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企业融资及其对大陆的启示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台湾的中小企业融资及对大陆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启示论文,大陆论文,中小企业融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将采取“抓大放小”的战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中小企业不但要“放开”,而且要“搞活”。实际上,国有和非国有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因为先天不足,它们获得融资较为困难。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其有效的融资体系有密切关系,借鉴台湾的做法促进大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成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台湾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一)中小企业的定义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

根据台“行政院”1982年《中小企业融资辅导准则》,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制造、加工及手工业实收资本额在4000 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资产总值不超过12000万元; (2 )矿业实收资本在4000万元以下;(3)进出口贸易业、商业、运输及其他服务业, 每年营业额在4000万元以下;(4)中小企业经辅导扩充后, 其规模超过以上标准者,自扩充之日起,3年内视同中小企业。1991年12月, 台湾放宽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凡制造业资本额在6000 万元以下, 或员工少于200人者;服务业资本额在8000万元以下,或员工少于50 人者均属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创造台湾40多年经济快速成长的主力军。据台1994年“中小企业白皮书”统计,至1993年底,中小企业总数为90.2万家,占总企业数的96.5%;出口创汇465.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4.77%。形成岛内“二分化市场”格局,即“大企业主内,中小企业主外”;中小企业还有利于就业,吸收了就业人数的78.65%。

(二)中小企业融资概况及渠道

1、中小企业融资概况

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台湾一般银行,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和民间借贷市场。其中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包括中小企业银行(下称中小企银)、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和省属行库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近些年岛内本国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占银行总融资的比例逐年上升,1977年为23.86%,1990年已达41.11%〔1〕, 各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不尽相同。

表一 岛内本国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比率表(1981—1989年6月底,%)

资料来源:中小企业金融年报有关各期

可见,中小企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虽占其总融资的七成以上,但对中小企业总融资的贡献不足三成,且没有明显的改善,一般银行则是相反的情况。又1981—1989年,中小企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占其总融资的比率有下降趋势,表明中小企银业务逐渐多元化;而一般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率上升,可能是因为在台湾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背景下,大企业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同时银行间竞争更激烈,因而一般银行把目光也投向中小企业。

从中小企业借入款结构看,中小企业以短期借款为主,短期借款比率高达85%以上;在借款来源中,本国金融机构借款为主,民间借款其次,短期票券融资比率很小。如表二所示:

表二 中小企业全部借入款结构(%)

资料来源:吴惠林等,1993,P66

2、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

(1)台湾一般银行。至1994年11月底止,台湾一般银行共有34 家,在存款货币机构中的存款占有率为58.6%,放款占有率为68.0 %〔2〕。由表一、表二可知,台湾一般银行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来源。

(2)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该体系兼有放款、信用保证、 融资辅导等功能。其中包括:1)中小企银。1975 年台湾银行法修正实施后,公营的台湾省合会储蓄公司及7 个地区的民营合会储蓄公司先后改制为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它们以供给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协助其改善生产设备及健全财务管理为主要任务,法令规定中小企银对中小企业放款的比例不得低于70%。1981—1993年,8 家中小企银在存款货币机构中的存款平均占有率为8.19%,贷款平均占有率为8.95%,中小企银的存贷款占有率均呈上升趋势,1994年11月底分别达到11.05%和10.65%〔3〕。中小企银的贷款分一般性贷款和专案贷款两类, 其中专案贷款包括中小企业开发性计划贷款、中美基金中小企业辅导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2)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担保品, 为使其顺利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同时减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1974年台湾当局及有关金融机构捐资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至1990年底,基金净额已达98.65亿元,保证余额615.1亿元,经由基金保证的中小企业融资余额为792.5亿元。3)1982年省属7 家行库捐资成立“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诊断及财务管理辅导。

(3)民间借贷市场。台湾金融表现出明显的“双元性”, 即正式的、有组织的金融体系和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市场并存。民间市场主要包括信用借款、质押借款、存放厂商等。表二中“非金融机构借款”一项主要即是民间借贷。1964—1989年,以中小企业为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国内借款来源中民间市场的比例高达36.3%,其中从家庭及非盈利团体获得的融资比例为33.1%。(杨雅惠等,1993),可见民间市场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以上3条主渠道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台湾的经济发展贡献很大。但台湾的中小企业融资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相对困难。 历年中小企业生产总值约占全体企业产值的40%,外销收入占总外销收入的50%以上,但直到1990年岛内本国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占银行总融资的比率才首次超过40%,可见中小企业获得的融资与其经济地位不相称。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本少,负债比率高,融资困难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2、依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很少。1981—1989年, 中小企业商业本票等短期票券余额占其融资余额的比率平均为2.1%, 同期大企业该比率为12.6%〔4〕。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筹资更是微乎其微。

3、民间借贷占相当比重,风险大,成本高。 民间借贷缺乏法律保障,风险大;另外,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市场借款要背上沉重的利息负担,如1993年底,岛内本国银行最高基准放款利率为10.25%, 而台北市民间市场利率最低为21%〔5〕,相差近一倍。

4、借款以短期资金为主,财务风险大。 由表二可知中小企业借入款结构中,短期资金占85%以上;又据统计,1981—1989年中小企业长期资金来源占其总资产的比率平均为34.5%,而长期资金用途占总资产的比率平均为36.2%〔6〕,短期资金长期占用,极易导致企业破产。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成因

1、从台湾金融体系看:

台湾在80年代以前,存在着严重的“金融压抑”,利率被压低,当局主要通过银行公营、选择性信用管制等手段对金融进行严格控制,金融市场发育缓慢,资金分配效率低,融资渠道单一。这无疑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很大影响,具体表现在:

(1)台湾一般银行多属公营,在金融业中处于垄断地位, 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困难。根据Yang,Y.H.(1990)的测算,1983—1987年一般银行有3.14%的存贷利差,1988年为3.36%,存贷利差大,导致银行经营保守,不注重提高效率,对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融资意愿不高。另外,中小企业遍布城乡,而金融分支机构设置不足,基层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又受不准向非合作社社员和盈利法人融资的限制,中小企业因而无法从中得到资金融通。

(2)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不能完全适应中小企业的需要。 中小企银脱胎于合会储蓄公司,规模小,实力弱,如1990年8 家中小企银的放款余额尚不及一家台湾省合作金库;又中小企银实际放款的期限结构以中短期为主,不符合中小企银对中小企业放款以中长期为主的政策目标;而负债中长期存款居多,资产负债期限不对称(杨雅惠等,1993)。这加重了中小企银的经营负担,也限制其扩张的能力。对信用保证基金,一般认为其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用保证成效低,保证手续费偏高,不能代位清偿,且基金不对中小企业直接进行信用调查,企业信息掌握不足限制基金担保业务的大规模开展。至于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最大的问题是权责不明确,融资诊断无约束力,不承担诊断失误导致的呆帐损失。

(3)由于“金融压抑”,投资需求膨胀导致信贷配给, 中小企业不得不到民间市场寻求资金;另外,民间市场的高利率吸引了大量储蓄,1992年台湾民间市场的资金流量达6000亿元,高居世界第一(黄宝奎,1995)。周添城(1994)的研究进一步表明,台湾双元性金融体系与二分化市场结构在制度上是相适应的,这样可以节省资金,提高资金分配效率。可见,中小企业求助于民间市场进行资金融通不是偶然的。

(4)台湾金融市场起步晚,发展缓慢。1975年, 为推动利率自由化,台湾开始发展货币市场,但直到现在企业发行的信用工具仍以商业本票和承兑汇票为主,企业债券很少,市场交易中还存在交割保管手续繁琐、 效率低、 法规不完善等问题。 台湾股票市场发行规模小, 到1994年11月底仅有上市公司311家,总面值10596.9亿元, 总市值57160亿元〔7〕。由于对上市公司实收资本额有一定的要求, 中小企业很难到股市上募集资金。除集中交易市场外,台湾分别于1982年和1990年恢复债券、股票的柜台买卖,但到1994 年底, 店头市场上只有政府债券34种,公司债券17种,股票14种,上柜股票交易极不活跃。可见,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困难重重。

2、从中小企业本身来看,以下因素对其融资也有负面影响:

(1)企业的性质。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企业, 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如1981—1989年,中小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为1 .43%,平均资本收益率为8.02%,平均资产收益率为2.48%, 而大企业3个比率分别为6.34%、14.07%、6.41%(吴惠林等,1993)。此外,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抵押品,财务状况不健全,信息不公开,这些都造成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贷款特别是中长期贷款信用调查困难、成本高、风险大。

(2)企业的型态。台湾中小企业很多属家族企业, 股本小而集中,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如1988 年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 独资占56.9%,有限公司占25.9%,股份有限公司为15.9%;商业中的中小企业,独资占72%,有限公司占21.8%,股份有限公司仅为5.3%〔8〕。股本集中导致风险集中,企业主不愿进行风险较大的中长期投资,这当然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另外,中小企业总股本小,股权不可能太分散,为保证企业控制权不致旁落,企业主必须持有相当比例的股权,而对股票融资没有偏好。中小企业规模小还导致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的单位固定发行费用(Floatation Cost)高, 中小企业宁愿通过银行或民间市场借款以节省交易费用(张维迎,1994)。

总之,台湾金融体系和中小企业自身两方面的因素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财务结构不合理。这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进一步发展,甚至可能面临破产。

三、台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措施

近年来,受新台币大幅升值,劳工短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兴起,新兴工业国家的竞争等因素的冲击,传统上以外销为导向的中小企业面临较大困难。为此,台湾积极推行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融资:1991年颁布《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成立中小企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1993年实施经济振兴方案,1994年实施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等。具体措施有:

1、放宽本国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和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 准许外商银行增设分行,开放民营银行的设立。鉴于信合社在基层金融中的重要地位,台湾1993年底通过《信用合作社法》,扩大信合社的业务地域和经营范围,准许中小企业成为信合社的准社员。这些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业的竞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2、推行利率自由化,大力发展证券市场, 民间借贷市场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逐渐降低。民间市场被纳入有组织的金融体系后,规范化的金融市场可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来源。

3、推动中小企业相互合作,建立中心卫星工厂体系, 即以最终装配厂或基本原料生产厂家为核心,中小企业作为其零部件制造厂或下游加工厂而组成相关联的生产体系。台湾当局还鼓励中小企业联合产销,共同开发技术、购置设备和建立行销网点。中小企业摒弃家族管理模式,走向企业合作,相互参股,继而争取上柜、上市,可以改变自身落后的财务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融资条件。如在中心卫星工厂体系中可形成“内部资本市场”(Internal Capital Market), 中心厂凭借其实力和信誉获取银行低成本资金,向卫星厂投资,卫星厂可持有中心厂的票券到票券公司融资,这样可避免卫星厂直接的外部融资的信息和激励问题,当个别卫星厂经营不善时, 资产重新配置也相对容易。 (Gartner等,1994)。

4、完善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如扩充信保基金, 提高保证成效,对中心卫星工厂体系中的中小企业直接开展信用调查等。

5、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其融资对象为不能从银行或信用保证基金获得融资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基金定额为120亿元, 预计1996年全数到位;设置防止中小企业连锁性倒闭互助保证基金;筹集中小企业专案贷款基金,办理专案性、紧急性融资等。

6、组建中小企业开发公司,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融资,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由上可见,台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做法是在完善原有融资辅导体系的同时,实现金融浮化,加强金融业的竞争,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同时推动中小企业产销合作,相互投资,以改善其财务管理和资本结构。

四、台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对大陆的启示

改革以来,中国大陆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中小企业迅速发展起来。据统计,1993年在大陆的45万家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中,99.99 %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工业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分别占各自总量的62.87 %和61.41%〔9〕。这主要得益于改革后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增长,因为非国有的集体和私营企业绝大多数都属于中小企业。1981—1991年,乡镇企业数年均增长26.6%,职工人数年均增加11.2%,总产值年均增长29.6%,是同期国有工业产值增加率的3.6倍。 1991年乡镇工业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3.1%(林毅夫等,1993)。中小企业的崛起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表现在:(1 )调整偏斜的产业结构。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相对稀缺,传统的以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为优先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而中小企业成功地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长期受抑制的轻工业和第三产业,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2)有利于国有大企业改革的深入。 十几年我国走过的是一条着眼于帕累托改进的渐进式增量改革之路,新涌现的非国有中小企业由于预算硬约束和对市场天然的适应能力,生产率增长较快。据世界银行的测算,1980—1988年,国有部门产出总要素生产率增长2.4%,集体部门该比率增长4.63%。 这无疑对国有企业造成巨大压力,促进竞争和价格调整,最终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但由于我国仍未从根本上放弃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与之相适应的宏观政策环境和经济管理体制因而迟迟未改变,这突出表现在资金配置上。钱颖一(1993)的研究表明,我国银行对非国有部门的贷款占银行贷款余额的比例变化不大,1985年为17.60%,1991年为19.84%;胡永泰(1994)的研究显示,1991年家庭部门在正式金融体系中的储蓄占当年GDP的比例为11.7%,其中8.2%流向国有企业,只有3.5 %贷给集体和个体企业。这些都与非国有中小企业的发展不相称,也不能适应我国劳动过剩和资本稀缺这一失衡的资源结构,因而达不到劳动对资本的高替代弹性,无法提高资本边际产出水平。相反,如果资金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用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国民收入将得到更快增长。进入90年代,乡镇企业一方面技术进步加快,资本密集度提高,对资金的需求增大;另一方面由于竞争加剧和垄断租金的消失,乡镇企业的资本利税率逐年下降,1980年为32.5%,1991年降至12.7%(Naughton,1994)。乡镇企业这一问题在中小企业中具有普遍性。如果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以扩大生产规模,改善技术和管理,中小企业将面临很大困难。因此,借鉴台湾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可供借鉴的方面有:

1、设立专门的财经机构负责中小企业的发展, 把中小企业融资上升到事关改革深入和经济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国情准确界定中小企业的内涵,建立科学的中小企业统计体系,为实施融资辅导提供依据。中小企业主要的判定标准为所属行业及规模大小,而不是企业所有制。必须明确集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直气壮地发展非国有经济。

2、建立中小企业融资辅导体系。 若现在无条件组建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应加快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鼓励商业银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为中心积极开办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仍未完善,价格扭曲,信息不灵,金融主管部门应有意识地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即要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要达到相当比重,且有一定的中长期贷款。现阶段大陆的中小企业还不可能象台湾中小企业那样普遍面临产业升级和资本快速集中,因此尽可能满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就成了当务之急。此外,还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该基金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调查,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所属产业和贷款风险程度核定担保比例;基金同时应具有辅导中小企业改善财务管理的职能,这主要立足于服务,可收取一定的费用。还需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贷款基金,重点支持一时陷入困境而又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防止中小企业大面积倒闭,减少金融机构的坏帐损失。

3、城乡信用合作社作为长期支持集体、个体经济的金融机构, 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同时加快自身的改革。首先要理顺关系,与专业银行或主管部门脱钩,真正体现合作金融的性质,强化信用社为城乡集体、私营经济服务的职能。其次扩大中小企业和个人入股,提高信用社的资本金,增强其抗风险的能力。待条件成熟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和地区合作银行,实行多级法人和自下而上的控股,扩大合作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基层信用社闲散资金寻找出路。合作银行要加强业务联系和金融电子化建设,解决中小企业通汇难的问题。再次,健全合作金融法规。城市合作银行是城乡信用合作的高级形式,在传统僵化的专业银行体制外生成,有条件先实行市场利率,成为金融改革的排头兵,这需要相关法规来保证。

4、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开放更多的产业化中小企业自由进入, 逐步取消对国营大企业的各项倾斜政策,使中小企业固有的小而灵、硬预算约束,熟悉市场环境等制度优势得以发挥出来,吸引资本流入。

5、推动中小企业与国营大企业进行立体合作。 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加工或生产半成品、产成品,大企业负责市场营销和资金筹措,这样可避免两者争原料、争市场,导致“寻租”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这种合作应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双方自愿加入和退出,避免行政干预。为防止国营大企业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中小关系企业,即所谓的“大船搁浅,舢板逃生”,应明确界定产权和所有者。既要保证国有资产的稳定和增值,又要保护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私有企业才敢放手发展生产,减少因争相挂靠集体企业而引起的产权不明、经营管理不善,税收流失等问题。除小企业与大企业的产销合作外,还应鼓励中小企业之间共同开发技术和营销网络,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6、 积极改变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相配套的宏观政策环境和资金分配体制,着眼于金融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使中小企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具体内容包括:有步骤地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利率真正反映资本的稀缺程度;放宽金融机构的设立、民营银行的审批和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鼓励市场竞争;对金融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改变贷款额度的计划分配,允许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稳妥发展证券市场,逐步将民间借贷市场纳入有组织的金融体系等等。总之,金融浮化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业的竞争,必将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注释:

〔1〕:台湾“财政部”金融司:《金融统计辑要》(1990)。

〔2〕〔3〕〔5〕〔7〕:台湾银行:《“中华民国”台湾地区金融统计月报》。

〔4〕〔6〕: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工业财务状况调查报告》。

〔8〕:“经济部”中小企业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中小企业统计》(1990)。

〔9〕: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4)。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台湾中小企业融资及其对大陆的启示_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