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商业连锁经营发展的思考_连锁经营论文

关于我国商业连锁经营发展的思考_连锁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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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作为推动商业体制改革和流通产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正在国内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由于具有独特的优势而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如何看待连锁经营的兴起,发挥连锁经营的优势,积极主动引导连锁经营,促进国内流通体制的改革,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又一新课题。

一、连锁经营的兴起

所谓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间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或授予特许权等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经营组织形式。

连锁经营产生于十九世纪后半期的美国,后来传入欧洲和日本,本世纪五十年代后迅速发展,成为包括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在内的三种主要零售商业组织形式之一,形成了一批知名的垄断连锁企业集团,如美国的沃尔玛连锁集团、西尔斯百货店连锁集团,日本的大荣超级市场连锁集团、伊藤洋华堂连锁集团,德国的麦德龙、艾迪集团,法国的家乐福集团等。伴随着连锁企业集团的扩张,连锁经营方式也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普及,逐步渗透到零售、饮食、服务业各领域,并由原来的中小企业的联合发展到大型百货公司、超级市场的联合,成为当今零售、饮食、服务业的重要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

根据连锁店组织管理方式以及业务覆盖区域,一般把连锁店的演进分为四个时期:第一阶段是传统连锁时代,当时以汽车、石油业为代表的大公司以连锁经营方式建立经销网,经销店自主经营,只借用总公司名称,销售总公司产品。第二阶段是现代连锁时代,兴起于本世纪50年代,盛行于60年代,各店不仅使用公司名称、商标名称,还承袭了总公司全部管理制度,包括统一进货、地点选择、店铺设计、广告促销、资金调剂等。第三阶段为新式连锁时代,80年代以后,美国连锁店又有新的发展,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各种服务性行业等第三产业也广泛发展了连锁经营。第四阶段为国际化连锁时代,美国有300 多家公司在国外开设3万多家加盟店和自营店,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如今, 连锁商店这种组织形式在流通业中已居重要地位。

目前,连锁商店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正规连锁,即多个店铺在同一个资本控制下实行统一经营。连锁总部对各店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店铺的经理人选、进货计划、销货方式,广告宣传乃至环境设置、区域布局等各方面都要根据本部指令行事,工资、奖金也由本部确定。国际连锁店协会对正规连锁下的定义是:“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个商店以上的零售业或饮食业”。

2.自由连锁,即各店铺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联合经营。总部与店铺之间是协商和服务的关系,统一订货和送货,统一使用信息及广告宣传,统一制订销售战略。各店铺不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安排自主,而是在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策略上也有很大的自主权,但要按每年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本部上交加盟金。

3.特许连锁,也称合同连锁、契约连锁。总部同加盟店铺签订合同,特别授权其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和其它为总部所独有的经营技术,在同样的形象下进行商品销售及劳务服务。加盟店对店铺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并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支付报偿。

二、连锁经营的抉择:必要性与可能性

从国外连锁商店的百年发展来看,连锁商店对市场经济有着巨大的适应能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作为零售商业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连锁商店在我国的全面发展已成为必然。连锁经营把资本经营的大规模要求同零售活动的分散化、个性化特点有机结合在一起,创造了既不违背零售经营本质要求,又能实现大规模经营的零售形式,对推动零售商业向现代产业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连锁经营的必要性

1.连锁经营有利于提高零售企业规模效益,降低流通成本。连锁店以其特有的优势,成为零售商业生产和发展的战略选择。第一,连锁店通过集中大量采购,降低经营成本,从而获取规模经济效益。零售企业由于规模的限制,进货量小,因而难以直挂工厂,只能从批发环节进货,没有什么优惠可言,而连锁店却是集中众多成员店的进货需求,由于整批大量的采购,便可直接从工厂进货,优先选择品种,缩短交货期,更重要的是可以压低进货价格。各成员店销售商品的价格之所以能低于其他零售企业20%左右,正是获益于大批量进货的价格差价优惠。这一点恰恰是企业赢得市场,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的有力手段。此外,成员店基本实行无库存经营,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第二,连锁店实行商誉共享,经营技术共享,有利于市场竞争。一般说,连锁店的总部即主导企业,是具有一定实力,商誉较好,经营管理水平比较先进的企业。这样,成员店通过采用同一商号、商标,共同享受同一商誉;在商品陈列布局及变换、商品价格的调整等营销策略上,成员店享受总部的技术指导,并采取同一战略;在市场信息的采集和研究,消费者心理分析、广告战术等方面,成员店同样是“坐享其成”。而这些“金招牌”和“战略战术”实属无形资本,为企业竞争市场开辟了通道,提供了有利条件。第三,连锁店采用计算机、终端机等现代经营管理手段,极大地提高了流通效率,加速了商业现代化的进程。一般来讲,连锁店总部设有计算机甚至计算机中心,各成员店设有终端机。各成员店将每天的销售量、营业额,以及进货需求等,通过电脑输送信息至总部的计算机中心,总部与成员店以此保持高效、顺畅的业务联系,根据电脑信息,总部做到“适品、适量、适时”地送货至成员店。这种现代化经营,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了前提条件。第四,连锁总部在经营战略和策略研究上可以投入巨大力量,有利于提高各店铺的经营水平。由于连锁店统一进行产品开发和广告宣传,有利于各店降低费用;连锁经营可以迅速集中商业资本,有利于提高资本的投入产出效益,采用连锁方式,能够将众多单个资本及其产生的部分收益迅速集中起来,这是零售业及其他任何经济形态难以做到的。

2.连锁经营有利于零售企业建立新的经营机制。改革前,零售业众多的小店铺,是依靠行政性公司或行业总店组织统一起来的,缺少内在的经济联系。改革后,行政性公司体制正在逐步打破,行政性公司或总店组织被撤销,或变为自营经济实体,与下属企业脱钩,或作为过渡兼有自营和行政管理型双重职能。店铺作为一级法人,实行承包租赁,走上了分散自主经营的道路。但是,公司与门点之间,如何通过内在的经济联系重新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稳定紧密的企业群体,一直是个难题。而连锁店提供了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它尤其适于将不能加入大型集团的小零售店组织起来,同时也为行政性公司的小零售店组织起来,为行政性公司的改革指明了一个方向。通过国有商业、集体和个体商业的连锁,可以将以往的竞争对手组合起来形成合力,以发挥各种所有制商业的综合优势。这种组合及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可以加速国内各种所有制商业的融合,形成有活力的新型商业连锁集团。

3.连锁经营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多元化大流通和规模化大商业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形成有利于企业展开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秩序至关重要,也是建立既能保持市场活力,又能实现政府调控的流通体制的一个重要条件。过去几十年,不少发达国家政府曾经把提高流通产业组织化水平作为推动本国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政策,鼓励零售商业发展连锁商店,其中态度最坚决、成效最突出的是日本政府,自60年代日本政府推出零售商业连锁化政策至今,几乎在所有关于流通现代化的大政方针中都提倡,鼓励、资助零售商业发展连锁,特别是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一直是其中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日本通产省对此有两条理由说明:第一,市场主体数量过多且分散、小型、繁杂,至多只能带来有形市场表面上的活跃和繁荣。而同时带来的两个弊端:竞争无序、缺乏功效和政府难以调控都会最终埋葬实现现代化真正需要的效率。第二,完全依靠百货店这样的大型零售企业发展来提高商业组织水平,不仅会因为各种社会能力资源的制约而难以实现,而且由此导致的市场垄断和大批中小商业企业破产倒闭,则违背了流通现代化的本来目的,由此可见实现连锁化的重要性。

(二)、连锁经营的可能性

1.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连锁经营的推广奠定了物质基础。根据发展连锁经营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人均年收入达到250—600美元的水平时,连锁商业就会开始发展;人均年收入达到600—850美元时,大规模、国际化的连锁商业就会出现,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9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179元,折合370美元, 沿海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已经达到发展和推广连锁经营的水平。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商品供应日益丰富。供求基本平衡,专业化分工和标准化生产达到一定水平,产品质量、品种、规格、包装等方面,基本适应了连锁经营的需要。交通、通讯和计算机的普及,也为连锁经营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2.政府对连锁经营的支持和帮助,为连锁经营的推广提供了政治保障。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发展商业连锁经营,李岚清副总理十分重视连锁商业的发展,对连锁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做了很多重要批示,要求内贸部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深化流通改革的重要措施来抓”,并先后考察了北京、上海、青岛、河南等地的连锁企业,多次参加全国连锁经营工作会议,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支持连锁商业的发展,国家经贸委把连锁经营列入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贷款计划和国家技术开发拨贷款计划,外经贸部赋予19家连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中国工商银行专门制定了对连锁企业进行资金扶持的政策,国家工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连锁企业登记管理和商品管理做出了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制定有关政策。同时,很多地方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具体措施。理论界和新闻界在普及连锁知识、介绍国外先进经验、政策,呼吁和探索实际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些都表明连锁经营已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为连锁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三、连锁经营的发展现状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连锁经营获得了迅猛发展,目前已有各类连锁公司700多个,各种形式的直营店、加盟店10000多个, 销售额已达300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在35个大中城市,连锁企业的销售额占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以上,其中,北京、 上海连锁企业实现的销售额,分别占到当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1%和6.9%,连锁企业实现的销售额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在1996年大型百货商场销售额下降情况下,连锁商业销售额仍比上年增长33%,其中发展较快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天津等地。从地域上看,连锁经营已从沿海发展到内地,从大城市扩展到中等城市。从业态上看,连锁经营已遍及超级市场、便利店、仓储商场、百货店、专业店以及大众快餐等多种业态,涌现了一批如上海华联超市、上海联华超市以及深圳华润超市等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连锁公司,1996年,上海华联超市公司创出年销售额9.02亿元,利润1750万元的佳绩,拥有门店数101个,门店数最多的是上海联华超市商业公司。共有108个门店,年销售额逾8亿元(附:1996年国内最大连锁超市、便利店排行榜, 由国内贸易部提供),连锁经营已成为我国流通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中国刚刚成长起来的连锁经营,如今已经面临国际著名连锁公司的挑战。从1995年起,一些世界超级商业连锁企业抱着对中国市场的浓厚兴趣,纷纷抢滩登陆,利用合资、合作、输出管理等各种形式、在一些大中城市落下棋子。深圳有美国的沃尔玛,广州有荷兰的万客隆,北京、上海则有法国的家乐福,德国和瑞士合资的麦德龙也在上海建立了据点。此外,肯德基家乡鸡、麦当劳汉堡包、加州牛肉面等一些合资餐饮企业也在我国落地生根,麦当劳在北京已开设了40家快餐店。法国的必食客(比萨饼)、德国的马克西姆、日本的甜麦圈等世界著名的快餐店纷纷进入中国。香港百佳超级市场在深圳开有8家连锁店, 日本西武百货店也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分店,美国协和百货店在北京、成都、武汉、上海、济南、长沙、广州等大中城市开设连锁店。这些国际性连锁组织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先进的技术设备、明确的目标市场和营销战略,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明显的优势,对我国连锁商业的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良性竞争将促进我国连锁商业不断规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发达连锁商业接轨的步伐。

四、连锁经营的障碍:实践中的困扰

我国商业连锁经营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却很快,已经显示出强烈的连锁效应。但总的来讲,我国的连锁商业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又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加之受经济体制、市场环境、经济实力及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连锁经营的规模化较低。全国平均每家连锁企业拥有店铺数仅14个,其中最大的上海华联超市公司所拥有的店铺只有101家, 不少连锁公司仅有三四家店铺。全国700多家连锁公司中, 年销售额过亿元的连锁企业只有20多家,尚不足5%,而在发达国家, 著名的连锁企业拥有店铺数千家,一般的也有数百家,销售额更是大得惊人,多以百亿美元计。根据各国经验,一个连锁企业只有发展到14家以上店铺才能开始盈利,才能发挥规模优势。而我国多数连锁尚未达到这一最低标准,多数只有10家以下的门店。这种情况使得一部分企业还未突破盈亏平衡点,处于亏损状态,一部分企业虽有盈利,但多在百万元以下。

(二)规范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跟不上。目前我国已经发展起来的连锁商业中,除中外合资的连锁店和少数几个连锁公司比较规范外,大部分都存在着不规范问题,严重影响了连锁商业的健康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有的连锁店连集中进货都做不到,经营上相当分散,各分店之间缺乏内在的经济纽带;多数没有独立的配送中心,特别是在传统的国有流通企业基础上改造起来的连锁企业,统一采购配送的比例只有30%—60%;连锁店的职能分工不合理,缺乏标准化,没有形成独有的经营特色;产权不明使总店与分店之间关系复杂,责权利不清晰等等。在连锁店的管理方面不研究,不遵循不同类型连锁店在进货、财务、广告、物流、形象设计等方面独特的要求和内在规律,而是照搬单体商店的管理办法,由此出现了一系列的行政性“翻版”连锁店,使得连锁商业的营销优势、价格优势难以有效发挥,有连锁之名而无连锁之实,存在着“连而不锁”的问题。

(三)资金紧缺,网点开发缓慢。目前我国超市经营的自有资金比率不到10%,贷款也比较困难且承担不起利息,90%以上的超市网点依靠租赁,开发和改造网点极为昂贵,成本较高,据测算,目前我国开办一个500平方米左右的小超市,固定资产投入需百万元以上。 许多企业陷入了要上规模没资金,不上规模没效益的两难境地。

(四)现行体制困扰,连锁有名无实。连锁商业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规模经营,这就要求发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连锁组织。然而目前许多连锁店所在行政区“分灶吃饭”,为了各自的地方利益,要求自己所属“地盘”内的连锁店有自己独立的财务,受地方工商部门监督。在不同行政区的连锁店须分别向所在区财政纳税,不能实行报帐制,使得省际之间以及市县区之间相互延伸连锁网点受到利益上的强烈抵制,企业的资产、经营权、利润等在地区之间也无法转移,严重制约了商业连锁经营规模的扩张。

(五)经营管理的手段和方法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当前商业系统技术装备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各类专门人才只占3%左右, 连锁经营管理人才的缺乏和人才结构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我国连锁企业发展的瓶颈。由于人才匮乏,造成管理水平低下,缺乏配送技巧,多数企业的配送速度较慢,平均为24—48小时,离配送自动化还有很大差距。不仅如此,许多连锁店的采购、仓储、运输、销售等管理职能的分工与协作方面还极为落后,有的连锁店根本没有建立起销售点管理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电子订货、库存自动化管理系统、自动记帐系统和自动化最佳运送路线选择系统等连锁经营手段,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与现代市场经营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不少连锁企业感到找10个、8个连锁店经理比开10间、8间分店还难。

(六)基础设施落后,科技不发达。目前我国一些连锁店的基础设施,如电子收银、防盗监控等设备跟不上商业发展的需要,“硬件”不硬,失窃率较高。此外,条形码技术还远未普及,一些超市进货的商品只有20%左右用了条形码,而没有条形码就很难使用电子收银设备,许多商品需要员工用手工方式打上价格,造成用工增多,员工开支约占流通总成本的40%左右,商品价格难以低廉,无法适应当前连锁业的发展。同时,我国连锁经营中所必须的交通运输、通讯等条件发展滞后,使得总店与分店无法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销售管理,分店不能及时向总店输送信息,总店、分店和配送中心之间难以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和商品配送与调剂,影响了超市配送效率的发挥。

五、发展连锁经营的对策

为了保证我国商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从宏观上加强筹划和指导,优化连锁商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促使其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按“做大、联大、靠大”思路,促进连锁企业规模化。要按照中央“抓大放小”的精神,在制定政策与资金投放上扶优扶强,把重点放在经济实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运营机制较完善的企业,加速扩大经营规模,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势企业兼并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和网点。要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和经济成份的界限,跳出传统的小圈子,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企业法人间的相互参股、控股以及兼并、租赁、合资、合作等形式,进行经营资源的优化和重组,推动连锁企业战略性调整和重组,把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网点与连锁企业联合起来,形成新的、规模更大的连锁企业,实现优势扩张。同时,在新建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商业网点空白处以及高校生活区发展连锁商店,增加店铺数量,扩张空间范围。

(二)推进连锁商业的规范经营管理。要按照内贸部颁发的《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统一进货、统一库存、统一组织物流、统一记帐、统一向银行贷款与还款、统一计划、统一广告、统一经营,以强化商业连锁机制。要重点发展总部在采购配送、经营指导、市场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职能,完善连锁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经营管理。要强化总部功能,建立健全配送中心,增加企业对市场需求的信息及反馈能力,要用经济的办法,通过对原有流通企业仓库设施的改组、改革、改制和改造,使现有的社会仓储资源得到重新配置和充分利用。要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商品条码化、信息电脑化、作业系统化、管理手册化、经营集约化。

(三)加强连锁商业的行业管理,保持合理结构,避免资源浪费。要开展连锁商业调查研究,制定连锁商业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连锁网点与配送中心,协调各种连锁业态结构,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要加强行业管理,尽快研究制定连锁商业的管理办法和各类服务规范,使其能有序竞争。要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节和指导,尽早制定连锁商业法,规范连锁经营,做到有法可依。要发展各类连锁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它们在行业内部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开展行业调查统计、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行业信息交流等工作,加强连锁商业的行业管理。

(四)加强政府对连锁商业的政策扶持,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从以下方面予以扶持:

1.网点用房。将发展连锁超市和连锁经营的便民店列入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与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在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的网点设置上,凡宣建造连锁网点的,可考虑由连锁商业设置经营,其房屋的出售可按建设成本优惠,以后逐步提高到商业用房水平。为鼓励各产权单位将适宜建造连锁店的自有房屋出租给连锁商业经营,建议减免土地使用税、房租收入营业税和房产税,以降低房租标准。国有商业企业将租用房管部门网点改造为连锁店的,其网点产权应划归贸易主管部门。连锁企业对租赁网点进行改造、装修,产权单位应给予支持,属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改造装修的,租金仍按改造装修前的标准执行。

2.税收管理。对各地在发展连锁经营过程中,需要改变财政隶属关系、核算方式或缴拨关系的,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为鼓励连锁商业跨地区发展,对连锁商业的课税实行法人申报纳税制,即连锁店的分店不履行纳税义务,由总店统一核算和纳税,需返还的增值税由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共享办法,分级返还原税收管理部门。对新开设的以经营粮油、副食品、蔬菜、日用百货为主的便民连锁店和连锁超市,从营业之日起,第一年享受国家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二、第三年内缴纳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给企业,用于支持便民连锁店的发展。对连锁店经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品以及部分粮油等农副产品进货时无进项税发票可抵扣的,凭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按收购总额的10%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3.发展资金。对连锁商业发展所需资金,金融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配套发放商业网点设施贷款、科技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连锁商业改造网点,购进商品和开发计算机管理系统,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财政可给予部分贴息。对重点连锁商业,可采取银行贷款,股份制上市公司等筹集方式。金融部门要加快推广信用卡、提款机和计算机联网等现代结算手段,支持连锁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兼营烟、酒、书刊、日用家庭医药、音像制品等商品,统一由总部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应予支持。

(五)加快人才培训和软、硬件设施的开发利用,提高连锁商业的现代化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连锁商店所需要的管理人才,可依托大中专院校,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连锁业需要的经理、店长、收银员、电脑员、采购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掌握连锁经营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同时,加快电子计算机、收款机、条形码等硬件设施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不断提高商品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及整个流通产业的技术含量,加强计算机技术在连锁经营中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要进一步改善仓储设施、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形成连锁商店特有的管理体系,促进其发展。

附表:

1996年国内最大连锁超市,便利店排行榜

(按 销 售 额 排 序)

企 业 名 称 年销售额门店数

(万元) (万元)

1.上海华联超市公司 90200

101

2.上海联华超市商业公司 80009.88

108

3.深圳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3274044

4.深圳百佳超市有限公司 2990527

5.上海市农工商超市总公司

2486038

6.上海高佳超市有限公司 2211515

7.上海中汇超市有限公司

17038.715

8.东莞市糖酒集团美佳超市有限公司

1458640

9.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连锁公司

1344330

10.北京伍富商业连锁总店1329222

11.北京明珠公司1320015

12.北京希福连锁总店1119332

13.北京繁星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020030

注:本统计资料由国内贸易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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