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整合评价体系研究_体育论文

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体系中合格评定体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系论文,服务业论文,合格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7X(2013)07-0003-09

体育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提出围绕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同时提出,通过加快推进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不断优化体育服务业发展环境。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是提高体育服务质量、规范体育服务业管理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体育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合格评定”是标准化活动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标准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合格评定。我国开展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10余年来,尚未形成体育服务标准与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有机结合的机制,已成为制约标准化作用发挥的关键因素。本研究的目的是,借鉴国际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制的运行经验,分析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现状及问题,提出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体系建设内容及其政策建议,保证体育服务标准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和合格评定在促进我国体育服务业发展及规范体育服务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

1 体育服务业标准化与合格评定

1.1 体育服务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化,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3]。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表明,标准通过标准化活动发挥作用,主要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体育服务业标准化的目的通过标准的实施得以实现,表现为体育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体育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环节中去。政府从履行体育公共事务监管职能的角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要求体育服务提供者实施标准,维护消费者的健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和促进体育服务业健康发展;体育服务提供者(包括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从自律的角度,主动实施标准,既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从自我保护的角度,对体育服务质量提出要求,客观上也对体育服务提供者实施标准提出了要求,消费者可依据体育服务提供者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理性消费选择。尽管政府、体育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三方都有着共同的体育服务标准化目标,但该目标的实现还以标准实施得到有效监督为前提。

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罚违反标准的行为,促进标准的认真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能迅速反馈标准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标准的水平[4]。问题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知识领域越来越广,标准渗透力越来越强,标准不仅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文本条款,也越来越是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文件。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如果不是每一个利益相关方都有能力、有精力理解标准或判断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标准,那么,如何保证标准实施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地监督体育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的制度,并建立必要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才能保障体育服务标准得以贯彻执行。

1.2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概念

合格评定提供了一种对产品和服务的标准符合性进行科学评价的制度。根据ISO/IEC导则给出的定义,合格评定是指直接或间接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任何活动,或是指提供证明有关的产品、过程、体系、人员和机构满足特定要求的活动。合格评定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可视为证明符合技术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的活动[6]。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将标准实施与合格评定进行有机结合:政府通过技术规范、市场准入和合格评定,强化标准的实施,并对标准的实施依法进行监督;健全的权利义务体系使得企业自愿实施标准;无论是强制性指令要求和市场准入制度,还是标准的自愿实施都以合格评定为基础,实现标准符合性信息的权威甄别;政府采取措施对合格评定信息进行强制披露,以达到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进行传递的根本目的[10]。

合格评定的制度安排包括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合格评定机构通过获得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具备了按规定要求在获准认可范围内提供特定合格评定服务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合格评定结果被社会和贸易双方广泛相信、接受和使用。中国的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在国际互认机制下为中国合格评定结果取得国际承认搭建了能力信任的平台。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是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构证明体育服务及相关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活动,是体育服务标准化活动中对体育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一环。体育标准为体育服务提供了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是合格评定的基础;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以体育标准为依据,是证实体育标准是否得到实施的重要手段。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可根据合格评定的执行主体分为第一方合格评定活动、第二方合格评定活动和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合格评定分别是体育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具有使用方利益)出于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体育服务质量评价;第三方合格评定是独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且不受双方经济利益支配的合格评定机构提供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服务。在体育服务的第一、二、三方合格评定活动中,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由于其公正性地位,其出具的合格评定证实最具有可信度,因此,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良好的发展。本研究针对的是第三方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活动。

1.3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作用

1.3.1 推动标准实施,促进体育服务标准化活动的循环

体育服务业是新兴行业,人们对体育服务标准了解甚少,体育服务质量意识不强,体育服务标准实施缺乏动力,体育服务标准化的效果得不到反馈。合格评定是国际通行的监督标准实施、证明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式,是推动标准实施的最基本途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引入有利于形成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再将实施和监督结果反馈到制定标准环节的标准化活动循环,帮助体育标准制定机构了解体育服务标准存在的问题,作为下一次修订标准或制定新标准的依据,促进体育服务标准化活动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1.3.2 促进体育服务质量提升,保障体育活动安全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可用于解决体育服务生产与消费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重要的社会关注问题,如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监管是各级体育部门在长期实践工作中得出的一个结论,《全民健身条例》也为此专门设立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许可。对体育服务安全生产能力的评价对公众健康和安全而言特别重要,因此,对公正性和科学性有特别要求。这就要求政府委托独立于体育服务供需双方,不受其经济利益制约的第三方,用公正、科学的方法对体育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给公众一个可靠的保证。

1.3.3 支撑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体育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在体育经济领域要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到间接管理,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育市场监管更多地通过标准和合格评定的机制来完成,避免了行政部门直接参与技术判断可能带来主观决策失误或谋取私利的弊端,既节约行政成本、降低行政风险,又能提高监管水平、体现监管公平。公共体育服务缺少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追求利润的竞争行为的刺激,不能通过竞争机制保证其达到应有的服务大众的标准。通过合格评定,可以规范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行为或提高政府采购公共体育服务的水平,使其在标准的框架内更好地发挥为大众服务的功效。

1.3.4 提供体育服务质量信息,建设体育服务业信用体系

体育服务业合格评定体系是标准化体系的组成部分,标准化体系又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可以为社会提供体育服务标准实施和体育服务质量方面的信用信息,有利于配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束,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企业通过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信息,可以了解所提供体育服务的质量问题,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合格评定机构的建议,提出新的管理对策,提高体育服务质量,在消费者和用户中树立良好信誉;监管部门通过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信息,可以了解体育服务业存在的质量问题,作为制定管理方针、政策的依据;消费者通过了解各种体育服务质量信息,更加理性地进行体育服务消费选择,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1.3.5构建体育服务贸易技术性措施,增强我国体育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服务贸易领域的逐步开放,体育服务贸易发展势头良好,发展潜力巨大。2012年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体育服务贸易项目签约额达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成为备受关注的服务贸易领域。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服务贸易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服务领域壁垒的一种新形式,正逐渐地对我国的服务贸易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2]。在应对服务贸易技术性壁垒方面,体育服务贸易领域理应未雨绸缪。国际互认的合格评定制度是符合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是我国体育服务进入国际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途径。对此,一要履行我国政府加入WTO的承诺,使体育服务所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二要充分利用WTO/TBT协议,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同时,建立中国自己的体育服务认证、检查和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机构,构筑符合正当目标的体育服务贸易技术性措施,合理保护国内体育服务市场,抵御国外体育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冲击,掌握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和主动权[5]。

1.3.6 为司法、仲裁等其他需要体育服务质量证明的领域提供技术支持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能够科学、公正地反映体育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质量标准,有效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结果可以为司法和仲裁所直接采信。在与体育服务质量有关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委托或采信具备国家资质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可以提高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当消费者与体育服务提供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时,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合格评定结果做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2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发展现状

2.1 国际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经验

现代社会里,合格评定作为一种机制,在世界范围内、在各行各业都引起了高度重视。这种机制作为推动标准实施、保障生产与消费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手段,也越来越多地运用到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赛事组织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等体育服务的生产、消费与监督工作中,并随着体育服务业的发展而越发突显其作用和影响。

在竞技体育领域,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一般都对本项目的比赛场地和器材做出专门规定,有些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在举办比赛前引入合格评定机制对比赛场地进行审定。例如,国际田径联合会要求举办国际田联赛事的所有田径设施、装备和器材应符合《国际田联田径设施手册》的规定,该手册对田径设施的技术要求有着详细的描述,对田径设施的测试方法也有详细的规定,并在全球建立了指定测试实验室网络。目前,国际田径联合会认可的“认证测试实验室”有11所(其分布为:英国和德国各2所,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荷兰、瑞士和美国各1所)[11]。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从2001年开始推动人造草坪“FIFA质量概念”的认证,其目前认可的实验室和场地测试机构10所(其分布为英国、法国和荷兰各2所,比利时、意大利、澳大利亚和西班牙各1所),经测试合格的人造草坪场地可以使用“FIFA质量概念”标志。FIFA人造草坪质量概念分为FIFA推荐2星和FIFA推荐1星两个级别,其中,2星可以举办FIFA的任何决赛阶段的比赛和欧足联(UEFA)的最高级别赛事,而1星则主要用来举办FIFA初级比赛和其他类型的活动[12]。

悉尼奥运会的成功也得益于其严格地在国际标准体系下备战,严格地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2000年,悉尼奥运会极力推崇“绿色奥运”。因此,在奥运会的环保方面,该届奥运会的体育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 14000环境体系认证,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优质、稳定和清洁生产。在场(馆)的选择上,凡用于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所有场(馆)必须通过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组委会将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作为选择体育场(馆)的条件[8]。

在大众体育领域,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组织对多个大众体育发达国家的体育标准实施监督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表明,法国和葡萄牙等国政府在监管体育服务质量时,对一般质量和安全质量进行区分:1)政府主要对涉及安全的体育服务质量通过政府规制直接进行干预,政府颁布体育法令,要求体育服务提供单位强制执行,即以法令条款要求体育组织必须执行相关标准,并由中介技术机构证明标准执行情况的符合性,政府依据中介技术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做出是否允许向社会开放的决定,如法国体育场(馆)资格认证和葡萄牙的体育场(馆)营业许可证等制度均采取了这种模式;2)一般体育服务质量以市场调节为主,体育服务提供单位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取得高于同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会主动向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构申请实施体育服务认证、检查或检测等服务,并向社会公示已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的服务证明和服务承诺,接受合格评定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当然,政府或行业组织也会采取措施鼓励在一般体育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引入合格评定机制,如要求公共体育场(馆)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或对通过第三方合格评定的体育服务提供单位给予资金补助,引导和推动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广泛开展和社会认可。

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外政府在推动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方面的经验表明,利用国际合格评定体系下的实验室、检查机构、认证机构等合格评定机构,在体育赛事组织、竞赛场地和器材审定以及体育场(馆)管理和体育服务采购等方面采信合格评定结果,能够有效地促进体育服务及相关产品标准的实施,提高体育赛事和健身休闲等体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增强社会对体育服务质量的广泛信任,形成体育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环境。

2.2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管理体制

我国合格评定制度通常被称作认证认可制度。2001年,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加入WTO以及建立统一认证秩序工作的需要,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遵循“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宗旨,以协调发展、共同实施为原则,国务院特别批准建立了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统一的认可制度框架下,国家认监委组建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统一实施我国的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工作。在人员注册方面,组建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通过上述两个机构,整合了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认证人员注册等认可注册机构,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是由行政管理层、技术管理层、工作机构层、工作对象层等4个层次组成的系统(图1)。

图1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组织系统示意图

Figure 1. Organization of Sports Service Conformity Assessment in China

1.行政管理层主要是指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根据我国《认证认可条例》提出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宗旨,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制度由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划,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实施。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实施“共同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2.技术管理层的作用是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和管理工作,其内容包括制定合格评定技术文件、实施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和人员注册等技术管理,相关技术机构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3.工作机构层是指具体实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的合格评定机构,包括体育服务和体育产品的认证机构、体育服务现场检查机构、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检测实验室等。

4.工作对象层是指体育服务提供单位及相关体育产品的提供单位,他们既是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对象,又是体育服务标准实施的主体,在自愿性合格评定的情形下,还是合格评定业务的委托者。

2.3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基本现状

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的职能,开始研究探索采用标准化管理的方法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

我国体育服务业标准化起步于2000年,以第一项体育服务国家标准《体育场所等级的划分第1部分:保龄球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266.1-2000)》的颁布实施为标志。2000—2005年期间,我国先后颁布了保龄球和健身房等两个体育项目的体育场所等级划分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8266),游泳、卡丁车、蹦极、攀岩、轮滑、滑雪、滑冰、射击、射箭、潜水、漂流、滑翔伞、热气球、动力滑翔伞等14个体育项目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079),前者规范的是一般性体育项目,后者则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危险性较大、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体育项目,这两个系列体育服务标准的通过客观上从安全角度对体育服务进行了分类,奠定了我国对体育服务质量进行分类监管和合格评定的基础。

在体育服务安全质量监管方面,我国主要采用了政府安全生产督查与检查机构专业技术抽查相结合的方式。2008年,国家认监委批准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体育服务检验中心的资质认定。2008—2010年期间,该检验中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令,以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对全国97家游泳和滑雪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能力监督抽查[9]。检验中心还接受地方体育部门的委托,开展了滑雪和游泳场所安全生产能力技术检查业务。这些检查提高了被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健康消费体育服务的环境,促进了标准的实施并扩大了标准在体育经营活动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等各相关方中的影响。但是,这项工作的开展与我国体育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密切相关,没有从法制上形成制度化的保证,也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在体育服务一般质量监管方面,社会上主要开展了自愿性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服务设施检测等合格评定业务:1)2005年,国家认监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体育服务认证管理办法》,建立了体育服务认证制度,通过自愿性体育服务认证的实施,为获证单位提供标准化服务。但到目前为止,国内依据该办法仅批准了一家认证机构开展体育服务认证,体育服务认证市场缺乏有效竞争,既不能满足体育服务认证的业务需要,也导致体育服认证社会认可度低[7]。2)部分国内实验室和个别国外实验室在我国开展体育设施检测活动,但业务规模较小,市场影响不大,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绝大部分缺失体育场地理化性能指标的检测验收内容,学校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设施等工程竣工验收缺失体育场地标准符合性证实的问题尤其突出,使得我国体育场地存在较为普遍的不利于人体运动及场地使用寿命短等质量问题。

体育器材和用品是体育服务支持性产品,我国先后批准成立了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分别开展体育用品检测和体育用品认证等合格评定业务,业务模式较为成熟。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可以承担国家下达的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且其检验报告可以被体育用品认证采信。体育用品认证则与政府采购工作实现了较为紧密的结合,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在内的许多部门和单位在体育器材用品政府采购中以投标企业取得国体认证资格为准入条件。但是,目前开展检测和认证的体育器材用品种类仍然较少,特别是对滑雪、潜水、户外运动和航空运动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运营中使用的安全装备和器材,大多没有开展检测和认证业务。

综合来看,我国缺乏统一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制度作为国家统一规范体育服务认证、体育场所检查和体育设施检测等合格评定活动的准则,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没有形成有机结合和相互补充的局面,政府和协会缺少有效手段在体育市场管理、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等领域采用合格评定结果,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初级,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还有待提高。

3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任务、内容和程序

3.1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任务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以体育服务相关标准为技术依据,以促进相关标准实施为目的。不同的组织和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标准实施有不同的要求,也因此会对合格评定工作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有必要仍然从相关标准入手,分析相关标准实施对合格评定工作提出的需求,亦即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任务来源(图2),它是通过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的合格评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来表征的。

图2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任务来源示意图

Figure 2. Task Sources of Sports Service Conformity Assessment in China

体育服务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大类。强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当前,我国体育服务强制性标准主要是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 19079)系列国家标准以及这些标准引用的卫生、环境、建筑安全等相关方面的其他标准或条款。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政府对此履行必要的监管责任,应主导、监督企业实施。政府监督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实施主要可以通过事前许可、事后监督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来说,事前许可是市场准入制,它要求企业在开业前提供相关条件符合标准的证明;事后监督抽查是事后监管的手段,可以是国家或行业的监督抽查任务,也可以是日常监督检查,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推荐性标准,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激励企业实施。此外,在政府体育部门履行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时,也应率先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这种情况下,在政府采购中政府作为用户,既可以直接委托进行合格评定,也可以将企业通过合格评定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简言之,合格评定手段主要在政府的技术法规、市场准入政策、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中予以实现。

3.2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内容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对象是体育服务质量,体育服务质量评价的内容决定了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内容。根据服务质量评价理论,服务质量由顾客感知质量(CPQ)和组织支撑质量(OSQ)两部分组成,顾客感知质量是建立在顾客的需求、向往和期望之上,是顾客主观上对服务的感知质量;组织支撑质量代表服务组织在现有人员、设施、材料、方法、环境等条件下的固有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是一种客观决定的质量[1]。

主观性的顾客感知质量评价应以对顾客的调查为主;客观性组织支撑质量评价应从“人、机、料、法、环”的角度对体育服务提供单位进行检查和判断。1)体育服务从业人员对体育服务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直接与顾客接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安全保护与救助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等,其中,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安全保护与救助人员还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要求;2)设施、设备是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许多运动项目体育服务的完成依赖于设施、设备的支持,体育服务设施、设备包括体育场地、体育器材、特种设备、体育建筑及其他体育服务现场维护与管理相关设备等,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体育服务的质量,甚至是运动的安全;3)材料主要是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以及体育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的消耗品,如体育场地的建造材料本身是否环保,运动场草坪养护肥料、游泳池水消毒剂等产品本身是否安全等,这些是顾客无法感知的,但对服务质量的影响不可忽视;4)方法是指体育服务流程的设计、体育服务提供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措施,是体育服务质量的制度保障;5)环境卫生不仅影响顾客对服务质量的感知,也影响体育服务的从业人员对工作环境的认同感和积极性的发挥,而且,环境卫生问题还会造成负的外部效应。

对不同的体育服务质量类别和不同的组织支撑质量要素评价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图3),采取什么样的合格评定方式,以具体的体育服务质量评价内容为转移。

图3 体育服务质量评价内容与方法示意图

Figure 3.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Sports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3.3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程序

根据体育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和方法,对体育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适用认证机构的认证程序,对体育服务组织支撑质量的整体评价适用检查机构的检查程序,对体育设施的检测适用实验室的检测程序(图4)。

图4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程序示意图

Figure 4. Sports Service 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cedures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主要包括:认证机构的体育服务认证活动,检查机构的体育场所检查活动和实验室的体育设施检测活动(包含实验室抽样检测),体育设施现场检测和体育设施样品实验室送检的检测结果可以为检查所采用;体育服务现场检查的检查结果可以为认证所采用。根据我国合格评定制度,体育服务认证侧重于对服务过程的持续监督和服务结果的保证,一般由体育服务提供单位自愿申请;体育场所检查是对体育服务现场的核查,并确定其相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相对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检查除了由体育服务提供单位进行委托,还可以是政府指令性检查,带有强制性;体育设施检测侧重于对体育服务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和产品特性的确定,可以由贸易各方委托,经过质检中心的授权以后还可以承担政府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对体育服务提供单位“人、机、料、法、环”的具体要素进行的直接评价结果可以为体育服务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如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对象是体育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实施;体育服务提供单位所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滑雪场所的索道操作人员,由质监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和考核;体育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由卫生部门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具体实施;体育器材用品检测和认证的对象是体育服务生产与消费所需的运动器材,属于制造业的范畴;体育服务提供单位的特种设备,如滑雪场所的索道等,由质监部门组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体育建筑的工程质量由建设部门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消耗品的检测和认证属于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的范畴;体育服务场所的卫生、环境等管理要接受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等。这些评价内容和方法不属于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但其结果可以为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所采信,作为资料提供给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构审查,避免重复评价。

4 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体系建设

4.1 统一对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技术管理

4.1.1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规范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规范是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文件的总称。为保证合格评定认可规范的广泛适用性,CNAS通过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技术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针对各行业和各领域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制订、修订具体领域的认可规范。特别是在认可准则这个层面,需要在技术上尽快统一体育行业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制度。首先,要根据CNAS-CI01《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和体育领域的技术特点,建立国家统一的体育场所检查制度,制定《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体育领域的应用说明》,确定体育领域检查范围,对检查机构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管理、资源、过程和质量体系等能力提出要求。其次,要根据CNAS-CL01《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体育领域的技术特点,建立国家统一的体育设施检测制度,制定《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体育领域的应用说明》,确定体育领域检测范围,对实验室的通用性、管理架构、公正性和独立性、检测资源、检测过程和管理体系等提出要求。

4.1.2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规范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是以标准为基础和技术依据,以标准实施情况为评价对象的。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为了弥补相关标准的不足,需要制定技术规范:需要开展合格评定的领域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检验、检测或检查方法等关于合格评定实施的技术性规定;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与实际需要不符合,但还来不及修订。这种情况下,为规范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行为,保障全国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一致性,需要在全国统一其评定依据、技术规范和评定程序,以保证其合格评定质量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因此,技术规范是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是合格评定活动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根据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体育服务质量技术规范主要有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基础技术规范、体育服务认证技术规范、体育场所检查技术规范、体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等。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有效、公正公开、协调一致的原则,并满足相关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结构和编写规则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1.3 组建全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委员会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各项技术工作任务重,专业化程度要求高,国家体育总局应组建全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委员会统一归口管理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政府开展全国体育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向政府部门提出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和实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相关标准、认可规范、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审查、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统一规划、组建和管理全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各专项技术专家组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国体育服务行政监管队伍的培训工作;承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对相关机构的认可和人员的鉴定等任务。

4.2 建立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结果政府采信机制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应与我国体育行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结合,在政府监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中积极利用合格评定结果,发挥政府在推动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结果采信中的主导和示范作用。

4.2.1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我国对一些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体育场所制定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 19079)》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民健身条例》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纳入行政许可范畴,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做好事前预防性控制,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对此做了具体规定。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许可时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如何落实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我国应顺应体育服务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的发展趋势,规划和建立全国体育服务质量检验网络,以体育服务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结果为技术依据,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检查合格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以此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2.2 公共体育服务及其政府采购

公共体育服务及其产品应率先引入合格评定机制。具体来说,公共体育服务及相关体育器材和用品的政府采购可以将合格评定结果作为体育服务和产品供应商获得采购资格的基本条件;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可以将体育设施检测结果作为体育设施工程结算的依据,并列为工程建设经费的审计内容;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运营要建立在体育场地和体育场所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甚至主动通过体育服务认证,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4.2.3 体育竞赛场地和器材赛前审定

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等体育赛事,对体育场地和器材有较高要求的,应逐步引入合格评定机制,要求承办赛事的场地通过检查或检测,运动装备器材应经过产品检测或认证,保证竞赛场地和器材的质量,提高运动安全性和舒适性,提高赛事的组织水平。

4.3 开展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抽查

我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是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据有关标准,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以法公布和处理的活动。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行业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产品质量实行经常性的监督,以不断提高产品制造质量,提高本行业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在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基础上获得国家授权,方可承担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体育行业应改变没有质量监督抽查机构和活动的历史,组建国家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行业质检中心),重点监督涉及人身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体育服务提供单位的体育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和行业监督抽查。通过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设备的从严监督和督促整治,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发布体育服务设施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使广大用户和消费者参与对体育服务质量的监督,促进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公平有序体育服务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通过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处罚措施并帮助和督促体育服务提供单位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执行体育服务标准,提高体育服务质量;通过对质量监督抽查数据的分析,动态掌握体育服务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作为体育服务业宏观调控和政策制定的参考。

4.4 加强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信息披露

体育服务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从事体育运动的切身利益,体育服务质量信息则对于指导体育消费、营造发展体育运动的和谐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公共性,政府被赋予了信息监管的职责。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监管的目的可以概括为“信息传递”和“信息甄别”,即首先要保证有一个畅通的信息渠道,使利益相关方都能及时地获得体育服务质量信息;其次,要能够保证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体育服务标准是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监管实际上就是对体育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管,也就是对作为体育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符合性证明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结果的信息监管。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本质属性保证了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监管任务更多地体现在信息传递上,也就是对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信息的披露,这种披露应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体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开在体育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中获得的体育服务质量及其合格评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专门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情况等政府信息应予以重点公开;第二,鼓励体育服务提供单位主动采取一定的形式表明其提供的体育服务质量信息,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体育场所或体育活动,体育服务提供单位还应该承担强制性披露自身体育服务质量信息的任务。

5 小结与建议

5.1 小结

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是体育服务业标准化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设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体系是推进体育服务业标准化的迫切需要。根据我国体育服务标准实施监督任务和体育服务质量评价理论,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是体育服务认证、体育场所检查和体育设施检测,三者均可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促进标准实施,其中,体育场所检查和体育设施检测还可以为政府主导实施强制性标准、履行体育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提供技术支撑。结合国内外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成功经验和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基本现状,统一技术管理、建立政府采信机制、开展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信息披露是当前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5.2 建议

为保证体育服务合格评定体系建设的内容得以实现,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体育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并将体育服务合格评定工作纳入体育服务监管体系;第二,设立全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全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工作;第三,组建国家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整合体育行业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我国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的技术能力和战略竞争力;第四,部署体育服务合格评定科技专项,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发挥理论先导作用;第五,加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队伍的体育服务合格评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采用合格评定技术手段监管体育服务的水平;第六,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级体育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平台,开展体育服务合格评定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的体育服务监管架构。

收稿日期:2013-04-02;修订日期: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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