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论文_张耀

破解公路运输超限超载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途径论文_张耀

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危害,结合我国现阶段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现状,提出适合综合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策略。

关键词:超限超载、治理过程、经济发展

目前,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因此,笔者对公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分析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危害,认真研究现阶段我国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现状,提出现阶段综合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策略,为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者提供参考意见。

一、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危害性

1、严重破坏公路,增加公路维护费用,影响公路使用寿命。道路在使用期间内,受气温、环境因素、车辆荷载的重复作用,长期处于应变交迭变化状态,使路面结构强度逐渐下降,表现为路标弯沉不断增加。当荷载重复作用超过一定次数后,路面内产生疲劳破损,道路已发生一定破坏。若加之车辆的严重超载,继续碾压,特别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因安全需要采取制动措施,造成路基、路面产生的变形和位移超出了容许范围,会使路面形成严重的拥包和波浪。另外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有一定的方向性,由于半幅路基经常承受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反复碾压,致使这半幅路基会出现严重的沉陷或坍塌。沉陷或坍塌会导致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边沟受挤压变形甚至破坏。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据测算,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条设计在20年的公路,其生命的期限,因货车超限运输,通常不到5年就要重新翻修。显然,如果公路上交通量既繁重,车辆超限超载又严重,则道路就更容易发生早期破坏。由于运输业户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以及汽车改装厂家违规改装汽车,无限度地加大车辆荷载,致使公路路基、路面、桥涵过度承受超载车辆的作用,缩短了使用寿命,对交通安全形成了隐患,也给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造成了损失,增加了维护和管理费用,长此下去,将会形成一面建设、一面破坏,甚至破坏速度超过建设速度的恶性循环局面。

2、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利用公路进行超载超限超载运输,公路桥涵受到的危害最大。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 拥包、波浪、沉陷、坍塌、危桥、危涵是公路工程的致命病害。这些病害不仅难以修复,还会严重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美国AASHO道路实验所的研究表明,路面的破坏几乎完全是由重型车辆造成的,车轴对路面的破坏力随着重量的增加而迅速增加,增加速度大约按照4次方级数递增。即重量增加1倍,破坏系数将增加16倍。

3、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超限车辆的主要来源是通过新车出厂改装成或车主的私自改装,车辆的总体设计与改装后的车辆性能不能相匹配,加之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运输驾驶员为了躲避检查,经常夜间行驶,疲劳驾驶,精力难以集中,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容易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据统计,载重货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而在超限车辆事故中,由于车辆刹车失灵、爆胎、断轴引发的事故占75%。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路面的损毁和破坏,加剧公路的老化,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4、超限运输是一种浪费汽车资源的短期行为。车辆同公路一样,有正常的使用年限,一部合格的汽车产品大多行驶10—15万公里左右就进入大修期。而从事超限运输车辆大多行驶8万公里就进入大修期,这种拼设备、拼消耗的行为,对国家汽车资源来说也是一种浪费。

5、破坏生态环境,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超限运输车辆由于装载货物严重超标,使用刹车和加油的频率增加,发动机在上坡和起步时处于极限状态,其排放的废气也相应成倍的增加,给公路两边的绿化环境势必带来严重污染。同时,由于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的损坏、装载过多等原因造成货物遗漏、抛洒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公路路面造成严重污染,超限车辆造成道路不断维修,导致砂石过度开采,必将破坏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现阶段我国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现状

1、治超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后,全国一些地方利用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充实了治超工作机构。安徽、江西、云南、河南、辽宁等省份成立了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将养路费征稽机构和人员,成建制转到路政部门,并对治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安徽、福建、山东等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及时将收费站改造为治超检测站,并把部分收费人员充实到治超队伍中。

2、信息化、科技化治超水平明显提升。全国各地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治超监测站点建设,合理调整站点布局,推进检测站点联网互通。交通运输部专项安排15亿引导资金,推进治超站点建设,经过努力,全国建成700多个运转规范、标识统一、功能完备的一类治超检测站点。对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份,在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将部分收费站点转为治超检测站点。各地大力推进治超检测站点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部—省—站三级治超管理系统,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联网管理进程,逐步实现管理部门对治超检测站点的视频监控,以及工作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甘肃等省将治超检测站与新建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山西省自行研发并在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处安装了不停车治超检测系统。陕西省90%以上的高速公路和50%以上的普通公路实现了不停车预检。超限运输车辆监控系统、治超检测站远程监控系统和路政管理系统得到推广应用。

3、逐步完善治超政策、法规体系。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后,全国各地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依法治超。山西省以政府令颁布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出台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陕西省出台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浙江将治超条例列入了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山西省从完善法制入手,省政府出台了2个政府规章、6个政府文件,省人大已将《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条例》列入立法进程。安徽省相继出台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安徽省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考核办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查处异地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奖惩办法(试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法规解决了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宽泛的不足,赋予了执法部门暂扣生产工具、查封生产场所的强制手段,化解了源头治理无依据、行政处罚无手段、责任追究难落实的矛盾,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策略

1、加强货运市场宏观调控。

超载超限运输是通过货运市场实现的,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管。结合我国货运市场多、小、散、乱的局面,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制定相关规范,出台相应运输政策,大力扶植具有竞争力的货运企业,引导运输企业向规模化、集成化、组织化方向发展,提高合法运输的竞争力。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货运市场的准入和推出机制。 提高货运市场进入门槛,严格要求进入货运市场的经营主体,同时对于超载超限运输主体取消从业资格,推出运输市场,从而对违法运输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建立物流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物流信息平台,加强物流信息流通速度,可以使运输业主通过信息平台知晓货运信息,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可以优化整个货运市场的运力结构。

三是政府利用宏观调控手段指导运价。针对货运市场超载超限运输,政府运用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使货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确保货运市场正常有序的竞争。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运输成本的水平,出台运输指导价格,使运输业主能够在不超载超限运输的情况下仍有利润可得,而不再以超载超限作为获取利润的惟一手段。

四是形成货运行业自律与职业规范。除了外在的措施,解决超载超限运输的根源在于运输业主的自律,能够共同遵守行业规范。政府可以采取扶植手段,帮助运输企业从自身出发,通过运输路线的合理设计、实现车辆合理配载等手段实现运输合理化,从而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可以提供增值服务, 提供多样化运输服务,形成自身竞争优势,从而具有获取比别人高的货运价格的能力和资格。

2、国外治理超限超载借鉴。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纵观欧美国家治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手段,我们可以得到很多有益的启示。在此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对各州超载1814.4 kg违规车辆罚款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可以将其治超策略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将小额罚款与高密度执法检查策略相结合,该类执法特点是执法频度高,但处罚力度不大,因而执法成本较高;第二类是将高密度的执法检查与高额罚款策略相结合。这类执法适用于超载现象比较严重的时期,一般不会长期坚持;第三类是将小额罚款与小密度的执法检查策略相结合,该类执法频度不高,处罚力度也不大,适用于超载现象不很严重的地区;第四类是将低密度的执法检查与高额罚款策略相结合,该类执法正好和第一类相反,执法频度不高,但处罚力度大,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由于执法密度不高,驾驶员可能存在侥幸逃脱心理,但一旦被发现,则施以重罚,这类执法人员少、成本低。此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加大车辆超载执法检查密度和增加罚款额度对制止超载行为有类似的效果。

 3、加大执法力度、实现治理方法多样化。

解决超载超限运输不能仅仅依靠运输市场主体的自律,更要辅之以相关部门的监管,为此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治理方法多样化是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重要保障。利益驱动是超载超限运输的根源,为此必须保证超载超限运输受到的损失大于所获得的利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现象,这就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为了节省行政成本,可以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采用以固定检测站为依托,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增加移动式检测设备仪器,增加检测频率。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的公正性,禁止“执法创收”、“以权谋私”、“重复罚款”的腐败执法行为。

总之,通过对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研究分析,可以清楚看到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危害,我国现阶段综合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策略。

作者简介

张耀,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就职于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

论文作者:张耀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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