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前苏联在东欧的体育交流及其影响研究_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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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2.9;G812.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677X(2000)06-0011-0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经半个世纪的对外体育交往史中,与前苏联东欧的交往占有显著的篇章。特别在50、60年代,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的体育交往在特定的国际环境、世界格局中进行,有其独特的表现,对新中国体育运动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

1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的基本状况与特征

1.1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的基本状况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中央体委报请周恩来、邓小平批准的1953年国际体育活动方针指出:“因体育运动委员会初建,人员未齐,力量不够,故今年国际体育活动,只能与苏联东欧人民民主国家有些来往。对于在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在未建交的国家举行的活动,能不参加即不参加,以争取一些时间准备自己的力量。”从那时起到1962年,10年间中国对外体育交往总人数为10022人;其中与苏联东欧体育交往7574人,占总人数的76%。逐年交往人数见表1。

表1 1953~1962年中国对外体育交往人数表

年份

 1953

1954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总计

对外交往总人数156

 639

1135

1350

1666

1051

1723

1212

631

459

10022

与苏联东欧交往人数

150

 608

1022

874

1046   719

1426

1046

394

289

7574

苏联东欧占总人数%

 96 

95   90   65

62

68   83    86    62

63

76

1963年11月,由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发起的新兴力量运动会在雅加达举行,亚、非、拉美和苏联东欧共48个国家和地区2404名运动员参赛,中国派遣了历史上最大的体育代表团赴会,贺龙副总理亲自出席。从那时起,中国同亚非拉的体育交往人数开始上升到主要位置。在1963~1967年内,中国对外体育交往总人数为6502人;其中与苏联东欧体育交往1540人,占总人数的24%。逐年交往人数见表2。

表2 1963~1967年中国对外体育交往人数表

年份 1963 1964 1965 1966 1967 总计

对外交往总人数1387 1302 1665 1912 236 6502

与苏联东欧交往人数 346

332

477

350 35 1540

苏联东欧占总人数% 252629 18 15 24

1968、1969年中国只派出排球、乒乓教练各1名赴柬埔寨执教,同苏联东欧没有一起交往活动。

1970年至1980年中国与东欧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3国有双边交往,其人数占中国这11年对外体育交往总人数的10%;1981年才恢复与苏联及其他东欧国家的双边体育交往。从1981年到苏联解体的1991年,与苏联东欧交往人数占中国对外体育交往总人数的7%。1970年~1991年与苏联东欧交往人数占中国对外体育交往总人数8%的比例,大大低于1963年至1967年的24%;而交往的年均人数(482人),却比1963年至1967年的年均人数(308人)有不少增长,但远不及1953年至1962年的年均人数(757人)。1970年至1991年逐年交往人数见表3。

表3 1970~1991年中国对外体育交往人数表

年份

 1970 1971 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1977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总计

对外交往总人数 268 1743 3510 4678 4262 4341 3705 3882 5124 5234 5859 6365 10823 6585 9113 8918 7912 8375 8834 9813 8398 12263 139996

与苏联东欧交往人数

125

203

489

426

437

388

330

397

514

452

514

534

434399 1055

437

870

537

505

412

436

72110615

苏联东欧占总人数% 4712149 10 9 91010 9 9 8 4

6

12 511 6 6 4 5 6

8

1.2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的特征

纵观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的历史,主要是50年代初到60年代初这一阶段最具典型意义的交往,存在以下两个鲜明的特征。

1.2.1 特征之一:服从并服务于开拓新中国外交,服从涉外政治关系需要

体育以其政治色彩淡、群众性广、社会影响大而十分适合作为对外接触、交往的手段。在建国初期亟需让世界了解中国、尽快争取国际承认的历史条件下,体育的这种独特的社会功能,受到新中国领导人的重视,体育交往曾被誉为外交工作的“先行官”、“轻骑兵”。当时处于两大阵营对峙的冷战时期,对外体育交往理所当然地要为增进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及其人民之间的友谊服务。与此同时,通过参加在苏联东欧举办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可以接触到西方未建交国家的青年和上层人士,在促进他们对新中国的了解、同情和支持方面很有影响。在对外体育交往被纳入总的外交战略并为其发挥独特作用的过程中,党政领导和外交部门的重视体现得比任何时候都充分。建国初期对外体育交往的重大问题及重要出访活动,都是报请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毅等中央领导批准的。当年的对外体育交往都通过外交途径联系安排。直到1955年在苏方建议下,才开始由国家体委与苏联东欧国家体委直接联系代表团、运动队互访及短期(1年以内)专家来华的有关事宜,但重要活动仍通过外交途径安排。国防体育则由贺龙副总理邀集肖克、蔡树藩、荣高棠、王辉球等同志,于1954年12月22日在中南海居仁堂开会,专门讨论苏联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提出的1955年社会主义国家间军事体育项目交往计划,由此开始了国防体育项目与苏联东欧的交往。

特别具有重大意义的是,我国党政领导人当年根据政治、外交的需要,亲自接见外国重要的体育界人士和代表团队,影响深远。例如,毛泽东主席于1956年2月6日在中南海接见一来访的南斯拉夫足球队,请他们转达对铁托总统的问候,并亲自提出派中国足球队回访南斯拉夫,随后铁托总统也接见了到访的中国足球队,为中南两国友好关系的增进起到了重要作用。1959年2月第3届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上,苏联、保加利亚为反对“两个中国”拒绝与台湾比赛而被取消决赛成绩,为表达中国政府的感谢,周恩来总理于2月18日亲自出席观看来访的保加利亚排球队比赛,并接见了担任团长的保体委主任。可以说,70年代初毛泽东主席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小球转动大球”的巨大成功,虽然世界形势已起变化,对象国也不同,但同50年代一样是让体育交往服务于外交和政治,一脉相承地体现了中国领导人驾驭国际风云的智慧和风格。

1.2.2 特征之二:抓紧时机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

2次世界大战后,前苏联东欧国家迎来了复苏和振兴体育的新时期,在1952、1956、1960年举行的3届奥运会上,前苏联东欧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相较量,开始取得技术优势。当时苏联对新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抱有在运动技术方面进行帮助的良好愿望,为新中国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和时机。

新中国体育领导人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成为建国初期对外体育交往的紧迫任务和显著特征。1953年我国第1次派出150人的大型体育代表团,参加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的第4届世界青年联欢节国际青年友谊运动会,途经莫斯科训练半个月,中国运动员迅速提高成绩。如游泳选手吴传玉的100m仰泳,提高了5.2s,在这次运动会上获得冠军,为新中国在国际体坛升起了第1面五星红旗。通过交往引进先进技术开始显示积极的成果。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是一个体育极其落后的国家,没有集中统一的体育管理体系,不少运动项目的比赛规则各地都不一致,更谈不上现代体育管理的标准、制度、方法。1950年8月,由徐英超、王克任正、副团长,包括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委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大行政区代表共12人组成的第1个体育代表团,赴苏联访问2个多月,带回了全面而又系统的20多种考察材料,写出了对于初创我国体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的《赴苏体育访问团对于今后开展体育工作计划的意见》。1950年底第1个访华的苏联体育代表团由国家男子篮球队组成,除进行33场比赛推动中国篮球运动发展外,举行了14场报告会、座谈会介绍苏联体育的组织领导、干部培养、基层工作、竞赛体系、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优秀运动员特殊训练、体育宣传等诸多方面的经验,在我国体育工作者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开创新中国体育事业呕心沥血的贺龙副总理,1954年7月亲自率领中国体育代表团访问苏联,除参观全苏体育节的活动外,认真考察了苏联体育的组织领导体制,以及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体育科学研究所等,回国后在向周恩来总理并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在发展体育运动方面,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向苏联学习……必须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积极地同时又是稳步地前进。”1956年8月,由国家体委副主任卢汉、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体委主任柴泽民任正、副团长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参观了首届全苏运动会,重点考察了筹办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大城市体委和行业体协工作、发挥单项运动协会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使我国体育组织管理的操作层面进一步得到完善。

2 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对中国体育的影响

2.1 影响之一:促进一批运动项目进入世界水平

新中国成立后,最先一批接近和达到世界水平的运动项目,包括排球、跳水、体操、技巧、举重、登山、射击、跳伞、航空模型、篮球、国际象棋以及田径、游泳、航海模型的部分单项,与苏联东欧的交往都对其起到过重要的促进作用。以几个有代表性的运动项目为例;举重1958年3人5次破3个级别挺举世界记录仅次于苏、美,体操在1962年世界锦标赛上跨入世界先进水平,游泳、田径在1965年各有1批单项成绩进入世界前10名,跳伞在1965年70人、41次破22项世界记录,均得益于当时这些项目每年基本保持与苏联东欧一来一往双边比赛,连年参加在苏联东欧举行的高水平国际比赛,我队出国长期(游泳在匈训练1年半)或短期训练(体操、举重在莫斯科训练4、5个月),聘外国教练长期执教(苏体操、举重、游泳各2名教练在华1至2年,匈游泳教练2名在华2年以上),以及派留学生和进修生(体操、田径)23人赴苏等。

2.2 影响之二:传入先进训练理论与经验

新中国成立之初,运动员的训练水平与世界水平存在20、30年的差距。而从二战结束到60年代末,苏联研究解决了运动员全面身体训练与专项身体训练以及运动技术训练、意志品质训练和心理训练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从少年开始的多年系统训练、训练周期、人体运动负荷与恢复、科学选材等一系列先进的理论方法。苏政府于1955年底、1956年初派篮球、排球、足球、田径、体操、游泳、举重共12名教练到中国国家队执教1、2年,紧接着匈牙利游泳、足球教练及以后陆续几批苏联东欧教练来华,直接传授先进训练理论与经验,大大缩短了中国与世界先进训练水平的差距。

1954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派出25名青年足球队员和24名年轻游泳选手,到匈牙利训练长达1年半左右,是走出国门接受先进训练理论与经验的重要尝试,实践证明也是成功的。在匈牙利优秀教练的热情指导下,这批人才成为国家队的骨干力量,日后不少人担任了足球、游泳的全国及地方协会领导人、主教练,为发展中国足球、游泳事业和攀登世界技术高峰发挥了重要作用。

2.3 影响之三:造就新中国体育科教事业的技术骨干

旧中国体育科学实验与研究基本上是空白,体育师资奇缺,1949年解放时全国体育专业在校生仅282人。苏联在20年代初创建了世界上第1所专门培养体育教育、科研、训练人才的国立体育学院。二战后苏联早于英、美等国率先告别了体育只从相邻学科(卫生学、医学、生理学、教育学等)引入、借鉴知识的时代,创办了体育科研的专门机构。为培养体育科教人才,1954年初在北京体育学院开办研究生部,由10名苏联专家指导毕业了体育教育理论、田径、运动生理、足球、体操、解剖、游泳、卫生等8个专业的182名研究生,其中部分人和赴苏、匈学成归国的第1批体育留学生,成为1958年9月成立的北京体育科研所的骨干,日后不少人走上了我国体育科研所、运动医学研究所、兴奋剂检测中心的领导岗位;另一部分研究生成为各体育学院的教师骨干,为体育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2.4 影响之四:引进国际通行的群众体育制度与组织形式

苏联在1931年制订能发挥身体潜能、符合年龄发育特点、有量化指标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标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35年实行与《劳卫制》相衔接的《全苏运动员等级制度》,两者共同构成从普及到提高相互配套的完整的体育运动技术标准体系。1936年又组建各个系统的全国志愿体育协会,作为群众自愿参加、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在50年代结合自身实际,先后推行了《劳卫制》、《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建立了行业体育协会。历史发展表明,西方不少国家从二战后也出现类似苏联的体育测试标准制度和大众志愿体育组织,证明中国当年学习苏联这方面的经验,实质上是较早引进国际通行的群众体育制度与组织形式,使自己从起点很低的状态迅速赶上世界潮流。

2.5 影响之五:形成全国统一的体育竞赛体系

苏联建国后通过举办全国单项锦标赛、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工人和行业运动会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1956年才召开了首届全苏运动会。中国1956年派代表团考察了首届全苏运动会,1959年开始举办自己的全运会。从全运会的指导思想、比赛办法,到单项全国比赛的分类分级制度、国内国际比赛相互衔接等,在苏联经验的影响下,形成全国统一的体育竞赛体系,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这是中国体育界科学对待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及国际经验,又是大胆创造、勇于革新的结果。例如“全国一盘棋”的原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创造。

2.6 影响之六:建立由政府专设体育管理部门的体制

苏联在政府管理体育方面有着长时期的实践。新中国成立伊始,很快接受了苏联的政府管理体育的体制,县级以上政府相继建立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此相配合,社会力量办体育也逐渐开始起步。1959年苏联改革体育管理体制,取消了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由社会团体——苏联运动协会和体育组织联合会行使领导全国体育事业的职责,但我国没有跟苏联走这一步。中国坚持政府专设体育管理部门的体制在世界体坛崭露头角取得了巨大成功,被誉为“举国体制”,在改革中又致力于加大社会办体育的力度,这是符合体育需要政府办和社会办相结合的发展规律,符合体育功能本身要求的。

3 结论与启示

3.1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深刻地反映了体育服从并服务于政治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政治的需要重视发挥体育的功能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完全依照政治关系的冷热而大起大落的现象,体育服从并服务于政治的强烈程度,为历史上所罕见。这是由二战结束后形成两大阵营对峙的世界格局及国际政治关系的演变所决定的。今天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国与国之间的体育交往依然受到政治的制约,只不过受制约的形式、程度不同于50、60年代罢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同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军事、科学、道德等领域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我们既要看到体育的发展受政治等社会因素制约的一面,又要看到体育反过来会对政治等社会领域产生积极有益作用的一面,这就是体育社会功能的表现。在体育诸多社会功能中,表现在国际体育交往中的政治作用只是它的一个方面。体育政治色彩淡,却又群众影响大、政治功能强,容易受到政府、政治活动家的关切与重视。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的体育交往表明:体育所具有的内涵独特的政治功能在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越需要发挥它,就越会引起政府及其领导人对体育的重视;政府领导越重视体育,体育的政治功能就越可能发挥。不同社会制度的政府及其领导人,都在重视利用体育的社会功能为本国政治服务;体育服从并服务于政治的理论与实践,随着时代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丰富与发展。

3.2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体育交往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遵循体育发展规律、处理好借鉴与创新的关系是取得成功的关键

对于体育运动的特性,胡耀邦同志在1981年有过深刻的评述:“现代国际体育比赛,作为竞技运动,是有国际公认的统一的竞赛规则和评判标准的,按照这种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优胜劣胜,了了分明,很自然地为全世界所公认,而无所谓阶级性。”既然世界体育运动的技术规律是共同的,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为转移,那么,在世界上所有交流活动中,受民族、地域、语言、观念等隔阂与障碍最小的,恐怕首推体育运动技术。当年中国与苏联东欧体育交往早期曾达到如此大的规模和丰富多彩的内容,80年代恢复交往后每年交往人数出现不亚于50、60年代的情况,都反映出体育运动发展规律这一内在因素的力量。我们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要建立现代体育运动体系,必须学习研究世界体育的先进理论与经验。但是,这决不是说可把外国的东西一味照搬。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一再告诫,中国要用自己的脑袋思考,要用自己的腿走路。在学习苏联东欧的先进运动技术和管理经验方面,我们坚持中央的方针,强调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盲目照搬,自力更生,努力创新。中国第1个女子世界纪录—黄健培养郑凤荣打破女子跳高世界纪录的过程,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然,在某种训练方法是否切合中国实际、自己的某一技术特长能否保持与发展等具体问题上,有时出现照搬或排斥的现象,也是难免的。世界体育运动共同的技术规律为国际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但如果交流中只有借鉴没有创新,或者创新不注意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对推动体育运动的发展与提高不可能有大的补益。

3.3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国家体育发展的互补性不容忽视,加强交往仍有必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中国与前苏联东欧地区的体育交往仍具有重要作用:1.有利于我国体育运动技术和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前苏联东欧国家多数体育项目的水平仍高于我国,又普遍具有加强交往的愿望,90年代以来他们的体育学者和专家大批外流,扩大交往、引进人才对我们是可行的、有益的;2.有利于体制改革经验的交流。他们在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体育体制、迅速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过渡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3.有利于加强我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地位。国际体坛的各种斗争愈演愈烈,需要我们和前苏联东欧国家协调立场,进行合作;4.有利于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前苏联东欧国家拥有相当大的体育用品市场,可以扩大我国产品在这些国家的市场占有额;等等。

(鸣谢:本课题研究得到卢先吾、王汝英、陆绍中、黄健、叶少薇、毛华田、石凌等同志的指导、帮助,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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