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关于所有制结构变迁的理论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理论论文,结构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农村起步的。有意思的是改革的契机居然肇始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模糊”解读。从农村的“大包干”、“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到城镇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产权置换,竞业退出”,都是典型的大规模调整存量资产产权形态的变革。自80年代初期始,中国所有制结构开始了重大调整。受传统计划体制束缚较小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加大,使所有制结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这首先表现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上国有工业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5年的64.9%,下降到1992年的48.1%,进而下降到1996年的28.8%,同期非国有工业企事业(包括集体、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类型)则从1985年的35.5%上升为1996年的71.2%。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据估算,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中非国有经济的贡献约为63.2%,而国有经济的贡献则为36.8%。可见,非国有经济部门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而占据了主要地位。
中国的个案验证了美国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思的一个重要思想:在技术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形下,通过制度创新或变迁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在他看来,“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1](North.Douglass.C.1968,North.Douglass.C.and Thomas.Robert 1973)有效率的组织产生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对人的经济活动造成一种激励效应。所以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换句话说,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邓小平对所有制结构变迁理论的贡献在于它原创性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产权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广阔的领域和展示一个全新的前景。
任何一种建立理论的念头尽管来自于对现实洞察或对实证资料理性分析中闪现的若干思想的火花。但被建立的这种理论本身必须首先解决社会主义国家必然实行公有制这一命题面临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邓小平有关所有制变革的观点完整地再现了中国多元所有制(也有人称之为混合所有制)界定的演进过程。
邓小平的所有制变迁思想起点于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充分大胆地借鉴了西方和其他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它的提出具有不一般意义,本文力图将我国所有制结构变迁的过程和绩效与邓小平的理论体系结合起来作初步研究。
二
所谓所有制结构,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或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比重及相互关系。马克思认为,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是由它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并且所有制结构对生产力存在反作用。人类有史以来大体上存在两种类型的所有制结构的社会:一种是单一所有制结构的社会,如原始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一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而所谓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以一种所有制结构代替另一种所有制结构的动态过程。
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的国家所有。”[2]“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3]建国初期,在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根据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理论,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确立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由国营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五种经济成份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在1953年毛泽东所说的“两翼”在城市搞国家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在农村开展“合作化”,在这种具有强烈斯大林主义特征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推动下,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并没有承认私有经济成份的合理性。1958年,开始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对所有制问题存在教条主义的理解。急于求成,盲目追求“一大二公”,限制和削弱集体所有制,实行从小集体向大集体过渡和从集体向全民过渡。经营方式也力求一律向国营经济看齐。这种“左”的思想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发展到了顶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在邓小平所制定的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指导下,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所有制结构,逐步认可和允许了非公有经济成份的存在和发展。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4]邓小平认为,现阶段发展生产力,不能仅仅依靠公有制经济,尤其不能片面强调发展单一形式的全民所有制。他说:“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与此同时,我们要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资金、技术,甚至欢迎外国企业来中国办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5]从上文的分析可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界点,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是实行单一的所有制结构,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则逐步承认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存在,并最后确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但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认识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1982年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到“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从中可以看到,多种经济形式的提法主要从各行业不能由国营经济全办着眼的。在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使用的仍然是“多种经济形式”,并且加了一个“多种经营方式”。因为经营方式变化可以不涉及经济形式的变化。多种经济形式与多种经济成分相比含义是比较宽的。而从《决定》中“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这句话来看,在“多种经济形式”的概念中包括了“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含义,但是还没有明确使用多种所有制形式。在研究制定“七五”计划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这一概念。“多种经济成份”的提法是在1986年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首次提出的。决议提出:“……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上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问题。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但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收入,而且富裕了人民,为城市和农村的剩余劳力的转移开辟了良好的道路。据统计,截止1995年底,我国城乡个体工商业发展到2528.5万户,从业人员4613.6万人;私营经济已发展到65.45万户,投资者133.96万人,雇工人数达822万人。这些数字可以略微表明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
邓小平的理论体系是一个非常庞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博大的理论渊源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一系列的理论。而经济理论作为邓小平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更有丰富的内涵。它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前瞻性的认识更是为全面理解有关所有制结构变迁过程提供了思想的支点。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的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邓小平的其他经济论点都是围绕这一中心展开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从1958年到1978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要求的。”[6]同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当谈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巨大变化时,说:“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文化大革命’更是达到了极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
改革和开放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邓小平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目的、意义、内容、原则和方法,都有大量深刻的论述。邓小平曾说;“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同时,邓小平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要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展开的。”[7]邓小平的这些论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这个思想不仅充分反映在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的一贯强调和对中国国情的科学分析上,而且突出地反映在他对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步骤的构想,以及对我国经济制度特征的认识等各个方面。
在邓小平以上三方面的思想中,都蕴含了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因为只有进行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才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的经济思想,是我国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理论概括,它对于我国今后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
关于我国所有制结构变迁的决定于这样的基本现实。首先,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根据邓小平对国情的论述,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十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靠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是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现代化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学技术不高,文盲半文盲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这一高度的科学概括,使人们认清了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即生产力水平普遍比较低,并且地区结构不平衡。如沿海一带基本上采用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并新兴了一批现代化的高科技产业,而在一些内陆或边、远、穷地区则还存在“手工工具搞饭吃”的状况与结构决定了我国不能搞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因为:(1)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必然会限制和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传统体制下的公有制存在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低效率经济。由于公有制缺乏对企业和职工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必须导致企业行业行为的短期化和企业预算约束的弱化,这在现实中则表现为传统体制下企业投资需求的膨胀。而这也是我国传统体制经济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2)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存在较高的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费用。单一公有制的经济模式是在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下驱动运行的。国家根据下级汇报的数据资料,通过对供给能力和需求规模的分析,制定年度计划并颁布执行。笔者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四种类型的交易费用。(a)信息收集及辩伪的交易费用。国家要制定计划必然要收集各类信息,这是需要成本的,而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过程中难免失真,这又存在国家对信息辩伪的成本。(b)分析供求,制订计划的交易费用。(c)计划下达执行的交易费用。由于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处于完全的信息状态,上级的任务指派并不一定适合下级,因此存在上下级之间谈判的交易费用。(d)计划执行中的交易费用。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必然存在国家或各级政府对下属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或监督,从而也存在交易费用。因此,单一公有制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不仅存在运行的低效率而且还存在较高的交易费用。这就必然要求制度变迁,即用一种高效的低交易费用的所有制结构替代传统的所有制结构。
其次,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并不是一种平均主义,平均主义是一种低效的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因为它不存在对生产的激励机制。过去我们搞的“一大二公”已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邓小平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得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起来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1979年12月,在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部分企业、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并指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9]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是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而社会主义的本质便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因此,我们必须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条件好的地区先发达起来,一部分有实干能力的人通过自己的辛勤的劳动先富起来。
最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毫无疑问,搞市场经济是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要求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突破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要条件。”[10]其实,邓小平早在1980年初就强调要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并认为这是“适合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它的作用机制便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正因为认识了市场机制的这一作用,邓小平非常重视国营企业领导体制和激励机制的改革,即要注重国营企业的产权界定。实现责、权、利明确。他在1978年指出:“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发挥主动创造精神。……不但应该使每个车间主任、生产队长对生产责任负责、想办法,而且,一定要使每一个工人、农民都对生产负责任、想办法。”[11]在企业领导制度上,邓小平认为要实行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的制度。他说:“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12]
五
邓小平的所有制变迁理论不断被实践丰富发展着。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给予特别的关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的理解有了新的发展。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新的解释。提出: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可以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是可以允许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马克思当年在论述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展并为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之上,而事实,社会主义社会革命是在最贫穷落后的国家首先发起并取得成功的。这就使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时,不能对马克思主义存在教条主义的理解,而必须在充分认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状况的基础上,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的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的方法。”[13]所以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变迁不应存在原教条式的形而上学的认识,力求在新的时代和实践中保持开放,善于把握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这是邓小平所有制结构变迁理论的创新动力所在,也是邓小平所有制变迁理论的生命力和先进性保证。因为邓小平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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