承租的村民开始在这块地上建房出租。

在从传统的农村社区向一个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的转变过程中,沙村的集体经济活动和村民的个体经济活动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村集体的产业支柱,由原来的果园和养殖畜牧业,转变为以出租土地为主的租赁业;而沙村村民原来以种植、养殖为主,在失去土地以后,逐渐转变为打工者和房屋出租者,而房屋出租收入在大部分沙村村民的收入结构中,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租赁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是沙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周围经济活动的活跃也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到这里来寻求机会,这在另一个层面上激发了村民的经济实践——租房。也就是说,不仅在物理空间存在本土社区、商业小区、商业服务区等相交融,而且用于居住本土社区自身也逐渐变为异质性的——本土居民与外来人口共居,转化成了一种新的城市空间类型——流动人口聚居区。

本文所使用的访谈资料和数据,均来源北京市社科基金2006年度重点规划项目“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模式和社会控制对策研究”的项目调查资料。除课题的实地调查外,笔者2009年4—5月对沙村进行的回访,以及在调查过程中从沙村村委会获取的一些数据和文本构成了本文的辅助资料。在调查过程中,问卷的填答采取了访员与被访者一对一的面访方式进行的,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

三、房屋出租与城市空间生产

流动人口聚居区产生的区位条件是城乡结合部,这一特殊的城市空间是在城市化的战略背景下,大中型城市不断向外扩张的产物。本文的研究地点沙村,也是在北京城区的迅速扩张的背景下转化为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从“行动者—空间关系”[19]的研究维度来看,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特殊空间类型的产生是不同社会行动者主体适应社会变迁的结果:一方面,是外来流动人口在一个城市社区空间内不断聚集以形成一定规模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本土社区不断接纳外来移民的过程,这种接纳主要是通过本土社区的村民出租房屋给外来移民实现的。沙村在从传统的同质性农村社区向异质性的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城市空间类型的转变中,房屋出租这一非正式经济活动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出租房屋也是本土居民在面对宏观社会变迁改变了生活机会情况下的一种积极的适应策略。因此,笔者主要基于本土社区居民适应社会变迁的“内部人”视角,通过其租房经济发展过程的回溯,来探讨这一特殊空间转化的微观基础。

1.房屋出租:从“个体行为”到“群体共识”

作为现有制度背景下的城市“边缘人”,流动人口的社会属性赋予了其所选择居住空间以社会意义。流动人口聚居区成为新的“社会空间”,空间内的行动主体形成了特有的生存方式、行为规则、关系网络乃至观念形态,[20]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聚居区形成的具体过程和机制各不相同。在本文的案例中,沙村村民的积极租房实践是推动沙村从同质性传统农村社区向异质性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化的最主要的推动力。租房是沙村村民利用自家宅基地空间的理性经济实践,这契合了上文所讨论的空间的商品属性,居住空间的市场化过程具体体现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接纳。租房最初只是个别村民的零散的经济行为,经过几年不断地发展和演化,租房变得非常有利可图并成为大多数村民的集体选择。租房市场在沙村逐渐发展起来,其发展过程是外来人口不断聚集的过程,也是本土农村社区向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型的过程。

在20世纪90年代,沙村开始有人出租房屋。作为沙村较早的出租户之一,LZK这样讲道,“我家差不多是村里最早开始租房的,是在1992年左右,那时候只租给了一两户。当时为了增加收入,出租的房子也不多,就是东西厢房”。那时,LZK家主要是以种地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租房成为增加收入的一种开源方式。但在当时,租房并没有被大多数村民接受:一方面,当时外来人口较少,房租收入并不可观;另一方面,安全也是村民比较看重的因素。所以,对于大多数村民来讲,这时并没有从心理上认可出租房屋给外来移民,对于村里出现的外来者,他们采取的是一种被动适应的方式。可见,房屋出租最初只是个别村民的理性经济行为,并没有被村民广泛接受和效仿。

从1998年开始,沙村出租房市场开始逐渐发展起来。伴随着前几年个别村民租房实践的探索和外来人口的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认可并从事房屋出租。在这一时期,有两个重大事件在客观上推动了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出租房屋。首先,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沙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的职业生涯发生了转折,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转型,那些原来可以在北郊农场的乡镇企业上班的合同制工人,在这一时期纷纷下岗或者失业了,因此,租房对很多家庭来讲,成为增加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HGB家就是这样的情况:在1998年盖了新房以后,就把原先自己住的院子租给了一个做防盗门生意的湖北老板,房租收入对当时没有工作和其他收入的HGB家来讲,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在这一时期,很多村民对沙村的经济和租房的关系有了全新的认识,村民ZS认为“沙村以后的经济只能靠出租,没什么大企业和其他营生的手段,不出租很难会有什么出路”。可见,生活机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村民找到了与外来者利益共同点。其次,在2003年发生了“拆迁风波”。作为事件当事人和主要参与者,村委会潘主任这样讲道:“当时村里和开发商谈的是旧村改造、村民上楼。这样就牵扯到房屋的补偿问题,当时有的村民房子少,实际建房和补偿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村民想多建一部分,多挣一点差价。但是旧村改造项目后来没有审批下来”。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村民开始充分利用自家的宅基地院落盖房。当拆迁“破产”后,为了使建房上的投入不亏,便有更多的家庭开始出租空房给外来人口。可以说,拆迁事件在促进沙村房屋出租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它为村民开始租房提供了前提条件——更多可供出租的余房。这时,房屋出租已成为大多数村民的选择,变成“群体共识”,与外来移民的利益共同点促使村民从被动适应到积极参与的转变。

同时,周边各类市场的活跃、北京城区的迅速扩张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拉近了沙村与城区的距离,相对便宜的土地价格,让该区域具备了发展各类商业互动的优势并创造出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这吸引了更多的外地人到这里来寻找机会,客观上为沙村的租房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环境因素的变化和本土居民的理性经济实践共同促成了沙村向流动人口聚居区的逐步形成,沙村的租房市场的也日渐成熟:一方面租房的家庭在沙村占据了绝大多数;另一方面大部分村民在经济方面对房租有较高程度依赖。问卷数据显示,2008年的上半年:在338户村民中,有247户出租房屋,出租房屋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村民的选择;从房租收入看,年均房租收益从2003年6197元增加到2008年的12139元,最多的一户年房租收入达到47000元,房租收入日益成为沙村村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形成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沙村村民不断提供可居住空间的过程。出租房屋村民与可供出租房屋数量的不断增加,客观上增加了对外来人口的容纳能力,推动了沙村向流动人口聚居区的转型。同时,在沙村租房市场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房租收益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主动去经营这项事业,其主要策略就是建房出租。村民的这一主动适应策略不仅大大改变了沙村的物理空间结构,更进一步增强了沙村容纳外来人口的能力,加速了向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型,并体现出城市空间的“社会生产性”。

2.建房:社区空间重构

房租收益是决定村民租房、建房投入的最重要因素。随着房租收益的不断提高,房屋出租成为一个越来越有利可图的经济行为。因此,当村民对沙村租房市场的前景有了稳定预期后,投资建房以扩大出租规模成为村民的理性选择。本土居民与外来移民找到了利益契合点,从心理层面实现了对外来移民的主动接纳,建房不仅增加了可供出租房屋的数量,也改善了出租房质量,提高了对外来移民的容纳能力和吸引力,一种新城市空间类型在实践意义上“被生产”出来。

建房是村民对自家宅基地空间的一种有效利用。如上文所述,在2003年,受“拆迁”信息的刺激,为从拆迁中得到更多的补偿,沙村出现了一次大规模建房活动,这一“集体行动”的后果之一,是为沙村房屋出租市场的初步发展提供了可供出租的余房。伴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和房租利益的外显,村民开始有目的的翻盖、新盖房屋专门用于出租,建房成为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问卷数据表明,2003年之后,沙村每年的建房数量呈现出一个稳步增长的趋势。在119户受访村民中,有57户专门新建或翻建了用于出租的新房,占总数的47.9%,即差不多有一半的村民专门修建了用于出租的房屋。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出租房屋的家庭会多次修建房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随着近几年建房费用不断提高,对于很多村民来讲,建房意味着一笔很大的投入。SMH家就是这种情况,自从2004年之后,他家基本上就处于一个不断建房的阶段,每年收取的租金,加上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就是下年盖房的投资。在某种意义上,沙村很多家庭实现了以房养房。

2007年后,沙村成为了北京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村”,是北京市的永久保留村,持续的“拆迁风波”最终破产,村民有了稳定的建房投资预期。在这一背景下,沙村出现了“盖楼热”。盖楼是对宅基地空间利用的一个突破,由于政策不允许村民获取更多宅基地,村民没有更多的可供利用的空地,为了增加自家出租屋的间数,个别村民便开始建楼,这一举动很快引起了其他村民的效仿,仅在2009年上半年,沙村便有40多户盖楼,楼房多为三层以上的小高层。楼房出租具有很多优点:一是在有限的空间上增加了出租房的间数;二是同等面积的楼房的租金,要比平房高很多(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同等面积楼房的租金,是平房租金的两倍左右);第三,沙村的租户群体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做生意的和打工的白领,已经占据了很大的比重,楼房也逐渐有了自己的客户群,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讲,干净、舒适的楼房对他们很有吸引力。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租房群体的出现、“拆迁”的破产,这些因素都使得租房成为可预期的理性经济行为,这极大地促进了村民的盖房和盖楼热情。在访谈过程中,HGB、SMH都认为,沙村近期的盖楼户还会增多,除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还与房屋的格局有关,因为楼房会影响平房的采光。

建房特别是楼房的出现重构了沙村原有的物理空间:一方面,建房出租使得大部分村民的宅基地空间得以最大限度的被开发利用,使得家庭居住格局呈现出空间紧凑化特征;平房与不同层高的楼房犬牙交错,甚至在同一家庭的宅基地空间内也存在平房与楼房并存的现象,家庭居住空间也呈现出分化与异质化特征。另一方面,建房特别是盖楼出租,不仅改变了社区空间的物理属性;同时,使得沙村的大部分居住空间转化为租赁空间,改变了社区空间的社会属性,转型为一个流动人口聚居区。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行动者面对宏观社会变迁的“适应策略与行动”导致了一个新城市空间类型的生产,社会行动者的经济利益是这类空间生产的微观基础。

四、结论与讨论

传统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微观经验研究,主要集中于人的空间迁移、人的空间聚居和空间的社会扩展三类社会表征,[19]个体行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空间的适应问题受到更多的关注。这类研究取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本土居民的适应问题研究不足;二是社会行动者对城市空间生产与转化的能动作用被忽略了,因此,这是一种单向的研究视角,缺乏反思与批判。笔者认为,在“行动者-空间关系”的研究视角内,应该把本土居民的适应问题以及社会行动者对城市空间生产的能动作用纳入讨论,本文通过沙村这个研究个案对这类研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特殊空间类型的生产,是结构性力量和微观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本文的案例中,北京的快速扩张与郊区城市化的发展改善了沙村的区位状况和交通条件,使沙村具备了吸纳产业(资本)和外来移民的条件;同时,本土居民采取了积极的适应策略,与不断聚集的外来人口找到了利益共同点,并利用自家宅基地产权开展租房实践,本土居民对房租利益的追求是沙村向流动人口的聚居转型的内在推力。因此,空间生产不是单纯抽象层面的资本逻辑、权力逻辑抑或二者结合,在这些结构性约束背后,利益群体的社会实践是空间生产的微观基础。

沙村在向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型的过程中,社会过程与空间过程实现了统一,印证了新城市社会学关于“空间不仅是社会活动的外在客观容器,而且也是社会活动的产物”的论述,空间成为社会结构与行动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出了个体或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双向互动过程。与“浙江村”这种温州人不断寻求市场和开拓市场的“产业-社区型流动”[17]的形成机制不同,沙村村民的租房实践,是流动人口不断聚居的一个内在推动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参与到租房实践的村民越来越多,而且他们通过建房以生产更大规模的租赁空间。这一方面在客观上增强了沙村对外来人口的容纳能力,另一方面也表明本土居民在主观上对外来人口不断接纳,这些因素共同推动沙村从一个传统的同质性农村社区向一个异质性流动人口聚居区转化。

作为一种过渡性区域,城乡结合部是流动人口聚居区这类空间生产的区位条件,也是城市社区接纳外来移民的特殊空间类型,特别是在分层的城市空间格局内,它为外来者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贫民窟的出现,发挥了“城市之肺”的功能。因此,探讨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空间类型的生产与转化的过程与微观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应该看到,传统农村社区在向流动人口聚居区这一新空间类型转化过程中,也对本土社区造成了一些冲击和问题,这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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