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经济的三个特征及其政策启示_全要素生产率论文

创新驱动经济体的三大特征及其政策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大论文,经济体论文,启示论文,特征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目前,国际上对国家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主要依据哈佛大学Michael Porter的理论,并以人均GDP作为划分标准,如《全球竞争力报告》、《全球创业和发展指数》、《全球创业监测》等。2007年,Porter主编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07-2008》首次提出人均GDP高于17000美元的经济体为创新驱动型经济体(Innovation-Driven Economy),并沿用至今[1]。从创新作为经济发展驱动要素的角度看,“创新驱动经济体”比“创新型国家”概念更准确①。

      上述标准虽然简便易行,但对于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把握创新驱动经济体核心特征,监测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进程,分析科学技术和创新过程中的不足和挑战,并制定相应有效政策而言,有很大的局限性。并且,创新驱动经济体未必意味着更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表现。更有意义的恐怕是分析那些长期在国际竞争力和创新方面表现良好的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特征,比较我国的不足,从而提出更有实际意义的政策建议。因此,本文从创新的核心即“价值创造”出发,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对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内在特征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科技和创新政策有所启示。

      二、全球价值链与创新驱动经济体

      所谓的创新驱动经济体,其实就是以“创新”作为经济发展驱动力的经济体。当前,创新的概念已远远超越了“基于R&D的技术产品创新”的范畴[2]。根据第三版奥斯陆手册(OECD和Eurostat,2005)的定义,创新是指“实现新的或重大改进的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新的工艺、新的营销手段,或在商业实践、工作场所、组织或外部关系中采取的新的组织方法”[3]。这个定义反映了过去20多年创新内涵和实践的演变,为国际社会所普遍采用。

      作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必须是那些能够带来“价值”(包括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才能称之为创新。一个创新产品只有进入市场,并且满足消费者需求,才能创造价值;并且只有当这种创新不易被模仿,才能带来持续的高价值,进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正如Weitzman(1998)所说的那样:“增长的极限可能不太在于我们产生新想法的能力,而更多地在于我们将大量的新想法转化为有用形式的能力。”[4]如果单纯从人均GDP的角度划分,创新驱动经济体反映了其自身经济的发展阶段。但是从一个经济体在全球范围内的价值创造和竞争力角度看,创新驱动经济体又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反映了一个经济体在日益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的兴起②,使我们有机会从全球视角理解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内在特征。

      价值链是指企业从提出产品概念到销售并实现价值的全过程。它包括设计、生产、市场营销、分销和客户支持等活动。一个价值链上的活动可以都由一个企业实现,也可以由一个地区或国家内的不同企业实现。当这一价值链上的活动由不同国家的不同企业共同实现,就形成了全球价值链[5]。如图1显示了全球价值链活动及其价值创造。

      从图1可以看出,价值链上的各个活动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其中,价值链的前端(包括R&D和设计)和后端(包括营销和服务)创造的价值更高。价值链的中端(即生产环节)创造的价值较低。一个被广泛引用的经典例子就是苹果iPad:一个零售价为499美元的iPad,其中苹果公司通过设计和营销创造了150美元的价值,美国、韩国、德国、日本等关键零部件制造商创造了88美元的价值,而中国作为最终组装商,仅创造了8美元的价值,占最终零售价的1.8%[5]。这是因为公司在R&D的投入、在产品设计、营销和服务方面的创新,使得他们具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竞争优势及由此产生的市场定价权,从而创造更高的价值,获得更高的利润。而对于只从事产品最终组装的公司而言,组装能力是一种容易模仿的能力,关键的优势就是劳动力价格。这也是为什么价值链中的组装活动大部分在发展中国家的原因。

      从图1还可以看出,全球价值链有“深化”的趋势。2000年代的价值链曲率要大于上世纪70年代的价值链曲率。这表明价值链两端的活动所创造的价值更高,而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活动向劳动力水平更低的国家转移,生产环节创造的价值逐渐减少。

      

      

      图2 高附加值创造的体现:2009年服务增加值占本国制造业出口总额的比例

      说明:OECD-WTO:Statistics on Trade in Value Added数据库只包含56个经济体。图中创新驱动经济体包括《全球竞争力报告2009-2010》33个创新驱动经济体中的30个,冰岛和马耳他没有相关数据;非创新驱动经济体包括21个经济体,其中涵盖了金砖国家等大部分新兴经济体。

      资料来源:根据OECD-WTO:Statistics on Trade in Value Added(Database)统计获得,DOI:10.1787/data-00648-en.

      OECD的研究发现,尽管全球分工与协作程度日益深化,但是许多证据表明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公司仍然获得价值链中更多的价值,因为他们更专注于高附加值的活动,如R&D、设计和品牌服务[6],这主要体现在创造的服务附加值上。根据OECD-WTO增加值贸易(Trade in Value Added,TiVA)数据库统计发现,在本国制造业出口总额中,创新驱动经济体国内创造的服务价值比例要高于非创新驱动经济体的这一比例(如图2所示)。这很好地印证创新驱动经济与非创新驱动经济体的本质区别在于谁创造了更高的附加值。

      三、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表现

      (一)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

      对《全球竞争力报告(2007-2008)》到《全球竞争力报告(2012-2013)》6份报告进行统计发现,连续6次进入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前25名的经济体共有20个: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香港、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新加坡、瑞典、瑞士、台湾、英国、美国。按照人均GDP 17000美元的标准,这些经济体全部属于创新驱动经济体。

      而从2007年开始,连续6次进入《全球创新指数》③前25名的经济体共有22个: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香港、冰岛、爱尔兰、以色列、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典、瑞士、英国、美国。这些经济体也全部属于创新驱动经济体。

      比对上述两组经济体,发现有18个经济体连续6次进入这两个指数的前25名: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香港、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典、瑞士、英国、美国。这18个经济体长期在竞争力和创新方面表现良好,可以看成是持续型的创新驱动经济体。

      (二)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表现

      图3显示了这18个经济体在2007-2013年间的全球竞争力指数排名(黑色柱体)和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白色柱体)的波动范围。从图中可以看出,除了韩国和丹麦,其他经济体的竞争力指数波动范围都在6名(含)以内,表明它们的竞争力表现比较稳定,且显示出强者恒强的特征。

      而创新指数排名的波动范围则要大得多。波动最大的是日本。2007年日本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为第4名,之后连年下滑,到2012年,仅排在第25名。其次是法国,创新指数波动范围为19。美国、瑞典、德国、英国、韩国和挪威的创新指数排名波动范围都在10(含)名以上。此外,许多经济体的创新指数排名比其竞争力指数排名要高,如卢森堡、香港、英国等。这说明各国在创新力方面的竞争非常激烈。因为,在全球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创新越来越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要素和国家竞争力的支撑要素,各国政府在创新方面的投入和政策不断强化,以图保持其竞争优势或追赶先进国家;这些投入和政策对国家发展的作用和影响程度的差异,反映在了各国创新指数的相对排名,从而导致了这种波动范围的扩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非常正确,当能有所作为。

      

      图3 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全球竞争力指数和全球创新指数

      说明:1.国家排序根据2012-2013年度的全球竞争力排名。2.长方形柱体的长短表示指数的波动范围。例如美国,黑色柱体的上端表示在2007-2013年间,其全球竞争力指数最高排名为第1位,下端表示其全球竞争力指数最低排名为第7位;白色柱体的上端表示在2007-2013年间,其全球创新指数最高排名为第1位,下端表示其全球创新指数最低排名为第11位。

      资料来源:根据2007-2013历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和《全球创新指数》统计获得。

      四、创新驱动经济体的三大特征及测量

      (一)特征之一:高比例的知识资本投资

      从价值链曲线可以看出,一个新的概念、技术、工艺(往往是R&D的产出)等需要经过许多价值链活动才能最终创造出价值。要创造价值,尤其是创造高附加值,必须专注于价值链的两端。从国家层面上看,要成为创新驱动经济体,必须加大对创造高附加值的价值链活动(不仅仅是R&D,还包括设计、营销和服务等其他同样重要的活动)进行投资。

      OECD(2010)的研究发现,虽然R&D对创新仍然非常重要,但是许多创新型的公司并没有在R&D方面进行投资,相反,它们的创新是基于对更广泛的无形资产即知识资本的投资[7]。Carrado等人(2012)的研究表明,知识资本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8]。这也是为什么2006-2011年挪威R&D经费支出占GDP的平均比例仅为1.63%(略高于我国1.60%的水平,远低于OECD国家2.34%的平均水平),但却是个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

      知识资本是指一系列能够为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无形资产。一般认为,知识资本包括3类:计算机化信息(软件和数据库)、创新性财产(专利、版权、设计、商标)和经济能力(品牌、企业特有的人力资源、人和机构网络、以及能够提高企业效率的组织能力)。表1列出了知识资本的形式及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根据OECD和Carrado等研究提供的数据,我们发现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入远高于R&D的投入(见图4)。1995-2010年间,除了挪威,瑞典、英国、荷兰、美国、芬兰、丹麦、卢森堡、德国、法国、比利时和奥地利11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占GDP的平均比例都超过了6%。

      

      其中,美国知识资本投资占GDP的平均比例最高,为10.89%;其次是英国和瑞典,比例将近9%。从图中还可看出,12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入占GDP的平均比例是其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的2.11倍(芬兰)到4.92倍(美国),平均为3.28倍。

      同时,12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增长率也高于有形资产投资的增长率(如图5所示)。1995-2007年间,除了德国(年均增长率为3.26%),其他11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年均增长率都在6.0%以上。增长率最高的是卢森堡,达到9.45%。德国、英国、美国、奥地利4个国家的知识资本投资年均增长率是有形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的1.5倍以上。

      

      

      图5 1995-2007年间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和有形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

      说明:因瑞士、新加坡、加拿大、日本、韩国、香港6个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入数据无法获得,故只统计12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Corrado,Carol,Jonathan Haskel,Cecilia Jona-Lasinio and Massimiliano Iommi(2012),Intangible Capital and Growth in Advanced Economies:Measurement Methods and Comparative Results,available at www.INTAN-Invest.net.数据于2013年4月22日更新,2014年7月9日浏览。

      即使在发生金融危机之后,在有形资产投资减少的情况下,大多数创新驱动经济体对知识资本的投资也未放缓(如图6所示)。2008-2010年间,除了瑞典,其他11个国家的有形资产投资大幅度减少。美国、英国、丹麦、卢森堡、芬兰5个国家的有形资产投资年均降幅均超过了6%。反观知识资本投资,除了英国小幅降低外,其他国家都保持原有水平或持续增加。

      

      图6 2008-2010年间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和有形资产投资年增长率

      说明:因瑞士、新加坡、加拿大、日本、韩国、挪威、香港7个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入数据无法获得,故只统计11个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Corrado,Carol,Jonathan Haskel,Cecilia Jona-Lasinio and Massimiliano Iommi(2012),Intangible Capital and Growth in Advanced Economies:Measurement Methods and Comparative Results,available at www.INTAN-Invest.net.数据于2013年4月22日更新,2014年7月9日浏览。

      (二)特征之二:活跃的创业

      从国家层面看,除了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参与了R&D环节上的活动,提供创新源泉,其它价值链活动绝大多数是由企业完成的。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而真正创新者是企业家!这无论是在经济学界,还是在管理学界,都已经是共识了[9-10]。

      Mankiw认为知识不是非竞争性商品!贸易秘密、专有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知识资产的转化能力意味着教育和创新是竞争性商品。当一个公司拥有了这些能力,其他公司就无法拥有了。当遇到有利环境时,企业家就能将知识和技术转化为利润和财富。因此,经济增长的关键是企业家最大限度地转化其专有知识、创造更多消费者需求的能力。Mankiw认为这能解释,为什么在当前知识和技术越来越容易获得和扩散的时代,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增长率依然差异很大。因此,创新驱动经济体必定是企业活动、尤其是创业活动活跃、旺盛的国家。

      将新想法、新技术转化成商业价值,需要创业行为(Entrepreneurship)④。根据OECD的定义,创业行为是指与创业活动有关的现象,它通过开发和利用新产品、新工艺或市场来创造或扩展经济活动,从而追求价值创造。考察一个国家的创业活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创业环境和创业活动本身。前者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金融等环境是否有利于创业,反映了创业的潜力和前景。后者衡量一个国家创业规模、效果、企业增长等情况,反映了国家层面的价值创造过程[11]。

      从2004年起,世界银行就开始发布《全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Doing Business)。报告对影响商业活动开展的规管情况(Regulations)进行深入调查。《2013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涵盖185个经济体,包括11套能够反映营商便捷度的定量指标:(1)开办企业,(2)处理施工许可证申请,(3)获得电力,(4)登记财产,(5)获得信贷,(6)保护投资者,(7)缴税,(8)跨境贸易,(9)执行合同,(10)解决破产和(11)雇佣工人。但是雇佣工人的数据未被用于2013年的营商便捷度排名。营商便捷度可以反映一个经济体的创业环境。

      图7显示了2008-2013年间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营商便捷度指数排名。从排名看,除了卢森堡,其他17个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排名都非常靠前。其中,新加坡、香港、美国、丹麦、挪威、英国、韩国、芬兰、瑞典、加拿大、德国、日本等12个经济体连续7年进入前25名,新加坡更是连续7年排名第一。表明这些经济体具有很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开展创业活动。从排名波动范围(即最高排名和最低排名的差距)看,大部分经济体的波动范围在10名(含)以内,卢森堡、比利时、韩国、日本、瑞士5个国家的排名波动范围在10名以上。并且排名靠前的经济体,如新加坡、香港、美国、丹麦、挪威、英国,排名波动范围更小,反映了这些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不仅有利,而且比较稳定。

      

      2008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Zoltan Acs教授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Lazslo Szerb教授开发了全球创业与发展指数(GEDI),用以衡量一个经济体的创业整体情况。之后,两位教授发起成立了全球创业与发展研究院。2011年,全球创业与发展研究院发布了第一版全球创业与发展指数,包括了71个经济体。2012版和2013版指数扩大到了79个和118个经济体。全球创业与发展指数包括3个分指数:创业态度、创业活动和创业目标。创业态度分指数通过教育和社会的稳定程度衡量一个社会对创业的基本态度,创业活动分指数衡量个人具体开展了哪些活动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技术效率,创业目标分指数衡量创业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带来了创新和全球化[12]。

      图8显示了2011-2013年间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全球创业和发展指数排名。除了卢森堡未包括在排名中,其他17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全球创业和发展指数排名都非常靠前。其中,美国、瑞典、丹麦、加拿大、荷兰、瑞士、挪威、法国、比利时、新加坡、英国、德国、芬兰和奥地利14个经济体连续3年进入前25名。并且,大部分经济体的指数排名波动范围较小,美国、瑞典、丹麦、加拿大、荷兰、瑞士、挪威、比利时、新加坡、英国、德国和芬兰12个经济体的指数排名波动范围都在4名(含)以内。

      (三)特征之三: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专注于价值链两端活动(如R&D、设计、服务等)的创新型公司将获得更多的价值,其劳动生产率将更高。反映在国家层面,就是更高的人均收入水平。因此,创新驱动经济体必然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以人均GDP水平衡量)水平。同时,由于价值链两端的活动所需的有形资本(如机器、设备、厂房等)较少,所以,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经济增长(GDP增长率)中,资本和劳动力以外的要素的贡献(全要素生产率,TFP)程度必然较高。

      劳动生产率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单位劳动投入(就业时间或就业人口)的GDP产出[13]。为了便于在各国之间进行比较,衡量劳动生产率的最佳方式是计算单位就业时间(Hours Worked)的产出。但是由于对一些国家而言难以统计就业时间,因此一般使用单位就业人口(Persons Employed)的GDP产出计算劳动生产率。同时,为了更为准确地进行比较,要基于购买力评价(PPP)将各国的GDP换算成美元。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ILO,2011),自1980年以来,除了1980、1981、1982、1989和1991年,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在其余年份是全世界最高的。2010年,美国的劳动生产率(单位劳动力的GDP产出)为67190美元(以1990年不变价购买力平价美元计算)。

      

      图8 2011-2013年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全球创业和发展指数排名

      说明:1.黑色柱体的长短表示指数的波动范围。例如美国,黑色柱体的上端表示在2011-2013年间,其创业和发展指数最高排名为第1位,下端表示最低排名为第3位。2.卢森堡未包括在排名中。

      资料来源:Global Entrepreneurship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s,Global Entrepreneurship and Development Index,http://www.thegedi.org.

      

      图9 2000年和2010年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劳动生产率

      说明:1.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就业人口的GDP产出。GDP以1990年不变价购买力平价美元计算。2.OECD国家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是34个OECD国家劳动生产率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资料来源:根据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11),The Key Indicators of the Labour Market-The 7th Edition,November 2011,http://www.ilo.org/empelm/what/WCMS_114240/lang—en/index.htm计算获得。

      图9显示18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劳动生产率非常高,在2010年都超过了40000美元。除了2000年韩国的劳动生产率略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其它经济体都超过了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并且,除了卢森堡,其它17个创新驱动经济体的2010年劳动生产率都比2000年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提高幅度最大的是香港(37.2%),其次是韩国(33.2%),幅度最小的挪威(3.7%)。

      实现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通过增加用于生产的劳动力和资本投入,或者通过提高这些投入的综合使用效率,即更高的全要素生产率[14]。如图10所示,1995-2010年间,大多数创新驱动经济体(卢森堡数据无法获得)的GDP增长是由资本投入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带来的。这一期间,除了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和挪威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为负值外,其它经济体的全要素生产率都实现了增长。其中,韩国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最高,为2.05%;其次是新加坡和香港,均超过了1%;芬兰、奥地利、瑞典、德国和美国的也较高,超过了0.5%。

      

      图10 1995-2010年创新驱动经济体各要素对GDP增长的贡献的绝对值

      说明:1.经济体按照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进行排序,卢森堡数据无法获得。2.GDP以1990年不变价购买力平价美元计算。3.各年份不同变量的增长率为其自然对数的一阶差分。4.1995-2010年的平均增长率为各年份增长率的平均值。5.柱体顶端的数据为1995-2010年的平均GDP增长率,柱体下端的数据为同期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

      资料来源:根据The Conference Board Total Economy Database? January 2013,http://www.conference-board.org/data/economydatabase/计算获得,2014年7月20日最后浏览。

      从对GDP增长率的贡献程度看,增加资本投入对所有经济体的GDP增长都非常关键。1995-2010年间,17个经济体的资本投入增长率对GDP增长率的平均贡献率为54.9%。挪威、日本和丹麦的资本投入增长率对GDP增长率的贡献率超过了80%。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对大部分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非常重要。德国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对GDP增长率的贡献率接近60%,奥地利、韩国的这一贡献率超过了40%,芬兰、日本、瑞典、香港的超过了30%,新加坡和美国的超过了20%(如图11所示)。

      五、政策启示

      (一)重新理解创新型国家

      创新型国家首先是个经济发展的概念,以人均GDP为衡量标准,表明经济发展到以创新作为驱动要素的高级阶段。经济发展有其自身规律。Porter(WEF,2007)认为,对一个国家来说,或许最难的是从技术引进、效率驱动阶段向创新驱动阶段的过度。经济发展阶段的向上迁升,意味着经济发展模式和商业结构的巨大转变。在创新驱动阶段,公司变得更加扁平化。购买者、供应商和公司的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一种有利于创新和劳动分工的网络关系。公司非常重视并大力投资于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同时,一个产业内的公司互动更加密切,通常形成深度的产业集群,其特征表现为复杂的分工、公司间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公司间既激烈竞争又互相合作,公司采取差异化的战略并往往聚焦全球市场。这种集群如美国硅谷、波士顿128号公路等。

      以人均GDP划分的创新驱动经济体并不意味着必然的国际竞争力。反之,进入国际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列,也不意味着一定是创新驱动经济体。有许多创新驱动经济体在过去6年中从未进入全球竞争力指数的前25名。而马来西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等非创新驱动经济体则多次进入全球竞争力指数的前25名。这是因为,即使是创新驱动经济体,创新要素对竞争力的贡献也仅占30%,而效率提升要素和基本要素的贡献比例更高(分别占50%和20%)。

      

      图11 1995-2010年创新驱动经济体各要素对CDP增长的贡献的百分比

      说明:1.经济体按照全要素生产率的平均增长率对GDP平均增长率的贡献比率进行排序,卢森堡数据无法获得。2.GDP以1990年不变价购买力平价美元计算。3.各年份不同变量的增长率为其自然对数的一阶差分。4.1995-2010年的平均增长率为各年份增长率的平均值。

       资料来源:根据The Conference Board Total Economy Database[TM],January 2013,http://www.conference-board.org/data/economydatabase/计算获得,2014年7月20日最后浏览。

      创新驱动经济体行列相对稳定,这是因为上述经济发展方式一旦形成并成熟,短期内GDP的波动幅度不会很大。即使在过去6年深受经济危机危害的希腊、爱尔兰、塞浦路斯等国家,也没有被挤出创新驱动经济体行列。因此,成为创新驱动经济体的表象是高人均GDP,实质是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性转变。追求创新驱动经济体目标的过程,实际上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以及为实现这一转变不断努力创造条件的过程。政府部门不应仅仅追求个别指标的进步,而应努力创造条件促进整个国家的科技和创新系统的整体升级,并使科技和创新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驱动要素。

      (二)经济转型需要系统创新

      从效率驱动发展到创新驱动发展的跨越,不仅仅需要提高国家创新系统(NIS)的效率和能力,更重要的是促进整个系统的创新(System Innovation)。由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仅仅依赖技术创新本身,更取决于与之互相依赖的经济、社会、环境及人的行为习惯的整体转变。因此,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将系统创新纳入政策视野。系统创新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政策措施促进系统层面的改变,使之变得更加可持续,更有利于解决整个社会面临的“大挑战”(如能源问题、食品安全、人口老龄化问题等)。2007年,中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目标体现出的系统创新诉求并未得到创新政策的重视。目前我国的创新政策主要聚焦于提高创新系统的效率,对创新系统与经济转型之间关系的研究不够,创新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也不足。这削弱了创新系统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超越R&D——增加知识资本投资

      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都有很高的知识资本投资,这是因为要全面提升一个经济体的创新能力,并将创新转化为价值,必须对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投资,仅仅投资于R&D是不够的。对创新价值链进行投资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科技和创新政策的重要方面。这些投资包括R&D、软件、数据库、设计、员工培训等方面,即对知识资本的投资。这一概念为全面理解创新投入提供了系统的视角。1995-2010年间,持续型创新驱动经济体的知识资本投资占GDP的平均比例超过了6%,是其R&D经费支出比例的3.28倍。目前,我国特别重视R&D的投入,但知识资本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政策层面的重视,这有可能忽视对其它对创新有重要作用的资本投资。重新审视我国的创新投资结构,对不同知识资本进行均衡的投资,将有助于实现整个创新系统的价值创造力。这应该成为我国当前创新投入政策的研究优先。

      (四)有利的创业环境是建设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基础

      与以往由技术人员驱动的技术创新不同,当今的创新越来越显现出创业者驱动(Entrepreneurship-Driven)的特征。初创公司(Start-up)对一个国家整体创新的作用越发重要。我国的创业环境一直有待提高。根据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指数,2008-2013年间,我国的营商环境指数一直徘徊在80-90名之间。世界银行(2013)《2013年营商报告》指出,中国在开办企业这一指标方面排名第151名。在中国开办企业要经历13道程序,平均花费33天,开办成本为人均收入的2.1%。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的创业活动[15]。因此,建立有利的创业环境,消除创业的障碍,是建设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基础。

      (五)重视需求端创新政策

      离需求越近,创新转化为价值的路径就越短,科技和创新成果转化率就可能越高。OECD(2012b)调查表明,虽然供给端政策工作(Supply-Side Policy Instruments)仍然是目前许多OECD国家的政策重点,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利用需求端政策工具(Demand-side Policy Instruments)来刺激对创新型解决方案和产品的公共需求。许多国家表示为了5年将会更加重视需求端政策工具[16]。例如,2011年以色列颁布了《以色列温室气体减排国家计划》,这一计划中采用了需求端资助政策,即对首次进行商业化的创新性的减排技术提供资金支持。目前,我国的创新政策主要侧重于供给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R&D投入不断增加,但成果转化率不理想的情况。因此,未来要重视需求端政策工具,通过创造市场机会和需求,实现R&D投入的商业价值。

      ①本文涉及的各类报告,其统计对象均为“经济体”,而非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这是国际组织为了数据统计上的便利。如各类报告中,“中国”一般指中国大陆,而台湾、香港等经济体也作为统计和比较的对象被纳入进来。为了表述方便,本文不严格区分“国家”和“经济体”。

      ②实际上,当国际贸易出现的时候,全球价值链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过去一直无法对其进行定量地衡量。最近OECD和WTO在全球价值链方面的研究和测量,使得我们有机会对全球价值链进行量化分析。

      ③统计范围:《全球创新指数2007》到《全球创新指数2013》6份报告。《全球创新指数》(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是由康奈尔大学、英士国际商学院(INSEAD)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发布,到2013年已经发布了第六版。《全球创新指数2013》涵盖了142个经济体。它们占全球人口的94.9%和全球GDP的98.7%。

      ④国内一般将“Entrepreneurship”翻译成“企业家精神”。实际上从Entrepreneurship的内涵和英文单词的构词看,翻译成“创业的状态、创业的情况”更加贴切,它强调通过不断创新来追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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