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现京剧艺术辉煌”的质疑_艺术论文

对“再现京剧艺术辉煌”的质疑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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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于今年1月25日发表了高占祥先生的文章《再造京剧艺术辉煌》。该文是高先生1月9日在纪念梅兰芳、周信芳诞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讲话。文章高度评价了梅、周的艺术成就,论述了梅、周的历史地位,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京剧的新发展,阐述了京剧继续发展的有利环境及条件,向文艺界特别是京剧艺术工作者发出了“再造京剧艺术辉煌”的号召,并提出了十二条具体的工作任务。

读后,获益匪浅。可疑问也随之产生了:京剧艺术的辉煌能够“再造”吗?

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京剧艺术决非独立于社会存在之外的精神实体,它依赖于社会存在,始终是京剧艺术家对运动着的社会物质生活的反映。它的形成、发展、繁荣、辉煌乃至衰落,最终决定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前进。毫无疑问这是京剧艺术发展的一条根本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京剧艺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自然不象照镜子那样消极而简单,这是一个能动的复杂的过程,具有独特的发展规律。也就是说,对社会存在而言,京剧艺术有着自己的独立性。比如:本世纪20至50年代,它曾经辉煌一时。不言而喻,那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改革开放以来。可京剧艺术呢?改革开放以来却不能与那时同日而语。否则,高先生也就不会发出“再造京剧艺术辉煌”的号召了。

京剧艺术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就是京剧艺术独立于社会存在的一种表现。不过,京剧艺术的发展水平毕竟要为每个时期的生产方式以及科技发展程度所决定。马克思早就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①因而,这种独立性仅仅是相对的,它改变不了京剧艺术的辉煌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而非人们意志的命运。

京剧艺术能否辉煌,还受制于为社会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法律与道德。

马克思主义认为,依照距离物质经济基础的远近,社会意识形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政治、法律、道德等靠近物质经济基础,艺术、宗教、哲学等则“更高地悬浮于空中”②,是一些“更高的即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③。关于社会意识形态内部的层次性,普列汉诺夫在《唯物主义史论丛》中曾这样论述:“一定程度的生产力的发展;由这个程度所决定的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这些人的关系所表现的一种社会形式;与这种社会形式相适应的一定的精神状况和道德状况;与这种状况所产生的那些能力、趣味和倾向相一致的宗教、哲学、艺术。”其中的“与这种社会形式相适应的一定的精神状况和道德状况”,指的就是政治、法律和道德。艺术以及哲学、宗教同物质经济基础的联系,是通过政治、法律、道德等中介来进行的。也就是说,艺术同物质经济基础之间隔着政治、法律、道德等中间层次的社会意识形态。物质经济基础要作用于艺术,艺术要反作用于物质经济基础,都不可能直接进行,而必须通过政治、法律、道德其中特别是政治来进行。

京剧艺术自然不会例外。它的辉煌,不仅是京剧艺术工作者心血的结晶,“京剧艺术繁荣之内力”“凝聚”的硕果,更是一定的政治、法律、道德的自觉反映。它能否再度辉煌,自然远离不开京剧艺术工作者的不懈追求、团结奋斗,可更主要的,却要看本世纪90年代以后的社会物质生活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政治、法律、道德是否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和煦的阳光和甘甜的雨露。在这个意义上,“再造京剧艺术辉煌”只能意味着先造出使京剧艺术再度辉煌的基础——相应的社会经济形态以及为其所决定的政治、法律、道德等社会意识形态,再使其自觉反映于人们的观念形态。

必须指出:肥沃的土壤、和煦的阳光和甘甜的雨露并不等同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京剧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再造京剧艺术辉煌》载《中国文化报》1995年1月25日,以下凡引文未注出处者,均见此文),不等同于“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日益提高,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不等同于“纪念徽班进京200周年活动以来京剧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家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出台与逐步落实,海内外炎黄子孙对振兴京剧事业给予的热情支持和极大关注。”前面说过,对社会存在而言,京剧艺术有着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它的发展变化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的不完全同步性,就是这种相对独立性的一种表现。这类现象,在艺术发展史上并不少见。元杂剧不就辉煌在民生凋敝、政治黑暗的元代吗?怀疑乃至否定这种不完全同步性,容易走向两个截然相反的极端;或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却因之无视京剧艺术不大景气的现实;或承认京剧艺术存有种种危机,但却因之贬抑我们社会的物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显然,这都不利于京剧艺术的发展。

有的同志会说:既然“京剧艺术在人们的现实文化生活和艺术鉴赏中的地位与份量与它的特殊地位和份量不相符合”,那“再造京剧艺术辉煌”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吗?不可否认,这种“不相符合”状况的形成,不乏人为的因素,比如十年浩劫和我们工作的失误,但归根结底,主要还是我们社会的物质经济生活运作的结果。梅兰芳、周信芳过去之所以成为我们民族艺术的杰出代表,主要因为京剧是“戏曲艺术的龙头”,而戏曲又是民族艺术的龙头之一。曾几何时,京剧失去了民族艺术的龙头地位,其戏曲艺术龙头的地位也开始受到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京剧即使出现了超越梅兰芳、周信芳的艺术大师,他们大概也不会象梅兰芳、周信芳那样,成为我国民族艺术的代表人物了。我们的努力能够弥补工作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使京剧艺术有所发展,有所繁荣,可要想使其在与各种艺术门类的激烈竞争中重新取得龙头地位,似乎是不大可能了!时势易也。

迄今为止的艺术史表明,发展、辉煌是在对抗中实现的。艺术发展不是也不可能是同时性的、所有艺术的辉煌。某种艺术的辉煌,往往以另外一些艺术失却辉煌为代价:有的逐渐式微了,有的逐渐被淘汰了。对它们来说,很值得遗憾与惆怅。可对艺术整体来说,却不一定就是坏事。我国的民族艺术就是在这种辉煌的不断更迭中繁荣发展的。

我们说京剧艺术的辉煌不能“再造”,并不意味着否定高先生给文艺界特别是京剧艺术工作者布置的十二条具体工作任务。这十二条任务是:大力培育人才,加强剧目建设,继承深厚传统,推进艺术改革,培养新的观众,建立激励机制,发展业余队伍,加强理论建设,争取社会支持,搞好设施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精诚团结奋斗。以往的实践证明,它们行之有效。做好这些工作,京剧艺术肯定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无论如何,仅靠完成它们是不能“再造京剧艺术辉煌”的。

毛泽东同志说:“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④不言而喻,这十二条都是自觉的能动性,或称之为主观能动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能动地反作用于物质。主观能动性是否得到正确的发挥,是以能否遵从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为前提的。只有建立在客观规律基础上的思想,才是正确的思想;只有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符合客观规律的行动,才是正确的行动,才能实现人们预想的目的。如果忽视了一定时期的京剧艺术是一定社会的经济以及政治、法律、道德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这一客观规律,京剧艺术工作者乃至文艺界的主观能动性即使发挥得再充分,京剧艺术的辉煌也是再造不出来的。

京剧艺术的发展规律是客观的,但又不是不可认识和不可驾驭的。京剧艺术工作者特别是那些身负重任的领导同志的主观能动性,首先应该发挥在发现、认识这些规律上。

任何评价总要有一个比较的参照系。京剧艺术的辉煌既要“再造”,那么,所说的“辉煌”自然就曾经发生过,存在过。高先生阐述了“京剧史上繁荣发展”的三座“高峰”:“以程长庚为代表的一代京剧奠基人的历史功绩,是使新兴的京剧艺术雄踞于京师艺坛,为京剧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继之,谭鑫培、杨小楼、王瑶卿等艺术家们承前启后,大胆革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京剧艺术,把京剧推向成熟,扩大了京剧艺术的影响。而梅兰芳、周信芳的卓越贡献则在于:他们继往开来,创造性地、全面地丰富了京剧的表演手段,增强了京剧的艺术表现力,从而充实了京剧的艺术内涵,拓展了京剧的表现领域。他们以浓厚的艺术功底,出色地将唱、念、做、打、舞以及音乐、舞美加以更巧妙、和谐与新颖的综合,使京剧艺术形成了完整的表演体系和艺术规范,并深深地影响着全国地方戏曲,成为了戏曲艺术的龙头。他们与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余淑岩、马连良、盖叫天等同时代的京剧艺术家们一起,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京剧艺术,使之更为成熟、完整、精致、优美,把京剧艺术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毫无疑问,它们都是高先生所说的“辉煌”——虽然第一座“高峰”有点儿牵强。

发现并把握了京剧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就可以分析出京剧艺术能否再度辉煌,能否“繁荣发展”到以上程度。如果可能,那就要再分析一下,都需要哪些条件,我们已经具备了什么条件,还需要创造什么条件;如果不能,那可能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需要采取哪些对策。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控制,只有认识了必然并能在实践中驾驭它,京剧艺术工作者发展繁荣京剧的思想和行动才是自由的。其自由的程度,其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同认识、掌握规律的深度、广度成正比。

如果京剧艺术还能够再度辉煌,那尽管“再造京剧艺术辉煌”的提法尚值得推敲,它的负面效应也还不会很明显。倘若京剧艺术虽然还会有较大发展但却难以再度辉煌的话,它就会给发展、繁荣京剧的艺术实践造成一定危害。飘渺的云雾可以给山峦增添神秘的色彩,飘渺的理想则只会给广大京剧艺术工作者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我们有必要反思“振兴××”的口号。时下,这种口号颇为流行。不管何种戏剧,似乎都要振兴一番。振兴也者,大力发展,使之兴盛起来之谓也。看起来好象只是戏剧工作者的主体活动,但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忘记了:主体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环境的前提下才能从事自己的创造活动。他们的活动总要受制于一定的客体,是不能随心所欲地振兴××艺术的。“振兴京剧”,毋庸置疑。而振兴某些剧种,就值得研究了。君不见有的剧种越喊“振兴”,演出越少,剧目越少,观众越少,剧团越少,戏剧工作者的信心越不足吗?难以实现的目标不仅是一枕黄粱,而且往往还会使人患上失败恐惧症。当然,这不是说可以对这些剧种放任自流,让其自生自灭。我只是想强调一下:具体情况应该具体分析。能发展的提“发展”,能繁荣的提“繁荣”,不能发展和繁荣的,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存起来。决不应不问青红皂白,一概以“振兴”为奋斗目标。我们应该牢牢记住马克思的教导:“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⑤。

这就需要提高主体活动的科学性,以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为武器,科学地分析戏剧发展进程的具体状况和客观形势,准确地判明未来发展的方向,从而制定出正确的方针以及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同时对每一次活动所引起的后果进行预见与考察,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代价。

总结一下:我之所以对“再造京剧艺术辉煌”的提法提出质疑,主要是因为它违背了社会意识决定于社会存在的原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学力不逮,所述难免谬误。但为了京剧艺术的健康发展,不揣浅陋,斗胆写出来,请高占祥先生和诸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注:高占祥《再造京剧艺术辉煌》一文请见本专题1995年3期58页。

注释:

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②恩格斯:《致康·施米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4页。

③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经结》,同上,第249页。

④《论持久战》《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445页。

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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